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三寰机制转换看国企监管(论文文献综述)
陈敏慧[1](2020)在《国企混改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因和财务绩效分析 ——以中国联通为例》文中认为全面深化国企改革是我国经济新常态下为促进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而做出的重要部署,混合所有制改革则是国企改革的热点之一。国家层面不断发出重要指示,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特别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2017年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两会上表示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电信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党的十九大则进一步强调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此外,由于战略投资者有意愿参与被投资企业的公司治理,并且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优质资源,可以帮助被投资企业进行资源整合,解决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经营效率低下、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低等问题。因此,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已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2016年9月,国家发改委召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专题会,联通集团被列入第一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名单。2017年8月,联通集团以其核心资产中国联通作为改革主体,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通过非公开发行新股和转让老股等方式引入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等在内的多家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混资本”;并通过改选董事会、股权激励等形式实现了“改机制”。此次改革帮助中国联通走出了发展困境,企业的竞争力得到提升。本文通过对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案例进行研究,分析其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和财务绩效,寻找其改革过程中的经验,以弥补国企改革案例研究方面的不足,为以后的国企改革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围绕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案例展开分析,在阅读大量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运用归纳总结的方法对本文研究要点进行梳理,进而构建出本文的研究框架。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对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案例进行探析。第一部分是引言,该部分首先介绍了本案例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接着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战略投资者以及财务绩效评价的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最后简述了本文的分析逻辑和研究框架。第二部分阐释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概念。此外还介绍了本文进行案例分析所涉及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案例进行介绍,主要包括中国联通具体情况、改革的过程和方案、中国联通改革前的内外部环境以及改革对其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影响。第四部分从内外部动因两个方面分析了中国联通采取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第五部分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质量、经营成长能力以及综合绩效几个方面分析了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中国联通的影响。第六部分在前几部分的基础上,对本案例进行了总结,并从政府和企业两个角度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引入战略投资者提出相关建议。本文主要采用案例研究法、文献研究法和财务指标比较分析法进行分析。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联通的具体案例,本文得出以下结论:中国联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电信行业这一国家垄断领域进行改革的创举;中国联通在内部环境严峻的情况下进行改革,通过改选董事会等方式使战略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使得企业治理结构得到规范;中国联通与战略投资者展开深入合作,改善了企业的财务状况、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因此,在接下来的国企改革中,国家层面上应该进一步扩大改革的领域,推出相应政策来保证民营资本在国有企业中的话语权以发挥民营企业的管理优势,同时还要注意保持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和途径进行改革,采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方式进行改革时要注重战略投资者的类型,同时要采取措施保证战略投资者的话语权,以发挥战略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史晓杰[2](2020)在《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哈尔滨市地处东北亚地区中心,区位条件优越、科技和产业基础比较雄厚、生态环境优良,作为省会城市国有资产所占的比重较大,国有资产的发展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哈尔滨市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历了十五年的爬坡过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效果初显成效,但必须看到的是伴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时代的转变,实践中仍然存在发展出的新问题,在改革攻坚期的关键时刻,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的改进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本研究围绕着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历史与现状,探讨现行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产生问题的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通过比较分析,得出我国其他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的特点并总结借鉴相关经验,结合委托代理理论、经济人假设、内部人控制理论提出模式改进的总体框架,最终从三个方面改进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并为模式的改进提出保障措施。希望通过本文研究,能够帮助哈尔滨市国资委解决实际中存在的监管难题,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管效率,科学的设置国有资产监管层,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哈尔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丰富同量级地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的选择。
刘丽[3](2020)在《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为根基支撑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体制改革更加离不开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一直在进程中发展,促使国家经济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国有企业改革已走过30多年的历程,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创新到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取得了巨大突破,壮大了国民经济。但由国企改革所引发的经济社会生活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体制弊端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改革面临的问题还较多,总体可以概括为:改革引发的矛盾严重、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改革内容敏感性强和改革程度不规范、改革制度性约束不强,国企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市场化运营适应性不高、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完善、内部管理水平不高等。以上问题均须从最根本处着手进行解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有企业改革最根本在于解决资金问题,国有资本在国有企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如何使用财政杠杆作用推进国企改革是重要课题之一。本文以“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研究”为研究主题,以绵阳市富诚集团作为案例展开研究,首先,对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进行阐述,梳理国内外关于国有企业的研究现状,运用公共产品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对本案例进行分析;其次对绵阳市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进行例证价值分析,包括现状分析、面临的困惑、典型性;然后,对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做出描述,包括转型的背景、主要历程和做法、成效;再次,从财政预算、财政资金、财政调控三大关键性因素对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最后,提出启示,即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才能确保优化资源配置、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才能推动国企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完善财政调控政策才能推动国企做大做强。
