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作推出2003年中考模拟试卷协议书(论文文献综述)
石贤平[1](2021)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司法部虽然制定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但评估标准未能涵盖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刑事审判、死刑复核等全部环节,且相应的评估配套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尚未建立,因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尚未构建完成。探讨如何构建以及构建一套什么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来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事前”、“事中”和“事后”评估是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面临的首要问题。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不但能够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也能够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与此同时,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正当性的主要体现是评估指标体系既是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也是法治评估的拓展与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评估指标体系还能够促使政府履行好刑事法律援助义务、增加政府决策的可信度、合法性以及增强政府对决策的调控能力。可行性主要体现在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具有包括宪法、国际公约、政策法律等法源依据,尤其是《法律援助法》的颁布实施,同时还具有评估试点工作的实践基础,在国家评估标准、评估组织和评估人员保障、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等方面已经具备了构建条件。考察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现状后发现,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经历了起步、探索、发展等几个阶段,2019年司法部出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及其评估说明是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里程碑事件,从此中国有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国家标准。尽管这一标准离评估指标体系尚有距离,但至少已经迈出了一大步。这一标准的出台也使得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增加为两种:一种是司法行政部门主导的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另外一种是以最高人民法院主导的司法裁判评估的的运行模式。两种模式下的指标体系构建理论既有相同点也有较大区别。此外,从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的运行现状看,其自行制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在评估试点运行中仍有较大的改善空间。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仍存在诸多障碍,其中理念障碍是首要的,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理念的障碍主要表现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尚未对评估指标体系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重要性引起足够重视,导致评估标准制定时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指标设置不仅合理,指标体系运用上也较为随意,对评估结果基本不用等。机制障碍主要表现在尚未建立独立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遴选机制、缺少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估方法、尚未建立评估异议审查制度和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经费未纳入专门经费序列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等。通过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中外评估指标既具有相似性,也有差异性。两者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等。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等。因此,中国在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要注意借鉴吸收域外经验,探索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和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要在以人民为中心和平等保护原则的指引下,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和技术构造性原则,满足全部评估指标构建要素的前提下,解决由谁来评估、什么时候评估、评估哪些阶段、在哪里评估等评估适用问题,构建出一套能够有效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保证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构建完成后需要确保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这需要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理念转型的前提下,首先对指标体系提供运行机制保障,多措并举地推进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不断完善运行配套制度。此外,要对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保障,要在中国法律援助立法中正确定位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将保障评估指标体系有效运行作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牛安琪[2](2021)在《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久以来,关于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聚讼纷纭,新近《民法典》对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从原《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到如今《民法典》第153条的变化,既是立法者对法律文本字斟句酌、细致考量的成果,也是实务工作者多年来裁判经验的结晶。立法规范顺利出台后看似拨云见日,实则《民法典》第153条依然无法“扭转”不完全规范的性质,部分强制性规定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后果要件,法官不得不在具体强制性规定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时至今日,如何甄别强制性规定仍是学界公认的难题,同时,实践中缺少明确统一的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效力的评判标准,法官在判断合同效力时举步维艰。据此,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难题需要回归到实践本身去找寻根源。近十年中产生的1152篇司法裁判文书,全面客观地反映出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现状,依托于这些裁判文书,采用司法数据研判方法可以挖掘司法实践的既存问题并对其深入剖析和反思,旨在为合同效力认定中的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提供操作指引。合同效力认定中的强制性规定有着充分的司法实践基础。实践中的案件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案件争议类型分布既多元又集中。参照合同违法要素来看,合同主体违法和合同缔结程序违法是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合同违法要素。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实践中法官裁判观点倾向于支持合同无效,其占比高达82%。目前,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问题主要有二:其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不具有裁判指导意义,法官以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作为判断合同效力的标准有悖审判逻辑,二分法仅为强制性规定的学术标签,本身不具备实质内涵,它是对合同效力裁判结果的描述,而非合同效力裁判结果的澄清;其二,法官常将公序良俗作为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标准,既曲解了立法者在规范中设置公序良俗的真实用意,也未发挥公序良俗兜底性条款的功能和作用。实践中因缺少明确统一的合同效力裁量标准从而导致裁判结果不尽人意,二分法这种不受现行法束缚的合同效力裁量方法极易导致法官恣意裁判、增加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乃至带来划向“任意”司法的危险。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追根溯源,与强制性规定所依托的法律规定有很大关系。纵观国内外强制性规定的立法,以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是否合并规定、是否保留规范目的为基准产生了一元论与二元论、规范目的保留立法例与无规范目的保留立法例等若干立法模式,我国《民法典》第153条采用一元论和规范目的保留立法例,其虽增加了规范目的保留和悖俗无效的新规,但是《合同法》第52条遗留至《民法典》的“三不变”历史问题仍未解决,核心问题在于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案件依然缺少明确统一的裁量标准。就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而言,我国近三十年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解释性文件与立法规范立场趋近一致,对二分法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持肯认态度。检视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法理基础,可以看出:一方面,法官的裁判思路有着浓重的后果主义裁判理论烙印,解决了实践过分依赖形式推理导致的个案不正义现象;另一方面,法官的裁判思路犹如法律家长主义式限制和干预行为人自由,旨在达到帮助行为人规避风险和保护公民权益免受损害的目的。但后果主义裁判理论与法律家长主义理论都不尽人意:前者逆推式的裁判方法始终受到法官恣意摆脱现行法约束的抨击,后者则面临着司法适用中价值困境和实践困境的双重危机。强制性规定二分法虽未入典,并不意味着立法者否定二分法的司法适用价值。二分法裁判模式实质上是把公序良俗作为区分强制性规定的标准,其司法适用现状与立法者预期效果相差甚远。对于强制性规定的类型化能否指导实践裁判,目前学界存在肯定论与否定论两种相反的立场:前者以概念内涵、综合多元、行为效力后果、规范目的为类型区分标准,欲重构强制性规定类型;后者在批判二分法基础上彻底否定类型化对裁判的指导意义。二分法方法错误并不意味着方向偏航,制度框架内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合同效力认定模式是值得肯定的,以规范目的为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不仅具有裁判指导意义,而且能从制度上防止人为恣意裁判。然而过度的形式正义必然导致对权威文本的过分依赖,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适当矫正。应提倡形式正义为主兼顾实质正义的司法裁判理念,坚持以规范目的为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作为评判合同效力案件的主要路径,辅之以法官的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弥补规范制度的不足。