一、影响其它用水户权益补偿方案制定方法初探(论文文献综述)
蔡威熙[1](2021)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认为1985年以来的农业水价改革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始终面临“两难”问题:水价偏低会造成水资源浪费和农田水利设施运营维护成本不足,水价提高会带来农户收入的减少,甚至影响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相较于传统农业水价改革单纯提高农业水价,2016年起全面推行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调综合施策,试图通过综合运用“一提一补”、“水权交易”等举措破解“两难”问题。本文综合运用资源配置理论、农户行为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廓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解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理论参照点,揭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激励约束效应;回顾农业水价改革历程和成效,梳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构建水资源所有者、供水方、用水方三方行为互动分析模型,探析各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理;以山东省的实践为例,运用综合评价法、聚类分析法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进行评价;综合运用Meta方法、PSM方法测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农户行为响应情况;构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系统仿真模型,评估改革的效应,识别关键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进程是在水资源所有者和供水方、用水方等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过程中推进的,各主体在改革的过程中不断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完善的制度安排是农业水价改革成功的前提,只有各相关主体的利益都能够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中得到相应保障,改革才得以顺利进行。当前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践,较好地保障了供水方和水资源所有者的利益,但是,用水方的利益只在改革试点的局部地域和短时期内有一定保障,构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广泛推行和长久实施的潜在阻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容激励机制的实现,有赖于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的支持,通过将农业节水高价转入工业和城市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社会和经济利益,形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性循环。目前农业水权终端交易既面临市场机制不健全、交易途径有限、计量设施不完善等制度和技术难题,也受到小农户分散经营的限制。应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重点在严重缺水区、农业规模经营区等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探索水权的分解确认、交易形式、交易程序等,逐步形成能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对于大部分区域,在农业节水分散于众多的农业用水户的情形下,为了节约水权转换成本,提升农业节余水权转换效率,重点探索实行水权回购制度。第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状况存在区域差异。各地市的改革进展在资金投入、政策实施、以及奖励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反映了各个地区农业发展状况和地方财政支持能力的差异。粮食主产区农业用水量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经费缺口大,改革任务普遍较重,但农业县区一般经济能力有限,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的地方支持能力不足,改革面积和经费投入失衡。依靠农业水价提升收入补偿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成本和筹集精准奖补资金目前还难以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财政支持,数量有限、来源不稳定,资金短缺成为许多地区农业水价改革开展的制约因素。国家层面应增加财政投入力度,明确各级财政投入比例,为基层推进改革提供制度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应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等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并探索经济发达区域在政策、资金、工程等方面对口支援。第三,尽管目前改革执行者和承受者均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关措施总体评价较高,但是对于其核心环节“水价形成机制”和“水权制度”的认可度并不高,普遍认为在现有条件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依然主要依赖于工程设施建设和国家加大农田水利财政投入,市场机制能够发挥的作用有限。因而必须继续明确农业节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维护的公益性定位,加大对节水灌溉工程的投入,同步配套与改革区域任务、财力相适应的终端计量设施,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供基础保障。进一步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核定供水成本、科学制定供水价格,构建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户责任明确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经费分担制度,逐步落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到位,从而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长期良性运行。第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能够促进农户节水行为响应。提高水价能够激励农户减少灌溉次数、采用节水技术、改种抗旱品种等节水行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一提一补”、“水权交易”、“节水奖励”的制度设计,能够在提高农户节水技术采用意愿的同时降低弃灌风险。文化程度、节水技术培训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具有正向影响。相较于水价调整和奖补激励,增加农户收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对于实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预期效果有更为显着的影响。运用“一提一补”机制引导规模化与专业化节水,一方面,优先支持规模农户发展节水灌溉、参与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农业灌溉集约化、规模化,提升用水效率与产出效益,另一方面,提供灌溉服务补贴,鼓励规模农户为小农户提供灌溉服务,提高灌溉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从而有效应对小农经济结构对节水农业发展的现实约束。推进农地健康流转,增加农业收益,逐步创造农业水价水权交易机制能够发挥有效激励的制度环境。
秦国庆[2](2021)在《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文中指出作为中国农村地区最重要的生产性公共池塘资源之一,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具有抗旱排涝的基础功能,在抵御农业旱涝灾害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提升农村社区韧性和灾害应急能力的重要物质基础。然而,凡是属于大多数人的公共资源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公共池塘资源“弱排他性”和“竞用性”的属性使其管护及治理通常面临“囚徒困境”难题。同时,在农户分化趋势下,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资产专用性特征、不同类型农户主体的灌溉需求特征呈现出差异化趋势,农户群体在先前“同质化”时期基于地缘、业缘关系所建立的农田水利合作基础逐渐瓦解,实现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难度有增无减。适应性制度变迁是应对农户分化挑战的可行路径,结合不同类型农户的生产需求差异,总结不同农户分化情形下的适应性制度变迁规律,是推动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由对立关系转换为协调关系的关键所在,这有利于农田灌溉系统治理水平的提升,对于实现农田灌溉系统建设与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因此,将农户分化和制度变迁概念引入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研究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农户分化和制度变迁的双重视角,依据社会分化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公共事务治理等理论,对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和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进行概念界定,确定三类核心变量的维度特征与指标表征依据,构建了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理论框架,深入阐释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治理绩效之间衔接逻辑。在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利用河南、湖北2省10县237个村的两期面板数据与典型案例资料,使用双案例比较分析法、固定效应模型(FE-OLS、IV-FE-OLS)、一阶差分模型(FD-OLS、IV-FD-OLS)、倾向得分匹配法(PSM)等多种识别策略探究了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以及制度变迁在农户分化与治理绩效之间的传导机制;并结合研究结论指出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优化路径。