王媛媛[4](2019)在《智能制造发展的国际比较与中国抉择》文中指出当前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并加速向制造业渗透,制造业领域将迎来一场智能化革命,进而引发新一轮的工业革命。美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应对新工业革命和智能制造的发展战略。我国也迎来新工业革命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历史交汇期,由此提出以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进而建设制造强国的发展目标。因此,研究智能制造这一主导新工业革命发展的新型制造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智能制造作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技术进步及资本有机构成理论、熊彼特和新熊彼特学派技术创新及演化经济学等理论为研究基础,运用系统分析、实证分析、比较分析以及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对智能制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一是,探索智能制造发展演化的机理及其技术-经济范式。对智能制造的内涵、产生动力、生产组织模式创新以及技术-经济范式进行分析;二是,对智能制造发展的关键基础性产业——集成电路、智能传感器、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全球发展态势进行比较分析;三是,对G20国家智能制造发展水平进行实证分析。在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基础上,建立“制造业智能化指数”衡量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并进行国别和分行业的比较分析;四是,对美国、德国、日本智能制造发展的典型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并得出有益的经验借鉴。首先对其智能制造赖以发展的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政策演变进行分析,其次对其推动智能制造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进行深入研究,再次对这三个国家智能制造的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异同点,并得出可供我国借鉴的有益经验;五是,分析我国智能制造发展的现状。从顶层设计、标准体系建设、基础产业发展、企业以及地方政府推动等方面分析我国智能制造发展取得的进展和成就,同时剖析了中国智能制造在发展基础、创新能力、推进机制、企业主体引领、政策规划以及人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六是,提出我国智能制造发展的创新路径和对策。即要以建设制造强国为目标的智能制造发展导向;建设政府引领、产业界主导、研究机构和大学紧密合作的智能制造创新网络;要涵盖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智能制造发展领域;以及实施面向不同发展优势和水平的差异化发展战略。总之,发展智能制造是我国实现技术跃升及经济实力赶超的重要契机,应密切关注和研究新工业革命发展趋势以及智能制造技术-经济范式发展演化特征,把握各国智能制造发展的态势、能力水平以及具体的推进战略,同时深入了解我国智能制造发展的优劣势,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智能制造发展路径和政策体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早日实现制造强国的目标和国家实力的历史性跨越。
葛宣冲[5](2019)在《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以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随之进入快车道。国有企业作为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天然场域,应当且必须成为我国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标杆和榜样,进一步彰显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本文以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作为研究对象,围绕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是什么、为什么需要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如何实现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三大问题进行谋篇布局。其基本研究思路是: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相关概念、理论与经验入手,理清企业民主制度与经济民主制度的逻辑关联,对改革开放前后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进行爬犁,剖析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试图整体把握当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主要目标与基本方式,以期澄清学术界和理论界对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认识的歧义和误区,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寻求智慧资源和思想启迪。全文共分为导论和五个章节。导论部分主要阐释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背景与意义,梳理了其国内外研究现状,确定了研究思路与方法,指出了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第一章为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理论概述。在对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相关概念界定的前提下,梳理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企业民主制度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理论与西方企业民主制度的理论,并简要概括了两种社会制度下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经验,为论文研究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经验支撑。第二章为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在界定民主制度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了对经济民主与经济民主制度、经济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两对范畴的逻辑关系。在这个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经济民主制度作为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决定于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企业民主制度作为经济民主制度的实现形式,在理论维度上与经济民主制度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在实践维度上并非完全受制于经济民主制度。本章的研究完成了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从理论到实践的过渡。第三章为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在廓清国有企业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之间辩证关系的基础上,对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发展阶段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进行了全景式地深入研究。这一研究为新时代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逻辑起点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第四章为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本章从认识误区、政策偏差、经验匮乏三个维度,剖析了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内在机理、历史局限,初步找到了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病根”,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现实可能性。第五章为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思路。本章依据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从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主要目标、基本方式三个方面,提出了颇具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思考。
王殿禄[6](2019)在《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职工权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这其中如何实现职工权利保护,则是国家非常重视,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问题。特别是职工权利若得不到保护,很容易使职工与企业间的矛盾不断激化甚至最终酿成事故。2009年上演的吉林通钢悲剧即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如果无法实现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的平稳过渡,类似的事件很可能再次发生。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全面推进,本论文旨在对我国国企混改中的职工权利保护法律问题进行较为系统的分析与研究,并从法律层面上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思路,以求帮助完善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问题的法律体系,有效解决国企混改中存在的职工权利保护不健全问题。论文将从几个方面切入:首先,国企混改中都涉及哪些已有的和潜在的职工权利;其次,这些职工权利是否已经得到或将会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再次,我国现行的法律在保障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功能;最后,如何通过立法进一步加强保障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保护等。
