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盟废旧电器(WEEE)和限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的压力和对策措施(论文文献综述)
张德元[1](2020)在《基于二元体系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中国传统的生产源污染治理难题尚未根本解决,生活源污染问题便日益凸显,特别是废弃产品的回收利用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理念,通过一些制度安排让产品生产者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产品的回收处置负责以减少环境影响,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废弃物治理的通行政策。在这一理念下,形成了基金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和押金返还制度三大核心制度。2012年,中国正式推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但经过7年多的实施,出现了基金收不抵支、规范回收率低、新品种实施难等问题。因此,对中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对下一步完善中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基于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运行特征,综合运用对比分析、模型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对中国废弃物回收利用市场特征和基于这一市场条件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首先,在第3和第4章,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条件、运行特征的对比分析,找出国内外制度运行的差异,提出在中国目前废弃物仍是“有价商品”,市场上存在自发从事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完整体系,在该市场条件下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会导致“二元利用市场体系”形成。然后,在第5章,基于中国废弃物二元利用市场体系运行特征,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别对政府与生产者的博弈行为,基金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和押金返还制度下主要博弈主体的博弈行为进行了全面分析。其次,在第6章,以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为例,进行了定量分析,印证了前面的分析结论:一是,在基金制度实施后导致二元利用市场体系的形成;二是,政府给予正规拆解企业的基金补贴额与其增加的额外环境成本之间的差额必须大于非正规拆解企业与正规拆解企业拆解产品销售价格的差额,否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流向非正规拆解企业;三是,回收企业会利用市场竞争优势攫取政府给予正规拆解企业的基金补贴,致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失效。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1)本文从经济学角度,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析相关主体的决策行为,得出均衡条件和最优解,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管理政策研究上升到理论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2)本文基于我国现阶段废弃物仍是“有价商品”的属性,在国内外首次提出了“废弃物二元利用市场体系”概念,并分析了其形成机理和运行特征,具有一定的观点创新性。(3)本文将博弈论分析方法应用到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分析,具有一定的方法应用创新性。
薛赛利[2](2019)在《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下,电子产品的使用周期逐渐缩短,废弃电子产品的数量便随之增多。废弃的电子产品不仅会阻碍城市的发展步伐,对环境更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由于废弃的电子产品本身有着高危害性和高资源性的双重属性,对其给予适当地回收和处理不但会缓解环境压力,更会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我国为解决不断高增长的电子废弃物带来的各种问题,缓解自然环境所面临的压力,已颁行了一些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等,为电子废弃物的有序回收和高效处理提供了制度方面的指引。但是由于法律条文表述的模糊性,加之现实中处理电子废弃物的技术方面的高难度。故而,电子废弃物的安全无害化处理在我国是面临着很大挑战的。笔者从电子废弃物概述入手,对电子废弃物在我国的处理现状以及现有法律对其处理行为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评析,从中找出了一些问题,之后借鉴域外有益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的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的一些建议。文章主要内容由五部分构成,首先在引言中阐述了文章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研究现状及国外立法现状,对选题的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文章主要内容亦作了简要述明;接着,笔者从电子废弃物的概念界定入手,从中解析其主要特征,进而阐释规范其处理行为的必要性;然后,对电子废弃物在我国的处理现状及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紧接着,在梳理欧盟、美国和日本的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深入了解分析的基础上,探寻国外制度的优势,从中发现一些有益经验;最后,以相关理论学说的梳理为基石,在充分考虑我国具体国情后,提出了一些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的建议。
刘丹青[3](2017)在《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责任承担探究》文中研究说明电子电器产品在方便人们生活、提高生产生活效率的同时,已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环境问题的来源之一。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及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电子电器产品推陈出新的频率也在不断加快,人们追求新鲜感和多功能性等原因使电子电器产品被替换的速度也在提高,随即而来的便是大量电子废弃物的产生。而通常情况下,电子废弃物则同时具有污染性和资源性的两个属性,如果这一问题处理得好,就可以保护环境、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处理不当就会成为威胁破坏生态和环境的又一元凶。结合我国实际,要解决电子电器产品废弃处理出现的这些问题,明确责任承担主体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近几年伴随着一些法规的不断出台,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有一定的成效但小商贩回收仍占较大部分,回收处理局面混乱依旧。在这种情况下,完善我国的多方相关利益主体的责任问题则显得尤为有意义。全文共包含六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文章的写作背景、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进一步思考回收处理电子废弃物的措施,实现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第二章介绍了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的相关问题。包括电子废弃物概念和种类的分析以及其特征和回收处理目前的形势,明确当下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存在的问题。第三章介绍了各主体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需要在可持续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和受益者负担理论下合理分配各主体的责任。第四章介绍了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有关规定及责任承担的不足。面对我国不太理想的回收处理现状,梳理反思我国关于电子废弃物的相关规定以及各主体责任承担的具体规定,得出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中各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存在的不足,亟需完善以解决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问题。第五章通过分析电子废弃物立法较早的具有代表性的欧盟、日本、美国这三个国家或地区,借鉴他们对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以期为我国目前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过程中责任承担存在的问题提供帮助。第六章详细介绍了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小商贩、回收者以及政府的责任承担和相关配套措施等问题,平衡各方利益,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以期对我国电子废弃物的专业回收和环保处理有所帮助。