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边界可分为结构性和非结构性边界两类。其中,结构性边界指实体灌溉设施的物理边界,非结构性边界指灌溉系统中非实体要素的边界,包括经济边界、政治边界等。对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一类公共池塘资源而言,实体设施供给的缺失是一阶困境,制度等非实体要素供给的缺失是二阶困境。本文根据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弱排他性”和“竞用性”的特征,从“供给”和“占用”两大维度测度其治理绩效,供给绩效实际上衡量了治理手段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弱排他性”缺陷的克服程度,占用绩效则衡量了治理手段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竞用性”缺陷的克服程度。前者反映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设施供给有效性,后者反映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制度运行存续性。总体来看,样本村庄的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在2013至2017年发生了明显的下滑,主要体现为设施维护成本负担的上升和输水排涝能力的下降。(2)农户分化是农户要素配置方式变迁的后果。因此,农户要素配置方式的结构差异是农户分化的核心维度,本文称之为农户水平分化。除此之外,农户先天禀赋差异也是加剧农户分化的重要因素。即使农户要素配置方式相同,先天禀赋的差异也会引致农户分化,这种分化体现为相同要素配置方式下的产出差异化,集中表现为农户收入的垂直分层,故农户收入差异是农户分化的另一重要维度。总体来看,样本村庄的农户水平分化指数和垂直分化指数从2013至2017年呈现上升趋势。(3)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实际就是约束村庄灌溉集体行动的博弈规则,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运行制度变迁实际就是边界、位置、选择、信息、范围、聚合和偿付7类博弈规则的状态演变,这一演变过程符合制度变迁的广义特征,且至少部分由集体内生推动。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从2013年至2017年,样本村庄的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发生了多样化的变迁,既存在正式规则、非正式规范向无规范无规则状态退化演变的情形,也存在由无规范无规则、非正式规范状态向正式规则进化演变的情形,还有相当部分村庄未发生相应的规则变迁。(4)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显着的因果关联:(1)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及其总体治理绩效具有显着的负向影响,这一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2)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依灌溉设施类型、产权配置形式、农业生产依赖度、村庄关系和睦程度、是否被派驻“第一书记”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3)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并不存在显着的“U”型或倒“U”型关系。(4)农户分化降低了当事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要素配置效率,加剧了治理主体面临的不确定性感知,进而负向影响了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与总体治理绩效。(5)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具有显着的因果关联:(1)?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info2(农田灌溉系统功能指标公示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以上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安慰剂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2)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依灌溉设施类型、农业生产依赖度的差异而存在异质性。(3)边界规则的进化型变迁虽然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没有直接的显着影响,但可以和?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规定)、?info2(农田灌溉系统功能指标公示规定)、?sco1(哪些土地可以被灌溉的规定)、?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规定)产生交互作用,联合正向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4)“制度变迁→要素投入水平→治理绩效”以及“制度变迁→要素配置效率→治理绩效”的作用渠道是部分成立的。(6)制度变迁在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存在显着的中介作用。具体而言,农户水平分化能够推动?allo3(按一定顺序取水的规定)、?info2(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功能性指标公示规定)、?pay2(水费及维护费用摊派的规定)的进化型变迁,而?allo3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占用绩效,?info2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供给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pay2的进化型变迁能够显着的提升村庄农田灌溉系统的占用绩效和总体治理绩效。以上结论经过了内生性检验和稳健性检验的多重评估。可以认为,“农户分化—制度变迁—治理绩效”的中介作用渠道是部分成立的。综合而言,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具有消极的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农户分化又会驱动部分运行规则的进化型变迁,进而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产生积极的间接影响。结合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精准识别长效治理制约因素,建立健全治理绩效评价体系;(2)统筹农户灌排需求,推进设施提档升级;(3)引导管护模式改革,鼓励治理机制创新;(4)加强基层集体行动能力建设,重构村庄公共事务合作基础;(5)整合多元农户主体优势资源,支持基层灌排制度自主创新;(6)探索基层灌排治理经验,推广扩散典型治理模式。
陈敏[3](2020)在《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农村饮水安全是世界性难题,联合国及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和各个国家都高度重视。我国也不例外:近40年来先后投资1.5万亿元、新建1100多万处农村饮水工程、覆盖近10亿农村居民。从工程覆盖面看,我国应已全面解决了农村居民饮水问题。但调查和统计显示,情况并不乐观,农村饮水数量上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价格上供高于求、质量上供低于求等矛盾问题处处存在(陈敏,2020)。一方面是有水供给但无人使用,农村地区尤其是南方农村存在大量饮水工程被抛荒,供能闲置50%以上,水利部暗访统计也证实有50%左右的农村饮水工程表现为不可持续;长江水利科学院对重庆试点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评价,只有38.5%达到可持续标准。另一方面是有部分农村居民没有水用或者有人乱用水、浪费水的情况并存,大量农村居民依旧过着喝望天水的生活,包括部分工程覆盖范围的居民,也有居民挥霍着政府提供的福利水、免费水。可见,有工程覆盖≠有产品供给,有供给≠有效供给,百姓有需要≠市场有需求。农村饮水为什么会大量出现“有供有需但非有效”的情况?这是国内外众多专家持久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是有效的农村饮水制度安排?为什么要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研究目标有三:一是把握农村饮水供给的变动规律、本质属性、现实需求和阶段性特征;二是明确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安排及其内在机理;三是揭示制约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具体制度因素及其形成机理,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创新思路和具体建议。研究思路是: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农村饮水的产品属性入手,以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明确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总体思路和现实条件为切入点,试图通过构建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分析模型,对农村饮水市场供给有效性进行检验,对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的制度创新重要性和制度创新内容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从农村饮水制度设计冲突、农村饮水供给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农村饮水融资投入制度困境等维度,分析相关制度的缺陷及其内在机理,并提出相应制度创新的方向和建议,以期为更好地调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积极性、发挥市场和政府两个作用、克服“泛市场化”“泛公益化”两种错误认识,进而构建实现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提供理论依据。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得出主要结论有:(1)农村饮水安全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应具有优先保障地位(第3章)。通过追溯农村饮水安全的发展历程,并与其他类似公共产品比较分析,可得到农村饮水安全具有基础性和致命性、垄断性和群体性、阶段性和反复性、区域性和差异性、资源性和流动性等本质属性和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供过于求与供不应求交织等阶段性特征,其需求具有钢性强、受众宽、空间大等特点,在农村所有公共产品供给中具有优先地位。(2)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安排的关键是厘清政府和市场的权责范围并充分发挥两者的作用(第4章)。