谢锐勤[7](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认为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简彦超[8](2018)在《《经济日报》中的国企形象研究(2014-2017)》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大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新常态”“中高速增长”“创新驱动”以及“高质量发展”等成为发展新阶段的标签和代名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国企,也不例外地成为改革的中心和阵地。但是,媒体频频曝光的国企负面新闻,引发了社会对于国企的质疑和不满,因此,如何在国企的是非矛盾命题中,重塑国企形象,影响社会公众对国企的认知,进而影响受众对于经济社会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认知,这是媒体和国企面临的一个问题。基于以上问题,本研究选取《经济日报》2014至2017年国企相关报道为研究样本。首先,对样本进行定量的内容分析,发现《经济日报》国企报道自2014年以来,报道数量较多,且保持稳定;版面位置显要,以要闻版占比最大;报道体裁多元,以灵活的消息为主;报道主题高度集中于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消息来源权威,以党政机构和国企为主要消息来源。又通过新闻文本话语分析,得知《经济日报》通过报道塑造了6种国企形象,分别为锐意进取的改革者形象、主动作为的市场活动主体形象、自觉担当的社会贡献者形象、创新精神的传承者形象、英才理想的摆渡者形象以及亟待解决新问题的攻坚者形象。最后,笔者对《经济日报》中的国企形象做出评价:报道展现了国企较多元的媒介形象;报道运用话语修辞策略,使形象深入人心;消息来源单一,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的消息来源匮乏,使得国企形象呈现不够全面;在正面宣传中过于追求展现国企完美无缺的形象。并提出:要树立国企的良好形象,需要国企、媒体和政府形成合力,以现实形象为根基,以社会和公众的认知和接受力为前提,在积极应对国企负面舆论的同时,打造一批国企先进典型,让国企形象深入人心。
焦晨洋[9](2018)在《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十二五”以来,宏观经济增速持续回落,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增高,企业效益下滑。为稳定经济增速,减轻企业负担,国家适时推出以“营改增”为代表的“结构性减税”政策。受以上因素的影响在短期内导致财政收入增速明显下滑。“十二五”时期,我国财政收入增速由2011年的24.8%降至2016年的4.5%[1]。与此同时,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肩负重任,民生支出大幅增加。在减收增支的矛盾和压力下,维持财政收支平衡的难度加大。“2013—2016年,全国财政赤字规模从1.2万亿元升至2.18万亿元,赤字率从2.1%提高到约3%”[2]。财政赤字风险和收支压力继续加大,势必影响财政国家治理基础和支柱作用的发挥。面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的局面,国企作为国家经济资源的储备力量理应给与财政大力支持。但近年来,尽管我国政企分配关系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确立了“税利并存,税后利润上缴”的改革方向,但我国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改革完善整体进展缓慢,大量本应上缴利润的国企游离于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实施范围之外,上缴企业数量还不到国企总量的2%,以金融、文化和地方国企的问题最为突出。国企利润上缴财政运行状况呈现出规模过小、比例过低、增长过慢、缺乏制度刚性等问题。规范的政企分配制度的缺失,导致国企不但不能有力壮大财政实力,还滋生出企业效率低下、过度投资、结构失衡等一系列问题,为社会舆论所诟病。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关系着企业发展和财政职能的实现,成为党和国家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推动国企改革的重要手段和工具。2007年以来,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生产关系调整完善的要求,我国国企利润上缴在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这种进步是基于建国以来我国政企分配关系调整完善的经验积累和重要启示,还没有完全上升到的理性认识层面,没有形成系统完备的政企分配关系理论和科学合理的制度。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研究力度。我国现阶段关于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研究对于完善我国政企分配关系理论和实践虽然发挥了积极的作但用还存在局限。目前,相关研究过于依赖借鉴西方利润分配理论,单纯的将国企利润上缴视为一项微观层面的企业利润分配行为来研究,却未能将国企利润上缴视为一项政企分配制度,研究其在我国社会生产关系总体中所处的地位和起到的作用,即相关研究缺乏在国有企业“公共性”和“营利性”之间的平衡。在此背景下,关注和加强国企利润上缴的“公共性”与“营利性”的平衡是十分重要的。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围绕国企利润上缴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主题,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理论基础和构建政企分配关系的理论框架。综合上述分析,国企利润上缴在宏观层面的“必要性”和在微观企业层面的“可行性”的相关研究,在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实施范围、提升利润上缴水平充实国家财政收入,推动国企领域相关改革、规范政企分配关系、建立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理论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研究的重要意义在理论方面有三个方面:首先有利于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相关研究的基础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其次对政治经济学所有制理论和政企分配关系理论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再次改进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可行性”和上缴比例的实证研究方法。在实践方面的意义有四个方面:第一,有利于促进党中央政企分配政策的贯彻落实;第二、有利于巩固和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第三、有利于推动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转型升级;第四,有利于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完善。在上述研究背景和研究目标的指引下,本文围绕国企利润上缴财政这一研究主题,从“公共性”的角度研究其在宏观制度层面的“必要性”,从“营利性”的角度研究其在微观企业层面的“可行性”。本文综合采用规范性分析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进了包括文献综述、基础理论分析、历史现状分析、“必要性”和“可行性”理论论证与检验、外国情况比较借鉴及政策建议等一系列研究工作,并从中得出了一系列兼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结论。具体来讲,相关研究需要基于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在理论依据方面,本文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相关理论为指导论证指出,国企利润上缴财制度与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生产关系相适应,并可以通过转换经营目标、完善企业产权配置结构、改善企业公司治理三大要素,促进国企节约内部交易成本,提升自身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为研究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宏观“必要性”和微观“可行性”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在现实依据方面,本文首先介绍和分析了我国政企分配关系调整、完善的历史过程,并指出具有制度刚性的国企利润上缴制度是我国政企分配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接下来本文介绍了我国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的现状、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制度原因和体制原因,上述内容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承,为后续研究和政策建议的提出,提供了现实依据。基于以上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本文理论研究的核心部分采用规范性分析的方法,分别从宏观制度层面和微观企业层面论证研究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一方面,从完善我国政企分配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基本经济制度、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三个方面,论证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在宏观制度层面具有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从推动国企建立“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优化国企产权配置结构、完善国企公司治理三个方面,论证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在降低国企交易成本、提升国企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方面的微观“可行性”。为了增强本文理论研究的可靠性和指导实践的能力,本文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建模分析了国企利润上缴水平与国企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之间的抛物线型相互变动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说明,抛物线顶点对应的比例为国企利润上缴比例的理论最优值,在达到该值以前,提高利润上缴比例确实能够起到提升国企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的作用。因此实证研究从数据上检验和佐证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具有微观可行性的结论,且相关测算结果支持将国企利润上缴的比例提升至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的30%的水平。此外,分行业测算结果显示,集中度越高、盈利能力越高、所处发展阶段越靠后的行业,适用的国企利润上缴最优比例约高,反之则越低。基于规范性研究和实证研究的结论和相关测算结果,本章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政策建议。在提升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方面,近期目标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将国企上缴利润占国企利润总额的比例提升至30%,远期目标是逐步将该比例提升至40%以上;分档目标方面,应在现行“分类定档”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行业分类和上缴档次,上调各档次上的比例,逐步取消免缴档次,将适用于利润上缴能力较强的、集中度较高的、投资相对饱和的传统行业的最高档次上调至50%以上。