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事故四不放过调查报告
2023-03-27
问: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四不放过”原则规定
- 答:四不放过原腔散则是什么?伍闭氏一起来学态销习
问:事故调查中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 答:【法律分析】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指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事故处理的“”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尘岩则、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 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 [2]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枣派工作,派棚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问: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 答:一、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1、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以下: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事故芹亮胡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如下键闭: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整改措施未落实不嫌拦放过;
4、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