公序良俗是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司法适用的核心问题。公序良俗虽然具有概念内涵抽象性和流变性等罅隙,然其在限制私法自治以及补充发展法律方面的功能和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应从价值基础、道德基础和社会基础三方面考察立法设置公序良俗的正当性,其既是道德转化为法律规范的结晶,亦对维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贯彻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序良俗作为《民法典》第153条的兜底性条款,旨在提醒人们合同效力案件有另一条路径可探寻,然实践中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存在诸多适用重叠之处,公序良俗更多情况下扮演的是增强合同效力裁判结果说服力的角色。不仅如此,它还“肩负”着识别强制性规定类型的重任,可以说公序良俗在合同效力案件中的角色定位一直是错位的。实践中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二者之间关系的混淆、调整领域的模糊极易导致合同效力案件判决结论的不确定。为了更好地发挥公序良俗的积极作用,明确其在合同效力案件中的角色定位尤为重要,在适用顺序方面,穷尽强制性规定方可适用公序良俗。合同效力的调整领域方面,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应有独立的分工领域,实践中不能轻易混淆。实务中单纯凭借法律规范涵摄便可获得结果的案例已屈指可数,更多的案件需要从实体和方法论两方面寻求裁判路径。一方面,实体性完善路径应以规范目的为强制性规定类型的标准,进而判断合同之效力。实务中出现频率较高的六种类型有内部管理型强制性规定、外部秩序型强制性规定、市场准入型强制性规定、行政管理型强制性规定、伦理道德型强制性规定和政策意见型强制性规定,本次司法数据研判案例显示,违反前两种强制性规定普遍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相比之下,违反后四种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面临否定性评价的概率较大,但不可一概而论,法官尚须根据个案具体分析合同的效力;另一方面,方法论完善路径应采取法律解释方法弥补制度框架内强制性规定类型化的不足,其中,文义解释为首位解释方法,体系解释方法探究规范体系地位以及前后法律条文的关联,目的解释为最高层级解释方法剖释强制性规定的立法旨意,并在比例原则指导下展开个案的利益衡量,同时应强调利益衡量需符合我国司法适用的操作规则,比例原则作为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原则自身也要接受审查。
凌巧[3](2021)在《单亲家庭教育指导策略研究 ——基于成都市初中生的个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家庭是个人成长的最初场所,对每个人一生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逐年攀升,意味着单亲家庭数量与日递增。家庭结构裂变导致单亲家庭教育功能逐渐弱化,单亲初中生在学业、心理、行为方面的发展存在着更高的风险性,亟需为单亲初中生家庭开发社会性支持系统。本研究以人类发展生态学为理论框架,就单亲家庭初中生所处的四层生态系统展开调查研究。多次对单亲初中生、单亲初中生家长、学校教师、校长进行访谈,同时对成都市现有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进行实地调查和访谈,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通过资料整理和分析,发现单亲初中生所处的生态系统特征是:宏观系统下,尚未出台家庭教育专法,经费支持不足;外在系统下,单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专业性亟需提升;中介系统下,学校在集体中解决共性问题、学校老师顾不上单亲家庭、家长怕得罪学校老师;微观系统下,单亲家庭生态过渡期艰难、父母间共同养育关系破裂、父亲角色缺席、母亲缺乏教育知能、单亲初中生面临多重困境。各层生态系统之间未能通过交互作用,促进单亲初中生的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提出单亲家庭教育指导策略:宏观系统下,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落实家庭教育经费政策、疏导单亲家庭刻板印象;外在系统下,促进单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发展;中介系统下,加强家校合作,使学校成为单亲家庭的支持性系统;微观系统下,建立单亲初中生家庭生态过渡预警指标、实施生态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加强单亲初中生家长自觉学习意识。
李瑞萍[4](2020)在《我国民营教辅企业的转型探索研究 ——以志鸿教育、世纪金榜、曲一线的转型探索为例(2014-2019)》文中认为民营教辅企业在我国出版业中占有重要地位。据中国市场调研在线统计,我国教辅的营收占出版业的60%,且70%以上的教辅由民营图书公司出版发行。尽管民营教辅企业在四十年的发展中不断壮大,但在2014年前后面临许多新情况:首先,受到新政策影响。我国2012年颁布了“教辅新政”,其中教辅评议制度和“一科一辅”制度对民营教辅的发行模式和格局产生重大影响。2014年和2016年我国分别发布了《关于推动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十三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指出出版企业要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2014年后高中实行“3+3”高考选科模式,2016年,教育部编写的中小学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三科教材逐步在全国启用,2017年,教育部制定了新版高中各科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教辅的内容和种类随之改变。其次,2014年后,在线教育蓬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教辅的使用群体,同时教辅行业也存在着盗版侵权、打价格战等不规范竞争现象。最后,民营教辅企业自身也存在产品同质化、缺少高素质人才、经营管理方式落后等问题。民营教辅企业为增强竞争力,进行了积极的转型探索,很多方面已具有企业转型的特征。本文首先梳理了四十年来民营教辅书业的发展历程及相关政策,接着以志鸿教育、世纪金榜、曲一线等民营教辅企业为代表,通过实地调研,对2014—2019年我国民营教辅企业的转型探索情况进行案例分析。企业转型探索的具体表现是更新发展理念、拓展业务经营范围、研发数字产品、开拓线上营销渠道、变革管理模式。企业在转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境有受国家政策影响、新产品和业务的竞争优势小、盈利模式不明确、转型的资金供应不足、市场竞争不规范、管理理念滞后。解决企业转型问题的办法是国家要加大对民营教辅企业的政策支持,企业要加大转型的投入、提升新产品和业务的优势、优化营销方式、更新管理理念、借鉴国外教育出版企业转型的成功经验。本文认为数字化、多元化仍是当前我国民营教辅企业的转型方向,民营教辅企业应继续进行转型探索,提高竞争力、优化盈利模式,实现长远发展。
高冬冬[5](2020)在《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研究》文中认为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之根基,教育质量是教育的核心与生命线,义务教育质量则是国家教育之根本。近年来,世界各国均将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视作本国教育发展的主旨,积极促进基础教育质量提高已经成为各国教育发展的根本目标,提高和保障义务教育质量也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政策要求与现实诉求,推行素质教育也急切需要构建符合我国特色的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世界各国积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测评实践,以对本国义务教育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把握,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参考。目前,国内外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国教育质量测评虽然起步较晚,但近年来,在借鉴国际及各发达国家先进的测评理念和测评方法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义务教育质量测评实践,为保障和提高我国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本论文尝试对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做一个比较全面、系统的探讨,对我国现阶段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的基础教育质量测评理念、方法的基础上,提出符合我国实际的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构想,并对构想的体系框架进行实证研究,以期为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构建提供一定参考。本研究对义务教育质量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和界定,以经典测量理论、项目反应理论、现代教育评价理论以及教育目标分类学作为研究的理论依据,为本研究测评框架及内容的构建、测评工具和方法的应用提供理论指导。本研究通过分析我国目前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北京市东城区、海淀区、西城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全国首个“区域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单位”的杭州市下城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武汉市武昌区、江岸区以及江夏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孝感市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等现状来对我国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发现,目前我国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的内容主要为包括学生学业成绩在内的德、智、体、美及影响因素的测评,测评工具一般由学科能力测评试卷和相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两部分构成,通过学科测试卷了解学生达到各个学科教育教学目标的程度,通过相关影响因素调查问卷测查影响学生学业成就水平的相关因素,针对性地向教育相关部门、学校反馈测评结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通过分析与整理目前我国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发现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仍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导致测评结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本研究就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力、覆盖范围最广、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学生测评项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发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国际教育成就评价协会(IEA)发起的国际数学和科学成就趋势研究(TIMSS)及由IEA主持的国际阅读素养进步研究(PIRLS)进行分析。国际学生评估项目(PISA)主要从阅读素养、数学素养、科学素养及其影响因素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对即将完成义务教育的15岁学生进行测评,关注学生能在多大程度上运用已经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分析、推理并进行有效的沟通,以解释和解决各种不同的具体情境中的问题,为未来生活做准备,它将学生的素养作为测评的核心。国际数学和科学成就趋势研究(TIMSS)和国际阅读素养进步研究(PIRLS)将课程作为测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学生数学、科学、阅读方面的相关能力进行测评。分析并探寻国际基础教育质量测评对构建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启示。基于以上对国、内外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的整理和分析,本研究提出了由专业教育测评机构负责实施,教育相关职能部门、大学及科研机构、区县中小学协同并监督的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构想。并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辖的3个街道、9个镇、1个乡88所小学(包括农村完小和初小)的四年级学生和20所的八年级学生展开语文阅读、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体育学科测评,并测查学业性非智力因素及其影响因素,以对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构想加以实际的考证。