曲扬[4](2015)在《欧盟电子废物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电子废物问题的凸显,与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纵观世界发达国家及先进地区的经验,只要电子电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持续增长,对电子废物加强管理就是势在必行的事情。欧盟凭借先进的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在全球确立了环保先驱的形象,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废物管理法律体系,尤其是《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和《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框架指令》在世界范围内广受瞩目,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这不仅对其成员国电子废物管理提供了系统且全面的法律框架,也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本文首先概述了电子废物的相关问题,电子废物具有危害性与可再利用价值的双重特点决定了必须对其妥善管理,从而达到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目的。欧盟环境法律体现了一体化原则、综合污染防治原则、风险预防原则和污染者付费原则,具体至废物管理,全面体现了分类收集原则、就近处置原则以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在电子废物法律方面,确立了废物分层级管理制度、生态设计制度、预付费制度、处理审查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制度,这些都是欧盟电子废物有序、有效管理的重要基石。然而应当看到,中国与欧盟在社会性质、经济结构、文化背景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在借鉴经验的同时必须强调科学性与合理性,不能直接套用欧盟模式。基于此,本文在深入研究欧盟电子废物法律的基础上,通过分析我国电子废物管理的法律现状及诸多不足,借鉴欧盟先进合理的经验,并立足中国国情与立法实际,为完善我国电子废物管理法律、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际贸易利益,提出自己的管窥之见。前人已有的研究成果,无论是对我国或欧盟电子废物有关法律问题的系统研究,还是侧重从某一角度的分析,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给笔者很多启发。本文在前人的研究成果上,试图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首先,系统梳理欧盟环境法律体系,重点在对欧盟电子废物相关指令及最新修订版本翻译的基础上对其立法背景、基本原则和主要条款进行述评;其次,结合欧盟经验,重点对我国电子废物管理法律的适用范围、回收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探讨,阐述个人一些新想法,试图为完善中国电子废物管理法律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
尹建锋[5](2014)在《废弃手机资源化的生命周期评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手机产品普及率日益提高,更新换代速度也越来越快,手机销售量和废弃手机产生量都急剧增加。自2004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手机生产和销售国。截止到2012年,全球共约有64.11亿的手机用户,预计2013年底达到68.35亿。到2013年底,我国手机用户数量已达到12.29亿,普及率达90.8部/百人。由于人们对手机功能和新颖款式的追求,手机平均寿命不到3年。我国每年废弃的手机约有7700万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预测到2020年,中国废弃手机数量将比2007年增长7倍。与一般固体废弃物相比,废弃手机一方面含有大量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s)和多溴二苯醚(PBDEs)等有毒有害物质,若不能得到适当的处理,极易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另一方面,若能回收废弃手机中的铜、金、银、钯等有价金属,将可以节约大量的矿产资源。因此,对废弃手机回收后的资源化处理过程进行定量化的分析,评价该过程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等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对以废弃手机为代表的小型电子废弃物的管理,及产业化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可为政策制定者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本文在比较分析国内外废弃手机管理的法律法规、回收体系、资源化处理技术与典型工艺过程的基础上,对废弃手机资源化处理过程进行了生命周期评价,定量化地确定了废弃手机处理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并对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进行了研究,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系统。(1)在对废弃手机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回收体系的国内外现状进行梳理和总结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废弃手机回收面临的消费者环保意识较低,正规自发回收活动的无偿性和回收渠道不畅,特别是非法有偿回收的竞争等问题,在我国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调整重点(征求意见稿)》的背景下,为加强废弃手机的管理、提高回收处理效率,借鉴国际组织和先进发达国家在废弃手机等小型电器电子产品的管理经验,建议从法律政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回收处理体系和环保意识等方面进行改进,完善我国废弃手机的管理政策和回收体系,以便为废弃手机等小型电子废弃物的管理提供理论依据。(2)本研究对手机的组成、废弃手机材料和元器件回收处理的原则,及国内外典型回收处理流程进行了梳理,结合中国人力劳动成本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特点,建议我国废弃手机的拆解处理应该以人工模块化拆解为主,除检测后将部分手机整机或元器件回收再使用外,经机械破碎分选后,分别湿法或火法回收铜、金、银、钯、钴、铁、锡、镁、铝等有价金属,并将塑料部件粉碎后进行压缩注塑造粒以供再利用,从而筛选出环保高效并适合我国的废弃手机资源化处理技术和串联工艺流程。(3)利用GaBi6生命周期软件,采用生态指数法Eco-indicator99的阶级主义(Hierarchist perspective)的方法模型和相应的平均权重值,对3种废弃手机资源化回收处理情景进行了生命周期评价。结果表明:三种回收处理情景都可带来环境效益,环境效益大小依次为情景三(-8.83E+02Pt).情景二(-8.06E+02Pt)、情景一(-4.13E+02Pt),即情景三>情景二>情景一;而在废弃手机模块化处理过程中,主要的环境效益来自于手机印刷电路板和手机锂电池中金、银、钯、铜和钴等金属的回收。相反,若不能得到有效处理,二者将会是废弃手机中危害最严重的零部件。环境影响类别中具有比较显着环境效益的主要为矿物资源、致癌效应、生态毒性、可吸入性无机物、气候变化、化石燃料和酸化/富营养化,即废弃手机的规范化回收处理,首先是能够回收大量的有价材料,达到了资源节约的目的,同时还可以减少废弃手机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不利影响,特别是手机中的重金属、溴化阻燃剂等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致癌效应,处理处置过程中粉尘、SOx和NOx等可吸入性无机物对人体呼吸系统的危害等。(4)针对废弃手机资源化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建议从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处理过程的环境监测和记录保存、应急计划、职业健康和安全、资金保证、培训等方面进行环境管理系统建设,以减少废弃手机资源化处理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从而构建绿色、高效、低碳、环保的废弃手机产业化发展模式。
