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许灵修[1](2021)在《德意志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研究》文中认为
张蕊[2](2020)在《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是支撑金融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风险首先是信用风险问题,不仅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对于整个经济金融体系,对于全社会都是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重大问题。远的不说,从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到2009年的迪拜和希腊的危机来看,一国银行信用风险累积过多带来的后果可见一斑。当前从国内经济运行和发展环境上看,本轮国际金融危机过后的几年里,我国潜在经济增长率已经开始出现显着的下降,与此同时我国金融科技日益活跃,发展迅速,正在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也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提出了挑战。我国经济正在进入一个新时期,在这个新时期,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将会更加复杂和严峻,揭示这个银行信用风险的复杂性和严峻性,是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第2章从经济新常态和金融科技这两个切入点,对我国的经济新常态及其特征进行了界定和分析,并对金融科技及其特征和金融科技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和回顾。第3章首先分析了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主要从利率市场化、金融机构混业化、金融杠杆高位化和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四个方面从理论上展开分析。接下来,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探讨了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问题,揭示了商业银行大力实现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并讨论了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目标以及转型的具体种类。第4章对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的信用风险进行了理论分析,较为细致地分析了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和间接路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第5章和第6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直接路径,包括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银行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以及银行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实现,以及随着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和普惠金融业务规模的愈益扩大,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愈益上升的结论。第7、8和9章对商业银行转型后信用风险的间接路径,包括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这三个路径或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了转型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与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这三种风险之间呈正向关系,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操作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越大,引致的信用风险越大的结论。最后,第10章,针对研究结论,从政府层面、保险公司层面和商业银行层面,提出了若干条对策建议。
李其成[3](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丁萍媛[4](2019)在《混业经营视角下我国保险公司效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保险“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的作用日益凸显。作为保险业经营主体的保险公司,其经营效率状况备受关注。自1995年起我国金融业开始实行分业经营,但伴随着金融全面对外开放、外资机构相继进入,严格的分业经营已不利于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与发展,故从1999年起我国金融业开始出现混业经营的迹象。2002年国务院批准成立金融控股集团试点标志着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开始,2003年以来《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的相继颁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2018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标志着我国金融混业监管的初步形成,混业监管既是满足混业经营发展的需要,也将促进混业经营进一步深化。在我国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分析探讨混业经营对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理论层面分析了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影响因素和混业经营对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影响。其次介绍了我国混业经营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选取了111家保险公司的数据运用DEA模型进行效率测算,分析探讨混业经营与单一经营、各类混业模式的产、寿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并运用Tobit模型对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最后依据研究结论提出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我国保险公司均存在资源浪费,产险公司表现略好于寿险公司。我国混业经营寿险公司的各项效率值均低于单一经营的寿险公司,而产险公司的情况恰好相反。在各类混业模式中,保险为主型产、寿险公司的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均为最高,说明该类公司的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与技术水平最强。第二,从整体上看,我国保险公司均未实现产、寿险之间的良好互动。银行牌照对产、寿险公司的经营效率具有正向影响;证券牌照对寿险公司的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具有显着负向影响,而对产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影响不显着;信托牌照仅与产险公司规模效率正相关。此外我国保险公司表现出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中资寿险公司的经营效率显着优于外资,而外资产险公司在技术效率与纯技术效率方面表现更好。第三,从各模式的寿险公司上看,保险为主型对金融牌照的整合能力较强,其可以充分利用非保险金融业务的优势提高自身经营效率。实业为主型也具有一定的牌照整合能力,但当其涉足产险、证券业务时会降低自身经营效率水平。银行为主型、非银行金融为主型只能利用自己主导业务的优势对公司经营效率产生正向影响。从各模式的产险公司上看,各混业模式均对非保险金融牌照具有一定的整合能力,其中保险为主型、实业为主型的整合能力稍强,银行与非银行金融为主型稍弱。
