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小企业用人新趋势(论文文献综述)
雷江平[1](2020)在《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政党,从建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劳动关系,从组织发动工人运动到建立无产阶级政权,都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和牺牲。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通过“一化三改”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劳动关系领域出台了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社会福利和工会制度等一整套劳动关系政策,广大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逐步确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进一步明晰。中国共产党在劳动关系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于协调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入新时代后,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作为重要社会关系的劳动关系的发展,更需要不断化解在劳动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发展劳动关系的基本方向和目标。本研究立足中国共产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期实践,对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进行了初探,分析了问题,解剖了案例,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原则目标和对策措施。本研究的主体一共有七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对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问题和相关理论进行阐释,对诸如劳动关系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基本特征、构成要素和指标体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等进行解读。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的逻辑,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三个方面,呈现出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的内在联系与逻辑。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是对实践探索的分析,在对不同历史阶段劳动关系实践的分析基础上,分析建党近百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效与基本经验。本章是本文分析的经验基础。第四部分探索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建设,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的中国化发展,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和谐劳动关系的提出,最后总结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生成逻辑和历史地位。第五部分主要分析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以及形成的原因,问题主要来自制度体系、协商机制等方面,而形成的原因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人代际更替、新媒体广泛应用,以及“三新”就业模式带来的挑战等。第六部分主要分析地方或基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案例,并以此探讨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工会如何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或劳动关系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第七部分主要分析面对新挑战或障碍,结合案例分析,提出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调整和具体的实施对策。总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劳动关系总体是和谐的、稳定的。与此同时,也面临诸如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劳动关系矛盾冲突时有发生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成为新时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纲领性文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体系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和谐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鄂义强[2](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肖吉炜[3](2020)在《信息化背景下三线城市中小企业人才招聘模式研究 ——以S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力资源引进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核心环节,人员招聘成功与否将影响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发展的可持续性。本文研究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的中小企业,这类企业规模较小,囊括目前的中型、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这些企业通常由一人或几人出资,他们的就业和活动规模都很小,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由雇主直接管理,对招聘理论和实践创新方面往往不够重视。它们在创造就业、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战略作用。在三线城市,中小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往往会遇到很多问题,如信息不对称、员工素质低下、人员离职率高等,这些都是企业发展过程中无法逾越的瓶颈。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人员流动的客观情况,如何做好招聘工作,提高公司效益是每个企业面临的难题。要适应时代的变化,改变企业家的态度和工作方式,企业的招聘模式及相关管理方式必须适应时代的变化,逐一打破传统模式的僵化,和传统模式的思维固化,通过创新和调整不断提高灵活性和效率,提高经济效益。本文以信息化背景下的招聘理论为基础,针对目前三线城市中小企业招聘模式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完善当前招聘模式的不足,以及在不断变化的信息化环境中寻找最适合企业自身的招聘模式。在5G进一步普及,信息化、智能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获取必要的人力资源,拓展招聘途径。本文以S公司招聘工作为研究样本,S公司是处在三线城市的中小企业的一个缩影。通过对S公司原有招聘模式和优化后招聘模式的研究,比对相关数据,不断优化招聘程序,完善企业招聘理论,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找到合适的求职方法,以期使同类企业得到借鉴,实现效益。这对三线中小企业人员招聘工作的高效开展具有很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沈婕[4](2019)在《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文中认为新一轮高新技术和产业革命持续演化,全球经济格局正面临新的变化,创新已成为各个国家和地区竞争能力提升的重要驱动力。区域经济发展在大国经济中的地位十分重要。