周啸宇[6](2014)在《印刷电路板生产、回收拆解及废弃堆置过程中重金属与溴系阻燃剂的污染、释放规律及人体暴露研究》文中指出印刷电路板(PCB)是所有电子电气产品(EEE)中重要的基础部件之一。我国作为全球最大的PCB生产基地,每年的产量可达21400万平方米。在PCB的生产、回收拆解及废弃堆置过程中会产生并释放出大量的污染物,其中包括重金属与溴系阻燃剂(BFRs)。然而,已有的研究比较零散,尚未针对PCB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过程中重金属与BFRs的污染与释放规律进行综合性的研究,亦未评估对PCB生产、回收从业人员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本研究在建立了多种环境介质与固体废弃物样品中重金属(Cu、Zn、Pb、Ni、Cd、 Cr、Sn)以及多溴联苯醚(PBDEs)、四溴双酚A (TBBPA)分析检测方法的基础上,首先调查了PCB中污染物质的含量与普遍赋存特征,而后针对PCB生命周期中三个重要阶段(1)生产、(2)回收拆解以及(3)废弃处置过程,通过现场采样调查与实验室模拟实验相结合的方法,系统考察了上述三个过程中重金属与BFRs在生产车间、回收单元以及模拟填埋环境中的污染情况,阐释了污染物的分布特征与释放规律,并且评估了污染物的人体暴露与健康风险。主要结果和结论如下:首先,从我国典型电子垃圾(WEEE)拆解区、有资质的VEEE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以及小型废旧家电回收点等处采集了具有代表性的废弃电路板(WPCB)样品(n92),经过分析发现各重金属含量由高到低为:Cu(189g/kg)>Sn(33.0g/kg)>Pb(17.1g/kg)>Zn(8.91g/kg)>Ni(1.93g/kg)>PBDEs(0.79g/kg)>Cr(0.44g/kg)>Cd(0.26g/kg)>TBBPA(0.17g/kg),其中Pb、Cd超过了RoHS指令规定的限值。PBDEs同系物的指纹图谱与Penta-BDE工业品相似程度较高,BDE-47与BDE-99所占比例最大,表明WPCB与废塑料等WEEE不同,采用Penta-BDE工业品作为主要添加剂,是环境中低溴代联苯醚污染的直接来源之一;将WPCB样品根据不同产品、年代、地区进行分类,发现其所含污染物存在较大差异,其中1995-2000年问来自中国和日本电视机的WPCB污染最严重,有效地分选出高污染WPCB能够更好地控制BFRs的潜在释放与环境污染。采用物质流分析法(SFA)对国内WPCB中重金属与BFRs的赋存量进行了推算,至2010年底,我国WPCB中(Cu、Zn、Pb、Ni、Cd、Cr、Sn、PBDEs和TBBPA的赋存量分别为338000、13700、6010、3300、300、31300、429和40.6吨。此外研究发现2006年后Pb、Cr和PBDEs等RoHS限制物质的累积赋存量的增长趋势减缓,PBDEs的增长率从30%-40%下降到了6%左右,说明RoHHS指令的实施有效地抑制了EEE中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其次,对PCB生产过程的污染及其释放特征进行了研究,同时评估从业工人的人体暴露风险。通过对典型PCB生产厂家生产废料(废粉料、清洗废水、污水处理设施脱水污泥与最终出水)进行分析,研究发现Cu、Zn、Pb、Ni、Cr、Sn以及TBBPA污染普遍存在,而Cd与PBDEs均未检出,表明减少RoHS限制物质的使用己成为了PCB生产的主流趋势;最终出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均处于较低水平,TBBPA浓度甚至低于我国湖泊水,表明良好地管理PCB生产活动将有助于控制其对自然水体造成的污染。生产废料中污染物的释放系数呈现以下规律:Cu>Zn>Sn≈Ni>Pb>Cr>>TBBPA,消耗清洗废水的“湿制程”是重金属污染的主要来源,而产生废粉料的“干制程”则是TBBPA污染的源头。此外,Cu向水体和土壤的年均释放总量分别达到了11400和1910kg;TBBPA的释放仅为0.02和<0.01kg,因此可以忽略TBBPA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随后,分析了采集自PCB生产车间的灰尘与PM1o样品,结果显示,重金属与TBBPA含量均高于文献报道同类场所的参考值。PM10样品中不同重金属之间相关性较好,表明存在相同的污染来源,扫描电镜显示了PM1o由环氧树脂颗粒、玻璃纤维束以及自然颗粒物组成,说明了生产过程废粉料是污染的重要来源;灰尘样品中重金属之间的相关性较差,其污染来源较为复杂。利用灰尘和PM1o中污染物浓度之比的对数Log (dust/PM10)值表征了污染物在两相间的分配规律。重金属的Log (dust/PM10)<0,污染以PM1o颗粒相为主;TBBPA的Log (dust/PM10)>0,表明灰尘是TBBPA污染的重要载体。根据不同车间Log(dust/PM10)值的谱系聚类分析显示,污染物的分配规律存在3种情况,主要由车间所涉及的生产工艺决定。对车间内污染物人体暴露量的贡献进行了估算,依次是Cu(73.4%)>Sn(10.0%)>Zn(9.38%)>Cr(3.61%)>Pb(2.15%)>Ni(1.09%)。TBBPA的暴露量远低于重金属,但高于国内外文献报道的的平均值,因此PCB生产是导致职业环境中TBBPA暴露的重要途径之一。灰尘摄入是从业工人主要暴露途径,占总暴露量69.5%-96.9%。单个重金属的非致癌风险HI均小于1,基本不会对从业工人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而5种重金属HI的总和在捞边车间中大于1,表明多种重金属非致癌风险的累积可能会对从业工人的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Cr的Risk值在致癌风险阈值范围之内,Cr存在一定的致癌风险。再次,针对WPCB回收拆解过程的污染特征与暴露风险进行了研究。在一家典型的WEEE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中,研究发现WPCB手工预拆解车间内灰尘与PM10样品中的污染高于机械拆解车间。手工预拆解车间Pb的污染比较严重;而机械拆解车间受WPCB拆解影响,Cu为最主要的污染物。除Cu外,车问内重金属污染主要发生在PM10颗粒相中。车间环境样品中PBDEs同系物以BDE-209为主,与WPCB原材料中的组成不相符(BDE-47、BDE-99为主)。分析认为该现象主要由各PBDEs同系物在气相与颗粒相中分配能力的差异所致。此外,WPCB拆解车间还可能受到其他拆解行为的影响(拆解高BDE-209含量的塑料)。不同车间中污染物的HI均大于1,其中Pb的非致癌风险的“贡献”最大(84%),表明拆解工人在拆解活动中面临着一定的非致癌健康风险。致癌重金属Cr、Cd和Ni的Risk值均超过了致癌风险阈值范围,表明WPCB拆解过程存在一定的致癌风险,且大于PCB生产过程。最后,分别采用了TCLP、SPLP以及NIES改进浸出法研究了模拟堆置条件下WPCB中重金属与BFRs的浸出特征。结果显示,WPCB所含重金属在标准TCLP、SPLP浸出法中的浸出浓度特征为Cu>Pb>Sn>Zn>Cr>Cd>Ni,其中Cu和Pb浸出毒性最大。BFRs在NIES改进浸出法中的浸出遵循一阶指数衰减方程,显示出先快速浸出而后缓慢趋向于浸出平衡的现象;浸提剂种类、目标污染物性质以及WPCB的比表面积等因素会对BFRs的浸出率产生影响;浸出液中PBDEs同系物的组成与实际垃圾填埋场渗滤液中低溴代联苯醚的组成相似;通过计算,2010年底我国填埋场中BFRs潜在浸出总量达到了101kg。因此,在随意丢弃、露天堆放或不规范填埋等不当处置情况下,WPCB所含BFRs将在短时间内浸出并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是填埋地土壤、渗滤液甚至地下水中污染的重要来源。
宋彬[7](2014)在《制冷类家电产品禁用限用物质信息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冰箱、空调等制冷类家电产品的制造国和出口国。行业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近年来以欧盟、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出于保护环境和保护本地区相关行业的需求,公布实施了一批以绿色、环保为主题的法规、指令,对各种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在电子电气产品中的使用做了严格要求,客观上对我国的制冷类家电产品行业形成了绿色贸易壁垒。本文在介绍我国制冷类家电产品生产、出口现状的基础上,对国内外绿色法律法规相关文献进行了大量的查阅分析工作,针对发达国家以绿色法律法规为基础的绿色贸易壁垒,着重介绍了以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为代表的一系列法规、指令对有害物质和危险化学品的具体规定,详细介绍了REACH法规的注册流程和我国政府和制冷类家电产品企业为应对REACH法规需要开展的工作和一般应对策略,分析了现有应对策略的不足,建议我国制冷类家电产品企业在产品设计阶段结合绿色设计方法,开展新材料替代技术研究,并通过建立完善的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管控系统使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应对更加有效、准确。在以上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开发了一套制冷类家电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管控系统,系统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法规、指令数据,帮助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实现了对禁用限用物质的有效管控,最后通过实例运行,验证了系统的有效性。
