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辩护:道路艰难 前途光明──“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论文文献综述)
王莹[1](2020)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文化支撑。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促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课题。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文化支撑,其现状存在着发展水平不均衡、机制体制不完善、普法氛围不浓厚、自觉自信不充分等多方面的问题,其建设也面临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传承性、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多样性、地域人口因素现实性差异性等多方面制约,尚不能充分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要求。因此,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概念和理论,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渊源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成就和基本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和实施路径,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基于此,本文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原理和方法,立足中国国情和时代需要,旨在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科学内涵和理论依据,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进程和历史经验,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基本原因,提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对策和前瞻性思考,以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科学内涵的理解,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积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的经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论文由导论、主体部分和结语构成。主体部分包括五章:第一章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从源头上探究了法治文化,辨析了法治文化相关概念的含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内涵的研究中,涵盖了对其主客体的甄别,对其特征属性的描述,并从物质、精神、制度和行为四重结构探究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对其所遵循的客观规律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其战略价值所在。第二章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并不是无源之水,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依据,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则是其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和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有关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学理依据。中国历史和西方历史中的优秀法治文化建设思想,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第三章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基本经验。重点阐述了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展现出不同特点。中国法治文化建设在强化实践基础、深化法治理论以及人民法治认同三方面取得了不俗成就。同时,本章还阐释了法治文化建设在坚持基本国情,发挥改革创新精神,正确处理党与法、权与法、情理法三个方面的关系和不断坚持两个“三位一体”的重要经验。第四章剖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主要是从现实状况出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寻不足,以全面反映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貌。在发展水平、体制机制、普法氛围、法治信仰等方面探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指出其主要制约是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意识形态斗争、地域人口因素上的影响。直面法治文化建设的问题根源所在,为下一步深入探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提供了坚实基础。第五章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基于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现实瓶颈与制约因素,围绕思想、制度、实践、文化、资源和国际六方面提出了路径选择,还从多元动力、责任监督、普法传播、文化创新、人才培育和法治评估机制等方面探讨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最后,从目标取向、实践要求、拓展方向阐述了对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未来发展的前瞻性展望。
姚尚贤[2](2017)在《司法的专业化与政治化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的司法改革史(1943-1949)》文中提出
刘厚见[3](2016)在《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认为信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政治参与制度,源远流长,在中国古代、近现代都有它的影子。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传承中国几千年的信访文化,创造性地建立了党的信访制度,把信访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给信访注入了新的内涵,意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依法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权处理的其他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合理诉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权处理的管理部门必须依法作出处理的一种活动。这就明确了信访是一种有别于司法诉讼制度的权利救济制度。中国共产党在开展信访工作中,主动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调解与处理信访问题,打击非正常上访,鼓励人民群众依法诉讼,充分发挥了信访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发展道路上的政治参与、权力监督、矛盾化解、权利救济功能与作用,为建设和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党的信访工作理论研究,从毛泽东到习近平,党的历届中央领导人就党的信访工作开展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研究和论述,建立信访制度,创新信访工作方法,科学总结并形成了一套贯穿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信访理论。