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监检衔接存在的问题
- 答: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监察法》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由于正式实施不久,法律文本的内在含义还有不明之处,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针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尚未建立具有闷返特色的职务犯罪公诉办案机制,本文主要立足于检察机关的立场,以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及检察机关的法定地位为依托,结合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司法理念,挖掘当下司法实践中“检监衔接”在审查起诉环节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之策。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埋唯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蚂液饥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问:试论关于职务犯罪 特点、成因及对策
- 答:1、所谓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或者放弃职责、玩忽职守而危害机关活动及其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集体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特点:
(1)大案要案急剧增多。
(2)从“高干”到 “村官”一样犯案。
(3)窝案串案、团伙作案日增。
(4)经济职务纳枣犯罪广为蔓延。
(5)国企犯罪,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3、成因:
主观原因。
(1)思想道德防线溃败,以权谋私。
(2)自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配茄掘,侥幸心理。
客观原因。
(1)社会的负面影响。
(2)监督乏力,监培核督机制不到位。
①权力,民主和监督。
②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位。
③监督机构形同虚设,舆论监督不够。
(3)法网疏漏,执法不严,打击不力。
①廉政法制不够完善。
②执法不严,打击不力。
3、对策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3)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律体系。
(4)强化刑事司法,加大查处力度,震慑犯罪分子。
(5)深入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经济职务犯罪。
问:查办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 答:法律主观:
职务违法不对应职务卖首茄犯罪。违法和犯罪不是中察等同的概念而是包含关系,职务犯芹伍罪一定是职务违法行为,但职务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职务犯罪的标准更高,但职务违法的范围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