张赛赛[5](2019)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创造及风险传染研究 ——基于债务金字塔结构视角》文中指出随着全球混业浪潮的逼近,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金融业的边际利润降低,我国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金融机构“内忧外患”。金融控股公司为金融业持续性发展提供一条可行性出路。自2002年以来,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已迅速发展为集金融与实体产业为一体的“超级金融超市”,满足实体产业的多元化金融需求。然而,机遇与风险并存。集团内部成员企业之间的交易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润空间的扩大的同时也掩盖真实的资金流向和债务水平。金融控股公司的高债务杠杆运作引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加大,尤其是影子银行运作表现出极强的传染性。在缺乏有效“防火墙”设置的情况下,个别企业的风险极易在集团内部相互传染并向外部扩散,诱发金融不稳定。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债务金字塔结构视角分析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创造本质和风险传染的问题。文章首先梳理了近年来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的研究观点。现有研究肯定了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资源协同效应等优势,也分析了财务杠杆过高、内部关联交易、风险传染等问题。但是,现有的研究多侧重现象描述和实证检验的方法分析金融控股公司混业经营绩效以及优势和风险,没有揭示金融控股公司的本质以及风险传染的内在机理。随后,文章分析了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其次,文章基于债务金字塔结构理论,深入剖析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银行、NBFIs以及非金融企业之间经营活动过程中伴随的债务内生性创造、债务“金字塔”扩张、金字塔内部债务偿付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债务增信过程,解释大型企业热衷组建金融控股的本质原因。在此基础上,文章分析银行债务增信过程中可能伴随的风险传染和转移。银行成为集团最后贷款人的同时也成为集团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最后,本文提出针对性建议,促进金融控股公司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认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本质在于内生性创造自己的债务满足经济体的真实金融需求,从而促进资本的有效积累。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银行NBFIs以及非金融企业等经济活动过程中不断在创造债务,这些债务构成了在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的债务金字塔机构。在债务金字塔中,位于高层级债务对低层债务自上而下的偿付过程中,银行发挥债务增信功能,为整个集团提供流动性支持,成为金融控股集团的“最后贷款人”。但是,债务偿付和增信的过程中必然伴随着低层级债务的风险向高层级的银行传染和积聚,银行成为同时成为了集团风险的“最终承担者”,金融不稳定性已然成形。金融控股公司是一把“双刃剑”。它在内生性创造债务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担保和金融支持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存在风险传染和扩散,甚至会诱发系统性金融危机。
陈杰[6](2019)在《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策略研究 ——以平安银行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由于科技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以及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金融业不断受到自由化、全球化和创新化的驱动,金融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成功加入WTO之后,大量外资银行鉴于政府放宽了对他们在我国境内设置机构的限制而蜂拥而入中国市场,使得国内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被外资银行抢夺,银行经营情况每况愈下,亟需寻求变革。在全球经济缓慢复苏和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大环境背景之下,我国商业银行责无旁贷的承担起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的重担,目前实行的分业经营模式逐渐显得无法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一系列金融改革的措施如何推进和开展毫无疑问是一个难题,中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转型迫在眉睫。本文采用了文献研究法、归纳比较法、经验总结法,首先介绍混业与分业经营的各自优缺点,紧接着结合中国经济发展背景阐述中国商业银行分业、混业历史进程,结合三大理论分析我国混业经营趋势形成的原因;其次,以平安银行为案例,介绍平安银行混业转型的历程以及分析相关措施给银行带来的结果;再者,通过运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对平安银行竞争力的研究,以及整理收集国内上市银行数据进行了10年的一个竞争力排名,发掘平安在混业过程的不足之处,并探寻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途径和策略,,推动平安银行强化自身竞争力从而步入国际化;最后,就平安银行在混业经营的过程中所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发展策略的改进,从而让我国其他在进行混业转型的商业银行有所借鉴。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就中美商业银行的区别,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应该以美国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为基础,以英国的盈利模式为依托;不仅如此,平安银行还应该整合集团资源,推进客户迁徙、充分利用金融科技,打造智能银行,强化核心能力为客户提供特色化服务。
洪世能[7](2019)在《我国资管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和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成分期望损失视角的方法》文中指出本文着眼于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及其影响因素,以风险识别、实证分析和政策建议为主线,首先对资管行业主要金融风险源进行了现状描述,并对行业内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进行了测度排序;其次,本文通过计量模型实证分析了资管行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并进行了完整的假设检验;最后,在实证结果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资管行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制度的不足与问题提出了政策建议。近五年来,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一种典型的跨行业和跨市场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各行业金融机构均参与其中,不考虑交叉持有因素,总规模已达百万亿元。与之对应的是,资管机构间业务和产品的混同与嵌套现象日益深化,资管产品资金池模式造成刚性兑付和期限错配等现象日益严峻,系统性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因此本文基于行业风险现状,提出了4个待检验的影响因素研究假设——4类资管行业风险特性可能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的识别工作通过成分期望损失模型(CES模型)来完成,即在上市金融机构样本内对银行、信托、证券和保险等行业中金融机构的系统性风险贡献度进行量化识别,并对其进行排序。