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应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张建顺,匡浩宇[1](2021)在《“放管服”改革与纳税人满意度:施策重点与优化路径——基于机器学习方法》文中研究表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释放企业活力的重要手段。然而,如何确定"放管服"改革的施策重点和优化路径,现有文献尚未给出系统性解决方案。本文构建"放管服"改革对纳税人满意度的理论分析框架,基于2020年5座城市的企业调查问卷数据,使用机器学习方法,识别"放管服"改革的施策重点和优化路径。研究发现,办税效率、按流程办税、税收宣传渠道、服务态度和业务熟练程度是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重要改革措施。样本城市在按流程办税以及服务态度方面的投入已经处于最优区间,办税效率与税收宣传渠道的投入相对不足,未来在税收资源约束条件下,应重点提升办税效率以及丰富税收宣传渠道。本文拓展了"放管服"改革研究,丰富了机器学习方法在公共管理领域的应用。
韩菲[2](2021)在《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全球大气污染问题仍然严重,是危害公众健康的重要风险因素。我国伴随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问题不断加剧,特别是由颗粒物污染导致的“雾霾”天气显着增加了居民的致病和致死风险。因此,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代缓解社会矛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关键路径。2018年起,环保税法开始实施,其能否在当前我国转型时期经济发展趋缓和大气环境风险递增的压力下,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被社会广泛关注。本文从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和作用机制出发,在详细考察了当前全球及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和环保税法实施现状的基础上,分别围绕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和经济效应展开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辨析了环保税法实施中的问题及提出了完善建议和优化路径。本文首先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以及该效应的影响因素及空间溢出效应。具体来讲:(1)分别基于我国大陆31个省区地面站点监测的PM2.5浓度数据及本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数据,采用贝叶斯时空层次模型对我国环保税法的PM2.5减排效应展开研究。结果显示:第一,环保税法对全国和31个省份的PM2.5年均浓度及本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均产生了减排效应。第二,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PM2.5减排效应的空间格局具有明显的异质性特征,且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的PM2.5年均浓度减排效应的空间分布格局与环保税法对各地工业类PM2.5排放总量减排效应的空间分布格局不同。第三,环保税法对我国大陆各省PM2.5的减排效应与各省PM2.5的污染程度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即PM2.5污染较为严重的地区,环保税法的减排效应也较好;反之,则较差。(2)采用了贝叶斯LASSO回归模型对环保税法PM2.5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及大小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在选择的10个变量中,有5个变量被认为显着影响了环保税法对地区PM2.5年均浓度的减排效应,即地区旅游业收入占GDP比重(TOV-GDP)是负相关影响因素,城镇化率(UR)、大气污染的环保税税率(TRAP)、地方环保税收入占GDP比重(ETR-GDP)和地形起伏度(RA)等是正相关影响因素;而有6个变量被认为显着影响了环保税法对地区工业PM2.5排放总量的减排效应,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PC)是负相关影响因素,第二产业比例(PSI)、环保税税率(TRAP)、环保税税收收入占GDP比重(ETR-GDP)、地形起伏度(RA)和植被覆盖度(VC)等是正相关影响因素。此外,本文还进一步量化了各个影响因素的影响程度和贡献率。(3)由于大气污染具有流动性,所以本地地面站点监测的PM2.5浓度是各个地区排放出的PM2.5污染物经过区域空气流通后导致的最终观测结果,因而在前述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测度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空间溢出程度的指标,并根据该指标计算了2018-2019年我国省级区域环保税法对PM2.5污染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指数,结果显示:环保税法对PM2.5污染的减排效应具有空间溢出性,且不同省份空间溢出的程度和方向不同。其次,本文从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及对工业污染企业外迁的影响效应两个方面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经济效应。(1)本文以2013—2019年我国大陆31个省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数据源,通过熵值法构建了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程度综合指标,并在控制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等五个经济因素的基础上,采用贝叶斯时空层次岭回归模型分别研究了2013-2017年排污费制度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和2018-2019年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并比较了这两种环境经济手段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影响效应的强弱。结果显示:第一,在考虑并控制了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其他经济因素的基础上,2013-2017年排污费制度和2018-2019年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都具有正向影响效应;第二,通过比较排污费率和环保税率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回归系数大小可知,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正向影响效应要强于排污费制度的影响效应。