为进一步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和相关工作,本文还针对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在运行、制度层面与体制环境层面的问题,一一对应的提出了细化的对策。本文在进行上述研究的过程中,主要的创新点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建立了分析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的新框架。目前,我国关于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研究在“公共性”和“营利性”之间缺乏平衡。相关研究主要是参考和借鉴西方业已成熟的股利理论,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单纯第归为企业利润分配的“营利性”问题来研究,却忽视了其作为我国政企分配关系领域一项经济制度而具有的“公共性”一面。影响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相关研究分析框架的完整性,也进一步影响了相关理论的有效性和指导实践的能力。在这一方面,本文兼顾国企利润上缴的“公共性”和“营利性”,选取和借鉴政治经济学所有制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企业性质、产权、公司治理理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围绕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研究。既研究国企利润上缴在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生产关系调整完善方面的作用,又研究其在提升国企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方面的作用,从而创新性地建立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研究系统完整、有机统一的分析框架体系。第二,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性证据。此前,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相关研究主要是围绕“该不该缴”的问题展开的,对于“缴多少”的问题涉及较少,更缺乏将上述两个问题结合起来的研究。在“该不该缴”的问题上,相关研究倾向于借鉴不同的西方股利理论进行分析,就该问题的理论依据难以达成共识,产生了激烈争论,并难以得出具有一致性的结论,削弱了相关研究在理论上的一致性和指导实践能力的普遍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得出“应该上缴”的结论,在“缴多少”的问题上,只能结合现行政策给出笼统的建议,缺乏实证研究支持。针对上述问题,在研究国企利润上缴微观层面“可行性”问题时,首先注意了从西方利润分配理论的源头(即新制度经济学)开始,基于企业性质理论、产权理论、公司治理理论建立了内在有机统一的研究分析框架,指导规范性分析得出具有一致性的结论;另一方面,在规范性分析结论的基础上,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不但验证了国企利润上缴对于企业提升经营绩效和盈利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初步测定了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合理比例,为国企利润上缴在微观企业层面的“可行性”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性证据,也为提升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供了数据支持。第三,提出国企利润上缴比重提高有利于降低企业内部成本的新观点。对于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持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学者认为,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经济资源的流失,会加重企业负担,增加企业运行成本,尤其是当前国企运行在制度性交易、税费、社保、流通、能源、融资等方面成本高企的情况下,为了适应国企“降成本”的需要,应暂缓执行国企利润上缴。本文通过规范性分析发现,国企利润上缴财政不仅具有宏观制度层面的“必要性”,尤其是具有微观企业层面的“可行性”,能够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提升企业效益,并且在实证研究中进一步得到印证。基于上述结论,本文认为目前“降成本”的政策措施多是从宏观层面着手降低企业运行的外部成本,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政策效应的逐步兑现,政策效应将进入边际递减阶段。下一步应该侧重于企业内部的降成本,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有利于从内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对冲外部政策效应的边际递减,从而达到国企“降成本”目标的实现。
陈凤琦[10](2017)在《“混改”国企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安徽省“混改”国企的调查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对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职业经理人在人力资源体系中的战略地位显着提升。近年来,党和政府更是出台大量文件推动国有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经理人的职业化发展问题再次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但长期以来由于受到种种因素的限制,国有企业一直没有建立起职业化的经理队伍,普遍存在经理人专业知识和能力欠缺、人员任命"非市场化"严重、中层管理者晋升空间狭窄、具有国际化背景或是国际视野的中高层管理者稀缺等问题。而以往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高层经理,对支撑企业正常运行具有重大贡献的广大中层经理人的研究偏少,对中层经理职业化问题的研究更加稀缺。本文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研究背景,以职业化、职业经理人、中层经理的相关研究以及现代企业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经理人相关理论为基础,探讨了我国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的机制建设问题。通过引入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从职业化基础、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四个维度出发,筛选出30个指标,构建了国有企业经理职业化发展水平评价模型。并以安徽省国企中层经理为对象,测定安徽省国有企业中层经理的职业化发展水平。研究揭示了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企业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不合理、中层经理职业素质欠缺、中层经理专业知识与能力不足、企业经理人管理非市场化、法律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市场不健全等问题。根据这些问题,本文系统构建了我国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的机制。包括企业内部需要建立健全的六种机制:企业内部治理机制、选拔配置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薪酬激励机制、培训发展机制、企业文化机制,以及企业外部需要构建的三种机制:经理人市场机制、文化舆论引导机制、法律机制。本文的研究围绕国有企业改革、中层经理职业化等问题展开,进一步丰富了职业化理论和中层经理相关领域的研究,并可为政府制定国企改革政策、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国企建设高水平的职业化经理队伍提供一定参考。
二、从三寰机制转换看国企监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从三寰机制转换看国企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混改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因和财务绩效分析 ——以中国联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动因的研究 |
1.2.2 关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的研究 |
1.2.3 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动因的研究 |
1.2.4 关于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的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本文基本框架 |
2 国企混改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理论概述 |
2.1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及途径概述 |
2.1.1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涵 |
2.1.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动因 |
2.1.3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途径 |
2.2 国企混改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因和意义 |
2.2.1 战略投资者的定义 |
2.2.2 国企混改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因 |
2.2.3 引入战略投资者参与混改的意义 |
2.3 国企混改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理论基础 |
2.3.1 战略联盟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4 现代产权理论 |
3 中国联通概况及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简介 |
3.1 中国联通概况 |
3.1.1 中国联通基本情况 |
3.1.2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简介 |
3.2 中国联通混改前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
3.2.1 中国联通混改前的PEST模型分析 |
3.2.2 中国联通混改前的内部环境分析 |
3.3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简介 |
3.3.1 “混资本”方案 |
3.3.2 “改机制”方案 |
3.4 中国联通混改前后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 |
3.4.1 中国联通混改前后的股权结构 |
3.4.2 中国联通混改前后的公司治理结构 |
4 中国联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因 |