测度结果显示,总体来看商业银行的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的系统重要性>证券公司的系统重要性>信托公司的系统重要性。而在商业银行中,国有银行的系统重要性>股份制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区域性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同时,通过对比CES模型和MES模型、SRISK模型等类似模型的测度结果,本文保证了CES模型的适用性和稳健性,为实证模型奠定了基础。在资管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完成后,本文利用面板回归、时间序列回归等计量经济学方法,分析影响我国各资管机构系统重要性的因素,利用3个回归模型多层次多维度分析资管行业风险特性的影响效应。实证结果显示,混业经营风险因素对资管行业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具有放大作用;同业交叉风险因素行业整体系统性风险有放大作用;资管产品刚性兑付对资管行业产生了一定的风险外溢效应。从实证结果来看,证券资管和通道经纪业务近几年的过快增长、银信合作等通道业务加剧风险传递以及资管产品隐性刚性兑付等现象都得到了合理验证。在完整的假设检验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证结果并结合目前的监管框架和体制,尤其是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及其后续配套的最新监管政策细则,本文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认为,为有力应对混业经营模式、隐性刚性兑付和同业交叉风险等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监管机构应坚持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制度理念,加快统一大资管行业监管标准,同时加强对资管行业同业嵌套和通道业务的监管力度并强化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在研究创新上,本文将CES模型与资产管理行业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识别相结合,并针对行业风险特性进行实证分析并提出有关建议,是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识别和资产管理行业重大风险研究的有机结合,具有新颖的研究视角,同时得出了有力的实证证据,这是本文研究内容的主要创新之处。在研究不足上,主要在于虽然CES模型在测度风险水平时同时有效捕捉到了金融机构太关联而不能倒(TITF)和太大而不能倒(TBTF)的特性,但其主要依赖公开市场数据,在风险内涵上存在一定的固有缺陷。
崔毅[8](2019)在《混业经营模式下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金融一体化浪潮的不断推进,包括美国、日本和欧洲在内的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已不同程度的在金融产业中展开混业经营业务,混业经营模式逐渐成为国际金融产业发展的主导趋向。在此国际大环境下,我国金融产业从严格的分业走向混业已经成为金融体制改革实践中的必然选择。混业经营模式可以因其形成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使得金融机构获得更大的市场,降低创新业务开发和推广的成本;可以解决因信息不对称问题而导致整个金融行业效率低下和产生多样性风险的问题。但是随着金融衍生工具被广泛的应用,金融业系统性风险随之增大。2007年由次贷危机引爆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经济和金融体系形成重创,混业经营模式对金融产业系统安全性的正面影响开始被质疑。2010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其核心内容旨在加强保护消费者利益,防范金融业系统性风险,并没有提及将金融业回归到分业经营时代的意思。因此无论是投资者、消费者还是监管层都开始清楚的认识到,简单的将金融业划分为混业模式还是分业模式都不是可以避免危机发生和传播的好方法,选择合理的混业经营模式,建立有效的监管体制和恰当的产业安全评价体系,才是能够发挥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效用、提高金融安全的保证。本文首先选择边际期望损失法对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进行测度,并对金融控股集团和独立商业银行各自的风控能力与盈利能力进行回归分析比较,发现在2007年的金融危机时和危机后时期,金融集团的风控能力与盈利能力均优于独立的商业银行;接着,本文就以上以上结果分析对金融安全程度有重要影响的部分因素,采用系统混沌动力学和可靠性动力学方法对它们本身及其相互间的关联作用进行金融安全稳定性和系统可靠性分析推演,发现在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和产业组织稳定性之间的相互作用会对金融系统安全可靠性产生正面影响;最后,本文建立了金融安全评价体系,重点关注对混业经营模式敏感的关键因子,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关键因子得分和评价指数,选取金融危机前期、中期及后期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其结果显示,在测算数据选取期间,中国金融安全指数波动状况与经济发展走势相一致。基于以上研究,结合推动混业经营良性发展的目标,本文提出在加强法制建设和遵守行业监管规范的基础上,我国宜先建立银行控股公司来发展金融混业经营业务,待我国金融体系和国际环境更为成熟的时候,再适时的全面推进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确保我国金融产业向完全混业经营模式的安全过渡。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提出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下,金融机构应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状况的混业经营模式一—银行控股公司模式。在我国以银行业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当中,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原传统银行业务的意愿和能力增加,迫使银行业也加速主动出击选择适当的创新业务来拓展市场,增加绩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基于此法律要求,对当前金融产业选择以银行业为主导机构,建立符合现行法律框架的银行控股公司的混业经营模式,是金融业向完全的金融控股集团转变的恰当模式。(2)提出了基于系统动力学的金融系统安全可靠性优化策略。通过对影响整个金融产业系统安全的变量进行系统动力学分析,建立金融系统安全模型及优化的基本框架,推导其对系统安全可靠性的影响机理,认为提高产业布局可靠性、产业结构可靠性、产业组织可靠性等指标性能,是优化金融安全系统可靠性的有效策略。系统动力学强调系统、整体的观点和联系、发展、运动的观点,究其实质是一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系统综合推理的方法。通过此方法对金融产业系统内部各变量之间建立反馈机制,筛选出的金融产业系统安全可靠性影响变量更为精准,从而使得该优化策略的性能达到最佳得到了保证。(3)在导入产业安全理论基础上,建立金融安全指数评价体系,并采用算术平均法对金融安全的关键因子进行计算。基于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正处于大变革的时期,因此对此评价指标体系的关键因子选取上,侧重于选择对混业经营模式敏感的因子,并从对这些指标“同等无知”的统计学观点出发,采用算术平均法依次对关键因子和产业指数进行计算。经实证,该方法计算得出的产业安全指数波动情况与数据采集期的金融发展状况一致。该体系的建立为我国金融安全评价提供了一种符合时代特征的方法,其评价结果对当今的决策者而言更加具有参考性。