郑英[6](2020)在《走向书台之路 ——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个案研究》文中指出苏州评弹是发源于苏州地区的、有着400余年历史的曲艺说唱艺术,是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苏州评弹的生存环境恶化,面临着长篇失传、书目紧缺、后继乏人、市场萎缩的困境,“出人”即苏州评弹艺术表演人才的培养,成为解决以上四大困境的根本对策。在人才培养方面,苏州评弹自产生以来就采用了师徒制,目前,这一制度同样受到市场经济的严重冲击。1962年苏州评弹学校的出现标志着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开启。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与传统艺徒制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又因为现代职业学校的介入发生了显着的变化。本文遵循现代艺徒制展开的自然过程、按照学生真实的学习和发展进程,对以小D和小M为代表的现代艺徒的学习和成长过程进行了深描,呈现了他们考取评弹学校成为学生后的校园生活与学习、课外专业活动,考取“传预班”成为“准艺徒”,升入“传承班”并拜师后成为艺徒,破口出道成为演员的发展历程。并从这个历程中分析现代艺徒制与传统艺徒制、与现代学徒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从中归纳概括出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理论。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由现代职业学校教育和现代师徒制教育构成,是一种政府介入、艺术职业院校和艺术表演团体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培养的、校团深层密切合作的现代非遗艺术人才培养模式。它是一种完整的、持续性的终身教育过程,是一个以促进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为旨归的政、行、团、校合作育人的教育传承生态系统。与此同时,本研究还发现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如教育主体及其关系不明确、相关系统要素缺位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现代艺徒制教育共同体,完善各类法规,市场参与、鼓励发展商业性书场与私营艺术表演团体,重兴光裕社的对策与建议,以期促进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发展与完善,促进苏州评弹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进而最终促进人的发展,实现现代艺徒制的教育学价值。
区少铨(Au Siu chuan)[7](2019)在《民办教育在香港 ——东华三院教育研究》文中提出创建于1870年的东华医院,是香港历史最久远及规模最大的慈善机构,设立医疗服务、教育服务及社会服务。至2017年,东华三院在全香港设有超过300个服务单位,雇员人数逾一万名。自1880年开始在香港提供教育服务,在香港共设有52所学校,包括专上院校、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特殊学校的完整教育体系,为香港最具规模的办学团体之一。东华医院成立初期至二十世纪初一段长时间内,曾一度是华人社会的权力中心。东华医院的董事集中了香港社会上举足轻重,及具有名望的华人绅商,属于士绅阶层的东院董事,经常负起排解纷争、维持地方秩序的责任。英政府亦乐意透过东华医院来维持华人的社会秩序。东华医院故此一直有特殊的社会地位,直至二次大战之后,方才日渐减退。本文以东华三院(The Tung Wah Group of Hospitals)兴办教育的过程及其教育服务的变迁为例子,探讨民间非牟利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在香港社会经营教育服务的态度及实况。本文通过研究香港政府对东华教育服务的扶助及干涉的情况下,东华如何扩大其服务范围,改变课程和教学,由塾馆演变为现代化的多元教育机构。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是简介东华三院的历史发展,概括说明从广福义祠至建立东华医院,以及三所医院联合组织成“东华三院”的历史背景。东华三院除赠医施药外,更同时兼及社会福利服务,东华总理在不同的阶段,开展的社会服务皆有不同特色,救济范围广及国内外同胞,也反映了东华三院和港英政府、中国政府、海外华人的互动情况;第二章是说明东华兴办教育的第一阶段,东华自1880年利用文武庙捐款收益从事教育服务,创办第一所义学,从私塾形式扩展至现代化的小学,为贫苦学生提供免费教育的发展过程,其间义学在课程及管理上皆改了重大的改革,进而与另一历史悠久机构香港乐善堂义学作横向比较,以分析东华教育在当时发展的水平;第三章是叙述东华教育发展的第二阶段,战后东华三院全面恢复教育服务,及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东华三院配合政府的发展步伐,着手开办中、小学、幼儿教育及特殊学校,发展正规和系统化的教育服务。到了 1997年,东华三院的教育进入了第三阶段,在配合政府的教育政策的前提下,学校课程及活动上皆有不同的调适,而且发展了东华三院的德育课程,以建立“东华人”对国家及办学机构的归属感。东华三院亦与时并进,配合社会的转变和市民的需求不断改善及扩展包括大专等各项教育服务;影响东华三院教育发展的因素很多,政治的影响及“东华人”精神尤其是突出的方面,东华三院与港英政府、特区政府、香港社会的互动上,皆有超越其他办学团体的优势;东华学校重视价值教育,品德培养,因此栽培了众多出色的毕业生,这些“东华人”反映了“东华精神”,在香港各行各业均发光发亮。研究显示,东华教育事业的发展对民办教育具有重要的启示,从办理学校的经过观之,东华在经费取得、学校的管理、发展策略与政府的交涉,均有其成功之处,总结东华成功从传统民间慈善机构转型为现代化的多元办学机构的成功经验,能为中港未来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资参考的模式。
张娣[8](2017)在《童年的“消逝”与“绽放” ——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对1958年至2015年"中国少儿电视"的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梳理。着重讨论了近30年间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电视环境下中国少儿文化的基本状况,讨论了在中国电视体制和规制下,中国少儿电视与中国少儿文化重构的关系,以及中国少儿电视进入频道时代后的繁荣与危机,讨论了产业化和新媒体为少儿电视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本文以"童年的绽放"为标题,在认真汲取波兹曼《童年的消逝》这一"儿童电视文化史"的经典之作的学术素养的同时,也依据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童年消逝"理论的普适性问题提出了讨论和修正。依据本文的研究,无论是就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文化环境而言,还是就电视这一媒介平台所承载的中国儿童的话语权、选择权而言,中国少儿电视文化在近30年中都得到了积极健康的发展,童年的"绽放"是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发展史的主流。全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除绪论外,正文共四章。第一章,简要梳理了中外少儿电视的历史。其基本材料和节点虽然来自《美国电视史》、《中外广播电视史》、《童年的消逝》等前人的着作,但在综合叙述的过程中,本文也尽可能地依据时代背景和技术发展,对不同时期少儿电视的特点进行归纳和提炼。其中,中国少儿电视"节目时代"、"频道时代"、"新媒体时代"三个阶段的划分等,是前人所未曾明确言及的。第二章,通过对中外电视体制、媒介产权、电视规制的对比,讨论并肯定了了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制度优势与道路优势。同时,依据学术界的分类研究和个人的理解,对新闻类、娱乐类、教育类、服务类等类型的少儿电视节目的发展特征、制作方式、运营特点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研究。第三章,讨论了中国少儿电视进入"频道时代"的背景、历程及意义。通过分析研究我国现阶段少儿电视呈现出的时代特征,阐释了"儿童本位"为出发点的中国少儿电视对中国少儿文化的曲折重构及贡献。认为与西方电视语境中的"童年消逝"最大的不同是,中国电视媒体兴起之后,对中国儿童的影响、对儿童本位的确立起到了促进作用。中国文化传统中相对缺失的"儿童本位",包括儿童的选择权、自主权、话语权等等,都因电视这一媒介平台而渐次建构。第四章,讨论了我国少儿电视频道进入新媒体时代的发展特征,机遇与困境,探讨其所处的政策规制、市场竞争、受众需求、互联网冲击,以及人才制约等方面的问题,认为少儿电视的节目化、少儿电视频道以及少儿电视频道产业化,是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三大里程碑,也为中国少儿的健康成长,为他们的"童年绽放"搭建了最好的平台。同时以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化为案例,讨论了中国少儿频道产业化之路的可能性与可行性,提出少儿频道突破发展瓶颈的主要策略:内部架构的重建、节目品牌化的运作、构建节目之外的产业格局以及新媒体挑战下的媒体融合。下篇为《中国少儿电视大事年表》。《年表》以"条目纪年"的方式,尽可能清晰地"复现"近60年(1958-2016年)中国少儿电视绽放与发展的真实历程。《年表》中除了极少量的内容直接采自《1955-1983中央电视台大事记》外,其余的条目均来自网络主题检索和近百种《年鉴》、《年报》类纸质资料的逐页翻检,其中包含着大量的原始资料的首次辑录。这份《年表》也是一部微型的《中国少儿电视史》,多少可以填补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
陈德胜[9](2016)在《约束下的变通:县域政府教育治理 ——以中部某县为例》文中认为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提高教育治理效能是当下一个时期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主要诉求。围绕这一主题,研究者在理论和实践、社会和教育、历史和当下、日常和改革之间反复求索、来回比较,对基础教育治理进行了探索—建构式研究。论文试图通过具体个案呈现嵌入在具体社会里的教育制度的真实运行图景,展示内地教育日常治理和改革治理的全过程,发掘教育治理背后的历史性和社会结构性深层次原因,尝试建构基层教育治理行为的理论。在回答“县域教育是如何治理的”这一问题的过程中,论文以“结构性关系对行动的扩展和限制”的社会学基本视角为出发点,关注教育治理实践过程的内部和外部真实世界。在参考和反思治理理论和教育治理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者认为县域教育的治理主体是政府,因此教育治理很大程度上就是指政府治理教育。在此基础上研究者运用了 “以历史追踪和类型比较为逻辑架构,通过个案县教育治理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类型的比较,进而形成解释模型,最终提炼出治理特征和治理行为规律”的研究策略对研究问题展开具体探索。具体而言,首先,论文以个案中县的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为起点、以中县县志和教育志等史料为基础详细描述了近代以来中县教育的行政机构、知识结构、社会功能的近或现代化过程,以晚清的科举和儒学、清末民国的革故鼎新频繁、共和国的扩张与整顿反复拉锯,再现了中县教育宏观发展的趋势和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发现了中县教育发展始终面临的薄弱经济基础等约束条件和历届政府发展教育的相应变通策略。在宏观描述中县教育发展概况之后,论文继续进入中县教育治理的内核,以简约治理、新旧转型治理、精细治理三种体制类型揭示了中县教育治理体制的历史演变,并以学校等级系统、行政部门分散治理、学校—教师—学生利益联盟关系、群体竞争策略四个层次剖析了当下的基础教育治理体制。随后,论文进入现实中中县教育治理实际过程的分析,并以教育日常治理和教育改革治理作为当下教育治理的“正题”和“反题”,分别施加以过程性考察,展示了组织结构、治理目标、治理过程和治理效果评估的复杂性,并发现了教育日常治理和教育改革治理面临共同的经济社会条件和政治经济体制基础,类似的工作机制以及治理行为中程度不等但始终存在的变通性行为现象;借此,论文实现了教育治理从历史到当下的延续,既展示了历史发展的时序性和治理的复杂性,同时也完成了历史变迁过程内不同阶段的比较和当下教育治理内部正反两种类型比较的准备。在此分析的基础之上,论文以中县教育治理的自然社会经济基础、集中型政治经济体制、有限财政能力与多重发展任务的矛盾、政府的变通性治理策略、社会选拔少数人与教育培育所有人的矛盾、锁定的教育改革路径和有限的效果、教育秩序与适应性生存策略七个环环相扣的过程作为解释模型来说明中县教育治理的内里逻辑;并在此基础上对治理理论和教育治理研究进行了基于中县经验的反思和批判,认为中县教育治理有自己的任务逻辑和主动性不足、政府部门本位、治理效果评估结果信效度低的问题。最后,论文在对个案县教育治理的传统时期、晚清-民国时期、共和国时期三个阶段治理特征和当下教育日常治理与改革治理过程比较的基础上,研究者初步提出了两个基本命题:一是“国家能力的大小与教育治理方式类型选择之间存在共变关系,也即当国家能力小时,国家倾向于选择简约型教育治理;当国家能力大时,国家倾向于选择精细型教育治理”。二是“教育治理目标达成要素的稀缺度和教育治理效果的可测量性与教育治理过程中变通行为发生概率之间存在共变关系,也即当教育治理目标达成要素稀缺度大且教育治理效果的可测量性差,那么教育治理过程中变通行为发生的概率大;当教育治理目标达成要素的稀缺度小且教育治理效果的可测量性强,那么教育治理过程中变通行为发生的概率小”。基于以上研究,论文认为“县域教育是如何治理的”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在多种约束条件之下,县级政府对教育进行着变通治理”。
