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分割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困境(论文文献综述)
李思特[1](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赵艳[2](2021)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健康老龄化”逐步成为全球性发展战略目标: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老龄化过程中,将重点放在提高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涵义进入了强调养老服务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及老年尊严阶段。中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问题,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本文首先界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运用需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做了四个发展阶段的划分,归纳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和规律。接着,本文构建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使用CHARLS数据,通过对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及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分析,将城乡老年人获得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对比,从健康、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特征具体分析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社会变迁、非正式照料、“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家庭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政府责任不到位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法制权威性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专业人才缺乏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是社会组织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为此,本研究从福利多元主义四个维度入手,从社会治理的责任边界划分出发,基于多元主体合作意愿和利益博弈,倡导政府与其它主体在养老服务生产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核心任务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培育其他供给主体力量,主导市场化的方式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与家庭、市场、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为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支持,为家庭赋权增能,家庭从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依据上述模式,本文提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筹资机制,包括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以流动式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乡村养老价值予以再认识,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以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1)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了探索式推进。现代社会下,福利多元主义面临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本文尝试对政府、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家庭主体进行功能定位和边界厘清,不只强调责任分配和分散化,而是注重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合作关系,探索构建政府“一核”主导,多方合作的目标模式。研究为福利多元主义本身困境的克服提供了新机制。(2)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着重探究在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到底该走一条怎样的养老服务供给之路,创新乡村养老模式,使得农民健康养老,农村成为理想的生活之地,从而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新方案。
祝洪章[3](2021)在《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农村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问题,具有鲜明效率维度的价值追求和经济属性。立足中国特殊国情、农情,耕地流转问题不单纯是经济效率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在自发演化力量和有意识构建的共同作用下,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具有自身特定的演进规律。我国现行耕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考虑到耕地流转的多重属性,通过权利分层方式,兼顾耕地社会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这是理解当下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问题的前提,是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制度环境。主流经济学推崇的简约理论模型的研究范式在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上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结合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和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研究方法,从历史演进规律、制度逻辑的宏观视角,顺推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制度环境因素;从制度目标、制度机制的应然预设与流转运行和流转制度经济影响绩效实然状态的差异,逆推权利结构设计和流转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针对问题成因提出优化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本文分析了建国至今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历程和演化规律,提出农地产权制度存在制度价值复合化取向,呈现渐进、路径依赖式演化模式,具有诱致性变迁与强制性变迁相结合,服务于国家城乡关系的国家意志等发展演进规律。“三权分置”改革以农户分化发展的社会现实为背景,遵循了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历史规律,依托多重制度逻辑框架,将“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作为多重逻辑兼容的指引,通过“地权细分”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载体,通过“走廊调控”方式为多重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通过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多重逻辑兼容共存提供动力。经营权流转制度是以经济绩效为主导逻辑的农地产权交易制度,相关的政策制定和立法近年取得较大发展。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目标主要是优化耕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保障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实现以上预设功能,国家通过激励机制、约束机制、稳定机制三种制度机制综合推进流转改革。激励机制包括鼓励主体分流、客体强权赋权和完善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等;约束机制包括设立农地集体所有的制度红线、流转用途红线、农民权利保护红线等;稳定机制包括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等。本文在系统梳理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规模、流转主体、流转方式、流转合约、流转价格、流转效力等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从宏观时空角度,运用LMDI法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的主要影响因素;从微观农户行为角度,基于农户流转规模决策模型,分析了影响农户流转决策行为的主要因素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农户耕地禀赋效应以及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等对流转决策的影响。对照流转制度功能目标定位,本文分别分析了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耕地配置绩效、生产效率绩效、粮食安全保障绩效。研究发现,虽然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耕地配置效率,但面积和地块细碎化和耕地撂荒等问题依然存在;耕地流转制度提升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但对流转双方、全国区域间影响存在较强的异质性;现有耕地流转制度对流转“非农化”“非粮化”抑制效果不佳,经济发达地区的流转“非农化”明显,非粮食主产区流转“非粮化”明显,粮食主产区也存在流转“非粮化”趋势。依循“制度环境-制度逻辑-制度功能-制度机制-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我国城乡融合发展进程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进程的渐进性约束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产权结构-行为激励与约束-制度绩效”分析脉络,本文得出了耕地“三权”赋权方案不确定性、立法内容与技术缺陷影响了流转制度绩效发挥的结论;根据“制度交易成本”分析,本文得出了农户政策认知弱、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滞后、交易监管薄弱、交易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增加了制度交易成本,造成流转制度绩效损失的结论。针对制度环境,本文提出耕地经营权流转应与农业非农转移、城市及乡村非农产业吸纳能力、农业技术进步水平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适应发展,加快协同配套进程推进。针对赋权环节,本文建议应捋顺三权关系,采取“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路径,完善立法以减轻经营权非经济属性功能负荷;针对流转制度运行,本文提出从规模化思路、政策指导、主体培育、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降低经营权流转制度交易成本,提高流转制度效能。