钱坤[9](2018)在《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协同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政府简政放权的程度不断加强,市场活力得到了大量释放,相关的市场机制也在逐步完善,这使得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繁荣。企业并购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自身规模扩大、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以及降低自身经营风险的高效快速的成长方式,通过并购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和市场的影响力得到提高。几乎每一个大型企业自身的壮大发展都与企业并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企业实施并购的最终目的是实现“1+1﹥2”的协同效应,是否产生协同效应也成为检验企业并购是否取得成功的重要依据。本文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深圳发展银行)为案例,将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划分为经营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以及财务协同效应三个方面,在此基础上研究此次并购是否实现了协同效应。本文研究的是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的协同效应,以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为案例,采用文献资料研究法、案例研究分析法以及定性定量分析法等。首先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及理论基础进行介绍,其中包括并购的概念和分类、并购协同效应的概念、并购动因理论以及并购协同效应的检验方法,为接下来的案例分析做好充足的理论基础准备。其次,对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这一具体案例,从并购双方的概况、并购过程以及并购动因这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分析。再次,对此次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进行检验,从经营业绩对比和经济增加值两个角度检验并购产生的协同效应,得出此次并购产生了积极的协同效应。最后,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协同效应的分析结果以及从中得到的启示,得出此次并购双方获得了双赢的结果,经过并购双方资源的深度整合等多方面因素产生了积极的并购协同效应,是一次成功的企业并购案例。
李华[10](2018)在《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研究》文中指出20世纪末以来,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和金融分工的深化,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成为确定性发展趋势,主要经济体的银行业纷纷进入混业经营阶段。与此相反,由于发展阶段的时代特殊性,我国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则于2003年确立了分业经营和规制体制。近年来,伴随着政府对银行业经营体制规制的放松,加之金融创新活动的推动,我国银行业实现了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变迁。然而由于政府规制改革的滞后,银行业混业经营与分业规制体制存在显着的内在冲突,政府基于混业视角的银行业规制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在规制经济学范畴内,综合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工具,突出政府规制制度的激励与约束功能,重点研究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中的政府规制问题。首先,以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政府规制动因分析为出发点,进而分析和确立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政府规制现实路径,运用经济学基本理论从成本收益、金融创新、规制博弈、有效边界等角度对影响政府规制意愿和行为的主要因素展开理论分析。其次,在总结归纳的基础上,明确了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范围,清晰界定了规制放松阶段下我国银行业的资本型和契约型两种主要混业经营模式,对两种模式下的银行业混业经营基于效率和安全视角对其内在机理、混业程度和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和探讨,并使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效率问题进行分析和比较,论证了现阶段混业经营规制放松的现实合理性。最后,在对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不同历史阶段的混业经营规制比较和借鉴的基础上,对我国现阶段政府规制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问题成因进行深入分析。对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规制研究表明现阶段的政府规制放松的确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提升了银行业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然而,政府对资本型混业经营模式的规制存在着制度供给不足、准入壁垒过高、规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突出,基于效率提升的规制放松和政策完善需进一步推进。同时,政府对当前契约型混业经营创新模式的规制缺乏预见性、及时性的有效规制安排,进而引发了规制竞次、重复规制和规制空白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严重的市场乱象和系统性风险隐患问题,业已成为国家层面的金融规制核心目标和任务。由此,本文对现阶段银行业混业经营政府规制中的问题及成因等方面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政府对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系列改革对策,以期能促进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稳健发展。
二、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关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关于商业银行信用的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本文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1.3.2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之处 |
1.4.2 本文不足之处 |
2 当代中国所处的新时期 |
2.1 我国新时期的界定 |
2.2 我国的经济新常态 |
2.2.1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界定 |
2.2.2 我国经济新常态的根本特征 |
2.3 我国金融科技浪潮的兴起 |
2.3.1 金融科技的界定 |
2.3.2 金融科技的特征 |
2.3.3 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历程 |
2.4 本章小结 |
3 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金融环境与业务转型 |
3.1 新时期我国经济新常态约束下的金融环境 |
3.1.1 利率市场化 |
3.1.2 金融机构混业化 |
3.1.3 金融杠杆高位化 |
3.1.4 金融监管宏观审慎化 |
3.2 新时期我国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 |
3.2.1 金融科技约束下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历史必然性 |
3.2.2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的特点 |
3.2.3 业务转型的目标 |
3.2.4 业务转型的具体种类 |
3.3 本章小结 |
4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的理论分析 |
4.1 直接信用风险 |