刘艳[10](2016)在《新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4)》文中研究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政府实行向苏联大量派遣留学人员的政策,至20世纪6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尝试性的制定了向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派遣留学人员的政策,这期间虽然出现了“文革”时期出国留学政策相对停滞的情况,但从总体上看,这些摸索性的工作还是为改革开放后的出国留学管理奠定了基础,为留学活动的繁荣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定并实施了新的、更大规模的、全方位派遣出国留学人员的政策,为中国当代留学活动注入了新的元素。现阶段,在国家出国留学政策的总体框架内,出国留学政策已经逐渐演变和发展成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单位公派出国留学、自费出国留学以及留学回国发展四个方面的二级政策。可以说是这四个系列的二级政策共同或交叉构成了中国出国留学政策的总体框架。这四个系列的二级政策又是由若干具体的三级制度和规定(常以《通知》、《意见》、《办法》等形式呈现)分别或交叉组合构建而成。如果某项二级或三级政策不切实际地过于狭窄或滞后,将无助于支持业已成熟的我国总体出国留学政策的正常运行。因而,不断调整和完善各个层面的出国留学政策是政策制定者和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从留学活动发展和留学政策演变的轨迹来看,中国的出国留学活动大致从21世纪以来进入了一个“相对繁荣发展期”。留学活动的空间和规模越发宽广,其流动性已经发展为留学政策变迁的新常态,并逐渐成为人类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发展模式相互借鉴、融和和双向互赢的重要载体。本研究将从政策变迁的视角探讨了66年来中国出国留学政策从起步阶段到尝试性恢复阶段,从艰难曲折阶段到改革开放后的大力提升阶段,从粗放式政策阶段到精益化规范阶段的发展历程。研究历史是为了更好的面对未来,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国留学政策的曲折演进一方面反映了中国留学活动66年来的变迁趋势和发展规律,另一方面也给当代中国出国留学政策的优化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和应当吸取的教训。本文共分引言及正文五章。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本选题的研究背景、理论价值及实践意义,对于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分类学的梳理,包括基本概念的研究现状、政策变迁理论的研究现状、留学政策存在问题的研究现状、留学政策变迁原因的研究现状、解决留学政策变迁问题的研究情况等等;本研究基本遵循历史主义的分析理路,构建了前后相续的逻辑框架;对于研究中观学术问题的一贯做法,本文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问题的研究也使用了诸如文献学方法、词源学方法、马克思主义语境研究法、实证调查方法、全媒体方法等多种方法,借鉴了第四次科技革命最为流行的云计算技术、宏媒体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算法优势;文章在国内学术界首次把三大政策变迁理论应用于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问题的研究,得出了一些科学的结论,但受语言翻译学传播机制和传播规律的制约,使得某些结论存在实际适用上的时空限制和政策局限性。基于学术研究科学性的考虑,本文在第一章首先界定了“留学”、“出国留学”“公费留学”、“自费留学”、“留学政策”、“留学法规”、“留学制度”等基本概念,接着对引发出国留学政策不断变化的经济全球化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科教兴国理论进行了关联性阐述。由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国留学活动必然受制于特定时期、特定区域的政策变迁,所以本文在第二章系统论证了倡导联盟理论、多源流理论和间断-均衡理论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作用和影响,并藉此得出出国留学政策由均衡到失衡、由失衡到创新、再由创新造就新的均衡的基本变迁规律。历史遵循着不断更新的自然变迁规律,同样道理,中国出国留学政策也经历了政策初步确立阶段(1949-1956)、政策探索实施阶段(1956-1966)、政策曲折停滞阶段(1966-1977)、政策恢复调整阶段(1978-1992)和政策规范发展阶段(1993-)等几个阶段。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基本路径的梳理构成了第三章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历史是为了更好的面向未来,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的论述是为了总结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基本规律、普遍原因和主要成效,以利于国家相关政策部门能够制定出更加合理的出国留学政策。基于对中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中存在的政策均衡问题、归国人员管理环节薄弱的问题、政策执行环节漏洞的问题、政策的国际化水平较低的问题,文章指出政策变迁的价值结构过于单一、缺少对政策变迁规律的正确把握、缺少对政策变迁动力的科学认识、缺少对政策变迁过程的系统研判、参与政策变迁的主体结构不够合理是导致上述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对上述问题和原因的分析构成了第四章研究的主要内容。为了找到促进中国出国留学政策新均衡的主要措施,本文第五章提出了五大具体措施,即重塑政策的价值目标结构、充分重视政策学习的实践意义、科学把握政策变迁的动力因素、准确把握政策变迁的基本过程、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政策变迁的体制机制。措施的提出不一定对政府核心留学决策层产生影响,但至少可以给相关的决策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合作推出2003年中考模拟试卷协议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合作推出2003年中考模拟试卷协议书(论文提纲范文)
(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实证检验法 |
(三)比较分析方法 |
五、主要创新点和研究不足 |
(一)主要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内涵评析 |
一、概念解读 |
二、相关概念界分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理论基石 |
一、法治指数理论 |
二、有效辩护理论 |
三、控辩平衡理论 |
四、指定辩护理论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司法正义价值分析 |
一、配合刑事诉讼机制改革实现司法程序正义 |
二、提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实质正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正当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正当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治理体系现代化与国家履行义务的客观需要 |
二、法治评估的拓展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的必然趋势 |
三、行政管理模式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功能分析 |
第二节 可行性分析 |
一、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法源依据 |
二、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实践基础 |
三、构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条件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现状考察 |
第一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沿革 |
一、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发展阶段 |
二、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评述 |
三、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评述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一、行政管理评估的运行模式 |
二、司法裁判评估的运行模式 |
三、两种模式下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理论的异同 |
第三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运行现状:以H省试点工作为例 |
一、H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基本概况及其评估指标 |
二、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基本数据样态及主要指标评估得分情况 |
三、对H省500 个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果的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障碍及其成因 |
第一节 构建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主要障碍 |
一、理念障碍 |
二、机制障碍 |
第二节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障碍成因分析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价值目标不凸显与刑事法律援助高要求之间的矛盾突出 |
二、案件受理标准不合理与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的刑事司法改革矛盾突出 |
三、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的积极性不高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需求量大的矛盾突出 |
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与人民群众对司法正义的追求矛盾突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中外评估指标相似性分析 |
一、均有较为明确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
二、评估对象均主要体现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服务质量上 |
三、同行评估制度被很多国家广泛采用 |
四、多数国家建立了大案要案的特别管理制度 |
第二节 中外评估指标差异性分析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各有不同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的事前与事后质量监控不同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反馈机制与投诉机制完善程度不同 |
