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与药事管理——从一则历史故事谈起(论文文献综述)
钱俊成[1](2020)在《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文中认为资产管理是特许经营的金融业务,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通过现行法和政策来规范该行业。但实践中,资产管理已经沦为“影子银行”的重灾区,具有极高的金融风险。同时,由于该行业中信义义务的长期虚置,导致资产管理人在财富管理的过程中或忽视、或逃避、或违背信义义务,使投资者投资本息因此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这一方面为众多家庭的生活蒙上了“阴霾”,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金融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出于预防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建成和谐社会的目的,监管机构于2018年4月联合颁行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它标志着我国资产管理法律规制改革的正式启动。但令人遗憾的是,本轮改革以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目的,侧重于通过“表外业务”等方法将资产管理人的风险转嫁于投资者。但这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的风险,与“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要求背离。同时,该种做法欲从根本上抵御金融风险的意义甚微,只能延缓它的发生。原因在于投资者是金融行业的命脉,而对信义义务仍然虚置的资产管理必将因此失去投资者的信任。为了解决投资者合法权益易受侵害但又缺乏有效保护的现实问题,为了缓和金融风险控制和私益保护的冲突,为了资产管理行业的稳健发展,因而需要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作专题研究。概言之,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研究是基于社会现实问题倒逼下的理论研究,它着眼于对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具有切实的现实意义。“金融法中一些基本概念并非是对金融现象的简单映射,而是承载着确立特定金融领域中各种权限配置的功能”。应当注意到,资产管理发轫于普通的民事活动,逐渐演变为特别的金融业务,其在当下的我国正朝着“代客理财”本质的回归。并且,在对我国资产管理历史脉络、现行法和政策考察的基础上,发现四个方面的法律和法理缺陷造成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虚置:一是信义义务的法理不清,导致负有信义义务的资产管理人的范围模糊;二是我国当前法律制度下的信义义务仍停留在英美法系那种松散的“义务束”状态,缺乏应有的内在逻辑,造成学者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各执己见,不能形成系统的、可依照执行的、统一的具体规则;三是上述两个问题致使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不清,难以有效规范业务行为和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四是上述三个问题还可归结于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在立法上缺乏整体设计,使“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难落实处。针对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进行研究,首先需要明确信义义务本身的来源、功能、性质,然后分析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在明确了信义义务的内部构造后,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生成逻辑也随之清晰,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触发。从本源上看,信义义务产生于实质的信义关系,是对信义关系下当事人所订立合同不完全性的补充,因而信义义务是一种“填补性”规则。换言之,对于某个具体的受信人而言,其是否负有信义义务需要考察“施信人”的自我保护状态和替代性保护方案。从功能上看,信义义务产生的要旨在于对受信人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的规制,从而调整当事人之间基于信任建立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性质上看,信义义务作为一项法定义务,不同于合同的约定义务,不能被当事人协议约定而排除,在规范受信人行为方面具有刚性。然后,分析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即在同其他法律关系相区别的角度探讨信义关系的特征,从信义义务的内部视角确定其构成要素。主观上的信任与客观的信任状态,实际上解释了信义义务产生的逻辑与要求。前者明确了受信人与“施信人”之间应具备的信任基础,是信义义务内在构成的起点,后者则在客观上赋予了受信人处理事务之能力,成为信义义务中最为重要的构成要素。这有力地解释了由“委托——代理”关系、“信托关系”构成的资产管理中的信义义务产生。也就是说,对于以信托展开的资产管理而言,资产管理人自然负有信义义务,这是由信托本质决定的。但对于以“委托——代理”形式展开的资产管理,则需要判断资产管理人究竟是否被投资者施以主观上的信任,以及是否被赋予了充分的自由裁量权,只有既存在主观上的信任,也具有充分自由裁量权时,资产管理人才负有信义义务。另外,信义义务在资产管理中的产生逻辑也可以帮助解决资产管理司法实践中的难题。