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百姓饮水中市场需求部分和基本需求的市场有效部分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法则进行供给;又要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兜底保基本民生中作用,对基本需求中的市场失灵部分,应该由政府兜底保障,政府既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缺位。(3)市场失灵是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市场的主体表现(第5章)。通过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推导当前1100多万处农村供水工程可能存在的360种市场供需情形中,只有72种市场有效,这意味着理论上农村饮水市场80%会失灵,为政府参与农村饮水供给提供了理论依据。(4)改进和创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是政府当前破解农村饮水有效供给难题的有效途径(第6、7、8章)。当前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建设时期已经结束,饮水供需面临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已发生深刻变化,通过考察搜集到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的38个农村饮水制度,发现之前以工程为中心、以投资为中心、以管理为中心的农村饮水制度难以适应新矛盾、新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创新建立以分区定性、分段定责、分量计价的农村饮水安全制度体系,包括总供给-总销售制度(CS-CS制度)、阶段水价制度、城乡联动联调水价制度、“双通道”决策制度、专用水票“需求侧”直补制度、内部交叉补贴制度等,释放制度红利、巩固建设成果,既可提高投资效益,又可增强百姓福祉。本文可能的创新点:(1)提出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按照覆盖范围和缺失危害程度标准,提出了农村公共产品分区(ABCD)设计理论,并发现农村饮水处于A区的优先地位。并按照供需关系和市场原则,对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市场进行分区,划分了市场和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职责界限,发现农村饮水刚需部分(ac C)在农村公共产品保障中的特殊地位。农村公共产品和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有助于回答“农村饮水安全是不是公共产品”“农村饮水为何需要优先供给”“如何厘清市场和政府在供给农村饮水职责的界限”等基本问题。(2)构建融合“价格控制”和“供求干预”为一体的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基于农村饮水安全分区供给理论,本文构建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市场分析模型,把农村饮水需求分解为基本需求(公益品)和非基本需求(市场产品),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在农村饮水有效供给中的职责边界。这一研究结论可为在减轻政府负担中压实政府责任、在增加企业责任中促进企业发展,把原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的“独木桥”路径变成“双通道”提供依据。(3)基于“卡尔-希克斯标准”构建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本文从定性制度、责任制度、融资制度等9个方面,考察了3个层面、38个农村饮水制度的效率,剖析了制度失灵的内在机理,并按照“卡尔-希克斯标准”进行制度改进,创新了农村饮水有效供给制度体系,回答了“农民可用多少水、交多少费”“政府该尽什么责、补多少钱”等长期困扰农村饮水安全有效供给的基本问题。
钱凯旋[4](2020)在《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模式设计与实现》文中指出水资源的保护、合理管控配置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取水许可制度作为我国在水资源管理体系中重要的一项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着显着成效。但仍存在着管好水的账本不清、管好水的手段失效和管好水的经济杠杆弱等方面的问题。在水利行业“强监管”新形势下,为了管控好水资源,强化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迫切需要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关于取水许可制度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问题的梳理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事实上成效较低,制度的实施仍然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因此,本文通过对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现状进行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基于信息化的手段,提出并设计取水许可制度的强监管模式,并以渭南市取水许可管理为例实现了该强监管模式,以期能够对取水许可制度的实施,水资源的合理管控配置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持。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成果如下:(1)取水许可现状调查分析与存在问题剖析。通过实地调研、参加取水许可相关会议,总结取水许可制度实际实施情况;基于调研总结的情况,查找取水许可相应的文献、资料并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分析了取水许可制度取得的成效,剖析了取水许可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2)设计构建了取水许可“强监管”模式。以问题为驱动,以需求为牵引,提出了面向“强监管”的取水许可管理新模式,设计了新模式实现的机制和方法,一是取水许可证照电子化,即以水资源论证制度为许可基础,通过规制理论适应管理中动态变化需求,设计两种电子证照;二是取水口分类管理,即把取水口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水法》规定的自然水体直接取水的取水口,另一类是是从源头用户出发,向下级用户供水的取水口;三是水资源费(税)征收方式,即实施年初按证预征收,年末根据奖惩规制多退少补。(3)设计构建了取水许可动态过程化管理机制。在梳理水源地、取水口、用水户之间关系基础上,通过综合集成平台构建拓扑水网。基于水网融合取水许可各个环节的相关业务,采用电子证照及规制对相关业务进行管理,实现取水许可“一证式”动态过程化监管。通过水资源费(税)收取方式的调整,进一步强化“一证式”监管。针对取水许可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水资源约束条件的变化,在规制的指导下,将问题解决任务分解下发,并跟踪、反馈、评价执行情况,定位仍然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并同时完善取水许可管理规制。如此循环往复,直到问题解决,实现取水许可的动态过程化管理。(4)研究与实现了取水许可动态过程化管理系统。基于知识可视化集成平台,采用组件、Web Service等技术,以业务组件化、效果过程化、方案可视化的设计思想,构建取水许可动态过程化管理系统,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申请、审批、核发,取水口的分类管理,用水过程的可视化管理等功能。并以渭南市取水许可管理为例,进行实例模拟仿真,验证了取水许可“强监管”模式的可行性与先进性,实现了取水许可的动态过程化管理。
郭晖[5](2020)在《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 ——以西柳沟流域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水沙置换是为统筹解决内蒙古十大孔兑水土流失治理与鄂尔多斯新增工业用水需求而提出的全新思路,其基本思想是由有新增用水需求的工业企业出资,在十大孔兑修建拦沙坝,以此取得部分黄河下游节约的输沙水量作为生产用水。实施水沙置换,对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文以水土保持学、生态学、制度经济学和水文水资源学等学科的相关理论和研究为基础,采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技术和经济两个方面开展研究,提出通过生态补偿实施水沙置换的路径和方法,并通过实例进行验证。(1)将拦沙工程建设与水权交易相结合,从理论上构建了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模式,其关键环节是设计和实施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2)利用SWAT模型定量模拟拦沙工程对流域水沙过程的影响,并以模拟结果为基础计算拦沙工程实现的减水减沙量。(3)通过流域水沙模拟分析,采用经验公式法计算水土保持工程拦沙可置换水量。(4)采用工程费用法核算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5)针对水沙置换特点,引入水权交易机制,设计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提出相应的交易机制和保障措施。(6)以西柳沟流域为例,对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验证。计算得出,在设定的最可能出现的25a系列黄河干支流水沙方案组合下,新建79座拦沙坝,年均可减少入黄河的径流量和输沙量分别为288.22万m3和138.53万t,工程平均拦沙年限为28a,年均可节约输沙水量1173.51万m3,以工程建设投资为依据核算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为22934.93万元。设定年均可交易的拦沙置换水量为1000万m3/a,交易年限为25a,采用成本定价法和影子价格法计算,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基准价格范围在0.92元/m3·a至1.52元/m3·a之间。研究表明,在黄河流域多沙粗沙区,特别是粗泥沙集中来源区建设拦沙工程,可以减少黄河干流河道淤积,进而节约下游输沙水量,虽然在拦沙的同时也拦蓄了部分进入干流的径流量,但其节约的输沙水量远大于工程拦截的水量,可以认为是相对增加了黄河流域的可利用水资源量,这是实施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基础。实施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有利于实现区域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和相关利益方的共赢。