4.1.1 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4.1.2 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 |
4.1.3 普惠金融业务的信用风险 |
4.2 间接信用风险 |
4.2.1 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2 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2.3 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4.3 本章小结 |
5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Ⅰ:利率市场化与银行信用风险 |
5.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1.1 利率市场化与利率水平的关系 |
5.1.2 利率水平的变动对商业银行贷款行为与信用风险的影响 |
5.1.3 商业银行贷款规模与信用风险 |
5.2 研究设计 |
5.2.1 变量设计 |
5.2.2 模型设计 |
5.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相关性分析 |
5.3.3 面板数据回归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商业银行业务转型后信用风险直接路径Ⅱ:业务转型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 消费信贷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1.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2 研究设计 |
6.1.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6.2 普惠金融业务与银行信用风险 |
6.2.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2 研究设计 |
6.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7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Ⅰ:利率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7.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1.1 利率水平波动与商业银行信贷期限偏好 |
7.1.2 利率水平波动与企业借款的续短为长模式 |
7.1.3 续短为长的借款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7.2 研究设计 |
7.2.1 变量设计 |
7.2.2 模型设计 |
7.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7.3.1 描述性统计 |
7.3.2 相关性分析 |
7.3.3 回归分析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8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Ⅱ:银行操作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8.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8.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定价 |
8.1.2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权、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3 商业银行利率定价难度、操作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1.4 商业银行竞争程度、操作性风险和引致信用风险 |
8.2 研究设计 |
8.2.1 变量设计 |
8.2.2 模型设计 |
8.2.3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8.2.4 多重共线性检验 |
8.3 实证结果与统计分析 |
8.3.1 描述性统计 |
8.3.2 相关性分析 |
8.3.3 多元回归分析 |
8.3.4 稳健性检验 |
8.4 本章小结 |
9 新时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间接路径Ⅲ:银行流动性风险引致信用风险 |
9.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9.1.1 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 |
9.1.2 商业银行流动性需求与信用风险 |
9.1.3 借款企业行为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 |
9.2 研究设计 |
9.2.1 变量设计 |
9.2.2 模型设计 |
9.2.3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9.3 实证结果及统计分析 |
9.3.1 描述性统计 |
9.3.2 相关性分析 |
9.3.3 面板回归分析 |
9.3.4 稳健性检验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对策建议 |
10.1 研究结论 |
10.2 对策建议 |
10.2.1 政府层面 |
10.2.2 保险公司层面 |
10.2.3 商业银行层面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混业经营视角下我国保险公司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混业经营与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
一、效率及效率影响因素 |
二、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及其评价方法 |
三、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混业经营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理论分析 |
一、混业经营及其模式 |
二、混业经营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作用机制 |
第二章 我国混业经营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历程 |
二、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现状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混业经营的现状分析 |
一、保险业与银行业之间的混业 |
二、保险业与证券业之间的混业 |
三、保险业与实业之间的混业 |
第三章 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测算及其分析 |
第一节 数据与指标选择 |
一、样本公司与数据选择 |
二、投入与产出指标选取 |
第二节 我国保险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的测算及其分析 |
一、我国寿险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的测算及其分析 |
二、我国产险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的测算及其分析 |
第三节 我国各类混业模式下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测算及其分析 |
一、各类混业模式下寿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测算及其分析 |
二、各类混业模式下产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测算及其分析 |
第四节 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比较分析 |
一、我国保险公司整体经营效率的比较分析 |
二、我国混业经营与单一经营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比较分析 |
三、我国各类混业模式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比较分析 |
第四章 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基于混业经营视角 |