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应该充分考虑区域情景和区域前提,立足区域特色,挖掘区域资源,利用区域基础,建设知识网络,通过优势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建设和区域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当经济增长更多依赖创新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区域分化就不可避免。在此背景下,如何将国际创新发展理论和创新发展潮流与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行对接,从中观层次解决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础理论需要,是本研究的目的所在。智慧专业化作为一种国际新兴的创新理论,是欧洲当代区域创新政策的关键特征和重要指征,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研究提供了新视角。智慧专业化开放性维度有效支撑区域资源集聚与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相关性研究,从资源内存性和外向性、资源的技术和经济属性以及资源的支持程度三个方面论述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来源以及动力持续性的影响因素,进而解释区域创新资源集聚对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绩效表现的影响作用。资源的内存性本身并不能直接转为动力,是对这些内存型资源的利用过程使得相关资源成为动力来源;资源的外向性主要依托于资源的交互性,这进一步取决于资源的区位分布和独特的历史条件;资源的经济技术属性则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动力来源的持续性提供依据;资源支持程度则从区域文化、区域政府信任和区域人才结构3方面进一步强化区域创新资源集聚的创新驱动作用。基于智慧专业化的非中立维度,区域创新发展需要有偏好性,即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可以通过市场机会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价值链优势的“三角网络”结构识别区域优势,优化区域创新布局。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智慧专业化创新优势识别结构,提供一个三种优势内在协同配合度测算公式,并尝试性提出“紧密协同配合型”、“带动支撑配合型”和“松散被动配合型”三种理想测算状态下的区域优势组合类型,对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优势识别进行整体分析和研究。现行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缺乏内容清晰、层次明确和结构科学的目标体系,容易导致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导向不明、效果弱化等问题。基于智慧专业化方向性维度,从结构目标层面,要以知识经济为发展核心,促进知识经济贡献率持续稳定增长;发展多元化创新参与主体,补充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内涵;创新孵化培育机制的完善与优化,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保障、推动和规范作用;功能目标是对结构目标在实践层面的详细阐释,具体从基本功能目标、经济功能目标、文化功能目标和政府功能目标四个方面展开;阶段目标层面引入经济发展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的建议设定周期,以提高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目标制定的合理性。创新驱动发展在加快经济结构转型的同时带来了更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这在区域层面尤为突出。透过智慧专业化选择性维度,理性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应在本土化原则、差异化原则、包容发展原则和合作开放原则指导下,在一元产业主导、多元产业共存和产业互联网络三种路径中做出针对性的选择和努力。研究分析表明,一元产业主导路径适合创新落后地区和边缘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多元产业共存路径能较好的匹配处于追赶发展阶段的区域;产业互联网络路径则能与创新领航区域有效配适。结合区域创新驱动发展需要,进一步描述从路径变异到路径匹配再到路径留存或复制发展的全过程,解释和分析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以提高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的有效性。创新驱动并非只是一个理念问题,还需要具有强制力的机制和政策给予约束和支撑。整体上,智慧专业化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结构分析提供了一套新的政策制定逻辑,从政策组合、资本体系和监管模式3方面,构建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支撑体系。灵活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组合是在区域特征的驱动下,推动“小区域”创新发展、支持“变革型”创新项目、借助“数字化”实现转型和培育“跨边界”合作治理;高效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资本体系是通过投融资组合的有机融合,评价工具的精准运用,解决投资“死亡之谷”和“雾化投资”问题,具体可根据“五步骤”设计方案开展实践;而清晰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监管模式,从明确划分创新主体权责范围、建立结果导向型评价体系和循环迭代的全过程监督,在结构上建设具有完备性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制度支撑体系。
冯秋翔[5](2019)在《我国商业秘密专门立法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自身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当下,商业秘密逐渐成为创新主体保护创新成果、取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形式。随着创新要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发凸显,关于商业秘密侵权的案件呈井喷趋势。以浙江为例,通过对1800多份问卷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可以初步了解浙江省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也印证了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困境和需求。根据调研结果显示,在创新成果的保护上,商业秘密已经成为企业最主要的选择,可以说商业秘密俨然已经成为人类的知识和技术的汪洋大海。目前,商业秘密侵权多与各类经济活动紧密相连,并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重灾区。同时在一些新兴领域,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革新,商业秘密的窃取手段也日益多元。与飞速变化的现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现行立法的滞后。我国目前不存在专门的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规定分散于众多部门法中而形成一种“分散式”的立法保护模式。由于立法经验、立法技术的不足,该“分散式”立法保护模式存在明显的不足,各法律之间系统性、有序性和协调性正面临严峻挑战,制约了法律作用的发挥,以至于形成“维权难、举证难、赔偿难、审理难、胜诉难”的困境。衡诸现实与历史,商业秘密专门立法必将对竞争秩序的维护和商业道德的遵守有所脾益。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政府职能的转变、贸易争端中的合理诉求也都反映了现实对商业秘密进行专门立法的强烈呼声。法益转向视角下的商业秘密也将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财产权特征的显现使商业秘密从消极防御向积极利用转变;惩罚性赔偿机制也拓宽了民事救济渠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刑事手段的有限作用;创造激励的持续作用凸显了商业秘密的“富裕”和法律保护供给“贫穷”之间的矛盾。结合现有立法已经为商业秘密专门立法提供的宝贵经验,可以说我国已经具备了商业秘密专门立法的理论和现实基础。从域外经验看,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美国在《经济间谍法》的基础上修订了《保护商业秘密法》,从而开辟了联邦和州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私人诉讼共同管辖的局面。欧盟议会和理事会也通过了《商业秘密保护指令》并要求相关成员国在一定时限内将其转化为国内法。该指令在为商业秘密提供最低限度的保护的同时也使得欧盟各成员国多元乃至略显碎片化的法律趋向于统一。域外商业秘密发展的有益探索也为我国进行商业秘密专门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至此,搭建并完善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相关法律特别是及时制定商业秘密保护的专门立法显得尤为重要。从现实需要出发,我国在商业秘密法的立法过程中,应该在“平衡证明责任配置和举证责任配置”、“确定科学的损害赔偿额计算方法”、“完善侵害商业秘密的诉讼救济途径”等重点问题予以关注。另一方面,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自身也应该构建并完善商业秘密风险防控制度,外部保护的前提是内部保护的完善,从而达到内部防控、外部防范的有机统一。