例如通过对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中要求禁止通道业务及刚性兑付作出解释,从而真正明确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核心内涵与外延,更好地规范资产管理人行为,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范体系。接着,资产管理人要正确履行信义义务,离不开信义义务内容的完备。也只有完备的信义义务内容,才能发挥法的指引作用。然而,我国无论《信托法》《公司法》还是《资管新规》,对信义义务的内容规定都过于原则性或者粗糙,难堪大任。这也是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被长期虚置的核心原因。要针对中国现状和资产管理人所处的特定交易结构制定细化的、可落实地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首先依赖于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该标准的构建需要在两个层面上落实:一是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能否纳入到信义义务中来;二是信义义务内容间的逻辑梳理,这决定了某具体义务的归属。然后,根据前述界定标准,可以有效厘定中国法下作为特定受信人的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并将英美法下松散的“义务束”归类,构建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三是鉴于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内容的差异从根本上还应取决于投资者的区别,故将投资者作合理地类型化区分,并由此分析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异具有现实意义。这也是对“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的具体落实;最后,分析资产管理人在履行信义义务时应达到和满足的客观标准,这是出于对“法不强人所难”的法的价值的考虑。即使资产管理人负有信义义务,也需要有具体的义务规则可供执行;违反信义义务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的,亦需要法的救济。应当注意到,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与违反合同的责任,两者在原理上是相通的:都是违反了信义义务期待的资产管理人应达到的第一性义务标准,由此所导致的第二性义务。同时,违反信义义务的法律责任可从两方面分析:一方面是对投资者的责任,另一方面是对受托财产的责任。前者是要求资产管理人对财产进行管理,所产生的收益必须交给投资者。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后者的意思是资产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中管理受托财产不当致使财产遭到损害或者损毁,资产管理人对受托财产负有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根据救济途径的区别,投资者的救济权包括两类:既可能是对物的,也可能是对人的。最后,由于我国《信托法》在移植过程中的“异化”和资产管理业务“法律关系认定的多样化”,造成现行《信托法》难以承载统一规制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使命。因此,借鉴域外典型的立法路径,探求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路径就显得非常必要。分属两大法系的英国、美国、德国、日本规范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相关规则为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体系化构建提供了可参考的范本。综合考虑下,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规则应当以体系化的思路来考量,需要多个位阶的法律法规进行共治,形成一个“基础法律+监管法规+自律规则”的系统化规则体系。即以《民法典》为指导,《信托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框架,金融监管法规予以细化,自律规范进行补充。于其立法,可以采取一种阶段式、渐进式的立法策略。另外,在确定了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模式后,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信义义务的框架构建。这更好地为实践中问题的解决画上了句号。
郑言[2](2018)在《中医学体制的近代转型研究 ——基于医学与国家关系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近代西方医学的传入不仅为中国社会带来异质性的医学知识,而且改变着中国社会的医疗格局。尤其是中西医两种医学体系并存的局面,直接引发中西医学的比较和抉择问题。以中国传统哲学思想为基础的中医学在异质性的西医学面前表现出明显的颓势,尤其是西医学体制与本土政治的结合使其保有强劲的发展势头,严重挤压了中医学的生存空间。为了扭转被动的局面,中医界的焦点从最初对两种医学知识医理层面的比较转为对“废止中医”论的抗争,并为此进行了一系列模仿西医学体制的尝试。正是在这些探索中,近代中医学体制化才得以实现。本文以中医学体制的近代转型为研究对象,从其社团的组建、中医群体的职业化、学校教育的创办以及中医院的创建四个方面展开讨论,以近代中医学的整体发展为背景,重点考察其体制化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分析影响其体制转型的因素,以期呈现出较为完整的中医学体制化进程。除此之外,文章还考察了现代国家建设因素在中医学体制化进程中的作用,以此来探讨医学与国家的关系。文章主体由导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包括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四个章节。