曹海苓[4](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认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禹宁瑶[5](2020)在《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文中提出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是中国社会特有的“新事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大量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从一定意义上说,大量农村地区已然成为一个规模巨大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和幼儿园,其生产生活活动基本上就是围绕养老和抚幼两件事展开。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因农村改革政策而衍生,是经长期累积而成的复杂社会问题。留守老人经历了主动型安排、被动型接受和分工型选择的阶段性历史变化,这意味着中国留守老人问题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本研究紧紧围绕政府对留守老人“做过什么”、“做得如何”、“需要做什么”“如何做”的关键问题展开考察。从“一个村庄的中国养老”的田野调查着手,面对面感受老人的苦辣酸甜,从一个个生动具体的口述故事和感受中,抽丝剥茧,寻找问题的由来、发展的轨迹、问题的症结、解决的良方,最终提出了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理论及其体系构架的研究结论。本研究对留守老人问题特性作了规律性考察。首次界定农村留守老人是与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分开生活6个月以上,两者住所车程时间大于60分钟,独居在农村户籍所在地60岁以上的老人。提出留守老人与非留守老人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有子女但子女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最突出的特征是家庭赡养功能临时性、部分性缺失,老人处于“准事实无人赡养”状态。留守老人养老保障难、健康难、关爱难、发展难的现实背后是农村养老价值文化的严重缺失,养老观念上的“三只无形的手”——全生命周期不平等照护观念、“孝文化”名义下的养老公共责任的缺失、无限家庭和社会责任的“健全人”社会定位,将农村老人在家庭、社会、国家的角色定位中置于不利地位。留守老人养老的时间阶段性、身份流动性和安排的过渡性特征决定其养老的“过桥”性质,属于特例养老,与农村常态养老、兜底养老共同构成农村养老“三角”形态。本研究从纵向历史观察、横向事件比较的“十字”时空维度,考察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的历史过程和问题症结。指出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处于基于老人自食其力基础上的“急难补救”式支持的阶段,家庭具有托底养老保障功能,而非政府。政府责任与角色错位应予纠正,支持保障方向应调整,“保基本”制度功能设计应纠偏,政策工具空间待优化。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方法探索留守老人养老评价体系和方法,为政府支持提供导向。首次分析了中国社会养老“剩饭现象”,提出养老“剩饭指数”理论,构建了留守老人养老评价剩饭指数由通话指数、收入稳定指数、医疗照护指数、打牌指数“四维子指数”及16个具体指标组成的评估公式与模型,用以衡量需求与供给匹配程度,更加准确判断老人生活状态和照料情况,为政策制定和服务改善提供更加精准的依据和标准。本研究在元治理理论指导下探索发现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的直接理论基础,首次提出了“影子赡养人”理论。影子赡养人是指在法定赡养人因非主观故意造成赡养义务履行暂时性、部分性缺失时,为老人提供临时性养老帮助的责任主体。它是对法定赡养人角色和责任的临时性、部分性的替代,是在家庭赡养人功能失效时替代发生作用。影子赡养人准确定性了政府特例支持的属性,高度概括了政府特例支持的核心要义,为分析和解决留守老人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根据这一理论观点,政府对留守老人的支持,首要的理论依据是老人赡养实现程度,而不是谁是法定赡养人的问题,但凡有赡养缺失情形,“影子赡养人”就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为养老“剩饭现象”治理提供基本理论遵循。本研究依据“影子赡养人”理论,全新构架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体系。其最大特点在于坚持留守老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赡养”角度设定支持内容,从“过桥”性质选择支持路径,针对性、目的性强,较好解决了留守老人政府支持理论与实践“脱钩”的问题,探索了留守老人问题相对“闭环”的解决方案,是对养老社会支持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当前农村养老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有益参考。
朱文龙[6](2020)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困境与对策 ——以阜阳市为例》文中提出农村养老保险是城乡一体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起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城乡居民形式上的隔离,使得城乡居民实现身份上的平等。但欠发达地区由于城乡一体化进程较为缓慢,农村养老保险与城市养老保险的隔离状态依然存在,城乡一体化政策消除城乡差距的这一政策目标还远远没有实现。我国老龄化问题的重心在农村,广大欠发达地区由于农业人口众多、集体经济发展薄弱,导致经济发展速度缓慢,人口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欠发达地区农民养老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具体表现在:农村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农村人口流动现象更为突出、农村土地保障不断弱化、农村社会保障不足。国内许多学者在对农村养老保险研究的过程中发现参保农民普遍倾向于选择低缴费档次,在欠发达农村地区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农民普遍选低档次缴费使得现实中的城乡一体化政策在养老保险的实施环节陷入困境,缴费档次低便是这一困境的集中体现。本文以安徽省阜阳市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典型代表。首先对阜阳市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发现阜阳市参保农民缴费负担相对较小,有能力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但农民大多倾向于选择低缴费档次,导致农民养老金保障水平低下,农村养老保险因此陷入低档次缴费政策困境;其次对阜阳市农民选择缴费档次的影响因素进行实地调研,并利用调研数据对农民选择低缴费档次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实证分析的结论为摆脱低档次缴费政策困境的对策提出提供了一定的根据。通过归因分析得出农民的经济状况、农民对政策缺乏了解、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农民固化的传统养老观念、农民对政策补贴没有信心,对基层干部不信任是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陷入低档次缴费政策困境的重要原因。最后基于此,本文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第一,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可支配收入;第二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民政策认知水平;第三要完善制度设计,弥补制度缺陷;第四要转变农民传统养老观念,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第五要大力提升政策公信力。本研究希望能突破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低档次缴费的政策困境,进而能推动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赵媛媛[7](2020)在《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农村“老漂族”的城市养老困境及路径选择 ——基于南昌市的调查》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以及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青年人迫于生活压力而背井离乡,选择到城市生活。为了在新的城市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多数青年夫妇都已经拼搏在职场一线,很少有时间顾及家庭。此时,许多农村老人跟随子女来到城市,甚至是在农村和城市之间“漂泊”,逐渐形成了现在社会常见的农村“老漂族”现象。农村“老漂族”之所以要流入城市,多数基于子辈的家庭生活压力。一方面是孙辈需要照看,尤其是随着我国现代女性由传统的家庭主妇到职业女性的角色转换,无暇照顾自己的孩子,也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老年人不得不进城照看孙辈;另一方面是老年人需要子辈赡养,老人跟随子女进城可以大大节省子辈返乡照看的时间,拉近两代人的生活距离,便于情感的交流。因此,“老漂族”在新的生活环境下,将面临着各种养老问题,他们在城市中有哪些养老需求?能否享受到城市的养老服务?有没有稳定的养老保障支持?怎样对他们的养老资源进行整合?这也让他们对以后能否长期留在城市养老和生活产生了顾虑,值得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本研究以农村“老漂族”为主要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和半结构访谈法,对南昌市农村“老漂族”的城市养老现状及相关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与分析。通过深入的分析“老漂族”“漂”的主要原因、“老漂族”的城市养老现状,发现农村“老漂族”的城市养老存在的主要困境有: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缺乏必要的经济保障,精神慰藉得不到满足,照看孙辈增加身体负担等。然后,运用多中心治理理论,分别从国家、社区、家庭、个人的角度出发,为农村“老漂族”在城市的养老保障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出谋划策。从国家而言,应继续加强养老及托幼的制度体系建设;从社区而言,应密切关注“老漂族”社会化的需求;从家庭而言,应积极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支持;从个人而言,应逐渐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最后,各主体之间逐渐联合起来、互相协同,希望能逐步解决这一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让老年流动人口在城市稳定生活。
杜芳雨[8](2020)在《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国内外养老保险缴费通常是以就业人数为基点,按人均工资或工资总额比例缴费。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与技术替代劳动力趋势日益显现,养老保险供需两侧矛盾逐步凸显。如何拓展养老保险资金来源,实现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并保证经济的运行效率成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从国际经验看,应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的办法通常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率(税率)、延迟退休和降低养老金调整指数,然而,这些方法在实施过程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鉴于此,本文转变思路,从全生产要素共担养老保险缴费视角出发,研究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以期为拓展养老保险资金来源、促进养老保险资金供需结构优化、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提供新视角、新思路。论文坚持理论推导与实证检验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均衡度等展开研究。