赵健[6](2020)在《胶河水权冲突与协调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和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小流域水权冲突事件日益频发。本文综合运用案例分析、层次分析法和博弈分析法,从理论基础、案例分析、诱因分析、诱因重要性分析和对策建议等5方面,实证研究了胶河流域水权冲突与协调机制的相关问题。具体研究结论如下:胶河流域水权冲突主要表现为水源地保护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冲突、用水水质与排放污水之间的冲突、用水目的冲突和用水时间冲突。从四种小流域水权冲突实际表现可归结出小流域水权冲突具有主体多元化,各主体存在密切联系;水权冲突外溢效应具有普遍性和严重性,非制度化解决方式已成为常态;水权冲突对抗持续时间长,引致暴力对抗等特点。水权质量较低包括水权排他弱化提高机会主义发生概率、水权转让水平低导致水权冲突类型增加、水权分割不充分引起公域水权冲突数量增加、水权积贮不足引起水权异动现象发生和水权行使和限定弱化引起水权并未被有效行使。胶河流域水权制度是影响胶河流域水权冲突的制度原因,主要包括水权分配制度不完善、缺乏配套的水权激励与惩戒制度、水权交易制度不完整。水权冲突法律协调不健全包括,水权和水排污权仍未获得法律认可、部门之间立法相对独立、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未建立。此外,综合胶河流域水权冲突具体情况中经济人的行为表现,运用博弈分析法,得出小流域水权冲突通常发展为用水户之间非合作博弈加剧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冲突,因此胶河流域水权冲突应在用水户之间采用协商的方式解决。胶河流域水权冲突影响因素权重排序从高到低为:小流域水权质量较低、小流域水权制度不完整、小流域水权冲突法律协调不健全。胶河水权冲突过程中,最优解为政府采取补偿与惩罚相结合的策略、下游地区承担部分费用和中上游地区采取完全节水的策略。完善小流域水权冲突协调机制的政策建议:补强流域水资源和水质管理相关惩罚机制、推动流域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引入切合小流域实际情况的生态补偿机制和建设符合小流域实际情况的用水协会联盟;完善小流域水权配置制度、推动小流域水权市场建设和引入“关系水权”解决水权冲突;在法律上明确水权和排污权、法律中明确水权交易制度和水排污权交易制度和强化以流域为单位的立法工作。
乔舒悦[7](2020)在《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研究与应用》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村供水工程量大面广,经多年发展,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服务人口达9.2亿人,已经从大规模建设阶段走向建管并重和突出运行管理的新阶段,合理的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是保障工程正常运行和可持续的关键。两部制水价通过保证工程稳定回收部分成本,保障工程运行需要的同时,调节用水户的用水习惯,促进节约用水。有助于解决当前农村供水工程中工程供水规模利用率低、用水户浪费用水,水费收入难以维持工程运行需要的难题。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关理论和方法,尚未形成明确的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缺少必要的理论支撑,也造成部分群众对两部制水价不理解不支持等情况。本文基于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现状调研,融合两部制水价理论和用水户可承受能力理论,建立了适合我国农村供水工程的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形成主要成果如下:(1)明确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适用条件。调研农村供水工程分区、分类、不同管理模式下两部制水价应用情况,提出了农村供水工程适合实行两部制水价的量化适用条件:供水规模利用率小于60%的工程,或是服务行政村空心化率大于36%的工程。(2)提出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梳理两部制水价涵义、构成、分类,在基本水费测算中引入ELES模型测算用水户可承受能力,提出基本水费、基本水价、基本水量等测算关键因素的确定方法,提出用水户可承受基本水费和不可承受基本水费两种情况下水价测算方法。(3)进行测算方法验证。以陕西省农村用水户为对象进行测算验证,得出当地用水户对水费基本承受能力为52.5元/人·年,当每人每年基本水费超过此值时,应以其作为上限进行基本水价和基本水量的测算,测算结果符合当前陕西农村供水实际。
王学新[8](2020)在《宁津县水权水市场建设及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水权水市场建设作为我国水利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成为节水、管水的一项重要措施。随着流域、省市、水库、大型灌区等水权研究逐步完善,水权工作呈现出不断细化深化的趋势,县域及以下水权工作处于水权制度改革的末梢,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决定了改革的成败,因此,开展县域水权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山东省水权制度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加强县域水权水市场建设不仅是当前深化水利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下水综合治理机制建设的重要内要。在此背景下,本文选取典型区德州市宁津县为研究区,在开展实地调研基础上,主要进行了县域初始水权分配、交易指导价确定、水权水市场运行机制及建设效果评价等相关研究,主要成果如下:(1)完成县域初始水权分配。分析了宁津县自然及社会经济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通过构建以经济、社会和地下水环境效益为目标的多目标规划模型,将县域初始水权进行了自上而下的分配。其中,将“含水层稳定性”和“控制地下水源分配”引入优化目标,充分体现出地下水压采的要求,完成了县域包括常规水源(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和非常规水源(雨洪水、再生水、微咸水)等多水源、多行业及用水户之间的初始水权配置,实现了水源有协调,水量有落实。(2)确定出农业水权交易指导价。基于初始水权分配成果和县域发展趋势,从可交易水量、水源、交易对象及交易类型等分析了研究区交易潜力,为指导水权交易奠定基础。同时,以农业为重点,开展交易指导价研究,从供需两个角度进行水价测算,分别从供水角度确定出成本水价和调整水价,从需水角度确定出极限水价和承受力水价,以用水户承受能力为依据,按水源类型(地表水和地下水)确定出农业水权交易指导价范围,形成“基础水价+浮动上限”的水价机制,为农业水权交易决策提供参考,指导水市场实践活动。(3)完善了水权水市场运行机制。根据水市场的性质,在以初始水权分配和确定交易指导价为研究核心的基础上,提出确权机制、调整及应急机制、法律体系支撑、保障体系、交易监管及奖补机制等配套机制,构建起完整的水权体系,共同支撑水权水市场建设,促进水权水市场高效运行。(4)进行了水权水市场建设效果评价。为量化水权工作效果并进一步推广改革经验,以水权水市场建设效果为研究对象,采用层次分析法从基础工作完成性、工作实施效益性和开拓创新性展开构建起评价指标体系,其中采用德尔菲法的原理构造判断矩阵,对各指标进行权重赋值。同时,采用德尔菲法的原理由专家参考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最终根据评价值得到评价等级,代表区域水权改革的效果。将该评价体系应用于宁津县水权水市场建设的效果评价,通过总结成果,可以激励改革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工作。另外,评价体系为县域水权工作的绩效评估提供了依据。
齐竟辰[9](2020)在《基于全成本法的兴凯湖灌区水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水资源既是人类生存需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经济资源。我国近年来正处于水资源短缺的严峻形势当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人民对水资源的供给量以及水资源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水资源短缺问题愈加突出,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民的正常生活,甚至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命安全。由此看来,我们要加强节水理念,保护人类生存的水环境。黑龙江省作为我国最大的粮食基地,农业用水需求量极大,但黑龙江省是水资源短缺的省份之一,水资源短缺会对粮食生产及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很大程度地降低了我省甚至全国的粮食产量。因此,农业灌溉用水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一直以来我国节水意识不强烈的农民占一大部分,这种现象加剧了我国水资源短缺的形势。虽然我国在节水方面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仍然不能够满足农业生产日益增长的需求,所以必须加深节水理念。而制定合理的水资源价格,促进我国农业水价的改革是目前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最有效途径。本文借鉴了大量国内外水价制定的成功经验,分析了我国农业水价现状,认为我国农业水价普遍偏低,并以黑龙江省兴凯湖灌区为实例,进行了农业水价改革的研究。首先,对黑龙江省兴凯湖灌区的农业供水量,生产费用,期间费用等数据进行了搜集和分析,制定出灌区的两部制水价;其次,基于对水价影响因素的分析以及全成本水价模型的建立,确定了灌区的全成本水价,并对两种水价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最后,将水资源丰缺程度以及用水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等水价影响因素融入了全成本水价当中,分别计算出三个水价:供水方水价、用水方水价以及水资源丰缺程度水价,在层次分析法的基础上,分别对水价影响因素对于水价的重要程度进行两两比较,并建立层次分析模型,将抽象的重要程度转化为更加直观的数据,分别得出三个水价的属性权重,从而制定出综合水价,这个水价更加贴合实际,符合兴凯湖灌区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便于使用。在制定出合理的农业灌溉水价的基础上,建立符合灌区发展的节水奖励机制。本次研究结合兴凯湖灌区水价的现状以及水价的制定方法,制定出了符合灌区发展的农业水价,不仅可以达到保护水资源的目的,而且可以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为黑龙江省农业水价的制定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黄安齐[10](2020)在《灌区引黄灌溉水权多层级分配及确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灌区作为我国农业用水的主要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开展灌区农业节水驱动下的农业水权分配对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及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灌区缺乏相对完整及系统的水权分配及确权体系,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灌区水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水权交易的开展。