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处理(论文文献综述)
薛美燕[1](2021)在《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受害人特殊体质侵权案件屡见不鲜。在该类案件中,特殊体质是否影响加害人的侵权损害责任,加害人是否能够以受害人的特殊体质为由进行抗辩从而主张减轻其赔偿责任,这在我国实务界存在较大争议。有的法院依据第24号指导案例的指导思想,从而判决侵权人赔偿全部损害;也有的依据原因力大小,考虑损伤参与度从而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还有的依据公平原则,要求行为人适当补偿受害人的损害。基于此,本文将重点讨论以下问题:特殊体质与加害行为竞合后共同导致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时,特殊体质对于损害赔偿责任是否产生影响,若产生影响,如何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公平地分配损害赔偿责任。本文主要通过理论学说结合实务案例的方法,力求解决司法实践中多元化的特殊体质侵权纠纷问题。开篇通过检索第24号指导案例发布前后的特殊体质侵权案例,总结出该类案件的裁判理由,并引出本文之问题——即受害人特殊体质如何对过错和因果关系产生影响。最后通过对不同民事案由、知悉情况以及特殊体质进行类型化构建,进而提出了特殊体质侵权案件在实务中的解决思路。基于全文分析,笔者认为在特殊体质侵权案件中,加害人和受害人如何公平合理地分担责任,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模式,而是应当综合考虑特殊体质的类型、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和对特殊体质的知悉情况、因果关系的类型以及不同的民事案由等诸多因素。只有综合考虑了以上因素,才能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最终实现公平正义。
张小余[2](2021)在《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与保护》文中研究指明生育利益不仅影响个人的生活、家庭的稳定,同时也影响国家的建设、社会的秩序,因此,为防止他人对生育利益的不当干预,应以法律的手段予以保障和救济。从我国已有法律体系来看,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明显弱于公法保护,不仅规范的数量较少,规定的内容也较为概括。而私法领域的生育利益案件涉及领域较广、发生数量较多、案件情节较复杂,对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疏漏,不仅降低了司法审判效率,也无法全面保护生育主体受损的生育利益。由此,从私法层面完善对生育利益的规制十分必要。生育利益的私法完善方向,应立足我国司法实践现状予以明确。通过分析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在参考国际文件和其他国家生育利益私法保护方式以及我国生育利益私法保护观念的基础上,针对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生育利益案件所反映的裁判问题,可更好地明确我国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路径选择。加强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既要由法律肯定生育权的民法地位,细化生育权的权利内涵,还应综合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其他规范,对个别类型化生育利益案件的特殊性予以特殊规制,进行及时、专业的调整。从而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以法律规范的补足促进实践问题的解决。完善生育利益私法保护规范,不仅有益于丰富生育利益私法保护体系,实现不同规范的协调统一,而且也能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更为充分的裁判依据,增强司法裁判效能,更好地保障生育主体的生育利益。
边春利[3](2021)在《吉林省某三甲医院医疗纠纷影响因素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目的:本研究对吉林省某三甲医院近五年医疗纠纷案例开展调查,分析该院医疗纠纷发生的影响因素,为进一步预防医疗纠纷、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改善医患关系及制定医疗纠纷防控措施提供参考。方法:本研究以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及其对应的病案信息作为资料来源,通过文献研究法梳理医疗纠纷相关文献,确定研究方案,找出医疗纠纷影响因素指标。通过回顾性研究获得有效案件324例,以医疗纠纷事件的医方和患方作为研究对象,分别对医方、患方、诊疗情况等基本信息进行描述性分析。从住院患者病例中,按照比例查找匹配非纠纷病案为对照,对不同变量下(如医疗付费方式、手术情况、住院天数、出院情况、医疗费用等)是否发生医疗纠纷进行单因素分析,在单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运用Logistic回归进行医疗纠纷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结果:1.工作年限为20-30年的医生发生纠纷的风险是0-5年医生的3.005倍,工作年限大于30年的医生发生纠纷的风险是0-5年医生的4.836倍。2.入院后需要进行手术的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不需要进行手术的3.217倍。3.医疗费用大于2万元的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小于等于2万元的3.005倍。4.