首先,在罗默经济增长模型的框架下,构建了一个涵盖知识生产、产品生产和家庭的三部门动态均衡模型,并开展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理论推导,回答了“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为什么要由现行缴费模式向产出缴费模式转变”的问题,其次,构建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适度水平及均衡度模型,回答了“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程度如何衡量”的问题;最后,基于模拟实证与计量实证,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实证检验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在供需优化和社会经济效应上的优势,回答了“相较于现行缴费模式,产出缴费模式存有何种优越性”的问题。全文共包括十章内容:第一章是绪论,阐述了选题背景和意义,并在回顾文献的基础上梳理出本文创新点及不足;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主要介绍了养老保险基本理论和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为后续章节的理论推导和实证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是现状及动因分析,梳理了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演变路径、缴费给付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初步从定性层面重点讨论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的动因。第四章是“产出”缴费与给付模型构建及总均衡分析,本部分以罗默模型为理论框架,将知识与技术进步因素纳入模型中,最终推导出“在工资缴费模式下,技术进步造成劳动力需求边际递减从而不利于实现养老保险供需均衡;在产出缴费模式下,技术进步造成总产出边际递增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供需均衡”的结论,由此提出“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度模型,并对“产出”缴费模式下缴费给付的总均衡展开分析;第五至七章在总均衡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理论推导和模拟预测,进一步从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的城乡间均衡、地区间均衡、行业间均衡三个维度进行了实证检验;第八章用计量方法整体检验了“产出”缴费模式下的产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城乡就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技术创新联动效应和人口老龄化脱钩效应,并对两种模式在时间序列上的稳定性做出比较;第九至十章在前文基础上提出对应的调整路径、实现机制和对策建议。论文的核心结论包括:第一,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缴费率与缴费适度水平相适应,与企业及个人缴费能力相契合;第二,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更有利于实现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第三,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更有利于实现养老保险缴费的城乡间共担;第四,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下,劳动密集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缴费额均衡度均有所提升,同时也证明了养老缴费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之间的共担。第五,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更有利于缩减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的地区差距。在“产出”缴费模式下基础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集中度、极值系数、缴费金额—经济不平衡指数等指标在2010-2015年间均有所降低;第六,相较于现行按劳动人数“工资”缴费模式,“产出”缴费模式有着更强的产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城乡就业结构优化联动效应、技术创新联动效应和人口老龄化脱钩效应,因此更能适应当前经济结构转型的需要,并且上述效应均存在明显区域差异。论文的核心创新点包括:第一,基于现实数据,对基础养老保险按“产出”缴费模式下的总均衡和结构均衡做了更加系统的测算预测,在前人研究成果基础上,进一步模拟实证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下的总均衡度、城乡均衡度、行业均衡度与地区均衡度等;第二,借助理论推导,更加深入地夯实了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论文在罗默模型分析框架下进行基础理论推导,在劳动力技术替代人口老龄化双重趋势下,从用人单位层面推导并丰富了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较好地回答了“为什么要开展养老保险按产出缴费”的问题;第三,结合经济发展实际,在城乡维度、行业维度和地区维度内拓展了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在“劳动力要素转移流动”背景下的适用性;第四,基于计量方法和现实数据,较为系统地实证检验了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的社会经济效应。
芦雨[9](2020)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水平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调整,城镇化也进入了深度变革期,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是时代的需要,更是历史的必然。但与此同时,城市的不断扩张使得失地农民数量急剧增加,在农村原有格局受到冲击、土地不断流失的大环境下,一系列与失地农民有关的社会问题相继涌现。土地是农民的安身之基,一旦土地被征用,农民便失去了最根本的生产资料与最重要的生活来源,城市将成为他们的唯一归宿地。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要落实以民为本的发展思想,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限制,失地农民无法在户籍身份、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市民得到同等对待,流入城市却难以融入城市,以致生活质量严重下降,养老困境日渐突出。2020年,我国失地农民即将突破亿人,失地农民养老问题能否有效解决,直接关乎国家的兴盛、社会的稳定与乡村的振兴,这也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本文从失地农民养老的实际需求出发,在搜集查阅大量文献与政策的基础上,对文章的有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同时综合运用社会公平理论、地租理论及可持续生计理论,厘析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失地农民保障体系、失地农民思想价值观念三个方面入手,详尽阐释了问题背后的原因,进而提出优化土地征用补偿制度、健全养老保险运行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具体的应对措施。在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将养老保障和失地农民问题相结合,通过对国内部分地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典型模式的比较述评,多维度思考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处置办法。探索出符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失地农民新型养老保障模式,明确了发展路径及可突破的方向,以期弥合现行养老保障制度的缺陷与不足,提高城镇化质量,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王寒[10](2020)在《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文中提出“社会保障”问题始终都是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实现统筹协调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不但决定着党能否赢得民心以保持长期有效执政,同时还和我国社会体制与经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的问题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曾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成功开辟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之路,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并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通过对历史发展经验以及当前总体情势进行综合分析可知,当前只有基于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理论体系,并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方能稳定我国社会发展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从人民共和国70年风雨征程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保障制度,是“中国之治”的一个重要密码,也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开创了“中国之治”新局面的宣言书。为了切实推动“中国之制”走向“中国之治”,本文基于中共党史学科的宏观视野,并结合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分析范式,旨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相关理论及实践探索历程进行全面系统梳理剖析,并结合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状以及症结问题,系统阐释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归纳整理各个历史时期中共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从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历程中汲取经验,对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社会背景和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深入、理性思考,进而探究新时代条件下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建设新探索的现实走向,找寻基本的科学遵循。全文正文共分为六个部分展开论述,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分析。本部分通过厘定“社会保障制度”的狭义和广义上的内涵,明确社会保障的强制性、公平性、互济性以及福利性等基本特征,提出社会保障所具备的调节、保护、稳定以及促进等基础功能,认为社会保障制度具有社会保障项目、社会保障模式、社会保障管理主体、社会保障基金的四项构成要素。并且梳理与追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制度建设的思想渊源,比如“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社会保障思想”、“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以及“中共历代领导核心的社会保障理论”等,从而奠定我国社会保障思想理论体系建设和实践发展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历史回眸。在我国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949年—1956初步探索阶段,主要是致力于以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为主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1957—1965艰辛探索调整阶段,主要是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出发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显现的问题进行调整;1966—1976曲折探索阶段,由于政治原因,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停止,原有的责任主体由国家变为企业。