熊璐歆[6](2019)在《线上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众包商业模式的出现与发展,这种充分利用大众力量,满足生产与服务需要的新途径创造了众多灵活就业的岗位。用工形式逐渐从标准化走向灵活化,众包工作依附于零工经济而产生。按需工作、外包工作两个概念容易与众包工作所混淆,一般狭义概念上的众包工作是指线上众包工作,而按需工作一般是指线下按需工作。作为一种新型工作形式,因众包工作具有的地域延展性,工作自主性与平台相关性,在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两方面都呈现弱化的特征。当前,对于众包从业者而言,面临报酬偏低、缺乏稳定工作的保障、缺乏及时的沟通与回应等问题。从商业模式发展上来看,众包是企业不断把业务单元细化与外包的结果;基于法律关系之视角,众包是传统个人承揽关系或劳务关系因第三方主体的介入而发展出的新型个人承揽关系或劳务关系。其中众包从业者对众包平台与任务发布者可能都有一定的从属性。国外众包工作以任务管理与信任依赖为依据,可以划分为聚合模式、促进模式、管理模式、裁量模式四种模式,其中管理模式主要由众包平台对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管控与监督。以工作完成方式为依据,可以划分为微任务型、项目型与竞争型。对照国内具有代表性的众包平台,一般呈现为上述几种模式的混合。在众包工作法律关系中,任务发布者与平台间一般为居间服务关系,而非承揽或承包关系。众包平台与众包从业者一般具有直接性的服务合同关系,因平台的管控加强,可能会构成劳动关系。众包从业者能否与任务发布者构成劳动关系需根据各法域之具体标准进行判断。美国对于众包从业者能否作为雇员适用《劳动关系法》采取的是“普通法标准”,而对能否适用《公平劳动标准法》采取的是“经济现实标准”;在德国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于认定雇员、类雇员、家庭工作者采取了不同的判断标准;日本采用“使用从属性”标准对《劳动基准法》和《劳动组合法》上的劳动者加以认定。众包从业者一般很难被认定为上述国家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的雇员(劳动者)。对于无法纳入劳动法保护框架中的众包从业者,各国就如何保护该类非典型劳动者进行了制度上的探索。当前,我国对众包从业者的法律地位进行识别,面临从属性标准的“单一性”,在劳动者身份认定二元规则体系下被简单划为独立承包人,难以适用社会保险以获得相应权利配置的问题。基于“隐蔽雇佣”与“灰色地带”两个视域,建议在判断劳动关系时兼顾“自主性”进行双向考量、兼具“经济从属性”进行综合考量,同时需以对众包从业者建立适当保护机制为出发点,以突破身份认定之困境。
黄小娟[7](2019)在《中职学校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耦合度调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贵州省是职教大省,由于贵州教育发展较为落后,也是脱贫工作的重点省份,职教脱贫是实现贵州省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中职学校专业课程设置水平与企业人才需求不协调的现象严重,导致学生对课程满意度低、企业对学生满意度低的问题。探索中职学校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耦合协调发展,对提升中职办学水平,增强学生岗位适用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选取贵阳市具有代表性的两所学校M学校、N学校作为研究范围,就其工程造价专业的课程设置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了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数理统计分析法等主要研究方法对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进行了研究。首先,从根据理论基础定性分析了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耦合作用机理,两者相互促进、耦合协调。其次,通过文献研究和专家访谈,结合M学校和N学校的实际情况,构建了耦合协调度指标体系。然后,计算分析了M学校和N学校2008-2018年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发展评价指数、企业人才需求发展评价指数、综合评价指数,研究表明,现阶段两者耦合协调发展处于低度协调阶段。最后,通过不同阶段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的耦合特征,找出不同阶段的课程设置发展措施,针对M学校和N学校,提出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发展的建议,以推动两者达到优质协调阶段。
谭美玲[8](2019)在《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中国的集体合同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集体合同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武汉、沈阳、海南等地不断突破现有《劳动合同法》对“县级以下区域”的限制,创设性地在副省级城市甚至是全省推行行业集体协商,开创了集体协商的新局面。这不仅得益于行业集体合同在提高集体协商覆盖面上不可替代的优势,更得益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4条对集体合同普遍约束力的规定。行业集体合同对全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属于雇主组织的成员,也无论劳动者是否属于工会会员。但《劳动合同法》第54条在落地过程中却呈现出混乱的状况,这种混乱不仅体现在不同行业集体合同之间对合同效力范围的约定不一致,更体现在同一行业不同时期集体合同范围的前后不一。造成这种混乱的原因不外有二:其一是因为德国效力区分理论是我国集体合同理论的源头,它将集体合同区分为“债权性效力”和“法规性效力”,但在内化过程中,由于规定过于粗糙,对“法规性效力”进行了过度扩张,在缺乏劳资自治土壤的情况下,必然无法呈现完整的理论逻辑和原本的制度要求。其二是因为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集体合同立法较为混乱,对行业集体合同是否对全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莫衷一是,前后不一,直接导致了地方实践的乱象。对此,国外普遍规定集体合同不仅对合同当事人(即工会/雇主/雇主组织)具有法律约束力,对合同关系人(工会会员和雇主组织成员)也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集体合同团体理论的应有之义,也是一般国家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确定的基本规则。同时,为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或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将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进行延伸和扩展,将诸多原本属于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之外的非工会会员和非雇主组织成员置于其效力辐射之下,并通过中小雇主豁免机制,根据某些标准豁免全部或部分扩展适用的集体合同。本文通过回溯集体合同效力理论源头,考察域外扩展适用规则、中小雇主豁免制度在中国的可移植性,提出了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制度完善的基本思路。在对人的适用范围上,针对不同行业集体合同作出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原则上,行业集体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协商双方团体及其成员,但在高同质性行业内,为统一行业劳动条件,在行业集体合同满足既有覆盖率要求或公共利益需要时,可以扩展适用至全行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通过豁免制度对扩展适用进行平衡;在时间效力上,在《集体合同规定》修订或制定《集体合同法》时,应增加余后效力之规定解决新旧集体合同交替时空白期的保护问题;在空间效力上,确立行业集体合同空间效力范围重叠的适用规则。自此,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的三个维度基本确定。