入院后需要抢救的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不需要抢救患者的2.191倍。5.入院后需要转科的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不需要转科的4.628倍。6.入院后需要会诊的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不需要会诊的3.110倍。7.出院时疾病未愈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治愈的2.693倍,死亡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治愈的6.780倍。8.药物过敏的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未过敏的1.419倍。9.特殊检查未告知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告知的5.073倍。10.备选诊疗方案缺失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未缺失的5.239倍。11.住院期间病危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未病危的4.823倍。12.住院期间出现危重患者发生纠纷的风险是未危重的6.160倍。结论:1.医疗机构方面的原因所占的比例大,且诊疗问题在医疗纠纷中所占比例最大,有转科、会诊、特殊检查未告知、备选诊疗方案缺失等情况发生时更容易发生医疗纠纷。2.医生工作年限和职称是影响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3.患者对诊疗结果预期高影响医疗纠纷发生,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病危和出现危重时、患者行手术、抢救治疗时、患者出院情况是未愈和死亡时医疗纠纷发生的概率高。
郑永宽[4](2020)在《医疗损害赔偿中原因力减责的法理及适用》文中研究说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若患者疾病对于损害具有相当性,可依过失相抵的类推适用,仅使医方就其过失行为致害原因力负责。原因力规则的适用须以多因致害构成为前提,不应使原因力取代因果关系要件的分析,亦不应使其混同于比例因果关系。原因力乃某原因对损害事实作用力的定量分析,纯粹用以解决多因致害构成基础上的责任分担。
熊悦[5](2020)在《连云港市完善医患危机事件管理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社会关系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医患关系,其矛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凸显。连云港市因医患矛盾引发的医患关系危机事件屡有发生,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也干扰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损害了医院形象。同时医患危机事件也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只有建立医患关系危机处理机制,才能有效的避免医患危机事件的发生,保障医院日常工作顺利进行,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维护社会的稳定。因此如何快速、高效的预防并应对医患危机事件的发生已成为政府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主要考察连云港市医患危机事件管理的总体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在对危机管理概念、危机管理相关理论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调查连云港市近年来发生的医患危机事件和危机事件管理的应对方案,探究危机事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发生的原因,认为连云港市存在医患危机意识缺乏;医患危机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医患危机管理制度建设不完善;医患危机管理应急预案的制定不够完备;医患危机舆情管理缺失;医患危机管理的善后工作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总结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政府缺乏对医患危机管理体制的研究;医患危机管理组织机制不完善;医患危机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医患危机管理过程不规范;政府对媒体机构管理缺失;医患危机保障体系不健全。基于此,从全局角度提出完善医患危机事件管理的对策:强化医患危机意识;健全医患危机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医患危机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医患危机管理的过程;加强医患舆情危机管理;健全医患危机保障体系。本研究对政府相关部门加强医患危机事件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李柯璇[6](2020)在《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比较研究》文中指出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以及大众法律意识的增强,目前我国医患纠纷的数量不断攀升,由医患纠纷引发的伤医、杀医事件也时有发生,不断冲击医疗体系,医患纠纷已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明晰现阶段医患之间的问题根源,明确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所存在的问题,在借鉴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完善现有纠纷解决机制的合理路径,最大程度的实现医患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本文主要从医患纠纷的性质及特点出发,明确现行医疗环境下医患纠纷频发的原因,分析现行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并借鉴其他国家相关解决模式经验,对我国的多元化医患纠纷解决模式提出建议。