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但由于受“两个凡是”错误方针的干扰影响,党和国家的工作一直处于徘徊局面,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一时难以有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保障建设是在经济发展落后的背景下进行的,呈现出城乡分立、高福利化、身份差别待遇、社会化程度不足等方面的特点,导致社会保障功能无法充分发挥出来。第三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社会建设新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也开启了全新的建设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经历了起步阶段、重构阶段、整体推进阶段、全面深化改革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全面建立。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呈现出由地方自发到全国统筹、部分保障到惠及全体、单一建设到整体推进、服务经济到独立发展等的制度建设的特点。第四部分:经过新中国70年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经验。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体制观念、建设理念、制度模式发生转变,形成了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建立能够覆盖全体民众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总结历史经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必须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思想指导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的新的发展理念,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遵循。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应坚持公平、共享以及可持续的基本理念,基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确立社会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保障功能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全面领导,我们要把取得的建设经验切实运用到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落实落细。第五部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结构分化不断加剧,收入分配差距明显,社会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不断增多的背景下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我们要正视当前在保障水平、保障资金、保障责任、体系层次、制度落实、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清楚地认识到产生这些问题主要在于二元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资金筹集渠道狭窄、保障责任模糊、监管体系不完善、保障立法相对落后等原因。第六部分:新时代条件下党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走向思考。本部分重点从五个层面提出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现实展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的就是顺应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回应人民群众现实需要。制度建设中要遵循发展共享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以公平统筹优质为指导思想,坚持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从养老、医疗、福利、救助、脱贫、监管、信息保障等方面加快完善具体制度建设,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共享发展成果。
二、城乡分割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困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城乡分割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困境(论文提纲范文)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健康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 |
1.1.2 我国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供给 |
2.1.4 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需要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4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对养老服务理念和政策方面的研究 |
2.3.2 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
2.3.3 对养老服务照护模式的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四个发展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49--1979年,集体和家庭承担主要责任阶段 |
3.1.2 第二阶段,1980--2000 年前,家庭和个人独担养老服务阶段 |
3.1.3 第三阶段,2000 年--2012 年,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阶段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多方力量创新提质阶段 |
3.2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 |
3.2.1 养老服务的对象在逐步扩大 |
3.2.2 养老服务项目逐步丰富 |
3.2.3 运用市场化政策管理工具增多 |
3.2.4 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 |
3.3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规律 |
3.3.1 家庭是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 |
3.3.2 政府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
3.3.3 市场化是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有效手段 |
3.3.4 社会组织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补充方式 |
4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
4.1.1 数据来源说明 |
4.1.2 样本选择描述 |
4.2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取 |
4.3 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3.1 农村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3 主要结论 |
4.4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影响因素 |
4.4.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2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4.4.3 主要结论 |
4.5 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城乡对比分析 |
4.5.1 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城乡对比研究 |
4.5.2 城乡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对比研究 |
4.5.3 主要结论 |
5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
5.1 农村家庭(非正式部门)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 |
5.1.1 社会变迁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减少 |
5.1.2 非正式照料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水平不高 |
5.1.3“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窘迫 |
5.2 政府部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责任不到位 |
5.2.1 公平理念欠缺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 |
5.2.2 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
5.2.3 养老服务政策的法制权威性不足 |
5.2.4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
5.3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 |
5.3.1 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 |
5.3.2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 |
5.3.3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阻碍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
5.4 社会组织(社区)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 |
5.4.1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 |
5.4.2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 |
5.4.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6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构建 |
6.1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意愿 |
6.1.1 政府的合作意愿 |
6.1.2 家庭的合作意愿 |
6.1.3 市场的合作意愿 |
6.1.4 社会组织的合作意愿 |
6.2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利益博弈 |
6.2.1 政府和家庭(农民)之间的博弈 |
6.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6.2.3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 |
6.3 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责任边界 |
6.3.1 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 |
6.3.2 家庭: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 |
6.3.3 市场:产业化供给差异性养老服务 |
6.3.4 社会:社会化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 |
7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合作筹资机制 |