第一节 变量选择、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一、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模型选择与构建 |
第二节 混业经营视角下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实证回归结果分析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测算及其分析的相关结论 |
二、我国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经营效率影响因素分析的相关结论 |
第二节 提高我国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对策建议 |
一、合理进行业务拓展,理性追求金融牌照 |
二、提高资源整合能力,促进产寿互动经营 |
三、培养混业经营人才,健全人才管理体制 |
四、完善混业经营立法,建立伞形监管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创造及风险传染研究 ——基于债务金字塔结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分业与混业: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
1.2.2 金融控股公司的本质和运作 |
1.2.3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传染 |
1.2.4 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方法和整体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框架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分析的相关理论基础 |
2.1 内生货币理论 |
2.1.1 货币的债务属性 |
2.1.2 债务内生性创造 |
2.2 债务金字塔结构理论 |
2.2.1 债务层级与金字塔结构 |
2.2.2 债务偿付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与现状 |
3.1 金融控股公司概述 |
3.1.1 金融混业与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界定 |
3.1.2 金融控股公司与全能银行的比较 |
3.1.3 金融控股公司的类型 |
3.2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产生与发展 |
3.2.1 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全球背景 |
3.2.2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演进历程 |
3.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现状 |
3.3.1 金融控股公司爆发性增长 |
3.3.2 “融融结合”、“产融结合”趋势明显 |
3.3.3 债务创造过程中的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控股公司债务本质:债务金字塔结构视角 |
4.1 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创造 |
4.1.1 债务金字塔结构 |
4.1.2 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创造过程 |
4.1.3 金融控股公司的债务金字塔图景 |
4.2 “金字塔”中的债务偿付 |
4.2.1 自上而下的债务偿付 |
4.2.2 债务偿付过程中的债务转换 |
4.3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金融机构的债务增信 |
4.3.1 银行债务增信 |
4.3.2 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务增信:以证券公司为例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金融控股公司风险传染:机理及演化 |
5.1 金融控股公司内部风险传染 |
5.1.1 债务金字塔内纵向风险传染 |
5.1.2 基于债务链的横向风险传染 |
5.2 金融控股公司外部风险传染 |
5.2.1 基于资产价格波动的风险传染 |
5.2.2 基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传染 |
5.2.3 金融不稳定性演化路径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外部监管体制 |
6.2.2 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机制 |
6.2.3 加强“防火墙”设置,防范风险传染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策略研究 ——以平安银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论文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1.3.1 论文的重点 |
1.3.2 论文的难点 |
1.3.3 论文的创新点 |
1.4 文献综述 |
1.4.1 国外文献综述 |
1.4.2 国内文献综述 |
1.4.3 文献评述 |
第2章 我国现行的金融经营体制分析 |
2.1 金融业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
2.2 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进历程 |
2.2.1 新中国成立-1977年:银行业"大一统"时代 |
2.2.2 银行体系专业化建设和强制混业的阶段 |
2.2.3 强制作用下的严格分业时代 |
2.2.4 国家意志与市场机制作用的初级混业经营阶段 |
2.3 我国混业经营趋势形成的原因 |
2.3.1 内在动因 |
2.3.2 外部因素 |
第3章 平安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现状及问题 |
3.1 选择平安银行的原因 |
3.2 平安银行混业经营历程 |
3.3 平安银行经营模式的基本现状 |
3.3.1 平安银行盈利性现状 |
3.3.2 平安银行安全性现状 |
3.3.3 平安银行成长性现状 |
3.3.4 平安银行创新能力现状 |
3.4 平安银行竞争力分析——基于因子分析法 |
3.4.1 指标选取和原始数据 |
3.4.2 评价的原理和方法 |
3.4.3 平安银行2008-2016年竞争力趋势分析 |
3.4.4 平安银行2017年竞争力分析 |
3.5 平安银行混业转型面临的问题 |
3.5.1 金融脱媒挑战平安银行的传统业务 |
3.5.2 平安银行金融创新不佳 |
第4章 混业经营趋势下平安银行发展策略 |
4.1 西方银行业混业经营经验对平安银行的启示 |
4.1.1 中美商业银行差异分析 |
4.1.2 对平安银行的启示 |
4.2 全面推进客户迁徙 |
4.2.1 重点迁徙集团客户 |
4.2.2 同步迁徙银行公司客户 |
4.3 强化核心能力 |
4.3.1 推进综合化经营 |
4.3.2 打造智能化银行 |
第5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资管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和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成分期望损失视角的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本文关键概念的界定 |
1.2.1 资产管理业务的界定 |
1.2.2 资产管理产品的界定 |
1.2.3 系统性风险的界定 |
1.2.4 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研究 |
1.3.2 国内外对成分期望损失模型(CES模型)的研究 |
1.3.3 国内外对资产管理行业风险的研究 |
1.3.4 国内外对资产管理行业风险监管政策的研究 |
1.3.5 现有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本文研究思路 |
1.4.2 本文研究方法 |
1.5 主要结论和研究不足 |
1.5.1 本文主要结论 |
1.5.2 主要研究不足 |
2.资产管理行业主要金融风险现状 |
2.1 资产管理行业现状 |
2.1.1 银行理财市场现状 |
2.1.2 信托资管市场现状 |
2.1.3 基金管理市场现状 |
2.1.4 证券资管市场现状 |
2.1.5 保险资管市场现状 |
2.1.6 资管行业监管体制的发展现状 |
2.2 资管行业主要金融风险现状 |
2.2.1 混业经营模式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 |