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近代中医社团的体制化,主要包括对传统中医群体医疗以及交流模式的考察。通过对传统民间中医群体自组织形态的讨论,分别以构成其主体的“坐堂医”和“游医”为研究对象,呈现出传统医者在医疗活动中的个体性和分散性。传统社会中中医学一直被划归为“技”的范畴,医者行医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是由其医术决定的,这就造成了医者对自己所掌握的医技(包括药方)持有一种保密心理。但是随着中医学理论的发展,金元时期出现的学派争鸣为传统中医群体的交流构建出新的模式,不仅加深了医者群体间的交流,而且极大地促进了中医学知识的发展。尽管学派的建立为医者的群体性活动提供了条件,但是由于它主要以医学理论和方法作为区分标准,缺乏维系学派持续运行的制度性保障,使得这些学派间的交流呈现阶段性和无序性。直到明代才正式出现了由医者创立的专业组织,代表着传统医者群体社团意识的觉醒。除此之外,西医社团体制在中国的根植为近代中医社团体制化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蓝本,尤其是中华博医会的创建,拉开了中国近代医学体制发展的序幕,其社团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为中医社团体制化奠定了基础,《博医会报》的刊行成为医学知识交流的新平台。在西医社团体制的影响下,中国境内建立起为数不少的中医社团,文章选取在中医学体制化过程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三个社团进行重点研究:包括中西医学研究会、神州医学总会和上海医界春秋社。组织方式和制度、组织结构系统及其运行机制在体制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组织结构变迁代表的是社团观念的转变。随着中医学在对抗“废止中医”论中的浮沉,一些中医社团也在不断地改变章程和进行改组,本文主要从考察这三个社团组织方式的变化背后带来的社团宗旨的改变进而分析中医群体价值的塑造。除此之外,医学刊物作为社团的喉舌,是其群体价值最直接的体现,文章在对上述社团的机关刊物进行内容分析的基础上,试图对其各自的办刊宗旨进行对比,进而分析各自在近代中医界的抗争中所起的作用。第二章主要探讨中医群体在致力于近代医学体制化进程中对自身职业化的诉求。传统官医群体的职业认同遵循着较为严格的制度,比如人才选拔制度、考核制度以及奖惩制度等,而且他们受制于专门的医政管理机构的管辖。从这个意义上说,官医群体的职业化比较完善。鉴于民医的个体性、分散性以及保密性,致使国家在其管理上长期缺位,民间行会制度也只是对开业医生群体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绝大多数民医的职业身份认同来自民众对其医术的认可,而其行医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基本上是依靠医者的品德自律实现的。儒家德性价值在古代社会具有普遍性,医者将医术标榜为“仁术”,而以德性价值为基础的医德规范散见于各类医书中。近代医学传教士是职业医生的前身,随着传教事业的开展,传教与医疗活动逐渐分离开来,具有医学学位的专业医生成为医学传教活动的主要践行者。为满足中国民众对西医的需要,本土西医生的培养提上日程,西医群体职业化进程正式开始。在他们的意识里,医生作为一种职业不仅能为民众解除病痛,还关系到民族的复兴,承担着全民健康的重任。西医群体对自己的重新定位,是对医生职业的内涵和责任更深刻的认识。与西医职业化相伴随的是中医群体为争取行医合法权的论争,随着《医士管理暂行规则》以及《中医条例》的颁布,逐渐确立了中医在法律上的合法地位,中医职业化取得了重要成果。第三章是对近代中医教育体制化的研究,首先进行的是传统中医教育方式以及中医人才培养状况的梳理。传统中医教育分为官学教育和民间师徒制传承两种,虽然官学教育机构自南北朝时期被建立后一直处于完善中,学生入学制度、医学分科制度以及考试制度等都越来越细化和规范化,但是师徒相授方式没有被摒弃,依然在官学教育中占据一席之地。而且鉴于官学教育在培养人才数量上的局限性,民间师徒制传承是传统医学教育体制的主要内容。由于民医的个体性和流动性以及其“技”的归属,使其文字记载资料匮乏,我们只能从整体上把握师徒制的类型及特点,尤其对中医学知识的缄默特性与师徒制方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一方面表明师徒制度在中医学教育中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对近代学校教育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探讨。中医在近代的式微,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因素造成的,尤其是近代中医在瘟疫治疗中的束手无策,致使其在国家卫生体系中失势,特别是民国时期公共卫生体制建设的提出,彻底将中医学医疗体系排除在外。源自西方的公共卫生概念成为社会的主流,为了实现全民医疗,国民政府提出创建“公医制度”的理念,并创办公立医科大学培养公共卫生人才。为了挽回发展颓势,中医界在力争学校教育合法权的同时开展了学校教育的各种尝试,并在中医学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中央国医馆的建立以及卫生署内中医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中医行政管理体制化的实现。中医教育合法权在全国性的抗争活动中最终获得通过,中医纳入学制的章程被确定下来,中医学校教育合法权的争取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第四章的焦点是近代中医院体制化。首先从传统“家庭”式的诊疗空间着手考察,分析这种方式下医者与病人的关系以及传统公共医疗组织与社会救济的关系。其次通过分析国民对陌生空间的想象式建构,委托制与传统伦理秩序的交锋以及“家庭”对医院空间的渗透,梳理近代教会医院体制在中国社会的被接受过程。再次从托管制在医院模式中的运用以及作为医院体制核心的卫生制度入手,分析近代中医院体制在诊疗空间上的转变。最后对中医院与中医学校的关系进行简单探讨,当初嘉约翰创办博济医校是因为医疗人才的供不应求,也就是说是医院体制的建立促进了学校体制的发展。但是在中医学体制化进程中,二者的关系似乎是反过来的。