7.1.1 国家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2 社会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3 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 |
7.2 以共享合作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7.2.1 增加医疗服务的流动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
7.2.2 通过流动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 |
7.3 提升乡村养老价值,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3.1 乡村养老价值的再认识 |
7.3.2 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
7.3.3 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4 融合科技力量,促进乡村养老的现代化 |
7.4.1 科技创新会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
7.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
7.5 合作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
7.5.1 政策上要对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进行规范 |
7.5.2 发挥城市到乡村的人才辐射效应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3)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一)关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研究述评 |
(二)关于我国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述评 |
(三)关于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研究述评 |
(四)关于农地制度绩效的研究述评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耕地 |
二、耕地经营权及耕地经营权流转 |
三、制度及制度绩效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制度理论 |
三、多重制度逻辑理论 |
四、小农经济与规模经济理论 |
五、土地用益物权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三权分置”改革制度逻辑 |
第一节 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与演进特征 |
一、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发展历程 |
二、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演进特征 |
第二节 “三权分置”改革的多重制度逻辑 |
一、以“系统观念、底线思维”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指引 |
二、通过“地权细分”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载体 |
三、以“走廊调控”方式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机制 |
四、以“增量改革”和“绩效提升”为制度逻辑兼容提供动力 |
五、“三条底线”与“放活经营权”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与运行机制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立法现状 |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相关规定 |
二、《民法典》物权编关于土地经营权及流转的相关规定 |
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经营权流转内容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功能定位 |
一、耕地配置优化功能 |
二、生产效率优化功能 |
三、粮食安全保障功能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运行机制 |
一、流转激励机制 |
二、流转约束机制 |
三、流转稳定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与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现状 |
一、流转规模方面 |
二、流转主体方面 |
三、流转方式方面 |
四、流转合约方面 |
五、流转价格方面 |
六、流转效力方面 |
第二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时空特征与影响因素 |
一、LMDI法模型设计 |
二、变量解释 |
三、数据来源 |
四、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微观决策与影响因素 |
一、农户耕地流转规模决策模型 |
二、农户耕地福利保障效应 |
三、农户耕地禀赋效应 |
四、农户政策感知、预期与反馈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绩效评价 |
第一节 耕地配置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撂荒”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与规模种植 |
第二节 生产效率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
二、变量与数据 |
三、结果分析 |
第三节 粮食安全保障方面的绩效评价 |
一、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农化”的影响 |
二、耕地经营权流转对“非粮化”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约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根源分析 |
第一节 制度环境发展进展约束 |
一、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约束 |
二、小农户与农业现代化衔接程度约束 |
第二节 三权赋权方案解读的不确定性 |
一、“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经营权(不动产租赁权)”赋权方案 |
二、“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 |
第三节 立法内容与立法技术缺陷 |
一、现行法律对承包权的性质、内容没有明确规定 |
二、涉及经营权性质的部分表述容易引发歧义 |
三、法条对承包权受让与经营权受让的身份未区分 |
第四节 流转制度实施环节交易费用高 |
一、农户对流转制度认知度差 |
二、耕地流转市场交易平台建设滞后 |
三、耕地流转外部监管缺失 |
四、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性差 |
五、耕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信息化水平低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提升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持续引导农村人口有序转移 |
一、引导务农人口的城镇化转移 |
二、引导务农人口的农村非农产业转移 |
三、推进转移人口的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
第二节 推进生产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双轮驱动协调 |
一、推进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互补与转化 |
二、科学设计流转规模化与服务规模化的优序与组合 |
第三节 采用“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的赋权方案 |
一、“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架构 |
二、所有权-承包权(成员权)-经营权(用益物权)赋权方案优势 |
三、逐步实现承包权对承包经营权的替代 |
四、明确承包权成员权性质与内容 |
第四节 加强立法平等保护耕地经营权 |
一、明确经营权“分段”式用益物权权利期限细分模式 |
二、修改完善现有经营权权属性质法条内容 |
第五节 加强耕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分类指导 |
一、根据城乡融合差异重点对规模化路径进行分类指导 |
二、根据农业现代化模式差异重点对适度规模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
三、根据粮食安全功能差异重点对流转租金、租期进行分类指导 |
第六节 加快耕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 |
一、建立完善耕地流转公开交易平台 |
二、加强流转合同管理 |
三、优化耕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配套服务 |
四、加强承包地流转及流转用途的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表附录 |
图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4)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文献回顾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及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及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方法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村留守老人与农村留守老人问题 |
2.1.2 赡养人与影子赡养人 |
2.1.3 常态养老、兜底养老和特例养老 |
2.1.4 政府养老支持与政府养老特例支持 |
2.1.5 养老价值文化与养老剩饭指数 |
2.2 理论方法基础 |
2.2.1 元治理理论 |
2.2.2 扎根理论 |
2.3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2.3.1 研究方法检讨 |
2.3.2 抽样分析法的运用 |
2.3.3 古城村田野调查 |
2.3.4 特定研究任务的多元方法运用 |
2.3.5 主要数据构成及样本编码 |
第3章 基于古城村折射的留守老人问题历史脉络 |
3.1 古城村养老历史变迁 |
3.1.1 养老发展轨迹 |
3.1.2 养老历史状况 |
3.1.3 养老变化特征 |
3.2 古城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历史考察 |
3.2.1 留守老人现象的出现及演变过程 |
3.2.2 留守老人问题的出现及环境特征 |
3.2.3 留守老人问题的政策历史背景 |
3.2.4 留守老人问题产生的根源 |
3.3 小结 |
第4章 湘潭市农村留守老人现状分析 |
4.1 湘潭市留守老人概况 |
4.2 数据来源 |
4.3 湘潭市留守老人整体情况分析 |
4.3.1 个体特征分析 |
4.3.2 经济状况 |
4.3.3 身体及生活情况 |
4.3.4 精神状况与社会交往情况 |
4.4 湘潭市留守与非留守老人差异性分析 |
4.5 湘潭市留守老人区域性特征分析 |
4.6 小结 |
第5章 湘潭市农村留守老人政府支持现状分析 |
5.1 政策实施概述 |
5.1.1 农村老人社会保障政策 |
5.1.2 农村养老服务政策 |
5.1.3 农村留守老人专项政策 |
5.2 养老政策内容分析 |
5.2.1 分析对象与方法 |
5.2.2 分析维度 |
5.2.3 政策编码 |
5.2.4 分析结果 |
5.2.5 分析讨论 |
5.3 养老政策效应分析 |
5.3.1 分析对象及方法 |
5.3.2 分项评估结果 |
5.3.3 分析讨论 |
5.4 小结 |
第6章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评价“剩饭指数”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6.1 建模的研究背景 |
6.2 建模的目标任务 |
6.3 基于扎根理论的建模方法选择 |
6.4 数据编码与模型建构 |
6.4.1 开放式编码 |
6.4.2 轴心编码 |
6.4.3 选择性编码 |
6.5 养老评价剩饭指数构成分析 |
6.6 基于养老剩饭指数的评价分析 |
6.7 小结 |
第7章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需求及政府责任分析 |
7.1 研究设计 |
7.1.1 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 |