4.1 外部动因 |
4.1.1 引入战略投资者是深化国企改革的突破口 |
4.1.2 国家层面重视非国有资本的引入 |
4.1.3 战略投资者可以带来协同效益 |
4.1.4 战略投资者可以帮助国有企业去行政化 |
4.2 内部动因 |
4.2.1 中国联通业绩下滑,财务状况严峻 |
4.2.2 引入战略投资者可以提升中国联通市场竞争力 |
4.2.3 战略投资者可以规范中国联通治理结构 |
5 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财务绩效分析 |
5.1 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前后的盈利能力对比分析 |
5.1.1 净资产收益率对比分析 |
5.1.2 总资产报酬率对比分析 |
5.1.3 中国联通混改前后盈利能力整体分析 |
5.2 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前后的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
5.2.1 资产负债率对比分析 |
5.2.2 流动比率对比分析 |
5.3 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前后的资产质量对比分析 |
5.3.1 总资产周转率对比分析 |
5.3.2 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分析 |
5.3.3 资产现金回收率对比分析 |
5.4 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前后的经营成长能力对比分析 |
5.4.1 销售(营业)增长率对比分析 |
5.4.2 资本保值增值率对比分析 |
5.4.3 总资产增长率对比分析 |
5.5 中国联通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综合绩效分析 |
5.5.1 中国联通混改对企业管理的影响分析 |
5.5.2 中国联通混改对企业产品市场的影响分析 |
5.5.3 中国联通混改对企业综合竞争力的影响分析 |
6 案例结论及启示 |
6.1 案例结论 |
6.1.1 混合所有制改革改善了中国联通的财务状况 |
6.1.2 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
6.1.3 战略投资者的引入规范了中国联通的治理结构 |
6.2 案例启示 |
6.2.1 国家政策层面 |
6.2.2 企业改革层面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论文的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论文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研究特色 |
第2章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现状分析 |
2.1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1 相关概念 |
2.1.2 理论基础 |
2.2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状况 |
2.3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方式 |
2.3.1 哈尔滨市国资委的组织结构及职能 |
2.3.2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式 |
2.4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现有模式 |
2.4.1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二级监管模式 |
2.4.2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效果 |
2.5 现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2.5.1 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定位不清 |
2.5.2 国有资产监管范围未全覆盖 |
2.5.3 国资委对国有企业集团行政干预较多 |
2.5.4 国有企业集团运营管理效率低 |
2.6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6.1 国资监管机构双重身份确定的复杂性 |
2.6.2 国有资产分级监管的局限性 |
2.6.3 国资委与国有企业集团间缺少中间层 |
2.6.4 国有企业集团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 |
2.7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典型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借鉴 |
3.1 我国典型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 |
3.1.1 上海“两层分级管理模式” |
3.1.2 深圳“产权运营主体模式” |
3.1.3 重庆“渝富公司模式” |
3.1.4 武汉“三层管理模式” |
3.1.5 北京“平台公司模式” |
3.1.6 吉林“非政府决策模式” |
3.2 我国典型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可借鉴之处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的改进 |
4.1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改进目标及原则 |
4.2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改进框架 |
4.3 调整国资委职能定位与覆盖范围 |
4.3.1 调整国资委职能定位 |
4.3.2 实现市国资委监管全覆盖 |
4.4 推动建立国有资产运营机构 |
4.4.1 积极做好国有资本平台公司建设工作 |
4.4.2 理顺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和国有企业的监管关系 |
4.5 指导国有企业集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
4.5.1 强化董事会建设 |
4.5.2 深化监事会改革 |
4.5.3 逐步强化外部监管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改进的保障措施 |
5.1 完善法律制度建设 |
5.1.1 建立法律约束监督制度 |
5.1.2 对国有资产管理集中统一立法 |
5.2 建立信息披露机制 |
5.2.1 建立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 |
5.2.2 充分的信息公开机制 |
5.3 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 |
5.3.1 建立完善的选人用人机制 |
5.3.2 完善国有企业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 |
(3)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相关理论依据 |
1.3.1 公共产品理论 |
1.3.2 公共财政理论 |
1.3.3 委托代理理论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创新 |
第二章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价值 |
2.1 当前政府财政与国企改革的现状分析 |
2.1.1 国企改革中政府和国企的职能定位状况 |
2.1.2 我国政府推动国企改革的现状 |
2.2 我国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国企转型面临的困惑 |
2.2.1 财政预算编制精细度不够 |
2.2.2 财政资金支持不充分 |
2.2.3 财政调控作用未能良好发挥 |
2.3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案例的典型性 |
2.3.1 富诚集团在财政杠动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代表性与先进性 |
2.3.2 财政预算杠动的典型性:提高企业自身造血功能 |
2.3.3 财政资金杠动的典型性: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 |
2.3.4 财政调控的典型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效率 |
第三章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描述 |
3.1 绵阳富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
3.1.1 基本情况 |
3.1.2 财务状况 |
3.2 绵阳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背景 |
3.2.1 促进绵阳市经济建设良好发展的需要 |
3.2.2 绵阳市政府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的需要 |
3.2.3 加快富诚投资集团自身发展的需要 |
3.3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主要历程和做法 |
3.3.1 按照分类改革要求拟定改革方案 |
3.3.2 明确“三层次”国资监管架构图 |
3.3.3 完善富诚集团架构 |
3.3.4 优化富诚的业务结构 |
3.3.5 优化富诚的债务结构 |
3.3.6 加强监督提升富诚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
3.4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主要成效 |
3.4.1 推进了国有企业由功能型向市场型转型 |
3.4.2 促进了国有企业发展壮大提高自身造血功能 |
3.4.3 推动了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第四章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预算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因素分析 |
4.1 财政预算杠动国企转型过程的关键性分析 |
4.1.1 财政预算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升级的关键性分析 |
4.1.2 财政预算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关键性分析 |
4.2 财政预算杠动国企转型的理论分析 |
4.2.1 从公共财政理论分析是经济结构布局优化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需要 |
4.2.2 从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是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需要 |
4.2.3 从政府干预理论分析是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需要 |
4.3 财政预算杠动国企转型的成功经验 |
4.3.1 通过完善国有企业的收益管理杠动转型 |
4.3.2 通过严控国有企业的支出管理杠动转型 |
4.3.3 通过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杠动转型 |
第五章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因素分析 |
5.1 财政资金杠动国企转型的关键性分析 |
5.1.1 财政资金的投入帮助国企积累原始资本的关键性分析 |
5.1.2 财政资金的投入拓宽了融资渠道的关键性分析 |
5.1.3 财政资金的投入提高了国企承担政府下达公益性项目建设和运营能力的关键性分析 |
5.2 财政资金杠动国企转型的理论分析 |