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医患纠纷的概述。通过明晰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医患纠纷的概念、特点及成因,分析医患纠纷领域适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及价值基础,明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解决医患纠纷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第二部分为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及其缺陷分析。《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列明的纠纷解决法律机制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机制。司法实践中这些解决医患纠纷的法律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但并未在实质上发挥最大的功效。协商解决机制能够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但是,协商过程中公平、公正性由于医患双方获取信息不对等原因难以得到保障;调解机制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其在调解过程中立性有待考究;诉讼机制作为目前使用最广的解决方式,呈现出成本较、效率低的特点,证据的收集及采信上存在困难,医疗损害鉴定制度也存在问题。上述问题不仅反映了我国现有医患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问题,也为未来医患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指明了方向。第三部分为医患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的比较借鉴,通过对美国各州的医师协会和保险公司合作创建的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德国的鉴定、调停机关、日本的医师协会处理机制进行分析,明确早期道歉制度、专业调停和鉴定制度、完善医疗责任险体系等对我国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为医患纠纷的法律机制的完善,这部分主要基于各解决机制存在的弊端,对医患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提出针对性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早期道歉及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和解协议书的审查,解决协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落实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调解前置程序增强与诉讼机制的衔接;诉讼过程中要注重提高审理活动的专业性及效率,加大对病历材料的审查,完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发挥好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另外,还应当推进仲裁机制在医患纠纷领域的适用,通过设计一套专用于医患纠纷案件的仲裁程序,发挥仲裁机制的权威性、高效性、中立性的特点,为医患纠纷的处理提供另一种模式选择。
李子慧[7](2020)在《医疗美容过失致害行为的构罪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医疗美容是具备合法医疗美容从业资质的医师以医学理论知识与临床技能为依托,以优化人体各部位形态为目标,对患者实施有一定侵袭性且其结果具有或然性的行为,本质上是医疗行为。医疗美容实现了患者追求健与美统一的主观审美愿望,其正当化根据主要在于患者的同意。在颜值经济产业如日中天的当下,医疗美容已经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医疗服务项目。然而现实中医疗美容事故的频发已演变为严峻的社会问题,这固然与医疗美容行为本身的高风险性密切相关,但医疗美容医师的不当行为更是大大提升了未知的风险,应当予以追责。进入刑法评价层面的医疗美容过失致害行为是指医疗美容医师因对自身业务的懈怠而在医疗美容操作过程中实施了不适当行为,最终引发了患者严重的伤亡后果。一旦构罪,基本结论是医疗事故罪。目前司法实务对医疗美容过失致害纠纷案件的处理方式有所缺憾:一是主要依靠民事、行政法律调整而鲜有刑法介入;二是在适用刑法调整的案件当中,其裁判说理难以让人信服。因此,必须重视研究刑法在医疗美容过失致害案件中的适度、恰当参与,规范适用医疗事故罪。在具有高度专业性与不确定性的医疗美容领域,应当选择新过失理论的基本立场,遵循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以此展开对医疗美容过失的判定。将过失犯罪中的注意义务、注意能力和因果关系等一般理论置于医疗美容过失领域中视之,必然形成其特殊性。医疗美容过失的实质是违反医疗美容注意义务,其义务主要来源于与医疗美容相关的法律规范、医疗习惯和常规以及权威文献资料等,其义务包括结果预见义务和结果回避义务。医疗美容注意能力是注意义务得以履行的前提,其能力以医疗美容领域内一般医师的注意能力为判断基准。另外,医疗美容医师过失责任的追责范围不宜宽泛化,可以援引被允许的危险和被害人承诺这两种理论实现合理限缩。在确定医疗美容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之时,要正视医疗事故鉴定意见的医学事实认定功能与其在刑事诉讼中辅助查明事实的地位,不可过分依赖。在具体的因果关系判断过程中,不宜运用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可以尝试引入客观归责理论。规范化、系统化和精密化的客观归责理论可以有效化解医疗美容过失领域中因果关系认定的难题。