(2)本文以2018—2019年我国大陆31个省区的面板数据为基础数据源,根据本地区环保税税率与周边地区环保税税率的关系,将31个省区分为“税率高地”和“税率洼地”两类区域,并在剔除了行政命令型环境规制和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对污染工业外迁混杂影响的基础上,采用带有空间滞后项的贝叶斯面板回归模型分别实证研究了环保税法对“税率高地”省区的污染工业是否具有迁出效应,对“税率洼地”省区的污染工业是否具有迁入效应。结果显示:第一,环保税法的实施对于本地污染工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抑制效应;第二,本地环保税率与周边省区环保税税率的不同确实会促使污染工业企业向环保税率低的地区迁移,即“税率高地”向周边迁出,周边向“税率洼地”迁入;第三,“税率洼地”环保税税率的提高,会对其规模以上企业个数和高污染工业企业非私营单位就业人数均表现出显着的抑制作用;第四,“税率高地”地区的环保税率对本地高污染工业还未表现出显着的抑制效应。通过上述研究本文发现环保税法在制定和实施中的存在税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缺乏污染物排放量的有效监测机制、环保税收益分配和使用不合理等问题。因而,本文建议(1)在设计环保税的计算规则时,需综合考虑污染的社会成本、治理成本,特别是不同主体的污染治理或防范成本,区分不同情况,来选择适当的计税办法。(2)在征管体制方面,应当进一步加强税务与环保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充分利用环保部门的专业优势和经验以加强污染排放量监测工作,并加强对监测主体的资源支持和责任约束。(3)在收益分配和使用方面,应当根据各级政府的环境治理权分配收益并专门用于环保支出。此外,应当将环保税的征管裁量权主要赋予地方政府,鼓励其根据本地实际,确定适当的污染综合治理机制。
丁敏[3](2021)在《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研究》文中指出小微企业是一个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其规模小、组织方式灵活,设立限制条件相比大中企业较少,分布行业广,活跃了市场,在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显示了优势,发挥的作用日益扩大。但小微企业发展受到多重因素的制约,如吸引不到高学历或是专业人才,不容易获得发展资金,在更新技术产品方面能力欠缺等,限制了小微企业的发展,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影响了促进强大国内市场的形成。2019年以来,针对小微企业推出了一批力度更大的普惠性政策,执行效应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当前,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方面的研究,大多数集中在专业的理论分析和宏观的建议指导上,为丰富区域性执行的实证分析内容,本文以边疆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J县小微企业为基础,主要分析当前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实施后,主要税种的税负变化以及对小微企业带来的影响,研究探索在县级区域内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论证提出合理的建议对策。在全面学习梳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方面有关文献及理论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金税三期平台税收数据,运用调查问卷、访谈了解等方式方法进行研究,分析判断优惠政策的实际执行情况。把史密斯过程模型贯穿于整篇论文思路设计中,主要体现在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上,并从史密斯过程模型的四要素即政策制定本身、执行主体、受众客体与执行环境,对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找出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原因,以新公共服务、税收管理相关理论为指导,从如何制定完善政策、提高执行效率、增强参与度、优化执行环境等方面总结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为今后各级出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边疆县域具体执行提供对策方案。
周秋菊[4](2021)在《S市税务稽查执法质量提升研究》文中指出
庄哲杭[5](2020)在《“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研究 ——以G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活力。随着商事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措施的不断推进,社会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企业和个人的营商准入资格审批事项不断减少,经营过程中的监管程序不断简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税收“放管服”措施极大便利了纳税人,然而,商事登记审核的放松放开、税务登记及申领发票流程的越趋简易,在便利投资兴业的同时,也降低了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成本。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其导致的偷逃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存在,造成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收入的流失,严重破坏了税收秩序与市场秩序,也影响了守法诚信营商环境的形成。在这种征管背景下,如何协调好“放”“管”“服”的关系,在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的同时,做好放管结合,从而达到完善管理、防范风险的目的,已成为税务机关的新命题。本文将以G市为例,围绕当前基层税收征管现状开展关于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的研究,并据此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本文由五章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核心概念和研究支撑理论,阐述增值税、增值税虚开和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的概念,分析企业生命周期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本文的支撑和借鉴意义。第三章是基于“放管服”背景,研究和分析当前增值税虚开风险呈现的表现以及新特征。第四章是研究“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存在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并从基层税收管理实践的角度开展成因分析。第五章是围绕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强化风险链条管理、加强人力资源保障、推行信息管税治税、提升税收执法效能、探索制度改革创新等方面,研究提出提升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成效的对策建议。