2.2.2 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和同业交叉风险 |
2.2.3 资产管理产品的隐性刚性兑付风险 |
2.2.4 资产管理产品的期限错配风险 |
3.资产管理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测度和识别 |
3.1 成分期望损失模型 |
3.2 样本选择和收益率数据统计检验 |
3.2.1 样本选择 |
3.2.2 数据预处理方法 |
3.2.3 收益率数据的描述性统计及检验 |
3.3 资管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测度结果和解释分析 |
3.3.1 CES指数历史表现及测度结果分析 |
3.3.2 CES指数近一年走势及测度结果分析 |
3.4 CES模型稳健性分析和结果 |
3.4.1 CES模型与MES模型、时变波动率测度结果对比分析及结果 |
3.4.2 CES模型与SRISK模型测度结果对比分析及结果 |
4.对资管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实证研究假设 |
4.1.1 假设一:混业经营模式易引发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 |
4.1.2 假设二:资管产品嵌套和同业交叉易引发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 |
4.1.3 假设三:资管产品隐性刚性兑付易引发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 |
4.1.4 假设四:资管产品期限错配易引发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 |
4.2 数据来源和变量选择 |
4.2.1 被解释变量选择和来源 |
4.2.2 解释变量选择和来源 |
4.3 实证模型的构建和回归结果 |
4.3.1 资管机构混业经营风险实证模型 |
4.3.2 资管产品嵌套和同业交叉风险实证模型 |
4.3.3 资管产品隐性刚性兑付和期限错配风险实证模型 |
4.4 实证结果讨论 |
5.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2.1 坚持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制度理念 |
5.2.2 加强对资管行业同业嵌套和通道业务的监管力度 |
5.2.3 加强资管产品净值化管理,杜绝刚性兑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研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8)混业经营模式下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问题及意义 |
1.1.1 研究问题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 |
1.4 本文创新点 |
1.5 论文其余部分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金融安全理论 |
2.1.2 经济安全观和产业安全观 |
2.1.3 系统科学与工程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金融混业与经营绩效 |
2.2.2 金融混业与金融风险 |
2.2.3 金融混业与制度变迁 |
2.2.4 金融监管、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 |
2.2.5 文献评述 |
3 金融混业经营现状分析 |
3.1 金融混业的范畴及功能 |
3.1.1 金融混业的基本范畴 |
3.1.2 金融混业经营的功能 |
3.2 主要国家金融混业经营现状、比较与启示 |
3.2.1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
3.2.2 英国银行母公司控股模式 |
3.2.3 日本渐进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
3.2.4 德国和欧洲国家的全能银行模式 |
3.2.5 比较与启示 |
3.3 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现状 |
3.3.1 中国金融业构成 |
3.3.2 中国金融混业经营演进 |
3.3.3 中国金融混业发展现状与普惠金融 |
3.3.4 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特征 |
3.3.5 金融混业经营发展的意义 |
3.4 本章小结 |
4 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安全的关键要素:风险与绩效 |
4.1 金融系统性风险测度 |
4.1.1 金融系统性风险指标体系 |
4.1.2 计量模型 |
4.1.3 样本与数据来源 |
4.1.4 结果与分析 |
4.2 金融系统经营绩效分析 |
4.2.1 计量方法 |
4.2.2 结果与分析 |
4.3 混业经营优选模式——银行控股公司 |
4.3.1 银行业混业经营模式选择 |
4.4 本章小结 |
5 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系统安全分析 |
5.1 金融系统安全概念模型 |
5.2 金融系统安全影响因素的不确定性分析 |
5.3 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系统稳定性理论 |
5.3.1 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影响 |
5.3.2 金融系统稳定性的混沌动力学分析 |
5.3.3 数值模拟与仿真 |
5.4 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系统安全可靠性优化策略 |
5.4.1 金融系统安全优化对象 |
5.4.2 金融系统安全可靠性动力学流图及仿真 |
5.4.3 金融安全系统可靠性优化策略 |
5.5 本章小结 |
6 混业经营模式下金融安全指数 |
6.1 混业经营模式下中国金融安全指数评价 |
6.2 关键因子及评分标准 |
6.2.1 经济实力与经济运行 |
6.2.2 治理能力与政策有效性 |
6.2.3 国际收支与外部影响 |
6.2.4 金融运行与金融发展 |
6.2.5 金融稳健性与控制力 |
6.3 结果与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法制环境建设方面 |
7.2.2 行业综合性监管体制建立方面 |
7.3 论文存在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协同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金融业混业经营研究 |
1.2.1.1 国外研究现状 |
1.2.1.2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协同效应研究 |
1.2.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并购协同效应的理论基础 |
2.1 企业并购 |
2.1.1 企业并购的概念 |
2.1.2 企业并购的类型 |
2.1.3 企业并购的动因理论 |
2.2 并购协同效应 |
2.2.1 并购协同效应的概念 |
2.2.2 并购协同效应的分类 |
2.2.3 并购协同效应的检验方法 |
第3章 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案例回顾 |
3.1 并购双方概况 |
3.1.1 中国平安概况 |
3.1.2 深圳发展银行概况 |
3.2 并购过程 |
3.3 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动因分析 |
3.3.1 中国平安的并购动因 |
3.3.2 深圳发展银行同意被并购的动因 |
第4章 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协同效应分析 |
4.1 基于经营业绩对比法检验并购协同效应 |
4.1.1 经营协同效应分析 |
4.1.1.1 销售协同增加 |
4.1.1.2 市场势力扩大 |
4.1.1.3 实现范围经济 |
4.1.2 管理协同效应分析 |
4.1.2.1 管理能力转移 |
4.1.2.2 成本费用控制能力 |
4.1.3 财务协同效应分析 |
4.1.3.1 偿债能力 |
4.1.3.2 盈利能力 |
4.1.3.3 节税效应 |
4.1.3.4 同行业对比 |
4.2 基于EVA法检验并购协同效应 |
4.2.1 EVA的调整与计算 |
4.2.2 中国平安EVA计算 |
4.2.3 对中国平安EVA的分析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2 启示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10)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3.1 理论模型分析法 |