本文以引黄灌区为例,系统构建了灌区农业水权多层级分配模型并进行了相关确权理论研究,为灌区开展水权交易提供一定技术支撑。本文依托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灌区农业节水驱动下可交易水量和水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研究”(51979119),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如下:(1)引黄灌区水权多层级分配体系及确权理论研究。通过总结我国现有的水权分配体系架构,结合灌区特点,构建了灌区农业水权县级—渠系级—农户级三层级分配体系。在对水权内涵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对不同层级下的引黄灌溉水权进行了界定,为引黄灌区水权多层级分配模型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基于分配体系的构建,开展了对水权确权的理论体系研究,制定了相关的确权制度。(2)县级和渠系级水权分配模型及方法研究。县级水权分配主要以指标体系法构建分配模型,运用AHP、熵权法及博弈论赋权法对指标进行赋权,以综合评价法确定水权分配比例。渠系级的水权分配主要通过彭曼公式对灌区作物灌溉定额进行计算,在县级水权分配的基础上,以定额法进行确定。(3)基于基尼系数法的灌区农户间水权分配模型的构建。以公平性为分配原则,考虑农户农业人口和灌溉面积两个指标,构建了以基尼系数为最小目标的灌区农户间水权分配模型,利用Matlab中的遗传算法寻优模块对模型进行了求解,寻求农户间水权分配的最优方案。(4)实例分析。以内蒙古河套灌区的乌兰布和灌域为例,结合2016-2017年乌兰布和灌域沈乌干渠开展的农业水权确权登记与用水指标细化工作,将上述模型应用到研究区,将模型分配的水权与现状分配水权进行比较分析,分析其合理性。
二、影响其它用水户权益补偿方案制定方法初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影响其它用水户权益补偿方案制定方法初探(论文提纲范文)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农业水价改革对农户用水行为影响的研究 |
1.2.3 关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研究 |
1.2.4 简要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 |
2.1.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2.1.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 |
2.2 理论基础 |
2.2.1 资源配置理论 |
2.2.2 农户行为理论 |
2.2.3 制度变迁理论 |
2.3 理论分析 |
2.3.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制度框架 |
2.3.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效应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与利益相关者分析 |
3.1 农业水价改革的历史演进 |
3.1.1 无偿和低价供水阶段(1949-1984 年) |
3.1.2 农业水价改革起步阶段(1985-2005 年) |
3.1.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阶段(2006 年以来) |
3.2 农业水价改革的成效与困境 |
3.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动因 |
3.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行为互动分析 |
3.4.1 农业水价改革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 |
3.4.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目标差异 |
3.4.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现状分析 |
4.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分析 |
4.1.1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 |
4.1.2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评价 |
4.2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及利益保障分析 |
4.2.1 项目区主要改革举措 |
4.2.2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分析 |
4.2.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利益相容性缺陷 |
4.3 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效果评价 |
4.3.1 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2 相关主体评价方法 |
4.3.3 相关主体评价结果 |
4.4 本章小结 |
5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分析 |
5.1 理论分析 |
5.2 农户节水技术采用的驱动因素 |
5.2.1 Meta分析的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
5.2.2 Meta分析结果 |
5.3 农户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响应行为偏好分析 |
5.4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户节水技术采用行为的影响 |
5.4.1 研究方法 |
5.4.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3 实证分析 |
5.4.4 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的仿真模拟 |
6.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型构建 |
6.1.1 确定系统边界及结构 |
6.1.2 建构系统因果关系图 |
6.1.3 绘制存量流量图 |
6.2 变量方程赋值 |
6.2.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2.2 指标权重确定及变量方程赋值 |
6.3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评价结果分析 |
6.4 情景模拟及仿真结果分析 |
6.4.1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仿真模拟 |
6.4.2 各子系统效应仿真模拟 |
6.4.3 模型检验 |
6.4.4 参数情景设置 |
6.5 本章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构建终端用水户节余水权交易机制 |
7.2.2 完善粮食主产区专项财政支持政策 |
7.2.3 明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分担机制 |
7.2.4 完善“一提一补”机制,提升灌溉规模化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2)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必要性 |
1.1.2 农户分化为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
1.1.3 适应性制度变迁是应对农户分化挑战的可行路径 |
1.1.4 理顺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是探索适应性制度变迁路径的前提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概念演进 |
1.3.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治理机制研究 |
1.3.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研究 |
1.3.4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研究 |
1.3.5 农户分化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
1.3.6 制度变迁对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 |
1.3.7 农户分化驱动制度变迁的相关研究 |
1.3.8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1.6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农户分化 |
2.1.2 制度及制度变迁 |
2.1.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 |
2.2.2 社会生态系统框架 |
2.2.3 公共物品博弈模型 |
2.2.4 社会分层理论 |
2.2.5 制度变迁的动力机制 |
2.2.6 社会动力学理论 |
2.2.7 集体行动理论 |
第三章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理论逻辑分析 |
3.1 农户分化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分析 |
3.2 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影响机理分析 |
3.2.1 变异:观念变革—偏好改变与共同知识裂变—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2.2 选择:规则制定博弈—价值整合与行为协调—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2.3 遗传:规则稳态化—跨期承诺—农田灌溉系统治理 |
3.3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对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联合影响机理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
4.1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历史沿革 |
4.1.1 农户分化的历史演变 |
4.1.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规则的历史沿革 |
4.1.3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的宏观特征及其治理历史脉络 |
4.2 农户分化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2.1 农户分化的测度 |
4.2.2 农户分化的现状分析 |
4.3 制度变迁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3.1 制度变迁的测度 |
4.3.2 制度变迁的现状分析 |