中医学校教育合法权的争取是中医学体制化的核心内容,为此中医界进行了数次全国性的抗争,最后国民政府规定创办学校必须设立附属医院,于是中医院体制的建立在满足提供新式医疗的同时又被赋予协助中医学校取得合法权的责任。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近代中医学校与医院的关系是以院带学模式。随着医学体制化的深入,医院与学校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而且呈现出相互促进的发展倾向。结语部分对首先影响中医学体制近代转型的原因进行了总结,即所谓的双动力机制。一般认为学科体制化的动力机制有两种,即权威系统驱动模式和权力系统驱动模式,在实际的体制化过程中这两种模式同时存在,既需要权威系统的行动又需要权力系统的介入。二者的区别就在于,制度化了的权力是法定的、强制性的,权力系统代表的是官方的价值取向,而制度化了的权威则是非强制性的,代表的是系统成员内部的共同意志。推进中医学体制化进程的动力机制包括西医学体制的移植和国家公共卫生体制政策的制定。尤其是本土化了的西医学体制对中医学体制化的影响是直接的,加之它与政治的结合,使它成为阻碍中医学体制化的主要力量。政治权威对医学体制发展的影响在古代中国就表现得很突出,尤其是皇权政治在中医官学体制化中发挥着指导作用,甚至可以说传统中医学体制的建立就是为了满足皇权阶层的需求。近代国家对社会的改革诉求增大,公共卫生体制建设提上日程,鉴于中医学在群体预防层面的劣势,以及国家摒除旧思想、旧文化的政治目标,所以中医学在国家医疗体制中失势了。中医学被排除在国家公共卫生体制建设之外,这直接激发了中医界寻求改革的动力。中医学体制的近代转型是一种体制转向另一种体制,是并不是对原有体制的继承性发展,中医学体制化是一场革命性的变革。
王彦[3](2016)在《医改背景下QY妇幼专科医院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妇女儿童健康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妇幼医疗卫生事业关系着孕产妇安全、婴幼儿出生率及提高出生人口质量的重大责任,其社会意义重大、惠及面广泛。做好妇幼医疗卫生工作对于提升妇幼健康水平,推动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意义。妇幼专科医院作为专门为妇女和儿童服务的医院,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国家不断推出新的医疗体制改革规划方案,面对医药卫生体制的新改革,妇幼专科医院正面临着社会资本的逐步渗入、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以药品差价贴补医院收入的逐步取消、患者对于医疗服务需求的迅速提升(供给侧改革)、全面放开的二孩政策等等复杂新态势。如何在新的政策,新的发展形势,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下,把握发展机遇,制定合理科学的发展战略规划并加以实施,开拓思路满足新常态下妇幼健康的新需求,扩大广大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迎接医疗市场竞争所带来的挑战,从容面对政府对医院的监管、参与者对医院的监管,实现医院的可持续性发展,保持其公益性,为患者提供更加快捷、安全、实惠、有效的服务,缓解患者就医过程中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是每一个医院管理者都必须认真面对的首要课题。本文以妇幼专科医院为研究对象,结合本人在妇幼专科医院的工作实际,分析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阐述了我国妇幼专科医院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结了妇幼专科医院在国家医疗改革背景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以QY妇幼专科医院为例,运用SWOT矩阵分析法,详细阐述了医院存在的优势和劣势、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并通过内部因素评价矩阵(IFE)、外部因素评价矩阵(EFE)及定量战略计划矩阵(QSPM)分析提出了该医院的发展战略选择及战略实施的保障策略,可为改革中的其他妇幼专科医院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杨正夫,章小琴,江震[4](2001)在《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与药事管理——从一则历史故事谈起》文中提出
二、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与药事管理——从一则历史故事谈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与药事管理——从一则历史故事谈起(论文提纲范文)
(1)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二、问题的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问题和主要结论 |
四、论证思路和论证结构 |
五、研究维度和创新尝试 |
第一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问题提出 |
第一节 资产管理的历史演进 |
一、资产管理起始于普通的民事活动 |
二、我国资产管理向金融业务的演变 |
三、我国资产管理向“代客理财”的回归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关系的要素解析 |
一、资产管理关系的主体 |
二、资产管理关系的行为 |
三、资产管理关系的法律责任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律由来及不足 |
一、我国现行法中信义义务的由来 |
二、信义义务的产生原理尚不明确 |
三、信义义务的内容不清晰不完善 |
四、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承袭旧义 |
五、资产管理行业的上位法仍缺位 |
小结 |