众所周知,毛泽东思想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理论原则思想,它关于“信访矛盾就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表现形式、信访工作要服务党的其他工作开展、信访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群众工作”的信访理论,主要体现的是群众观点和社会动员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与发扬,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信访思想主要集中体现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之中,还有党的十八大明确的“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思想等。这些理论思想之间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是一个统一的科学理论体系。前者为后者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后者又在继承前者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它们以党的群众路线、党的根本宗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体制、党巩固稳定的基层政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理论支点,立足于中国共产党信访制度的建立完善与创新发展,在党的信访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它们的正确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信访工作,热情接待群众信访,认真处理群众诉求,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方法,积累了丰富的信访工作实践经验。从建国后信访制度的建立到文化大革命信访制度的破坏,再到1976年后信访制度的恢复,中国共产党的信访工作走过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探索过程。从1982年开始,中国共产党的信访工作才正式进入规范发展与创新发展的新时期,党的信访工作秩序开始得到初始规范,各项信访工作法规政策得到进一步健全,信访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得到进一步创新,信访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进一步凸显,信访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搞,中国共产党的信访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当然,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的信访问题。特别是当前,党所面临的信访形势不容乐观,从中央到地方信访量一直处于高位运行状态,而且信访群众三五成群,集体上访趋势不但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反而逐渐成为上访的主流。信访群众的行为也越来越激烈,非正常上访问题日益突出,群体性事件也频繁发生。再加上我们一些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宗旨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信访的法治思维滞后,信访行为与法律规定相悖,各级信访部门又只注重畅通入口,不注意疏通出口,职能缺位、行为越位,而且信访问题越来越复杂,处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增添了当前信访形势的严峻程度。有了问题,就必须分析原因,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前引发这些突出信访问题和工作问题的原因很多,但主要还是制度性因素、体制性因素、法治性因素和中国传统观念等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我们党要解决这些问题,创新信访工作,就必须强化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纪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依法解决群众问题,做到公平正义,有错必纠,违法必究;就必须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方法,改变方式拓宽渠道,抓好信访的源头治理和信访工作秩序的规范整顿,多措并举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就必须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建立起常态的宣传教育机制、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机制、高效的信访问题处理机制、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从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法治信访的道路。
孙伟良[4](2012)在《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研究》文中指出在依法治国进程日益推进的今天,人民法院肩负着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使命,人民法官作为社会纠纷的化解者、社会和谐的促进者和社会正义的维护者,其自身的权利如何保障,越来越多地被社会各界所关注。在司法实践中,法官权利保障对于提升法官的职业尊严和社会声望、促进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司法领域的各项改革方兴未艾、成效突出,但是,法官权利保障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其理论研究不够系统深入、政策措施更是无从下手。因此,对法官权利保障问题开展研究,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官权利保障制度,对于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加快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打造一支高素质、强能力并且比较稳定的法官队伍,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构建并不断完善法官权利保障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应着眼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大局,并有赖于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和长期努力。从上述理论观点和实践需要出发,本文以法官权利保障为主题,通过实证调研、文献综述和比较分析,对这一主题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研究。本文包括绪论和四章。绪论。介绍法官权利保障这一问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对法官职业保障、法官权利保障、法官权力保障等若干重要概念加以明晰,并将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加以说明。第一章:法官权利保障的基本理论。首先对法官权利的定义及法官权利保障的内涵作了界定。法官权利是法律所确立的权利,是指法官为合法、有效地履行职务所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和利益。