唐廷金[8](2020)在《重庆市医院医患纠纷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目前全国多地实施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医患纠纷发生率依然居高不下。就重庆而言,如何落实多主体的分工协作、如何评估多主体的协作治理效果及如何解决医疗赔偿金的来源仍是制约重庆市医院医患纠纷调解的现实问题。应通过加强多主体间协作并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医患纠纷协同治理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医疗风险的社会分担机制、利用医患冲突的正能量、建立案例数据库等措施,构建更为完善的医患纠纷调解机制。医患纠纷已经不仅仅对个人方面产生负面危害,更是上升至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已然成为难于治理的资源消耗的公共问题。基于上述医患纠纷现状,我们选择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作为研究对象范围,结合重庆市医院的实际情况,揭示我国当前医患纠纷的普遍性规律,找出应对医患纠纷的治理方法,进而探索适合的解决手段。面对新时期社会存在的以医患纠纷为显着冲突的各方冲突,为促进消除医护行业的公共冲突并进行合理定位,政府进行了各种有益作为,并发现面对复杂冲突时,免于冲在冲突第一线或者将处置权完全移交给社会将是更合适社会转型时期的有效战略,政府本着消除冲突的原则,通过提供政策支持或购入方式,建立一个包括政府、社会团体、各相关企业以及公众群体在内的平台,促进各身份群体发挥其优势,有效解决复杂的社会冲突。
庞世红[9](2020)在《基于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预测》文中认为互联网高速发展,网络的普及以及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使得广大网民可以更加便捷地就某一事件发表自己的看法,网络舆情也随之普遍的发生。网络舆情是网民观点、看法的集合,能够直接地体现出人民最直接的诉求。在线评论数据是网民对某一事件的最客观的言论,正负面评论均存在,能够真实地反映线下事件的客观事实,同时是社会当下重点问题的直观映射。网络舆情在传播和互动中不断深化和升级,发展迅速,甚至进一步引发相关事件,无法掌握其演化机理和对舆情事件缺乏准确的预测会导致政府处理网络舆情的被动局面。对网络舆情进行及时监控和准确研判,能够实现网络舆情地有效引导,对提高政府网络治理能力也有较大帮助。因此加强对网络舆情预测的研究在实践上具有紧迫性、必要性与重要性。本文选用事理图谱的方法实现网络舆情预测。事理图谱是事件因果关系前后关联的逻辑演化图,可以清晰呈现舆情的演化路径,通过图谱可以更便捷地总结归纳网络舆情演化规律和演化特点。抽象事理图谱是对事理图谱中相似事件的聚类所得,是对一个领域中具体事件因果关系的升华,图中具有事件转移概率,利用这个概率可以轻松实现网络舆情事件预测。本研究以微博在线评论为数据源,选取十个引起广泛关注的医疗领域网络舆情事件。采用自然语言处理等方法,识别舆情文本中的因果关系;利用数据挖掘等方法提取因果关系中的原因事件和结果事件,以原因事件为源节点,结果事件为目标节点,基于因果关系的传递性,构建网络舆情事理图谱。根据事理图谱剖析了舆情演化路径。进而,利用word2vec代替TF-IDF词向量,提高了kmeans文本聚类的效果。利用这种改进的聚类方法将相似的事件泛化为同一类事件,进而构建抽象事理图谱,根据抽象事理图谱上边的权重的大小以及相似度计算方法,判断舆情事件发生时,可能引发怎样的后续事件。医疗网络舆情实证结果表明,该方法较好地预测了可能引发的舆情事件,准确率达到72.03%。该方法有效地补充了现有研究中对网络舆情趋势预测的不足,对实现精准管控给予较大帮助。基于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事件预测,可以帮助政府、企业等受舆情影响较大的相关者构建舆情知识库,在舆情发生时,通过提前预测舆情走向的方式,实现网络舆情演化的把控,减少经济损失,维护社会安定。
杨勤豪[10](2020)在《瑞安市医患冲突及其化解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与日俱增,对医疗服务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而导致医患冲突事件日益增多。医患冲突事件极易引发社会性舆论事件转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人民团结、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并呈现出暴力性越来越明显、组织性越来越强、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等特点。当前医患冲突的多发,究其原因主要是患者对医疗工作缺乏风险认知、法制观念淡薄,医院应急机制不完善、医患沟通不密切,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不健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并管理不善,媒体的失实报道给医务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等,如何对医患冲突进行治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成为了重中之重。