1.3.2 比较分析法 |
1.3.3 经验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 |
1.4 论文结构和主要内容 |
1.5 研究创新及改进之处 |
第2章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文献综述 |
2.1 政府规制的内涵 |
2.2 银行业规制理论的发展 |
2.2.1 规制必要性的理论 |
2.2.2 效率视角的规制理论 |
2.2.3 效率与风险并重的规制理论 |
2.2.4 系统性风险规制理论 |
2.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研究 |
2.3.1 国外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研究 |
2.3.2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研究 |
第3章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理论分析 |
3.1 银行业经营体制比较与政府规制动因分析 |
3.1.1 银行业经营体制比较 |
3.1.2 银行业混业经营的政府规制动因分析 |
3.2 银行业分业与混业经营的规制比较分析 |
3.2.1 政府规制目标与金融观点比较 |
3.2.2 政府规制的体制选择比较 |
3.2.3 政府规制的机制比较分析 |
3.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经济学分析 |
3.3.1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成本—收益分析法 |
3.3.2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博弈分析法 |
3.3.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有效边界动态分析 |
第4章 规制放松背景下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现状 |
4.1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现状分析 |
4.1.1 背景及确定性趋势分析 |
4.1.2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 |
4.1.3 国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状况 |
4.2 规制放松背景下银行业混业经营效率的实证分析 |
4.2.1 理论基础与假设 |
4.2.2 模型的建立 |
4.2.3 实证分析与结论 |
第5章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现状、主要问题及成因 |
5.1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规制现状 |
5.1.1 政府对银行业规制的目标变迁 |
5.1.2 政府对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再放松 |
5.1.3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法律基础 |
5.1.4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体制 |
5.1.5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机制 |
5.2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中的主要问题 |
5.2.1 法律环境不完善 |
5.2.2 政府规制放松的不均衡 |
5.2.3 政府规制低效运行 |
5.3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主要问题的成因 |
5.3.1 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
5.3.2 规制主体内在冲突 |
5.3.3 规制客体部分缺失 |
5.3.4 规制机制严重滞后 |
第6章 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比较与借鉴 |
6.1 20世纪末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放松的背景 |
6.1.1 金融业分工不断深化的推动 |
6.1.2 金融自由化理论为银行业混业经营提供理论基础 |
6.1.3 经济全球化引发银行业混业规制放松 |
6.1.4 政府与银行业的互动博弈 |
6.1.5 金融创新与信息技术的发展 |
6.2 20世纪末以效率为目标的银行混业经营的规制放松比较 |
6.2.1 政府规制目标比较 |
6.2.2 混业模式的政府选择比较 |
6.2.3 银行业混业经营的规制体制比较 |
6.2.4 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的机制比较 |
6.3 次贷危机后以安全为目标的银行混业经营的规制加强分析 |
6.3.1 危机对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制度的冲击 |
6.3.2 国际银行业规制体制改革 |
6.4 国外银行业混业经营政府规制的经验与借鉴 |
6.4.1 混业经营的必然性要求政府适当放松准入规制 |
6.4.2 政府需实施效率与安全并重的动态有效规制 |
6.4.3 政府规制改革要与各国实际相匹配 |
6.4.4 银行混业经营规制要突出消费者权益保护 |
第7章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改革的对策 |
7.1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和基本思路 |
7.1.1 政府规制改革的目标 |
7.1.2 政府规制改革的原则 |
7.1.3 规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7.2 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改革的对策 |
7.2.1 改善法律环境,奠定混业经营的规制法律基础 |
7.2.2 加强规制主体改革,发挥规制者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
7.2.3 动态规制客体调整,完善有效规制的方向和内容 |
7.2.4 健全规制机制建设,强调机制作用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德意志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研究[D]. 许灵修. 辽宁大学, 2021
- [2]新时期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与信用风险研究[D]. 张蕊.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3]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4]混业经营视角下我国保险公司效率研究[D]. 丁萍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5]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债务创造及风险传染研究 ——基于债务金字塔结构视角[D]. 张赛赛.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6)
- [6]混业经营趋势下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策略研究 ——以平安银行为例[D]. 陈杰.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我国资管行业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识别和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成分期望损失视角的方法[D]. 洪世能.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8]混业经营模式下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D]. 崔毅. 北京交通大学, 2019(12)
- [9]中国平安并购深圳发展银行协同效应研究[D]. 钱坤. 桂林理工大学, 2018(05)
- [10]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规制研究[D]. 李华. 辽宁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