7.1.2 养老需求构成要素四维设定 |
7.2 农村老人常态养老需求分析 |
7.2.1 需求内容维度分析 |
7.2.2 供给主体维度需求分析 |
7.2.3 支持方式维度需求分析 |
7.2.4 历史变化维度需求分析 |
7.3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分析 |
7.3.1 需求内容维度分析 |
7.3.2 供给主体维度需求分析 |
7.3.3 支持方式维度需求分析 |
7.4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模型 |
7.4.1 农村常态养老与特例养老需求差异性分析 |
7.4.2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模型 |
7.5 基于需求侧的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责任分析 |
7.5.1 养老支持责任的理论基础 |
7.5.2 政府养老责任清单分析 |
7.5.3 政府特例养老支持的主要差距 |
7.6 小结 |
第8章 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构建及阐释 |
8.1 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理论的提出 |
8.1.1 理论背景 |
8.1.2 理论发现 |
8.1.3 理论内涵 |
8.1.4 理论意义 |
8.2 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构建 |
8.2.1 理论基础和方法 |
8.2.2 “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 |
8.3 基础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3.1 农村养老价值文化 |
8.3.2 农村养老基础政策 |
8.3.3 养老服务标准 |
8.4 核心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4.1 家庭主养支持 |
8.4.2 社会共养支持 |
8.4.3 政府公养支持 |
8.5 制度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5.1 “安全屋”机制 |
8.5.2 “蓄水池”机制 |
8.5.3 “长博弈链”机制 |
8.6 小结 |
第9章 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建设对策 |
9.1 构建家庭主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1.1 制定全国统一的留守老人认定标准及具体办法 |
9.1.2 建立留守老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 |
9.1.3 建立留守老人养老环境支持系统 |
9.1.4 建立留守老人亲情陪护制度 |
9.1.5 试点建立农村以房养老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 |
9.1.6 建立留守老人法律援助制度 |
9.2 构建社会共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2.1 建立留守老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
9.2.2 建立邻里互助照料制度 |
9.2.3 完善为老公益创投制度 |
9.2.4 探索设立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基金 |
9.2.5 推进农村养老价值文化建设 |
9.3 构建政府公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3.1 建立定期探访制度 |
9.3.2 建立“双困”留守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
9.3.3 建立资助留守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制度 |
9.3.4 建立留守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9.3.5 建立留守老人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
9.3.6 建立留守老人应急救援制度 |
9.4 优化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基础政策环境 |
9.4.1 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9.4.2 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
9.4.3 建立老年照护救助制度 |
9.4.4 建立养老征信制度 |
9.5 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
9.5.1 鼓励急需标准的优先研制 |
9.5.2 标准化建设的重点 |
9.6 探索农村留守老人多元化养老模式 |
9.6.1 多元养老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
9.6.2 医养结合介入实验启示 |
9.6.3 积极养老模式的植入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基本结论 |
10.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录 B 调查研究资料 |
附件1 湘潭市留守老人问卷调查表 |
附件2 湘潭市老人日常活动困难程度问卷调查表 |
附件3 湘潭县留守老人入户访谈提纲 |
附件4 湘潭市留守老人养老评价问卷调查表 |
附件5 湘潭市非留守老人问卷调查表 |
附件6 湘潭县古城村老人入户调查表 |
附件7 湘潭县古城村老人访谈提纲 |
附件8 湘潭县镇村干部访谈提纲 |
附件9 湘潭县农村养老调研座谈会纪要 |
附件10 湘潭县养老田野调查访谈样本编号及基本情况 |
附件11 访谈实录 |
(6)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困境与对策 ——以阜阳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三、简要评述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框架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欠发达地区 |
二、农村养老保险 |
三、政策困境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理性选择理论 |
二、社会文化理论 |
第三节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变迁 |
一、集体保障阶段(1949-1978) |
二、“老农保”阶段(1978-2002) |
三、“新农保”的探索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2002年至今) |
第三章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现状 |
第一节 调研地农村养老保险发展概况 |
一、阜阳市总体发展状况 |
二、阜阳市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参保现状 |
一、参保率水平 |
二、资金筹集与管理 |
三、缴费水平 |
四、保障水平 |
第三节 政策实施困境分析 |
第四章 低档次缴费政策困境的描述性分析 |
第一节 数据来源 |
第二节 调研基本情况 |
一、个人特征变量 |
二、参保农民缴费档次选择状况 |
三、参保农民缴费档次选择的成因概况 |
第三节 访谈调研的基本结论 |
一、参保农民多选择低缴费档次 |
二、传统养老观念仍根深蒂固 |
三、参保农民对政策认知和制度信任度较低 |
第五章 低档次缴费政策困境的归因分析 |
第一节 变量选择及研究假设 |
一、变量选择与说明 |
二、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影响因素独立交叉分析 |
一、经济状况对低缴费档次选择的影响交叉分析 |
二、参保意愿对低缴费档次选择的影响交叉分析 |
三、政策认知与信任情况对低缴费档次的影响交叉分析 |
第三节 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 |
一、模型构建 |
二、变量选择与说明 |
三、回归结果分析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低档次缴费政策困境及其表现 |
二、低档次缴费政策困境的成因 |
三、与相关欠发达地区研究结论的对比讨论 |
第二节 对策建议 |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户可支配收入 |
二、完善制度设计弥补制度缺陷 |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户认知水平 |
四、转变农户传统养老观念构建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
五、提升农村养老保险公信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欠发达地区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选择的影响因素调査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农村“老漂族”的城市养老困境及路径选择 ——基于南昌市的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际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农村“老漂族” |
2.1.2 异地养老 |
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1 理论内涵 |
2.2.2 分析框架 |
第3章 南昌市农村“老漂族”的城市养老现状 |
3.1 调查研究设计 |
3.1.1 调查地点介绍 |
3.1.2 调查问卷设计 |
3.1.3 调查方法 |
3.1.4 调查样本的选取 |
3.2 调查结果分析 |
3.2.1 调查问卷结果 |
3.2.2 半结构访谈结果 |
3.3 调查结果总结 |
第4章 农村“老漂族”的城市养老困境分析 |
4.1 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
4.1.1 社会保障属地化管理 |
4.1.2 社会保障政策地区间落实存在差异 |
4.2 缺乏必要的经济保障 |
4.2.1 农村养老保险层次低 |
4.2.2 经济依附性增加子女经济压力 |
4.3 精神慰藉得不到满足 |
4.3.1 社会及家庭缺少对“老漂族”的关注 |
4.3.2 “老漂族”自身定位不准 |
4.4 照看孙辈增加身体负担 |
4.4.1 照看孙辈身心操劳且恢复较慢 |
4.4.2 闲暇时间较少且缺乏保健意识 |
第5章 农村“老漂族”城市养老困境的多中心治理路径 |
5.1 国家应加强制度建设 |
5.1.1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
5.1.2 完善异地养老医疗制度 |
5.1.3 调整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
5.1.4 加强托幼服务制度建设 |
5.2 社区应关注“老漂族”的社会化需求 |
5.2.1 社区积极整合养老资源 |
5.2.2 帮助农村老漂族实现社区适应 |
5.3 家庭应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支持 |
5.3.1 多角度评估父母养老资源需求度 |
5.3.2 给予父母充分的精神慰藉 |
5.4 个人应逐渐增强社会适应性 |
5.4.1 “老漂族”积极转变养老观念 |
5.4.2 “老漂族”应学会自我适应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南昌市农村“老漂族”城市养老现状调查问卷 |
(8)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现行基础养老保险缴费模式 |
2.1.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 |
2.1.3 均衡 |
2.2 基本理论 |
2.2.1 养老保险代际交叠理论 |
2.2.2 养老保险全要素共担理论 |
2.2.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适度水平理论 |
2.2.4 养老保险基金供需平衡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现状及按“产出”缴费动因 |
3.1 现行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现状 |
3.1.1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 |
3.1.2 现行养老保险缴费现状 |
3.1.3 现行养老保险给付现状 |
3.2 现行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存在的问题 |
3.2.1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非均衡 |