曹利甫[6](2020)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执法风险防控研究 ——以X市为例》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和国家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快速增长。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重点税源企业服务和管理力度,不断强化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确保申报征收和办税程序越来越严谨规范。但是,我国部分领域税收政政策还不完善、征管体系尚存在薄弱环节、税务干部执法水平参差不齐,这些现象都为保障国家税收利益、维护国家形象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埋下了较大隐患,也给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带来了承担行政诉讼败诉、被追究执法过错、行政或刑事责任等相应法律责任的各种风险。本文以X市为调查样本,通过查阅税收政策、企业经营数据并实地调查走访,获取了该市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的相关资料,并以此为案例,研究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的执法风险。研究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在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管理中主要有资格认定制度不完善、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税务人员主观能力不足、税务机关内控及奖惩机制薄弱等五个方面。究其原因,我国税收政策制定存在缺陷、税企双方信息不对称、税务人员结构配置不科学等三个因素均对税收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在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管执法风险及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风险防控建议,包括:加强认定及后续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研发活动财务核算制度、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提升税务人员队伍综合素质和健全内部控制和奖惩机制等五个方面。本文将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与税收执法实践相结合,既确保了研究的严谨规范又实现了对实际征管工作的切实帮助,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性意义。
曹海苓[7](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孙舒[8](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张峥超[9](2020)在《丽水市税务稽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是税务行政执法的主要力量,在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丽水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纳税人数量迅速增长,企业电算化程度日益提高,稽纳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日益加剧,税务稽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但与此同时,丽水市现有的税务稽查体系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机构设置不合理、稽查手段落后、稽查队伍建设专业化不强等问题,这些都导致了税务稽查工作在某些方面还难以适应当前的税务稽查形势。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势必将影响整个税务稽查工作质效,弱化税务稽查打击违法行为、稳定税收秩序的职能。因此,如何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来完善税务稽查管理体系,成为了当前丽水市税务稽查工作的迫切需要。本文的第一部分为导论,以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为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税务稽查相关理论概述,对税务稽查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予以阐述,具体介绍税务稽查的概念、特点与税务稽查内容以及税收遵从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第三部分为丽水市税务稽查现状分析,结合丽水市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从税务稽查组织机构情况、人员及装备配置、税务稽查流程、税务稽查工作成效四方面分析丽水市税务稽查现状,并指出丽水市税务稽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主要存在稽查职能发挥不充分、稽查执法刚性弱化、稽查队伍建设相对落后、税务稽查内外部协作机制不畅、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五方面问题。第四部分为先进地区税务稽查经验借鉴,借鉴国内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得出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加强税警合作、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三方面的启示。第五部分为完善丽水市税务稽查的对策建议,针对丽水市税务稽查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内先进经验,从而提出完善丽水市税务稽查的对策建议。本文立足于丽水市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现状,充分利用本职工作来对丽水税务稽查的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其中包括税务稽查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流程等内容。