聂雨苗[9](2018)在《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研究 ——以无锡太湖学院为例》文中提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是当前民办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不断增多,每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也不断增加。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意识非常淡薄。民办高校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存在体系松散,教育实效性不显着等问题。因此,民办高校大学生应提高对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视程度,通过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业选择和发展方向,根据职业目标做出具体的职业生涯规划实施方案,并付诸实施。民办高校则要建立制度规范、覆盖面广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同时契合政府及社会各界的资源,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从而提升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的实效性,完善服务育人的功能。基于以上背景,文章以职业生涯规划理论为指导,以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为研究内容,从民办高校实际出发,选取无锡太湖学院为研究案例,围绕我国民办高校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领域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研究和探索,并从社会和民办高校两个层面入手,分析当前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现状的产生原因,然后结合美国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的建设经验,从课程与师资建设、咨询与测评体系建设、实践与服务平台建设、校级职能部门定位等方面入手,探索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体系的建设。文章导言部分的主要内容为研究背景、问题提出、研究价值及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论文结构,以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主要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相关理论及其在民办高校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过程中的应用,并对文中所要建立的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进行了系统性阐述。第二章通过对无锡太湖学院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现状的分析,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当前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现状产生的原因。第三章则列举了两所美国高校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从文章所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分析美国高校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的理念、特点和先进经验,探索其对我国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的启示。第四章以无锡太湖学院为具体案例,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咨询与测评体系建设、实践与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校级职能部门定位等方面积极研究和探索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规划指导体系的建设。
曹叔亮[10](2017)在《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研究 ——以C市高职教育园区为例》文中认为教育组织是高职教育发展的组织载体,传统的高职教育组织载体主要是单一组织形式的高职学院及相关机构,高职教育网络组织作为一种复合教育组织形式,是近十年来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新生事物,是高职教育开展合作创新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而合作创新是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合作创新是当前高职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自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我国高职教育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期,与此同时,高职教育的组织形式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传统的单一组织形式继续发挥其原有功能与作用的同时,出现了大量的复合组织形式——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已经成为我国高职教育组织发展的新趋势。目前,我国高职教育网络组织主要有以下三类:集团式高职教育网络组织主要以行业性的高职教育集团为代表,集群式高职教育网络组织主要以地理集中的高职教育园区为代表,联盟式高职教育网络组织主要以功能性的高职教育联盟为代表。高职教育网络组织是高职教育合作创新的必要前提;合作创新是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发展的必由之路,这是高职教育网络组织与合作创新的最佳结合。本文遵循“理论分析—实践案例—理论建构—实践路径”的研究思路,以高职教育网络组织为研究对象,运用多学科的方法,结合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典型实践案例,分析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发展现状,厘清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及其合作创新的基本理论问题,构建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实践模式,阐述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运行机制,探索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发展路径,从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提出合作创新的政策建议。本文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章为导论。本章集中阐述了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述评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界定研究中涉及的核心概念,明确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简述研究中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阐释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及其合作创新的基本理论问题。本章主要从理论上界定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形成动因、内涵特征、主要类型及其功能与影响,并阐释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基本特征、演化周期、影响因素、主要形式及其优势与意义。