5.2.1 从资本经营理论看是国企改革由“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的需要 |
5.2.2 从政府职能理论看是纠正市场失灵的需要 |
5.3 财政资金杠动国企转型的成功经验 |
5.3.1 通过注资和划拨资产的方式杠动转型 |
5.3.2 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资金的方式杠动转型 |
5.3.3 通过财政政策支持和扩展业务的方式杠动转型 |
第六章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调控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因素分析 |
6.1 财政调控杠动国企转型的关键性分析 |
6.1.1 财政调控推动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性分析 |
6.1.2 财政调控提高了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关键性分析 |
6.1.3 财政调控发挥了国有资本最大效益的关键性分析 |
6.2 财政调控杠动国企转型的理论分析 |
6.2.1 从资本经营理论看是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
6.2.2 从政府干预理论看是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
6.2.3 从公共财政理论看是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的需要 |
6.3 财政调控杠动国企转型的成功经验 |
6.3.1 从财政监督的角度严格内部审议程序、完善公司章程杠动转型 |
6.3.2 制定并完善管控制度杠动国企转型 |
6.3.3 严格专项资金管理杠动国企转型 |
第七章 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启示 |
7.1 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才能确保优化资源配置 |
7.1.1 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基础和方法 |
7.1.2 要将公共财政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有效衔接 |
7.1.3 要严格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评价和考核 |
7.2 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才能推动国企改革适应市场经济 |
7.2.1 加大国企资本金以基金方式注入企业的比例 |
7.2.2 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和资金,吸纳民间资本转向市场化运营 |
7.2.3 以不同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
7.3 完善财政调控政策才能推动国企做大做强 |
7.3.1 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
7.3.2 建立国企科学组织机构 |
7.3.3 建立国企现代管理制度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智能制造发展的国际比较与中国抉择(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问题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智能制造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研究智能制造发展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技术进步理论及资本有机构成理论 |
一、技术进步和机器大工业生产理论 |
二、资本有机构成理论 |
第二节 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 |
一、熊彼特创新及经济周期理论 |
二、弗里曼工业创新及演化经济学理论 |
三、佩雷斯技术-经济范式及技术革命周期演化理论 |
四、其他新熊彼特学派学者的创新和演化经济学理论 |
第二章 智能制造发展演化的机理及其技术-经济范式 |
第一节 智能制造的定义及内涵界定 |
一、有关智能制造的定义概述 |
二、本文对于智能制造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智能制造产生的动力分析 |
一、技术进步是智能制造产生的根本动力 |
二、经济危机是智能制造产生的催化剂 |
第三节 智能制造的生产组织模式 |
一、制造业生产组织模式变迁 |
二、智能制造的生产组织模式创新 |
第四节 智能制造的技术-经济范式体系 |
一、范式及技术-经济范式概念界定 |
二、技术革命的划分及其技术-经济范式变迁分析 |
三、第三次工业革命下的智能制造技术-经济范式 |
第三章 智能制造关键基础性产业全球发展态势比较分析 |
第一节 集成电路和传感器产业 |
第二节 高档数控机床产业 |
第三节 工业机器人产业 |
第四节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第四章 G20国家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智能制造发展水平的分析思路及方法 |
一、智能制造发展水平的分析思路 |
二、投入产出分析方法及直接消耗系数 |
三、制造业智能化指数的概念及其对智能制造发展水平的表征 |
第二节 相关产业的界定 |
一、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界定 |
二、机械自动化产业的界定 |
三、制造业的行业界定 |
第三节 制造业智能化指数的计算及数据来源 |
一、制造业智能化指数的计算方法 |
二、研究的国别及数据来源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各国智能制造总体发展水平比较分析 |
二、分行业智能制造发展水平比较分析 |
三、中国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分析 |
第五章 典型国家智能制造发展模式比较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国家创新体系及先进制造业发展战略 |
一、美国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政策演变分析 |
二、美国先进制造业及工业互联网发展战略 |
第二节 德国国家创新体系及工业4.0战略 |
一、德国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政策演变分析 |
二、德国高技术创新战略及工业4.0发展战略 |
第三节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及新机器人战略 |
一、日本国家创新体系和创新政策演变分析 |
二、日本新机器人战略及互联工业倡议 |
第四节 美、德、日智能制造发展模式比较与启示 |
一、美、德、日智能制造发展模式的相同点 |
二、美、德、日智能制造发展模式的不同点 |
三、几点启示 |
第六章 中国智能制造发展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智能制造发展情况概述 |
一、智能制造发展的顶层设计逐步完善 |
二、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展开 |
三、智能制造关键基础性产业持续发展 |
四、企业积极参与推动智能制造发展 |
五、各地方政府主动对接智能制造发展 |
第二节 中国智能制造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智能制造发展基础薄弱,自主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 |
二、官产学研的协同创新机制尚未建立起来 |
三、智能制造推进平台缺失 |
四、企业的主体引领作用不突出 |
五、政策规划相对宽泛,没有突出自身特点和优势 |
六、相关教育和人才缺失 |
第七章 推进中国智能制造发展的创新路径 |
第一节 推进中国智能制造发展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推进中国智能制造发展的路径分析 |
一、发展目标:以建设制造强国为目标的智能制造发展导向 |
二、创新主导力量:政府引领、产业界主导、研究机构和大学紧密合作的智能制造创新网络 |
三、涵盖领域:涵盖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智能制造发展领域 |
四、重点环节和思路:面向不同发展优势和水平的差异化发展战略 |
第三节 推进中国智能制造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深化智能制造相关基础理论体系的研究 |
二、加强智能制造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攻关 |
三、健全智能制造发展的体制机制 |
四、完善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保障 |
五、强化智能制造相关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
第八章 结论 |
第一节 本文的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5)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本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理论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民主 |
1.1.2 企业民主 |
1.1.3 企业民主制度 |
1.1.4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 |
1.2 企业民主制度相关理论 |
1.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企业民主制度理论 |
1.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理论 |
1.2.3 西方企业民主制度理论 |
1.3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经验 |
1.3.1 资本主义国家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1.3.2 社会主义国家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第二章 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2.1 民主制度 |
2.1.1 民主制度的内涵 |
2.1.2 民主制度的外延 |
2.2 经济民主与经济民主制度 |
2.2.1 经济民主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 |
2.2.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经济民主制度的基础 |
2.2.3 国有企业具备经济民主制度的基本条件 |
2.3 经济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关系 |
2.3.1 企业民主制度是经济民主制度的实现形式 |
2.3.2 企业民主制度与经济民主制度并非一一对应关系 |
2.3.3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并非完全受制于经济民主制度 |
第三章 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 |
3.1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关系 |
3.1.1 国有企业的基本制度是经济民主制度 |
3.1.2 国有企业经济民主制度是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前提 |
3.1.3 企业民主制度建设是对国有企业民主制度的体现 |
3.2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 |