并以税收遵从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础,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研究法、调研分析法等方法对丽水市税务稽查问题进行了具体的探究,通过将实际和理论加以结合,参考国内先进地区的税务稽查模式和方法,发现目前丽水市税务稽查工作中仍存在着稽查职能发挥不充分、稽查执法刚性弱化、稽查队伍建设相对落后、税务稽查内外部协作机制不畅、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五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给丽水市税务稽查的实际工作带来了不少困扰,致使稽查工作质效降低,挑战了其打击涉税违法行为职能的权威。税务稽查的基本工作是为税收管理保驾护航,将征纳工作做到平衡发展,创造更好的税收环境,对营商环境进行更好的优化。针对丽水市税务稽查存在的上述问题,本文研究提出符合丽水市税务稽查工作现实的对策和建议:一是通过准确定位稽查职能与建立独立性税务稽查机构的方式来优化税务稽查机构设置;二是通过严格税务稽查执法程序、扩大税务稽查执法权限的方式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刚性;三是通过进一步扩大稽查队伍、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制度、构建高效的稽查培训制度以及努力提高税务稽查人员风险防控意识的方式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稽查队伍;四是通过建立和完善查管互动机制、建立社会各部门间协作机制、积极加强税警协作的方式来强化税务稽查内外部协作机制;五是通过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深化查账软件设计及运用、加强电子取证软硬件建设的方式来推进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本篇文章主要通过对丽水市税务稽查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为健全丽水市税务稽查体系给出一定的建议和意见,从而进一步提升丽水市税务稽查工作质效,与此同时,本文对相关论题的探究也能让本人在探索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
刘六英[10](2020)在《吉安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财税体制改革随着党的十九大的召开而持续深入,改革速度日益加快。国家税务总局也旗帜鲜明的明确了要在2020年完成税收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总目的。但随着“营改增”“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的贯彻执行,金税三期工程的具体实施,税务工作渐渐显现出稽查队伍有待加强、风险防范有待提升、沟通协调机制有待建立等需求。税务部门如何改善税收征管方式,满足这些需求,变得迫切起来。进而形成一套有效性强、科学合理的征管系统,既是作者对所学专业知识的重要应用,也是作者对本职工作的有益尝试。税收征管环节内特别主要的内容为稽查,完善的稽查制度可更好的对税收的环境予以净化,更好的对涉税类型的犯罪进行打击。在推进税务稽查工作时,对当前稽查体制进行改革创新是其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税收稽查体制改革既要有理论做支撑,也要基于实践去探索。在深化税务稽查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对吉安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成因及防范对策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税务稽查对税收征管而言意义重大,它有助于避免税收流失,保障征管税收的良好的开展,便于对税收秩序予以维护。当前税务稽查因内部机制欠缺完善性,再加上外界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使得税务稽查风险日益加剧。对税务稽查风险形成原因进行剖析,确定重大风险因素,并对如何防范风险进行大胆探求和积极尝试,这对于我国税务稽查执法体制的完善具有重大作用。
二、当前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应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当前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应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放管服”改革与纳税人满意度:施策重点与优化路径——基于机器学习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1 引言 |
2 制度背景和机制分析 |
2.1 纳税服务发展 |
2.2“放管服”改革的提出与演进 |
2.3“放管服”改革影响纳税人满意度的机制分析 |
2.3.1 促进税收信息公开与信息不对称 |
2.3.2 提高税收服务质量与制度性交易费用 |
2.3.3 规范税收执法与政府失灵 |
3 研究设计 |
3.1 随机森林模型 |
3.2 数据来源 |
3.3 变量构建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
4 实证分析 |
4.1 随机森林模型的构建 |
4.2“放管服”改革措施重要性分析 |
4.2.1 基准结果 |
4.2.2 异质性分析 |
4.2.3 机制验证 |
4.2.4“放管服”改革整体效果评估 |
4.3“放管服”改革措施优化路径分析 |
5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2)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1.2.1 环境税的产生 |
1.2.2 环境税的发展历程 |
1.2.3 环境税的效应研究 |
1.2.4 我国对大气污染治理的研究 |
1.2.5 我国环保税法的研究 |
1.2.6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可行性分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可行性分析 |
1.5 创新点 |
第2章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及作用机理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大气污染规制 |
2.1.2 环保税 |
2.1.3 环保税法的效应 |
2.2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理论基础 |
2.2.1 大气污染产生的经济学解释——基于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大气污染导致外部性问题——基于外部性理论 |
2.2.3 大气污染外部性问题的矫正——庇古税与科斯定理 |
2.2.4 庇古税规制大气污染的目的——基于社会成本理论 |
2.3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作用机理 |
2.3.1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减排效应的作用机理 |