在医患冲突多发的背景下,本文以瑞安市为例,采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对该课题进行研究,首先通过收集整理相关文献,将医患冲突的概念定义为在医患纠纷关系下发生的一种行为,之后梳理了瑞安市医患冲突的警情现状与特点,并对医患冲突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剖析,客观分析瑞安市医患冲突处置的不足,并归纳总结出瑞安市在医患冲突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处置迟缓且以“和稀泥”为主、政府沟通与救济渠道匮乏、没有官方通告、没有落实追责制度、危机管理认识不足。通过形成原因与存在的问题,本文从处置前的预防机制、处置中的化解机制、处置后的善后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治理对策,试图找到提高化解瑞安市医患冲突的有效方法。
二、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处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1)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一、提出问题 |
(一)第24号指导案例的案情简介、裁判要旨 |
(二)24号指导案例发布之前特殊体质侵权案件判决比较 |
1.指导案例发布之前特殊体质侵权案件数据分析 |
2.指导案例发布之前特殊体质侵权案件的裁判理由 |
3.小结 |
(三)24 号指导案例发布之后特殊体质侵权案件判决比较 |
1.指导案例发布之后特殊体质侵权案件的数据分析 |
2.指导案例发布之后特殊体质侵权案件的裁判理由 |
(四)本章小结 |
二、受害人特殊体质对过错认定的影响 |
(一)受害人特殊体质在侵权编上的意义 |
1.特殊体质的界定 |
2.特殊体质的类型 |
(二)侵权人过错程度对特殊体质损害赔偿的影响 |
1.侵权人故意侵害特殊体质者 |
2.侵权人过失侵害特殊体质者 |
3.侵权人在侵害特殊体质者过程中无过错 |
(三)特殊体质是否可推定为受害人过错 |
1.否定说 |
2.肯定说 |
三、受害人特殊体质对因果关系的影响 |
(一)行为人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
1.事实因果关系的认定 |
2.法律因果关系的认定 |
(二)三种类型的因果关系及赔偿责任的确定 |
1.共同因果关系之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 |
2.共同因果关系之侵害受害人的健康权 |
3.假设因果关系之仅特殊体质就足以导致受害人健康受损或死亡 |
(三)本章小结 |
四、特殊体质受害人损害赔偿问题之类型化构建 |
(一)不同民事案由之侵权纠纷的类型化 |
1.交通事故侵权纠纷中广泛适用“蛋壳脑袋”规则 |
2.医疗纠纷中主要适用原因力理论的合理性 |
3.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侵权损害纠纷 |
(二)当事人对特殊体质的知悉情况类型化 |
1.加害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受害人存在特殊体质 |
2.仅特殊体质受害人知悉其存在特殊体质 |
3.受害人和侵权人都不知悉受害人存在特殊体质 |
(三)受害人特殊体质的类型化 |
1.后天退化型或者能被明显感知的特殊体质 |
2.处于稳定状态的特殊体质 |
3.必然会导致损害后果的特殊体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与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生育利益的涵义厘定 |
第一节 生育概述 |
一、生育的内涵分析 |
二、生育的发展沿革 |
第二节 生育利益的私法定位 |
一、生育权与生育利益的关系 |
二、生育利益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的差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 |
第一节 生育利益案件的综合梳理 |
一、生育利益案件的收集 |
二、生育利益案件的选取 |
第二节 生育利益案件的类型分析 |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 |
二、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 |
第三节 生育利益案件的问题整理 |
一、生育利益的民事权利规制阙如 |
二、生育利益案件特殊规制的疏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路径探寻 |
第一节 国际文件对生育利益的保护指引 |
一、国际文件对生育利益的保护内容 |
二、国际文件对生育利益的保护趋势 |
第二节 国外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形态梳理 |
一、英美法系国家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 |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 |
第三节 我国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观念呈现 |
一、生育利益民法保护的观念差异 |
二、民法典建议稿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 |
第四节 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理性选择 |
一、法律的民事权利确认 |
二、其他规范的综合性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生育利益私权保护的规范设计 |
第一节 生育利益私权地位的民法确认 |
一、生育权的性质 |
二、生育权的主体 |
三、生育权的内容 |
四、生育权的实现 |
第二节 生育利益案件特殊规制的补充立法 |