童艳[8](2013)在《回收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材料的污染控制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欧盟RoHS指令和WEEE指令对电子电器产品中的有害材料进行了限定,规定了废旧电子电气产品的回收率及再循环率等环保要求,上述指令基于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要求,是目前涉及范围广、影响大的技术贸易壁垒。2006年7月1日起欧盟实施RoHS指令要求,凡电子电气产品中的铅、镉、汞、铬、六溴联苯、十溴联苯醚的限量不满足要求的一律不得进口。这项指令以其技术要求非常高、关联度大等因素,将对我省众多电子电器出口企业带来重大影响,如不及时应对,对我省外向型经济的伤害非常大。本文通过对欧盟、美国、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控制生态环境污染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调研和学习,深度研究我国对电子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体系和认证模式,为此领域的产商品认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许妮娅[9](2012)在《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 ——基于资源循环利用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科技的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人类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能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大量的矿产资源被开采、森林被砍伐、资源消耗速度惊人,这种掠夺性使用使人类陷入资源枯竭的危机。与此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已进入家用电器更新高峰期,几乎每年都有大批的废旧电子电器产品被淘汰,如何处理这些电子废弃物成为摆在各国政府面前的棘手问题。废旧家电具有双重属性,处理不好会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处理得当可以给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资源效益、经济收益和生态效益。家电报废后应归属于有毒、有害废物的范畴,如果得不到有效处理,直接进行焚烧或掩埋,就会污染大气、土壤和水体,威胁人体健康。同时,废旧家电中含有丰富的可回收物质,具有很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如果对其加以科学的处理利用,就能变废为宝,巧妙化解资源危机。实践证明,对废旧家电实施逆向物流是一种有效的回收处理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利用废弃物,节约资源、缓解资源危机,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废旧家电逆向物流是指以循环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目的,对消费者使用后的废旧家电产品进行的回收、拆卸、再生利用及无害化处理等活动。当前,许多国家都在积极支持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行业的发展,将其视为节约资源、解决资源瓶颈问题的重要途径。中国是家用电器生产和消费大国,从2000年开始,就步入家用电器更新换代的高峰期,每年约有3000多万台家电被淘汰。但由于目前中国尚未建立正规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因而绝大多数废旧家电产品得不到有效回收利用,存在极大的资源浪费和重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构建系统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迫在眉睫。为了促进中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系统的构建,掌握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在国外的发展情况,了解其他国家促进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本文特选取了除南极洲之外的全球6大洲17个典型国家,对这些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它们发展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为中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提供借鉴,促进中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通过对国外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发展情况的研究,发现法律和政府是影响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发展的重要因素,只有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才能促进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欧洲国家政府普遍比较重视电子废弃物处置问题,制定了严格的立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并采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企业开展逆向物流活动,利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循环再生利用率,因此,在欧洲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日本政府也非常重视对废旧家电产品的再生利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引导逆向物流行业的发展,在日本家电制造商的积极响应和国民的支持下,日本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建立了较完善的回收再利用体系。相比较而言,美国政府不太重视电子废弃物问题,只是依靠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来推动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没有联邦政府的支持,美国各州逆向物流的发展良莠不齐。除了个别州,比如加利福利亚州等发展势头良好外,其它的州逆向物流行业发展较慢。为了解决电子废弃物问题,美国每年都向发展中国家出口许多电子废弃物。发展中国家普遍对废旧家电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大部分国家尚未制定专门针对电子废弃物管理的法律法规,自发形成了一些不正规、不科学的回收点,处理工艺落后,不仅不能有效利用资源,而且给环境带来了负面影响。综上所述,要促进废旧家电逆向物流行业的发展必须靠政府出面,制定相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来引导、规范和推动。中国政府已经开始关注废旧家电管理问题,2009年2月颁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同年6月开始进行以旧换新活动,有力推动了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活动的顺利进行。然而,中国的废旧家电逆向物流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国民的共同努力,来促进该行业的发展。
安子怡,王亚平,许春雪,王苏明,王岚[10](2008)在《欧盟RoHS指令与中国的对策》文中研究表明对欧盟RoHS指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简述,初步介绍了与RoHS指令相似或者相关的各国的环保指令,讨论了RoHS指令等对我国电子电气行业带来的巨大冲击。简要总结我国电子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商务部等各管理及技术部门为了应对RoHS指令和提高我国电子电气行业竞争力而作出的相应对策。
二、欧盟废旧电器(WEEE)和限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的压力和对策措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欧盟废旧电器(WEEE)和限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的压力和对策措施(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二元体系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3.1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1.3.2 废弃物二元利用体系 |