3.2.1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总体状况 |
3.2.2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
3.2.3 改革前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 |
3.3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与问题 |
3.3.1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总体状况 |
3.3.2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 |
3.3.3 改革中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问题 |
第四章 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认识误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了,企业民主制度就建立了 |
4.1.1 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了,企业民主制度就建立了 |
4.1.2 按劳分配原则确立了,企业民主制度就实现了 |
4.2 政策偏差: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变化快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4.2.1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调整快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4.2.2 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改革快于企业民主制度建设 |
4.3 经验匮乏:社会主义国家的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在摸索中进行 |
4.3.1 计划经济时期的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具有相容与相悖现象 |
4.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民主制度建设具有双重效应 |
4.3.3 现代企业制度对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作用机理 |
第五章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思路 |
5.1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重点内容 |
5.1.1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制度 |
5.1.2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5.1.3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
5.1.4 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 |
5.1.5 探索企业共享机制 |
5.2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主要目标 |
5.2.1 确立职工主体地位 |
5.2.2 参与管理决策 |
5.2.3 实现利益共享 |
5.3 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式 |
5.3.1 借鉴发达国家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5.3.2 弘扬新中国成立以来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经验 |
5.3.3 落实党和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的要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职工权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企混改职工权利问题概述 |
2.1 国企混改的时代背景和内涵 |
2.1.1 国企混改的时代背景 |
2.1.2 国企混改的内涵 |
2.2 国企混改后职工劳动关系的界定 |
2.2.1 法律层面的职工劳动关系界定 |
2.2.2 实际层面的职工劳动关系界定 |
2.2.3 本文观点 |
2.3 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的分类和范围 |
2.3.1 职工权利的分类 |
2.3.2 国有企业职工权利的范围 |
第3章 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保护的现状 |
3.1 当前我国职工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 |
3.1.1 法律中的职工权利保护 |
3.1.2 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职工权利保护 |
3.2 国企混改对职工权利保护的冲击 |
3.2.1 职工的健康权利受到侵害 |
3.2.2 职工的劳动权利受到侵害 |
3.2.3 职工的经济权利受到侵害 |
3.2.4 职工的民主权利受到侵害 |
3.3 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受到冲击的原因 |
3.3.1 职工权利保护方面的法律效力层级不高 |
3.3.2 职工权利救济制度执行不力 |
3.3.3 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实现的监督体系不完善 |
3.3.4 失业分流职工的保障措施匮乏 |
3.3.5 科技进步和高比例金融资本对职工权利的侵蚀 |
第4章 国内外有关企业改革案例对我国职工权利保护的启示 |
4.1 我国国企混改案例对解决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问题的启示 |
4.1.1 我国国有企业混改的案例 |
4.1.2 国企混改案例的启示 |
4.2 国外企业改革制度对解决国企混改中职工权利问题的启示 |
4.2.1 国外企业改革的案例 |
4.2.2 国外企业改革案例对我国的启示 |
第5章 完善我国职工权利法律体系的措施和建议 |
5.1 提高职工权利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效力层级 |
5.2 建立健全系统的法律体系,增加对职工权利保护的监督力 |
5.2.1 进一步完善职工持股制度,保证职工在企业内参与权 |
5.2.2 细化并明确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
5.3 完善关于职工再就业法律法规,保障再就业相关措施得到执行 |
5.3.1 完善关于职工再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
5.3.2 保障再就业的相关措施得到执行 |
5.4 完善职工权利救济制度,保证职工权利伸张 |
5.4.1 适度延长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 |
5.4.2 适度扩大劳动争议执行的效力 |
5.4.3 加大对侵害职工权利的违法行为的惩罚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经济日报》中的国企形象研究(2014-201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2 国企概念的界定 |
1.2 文献综述 |
1.2.1 媒介形象研究综述 |
1.2.2 国企媒介形象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3.1 定量内容分析法 |
1.3.2 新闻话语分析法 |
1.4 研究意义 |
第2章 《经济日报》国企报道的内容分析 |
2.1 抽样方法 |
2.2 分析单位 |
2.3 类目建构 |
2.4 文本内容分类讨论 |
2.4.1 报道数量多且稳定 |
2.4.2 报道所占版面显要 |
2.4.3 报道体裁灵活多元 |
2.4.4 报道主题高度集中 |
2.4.5 消息来源比较权威 |
2.4.6 报道以正面报道为主 |
2.4.7 报道对象以央企为主 |
第3章 《经济日报》中的国企形象 |
3.1 锐意进取的改革者 |
3.2 主动作为的市场活动主体 |
3.3 自觉担当的社会贡献者 |
3.3.1 绿色创新发展的践行者 |
3.3.2 国家政策的支持与响应者 |
3.3.3 走出去融入国际社会的友好者 |
3.4 创新精神的传承者 |
3.5 英才理想的摆渡者 |
3.5.1 鞠躬尽瘁的带头人引领国企发展 |
3.5.2 爱岗敬业的劳动者为国企发展尽心尽力 |
3.6 亟待解决新问题的攻坚者 |
第4章 对《经济日报》中国企形象的评价 |
4.1 通过话语修辞策略,使国企形象深入人心 |
4.2 国企形象较为多元,但不够全面 |
4.2.1 报道视角较为多元,展现了国企多元的形象 |
4.2.2 消息来源较为单一,国企形象展现不够全面 |
4.3 过于追求国企完美无缺的形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9)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增强财政自身发展平衡性和可持续性的需要 |
1.1.2 增强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刚性和公平性的需要 |
1.1.3 解决国企利润配置“软约束”及相关问题的需要 |
1.1.4 创新和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理论基础和框架的需要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1 国有企业 |
1.3.2 国有企业利润 |
1.3.3 国有企业利润上缴财政 |
1.4 研究范围与结论适用性 |
1.5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1 基础部分 |
1.5.2 理论研究部分 |
1.5.3 历史与现状研究部分 |
1.5.4 规范性研究部分 |
1.5.5 实证研究部分 |
1.5.6 外国情况借鉴部分 |
1.5.7 政策建议部分 |
1.6 研究的方法 |
1.6.1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1.6.2 规范性研究 |
1.6.3 实证性研究 |
1.6.4 历史分析法 |
1.7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1.7.1 建立了研究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的新框架 |
1.7.2 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和经验性证据 |
1.7.3 提出国企利润上缴比例提高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的新观点 |
1.8 研究的难点与不足 |
1.9 论文结构图 |
2.文献综述 |
2.1 企业利润分配理论的研究综述 |
2.1.1 “一鸟在手”理论研究综述 |
2.1.2 税差效应理论研究综述 |
2.1.3 股利代理理论研究综述 |
2.1.4 剩余股利理论研究综述 |
2.2 国有企业利润上缴财政问题的研究综述 |
2.2.1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合理性的研究 |
2.2.2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与改善公司治理的研究 |
2.2.3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范围与比例研究 |
2.2.4 国企上缴利润支出原则与重点的研究 |
2.2.5 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研究 |
2.3 研究现状评述 |
2.3.1 国外利润分配理论研究现状评述 |
2.3.2 国内国企利润上缴财政问题研究现状评述 |