第三章分析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实践案例。本章选取C市高职教育园区作为典型案例,主要介绍了 C市高职教育园区的案例选择依据及其形成与发展概况,详细描述了 C市高职教育园区合作创新的发展进程与社会影响以及若干具体实践案例,最后对C市高职教育园区合作创新的成效予以评价,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第四章论述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实践模式与运行机制。本章主要从不同主体范围、组织方式、构建形式与目的指向等方面分析总结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实践模式,并从动力机制、分工机制、信任机制、利益分配机制与沟通协调机制等方面阐释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运行机制。第五章探讨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发展路径与政策建议。本章从内部合作、内部竞争、对外合作、对外竞争与体制机制等方面探讨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发展路径,从创新理念、创新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模式与创新机制等方面提出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政策建议。
二、美国小企业用人新趋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小企业用人新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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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简评 |
三、研究逻辑与方法 |
(一)研究逻辑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劳动关系 |
(二)劳动关系冲突 |
(三)和谐劳动关系 |
二、基础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海外的发展 |
(三)其它劳动关系理论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逻辑分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共产党的“两个先锋队”属性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所决定的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由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所决定的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历史逻辑 |
(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最高目标 |
(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方针 |
(三)通过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逻辑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促进企业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探索 |
一、和谐劳动关系的探索过程 |
(一)“劳资两利”: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二)调整劳资关系: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 |
(三)建立制度体系: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 |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成效 |
(一)职工合法权益逐步得到保障 |
(二)职工参与制度逐步建构与完善 |
(三)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健全 |
(四)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逐步建立 |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经验 |
(一)以党的领导为核心 |
(二)多方参与,以工会为主体 |
(三)以劳资和谐为核心理念 |
(四)以协商协调为主要手段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探索 |
一、理论探索的基本过程 |
(一)和谐劳动关系命题的提出 |
(二)和谐劳动关系理论的基本形成 |
(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在中国的最新发展 |
二、理论探索的主要成果 |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逐步确立 |
(二)在宏观层面,积极创新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
(三)在中观层面,加强区域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
(四)在微观层面,大力推进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建设 |
(五)在操作层面,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风险评估机制 |
三、理论成果的生成逻辑 |
(一)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国情特征 |
(二)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初级阶段特征 |
(三)理论成果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 |
四、理论成果的历史地位 |
(一)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 |
(二)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问题剖析 |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统一完备的劳动法律体系尚未形成 |
(二)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
(三)冲突事件破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所有制结构变化和分配制度改革的影响 |
(二)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影响 |
(三)经济下行压力和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 |
(四)农民工群体和职工队伍不稳定因素的影响 |
(五) “三新”模式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
(六)新媒体广泛应用和外部势力渗透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案例分析 |
一、实验探索:正在形成的地方/基层经验 |
(一)激活基层工会:深圳工会源头治理劳资纠纷试验区 |
(二)培育社会组织:狮山树本产业家园 |
(三)前端化解冲突:广州市海珠区“三方联调中心” |
二、有效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选择 |
(一)劳资冲突的化解与路径选择 |
(二)实践探索实现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逻辑 |
三、适应与变革:中国工会在开放中演进 |
(一)演进过程中的挑战与应对局限 |
(二)在变革中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第七章 中国共产党完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和对策 |
一、进一步明确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路径 |
(一)以共建共享为原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以互利双赢为目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三)以法治方式为抓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四)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进一步完善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 |