第三节 域外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经验借鉴 |
一、建立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主体的多元化机制 |
二、探索设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动态评估指标体系 |
三、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模式 |
四、设置专门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和监督机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构建我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机理 |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要素 |
三、评估指标体系的适用范畴 |
第二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内容 |
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一级指标设置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设置:以一审审判阶段为研究对象 |
第三节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保障 |
一、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现代化和运行能力现代化的理念转型 |
二、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运行机制保障 |
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运行的法律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一)中文专着(含外文译着) |
(二)中文论文类(含案例,报刊,文件) |
二、外文文献 |
(一)英文专着 |
(二)英文文献 |
中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建议稿)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一、作者简介 |
二、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2)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s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案件的司法数据研判 |
第一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数据梳理 |
一、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一)检索概况 |
(二)案件类型既多元又集中 |
(三)合同违法要素与强制性规定内容之对比 |
二、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案件的司法裁判现状 |
(一)违反强制性规定多导致合同无效 |
(二)强制性规定类型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三)强制性规定的援引情况 |
(四)合同无效的裁判说理 |
三、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问题总览 |
(一)合同效力欠缺统一的裁量标准 |
(二)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裁判标准模糊 |
(三)公序良俗异化为强制性规定的识别标准 |
第二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适用问题详窥 |
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无法指导司法裁判 |
(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司法适用现状 |
(二)适用二分法存在的问题 |
二、公序良俗在强制性规定识别中的角色 |
(一)公序良俗的司法适用现状 |
(二)公序良俗司法适用中的问题 |
第二章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规定与法理基础检视 |
第一节 强制性规定的法律规定检视 |
一、强制性规定的立法规范 |
(一)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立法例比较 |
(二)《民法典》第153 条的立法配置 |
(三)《民法典》第153 条的“三不变” |
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检视 |
(一)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梳理 |
(二)司法解释与解释性文件的评价与反思 |
第二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法理基础检视 |
一、强制性规定的法理基础 |
(一)后果主义裁判理论 |
(二)法律家长主义理论 |
二、后果主义裁判立场的批判与反思 |
(一)后果主义裁判的“逆推法” |
(二)后果主义裁判与现代法治观存在差距 |
(三)增加司法裁判的不确定性 |
三、法律家长主义的困境 |
(一)价值困境 |
(二)实践困境 |
第三章 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辨伪与存真 |
第一节 辨伪:以概念建构的方式弥补法律“漏洞” |
一、强制性规定二分法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 |
(一)二分法的司法裁判流程 |
(二)二分法无实质内涵 |
二、强制性规定类型的评价与反思 |
(一)肯定性观点 |
(二)否定性观点 |
(三)应以规范目的为标准划分强制性规定类型 |
第二节 存真的前提:法律正义的二元论 |
一、形式正义与法治 |
(一)形式正义符合法权先天结构 |
(二)形式正义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 |
(三)形式正义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 |
二、实质正义与法治 |
(一)实质正义的要义是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 |
(二)实质正义保障社会主体平等自由的实现 |
(三)实质正义能够防止正义的过度形式化 |
三、正视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关系 |
第三节 存真:形式正义为主兼顾实质正义 |
一、形式正义为主:强制性规定类型化合同效力认定路径 |
(一)类型化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具有普遍适用性 |
(二)类型化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具有可行性 |
(三)类型化为导向的合同效力认定路径具有明确性 |
二、实质正义为辅: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 |
(一)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填补规范空白 |
(二)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围绕强制性规定的规范目的而展开 |
(三)保障强制性规定在个案或疑难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
第四章 公序良俗在强制性规定适用中的角色定位 |
第一节 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正当性基础 |
一、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价值基础 |
(一)对私法自治的批判 |
(二)限制私法自治和补充发展法律 |
二、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道德基础 |
(一)公序良俗的道德元素 |
(二)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公序良俗转化为法律规范 |
三、公序良俗适用于强制性规定的社会基础 |
(一)社会秩序与法律秩序之关系 |
(二)公序良俗利于维持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
第二节 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关系之辩 |
一、公序良俗异化为识别强制性规定之标准 |
(一)二分法错将公序良俗作为识别强制性规定的标准 |
(二)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被混淆适用 |
(三)公序良俗易导致合同效力不确定 |
二、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的界分 |
(一)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的性质不同 |
(二)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的适用关系不同 |
(三)违反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之法律后果不同 |
第三节 公序良俗在强制性规定适用中的作用 |
一、公序良俗并非强制性规定类型化的实质标准 |
(一)善良风俗不应作为识别强制性规定的标准 |
(二)公共秩序无法成为识别强制性规定的标准 |
二、《民法典》第153 条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关系导正 |
(一)公序良俗与强制性规定各有独立的适用领域 |
(二)公序良俗和强制性规定不可重叠适用 |
(三)强制性规定穷尽后方可适用公序良俗 |
第五章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适用的完善路径 |
第一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适用的实体性完善路径 |
一、建立以规范目的为标准的强制性规定类型化模式 |
(一)市场准入型强制性规定 |
(二)内部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
(三)行政管理型强制性规定 |
(四)外部秩序型强制性规定 |
(五)伦理道德型强制性规定 |
(六)政策意见型强制性规定 |
二、六种强制性规定类型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
第二节 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适用的方法论完善路径 |
一、强制性规定案件适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必然性 |
(一)法律解释是适用法律的必然要求 |
(二)概括性条款的适用需要法律解释方法 |
二、强制性规定案件中适用法律解释方法的具体进路 |
(一)首位解释方法:文义解释 |
(二)承上启下解释方法:体系解释 |
(三)最高层级法律解释方法:目的解释 |
(四)比例原则指导下展开个案的利益衡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单亲家庭教育指导策略研究 ——基于成都市初中生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台湾地区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大陆地区研究综述 |
1.2.4 已有研究总结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访谈法 |
1.3.3 个案研究法 |
1.4 研究对象的选择 |
1.5 数据处理 |
1.5.1 开放式编码 |
1.5.2 轴心式编码 |
1.5.3 选择式编码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家庭教育指导 |
2.1.2 单亲家庭 |
2.2 理论基础 |
3 发展生态学视角下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现状调查 |
3.1 宏观系统视角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政策分析 |
3.1.1 强调政府主体责任,但尚未出台家庭教育专法 |
3.1.2 家庭教育经费支持不足 |
3.2 外在系统视角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现状分析 |
3.2.1 家庭教育主管机构缺位 |
3.2.2 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缺乏统筹管理 |
3.2.3 家庭教育市场亟需规范 |
3.2.4 单亲家庭指导课程尚待开发 |
3.2.5 家庭教育指导人员无专业标准 |
3.3 中介系统视角下学校提供家庭指导服务现状分析 |
3.3.1 在集体中解决共性问题——学校对家长学校的管理 |