3.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研究的基础理论 |
3.1 政治经济学理论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有制的论述 |
3.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公有制与国有制的发展 |
3.1.3 政治经济学所有制理论是研究国企利润上缴的理论基础 |
3.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3.2.1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研究主题、方法与假设 |
3.2.2 企业的性质与边界理论 |
3.2.3 产权理论 |
3.2.4 公司治理理论 |
3.2.5 新制度经济学分析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作用 |
4.我国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4.1 我国政企分配关系发展演进历程的回顾与思考 |
4.1.1 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前政企分配关系的探索 |
4.1.2 十四届三中全会以后政企分配关系的调整与完善 |
4.1.3 我国政企分配关系发展历程的重要启示 |
4.2 我国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制度构建 |
4.2.1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制度体系 |
4.2.2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层级划分 |
4.2.3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程序、实施范围与操作方法 |
4.2.4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科目与数额核定 |
4.3 我国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实际运行状况 |
4.3.1 国企上缴利润规模与国企利润总额比较 |
4.3.2 国企上缴利润数量与上交税金、非税收入及公共预算收入比较 |
4.4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存在的问题 |
4.4.1 利润上缴比例存在的问题 |
4.4.2 利润上缴的绝对规模存在的问题 |
4.4.3 利润上缴的相对规模存在的问题 |
4.4.4 利润上缴的实施范围存在的问题 |
4.4.5 利润上缴核算方法存在的问题 |
4.5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4.5.1 制度层面原因分析 |
4.5.2 体制层面原因分析 |
5.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必要性研究 |
5.1 从完善我国政企分配关系角度的分析 |
5.2 从完善公有制和基本经济制度角度的分析 |
5.2.1 将混合所有制作为公有制和基本经济制度“有效实现形式”的依据 |
5.2.2 国企利润上缴在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 |
5.3 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角度的分析 |
5.3.1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有利于推动“政资分开” |
5.3.2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
5.3.3 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情况 |
6.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可行性研究 |
6.1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可行性”的内涵 |
6.2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适用性分析 |
6.3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有利于转变国企经营目标 |
6.3.1 企业性质理论的指导意义 |
6.3.2 通过释放活力和压力传导树立“利润最大化”经营目标 |
6.4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有利于完善国企产权结构配置的分析 |
6.4.1 产权理论的指导意义 |
6.4.2 通过股权结构多元化优化国企产权结构配置 |
6.5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有利于改善国企公司治理的分析 |
6.5.1 公司治理理论的指导意义 |
6.5.2 通过提供必要条件和手段改善国企公司治理 |
6.6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必要性”与“可行性”辩证关系 |
7.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可行性实证分析与最优比例测算 |
7.1 实证研究设计 |
7.1.1 样本选取 |
7.1.2 评价指标的设计与测算 |
7.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7.2.1 样本总体情况 |
7.2.2 样本分年度情况 |
7.2.3 样本分行业情况 |
7.2.4 关于描述性统计结果的解释分析 |
7.3 计量回归模型设计 |
7.4 实证分析及稳健性检验 |
7.4.1 计量回归结果 |
7.4.2 稳健性检验 |
7.5 国企利润上缴最优比例分行业测算 |
7.6 实证分析结论与测算结果 |
7.6.1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可行性”的实证分析结论 |
7.6.2 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最优上缴比例的测算结果 |
8.外国国有资本经营和国企利润上缴模式借鉴 |
8.1 集权模式:公共财政主导 |
8.1.1 美国模式 |
8.1.2 英国模式 |
8.2 分权模式:专门机构主导模式 |
8.2.1 法国模式 |
8.2.2 意大利模式 |
8.3 放权模式:主权基金主导 |
8.4 国外国有资本运营和国企利润上缴模式的借鉴意义 |
9.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的政策建议 |
9.1 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的整体思路 |
9.1.1 坚持“有的放矢、标本兼治”的指导思想 |
9.1.2 坚持“统筹兼顾、合法合理”的基本原则 |
9.1.3 坚持“多层次”政策目标设计和科学的目标实现方式 |
9.2 解决国企利润上缴财政运行和制度层面问题的政策建议 |
9.2.1 树立科学合理的理财理念指导国企利润上缴 |
9.2.2 确立财政部门在国企利润上缴财政中的领导权 |
9.2.3 构建“标准化、因素法”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比例的测算模型 |
9.2.4 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组织架构及相关立法 |
9.2.5 扩大和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的实施范围 |
9.2.6 改进和完善国企利润上缴财政核算方法 |
9.3 解决国企利润上缴财政体制层面问题的政策建议 |
9.3.1 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确立国企市场主体地位 |
9.3.2 构建新型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体系 |
9.3.3 形成统一的、综合性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全要素生产率(TFP)测算方法及模型推导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10)“混改”国企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安徽省“混改”国企的调查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研究综述与理论基础 |
一、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三、主要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三章 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水平评价模型与应用分析 |
一、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水平评价方法的引入 |
二、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水平评价模型构建 |
三、以安徽国企为例的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水平评价与分析 |
第四章 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职业化基础存在的问题 |
二、专业化存在的问题 |
三、市场化存在的问题 |
四、国际化存在的问题 |
五、企业内外部环境存在的其他问题 |
第五章 国有企业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问题的解决机制及具体构建 |
一、国企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问题的解决机制 |
二、国企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机制的具体构建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四、从三寰机制转换看国企监管(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混改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动因和财务绩效分析 ——以中国联通为例[D]. 陈敏慧.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2)
- [2]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模式研究[D]. 史晓杰.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0(05)
- [3]绵阳政府利用财政杠动富诚集团转型的案例研究[D]. 刘丽.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7)
- [4]智能制造发展的国际比较与中国抉择[D]. 王媛媛.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5]我国国有企业民主制度建设研究[D]. 葛宣冲. 山西大学, 2019(02)
- [6]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职工权利法律问题研究[D]. 王殿禄. 天津大学, 2019(06)
- [7]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8]《经济日报》中的国企形象研究(2014-2017)[D]. 简彦超. 河北大学, 2018(01)
- [9]国企利润上缴财政制度研究[D]. 焦晨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8(09)
- [10]“混改”国企中层经理职业化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安徽省“混改”国企的调查分析[D]. 陈凤琦. 安徽大学, 20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