(一)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体系 |
(二)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
(三)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 |
(四)推动实现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3)信息化背景下三线城市中小企业人才招聘模式研究 ——以S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 研究思路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及论文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2 招聘理论 |
第三章 S公司人才招聘现状及招聘模式存在的问题 |
3.1 S公司概况 |
3.1.1 S公司组织架构 |
3.1.2 S公司人力资源结构分析 |
3.2 S公司招聘现状 |
3.3 S公司招聘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信息化背景下S公司招聘模式选择 |
4.1 信息化带来的招聘机遇 |
4.2 S公司招聘模式选择 |
4.3 S公司招聘效果分析 |
第五章 结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5.3 研究创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4)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论文创新点 |
2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1 国外相关文献综述 |
2.2 国内相关文献综述 |
3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逻辑分析框架 |
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2 研究的逻辑分析框架 |
4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集聚 |
4.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内存性和外向性 |
4.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经济技术属性 |
4.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支持程度 |
4.4 本章小结 |
5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优势识别 |
5.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市场机会优势识别 |
5.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产业基础优势识别 |
5.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价值链优势识别 |
5.4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综合优势识别 |
5.5 本章小结 |
6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目标定位 |
6.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目标 |
6.2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功能目标 |
6.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阶段目标 |
6.4 本章小结 |
7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选择 |
7.1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选择原则 |
7.2 三种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分类 |
7.3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路径选择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8 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支撑 |
8.1 构建灵活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政策组合 |
8.2 构建高效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资本体系 |
8.3 构建清晰的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监管模式 |
8.4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 |
(5)我国商业秘密专门立法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第三节 基本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点与创新点 |
第二章 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之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实证分析——以浙江为例 |
第二节 我国现有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
第三节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分散式立法之不足 |
第三章 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之理论证成 |
第一节 价值转向视角下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的理论构建 |
第二节 商业秘密保护专门法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
第三节 商业秘密保护专门法制定的可行性分析 |
第四章 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之域外考察 |
第一节 美国模式 |
第二节 欧盟模式 |
第三节 自由贸易区模式 |
第四节 域外商业秘密保护发展的启示 |
第五章 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之法律路径选择 |
第一节 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之重点问题 |
第二节 专门立法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内部制度构建 |
第三节 商业秘密保护专门立法与现行法律之协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线上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众包工作的源起、概念与特征 |
第一节 众包工作的源起与从业困境 |
一、大众力量的崛起与运用 |
二、用工形式的演变与发展 |
三、低报酬、缺稳定、难沟通的从业困境 |
第二节 众包工作的范围与概念 |
一、众包工作与按需工作 |
二、众包工作与外包工作 |
三、众包工作的概念 |
第三节 众包从业者从属性弱化的特征 |
一、人格从属性的弱化 |
二、经济从属性的弱化 |
第二章 众包工作的主要类型与法律关系 |
第一节 众包工作的主要类型 |
一、国外众包工作主要类型 |
二、国内众包工作主要类型 |
第二节 众包工作法律关系 |
一、任务发布者与众包平台 |
二、众包平台与众包从业者 |
三、任务发布者与众包从业者 |
四、小结 |
第三章 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识别的域外经验 |
第一节 美国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识别 |
一、立法实践 |
二、判断标准 |
第二节 德国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识别 |
一、立法实践 |
二、判断标准 |
第三节 日本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识别 |
一、立法实践 |
二、判断标准 |
第四节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识别及路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识别之困境 |