1.4 研究内容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 |
1.5.1 比较分析法 |
1.5.2 模型分析法 |
1.5.3 实证分析法 |
1.6 论文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外部性理论 |
2.1.2 外部性治理理论 |
2.1.3 循环经济理论 |
2.2 研究综述 |
2.2.1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综述 |
2.2.2 博弈论研究综述 |
2.2.3 理论及研究述评 |
3 国外典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分析 |
3.1 典型制度运行概况分析 |
3.1.1 日本废旧家电处理基金制度 |
3.1.2 中国台湾废旧家电基金制度分析 |
3.1.3 德国双元回收体系分析 |
3.1.4 欧盟WEEE指令分析 |
3.1.5 美国废旧电池押金返还制度 |
3.2 制度运行特征及对我国的借鉴 |
3.2.1 形成单一回收利用市场体系 |
3.2.2 普遍采用市场化运行管理方式 |
3.2.3 普遍建立相关主体责任分担机制 |
3.2.4 制度运行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 |
4 中国二元利用市场体系成因及其运行特点 |
4.1 中国现阶段废弃物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 |
4.1.1 废弃物具有资源性和环境性双重属性 |
4.1.2 废弃物属性具有一定的时空相对性 |
4.1.3 在中国废弃物仍具有一定经济价值 |
4.2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导致二元体系形成 |
4.2.1 博弈主体界定 |
4.2.2 博弈行为分析 |
4.2.3 均衡分析及结论 |
4.3 废弃物二元利用市场体系运行特点 |
4.3.1 废弃物采取售卖方式处置 |
4.3.2 对回收利用实行有限准入管理 |
4.3.3 容易发生“劣企驱逐良企”的现象 |
4.3.4 费率测算时受非正规回收体系影响 |
5 二元利用体系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分析 |
5.1 废弃物回收利用行为主体 |
5.2 政府与生产者博弈分析 |
5.2.1 政府与生产者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
5.2.2 政府与生产者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 |
5.2.3 博弈结论及分析 |
5.3 二元利用体系下基金制决策模型研究 |
5.3.1 基金制度的内涵 |
5.3.2 二元利用体系下基金制运行机制 |
5.3.3 二元利用体系下基金制决策模型分析 |
5.4 二元利用市场体系下目标制决策模型研究 |
5.4.1 目标制的定义与基本内涵 |
5.4.2 二元利用体系下目标制运行机制 |
5.4.3 二元体系下目标制决策模型分析 |
5.5 二元利用市场体系下押金制度决策模型分析 |
5.5.1 押金制度的定义与基本内涵 |
5.5.2 押金制的运行机制 |
5.5.3 二元利用市场体系下押金额的确定 |
6 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案例分析 |
6.1 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制度概况 |
6.1.1 制度规定 |
6.1.2 实施范围 |
6.1.3 制度架构 |
6.2 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运行分析 |
6.2.1 再利用价值越高的废弃产品规范拆解率越低 |
6.2.2 基金补贴部分流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 |
7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电子废弃物概述 |
第一节 电子废弃物的概念界定及其特征 |
一、电子废弃物的概念界定 |
二、电子废弃物的特征 |
第二节 规范电子废弃物处理的必要性 |
一、基于减少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和损害人身健康的考量 |
二、基于对电子废弃物高危害性和高资源性双重属性的考量 |
三、基于保障电子产业本身可持续发展的考量 |
四、基于解决境外电子废弃物向我国转移问题的考量 |
第二章 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现状及法律规制分析 |
第一节 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现状分析 |
一、我国现有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的主要方式 |
二、对我国现存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主要方式的评析 |
第二节 我国关于电子废弃物处理的法律制度分析 |
一、我国关于电子废弃物的现行法律法规分析 |
二、现行法律制度关于电子废弃物处理的不足 |
第三章 域外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梳理及启示 |
第一节 域外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之梳理 |
一、欧盟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源流 |
二、美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梳理 |
三、日本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梳理 |
第二节 域外有关法律制度对我国之启示 |
一、域外先进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二、域外有益经验之启示与我国具体国情的调适 |
第四章 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有关理论之正本溯源 |
一、循环经济理论 |
二、环境权理论 |
三、公众参与理论 |
第二节 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电子废弃物绿色处理法》 |
二、建立有序规范的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 |
三、以生产者责任延伸理念为基础,扩展相关主体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责任承担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状况 |
(三)研究方法和创新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二、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的相关问题 |
(一)电子废弃物的概念和种类 |
1.电子废弃物的概念阐释 |
2.电子废弃物的种类 |
(二)电子废弃物的特征分析 |
1.潜在的高污染性 |
2.利用的高资源性 |
3.使用数量大且增长迅速 |
4.蕴含的高技术性 |
(三)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现状 |
1.存量庞大但正规回收与处理量少 |
2.回收与处理体系庞杂无序 |
三、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中责任承担的理论基础 |
(一)污染者付费理论 |
(二)受益者负担理论 |
(三)循环经济理论 |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
四、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相关规定及责任承担的不足 |
(一)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相关规定概况 |
(二)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责任承担的现有规定 |
1.生产者、进口者的责任 |
2.销售者的责任 |
3.消费者的责任 |
4.处理企业的责任 |
5.政府的责任 |
(三)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责任承担存在的不足 |
1.各主体责任承担不明确 |
2.回收处理责任难衔接 |
3.责任承担立法缺乏强制性 |
五、国外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承担及借鉴 |
(一)欧盟、日本、美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责任承担规定及实践 |
1.欧盟 |
2.日本 |
3.美国 |
(二)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 |
六、完善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中责任承担的思考 |