3.3.2 怕得罪老师,孩子有苦头吃——家长对学校老师的态度 |
3.3.3 单亲太多,老师顾不过来——学校老师对单亲家庭的态度 |
4 微观系统视角下的单亲初中生家庭教育个案调查 |
4.1 “每个阶段我都只能摇头叹息”——生态过渡艰难 |
4.1.1 “离婚时暴瘦了二十斤”——家庭结构裂变时的痛楚 |
4.1.2 “说不上两句就不欢而散”——离异后矛盾持续性发展 |
4.1.3 “你谁啊?”——排斥继父继母 |
4.2 “我不知道找谁商量,很痛苦”——共同养育关系破裂 |
4.2.1 “好歹让我感受一下什么是父爱”——父亲角色缺席 |
4.2.2 “除了绝食,我别无他法”——母亲缺乏教育知能 |
4.2.3 “没想到她如此之糟糕”——单亲子女成长困境 |
5 单亲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策略 |
5.1 宏观系统:提供政策、经费、文化保障 |
5.1.1 推进家庭教育立法 |
5.1.2 落实家庭教育经费政策 |
5.1.3 疏导单亲家庭刻板印象 |
5.2 外在系统:促进单亲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发展 |
5.2.1 明确设立家庭教育管理机构 |
5.2.2 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 |
5.2.3 规范市场家庭教育指导机构 |
5.2.4 高校培养家庭教育专业人才 |
5.2.5 科研机构开发单亲初中生家庭教育指导课程 |
5.3 中介系统:学校成为单亲家庭支持性系统 |
5.3.1 提升教师指导单亲初中生家庭的意识和能力 |
5.3.2 学校开设单亲初中生家庭家长课程和学生课程 |
5.3.3 协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干预单亲初中家庭教育问题 |
5.4 微观系统:制定生态化单亲家庭指导方案 |
5.4.1 建立单亲初中生家庭生态过渡预警指标 |
5.4.2 实施生态化单亲家庭教育指导方案 |
5.4.3 加强单亲初中家长自觉学习意识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4)我国民营教辅企业的转型探索研究 ——以志鸿教育、世纪金榜、曲一线的转型探索为例(2014-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民营教辅企业发展的研究 |
1.2.2 关于民营教辅企业相关政策的研究 |
1.2.3 关于企业转型的研究 |
1.2.4 国外教育类出版企业的发展研究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5.1 研究内容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民营教辅书业的发展历程及政策变迁 |
2.1 与民营教辅书业发展相关的政策变迁 |
2.1.1 出版发行方面的政策变迁 |
2.1.2 教育改革和教材编写方面的政策变迁 |
2.2 教辅类民营书业的发展历程 |
2.2.1 2014 年之前的发展历程 |
2.2.2 2014 年之后的发展态势 |
第三章 我国民营教辅企业的转型探索(2014—2019) |
3.1 发展理念的转型探索 |
3.2 业务的转型探索 |
3.2.1 与教育和出版相关的业务 |
3.2.2 其他领域的业务 |
3.3 产品的转型探索 |
3.3.1 数字产品的转型 |
3.3.2 传统纸质图书的转型 |
3.4 发行方式的转型探索 |
3.4.1 线上渠道 |
3.4.2 线下渠道 |
3.5 企业管理的转型探索 |
3.5.1 组织架构的变革 |
3.5.2 制度和人才管理的创新 |
3.5.3 企业文化的更新 |
第四章 我国民营教辅企业转型探索中的问题与困境 |
4.1 政策制约 |
4.2 市场竞争不规范 |
4.3 新产品或业务的盈利能力较弱 |
4.3.1 新产品缺乏竞争优势,质量有待提高 |
4.3.2 新业务发展初期投入大于产出 |
4.3.3 新产品或业务的盈利模式不明确 |
4.4 转型资金投入不足 |
4.5 管理理念滞后 |
4.5.1 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不完善 |
4.5.2 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 |
4.5.3 企业文化落实不到位 |
第五章 我国民营教辅企业的转型建议 |
5.1 国家给予更多政策支持 |
5.2 提升新产品和业务的竞争力 |
5.2.1 提高产品质量 |
5.2.2 丰富产品的结构和形态 |
5.2.3 加强对新业务的评估 |
5.3 优化发行与营销方式 |
5.4 更新管理理念 |
5.4.1 优化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 |
5.4.2 完善人才管理机制 |
5.4.3 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和落实 |
5.5 借鉴国外教育出版企业转型的成功经验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是世界教育发展的主旨 |
1.1.2 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是全面提高我国义务教育质量的政策要求 |
1.1.3 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构建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迫切需求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述评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义务教育质量 |
1.4.2 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 |
1.4.3 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 |
1.5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的思路 |
1.5.2 研究的方法 |
1.6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6.1 研究的重点 |
1.6.2 研究的难点 |
1.6.3 研究的创新点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经典测量理论 |
2.2 项目反应理论(IRT) |
2.3 现代教育评价理论 |
2.4 教育目标分类理论 |
3 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及分析 |
3.1 北京市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1.1 东城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1.2 海淀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1.3 西城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2 杭州市下城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2.1 组织模式 |
3.2.2 测评内容及工具 |
3.2.3 测评结果反馈与应用 |
3.3 武汉市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3.1 武昌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3.2 江岸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3.3 江夏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4 孝感市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 |
3.4.1 组织模式 |
3.4.2 测评内容及工具 |
3.4.3 测评结果反馈与应用 |
3.5 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现状分析 |
3.5.1 组织模式单一,缺乏社会参与 |
3.5.2 测评内容不全,忽视学生全面发展 |
3.5.3 数据分析缺乏科学性,结果应用存在局限性 |
4 国际基础教育质量测评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 |
4.1 国际学生评估项目测评现状 |
4.1.1 组织模式 |
4.1.2 阅读素养 |
4.1.3 数学素养 |
4.1.4 科学素养 |
4.2 国际数学和科学成就趋势研究测评现状 |
4.2.1 组织模式 |
4.2.2 测评内容及工具 |
4.2.3 测评结果描述 |
4.3 国际阅读素养进步研究测评现状 |
4.3.1 组织模式 |
4.3.2 测评内容及工具 |
4.3.3 测评结果描述 |
4.4 国际基础教育质量测评项目对我国的启示 |
4.4.1 测评内容重情境与应用 |
4.4.2 测评工具多样化 |
4.4.3 测评结果重能力描述 |
5 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构想 |
5.1 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组织框架 |
5.2 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内容及指标 |
5.2.1 学业性非智力因素及其影响因素测评 |
5.2.2 学业成就水平测评 |
5.3 测评结果反馈与应用 |
5.4 测评的元评价 |
6 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的实施 |
6.1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义务教育质量测评组织框架 |
6.2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中小学生学业性非智力因素状况及影响因素测评及分析 |
6.2.1 测评对象 |
6.2.2 测评内容 |
6.2.3 测评工具 |
6.2.4 测评结果分析 |
6.3 语文阅读测评 |
6.3.1 测评基本情况 |
6.3.2 测评结果分析 |
6.3.3 建议 |
6.4 数学学科测评 |
6.4.1 测评基本情况 |
6.4.2 测评结果分析 |
6.4.3 建议 |
6.5 英语学科测评 |
6.5.1 测评基本情况 |
6.5.2 测评结果分析 |
6.5.3 建议 |
6.6 科学学科测评 |
6.6.1 测评基本情况 |
6.6.2 测评结果分析 |
6.6.3 建议 |
6.7 品德与社会学科测评 |
6.7.1 测评基本情况 |
6.7.2 测评结果分析 |
6.7.3 建议 |
6.8 体育学科测评 |
6.8.1 测评结果分析 |
6.8.2 建议 |
6.9 测评体系修正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的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科研成果 |
附录 |
致谢 |
(6)走向书台之路 ——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对苏州评弹传承与发展的关注 |
(二)对现代苏州评弹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关注 |
(三)对研究对象未来发展的关注 |
二、核心概念 |
(一)学徒制 |
(二)现代学徒制 |
(三)艺徒制 |
(四)现代艺徒制 |
(五)苏州评弹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对现代学徒制主题的研究比较充分 |
(二)对现代艺徒制主题的研究未涉及曲艺表演行业及学校实际 |
(三)对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主题的研究凸显完善现代艺徒制之必要性 |
(四)以上研究的成果不足及本研究的逻辑起点与空间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过程 |
(四)研究方法 |
(五)数据收集、处理与呈现 |
五、理论基础 |
(一)现代学徒制理论 |
(二)活态传承理论 |
第一章 “寻求发展”:进入学校 |
第一节 选择:报考原因 |
一、自我 |
二、选择 |
第二节 考试:闯三关 |
一、第二关:专业复试 |
二、第三关:文化考试 |
第三节 录取:考试结果 |
一、意料之中 |
二、意料之外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学堂学艺”:学生的校园生活 |
第一节 校园环境:生长与抑制 |
第二节 “长功夫”:技能学习与文化增长 |
一、“观看与表演”:前台的专业学习 |
(一)专业学习的过程 |
(二)专业学习的特点 |
(三)专业学习的媒介 |
(四)专业学习的形式 |
(五)专业学习的指导者 |
二、“自练与个辅”:后台的自主学习 |
(一)自主学习与练习 |
(二)个别练习与辅导 |
三、“回课与考核”:总结评价 |
四、“文化与应试”:公共基础课的学习 |
第三节 :制度保障:人情中心的管理惯习 |
一、缺位的课堂规范 |
二、虚设的监督反馈 |
三、自发的班级规范 |
四、繁碎的德育规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观摩实践:学生的课外专业学习 |
第一节 专业观摩活动 |
一、示范与仿效:书场观摩 |
二、任务与超越:评弹艺术节观摩 |
第二节 专业实践演出活动 |
一、自我的狂欢:校园艺术节 |
二、从民间到官方:高低年级交流会 |
三、收获与失去:校外大型舞台演出 |
第三节 技能大赛 |
第四节 综合艺术素质培养活动 |
一、五四歌会 |
二、寻师问道 |