一、从属性标准“单一性” |
二、身份认定“一刀切” |
三、社会保险“难适用” |
第二节 我国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识别之路径完善 |
一、兼顾“自主性”进行双向考量 |
二、兼具“经济从属性”进行综合考量 |
三、基于保护视域突破身份认定困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中职学校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耦合度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中职教育课程设置背景 |
1.1.2 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耦合协调发展的必要性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度 |
1.3.1 文献综述 |
1.3.2 理论基础 |
1.3.3 数理统计分析法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调查研究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技术路线 |
第2章 数据收集与处理 |
2.1 调查目的 |
2.2 数据样本来源 |
2.3 调查对象与方式 |
2.4 调研实施与整理 |
2.4.1 中等职业学校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数据调研 |
2.4.3 课程设置与企业用人需求综合评价得分 |
第3章 指标体系构建与评价 |
3.1 建立耦合协调度指标体系 |
3.1.1 指标选取原则 |
3.1.2 指标选取 |
3.1.3 指标体系建立 |
3.1.4 指标验证 |
3.2 熵权法确定指标的权重 |
3.2.1 熵权法权重计算方法 |
3.2.2 系统指标计算结果 |
3.2.3 企业用人需求数据调研 |
3.3 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耦合评价方法 |
3.3.1 综合评价模型 |
3.3.2 耦合度模型 |
3.3.3 耦合协调度模型 |
3.3.4 耦合协调度评价标准 |
第4章 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耦合数据分析 |
4.1 耦合分析的研究背景 |
4.1.1 贵阳市M、N学校概况 |
4.1.2 中职课程设置现状 |
4.1.3 企业人才需求状况 |
4.2 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发展的耦合作用关系 |
4.2.1 专业课程设置对造价企业发展的作用关系 |
4.2.2 造价企业对专业课程设置的作用关系 |
4.3 中职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耦合协调度分析 |
4.3.1 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综合评价指数 |
4.3.2 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耦合评价 |
4.4 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耦合数据评价 |
4.4.1 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综合发展评价 |
4.4.2 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综合发展评价 |
4.4.3 中职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阶段评价 |
4.5 耦合分析结果归纳 |
第5章 耦合阶段特征对课程设置的启示 |
5.1 勉强协调阶段 |
5.1.1 影响因素 |
5.1.2 主要措施 |
5.2 低度协调阶段 |
5.2.1 影响因素 |
5.2.2 主要措施 |
5.3 良好协调阶段 |
5.3.1 影响因素 |
5.3.2 主要措施 |
5.4 优质协调阶段 |
5.4.1 阶段特征 |
5.4.2 主要措施 |
5.5 耦合发展各阶段特征对中职课程设置的启示 |
5.5.1 政策优势对课程设置的启示 |
5.5.2 耦合发展对中职人才培养的建议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创新之处 |
6.3 研究不足 |
6.4 启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及路线 |
四、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第一章 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的理论考察 |
一、行业集体协商与行业集体合同的概念 |
二、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的代表性理论 |
第二章 中国行业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之争 |
一、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的理论争议 |
二、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的制度冲突 |
三、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的实践乱象 |
第三章 域外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镜鉴 |
一、域外行业集体合同对人的适用范围 |
二、域外行业集体合同的时间效力范围 |
三、域外行业集体合同的空间效力范围 |
第四章 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的制度完善 |
一、行业集体合同对人的适用范围的例外规定 |
二、行业集体合同时间效力范围的余后效力规定 |
三、行业集体合同空间效力范围竞合的处理原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研究 ——以无锡太湖学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职业生涯规划基本概念和理论概述 |
第一节 职业生涯规划基本概念 |
一、基本概念简述 |
第二节 职业生涯规划基本理论 |
一、生涯选择与发展理论 |
二、职业锚理论 |
第三节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介绍及理论应用 |
一、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介绍 |
二、职业生涯规划基本理论在指导体系构建中的应用 |
第二章 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现状 |
一、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开展现状 |
二、课程与师资建设平台现状 |
三、测评与咨询平台建设现状 |
四、实践与服务平台建设现状 |
第二节 无锡太湖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存在的问题 |
一、在校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意识不强 |
二、未建立组织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的专门机构 |
三、课程与师资系统化、专业化程度不高 |
四、职业生涯测评与咨询尚未开展 |
五、实践与服务环节缺失 |
第三节 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
一、社会层面的原因分析 |
二、无锡太湖学院层面的原因分析 |
第三章 美国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情况 |
第一节 美国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 |
一、乔治华盛顿大学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情况 |
二、佛罗里达大学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情况 |
第二节 美国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对我国民办高校的启示 |
一、加强对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的重视程度 |
二、加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与师资建设 |
三、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测评与咨询 |
四、为学生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与实践服务 |
第四章 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路径 |