(一)生产者的责任 |
(二)销售者的责任 |
(三)消费者的责任 |
(四)小商贩的责任 |
(五)第三方机构的责任 |
(六)政府的责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
致谢 |
(4)欧盟电子废物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比较分析法 |
1.4.2 文献分析法 |
1.4.3 历史考察法 |
1.4.4 归纳总结法 |
第2章 电子废物概述 |
2.1 电子废物的概念 |
2.2 电子废物的特点 |
2.2.1 数量多、增长速度快 |
2.2.2 环境危害性大 |
2.2.3 具有可再生价值 |
2.3 电子废物给我国带来的社会问题 |
2.3.1 国内电子废物污染严重 |
2.3.2 电子废物资源浪费严重 |
2.3.3 国外电子废物越境转移危机 |
2.4 本章小节 |
第3章 欧盟电子废物管理法律体系 |
3.1 欧盟环境法律体系概述 |
3.2 欧盟电子废物管理法律体系 |
3.2.1 有关废物的一般立法 |
3.2.2 有关特定废物的专门立法 |
3.3 本章小节 |
第4章 欧盟电子废物管理之法律原则 |
4.1 欧盟环境法律之基本原则 |
4.1.1 一体化原则 |
4.1.2 综合污染防治原则 |
4.1.3 风险预防原则 |
4.1.4 污染者付费原则 |
4.2 欧盟电子废物法律之基本原则 |
4.2.1 分类收集原则 |
4.2.2 就近处置原则 |
4.2.3 生产者责任延伸原则 |
4.3 本章小节 |
第5章 欧盟电子废物管理法律制度 |
5.1 废物分层级管理制度 |
5.2 生态设计制度 |
5.3 预付费制度 |
5.4 审查处理制度 |
5.5 信息公开制度 |
5.6 本章小节 |
第6章 我国电子废物管理立法及欧盟电子废物管理法律对我国之启示 |
6.1 我国电子废物管理立法 |
6.1.1 宪法和法律中的规定 |
6.1.2 行政法规层次的规定 |
6.1.3 规章层次的规定 |
6.2 对我国电子废物管理立法之评价 |
6.2.1 立法观念方面 |
6.2.2 宏观法律体系角度 |
6.2.3 微观法律制度角度 |
6.3 欧盟电子废物管理法律对我国之启示 |
6.3.1 明确法律的适用范围 |
6.3.2 确定政府在电子废物管理中的职责 |
6.3.3 合理配置相关利益方的责任 |
6.3.4 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废物回收体系 |
6.3.5 通过立法明确电子废物回收处理付费责任模式 |
6.3.6 完善和强化法律责任 |
6.4 本章小节 |
第7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5)废弃手机资源化的生命周期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废弃手机资源化的必要性 |
1.1.2 生命周期评价是废弃手机资源化管理的有效评价工具 |
第二节 研究内容 |
1.2.1 废弃手机资源化再利用的基础研究 |
1.2.2 废弃手机资源化工艺过程的LCA研究 |
1.2.3 废弃手机资源化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第四节 选题意义及主要创新点 |
1.4.1 选题意义 |
1.4.2 已具备的条件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
1.4.3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生命周期评价及其在废弃电器电子设备领域的应用 |
第一节 生命周期评价概述 |
2.1.1 LCA的基本内涵 |
2.1.2 LCA基本框架 |
2.1.3 LCIA方法研究 |
2.1.4 LCA相关软件 |
第二节 电器电子设备领域LCA研究进展 |
2.2.1 电器电子设备生命周期评价研究进展 |
2.2.2 手机生命周期评价研究进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废弃手机管理体系现状研究 |
第一节 废弃手机管理政策现状研究 |
3.1.1 国外管理政策现状研究 |
3.1.2 我国管理政策现状研究 |
第二节 废弃手机回收体系现状研究 |
3.2.1 国外回收体系现状研究 |
3.2.2 我国回收体系现状研究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废弃手机资源化的拆解流程 |
第一节 废弃手机回收处理分析 |
4.1.1 手机组成 |
4.1.2 废弃手机回收处理方式判别 |
第二节 废弃手机资源化利用技术 |
4.2.1 印刷电路板 |
4.2.2 锂电池 |
4.2.3 其它部件 |
第三节 废弃手机拆解流程 |
4.3.1 概述 |
4.3.2 不同拆解处理方式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废弃手机资源化过程的生命周期评价 |
第一节 评价目的和范围的确定 |
5.1.1 评价目的 |
5.1.2 评价范围 |
第二节 清单分析 |
5.2.1 数据来源 |
5.2.2 情景建模 |
第三节 影响评价 |
5.3.1 LCA方法选择 |
5.3.2 分类和特征化处理 |
5.3.3 归一化和加权处理 |
5.3.4 影响评价 |
第四节 结果解释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废弃手机资源化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
第一节 废弃手机资源化的环境保护概述 |
6.1.1 相关管理政策 |
6.1.2 有害物质识别 |
第二节 废弃手机各处理阶段的环境问题 |
6.2.1 储存阶段 |
6.2.2 回收处理阶段 |
6.2.3 残余物处理阶段 |
第三节 废弃手机资源化过程的环境污染管理 |
6.3.1 处理处置厂的设计 |
6.3.2 储存阶段 |
6.3.3 回收处置阶段 |
6.3.4 残余物处理阶段 |
6.3.5 环境管理系统建设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6)印刷电路板生产、回收拆解及废弃堆置过程中重金属与溴系阻燃剂的污染、释放规律及人体暴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缩略词 第1章 绪论 |
1.1 印刷电路板(PCB) |
1.1.1 PCB简介 |
1.1.2 PCB生产过程 |
1.1.3 PCB回收拆解过程 |
1.2 溴系阻燃剂(BFRs) |
1.2.1 多溴联苯醚(PBDEs) |
1.2.2 四溴双酚A(TBBPA) |
1.3 重金属污染与危害 |
1.4 PCB生产、回收拆解过程重金属与BFRs的释放及对环境污染 |
1.4.1 重金属的释放与污染 |
1.4.2 BFRs的释放与污染 |
1.5 人体暴露与风险评价 |
1.6 本论文的研究内容 |
1.6.1 课题来源 |
1.6.2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6.3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第2章 重金属与BFRs的分析检测方法 |
2.1 引言 |
2.2 样品采集及前处理 |
2.3 BFRs分析 |
2.3.1 实验材料 |
2.3.2 样品提取与净化 |
2.3.3 仪器分析 |
2.3.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QA/QC) |
2.4 重金属分析 |
2.4.1 实验材料 |
2.4.2 样品消解 |
2.4.3 仪器分析 |
2.4.4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QA/QC) |
2.5 数据处理及绘图 |
2.6 本章小结 第3章 WPCB中重金属与BFRs的含量与分布特征 |
3.1 引言 |
3.2 研究方法 |
3.2.1 样品信息与采集方法 |
3.2.2 样品前处理与分析方法 |
3.2.3 数据处理 |
3.2.4 WPCB结构与表面元素分析 |
3.3 重金属赋存与分布特征 |
3.3.1 重金属含量 |
3.3.2 不同年代WPCB中重金属的含量与分布规律 |
3.3.3 不同产品WPCB中重金属的含量与分布规律 |
3.3.4 不同产地WPCB中重金属的含量与分布规律 |
3.4 BFRs赋存与分布特征 |
3.4.1 BFRs浓度 |
3.4.2 PBDEs同系物的组成特征 |
3.4.3 不同年代WPCB中BFRs含量与分布特征 |
3.4.4 不同产品WPCB中BFRs含量与分布特征 |
3.4.5 不同产地WPCB中BFRs含量与分布特征 |
3.5 我国WPCB中重金属与BFRs赋存总量估算 |
3.6 本章小结 第4章 PCB生产过程重金属与BFRs的污染、释放与人体暴露风险评估 |
4.1 引言 |
4.2 采样与分析 |
4.2.1 采样工厂与样品信息 |
4.2.2 样品采集与前处理 |
4.2.3 样品化学分析 |
4.2.4 样品特征观察与粒径分析 |
4.3 废粉料的组成与粒径分布 |
4.4 重金属的浓度与分布特征 |
4.4.1 生产废料中重金属含量 |
4.4.2 环境样品中重金属浓度及分布 |
4.4.2.1 灰尘样品 |
4.4.2.2 PM_(10)样品 |
4.4.2.3 灰尘与PM_(10)中重金属相关性分析 |
4.4.2.4 灰尘与PM_(10)中重金属分布规律 |
4.5 BFRs的浓度与分布特征 |
4.5.1 生产废料中BFRs的含量 |
4.5.2 环境样品中BFRs的浓度及分布 |
4.5.2.1 灰尘样品 |
4.5.2.2 PM_(10)样品 |
4.5.2.3 TBBPA在灰尘与PM_(10)中的分布特征 |
4.6 重金属与BFRs污染的产生与释放 |
4.6.1 产污系数与释放系数 |
4.6.2 污染物来源分布 |
4.7 人体暴露风险评估 |
4.7.1 重金属与BFRs的人体暴露量 |
4.7.1.1 人体暴露量计算 |
4.7.1.2 人体暴露量 |
4.7.2 暴露风险评估 |