法官权利保障主要包含法官独立审判权、身份权、经济权和履行职务时特别权利的保障。提出了如今法官权利保障的内在必要性,对司法独立的内在要求,从基本内涵、司法独立的理论依据、司法独立的前置性条件进行分析。从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双重角度上看,法官有人们广泛关注的社会基础、宪法中有关于独立审判的规定、《法官法》颁布实施的法律依据和法院推行“维权”活动的实践经验,论述了构建与完善法官权利保障机制的可行性。第二章:法官权利保障的域外考察。主要采取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各国法官权利保障及其自身发展过程及本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相适应的个性特征进行了分析研究。列出国际规范中的法官身份保障、经济保障和特别权利保障的内容,将英美法系国家较为完善的法官权利保障和大陆法系国家较为系统的法官权利保障进行比较分析。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特别是西方法治国家为保障法官独立审判,均对法官权利保障问题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如:法官终身制、高薪制、司法豁免制等权利保障,同时,许多国际文件也对法官权利保障做出了相关规定。通过具体阐述国际规范中的法官权利保障,了解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等代表性国家和地区有关法官权利保障、身份保障、经济保障、尊严保障等方面的制度概况。然后对国际规范及两大法系国家和地区法官权利保障从期限、地位、待遇等一系列制度上进行比较研究,从事实上证实了国际规范及两大法系表现出的相互借鉴、相互交融的趋势。因此,比较分析域外法官权利保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探求法官权利保障发展的一般规律,对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的构建与完善,将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示作用。第三章: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的现状评析。从我国法官心理和工作现状来看,突出了法官心理面临的内外监督的压力、工作上面临日益复杂的法律运用及法官面临日益增大的涉诉信访压力。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官权利保障机制,无论是从质量或数量上、观念与制度双重层面上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从而导致了法官多方面权利保障不到位。其主要表现为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导致法官独立审判权不到位、管理体制不合理导致法官身份保障不到位、经费依附性导致法官经济待遇不到位、保护体制的缺陷导致法官职业特权的不落实。而权利保障不到位进一步对法官心理状态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法官职业压力主要来源于权利保障的不到位,其主要包括独立审判、司法权威、法官地位及个人待遇等。因此,在分析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现状的基础上,分别从观念层面、制度层面、经济层面、技术层面等四个方面阐述我国法官权利保障不到位、不完善的成因。第四章: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的构建与完善。通过对我国当下法官权利保障的现状评析,提出了不断完善法官独立权利保障、身份权利保障、经济权利保障和特别权利保障的建议。逐步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官权利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从制度上确保法官依法履行职权,维护司法公正。首先,从外部环境和内部制度双方面实行构建与完善法官的独立审判权;进一步完善法官身份权利的保障,构建法官终身任职制、免职程序法定化、职务变更自愿制及退休年龄适当延长;完善法官经济权利的保障,构建合理的司法经费保障体系和合理的薪俸制度;完善法官履行职务时特别权利保障,分别从构建法官司法豁免制度、强化法官刑法保护、构建法官尊严保障、健全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及身心健康保障机制五方面做了详细论述,并结合国际规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有关法官权利保障方面比较成熟的经验,提出了若干设想和建议。最后,本文提出:构建并不断完善法官权利保障制度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应着眼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大局,并有赖于立法机关、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和长期努力。
余华川[5](2005)在《从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看中西法律制度和思想的冲突与融合》文中研究表明上海公共会审公廨是上海公共租界史上的一个极为特殊的法庭,是中外为解决租界内的华洋纠纷而达成妥协的产物,它既是中国地方政府派驻租界的一个司法分支机构,也是一个中外混合法庭。本论文从会审公廨的历史入手,分析会审公廨产生、发展和收回的原因及其运作机制,探究公廨内外所发生的中外冲突的根源,剖析由于外领的介入,会审公廨给中国近代法律制度和思想所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以期重新认识和评价会审公廨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关于会审公廨的历史沿革,论文第一章首先探讨了会审公廨产生的法律依据问题。认为,会审公廨所代表的外领会审权和中外会审制度,是领事裁判权的延伸和发展。会审公廨的产生实际上并没有一个十分明确的条约依据,其主要依据是《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而该章程又存在许多不明确的地方,给后来公廨内部出现的冲突和争端留下了隐患。接着回顾了公廨建立、发展和收回的全过程并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会审公廨的产生与租界的形成与发展密不可分,是租界发展演变的产物。租界的形成源于中外双方对于“华洋分居”的共识。对于清政府而言,“华洋分居”一方面是出于对外人的排斥心理,另外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外人所享有的领事裁判权;对于外人来说,“华洋分居”可以对洋人自己实施更为有效的管理。但中国的内乱打乱了这一格局,出现了“华洋杂居”这一与双方意愿相反的情形,从而为会审公廨的产生铺平了道路。因此,会审公廨的产生有其历史的必然。辛亥革命后,领事团以“时局未靖时,权变之举”为借口对会审公廨进行了全面接管和大规模改组,使公廨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中国政府完全丧失对公廨的司法管辖权,公廨已成为由外人控制的法庭。然而,自此以后,中国政府和人民从没有停止过收回公廨的行动,虽经中国政府在巴黎和会及华盛顿会议上屡次交涉,但由于列强有意推脱及当时中国政局动荡,一直未能如愿。而由五卅惨案所引发的中国人高涨的民族主义情绪则无疑成为会审公廨收回的转机。于是在中央政府与各国驻京公使谈判未果的情形下,遂转向与地方政府的谈判。后经多轮艰苦的谈判,会审公廨始为中国政府收回。虽然公廨收回后组建的临时法院并没有完全摆脱领团的影响和控制,但毕竟已是很大的进步,为最终设立地方法院和高等法院分院取而代之,完全收回中国政府在租界的司法主权奠定了基础。 论文第二章主要从会审公廨的机构组成、管辖权限、适用法律等方面阐述会审公廨的运作机制。就机构组成与管辖权限来说,会审公廨在其不同时期都各有变化。就适用法律而言,实体法中不论民事法、刑事法,一般多不采用中国法律,尤其是民事法,一般多采用西方法,因为中国历来民刑不分,没有独立的民事和