2.3.2 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经济效应的作用机理 |
2.4 小结 |
第3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及问题 |
3.1 大气污染的现状及危害 |
3.1.1 全球大气污染的趋势和现状 |
3.1.2 我国大气污染的现状及成因 |
3.1.3 大气污染的危害 |
3.2 大气污染规制的现状 |
3.2.1 大气污染规制的国际现状 |
3.2.2 大气污染规制的中国现状 |
3.3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及困境 |
3.3.1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现状 |
3.3.2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困境 |
3.4 小结 |
第4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环境效应研究 |
4.1 环保税法对PM_(2.5)的减排效应——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 |
4.1.1 研究方法 |
4.1.2 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估计结果 |
4.1.3 基于地面站点监测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4.1.4 结果与讨论 |
4.2 环保税法的PM_(2.5)减排效应—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 |
4.2.1 研究方法 |
4.2.2 2018、2019 年省级工业类PM_(2.5)排放清单数据估计结果 |
4.2.3 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估计结果 |
4.2.4 基于PM_(2.5)排放清单数据的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4.2.5 结果与讨论 |
4.3 环保税法对PM_(2.5)污染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研究 |
4.3.1 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的空间溢出指标构建 |
4.3.2 中国省区环保税法减排效应空间溢出结果 |
4.4 小结 |
第5章 我国环保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经济效应研究 |
5.1 环保税法对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发展的影响效应 |
5.1.1 理论分析与假设 |
5.1.2 计量模型及变量说明 |
5.1.3 基准回归结果 |
5.1.4 稳健性检验 |
5.1.5 机制检验 |
5.1.6 结果与讨论 |
5.2 环保税法对企业迁移的影响效应 |
5.2.1 理论假设 |
5.2.2 实证过程 |
5.2.3 贝叶斯回归结果 |
5.2.4 安慰剂检验 |
5.2.5 机制检验 |
5.2.6 结果与讨论 |
5.3 小结 |
第6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1.1 环保税法环境效应的研究结果 |
6.1.2 环保税法经济效应的研究结果 |
6.2 对策建议 |
6.2.1 计税方法合理化设置 |
6.2.2 污染物排放量监测机制的完善建议 |
6.2.3 收益分配和使用机制的优化路径 |
6.2.4 环保税法与其他大气污染规制的配合机制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6.3.1 研究不足 |
6.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致谢 |
(3)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一)国外研究动态 |
(二)国内研究动态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小微企业 |
二、普惠性 |
三、税收减免政策 |
四、税收政策执行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二、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 |
第二章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主要政策内容梳理 |
一、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
二、增值税减免政策 |
三、地方税费减免政策 |
第二节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特点 |
一、减税政策突出普惠性 |
二、减税政策叠加效应明显 |
三、减税政策突出操作易行性 |
第三节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的必要性分析 |
一、小微企业自身发展缺陷决定 |
二、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性 |
三、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 |
第三章 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现状 |
第一节 J县小微企业的基本情况 |
一、J县经济情况介绍 |
二、J县小微企业基本概况 |
第二节 J县执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举措 |
一、减税政策实施流程 |
二、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税政策实施举措 |
第三节 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成效 |
一、小微企业整体税收负担降低 |
二、普惠性减免政策惠及面增加 |
三、小微企业投资创业积极性增强 |
第四章 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存在的问题 |
一、普惠性减免政策体系不健全 |
二、税务机关执行政策不够到位 |
三、政策受众群体参与度不高 |
四、政策执行环境影响了执行效果 |
第二节 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普惠性减免政策体系不健全的原因 |
二、税务机关执行政策不够到位的原因 |
三、政策受众群体参与度不高的原因 |
四、政策执行环境影响执行效果的原因 |
第五章 完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科学合理制定政策法规 |
一、完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针对性 |
二、增强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稳定性 |
三、提高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实用性 |
第二节 提高政策执行主体效率 |