3.2.2 养老保险缴费差距较大 |
3.2.3 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水平非均衡 |
3.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动因 |
3.3.1 科学技术进步形成的劳动力技术替代 |
3.3.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降费需求 |
3.3.3 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人口比重下降双重压力叠加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模型构建及资金供需总均衡分析 |
4.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经济学推导 |
4.1.1 研发与中间品部门的研发行为分析 |
4.1.2 最终品部门利润最大化分析 |
4.1.3 家庭内效用最大化分析 |
4.1.4 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4.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原理阐述 |
4.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模型构建 |
4.3.1 指标选取 |
4.3.2 模型建立 |
4.4 基础养老保险基金需求测算 |
4.4.1 人口结构预测 |
4.4.2 基础养老保险总需求测算 |
4.5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缴费率测算 |
4.5.1 基础养老保险动态均衡缴费率测算 |
4.5.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模式长期均衡缴费率测算 |
4.6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均衡缴费率合理性检验 |
4.6.1 缴费适度性检验 |
4.6.2 缴费能力契合关系检验 |
4.7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资金供需总均衡实证分析 |
4.7.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办法设计 |
4.7.2 近期和远期全国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适度性检验 |
4.7.3 全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分析 |
4.8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5.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城乡间均衡理论推导 |
5.1.1 工资总额缴费模式下城乡间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分析 |
5.1.2 “产出”缴费模式下城乡间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分析 |
5.1.3 理论推导总结 |
5.2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5.2.1 城镇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5.2.2 农村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5.2.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城乡间均衡分析 |
5.3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5.3.1 城镇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5.3.2 农村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5.3.3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适度性检验 |
5.4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实证分析 |
5.4.1 城乡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模型构建 |
5.4.2 城镇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5.4.3 农村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行业间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6.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行业间均衡理论推导 |
6.1.1 工资缴费模式下不同行业基础养老保险均衡情况分析 |
6.1.2 “产出”缴费模式下不同行业基础养老保险均衡情况分析 |
6.1.3 不同缴费模式下不同行业企业利润情况 |
6.2 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6.2.1 劳动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金额测算与分析 |
6.2.2 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金额测算与分析 |
6.2.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行业间均衡分析 |
6.3 不同类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金额测算与分析 |
6.3.1 劳动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金额测算 |
6.3.2 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金额测算 |
6.3.3 不同类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给付水平适度性检验 |
6.4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行业间均衡实证分析 |
6.4.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行业间均衡系数模型构建 |
6.4.2 劳动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6.4.3 资本技术密集型行业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地区间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分析 |
7.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地区间均衡理论推导 |
7.1.1 工资缴费模式下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理论分析 |
7.1.2 “产出”缴费模式下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给付均衡理论分析 |
7.1.3 理论推导总结 |
7.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地区间均衡指标体系构建 |
7.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省际均衡实证分析 |
7.3.1 各省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7.3.2 各省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7.3.3 各省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7.4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地区均衡实证分析 |
7.4.1 各地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水平测算与分析 |
7.4.2 各地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给付水平测算与分析 |
7.4.3 各地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系数测算与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分析 |
8.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实证计量模型构建 |
8.2 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8.2.1 变量说明 |
8.2.2 数据来源 |
8.3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变量检验 |
8.3.1 单位根检验 |
8.3.2 协整检验 |
8.4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回归分析 |
8.4.1 OLS回归结果 |
8.4.2 系统GMM回归 |
8.5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8.5.1 基于地区分组的稳健性检验 |
8.5.2 基于指标替换的稳健性检验 |
8.6 本章小结 |
第9章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调整路径及实现机制 |
9.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调整路径 |
9.1.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段划分依据 |
9.1.2 基础养老保“产出”缴费与给付调整阶段设计 |
9.2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的实现机制分析 |
9.2.1 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产业结构升级联动 |
9.2.2 基础养老保险给付与低保补贴联动 |
9.3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10.1 主要结论 |
10.1.1 “产出”缴费模式缴费率与缴费适度水平相契合 |
10.1.2 “产出”缴费模式缴费率与缴费能力相适应 |
10.1.3 “产出”缴费模式能够促进基础养老保险缴费结构均衡发展 |
10.1.4 “产出”缴费模式有利于实现基础养老保险缴费与给付均衡 |
10.1.5 “产出”缴费模式更能适应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转变的大环境 |
10.2 政策建议 |
10.2.1 实施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综合配套改革 |
10.2.2 构建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利益均衡发展机制 |
10.2.3 建立基础养老保险给付与低保补贴联动机制 |
10.2.4 稳健推进养老保险基金全国统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4.1 重点 |
1.4.2 难点 |
1.4.3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新型城镇化 |
2.1.2 失地农民 |
2.1.3 养老保障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社会公平理论 |
2.2.2 地租理论 |
2.2.3 可持续生计理论 |
2.3 相关关系阐述 |
2.3.1 新型城镇化与土地征收的关系 |
2.3.2 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关系 |
第3章 我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及问题 |
3.1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 |
3.1.1 失地农民养老状况 |
3.1.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制度 |
3.1.3 失地农民安置措施 |
3.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 |
3.2.1 传统养老模式难以持续 |
3.2.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水平低 |
3.2.3 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 |
第4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 |
4.1 农村土地征用制度亟需规范 |