邢五一[6](2002)在《刑事辩护:道路艰难 前途光明──“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二、刑事辩护:道路艰难 前途光明──“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刑事辩护:道路艰难 前途光明──“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与基本理论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概念界定 |
(一)法治与文化 |
(二)法治文化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客体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特征属性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结构内容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规律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战略价值 |
(一)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重要支撑 |
(二)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挥显着优势的内在动力 |
(三)开创管党治党新局面和开辟党的建设新境界的迫切需要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依据与借鉴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法治观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演变 |
(二)中国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 |
三、西方历史文化中的法治文化建设思想 |
(一)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思想的主旨 |
(二)西方历史文化中法治文化建设的要义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历史与经验审视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进程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源起 |
(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法治文化建设的探索 |
(三)改革开放以来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
(一)强化了法治文化的实践基础 |
(二)促进了法治理论的逐步深化 |
(三)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法治认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
(一)法治文化建设应符合现实基本国情 |
(二)法治文化建设应体现改革创新精神 |
(三)法治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
(四)法治文化建设要坚持两个“三位一体”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困境与成因分析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现实瓶颈 |
(一)法治文化建设的发展水平不均衡 |
(二)法治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氛围不浓厚 |
(四)法治文化建设的自觉自信不充分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制约因素 |
(一)历史文化传统局限性的制约 |
(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 |
(三)意识形态斗争复杂性的制约 |
(四)地域人口现实差异性的制约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与前瞻思考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增强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 |
(二)健全法治体系、提升法治能力 |
(三)强化依法行政、营造法治氛围 |
(四)积淀法治底蕴、培育法治自信 |
(五)统筹法治资源、实现科学发展 |
(六)树立法治形象、彰显法治实力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机制构建 |
(一)强化法治文化建设的多元动力机制 |
(二)完善法治文化建设的责任监督机制 |
(三)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的普法传播机制 |
(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的文化创新机制 |
(五)优化法治文化建设的人才培育机制 |
(六)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的评价评估机制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前瞻 |
(一)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目标取向 |
(二)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要求 |
(三)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的拓展方向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文章情况 |
(3)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信访的相关概念辨析和历史源起 |
第一节 信访的相关概念辨析 |
一、信访与信访工作 |
二、越级上访与非正常上访 |
三、信访调解与司法诉讼 |
第二节 信访的历史源起 |
一、中国古代社会信访 |
二、中国近代社会信访 |
三、中国现代社会信访 |
第三节 信访的主要功能 |
一、政治参与功能 |
二、权力监督功能 |
三、矛盾化解功能 |
四、权利救济功能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发展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矛盾的相关思想 |
二、毛泽东关于内部矛盾的主要思想 |
三、毛泽东关于利益矛盾的主要思想 |
四、毛泽东关于敌对矛盾的主要思想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发展轨迹 |
一、毛泽东思想中的信访理论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信访思想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的理论支点 |
一、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 |
二、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 |
四、巩固稳定的基层政权建设观 |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实践的探索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实践的曲折探索 |
一、信访制度的建立(1949—1966) |
二、信访制度的破坏(1966—1976) |
三、信访制度的恢复(1976—1982)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信访工作实践的创新发展 |
一、信访工作秩序的初始规范(1982—1995) |
二、信访工作法规政策的健全(1995—2005) |
三、信访工作机制方法的创新(2005年至今) |
第四章 信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信访出现的突出问题 |
一、信访量持续高位运行 |
二、集体访逐渐成为信访主流 |
三、非正常上访日益突出 |
四、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 |
第二节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信访服务的观念不强作风不实 |