4.7.2.1 暴露风险评估方法 |
4.7.2.2 非致癌风险 |
4.7.2.3 致癌风险 |
4.8 本章小结 第5章 WPCB回收过程重金属与BFRs的污染与人体暴露风险评估 |
5.1 引言 |
5.2 采样与分析 |
5.2.1 采样企业 |
5.2.2 样品采集与前处理 |
5.2.3 重金属与BFRs分析 |
5.2.4 数据处理 |
5.2.5 粒径分析 |
5.3 灰尘粒径分布 |
5.4 重金属的污染与分布特征 |
5.4.1 拆解原料中含量与分布特征 |
5.4.2 灰尘中含量与分布特征 |
5.4.3 PM_(10)中含量与分布特征 |
5.4.4 重金属在灰尘与PM_(10)中的分布规律 |
5.5 BFRs浓度与分布特征 |
5.5.1 拆解原料中含量与分布特征 |
5.5.2 灰尘中含量与分布特征 |
5.5.3 PM_(10)中含量与分布特征 |
5.5.4 PBDEs同系物分布特征 |
5.6 人体暴露风险评估 |
5.6.1 人体暴露量 |
5.6.1.1 人体暴露量计算 |
5.6.1.2 人体暴露量 |
5.6.2 风险评估 |
5.6.2.1 暴露风险评估方法 |
5.6.2.2 非致癌风险 |
5.6.2.3 致癌风险 |
5.7 本章小结 第6章 WPCB废弃堆置过程重金属与BFRs污染的浸出释放规律 |
6.1 引言 |
6.2 实验设计 |
6.2.1 浸出方法选择 |
6.2.2 浸出材料采集 |
6.2.2.1 WPCB样品 |
6.2.2.2 垃圾渗滤液 |
6.2.2.3 试剂 |
6.2.3 浸出材料制备 |
6.2.3.1 WPCB样品制备 |
6.2.3.2 浸提剂配制 |
6.2.4 浸出程序 |
6.2.5 重金属与BFRs分析 |
6.2.6 样品粒径分析 |
6.2.7 数据处理 |
6.3 浸出材料中重金属与BFRs的含量 |
6.4 TCLP和SPLP浸出结果 |
6.4.1 重金属浸出浓度与规律 |
6.4.2 BFRs浸出浓度与规律 |
6.5 NIES改进法浸出结果 |
6.5.1 BFRs浸出浓度与规律 |
6.5.2 BFRs浸出率 |
6.5.3 我国WPCB中BFRs潜在浸出总量 |
6.6 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论、创新点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申请专利情况 |
(7)制冷类家电产品禁用限用物质信息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插图清单 |
表格清单 |
第一章 绪论 |
1.1 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论文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面临的问题研究 |
2.1 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最新进展研究 |
2.1.1 国外有毒有害物质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 |
2.1.2 国内相关法律法规 |
2.1.3 企业面临的问题 |
2.2 关注绿色设计 |
2.2.1 绿色设计概述 |
2.2.2 绿色设计的基本策略 |
2.2.3 绿色设计流程 |
2.3 小结 |
第三章 应对策略研究 |
3.1 RoHS 指令应对策略研究 |
3.2 REACH 法规应对策略 |
3.2.1 政府应对策略 |
3.2.2 企业应对策略 |
3.3 应用绿色设计方法开展禁用限用物质管控 |
3.4 小结 |
第四章 禁用限用物质管控系统设计 |
4.1 系统业务及功能需求分析 |
4.2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
4.2.1 法规档案管理设计 |
4.2.2 产品档案管理设计 |
4.2.3 供应商档案管理 |
4.2.4 计算分析 |
4.2.5 风险评估 |
4.2.6 文档管理 |
4.2.7 系统维护管理 |
4.3 系统数据库设计 |
4.4 小结 |
第五章 禁用限用物质管控系统的实现及应用案例 |
5.1 系统开发关键技术选择 |
5.1.1 开发环境选择 |
5.1.2 开发工具选择 |
5.2 系统主要功能的实现 |
5.3 系统应用及效果分析 |
5.3.1 法规档案管理 |
5.3.2 物质信息搜索 |
5.3.3 风险评估 |
5.4 小结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全文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情况 |
(8)回收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材料的污染控制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世界各国有关RoHS的法律法规 |
2.1 欧盟“RoHS”指令的主要内容 |
2.2 美国加州“RoHS”指令的主要内容 |
第三章 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中国RoHS)发展历程 |
3.1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 |
3.2 《电子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 |
3.3 《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意见》的发布实施 |
3.4 《关于发布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关于发布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目录(第一批)和限用物质应用例外要求的公告》等的发布实施 |
3.5 《关于对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开展确认工作的公告》的发布实施 |
3.6 《关于公布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认证机构确认结果的公告》、《关于公布从事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的实验室确认结果的公告》明确对关联机构的正式确定 |
第四章 中国RoHS法令与欧盟RoHS指令的异同 |
4.1 中国RoHS法令与欧盟RoHS指令的相同点 |
4.2 中国RoHS法令与欧盟RoHS指令的差异 |
第五章 中国RoHS实施规则解读 |
5.1 适用范围 |
5.2 认证模式 |
5.2.1 一类认证模式介绍 |
5.2.2 二类认证模式介绍 |
5.2.3 三类认证模式介绍 |
5.2.4 四类认证模式介绍 |
5.3 认证项目和标准 |
5.4 获证后的监督 |
5.5 认证证书和标志 |
第六章 中国RoHS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
6.1 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
6.1.1 实验室能力建设情况 |
6.1.2 实验室能力比对情况 |
6.1.3 检测资源配套情况 |
6.1.4 检测业务开展情况 |
6.1.5 客户分布情况 |
6.2 对外交流、合作情况介绍 |
6.2.1 成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RoHS签约实验室 |
6.2.2 技术交流情况 |
6.2.3 国际认证机构的合作 |
第七章 全文小结 |
7.1 结论 |
7.2 展望 |
7.2.1 技术更新 |
7.2.2 成本控制 |
7.2.3 市场开拓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9)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 ——基于资源循环利用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自认为的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目标 |
四、 研究结构及内容 |
五、 研究方法 |
六、 拟突破的难题、主要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逆向物流研究综述 |
二、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研究综述 |
第二章 概念的界定及相关理论 |
第一节 废旧家电概念的界定 |
一、 家电的概念及分类 |
二、 废旧家电的概念及特点 |
三、 逆向物流概念的界定 |
四、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逆向物流相关支持理论 |
一、 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二、 循环经济理论 |
三、 生态经济理论 |
四、 生态伦理理论 |
五、 资源经济理论 |
六、 环境经济理论 |
七、 外部性理论 |
第三章 欧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一节 欧盟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
第二节 德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一、 德国废弃物回收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
二、 德国的电子废弃物管理体系及费用机制 |
三、 德国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及回收方法 |