一、补充婚姻家庭领域的生育立法 |
二、补充劳动用工领域的生育立法 |
三、补充医疗卫生领域的生育立法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3)吉林省某三甲医院医疗纠纷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 |
2.2 国内医疗纠纷研究现状 |
2.3 国外医疗纠纷研究现状 |
第三章 研究对象和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分析法 |
3.2.2 描述性分析法 |
3.2.3 单因素分析法 |
3.2.4 多因素分析法 |
第四章 结果与分析 |
4.1 近五年医疗纠纷的基本情况 |
4.1.1 医疗纠纷年度分布情况 |
4.1.2 医疗纠纷原因分析 |
4.2 医疗纠纷诊疗情况 |
4.2.1 病案首页信息分类情况 |
4.2.2 医疗纠纷病例中医方基本状况 |
4.2.3 医疗纠纷病例中患方基本状况 |
4.2.4 医疗纠纷病例中的诊疗情况 |
4.3 医疗纠纷影响因素单因素分析 |
4.3.1 影响医疗纠纷的医方因素分析 |
4.3.2 影响医疗纠纷的患方因素分析 |
4.3.3 影响医疗纠纷的诊疗因素分析 |
4.4 医疗纠纷影响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
第五章 讨论与建议 |
5.1 讨论 |
5.1.1 诊疗因素在医疗纠纷中所占比例最大 |
5.1.2 医生工作年限和职称影响医疗纠纷发生 |
5.1.3 医疗结果与患者预期差异大易引发医疗纠纷 |
5.2 建议 |
5.2.1 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
5.2.2 加强医疗高风险因素排查与干预 |
5.2.3 加强培训,提高医护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
第六章 结论 |
第七章 创新点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个人简介 |
(4)医疗损害赔偿中原因力减责的法理及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原因力规则在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实践中的引入与发展 |
三、医疗损害赔偿中原因力据以减责的法理分析 |
(一)“蛋壳脑袋”理论实践适用之批判反思 |
1.“蛋壳脑袋”理论的普遍适用 |
2.“蛋壳脑袋”理论适用的批判反思 |
(二)我国医疗损害赔偿中原因力减责的法理阐析 |
1. 日本法实践之“类推适用过失相抵说”可供借鉴 |
2. 疾病、原因力与过失相抵 |
四、医疗损害赔偿中原因力规则的适用 |
(一)原因力规则适用的前提:多因致害的构成 |
(二)原因力规则的适用应有别于比例责任 |
(三)原因力规则的适用展开 |
1. 原因力作为原因事实作用力的定位 |
2. 医疗过失行为原因力的定量分析方法 |
3. 原因力分析与责任比例 |
结论 |
(5)连云港市完善医患危机事件管理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2 危机管理概念及其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2 危机管理理论 |
2.3 医患危机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与可行性 |
3 连云港市医患危机事件管理现状调查 |
3.1 近几年连云港市发生的主要医患危机事件 |
3.2 连云港市医患危机事件处理情况调查..以连云港市某医院为例 |
3.3 连云港市医患危机事件管理总体状况 |
3.4 连云港市医患危机事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 连云港市医患危机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政府缺乏对医患危机管理体制的研究 |
4.2 医患危机管理组织机制不完善 |
4.3 医患危机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健全 |
4.4 医患危机管理过程不规范 |
4.5 政府对媒体机构管理缺失 |
4.6 医患危机保障体系不健全 |
5 完善连云港市医患危机管理的对策 |
5.1 强化医患危机意识 |
5.2 健全医患危机管理组织体系 |
5.3 加强医患危机管理制度建设 |
5.4 完善医患危机管理的过程 |
5.5 加强医患舆情危机管理 |
5.6 健全医患危机保障体系 |
6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医患纠纷及解决机制概述 |
一、医患纠纷概述 |
(一) 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 |
(二) 医患纠纷及相关概念界定 |
(三) 医患纠纷的特点 |
(四) 医患纠纷的成因 |
二、医患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理论证成 |
(一)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论基础 |
(二)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价值基础 |
第二章 我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协商解决机制 |
(一) 协商机制的优势 |
(二) 协商机制存在的问题 |
二、调解机制 |
(一) 人民调解机制 |
(二) 行政调解机制 |
(三) 调解机制的优势 |
(四) 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
三、诉讼机制 |
(一) 诉讼机制的特点 |
(二) 诉讼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国外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美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 早期道歉机制 |