第五节 其他活动 |
一、被遗弃的社团活动 |
二、理想化的青年志愿者活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走向书场”:现代艺徒的专业发展 |
第一节 从“传预班”到“传承班” |
一、考取“传预班” |
二、升入“传承班” |
第二节 进入边缘:观摩与技艺打磨 |
一、抄脚本 |
二、背书 |
三、跟码头 |
四、毕业公演 |
五、毕业考核 |
第三节 走进中心:拜师 |
一、拜师仪式 |
二、师徒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破口出道”:成为演员 |
第一节 开码头 |
第二节 独做 |
第三节 夫妻档 |
第四节 老听客 |
一、三类听客 |
二、听客的影响 |
第五节 评弹团体 |
第六节 行会组织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传承与创新: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现状与发展 |
第一节 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与特征 |
一、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 |
二、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特征 |
第二节 苏州评弹现代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与困境 |
一、人才培养过程中教育主体及其关系不明确 |
二、人才培养生态环境中利益相关者要素的缺位 |
三、人才培养主体之苏州评弹学校发展的困境 |
第三节 苏州评弹艺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
一、构建学校、团体、自我教育的人才培养共同体 |
二、完善教育传承生态系统机制规范 |
三、市场参与,发展商业性书场与私营艺术表演团体 |
四、重兴光裕社,引领完善行业规范标准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后记:因其而来,为其而往 |
(7)民办教育在香港 ——东华三院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题目说明 |
二、选题意义 |
(一) 研究的意义 |
(二) 核心概念的界定、研究限制 |
三、研究现状 |
(一) 关於香港史相关的研究 |
(二) 关於东华三院历史的相关研究 |
(三) 关於东华三院档案的说明 |
第一章 东华三院概况 |
第一节 从广福义祠到东华医院、东华三院 |
一、东华医院成立的背景 |
二、从广福义祠到成立东华医院 |
三、东华医院中医理念与港英政府磨合 |
四、东华医院至东华三院 |
第二节 东华医院非医疗功能的拓展及与港英当局的磨合 |
一、东华医院救助与善业 |
二、海内外社团与东华医院的关系 |
三、华人社会仲裁与港英政府价值观磨合 |
第三节 东华领袖与香港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
一、买办绅商:面向祖国的年代(1880-1930) |
二、官商巨贾:立足香港寻求发展(1931-1980) |
三、商界精英:植根香港,回归祖国时期(1981-1997前後) |
小结 |
第二章 港英时期东华三院教育发展(上1880-1945) |
第一节 东华医院文武庙义学 |
一、设立文武庙义学社会背景 |
二、文武庙义学招生动机与扩展策略 |
三、文武庙义学办学形式及课程 |
四、文武庙义学师资及教学概况 |
五、文武庙义学收费及学校管理 |
第二节 东华医院义学的早期发展及改革 |
一、小学的办学策略、学生入学 |
二、小学的学制与课程 |
三、义学师资及学与教情况 |
第三节 东华医院义学与乐善堂义学的横向比较 |
一、校舍规模及办学动机 |
二、师资待遇及学历 |
三、行政管理 |
四、课程与教学法 |
五、学生表现 |
六、财政收入来源 |
第四节 东华护士学校的发展概况 |
一、护士学校的办学背景 |
二、东华护士学校课程设置 |
三、入学的选拔及就业出路 |
小结: 东华医院义学教育之评价 |
第三章 港英时期东华三院教育发展(下1946-1997) |
第一节 东华三院小学发展概况 |
一、战後小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二、招生动机及学校扩展的策略 |
三、小学的收生程序及课程 |
四、小学的课外活动 |
五、教师的遴选、待遇及专业发展 |
六、升学衔接及评量考核 |
第二节 东华中等学校教育发展概况 |
一、东华三院中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二、教育目的与扩展的策略 |
三、课程设置及师资 |
四、学生培育及学生支援 |
五、学校管理与组织 |
第三节 东华幼儿教育及特殊学校的发展概况 |
一、东华学前教育的发展背景 |
二、课程设置及教学法 |
三、东华特殊学校的办学概况 |
第四节 东华护士学校的发展概况 |
小结 回归前东华教育之发展 |
一、重视教育管理的透明度 |
二、重视弱势学生的职业教育问题 |
三、灵活有效募款及服务模式 |
四、办学团体主导学校的发展方向 |
五、东华三院与内地交流之恢复与加强 |
第四章 香港回归以来东华三院教育发展(1997-2017) |
第一节 回归以来的东华三院中小学教育 |
一、中小学的学校管理架构 |
二、中学的学制及课程改革 |
三、小学的学制及课程转变 |
四、东华中小学课外活动的新趋势 |
五、学生培育 |
六、东华三院中小学教师发展 |
第二节 回归後东华幼儿教育及特殊教育的转变 |
第三节 东华大专教育的发展概况 |
一、东华学院的发展背景 |
二、东华护士学校的结束及中东书院的创办 |
三、东华学院发展新里程 |
小结-东华三院在特区政府管治下的办学特色 |
一、发展东华三院院本德育课程-塑造东华故事 |
二、鼓励本地、国内、海外考察交流 |
三、办学团体资本强大,对教育发展的强势支持 |
四、重视平等机会教育及支援 |
第五章 东华教育发展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东华三院与港英政府的互动 |
第二节 过渡期至回归以後的东华三院教育 |
第三节 “东华人”“东华精神”与香港社会 |
小结 |
结语: 东华教育服务对民办教育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目录(附表及附图)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
后记 |
(8)童年的“消逝”与“绽放” ——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及意义 |
二、相关概念阐释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思路、研究资料、研究方法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上篇 |
第一章 国内外儿童电视发展历程 |
第一节 国外少儿电视发展史 |
一、"节目时代"的国外少儿电视 |
二、"频道时代"国外少儿电视发展 |
第二节 中国少儿电视第一个时期:节目时代(1958-1999) |
一、中国少儿电视分期的界定依据 |
二、"节目时代"少儿电视发展脉络 |
三、丰富、突破与交流: "节目时代"中国少儿电视的发展特征 |
第三节 中国少儿电视第二个时期:频道时代(1999-2008) |
一、国内少儿频道成立之必然 |
二、中国少儿电视"频道时代"的开启 |
三、少儿电视频道的"绽放" |
四、精品节目与产业化:频道时代少儿电视的特征 |
第四节 中国少儿电视第三个时期:新媒体时代(2008年至今) |
一、新媒体时代的少儿电视 |
二、新媒体时代中国少儿电视的发展 |
第二章 阳光与净土: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的内容规制与分类研究 |
第一节 社会效益至上:中国电视发展的道路自信 |
一、世界三大电视体制概述 |
二、社会效益至上:中国电视体制的文化选择与自信 |
三、关于中国电视体制优劣的争议与结论 |
第二节 不能污染的净土:中国少儿电视的内容规制 |
一、中国少儿电视的内容规制与法律保护 |
二、中国少儿电视保护规制的实践 |
三、中国少儿电视节目的地位与作用 |
四、中国少儿电视节目的分类 |
第三节 少儿新闻类节目研究 |
一、少儿新闻面面观 |
二、少儿新闻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锵锵校园行》节目为例 |
三、《锵锵校园行》与《新闻袋袋裤》节目比较研究 |
第四节 少儿娱乐类节目研究及功能研究 |
一、少儿娱乐类节目的发展与作用 |
二、少儿娱乐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非常小孩》节目为例 |
三、《非常小孩》与《快乐大巴》节目比较研究 |
第五节 少儿教育类节目研究 |
一、少儿教育类节目发展探究 |
二、少儿教育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成长关注》节目为例 |
三、《成长关注》与《幼儿缘》节目比较研究 |
第六节 少儿服务类节目研究 |
一、少儿服务类电视节目兴起与发展 |
二、少儿服务类节目制作分析:以山东少儿《辣妈驾到》节目为例 |
三、《辣妈驾到》与《非童小可》节目比较研究 |
第三章 频道时代:少儿电视的绽放与中国少儿文化的重构 |
第一节 少儿频道的建立与"频道时代"的到来 |
一、余培侠与中国少儿频道的建立 |
二、"频道时代"建立的政策因素与各地少儿频道的建立 |
第二节 少儿频道的时代特征 |
一、少儿频道的"公益性" |
二、"四级少儿频道"体制 |
三、动漫播出平台与动漫产业 |
四、传播平台更是教育平台 |
第三节 频道时代中国儿童文化的重构 |
一、儿童的缺失与"儿童本位"的艰难初现 |
二、电视媒介实践中儿童权利的初步体现与成人权威的瓦解 |
三、电视是儿童产生"自我认知"的助推器,赋予儿童更丰富的娱乐权与参与权 |
四、频道时代电视媒介对儿童本位的确认 |
第四章 新媒体时代:中国少儿电视的困境、机遇与未来 |
第一节 中国少儿电视发展困境的深度分析:外部困境与内部因素 |
一、政策环境:扶持与限制 |
二、受众限制与发展道路的迷失 |
三、来自内部的制约因素 |
第二节 新媒体环境下中国少儿电视的危机与机遇 |
一、中国新媒体发展概况 |
二、新媒体发展的影响 |
三、新媒体发展对少儿的隐忧 |
第三节 产业化——中国少儿电视发展的被动与主动 |
一、中国电视产业化概述 |
二、中国少儿电视产业化的曲折历程:理念的分歧与政策、体制的波动 |
第四节 中国少儿电视产业化的四个维度 |
一、产业化的基石:少儿频道内部架构的重建 |
二、产业化途径:少儿频道的品牌化发展 |
三、产业化创新:少儿频道构建节目之外的产业格局 |
四、产业化前沿:少儿频道的媒体融合 |
第五节 中国少儿电视产业化案例讨论:山东少儿频道 |
一、山东少儿频道的产业化概况 |
二、山东少儿频道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 |
三、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与创新之一"品牌活动与儿童剧" |
四、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二:儿童教育产业 |
五、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三:亲子服务产业 |
六、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四:云端上的产业战略 |
七、山东少儿频道产业布局之五:全面的电子商务产业 |
下篇 |
1. 《中国少儿电视大事年表》 |
2. 《山东少儿电视大事年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9)约束下的变通:县域政府教育治理 ——以中部某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秉承社会学的基本视角 |
二、关注教育领域的实践形态 |
三、直面教育领域外面的中国社会图景 |
四、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治理的研究 |
二、关于教育治理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过程 |
三、分析框架 第一章 中县的社会与教育 |
第一节 中县的基本情况:资源匮乏与发展滞后 |
第二节 传统教育的遗产:科举导向的儒学教育 |
一、州学 |
二、书院 |
三、义学、族学、私塾 |
第三节 新学教育的发展:频繁改革与艰难普及 |
一、清末新学 |
二、民国教育 |
第四节 解放之后的轨迹:扩张与整顿反复循环 第二章 中县教育治理体制的历史演变 |
第一节 传统时期:简约型治理 |
第二节 新学时期:过渡型治理 |
第三节 解放之后:精细型治理 |
一、1949—1985年精细型治理体制的创建与演变 |
二、1985年之后的精细型治理体制的改革与秩序 第三章 中县教育的日常治理——以教育局年度工作任务为例 |
第一节 教育局的职责和结构:科层再组织与领导优先分工 |
第二节 年度任务的确定机制:承上启下的本职与服务中心 |
第三节 工作安排和推进节奏:周期性按部就班与上级推动 |
第四节 年终总结和绩效考核:上级认可和完成任务的导向 |
一、教育局对下级的检查和考核:寻找亮点和考核从宽 |
二、上级对教育局的检查和考核:工作落实与排名占位 |
第五节 反思:常规治理内部的逻辑矛盾 第四章 中县教育的改革治理——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执行为例 |
第一节 政策传达:地方政府层层加码跟进颁布文件 |
一、文件特征:中央先行推动与地方缓慢跟进 |
二、政策设计:成本下放到县和任务分散到多部门 |
第二节 政策理解与执行:教育“填谷”和有限增量 |
一、政策执行的机制:轻车熟路的规定动作 |
二、政策执行的内容:工程化思维下的政策实施 |
三、政策执行的效果:内部文本中的秘密 |
第三节 政策效果评估过程:结果已定下的前台表演 |
一、迎检准备:高压力下的动员和布景 |