四、 德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实例 |
第三节 瑞典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一、 瑞典废旧家电相关法律法规 |
二、 瑞典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
三、 瑞典废旧家电拆解处理实例 |
第四节 英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五节 瑞士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六节 荷兰废旧家电回收管理体系 |
一、 荷兰金属及电子产品回收协会系统 |
二、 ICT 社会环境系统 |
三、 荷兰照明器具回收系统(Stichting Lightrec) |
第四章 美洲及大洋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一节 北美及大洋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一、 美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二、 加拿大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三、 澳大利亚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二节 拉丁美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一、 阿根廷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二、 巴西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三、 其他拉美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五章 亚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一节 日本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一、 日本逆向物流相关法律法规 |
二、 日本废旧家电回收体系 |
三、 日本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情况 |
四、 日本废旧家电回收再利用技术 |
五、 日本发展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经验 |
第二节 韩国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发展 |
一、 韩国电子行业的发展现状 |
二、 韩国构建电子产品逆向物流体系的必要性 |
三、 韩国电子产品逆向物流的发展 |
四、 韩国电子产品逆向物流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中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四节 印度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五节 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六章 非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一节 尼日利亚废旧电器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二节 肯尼亚废旧电器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三节 南非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四节 其他非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七章 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在全球的发展形势 |
第一节 世界部分国家电子废弃物管理概况 |
第二节 欧洲国家发展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成功经验 |
一、 政府高度重视,采用延伸生产责任制度,严格立法 |
二、 完善的回收体系 |
三、 行业协会和非营利组织的推动 |
四、 欧盟生态标签制度 |
第三节 美洲及大洋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特点 |
一、 北美洲及大洋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二、 拉丁美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四节 亚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五节 非洲国家废旧家电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八章 中国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发展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电子废弃物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二、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
三、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
四、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第二节 回收机制探讨 |
第三节 逆向物流的模式及其比较 |
一、 自营模式 |
二、 联合经营模式 |
三、 第三方逆向物流 |
第四节 中国逆向物流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环保意识淡薄 |
二、 回收网络不完善 |
三、 非正规回收拆卸点的存在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
四、 旧货市场监管无序 |
第九章 促进中国逆向物流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政府策略——政府宏观引导,创造良好环境 |
一、 加大环保宣传,普及逆向物流理念 |
二、 完善法律法规,提供法律保障 |
三、 推行生产延伸责任制 |
四、 运用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逆向物流的发展 |
第二节 企业策略 |
一、 转变传统观念,重视逆向物流 |
二、 选择合适的运作模式 |
三、 提高逆向物流运作效率 |
四、 信息共享,促进合作 |
五、 引进逆向物流专业人才,加强技能培训 |
第三节 推动逆向物流信息化建设 |
一、 政府主导建设逆向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
二、 推动企业逆向物流管理信息化 |
三、 加快信息技术在逆向物流过程中的应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附件 |
(10)欧盟RoHS指令与中国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欧盟RoHS指令 |
1.1 欧盟RoHS指令简介 |
1.2 欧盟RoHS指令推出的必然性 |
2 欧盟相关指令及RoHS指令的反响 |
2.1 WEEE、ELV、EuP、REACH和PFOS指令 |
2.2 各国应对RoHS的相关法规 |
2.2.1 美国与RoHS相关的法规 |
2.2.2 日本与RoHS相关的法规 |
2.2.3 韩国与RoHS相关的法规 |
2.2.4 挪威与RoHS相关的法规 |
3 中国的对策 |
3.1 RoHS指令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
3.2 我们的对策 |
4 结语 |
四、欧盟废旧电器(WEEE)和限用有害物质(RoHS)指令的压力和对策措施(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二元体系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研究[D]. 张德元. 北京交通大学, 2020
- [2]我国电子废弃物处理法律制度研究[D]. 薛赛利. 甘肃政法学院, 2019(02)
- [3]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与处理责任承担探究[D]. 刘丹青. 北京理工大学, 2017(07)
- [4]欧盟电子废物法律问题研究[D]. 曲扬. 华北电力大学, 2015(03)
- [5]废弃手机资源化的生命周期评价[D]. 尹建锋. 南开大学, 2014(04)
- [6]印刷电路板生产、回收拆解及废弃堆置过程中重金属与溴系阻燃剂的污染、释放规律及人体暴露研究[D]. 周啸宇. 华东理工大学, 2014(10)
- [7]制冷类家电产品禁用限用物质信息管控技术研究及应用[D]. 宋彬. 合肥工业大学, 2014(07)
- [8]回收电子信息产品中有害材料的污染控制管理研究[D]. 童艳. 浙江大学, 2013(01)
- [9]废旧家电逆向物流发展的国际比较研究 ——基于资源循环利用视角[D]. 许妮娅. 武汉大学, 2012(07)
- [10]欧盟RoHS指令与中国的对策[J]. 安子怡,王亚平,许春雪,王苏明,王岚. 岩矿测试, 2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