4.4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4.4.1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测度 |
4.4.2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现状分析 |
4.5 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面临的挑战 |
4.5.1 农户分化背景下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难度有增无减 |
4.5.2 通过制度变迁实现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长效治理的协同相容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5.1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5.1.1 方法选择 |
5.1.2 案例选择 |
5.1.3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5.1.4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案例分析 |
5.2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5.2.1 研究假说 |
5.2.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5.2.3 基准模型构建、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4 内生性检验 |
5.2.5 稳健性检验与安慰剂检验 |
5.2.6 异质性分析 |
5.2.7 拓展性讨论:农户分化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之间是否存在非线性关系 |
5.2.8 作用渠道分析 |
5.3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数值模拟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6.1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6.1.1 方法选择与案例选择 |
6.1.2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6.1.3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案例分析 |
6.2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实证分析 |
6.2.1 研究假说 |
6.2.2 变量选取与描述性统计 |
6.2.3 基准模型构建、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6.2.4 内生性检验 |
6.2.5 稳健性检验与安慰剂检验 |
6.2.6 异质性分析 |
6.2.7 拓展性讨论:不同规则之间的交互作用分析 |
6.2.8 作用渠道分析 |
6.3 制度变迁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的数值模拟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与实证分析 |
7.1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典型案例 |
7.1.1 方法选择与案例选择 |
7.1.2 资料收集与范畴提炼 |
7.1.3 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运行制度变迁的案例分析 |
7.2 制度变迁中介作用下农户分化影响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计量检验 |
7.2.1 研究假说 |
7.2.2 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的关系检验 |
7.2.3 制度变迁的中介作用检验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精准识别长效治理制约因素建立健全治理绩效评价体系 |
8.2.2 统筹农户灌排需求推进设施提档升级 |
8.2.3 引导管护模式改革鼓励治理机制创新 |
8.2.4 加强基层集体行动能力建设重构村庄公共事务合作基础 |
8.2.5 整合多元农户主体优势资源支持基层灌排制度自主创新 |
8.2.6 探索基层灌排治理经验推广扩散典型治理模式 |
8.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结构框架 |
1.4 数据来源及处理 |
1.4.1 数据来源 |
1.4.2 数据处理 |
1.5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 |
1.5.1 研究重难点 |
1.5.2 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研究动态、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 |
2.1 研究动态 |
2.1.1 文献综述 |
2.1.2 研究述评 |
2.2 基础理论 |
2.2.1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 |
2.3 相关概念 |
2.3.1 农村饮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2.3.2 制度变迁与制度创新 |
2.3.3 阶梯水价与阶段水价 |
第3章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发展历程及其特征 |
3.1 发展历程 |
3.1.1 安全标准演变历程 |
3.1.2 规划法规完善历程 |
3.1.3 水源管理制度变迁 |
3.2 比较分析 |
3.2.1 与城市饮水比较 |
3.2.2 与农村公路用电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供给比较 |
3.2.3 与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类产品供给比较 |
3.3 需求分析 |
3.3.1 基础性需求:刚性强 |
3.3.2 广泛性需求:受众宽 |
3.3.3 发展性需求:空间大 |
3.4 基本特征 |
3.4.1 基础性和致命性 |
3.4.2 垄断性和群体性 |
3.4.3 阶段性和反复性 |
3.4.4 区域性和差异性 |
3.4.5 资源性和流动性 |
3.4.6 分散性和季节性 |
3.5 阶段特征 |
3.5.1 公益性和经营性杂糅 |
3.5.2 规模效益和规模不经济并存 |
3.5.3 基本需求和非基本需求混合 |
3.5.4 建设不标准和运行不规范叠加 |
3.5.5 社会供给和自我供给交叉 |
3.5.6 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交织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总体思路 |
4.1 制度创新的主流目标 |
4.1.1 以居民为中心的制度体系 |
4.1.2 形成闭环的制度体系 |
4.1.3 遵循本质属性、阶段特征和发展规律的制度体系 |
4.2 制度创新的基本方法 |
4.2.1 注重“卡尔多改进”追求效益最大化 |
4.2.2 注重上下结合内外互动体现实用性 |
4.2.3 注重前后比较左右借鉴凸显均衡性 |
4.3 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 |
4.3.1 统一的思想认识 |
4.3.2 扎实的经济基础 |
4.3.3 成功的经验借鉴 |
4.3.4 庞大的工程系统 |
4.3.5 归位的政府职能 |
4.4 制度创新的内部条件 |
4.4.1 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 |
4.4.2 逐步异化的制度目标 |
4.4.3 非均衡的制度效应 |
4.5 制度创新的考核指标 |
4.6 制度创新的基本设想 |
4.6.1 市场有效的判断标准 |
4.6.2 制度有效的制约因素 |
4.6.3 制度创新的关键问题 |
4.6.4 制度创新的现实局限 |
4.7 制度创新的基本逻辑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创新的市场特征 |
5.1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设计 |
5.1.1 模型选择:三种常见市场分析模型比较 |
5.1.2 模型设计:农村饮水安全市场分析模型 |
5.1.3 模型说明:重要节点和区域 |
5.2 质量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供给-需求分析 |
5.2.1 基本类型 |
5.2.2 有效性分析 |
5.3 价格要素对市场有效性影响:成本-收益分析 |
5.3.1 基本类型 |
5.3.2 有效性分析 |
5.4 农村饮水安全市场有效性综合分析 |
5.4.1 模型分析及结果 |
5.4.2 主要特点 |
5.5 调查数据分析 |
5.5.1 抽样调查分析 |
5.5.2 典型调查分析 |
5.5.3 居民反馈数据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设计冲突及创新 |
6.1 制度设计冲突的主要表现 |
6.1.1 产品定性模糊化:混淆不准的定性制度 |
6.1.2 供给质量理想化:高标低配的水质制度 |
6.1.3 供水类型单一化:人畜同饮的供给制度 |
6.2 制度设计失灵的内在机理 |
6.2.1 定性制度失灵分析 |
6.2.2 质量制度失灵分析 |
6.2.3 分类制度失灵分析 |
6.3 制度设计创新的基本思路 |
6.3.1 分区定性制度创新 |
6.3.2 “双通道”决策制度创新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制度落地矛盾及创新 |
7.1 制度落地矛盾的主要表现 |
7.1.1 责任落实基层化:“层层下移”的责任制度 |
7.1.2 融资主体空心化:“补助”“配套”的融资制度 |
7.1.3 运行管理公地化:抓大放小的运管制度 |
7.2 制度落地矛盾的内在机理 |
7.2.1 责任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2 融资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2.3 运管主体制度失灵分析 |
7.3 责任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
7.3.1 分段定责制度创新(CS-CS制度) |
7.3.2 创新绩效评价制度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农村饮水安全融资投入制度的两难困境及创新 |
8.1 融资投入两难的主要表现 |
8.1.1 资金分配均等化:数人头的投入制度 |
8.1.2 产品定价市场化:“以水养水”的定价制度 |
8.1.3 运管补贴低效化:逆向刺激的补贴制度 |
8.2 融资投入两难的内在机理 |
8.2.1 投入制度失灵分析 |
8.2.2 定价制度失灵分析 |
8.2.3 补贴制度失灵分析 |
8.3 融资投入制度创新思路 |
8.3.1 “阶段水价”制度创新 |
8.3.2 “需求侧补贴”制度创新 |
8.4 算例 |
8.4.1 现行制度导致工程荒废 |
8.4.2 实行制度保基本运行 |
8.4.3 创新制度多方受益 |
8.5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分区治理是破解农村公共产品治理失效的有效方式 |
9.1.2 市场失灵是农村饮水安全市场供给的基本特征 |
9.1.3 统筹推进是创新农村饮水安全制度的必由之路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和主持(研)课题 |