二、迎检过程:高标准的接待和紧凑的行程 |
三、反馈意见:肯定增量与鼓励继续努力 |
四、整改方案:借机讲真话和提要求 |
第四节 政策执行与评估结果的反思:执行难与评估易 |
一、政策设计的问题:政府同心是梦想 |
二、政策评估的逻辑:大势下的增量评估 |
三、公众的实际感受:大局已定吐真言 第五章 中县教育治理的变迁与秩序 |
第一节 前文各章主要观点总结 |
第二节 教育治理的约束性因素和教育治理中恒久的变通现象 |
一、自然资源禀赋和地理条件差导致经济水平发展落后 |
二、集中型政治经济体制中的不利地位 |
三、有限财政能力与多样化社会发展任务的矛盾 |
四、历届政府都采取降低成本的教育发展策略 |
五、教育培养所有人的理想与社会选拔少数人的现实之间的永恒矛盾 |
六、锁定的教育改革路径和有限的改革效果 |
七、新教育秩序下的适应性生存策略及其消极后果 |
第三节 教育治理理论的反思与教育治理关系的两个命题 |
一、对教育治理理论的反思 |
二、教育治理关系的两个基本命题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工作 |
二、研究反思 附录 |
附录一 中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
附录二 中县人民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实施管理办法 |
附录三 中县普通中小学工作考评方案 |
附录四 中央省市县层面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的法律和政策文件 参考文献 |
一、地方史料 |
二、文章或报刊 |
三、专着、教材或者文集 |
四、学位论文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10)新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4)(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关于出国留学政策基本概念的研究现状 |
(二) 政策变迁理论的研究现状 |
(三) 中国出国留学政策价值的研究现状 |
(四) 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进程的研究现状 |
(五) 中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研究现状 |
(六) 促进中国出国留学政策新均衡措施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框架 |
四、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 研究方法 |
(二) 技术路线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 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 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出国留学政策核心概念与基本理论阐释 |
一、出国留学内涵解读 |
(一) 留学与出国留学 |
(二) 公费留学与自费留学 |
二、出国留学政策的一般理论阐述 |
(一) 政策概念释义 |
(二) 留学政策的内涵与外延 |
(三) 留学政策与留学制度、留学法规的比较 |
三、各国出国留学政策形成的理论前提 |
(一) 经济全球化理论是推动世界各国出国留学政策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性动因 |
(二) 人力资本理论是推动世界各国出国留学政策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理论支撑 |
(三) 科教兴国发展战略是推动出国留学政策形成和发展的科学和教育基础 |
第二章 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理论基础 |
一、政策变迁理论述要 |
(一) 政策变迁的基本内涵 |
(二) 政策变迁的主要动力 |
(三) 政策变迁的基本过程 |
二、三大政策变迁理论解析 |
(一) 倡导联盟理论 |
(二) 多源流理论 |
(三) 间断-均衡理论 |
三、政策变迁的基本规律 |
(一) 由政策均衡走向政策失衡 |
(二) 由政策失衡催生政策创新 |
(三) 由政策创新造就新的政策均衡 |
四、政策变迁理论对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指导意义 |
(一) 倡导联盟理论对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指导意义 |
(二) 多源流理论对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指导意义 |
(三) 间断-均衡理论对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指导意义 |
第三章 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历程 |
一、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基本阶段 |
(一) 政策初步确立阶段(1949-1956) |
(二) 政策探索实施阶段(1957-1966) |
(三) 政策曲折停滞阶段(1967-1977) |
(四) 政策恢复调整阶段(1978-1992) |
(五) 政策规范发展阶段(1993--今) |
二、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的基本特点 |
(一) 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具有比较明显的探索-渐进性特点 |
(二) 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具有明显的相对独立性特点 |
(三) 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具有显着的政治驱动性因素 |
(四) 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具有明显的自由开放性特点 |
(五) 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具有显着的历史延续性特点 |
(六) 中国的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具有显着的目标多样化特征 |
三、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主要原因 |
(一) 文化软实力的差异性是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精神性因素 |
(二) 经济因素是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根本性原因 |
(三) 中国出国留学人员的生存状况是中国出国留学政策逐步调整的重要实践因素 |
四、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基本成效 |
(一) 教育效能:提升了中国的教育软实力,加快了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步伐 |
(二) 经济效能:增加了个人收益和社会效益,提升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 |
(三) 外交效能:拉近了中国和世界的距离,促进了中国和西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
(四) 科技管理效能:培养了优秀的科技和管理人才,促进了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 |
(五) 文化和语言效能:促进了中外文化的融合,促进了语言的跨际交流 |
第四章 中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 政策均衡没有全面实现 |
(二) 归国人员管理环节薄弱 |
(三) 政策执行环节漏洞较多 |
(四) 政策的国际化水平较低 |
二、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 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价值结构过于单一 |
(二) 缺少对出国留学政策变迁规律的正确把握 |
(三) 缺少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动力的科学认识 |
(四) 缺少对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的系统研判 |
(五) 参与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主体结构不够合理 |
第五章 促进中国留学政策新均衡的具体措施 |
一、重塑出国留学政策的基本价值目标结构 |
(一) 坚持知识价值和道德价值并重 |
(二) 坚持政治价值和经济价值并重 |
(三) 坚持国内价值和国外价值并重 |
(四) 坚持公平价值和效率价值并重 |
(五) 坚持当前价值和长远价值并重 |
(六) 坚持学科价值和专业价值并重 |
二、充分重视出国留学政策学习的实践意义 |
(一) 通过历史知识的学习优化中国出国留学政策的合理内核 |
(二) 关注留学政策的未来学习,制定前瞻性的出国留学政策 |
(三) 通过现实经验的学习制定均衡的出国留学政策 |
三、科学把握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动力因素 |
(一) 要科学把握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过程中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的交融问题 |
(二) 要正确认识多样性需求在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中的动力作用 |
(三) 职业发展需求是推动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高层次力量 |
(四) 尊重需求是推动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重要力量 |
(五) 社交需求是推动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力量之一 |
(六) 安全需求是推动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保障力量 |
(七) 生理需求是推动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低级力量 |
四、准确把握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基本过程 |
(一) 要正确处理好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中政策终止与政策中止的辩证关系 |
(二) 要正确处理好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中政策失灵与政策失效的辩证关系 |
(三) 要正确处理好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中政策时滞与政策停滞的辩证关系 |
五、完善利益相关者参与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的体制机制 |
(一) 建立留学民意调查制度 |
(二) 建立留学信息公开制度 |
(三) 完善专家参与留学政策制定的体制机制 |
(四) 建立健全留学政策制定的基层民主参与机制 |
(五) 建立留学听证制度 |
(六) 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体制和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合作推出2003年中考模拟试卷协议书(论文参考文献)
- [1]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研究[D]. 石贤平. 吉林大学, 2021(01)
- [2]合同效力认定中强制性规定的司法适用研究[D]. 牛安琪. 吉林大学, 2021(01)
- [3]单亲家庭教育指导策略研究 ——基于成都市初中生的个案研究[D]. 凌巧.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4]我国民营教辅企业的转型探索研究 ——以志鸿教育、世纪金榜、曲一线的转型探索为例(2014-2019)[D]. 李瑞萍. 河北大学, 2020(08)
- [5]我国区县义务教育质量测评体系研究[D]. 高冬冬. 武汉大学, 2020(03)
- [6]走向书台之路 ——苏州评弹现代艺徒制的个案研究[D]. 郑英.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
- [7]民办教育在香港 ——东华三院教育研究[D]. 区少铨(Au Siu chuan).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8]童年的“消逝”与“绽放” ——近30年中国少儿电视研究[D]. 张娣. 山东大学, 2017(08)
- [9]约束下的变通:县域政府教育治理 ——以中部某县为例[D]. 陈德胜.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1)
- [10]新中国出国留学政策变迁研究(1949-2014)[D]. 刘艳. 东北师范大学, 20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