(二) 专业纠纷解决机构调解 |
(三) 仲裁机制 |
二、德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 医疗纠纷调停委员会 |
(二) 医疗纠纷鉴定委员会 |
(三) 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 |
三、日本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 |
(一) 当事人对话机制 |
(二) 医师协会处理机制 |
(三) 医疗事故调查制度 |
四、国外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借鉴 |
(一) 早期道歉及信息披露 |
(二) 完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
(三) 组建专业解决医患纠纷人才库 |
(四) 发挥医师协会作用 |
第四章 我国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的完善 |
一、完善协商解决机制 |
(一) 建立早期道歉及完整信息披露机制 |
(二) 建立和解协议书的审查制度 |
(三) 加强与保险机制的衔接 |
二、完善调解机制 |
(一) 落实重大医疗纠纷报告制度 |
(二) 完善调解的程序 |
(三) 调解作为前置程序与诉讼机制对接 |
(四) 提高律师参与度 |
三、完善诉讼机制 |
(一) 增强医患纠纷审判专业性 |
(二) 提高医患纠纷诉讼效率 |
(三)完善病历管理制度 |
(四) 完善医疗鉴定制度 |
四、推进仲裁机制在医患纠纷领域的适用 |
(一) 医患纠纷可仲裁性分析 |
(二) 仲裁机制解决医患纠纷的优势 |
(三) 医患纠纷仲裁机制的制度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医疗美容过失致害行为的构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结构 |
第2章 医疗美容过失致害行为的理解 |
2.1 医疗美容 |
2.2 医疗美容过失致害行为 |
第3章 医疗美容过失致害纠纷案件中法律适用的现状、隐患与纠偏 |
3.1 医疗美容过失致害纠纷案件的法律调整现状及隐患 |
3.2 医疗美容过失致害纠纷案件的现实处理方式应有所纠偏:规范适用医疗事故罪 |
第4章 医疗美容过失致害行为的过失判定 |
4.1 过失理论与医疗美容注意义务 |
4.2 医疗美容注意义务的违反判断 |
4.2.1 医疗美容注意义务的来源 |
4.2.2 医疗美容注意义务的内容及其违反 |
4.2.3 医疗美容注意能力的认定标准 |
4.3 医疗美容过失责任的限缩:被允许的危险和被害人承诺 |
4.3.1 被允许的危险 |
4.3.2 被害人承诺 |
第5章 医疗美容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确定 |
5.1 从事实因果关系到刑法因果关系:正视医疗事故鉴定意见的功能与地位 |
5.2 不宜运用疫学因果关系理论 |
5.3 引入客观归责理论 |
5.3.1 客观归责的理论优势 |
5.3.2 客观归责理论在医疗美容过失领域的具体适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8)重庆市医院医患纠纷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的、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 |
1.2.3 研究方法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第2章 医患纠纷的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医患关系 |
2.1.2 医患沟通 |
2.1.3 医患纠纷及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归因理论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2.4 法理理论 |
第3章 重庆市医院医患纠纷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重庆医患纠纷的特点 |
3.1.1 医患纠纷主体的特殊性 |
3.1.2 医患纠纷客体的特殊性 |
3.1.3 医患纠纷内容的专业性 |
3.1.4 医患纠纷案件涉及范围广,影响面大 |
3.2 我国医患纠纷的表现形式-以重庆为例 |
3.2.1 重庆市医患之间的冲突以直接冲突为主 |
3.2.2 重庆市医患之间的冲突以非暴力冲突为主 |
3.2.3 重庆市医患之间的冲突以现实冲突为主 |
3.3 重庆医患纠纷的原因分析 |
3.3.1 现行医疗卫生体制因素 |
3.3.2 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 |
3.3.3 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 |
3.3.4 法治不健全 |
3.3.5 媒体报道的不良引导 |
第4章 国外医患纠纷应对的经验、教训和启示 |
4.1 市场主导式:美国医患纠纷防范与处理 |
4.1.1 美国医疗体制概述 |
4.1.2 美国医患纠纷处理 |
4.2 日本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理 |
4.3 国外医患纠纷经验及启示 |
第5章 重庆市医院医患纠纷的解决对策 |
5.1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原则 |
5.1.1 依法治国原则 |
5.1.2 协同参与原则 |
5.2 建立完整动态的治理机制 |
5.2.1 多元调节 |
5.2.2 大社会治理机制 |
5.2.3 医院设立预警治理机制 |
5.3 提升解决医患纠纷的治理能力 |
5.3.1 政府从职能转变方面发力 |
5.3.2 法院始终坚守公正立场 |
5.3.3 医方在换位思考中沟通 |