第一节 建立完善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程体系 |
一、理念与目标 |
二、课程体系建设的思路 |
三、课程实施 |
四、考核机制 |
五、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程建设总结与思考 |
第二节 搭建专业化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平台 |
一、师资队伍构成多元化 |
二、加强对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 |
三、建立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师资队伍的考核与管理 |
第三节 建立大学生职业生涯测评与咨询机制 |
一、职业生涯测评 |
二、职业生涯规划咨询 |
三、职业心理咨询 |
第四节 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与服务平台建设 |
一、提供丰富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信息资源 |
二、提供多样化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岗位 |
三、多部门联动机制建设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10)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研究 ——以C市高职教育园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网络组织及其合作创新的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网络组织与合作创新的研究综述 |
(三) 研究结论与存在不足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一) 高职教育 |
(二) 网络组织 |
(三) 合作创新 |
四、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内容 |
(三)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框架 |
六、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 研究内容的创新 |
(二) 研究视角的创新 |
(三) 研究方法的创新 |
第二章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及其合作创新的理论界定 |
第一节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基本界定 |
一、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形成动因 |
二、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内涵、要素及特征 |
三、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主要类型及比较 |
四、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功能与影响 |
第二节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合作创新 |
一、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基本特征 |
二、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演化周期 |
三、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影响因素 |
四、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主要形式 |
五、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优势与意义 |
第三章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实践案例 |
第一节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的案例选择与案例概况 |
一、C市高职教育园区的案例选择依据 |
二、C市高职教育园区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C市高职教育园区合作创新的具体实践案例 |
一、国家大学科技园的合作创新 |
二、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的合作创新 |
三、信息产业园的合作创新 |
四、现代工业中心的合作创新 |
五、政校企所合作培养人才 |
六、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
第三节 C市高职教育园区合作创新的案例评析 |
一、C市高职教育园区合作创新的成效评价 |
二、C市高职教育园区合作创新的问题分析 |
第四章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模式与机制 |
第一节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实践模式 |
一、不同主体范围的合作创新模式 |
二、不同组织方式的合作创新模式 |
三、不同构建形式的合作创新模式 |
四、不同目的指向的合作创新模式 |
第二节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运行机制 |
一、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动力机制 |
二、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分工机制 |
三、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信任机制 |
四、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 |
五、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沟通协调机制 |
第五章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路径与建议 |
第一节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发展路径 |
一、加强内部紧密合作,实现创新资源共享 |
二、促进内部协同竞争,通过创新引领发展 |
三、积极开展对外合作,构建合作创新平台 |
四、创新驱动对外竞争,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
五、建立合作创新机制,提高综合创新能力 |
第二节 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的政策建议 |
一、深化合作创新的发展理念 |
二、完善合作创新的组织结构 |
三、健全合作创新的政策制度 |
四、探索合作创新的实践模式 |
五、优化合作创新的体制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美国小企业用人新趋势(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理论与实践研究[D]. 雷江平.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9)
- [2]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3]信息化背景下三线城市中小企业人才招聘模式研究 ——以S公司为例[D]. 肖吉炜. 长江大学, 2020(02)
- [4]智慧专业化视域下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结构研究[D]. 沈婕.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5]我国商业秘密专门立法之研究[D]. 冯秋翔.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7)
- [6]线上众包从业者法律地位研究[D]. 熊璐歆.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中职学校工程造价专业课程设置与企业人才需求的耦合度调查研究[D]. 黄小娟. 贵州师范大学, 2019(03)
- [8]中国行业集体合同效力范围研究[D]. 谭美玲.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3)
- [9]民办高校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体系建设研究 ——以无锡太湖学院为例[D]. 聂雨苗.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10]高职教育网络组织合作创新研究 ——以C市高职教育园区为例[D]. 曹叔亮.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