第二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法理剖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来源、功能及性质的明晰 |
一、信义义务之滥觞:合同的不完全性与实质的信义关系 |
二、信义义务的功能定位 |
三、信义义务的性质:约定义务抑或法定义务 |
第二节 信义义务的内在构成 |
一、主观信任 |
二、客观的信任状态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业务中信义义务的生成逻辑 |
一、资产管理的设立阶段:信义关系的引起 |
二、资产管理的管理阶段:信义义务的产生 |
第四节 通道业务与刚性兑付中的信义义务辨分 |
一、通道业务中资产管理人不负有信义义务 |
二、刚性兑付并非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要求 |
小结 |
第三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信义义务内容界定标准的构建 |
一、厘清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内容的必要性 |
二、界定的第一层次:信义义务与其他义务的区分 |
三、界定的第二层次:信义义务内容间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和具体内容 |
一、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内容范围分析 |
二、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剖析 |
第三节 资产管理人针对不同类投资者的信义义务具体内容区分 |
一、销售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二、管理阶段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差别 |
第四节 资产管理人履行信义义务客观标准的完善 |
一、资产管理人履行忠实义务的两个客观标准设定 |
二、资产管理人履行注意义务的客观标准争议与选择 |
小结 |
第四章 资产管理人违反信义义务的救济机制 |
第一节 对人之诉 |
一、针对资产管理人的解任 |
二、针对资管第三人的诉讼 |
第二节 对物之诉 |
一、对物之诉的构成要件 |
二、对物之诉的适用对象 |
三、对物之诉的举证责任 |
第三节 法律责任追究 |
一、责任类型 |
二、责任承担 |
小结 |
第五章 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本土化构建 |
第一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上位法审思 |
一、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缺位之后果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上位法的明晰 |
第二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一、境外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 |
二、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立法路径选择 |
第三节 我国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的框架建议 |
一、信义义务的法律定位 |
二、信义义务具体内容的构建 |
三、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明晰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2)中医学体制的近代转型研究 ——基于医学与国家关系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从个体到群体:近代中医社团体制化 |
1.1 传统中医群体的自组织形态 |
1.1.1 “坐堂医”与“游医”交织的医疗网络 |
1.1.2 学派构建出的交流网络 |
1.1.3 一体堂宅仁医会的组织运行 |
1.2 近代医学社团的创办 |
1.2.1 中华博医会的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 |
1.2.2 《博医会报》与医学知识的交流 |
1.2.3 中华博医会的影响 |
1.3 中医群体的价值塑造 |
1.3.1 中西医学研究会与西医知识的传播 |
1.3.2 神州医学总会与中医职业利益的争取 |
1.3.3 上海医界春秋社与中医学术的唤醒 |
1.4 中医学刊物与医学知识的交流与宣传 |
1.4.1 《中西医学报》与医学知识的交流 |
1.4.2 《神州医药学报》与中医学术的整理 |
1.4.3 《医界春秋》与中医合法地位的争取 |
1.5 小结 |
第二章 从自律到他律:近代中医职业化 |
2.1 传统中医职业身份的认同与管理 |
2.1.1 官医与医政管理机构 |
2.1.2 民医行为规范与行会 |
2.2 近代医生的职业化 |
2.2.1 传教士医生的双重身份 |
2.2.2 专业医生与职业化伦理规范 |
2.2.3 自由职业群体与中医职业意识 |
2.3 行医资格与中医职业化 |
2.3.1 《医士管理暂行规范》与中医行医资格 |
2.3.2 中央国医馆与中医管理 |
2.3.3 《中医条例》与执业规范化 |
2.4 小结 |
第三章 从师徒制到学校制:近代中医教育体制化 |
3.1 传统官学教育体制与师徒制 |
3.1.1 “学在官府”制度与中医官学教育 |
3.1.2 师徒制与中医人才培养 |
3.1.3 中医学缄默特性与师徒制 |
3.2 近代西医教育体制与公共卫生建设 |
3.2.1 西医教育体制的移植 |
3.2.2 公医人才的培养与西医教育 |
3.2.3 中医公共卫生意识的觉醒 |
3.3 中医学校教育体制化 |
3.3.1 利济医学堂模式 |
3.3.2 中医学校教育合法权的争取 |
3.3.3 构建中医学科体系 |
3.4 小结 |
第四章 从家庭到医院:近代中医院体制化 |
4.1 传统家庭式的诊疗空间 |
4.1.1 “家庭”空间的营造 |
4.1.2 社会救济与传统公共医疗组织 |
4.2 近代医疗空间的转换 |
4.2.1 教会医院与国民想象式空间的建构 |
4.2.2 委托制与传统伦理秩序的交锋 |
