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古代奴隶制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怎样影响
- 答:古代最典型的奴隶制是罗马帝国,此外,古希腊、古埃及、古巴比伦、秦以前的中国,南北战争以前的美国南方,以及以前一些英国、法国、俄国的殖民地及世界许多民族都存在有奴隶制。然而,奴隶制不能等同于奴隶社会。奴隶社会是不是任何地域任何民族的必经阶段?这一观点仍存在着争议。
问:奴婢制度的总结
- 答:唐代严格的等级划分,使得奴婢的社会地位十分卑贱,奴婢被当作是主人的财产,可以由主人随意买卖馈赠,在法律上也低人一等。奴婢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人格尊严,而是被当作是生产工具、士兵、奴仆或者是供人玩狎的玩物。唐代奴婢制度的这些特点与奴隶制的特点相似,唐代的奴婢和前代的奴隶社会地位相同——都是社会上身份最低贱的;奴婢和奴隶都被当作是主人的私人财产而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他们都是被迫为主人劳作或是提供服务;他们没有婚育的自由,并且世代都是沿承奴婢和奴隶的身份,无法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只是世代作为主人的私有财产存在。唐代用《唐律》国家律法的形式规定了奴婢的具体社会地位,政治、经济、法律和生活诸方面的待遇。划分“良人”与“贱人”,奴婢被规定“贱人”中地位最低的人。唐朝正是用这种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严格控制、奴役、压迫着奴婢。唐代奴婢制度中奴婢同主人的关系与奴隶制奴隶同奴隶主的关系的特点相类似,同时唐代奴婢制度具体规范又是基于唐朝的封建制度中严格的等级划分,所以唐代奴婢制度,应该是古代奴隶制度残余与唐代封建等级制度的结合产物。
参考文献:李季平,《唐代奴婢制度》
王世杰,《中国奴婢制度》
杨作龙,《中国封建社会和奴婢制度》
问:中国和欧洲封建时期丫鬟和女仆的社会地位,为什么说她们在社会最底层,具体有什么体现?到何时改变的?
- 答:鲁迅的小说《祝福》里边有很好的体现。改变时在五四运动以后了。
红楼梦里有一定体现,丫鬟和女仆唯一的出头方式是嫁给老爷少爷做妾,否则就一直是下人。 - 答:丫鬟和女仆都是男人的玩物,玩玩不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