4.1.1 征地补偿标准不合理 |
4.1.2 征地补偿程序不透明 |
4.2 失地农民保障体系矛盾丛生 |
4.2.1 养老保障制度设计不科学 |
4.2.2 养老保障监管机制不健全 |
4.2.3 社会保障相关立法迟滞 |
4.3 失地农民思想价值观念制约 |
4.3.1 失地农民参保意愿不足 |
4.3.2 失地农民就业观念落后 |
4.3.3 失地农民自我身份认同感欠缺 |
第5章 国内部分地区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实践及总结 |
5.1 国内部分地区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实践 |
5.1.1 成都:纳入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
5.1.2 青岛: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
5.1.3 上海:纳入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
5.1.4 嘉兴: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 |
5.1.5 重庆:纳入商业保险体系 |
5.2 对比述评及经验总结 |
5.2.1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实践对比述评 |
5.2.2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模式经验总结 |
第6章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 |
6.1 优化土地征用补偿制度 |
6.1.1 规范征收流程 |
6.1.2 提高补偿标准 |
6.1.3 拓宽安置方式 |
6.2 健全养老保险运行体系 |
6.2.1 提升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保障水平 |
6.2.2 加强城乡养老保险的立法支持 |
6.2.3 扩大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 |
6.3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
6.3.1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
6.3.2 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 |
6.3.3 促进失地农民再就业 |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分析 |
一、社会保障的内涵与特征 |
(一)社会保障概念界定 |
(二)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 |
二、社会保障的功能 |
(一)保护功能 |
(二)调节功能 |
(三)稳定功能 |
(四)促进功能 |
三、社会保障制度构成要素 |
(一)社会保障项目 |
(二)社会保障模式 |
(三)社会保障管理主体 |
(四)社会保障基金 |
四、新中国70年来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思想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
(二)党的几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思想 |
(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保障思想 |
(四)国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有益思想的借鉴与吸纳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前党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历史回眸 |
一、改革开放前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初步探索(1949年—1956年) |
(二)全面建设十年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艰辛探索(1957年—1966年) |
(三)“文革”时期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曲折探索(1966年—1976年) |
二、改革开放前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特点 |
(一)以城市为主、城乡分立的社会保障模式 |
(二)城市保障待遇高福利化平均化 |
(三)与身份等级挂钩的差别待遇 |
(四)社会化程度不足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 |
一、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
(一)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起步阶段(1978年—1992年) |
(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重构阶段(1993年—2003年) |
(三)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整体推进阶段(2004年—2011年) |
(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深化阶段(2012至今) |
二、改革开放以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特点 |
(一)建设路径:由地方自发到全国统筹 |
(二)保障范围:由部分保障到惠及全体 |
(三)保障体系:由单一建设到整体推进的探索 |
(四)功能定位:由服务经济到独立发展 |
第四章 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成果与经验 |
一、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主要成果 |
(一)社会保障理论观念的巨大转变 |
(二)形成多层、多元、多样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理论体系 |
(三)构建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
二、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探索的基本经验 |
(一)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 |
(二)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
(三)必须切实贯彻公平、共享、可持续的价值理念 |
(四)必须依据生产力发展水平确定社会保障水平 |
(五)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化解社会矛盾与实现社会稳定 |
(六)必须坚持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全面领导 |
第五章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现实问题 |
一、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社会保障建设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 |
(一)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
(二)人口老龄化问题严重 |
(三)社会结构分化加剧 |
(四)收入分配差距扩大 |
(五)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增多 |
二、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社会保障水平差异大 |
(二)社会保障体系层次性不鲜明 |
(三)社会保障资金机制尚需完善 |
(四)社会保障责任划分尚需进一步明确整合 |
(五)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落实尚显不够 |
(六)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尚需健全 |
三、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存在主要问题的归因 |
(一)城乡二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存在 |
(二)社会救助体系不健全 |
(三)社会保障资金压力增大 |
(四)社会保障责任模糊与长效机制相对缺失 |
(五)社会保障监管体系不完备 |
(六)社会保障立法建设滞后 |
第六章 新时代条件下党加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新走向思考 |
一、切实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
(一)坚持问题导向,适应实践发展新要求 |
(二)回应群众现实需要,顺应群众内心新期盼 |
二、遵循发展共享的社会保障发展理念 |
(一)坚持更可持续发展理念 |
(二)坚持共享理念 |
三、坚定公平统筹优质的指导思想 |
(一)保障和促进公平正义 |
(二)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 |
(三)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
四、坚持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原则 |
(一)坚持以人为本与弱者优先相结合的原则 |
(二)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
(三)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
(四)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
(五)坚持坚决兜牢保障底线的原则 |
(六)坚持充分激发社会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 |
五、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
(一)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服务体系 |
(二)健全医疗保险制度及医疗服务 |
(三)统筹完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制度 |
(四)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 |
(五)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
(六)规范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监督制度 |
(七)实行社会保障税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成果 |
四、城乡分割与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建设的困境(论文参考文献)
- [1]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2]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D]. 赵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3]我国耕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绩效研究[D]. 祝洪章.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4]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5]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D]. 禹宁瑶. 湘潭大学, 2020(12)
- [6]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困境与对策 ——以阜阳市为例[D]. 朱文龙. 苏州大学, 2020(03)
- [7]多中心治理理论视角下农村“老漂族”的城市养老困境及路径选择 ——基于南昌市的调查[D]. 赵媛媛. 南昌大学, 2020(01)
- [8]基础养老保险“产出”缴费与给付均衡研究[D]. 杜芳雨. 辽宁大学, 2020(01)
- [9]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D]. 芦雨.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10]新中国70年来党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及其现实走向研究[D]. 王寒.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