4.2.3 “家庭”对医院空间的渗透 |
4.3 中医院之设 |
4.3.1 托管制度与医院模式 |
4.3.2 卫生制度的引入 |
4.3.3 以学兴院与以院带学模式 |
4.4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医改背景下QY妇幼专科医院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缘由 |
第二节 国内外现状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的方法及思路框架 |
第二章 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 |
第一节 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历程 |
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历程 |
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程 |
三、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
第二节 国务院对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 |
一、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须以基层为重点 |
二、建立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
三、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目标 |
第三节 国家以药养医到以技养医思路转变 |
一、“以药养医”导致人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 |
二、“以药养医”影响了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和提高 |
三、“以技养医”逐步提升竞争力 |
第三章 妇幼专科医院在医改背景下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
第一节 妇幼专科医院发展的现状 |
一、妇幼专科医院发展的困境 |
二、妇幼专科医院发展的优势 |
三、妇幼专科医院面临的挑战 |
四、妇幼专科医院面临的机遇 |
第二节 妇幼专科医院存在的问题 |
一、医院面临病人减少的生存危机 |
二、二孩契机处理高龄产妇及问题患儿能力 |
三、国家出台的医改医保等政策不能及时适应 |
第四章 QY妇幼专科医院SWOT分析 |
第一节 QY妇幼专科医院发展概况 |
一、诊疗环境 |
二、组织架构 |
三、医疗水平 |
四、财务状况 |
五、已取得成绩 |
第二节 医改背景下优势与劣势 |
一、具备的优势 |
二、发展的劣势 |
第三节 医改背景下机遇与威胁 |
一、面临的机遇 |
二、面临的威胁 |
第四节 构建QY妇幼专科医院SWOT矩阵 |
第五节 SWOT矩阵分析 |
一、SO战略—增长型战略 |
二、WO战略—变革型战略 |
三、ST战略—多样化战略 |
四、WT战略—防御性战略 |
第五章 QY妇幼专科医院发展战略选择 |
第一节 IFE战略矩阵 |
第二节 EFE战略矩阵 |
第三节 定量战略计划矩阵分析 |
第六章 QY妇幼专科医院应对挑战的战略实施保证策略 |
第一节 品牌策略 |
第二节 宣传管理策略 |
一、组建标准化宣传队伍 |
二、宣传工作制度化管理 |
三、全院联动促进医院宣传 |
第三节 服务差异化策略 |
一、强化人性化服务意识和流程 |
二、实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
三、妇产科实行“一对一”陪伴服务模式 |
第四节 提高核心竞争力策略 |
一、人才培养要有计划有目标以需求为导向 |
二、多元化培训方式以提升培训质量 |
三、建立与人才培养相匹配的考核制度 |
第五节 开展合作策略 |
一、与上级医院合作打造特色技术群 |
二、与科研机构合作补足科研发展短板 |
三、加强与国内外重点学科团队合作与交流 |
第六节 机制提升策略 |
一、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体系 |
二、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 |
三、积极推进医院文化建设 |
第七节 财务管理策略 |
一、实施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 |
二、探索新型薪酬体系 |
第七章 研究的结论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4)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与药事管理——从一则历史故事谈起(论文提纲范文)
1 历史回顾 |
2 现状分析 |
2.1 宣传媒体的不真实报道及广告 |
2.2 集体无意识 |
2.3 传统医学的光环 |
2.4 自我保健 |
2.5 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健全 |
3 措施分析 |
3.1 规范药品广告 |
3.2 明确处方用药与非处方用药规范, 加强消费者与医生、药剂师的交流 |
3.3 加强监督职能 |
3.4 正视传统与文化影响, 加强健康教育 |
四、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与药事管理——从一则历史故事谈起(论文参考文献)
- [1]资产管理人信义义务研究[D]. 钱俊成.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2]中医学体制的近代转型研究 ——基于医学与国家关系的分析[D]. 郑言. 山西大学, 2018(04)
- [3]医改背景下QY妇幼专科医院发展战略研究[D]. 王彦. 云南师范大学, 2016(05)
- [4]谈我国药品市场现状与药事管理——从一则历史故事谈起[J]. 杨正夫,章小琴,江震.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20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