一、加强税务部门自身建设 |
二、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 |
三、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
第三节 增强政策受众群体参与度 |
一、加大宣传力度 |
二、增强纳税遵从度 |
三、增强减免优惠获得感 |
第四节 优化政策执行环境 |
一、优化税收优惠环境 |
二、改进纳税服务质量 |
三、搞好监督管理工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研究 ——以G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相关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研究支撑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1.1 增值税 |
2.1.2 增值税虚开 |
2.1.3 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 |
2.2 研究支撑理论 |
2.2.1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2.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三章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的表现 |
3.1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频发 |
3.1.1 虚假注册更简单 |
3.1.2 信息造假更容易 |
3.1.3 骗用发票更方便 |
3.1.4 出口骗税更频发 |
3.2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的新特征 |
3.2.1 由单一型向团伙化转变 |
3.2.2 由简易型向专业化转变 |
3.2.3 由传统型向信息化转变 |
第四章 “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事前风险控不严 |
4.1.2 事中风险管不住 |
4.1.3 事后风险查不了 |
4.2 问题成因分析 |
4.2.1 管理职责不清 |
4.2.2 人力资源不足 |
4.2.3 数据防险不够 |
4.2.4 执法手段不强 |
第五章 提升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成效的对策建议 |
5.1 明确风险管理职责 |
5.1.1 明确办税服务厅管理职责 |
5.1.2 明确基层税务所管理职责 |
5.1.3 明确机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 |
5.2 强化风险链条管理 |
5.2.1 强化事前风险防控 |
5.2.2 强化事中实时监控 |
5.2.3 强化事后风险应对 |
5.3 加强人力资源保障 |
5.3.1 优化基层队伍 |
5.3.2 强化学习培训 |
5.3.3 完善激励机制 |
5.4 推行信息管税治税 |
5.4.1 推动风险防控信息化 |
5.4.2 推动风险识别信息化 |
5.4.3 推动风险应对信息化 |
5.5 提升税收执法效能 |
5.5.1 推动多方综合治税 |
5.5.2 推进涉税信用建设 |
5.6 探索制度改革创新 |
5.6.1 完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
5.6.2 升级增值税管理信息系统 |
5.6.3 出台增值税改革配套措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执法风险防控研究 ——以X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高新技术企业 |
2.1.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
2.1.3 税收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 |
2.2 理论基础 |
2.2.1 风险管理理论 |
2.2.2 公共管理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章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概述 |
3.1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概况 |
3.2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3.3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主要措施 |
第四章 X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的执法风险分析 |
4.1 X市税务部门及高新技术企业情况概述 |
4.2 X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措施及成效 |
4.3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的执法风险 |
4.3.1 资格认定办法不完善引发的制度风险 |
4.3.2 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引发的核查风险 |
4.3.3 中介机构违规操作引发的环境风险 |
4.3.4 税务人员能力不足引发的主观风险 |
4.3.5 内部控制和奖惩机制不健全引发的内部风险 |
4.4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
4.4.1 监管制度不完善 |
4.4.2 税企信息不对称 |
4.4.3 人员配置不科学 |
第五章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中的执法风险防控对策建议 |
5.1 加强认定及后续管理制度建设 |
5.2 完善企业研发活动财务核算制度 |
5.3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监管 |
5.4 提升税务人员队伍综合素质 |
5.5 健全内部控制和奖惩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9)丽水市税务稽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研究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2 税务稽查相关理论概述 |
2.1 税务稽查概述 |
2.1.1 税务稽查的概念 |
2.1.2 税务稽查的特点 |
2.2 税务稽查内容 |
2.3 税务稽查的理论基础 |
2.3.1 税收遵从理论 |
2.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 丽水市税务稽查现状分析 |
3.1 丽水市税务局总体概况 |
3.2 丽水市税务稽查管理的现状 |
3.2.1 税务稽查组织机构情况 |
3.2.2 税务稽查人员及装备配置情况 |
3.2.3 税务稽查流程 |
3.2.4 税务稽查工作成效 |
3.3 丽水市税务稽查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3.3.1 稽查职能发挥不充分 |
3.3.2 稽查执法刚性弱化 |
3.3.3 稽查队伍建设相对落后 |
3.3.4 税务稽查内外部协作机制不畅 |