二、信访接待的进口过宽出口不畅 |
三、信访部门的职能缺位行为越位 |
四、信访问题的内容繁杂处理复杂 |
五、信访人法治思维滞后行为偏执 |
第三节 信访问题凸显的成因 |
一、制度性因素 |
二、体制性因素 |
三、法治性因素 |
四、观念性因素 |
第五章 创新信访工作的对策 |
第一节 强化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纪律要求 |
一、强化党的纪律,切实坚持党对信访工作领导 |
二、强化宗旨观念,切实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 |
三、强化公平正义,切实坚持依法依规处理问题 |
四、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坚持有错必纠违法必究 |
第二节 创新信访工作方式 |
一、改变方式拓宽群众信访渠道 |
二、夯实基础做好信访源头治理 |
三、整顿秩序规范信访工作行为 |
四、多措并举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
第三节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
一、建立常态的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机制 |
二、建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机制 |
三、建立高效的信访事项处理工作机制 |
四、建立科学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
第四节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
一、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理论依据 |
二、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法律依据 |
三、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现实依据 |
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路径分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内容结构 |
四、几个重要概念的解读分析 |
第一章 法官权利保障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法官权利保障的界定 |
一、法官权利的定义 |
二、法官权利保障的内涵 |
第二节 法官权利保障的内在必要性 |
一、司法独立的内在要求 |
二、司法公正的客观要求 |
三、法官整体高素质的现实需要 |
第三节 法官权利保障的机制可行性 |
一、社会基础——开始受到人们广泛关注 |
二、宪法依据——独立审判是我国一项宪法原则 |
三、法律依据——《法官法》的颁布实施 |
四、实践经验——法院推行“维权”活动 |
第二章 法官权利保障的域外考察 |
第一节 国际规范中的法官权利保障 |
一、国际规范中的法官身份保障 |
二、国际规范中的法官经济保障 |
三、国际规范中的法官特别权利保障 |
第二节 英美法系法官权利保障 |
一、英美法系法官身份保障 |
二、英美法系法官经济保障 |
三、英美法系法官特别权利保障 |
第三节 大陆法系法官权利保障 |
一、大陆法系法官身份保障 |
二、大陆法系法官经济保障 |
三、大陆法系法官特别权利保障 |
第四节 域外法官权利保障的比较与启示 |
一、域外法官权利保障的共同点 |
二、域外法官权利保障的不同点 |
三、域外法官权利保障给我们的启示 |
第三章 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的现状评析 |
第一节 法官的心理和工作现状 |
一、法官心理面临着内外监督的压力 |
二、法官工作上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法律运用难题 |
三、法官面临日益增大的涉诉信访压力 |
第二节 法官权利保障不完善的表现形式 |
一、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导致法官独立权不到位 |
二、管理体制不合理导致法官身份保障不健全 |
三、经费依附性导致法官经济待遇不到位 |
四、保护体制的缺陷导致法官职业特权不落实 |
第三节 法官权利保障不完善对法官心态的影响 |
一、法官职业理想与职业压力 |
二、法官压力来源于权利保障不完善 |
第四节 法官权利保障不完善的成因 |
一、观念层面因素 |
二、制度层面因素 |
三、经济层面因素 |
四、技术层面因素 |
第四章 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的构建与完善 |
第一节 法官独立审判权的构建与完善 |
一、从外部环境上构建法官独立审判权 |
二、从内部制度上完善法官独立审判权 |
第二节 法官身份权利保障的构建与完善 |
一、构建法官终身任职制 |
二、法官免职程序法定化 |
三、法官职务变更自愿制 |
四、法官退休年龄适度延长 |
第三节 法官经济权利保障的构建与完善 |
一、司法经费保障体制的构建与完善 |
二、法官薪俸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
第四节 法官特别权利保障的构建与完善 |
一、构建法官司法豁免制度 |
二、强化法官权利的刑法保护 |
三、构建法官尊严保障制度 |
四、健全法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
五、健全法官身心健康保障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5)从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看中西法律制度和思想的冲突与融合(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之沿革 |
第一节 领事会审权的由来 |
第二节 洋泾浜北首理事衙门—会审公廨的前身 |
第三节 公共租界会审公廨 |
第四节 领事团对会审公廨的接管 |
第五节 会审公廨的收回与改组 |
第二章 会审公廨的运作机制 |
第一节 会审公廨的机构组成 |
第二节 会审公廨的司法管辖权 |
第三节 会审公廨的适用法律 |
第三章 会审公廨内外对司法主权的争夺与反争夺 |
第一节 谳员与陪审官之权力、地位与相互关系 |
第二节 租界当局对公廨司法主权的争夺 |
第三节 中国对司法主权的维护 |
第四节 中国司法主权逐渐丧失的原因 |
第四章 会审公廨与中西法律制度和思想的碰撞与冲突一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华月报”案与中西法律程序价值观差异 |
第二节 盛氏地产慈善信托基金案与行政对司法的干预 |
第三节 卢兴源撤职案与人治与法治 |
第四节 《苏报》案与罪与非罪的认定 |
第五节 讼师与律师—中国传统法律观念与西方律师制度的冲突 |
第五章 会审公廨对近代中国法律制度和思想的影响 |
第一节 外领的介入对会审公廨本身带来的影响 |
第二节 会审公廨与清末法律改革 |
第六章 结论 |
附录 |
读博期间发表文章 |
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 |
上海租界权限章程 |
参考文献 |
四、刑事辩护:道路艰难 前途光明──“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究[D]. 王莹.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2]司法的专业化与政治化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的司法改革史(1943-1949)[D]. 姚尚贤. 上海交通大学, 2017
- [3]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信访理论与实践研究[D]. 刘厚见. 湖南师范大学, 2016(08)
- [4]我国法官权利保障研究[D]. 孙伟良. 吉林大学, 2012(11)
- [5]从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看中西法律制度和思想的冲突与融合[D]. 余华川. 华东师范大学, 2005(05)
- [6]刑事辩护:道路艰难 前途光明──“司法公正与律师辩护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J]. 邢五一. 中国律师,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