(4)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模式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国外取水许可研究进展 |
1.3.2 国内取水许可研究进展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2 取水许可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 |
2.1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现状 |
2.1.1 取水许可制度的提出 |
2.1.2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阶段 |
2.1.3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情况调研 |
2.2 取水许可的成效分析 |
2.3 取水许可管理存在问题剖析 |
2.3.1 制度设计层面问题 |
2.3.2 技术层面问题 |
2.3.3 监管层面问题 |
2.3.4 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 |
2.4 本章小结 |
3 取水许可“强监管”模式设计 |
3.1 取水许可强监管模式提出 |
3.1.1 设计理念 |
3.1.2 模式框架 |
3.1.3 模式特点 |
3.2 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设计与应用 |
3.2.1 取水权量化 |
3.2.2 电子证照的设计使用 |
3.3 取水口管理方式设计 |
3.3.1 取水口管理现状 |
3.3.2 取水口分类管理 |
3.4 取水许可奖惩机制设计 |
3.5 本章小结 |
4 取水许可动态过程化管理机制设计 |
4.1 过程化服务设计 |
4.1.1 事前问题识别 |
4.1.2 事中联动指派 |
4.1.3 事后考核评估 |
4.2 动态过程化管理流程设计 |
4.3 动态过程化管理的辅助措施 |
4.4 动态过程化管理的优势 |
4.5 本章小结 |
5 取水许可强监管系统实现 |
5.1 综合集成平台及关键技术 |
5.1.1 综合集成平台 |
5.1.2 关键技术 |
5.2 系统功能设计及实现 |
5.2.1 系统功能设计 |
5.2.2 系统功能实现 |
5.3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5)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 ——以西柳沟流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进展 |
1.2.3 存在的不足与发展趋势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综述 |
2.1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
2.1.1 复合生态系统理论 |
2.1.2 生态环境价值理论 |
2.1.3 公共产品理论 |
2.1.4 经济外部性理论 |
2.1.5 博弈论理论 |
2.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相关理论 |
2.2.1 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及其价值理论 |
2.2.2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理论 |
2.3 水权交易相关理论 |
2.3.1 水权与可交易水权的法律界定 |
2.3.2 水权交易基础理论 |
2.3.3 水权交易定价理论 |
3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模式构建 |
3.1 水土保持水沙置换的基本思路 |
3.1.1 思路提出的背景 |
3.1.2 思路的阐释 |
3.2 相关实践与研究的启示和借鉴 |
3.2.1 内蒙古黄河干流取水权交易的实践 |
3.2.2 水权交易参与合同节水管理的研究 |
3.2.3 水权交易参与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 |
3.3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模式设计 |
3.3.1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可行性分析 |
3.3.2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 |
3.3.3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框架 |
3.4 本章小结 |
4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服务功能模拟 |
4.1 模型概述 |
4.1.1 水文模型 |
4.1.2 土壤侵蚀产沙模型 |
4.2 模型选择 |
4.2.1 SWAT模型结构 |
4.2.2 SWAT模型原理 |
4.2.3 SWAT模型适用性 |
4.3 模型建立 |
4.3.1 研究区域概况 |
4.3.2 研究区域土地利用分析 |
4.3.3 研究区域淤地坝概况 |
4.3.4 拦沙工程对流域水沙影响的计算方法 |
4.3.5 淤地坝模块设置 |
4.3.6 模型输入 |
4.3.7 模型参数率定与验证 |
4.4 模型应用 |
4.4.1 情景设置 |
4.4.2 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服务价值评估 |
5.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计算 |
5.1.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计算方法 |
5.1.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计算结果 |
5.2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核算 |
5.2.1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方法 |
5.2.2 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标准核算结果 |
5.3 本章小结 |
6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研究 |
6.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基础条件 |
6.1.1 交易需求条件 |
6.1.2 经济可行条件 |
6.1.3 工程技术条件 |
6.1.4 政策引导条件 |
6.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机制设计 |
6.2.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主要原则 |
6.2.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市场要素 |
6.2.3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基本策略 |
6.2.4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的运作流程 |
6.3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保障措施 |
6.3.1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风险防范 |
6.3.2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政策保障 |
6.4 水土保持拦沙置换水量交易模拟 |
6.4.1 交易方案 |
6.4.2 交易定价 |
6.4.3 交易流程 |
6.4.4 效益分析 |
6.4.5 综合评价 |
6.5 本章小结 |
7 讨论与结论 |
7.1 讨论 |
7.2 创新点 |
7.3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6)胶河水权冲突与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2.3 现有研究述评 |
1.3 研究的目标、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4 论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阐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小流域水资源与小流域水权 |
2.1.2 小流域水权冲突 |
2.1.3 水权质量 |
2.1.4 水权协商 |
2.1.5 水市场 |
2.2 理论阐述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公共物品理论 |
2.2.3 产权理论 |
3 胶河水权冲突现状 |
3.1 胶河流域概况 |
3.1.1 自然地理概况 |
3.1.2 水文概况 |
3.1.3 开发利用概况 |
3.2 胶河水权冲突现状 |
3.2.1 水源地保护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冲突 |
3.2.2 用水水质与排放污水之间的冲突 |
3.2.3 用水目的冲突 |
3.2.4 用水时间冲突 |
3.3 胶河水权冲突特征 |
3.3.1 水权冲突主体的多元化,各主体存在密切联系 |
3.3.2 水权冲突外溢效应普遍性和严重性,非制度化解决方式已成为常态 |
3.3.3 水权冲突对抗持续时间长,引致暴力对抗 |
4 胶河水权冲突诱因分析 |
4.1 胶河水权质量较低导致水权冲突激化 |
4.1.1 水权排他弱化提高机会主义行为发生概率 |
4.1.2 水权转让水平低导致水权冲突类型增加 |
4.1.3 水权分割不充分引起公域水权冲突数量增多 |
4.1.4 水权积贮不足引起水权异动现象发生 |
4.1.5 水权行使和限定弱化引起水权并未被有效行使 |
4.2 胶河水权立法缺失导致水权冲突协调难 |
4.2.1 水权和水排污权的地位仍在法律层面上为空缺 |
4.2.2 部门之间立法相对独立,缺乏以流域为单位的法律法规 |
4.2.3 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并未建立 |
4.3 胶河水权制度不完整导致水权配置无序 |
4.4 胶河用水户之间非合作博弈导致冲突加剧 |
4.4.1 非合作博弈模型构建 |
4.4.2 博弈均衡结果分析 |
4.5 胶河水权冲突影响因素重要性分析 |
4.5.1 基于层次分析的胶河水权冲突影响因素重要性排序 |
4.5.2 处理水权冲突的法经济学分析 |
5 胶河水权冲突过程分析 |
5.1 F-H冲突分析方法简介 |
5.2 胶河水权冲突F-H分析模型 |
5.2.1 胶河冲突局势 |
5.2.2 确定胶河水权冲突局中人 |
5.2.3 局中人策略与可行局势 |
5.3 胶河水权冲突均衡分析 |
6 协调胶河水权冲突的对策与建议 |
6.1 完善胶河水资源管理体制 |
6.1.1 补强胶河水资源和水质管理相关惩罚机制 |
6.1.2 推动胶河水资源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机制的建设 |
6.1.3 引入符合胶河流域实际情况的生态补偿机制 |
6.1.4 建设符合胶河流域实际情况的用水协会联盟 |
6.2 深化胶河水权制度改革 |
6.2.1 完善胶河水权配置制度 |
6.2.2 推动胶河水权市场建设 |
6.2.3 引入“关系水权”解决胶河水权冲突 |
6.3 完善胶河水权冲突立法现状 |
6.3.1 在法律上明确水权和水排污权 |
6.3.2 在《水法》中明确水权交易制度 |
6.3.3 将水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水污染防治法》中明确 |