3.3.5 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
4 先进地区税务稽查经验借鉴 |
4.1 先进地区税务稽查经验 |
4.1.1 苏州市税务稽查 |
4.1.2 深圳市税务稽查 |
4.1.3 广州市税务稽查 |
4.2 先进地区税务稽查的启示 |
4.2.1 加强稽查队伍建设 |
4.2.2 加强税警合作 |
4.2.3 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 |
5 完善丽水市税务稽查的对策建议 |
5.1 优化税务稽查机构设置 |
5.1.1 准确定位稽查职能 |
5.1.2 建立相对独立的税务稽查机构 |
5.2 强化税务稽查执法刚性 |
5.2.1 严格税务稽查执法程序 |
5.2.2 扩大税务稽查执法权限 |
5.3 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稽查队伍 |
5.3.1 进一步扩大稽查队伍 |
5.3.2 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制度 |
5.3.3 构建高效的稽查培训制度 |
5.3.4 提高税务稽查人员风险防控意识 |
5.4 强化税务稽查内外部协作机制 |
5.4.1 建立和完善查管互动机制 |
5.4.2 建立社会各部门间协作机制 |
5.4.3 积极加强税警协作 |
5.5 推进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 |
5.5.1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
5.5.2 深化查账软件设计及运用 |
5.5.3 加强电子取证软硬件建设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吉安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的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2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 |
2.1.2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分类 |
2.1.3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风险管理理论 |
2.2.2 纳税遵从理论 |
2.2.3 权力制约理论 |
3 吉安税务稽查执法面临的风险及管理成效 |
3.1 吉安市税务稽查局基本情况介绍 |
3.2 吉安税务稽查执法面临的风险 |
3.2.1 税款计算错误的风险 |
3.2.2 执法程序错误的风险 |
3.2.3 执法依据引用错误的风险 |
3.2.4 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风险 |
3.2.5 调查取证不规范的风险 |
3.2.6 稽查执法的风险预警不当的风险 |
3.2.7 稽查绩效考评指标尚有弊端的风险 |
3.3 吉安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管理初步效应 |
3.3.1 厘清了部门间职责 |
3.3.2 优化了营商环境 |
3.3.3 提高了稽查信息透明度 |
3.3.4 纠正了涉税违法行为 |
4 吉安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成因 |
4.1 风险防范体系不科学 |
4.1.1 目标设定不准确 |
4.1.2 稽查执法风险的流程设计不完善 |
4.1.3 税务稽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不高 |
4.1.4 税务稽查执法风险监控机制不健全 |
4.2 执法依据可操作性不强 |
4.2.1 税务稽查执法依据短缺 |
4.2.2 立法层级较低 |
4.2.3 原有法律法规已不适用 |
4.2.4 激励措施不到位 |
4.3 稽查队伍综合素质需提升 |
4.3.1 业务技能水平不均衡 |
4.3.2 职业素养不高 |
4.3.3 执法方式未体现服务性 |
4.4 外部稽查执法环境不佳 |
4.4.1 政府干预执法时有发生 |
4.4.2 相关部门配合度较低 |
4.4.3 整体纳税遵从度较低 |
4.4.4 社会媒体监督不到位 |
5 吉安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防范对策 |
5.1 创新税务稽查理念,优化风险防范体系 |
5.1.1 制定科学的稽查目标 |
5.1.2 完善执法流程设计 |
5.1.3 提升稽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
5.1.4 构建稽查执法的风险监督机制 |
5.2 健全吉安税务稽查司法体系 |
5.2.1 健全稽查执法立法 |
5.2.2 明确稽查执法权限 |
5.2.3 合理征集举报建议 |
5.2.4 设立税务警察队伍 |
5.3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防控主体风险 |
5.3.1 提高执法队伍廉政效能水平 |
5.3.2 加大稽查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 |
5.3.3 引用“审计式”稽查模式 |
5.3.4 优化绩效考评机制和人才选拔机制 |
5.4 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完善外部执法环境 |
5.4.1 厘清税务机关与地方政府关系 |
5.4.2 规范社会税务代理服务 |
5.4.3 营造和谐的法治税收征纳氛围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当前提高税收执法质量应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放管服”改革与纳税人满意度:施策重点与优化路径——基于机器学习方法[J]. 张建顺,匡浩宇. 公共管理学报, 2021(04)
- [2]环境保护税法规制大气污染的效应研究[D]. 韩菲.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3]J县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研究[D]. 丁敏.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S市税务稽查执法质量提升研究[D]. 周秋菊.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21
- [5]“放管服”背景下增值税虚开风险管理研究 ——以G市为例[D]. 庄哲杭.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6]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执法风险防控研究 ——以X市为例[D]. 曹利甫. 河北大学, 2020(03)
- [7]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8]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9]丽水市税务稽查问题研究[D]. 张峥超.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10]吉安市税务稽查执法风险问题研究[D]. 刘六英.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