5.3.4 社会舆论坚持中立客观监督的视角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基于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预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研究思路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框架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网络舆情演化路径研究综述 |
2.2 网络舆情预测研究综述 |
2.2.1 网络舆情预测对象研究 |
2.2.2 网络舆情预测技术研究现状 |
2.3 事理图谱构建技术研究综述 |
2.3.1 关系识别研究现状 |
2.3.2 事件泛化研究现状 |
2.3.3 事理图谱应用研究现状 |
2.4 研究述评 |
第三章 基于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演化路径研究 |
3.1 概念界定 |
3.2 数据采集与预处理 |
3.3 事件提取 |
3.3.1 生成句法模板 |
3.3.2 因果句判定 |
3.3.3 具体事件提取 |
3.4 网络舆情事理图谱构建 |
3.5 网络舆情演化路径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于抽象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预测 |
4.1 事件的词向量表示 |
4.1.1 基于TF-IDF的事件词向量表示 |
4.1.2 基于word2vec的事件词向量表示 |
4.1.3 事件的距离计算 |
4.2 网络舆情抽象事理图谱构建 |
4.2.1 基于kmeans聚类的事件泛化 |
4.2.2 聚类算法改进评估 |
4.2.3 网络舆情抽象图谱构建 |
4.3 基于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预测 |
4.3.1 网络舆情预测流程 |
4.3.2 网络舆情预测评估方法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实证分析 |
5.1 数据收集与处理 |
5.2 网络舆情事理图谱构建 |
5.2.1 网络舆情事理图谱的形成 |
5.2.2 基于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演化分析 |
5.3 网络舆情预测 |
5.3.1 网络舆情抽象事理图谱构建 |
5.3.2 网络舆情预测结果及分析 |
5.4 本章小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瑞安市医患冲突及其化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5.1 国外研究综述 |
1.5.2 国内研究进展 |
1.5.3 目前研究述评 |
2 医患冲突的概念 |
2.1 概念的厘定 |
2.1.1 医患关系 |
2.1.2 医患纠纷 |
2.1.3 医患冲突 |
2.2 医患冲突的分类 |
3 瑞安市医患冲突现状及其特征 |
3.1 瑞安市医疗资源的现状 |
3.2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现状 |
3.3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特征 |
3.3.1 弥漫暴力攻击 |
3.3.2 组织分工详细 |
3.3.3 教育程度低下 |
3.3.4 传播信息偏颇 |
3.4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危害 |
4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诱因分析 |
4.1 社会群体的诱因 |
4.1.1 患者认知不足 |
4.1.2 医院应对不足 |
4.1.3 媒体报道不足 |
4.2 政府部门的诱因 |
4.2.1 日常职能不足 |
4.2.2 社会公信不足 |
4.2.3 制度制定不足 |
4.3 冲突处置的诱因 |
4.3.1 处置速度不足 |
4.3.2 救济渠道不足 |
4.3.3 通告发布不足 |
4.3.4 追责落实不足 |
4.3.5 危机认识不足 |
5 瑞安市医患冲突的化解策略 |
5.1 完善的预防机制 |
5.1.1 畅通信息机制 |
5.1.2 促进医患沟通 |
5.1.3 完善转诊制度 |
5.2 妥善的处置机制 |
5.2.1 加速现场处置 |
5.2.2 引入“枫桥经验” |
5.3 全面的善后机制 |
5.3.1 落实问责机制 |
5.3.2 公布实时进展 |
5.3.3 营造良好氛围 |
5.3.4 做实反思总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患者死亡引发医疗纠纷的处理(论文参考文献)
- [1]受害人特殊体质对侵权责任的影响[D]. 薛美燕. 内蒙古大学, 2021(12)
- [2]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与保护[D]. 张小余.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3]吉林省某三甲医院医疗纠纷影响因素分析[D]. 边春利.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21(01)
- [4]医疗损害赔偿中原因力减责的法理及适用[J]. 郑永宽. 中国法学, 2020(06)
- [5]连云港市完善医患危机事件管理的研究[D]. 熊悦.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 [6]医患纠纷解决法律机制比较研究[D]. 李柯璇. 山东大学, 2020(02)
- [7]医疗美容过失致害行为的构罪研究[D]. 李子慧. 湘潭大学, 2020(02)
- [8]重庆市医院医患纠纷问题研究[D]. 唐廷金. 长春工业大学, 2020(01)
- [9]基于事理图谱的网络舆情预测[D]. 庞世红. 北京工业大学, 2020(06)
- [10]瑞安市医患冲突及其化解研究[D]. 杨勤豪.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