6.3.4 强化以流域为单位的立法工作,协调流域和地区共治工作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果 |
(7)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研究与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第二章 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应用现状与适用性条件分析 |
2.1 调研工程概况 |
2.2 调研工程总体水价及水费计收情况 |
2.3 两部制水价在农村供水工程中应用现状调研分析 |
2.4 农村供水工程实行两部制水价的适用条件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两部制水价现行理论与方法分析 |
3.1 农村供水工程水价内涵与影响因素分析 |
3.2 两部制水价现行理论与应用形式分析 |
3.3 适宜我国农村供水的两部制水价制定方法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适宜测算方法研究 |
4.1 两部制水价测算公式 |
4.2 影响两部制水价测算方法的关键要素 |
4.3 测算总体思路 |
4.4 “用水户可承受基本水费”情况测算方法 |
4.5 “用水户不能承受基本水费”情况测算方法 |
4.6 用水量月际变化大时水费计收方法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两部制水价在陕西省农村供水工程测算与验证 |
5.1 测算背景 |
5.2 “用水户可承受基本水费”测算方法验证 |
5.3 “用水户不能承受基本水费”测算方法验证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 |
6.1 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下步工作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宁津县水权水市场建设及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2.1 水权的特征与性质 |
1.2.2 水权制度体系研究进展 |
1.2.3 水权制度建设评价研究进展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研究区域概况 |
2.1 区域自然地理条件 |
2.1.1 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
2.1.2 水文气象及河流水系 |
2.2 社会经济条件 |
2.3 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
2.3.1 水利设施现状 |
2.3.2 水资源状况 |
2.3.3 地下水超采现状 |
2.4 供需平衡分析 |
第三章 县域初始水权分配研究 |
3.1 分配路线及原则 |
3.1.1 分配路线 |
3.1.2 分配原则 |
3.2 初始水权分配模型构建 |
3.2.1 模型要素 |
3.2.2 模型构建 |
3.2.3 求解方法选择 |
3.3 相关参数确定 |
3.3.1 可分配初始水权 |
3.3.2 关键参数设置 |
3.4 模型求解及结果分析 |
3.4.1 模型求解 |
3.4.2 结果分析 |
3.5 小结 |
第四章 水权交易指导价研究 |
4.1 本章研究思路 |
4.2 交易潜力分析 |
4.2.1 交易可能性 |
4.2.2 潜在交易水量 |
4.3 交易指导价形成机制 |
4.3.1 供水角度 |
4.3.2 需水角度 |
4.4 水价测算及分析 |
4.4.1 供水角度 |
4.4.2 需水角度 |
4.5 农业水权交易指导价确定 |
4.6 小结 |
第五章 水权水市场运行机制研究 |
5.1 确权机制 |
5.1.1 确权方式 |
5.1.2 登记方式 |
5.2 调整及应急机制 |
5.2.1 水权调整 |
5.2.2 应急机制 |
5.3 法律体系 |
5.4 保障机制 |
5.4.1 设施保障 |
5.4.2 组织保障 |
5.4.3 财政保障 |
5.5 交易监管及奖补机制 |
5.5.1 交易监管 |
5.5.2 奖补机制 |
5.6 小结 |
第六章 水权水市场建设效果评价研究 |
6.1 研究过程 |
6.2 评价体系的建立 |
6.2.1 评价原则 |
6.2.2 体系构建 |
6.3 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
6.3.1 计算过程 |
6.3.2 权重结果分析 |
6.4 评价标准及方法 |
6.4.1 评价标准设置 |
6.4.2 评分方法 |
6.5 评价应用 |
6.6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9)基于全成本法的兴凯湖灌区水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黑龙江省灌区基本情况 |
2.1 地理位置 |
2.2 自然条件 |
2.2.1 地形、地貌 |
2.2.2 土壤情况 |
2.2.3 水文、气象 |
2.3 社会经济概况 |
2.4 农业经济情况 |
2.5 农业灌区基本情况 |
2.6 本章小结 |
3 水价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3.1 水价相关概念 |
3.1.1 水价的内涵 |
3.1.2 水价的分类 |
3.2 水价影响因素 |
3.2.1 自然因素 |
3.2.2 社会经济因素 |
3.2.3 工程因素 |
3.3 水价制定原则 |
3.3.1 公平公正原则 |
3.3.2 可持续发展原则 |
3.3.3 可承受能力原则 |
3.3.4 成本可回收原则 |
3.3.5 高效配置原则 |
3.3.6 水价补贴原则 |
3.4 水价制定方法 |
3.4.1 成本型定价法 |
3.4.2 差别定价法 |
3.5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兴凯湖灌区水价制定实例 |
4.1 兴凯湖灌区概况 |
4.1.1 自然地理 |
4.1.2 灌区管理人员 |
4.2 灌区水价改革的必要性 |
4.3 水价改革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
4.3.1 水价改革指导思想 |
4.3.2 水价改革坚持主要原则 |
4.4 水价测算有关参数的确定 |
4.5 灌区两部制水价的制定 |
4.5.1 两部制水价基本构成要素 |
4.5.2 两部制水价的计算公式及各变量解析 |
4.5.3 两部制水价求解 |
4.6 灌区农业灌溉水价的制定 |
4.6.1 供水者角度考虑灌溉水价的制定 |
4.6.2 用水者角度考虑灌溉水价的制定 |
4.6.3 水资源丰缺程度影响下的水价制定 |
4.6.4 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三个水价的权重 |
4.6.5 最终水价求解 |
4.7 灌区水价合理性分析 |
4.8 灌区农业水价补偿机制 |
4.8.1 农业水价补偿机制分析 |
4.8.2 农业水价补偿方式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灌区引黄灌溉水权多层级分配及确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水权制度和水权理论 |
1.2.2 水权分配原则研究 |
1.2.3 水权分配方法研究 |
1.2.4 存在的问题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技术路线 |
2 灌区引黄灌溉水权多层级分配及确权理论体系 |
2.1 灌区引黄灌溉水权体系构成 |
2.2 引黄灌区水权多层级分配理论体系 |
2.2.1 灌区水权分配层级确定 |
2.2.2 灌区引黄灌溉水权各层级分配模型和方法 |
2.3 引黄灌区农业灌溉水权确权 |
2.3.1 确权类型划分 |
2.3.2 确权原则 |
2.3.3 确权要素 |
2.3.4 灌区引黄灌溉取水权确权 |
2.3.5 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权确权 |
2.4 本章小结 |
3 县级与渠系级引黄灌溉水权分配研究 |
3.1 县级水权分配指标体系构建 |
3.1.1 指标选取的基本原则 |
3.1.2 指标体系的构建 |
3.2 县级灌区水权分配模型 |
3.2.1 构建县级水权分配递阶层次结构 |
3.2.2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主观指标权重计算 |
3.2.3 基于熵权法的客观指标权重计算 |
3.2.4 基于博弈论的综合指标赋权 |
3.2.5 县级分配水权确定 |
3.3 渠系级引黄灌溉水权分配研究 |
3.3.1 生育期作物净灌溉定额计算 |
3.3.2 综合净灌溉定额计算 |
3.3.3 综合毛灌溉定额计算 |
3.3.4 定额法计算渠系分配水权 |
3.3.5 渠系分配水权的确定 |
3.4 本章小结 |
4 农户间引黄灌溉水权分配研究 |
4.1 农户间水权分配原则及指标的选取 |
4.2 基于基尼系数法的农户间水权分配模型 |
4.2.1 基尼系数 |
4.2.2 模型理论与框架 |
4.2.3 分配模型的构建 |
4.3 农户分配水权确定 |
4.4 本章小结 |
5 实例应用 |
5.1 研究区基本概况 |
5.1.1 地理位置 |
5.1.2 社会经济概况 |
5.1.3 气候条件 |
5.1.4 工程现状 |
5.2 县级水权分配计算 |
5.2.1 基于AHP和熵权法的指标权重的确定 |
5.2.2 基于熵权法的指标权重求解 |
5.2.3 基于博弈论的综合集成赋权 |
5.2.4 各县分水比例及分配水权 |
5.2.5 结果分析 |
5.3 渠系水权分配计算 |
5.3.1 畦灌灌溉定额计算 |
5.3.2 滴灌定额计算 |
5.3.3 毛灌溉定额计算 |
5.3.4 渠系水权分配核定 |
5.4 农户间水权分配计算 |
5.5 研究区水权确权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新的见解及创新点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影响其它用水户权益补偿方案制定方法初探(论文参考文献)
- [1]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应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蔡威熙. 山东农业大学, 2021(02)
- [2]农户分化、制度变迁与基层农田灌溉系统治理绩效[D]. 秦国庆.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
- [3]农村饮水安全供给的制度研究[D]. 陈敏. 西南大学, 2020(05)
- [4]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模式设计与实现[D]. 钱凯旋. 西安理工大学, 2020
- [5]基于水沙置换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研究 ——以西柳沟流域为例[D]. 郭晖.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6]胶河水权冲突与协调研究[D]. 赵健. 山东农业大学, 2020(12)
- [7]农村供水工程两部制水价研究与应用[D]. 乔舒悦.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2020(04)
- [8]宁津县水权水市场建设及评价研究[D]. 王学新. 济南大学, 2020(01)
- [9]基于全成本法的兴凯湖灌区水价研究[D]. 齐竟辰.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4)
- [10]灌区引黄灌溉水权多层级分配及确权研究[D]. 黄安齐. 郑州大学, 2020(02)
标签:农村综合改革论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论文; 农业发展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冲突管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