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发达地区政府采购模式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吕慧娜[1](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郭丽芳[2](2020)在《欠发达地区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全面推广PPP项目,又不断规范PPP模式的背景下,欠发达地区市场化程度落后,准经营性PPP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不断遇到各种风险和问题,都会影响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导致PPP项目退出或搁置。不论从经济效益的角度,还是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社会资本方等主体的退出都会使项目各参与方面临着巨大损失。构建和完善多元化、规范化、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可以提高欠发达地区政府的投资效率,确保达到准经营性PPP项目的目标,为合作双方的退出行为提供相对公平的理论依据,是社会资本方成功参与欠发达地区准经营性PPP项目的有力的保障。本文结合中国的国情背景,在相关政策法律和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相关概念理论进行梳理和介绍。然后运用风险管理理论,识别准经营性PPP项目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风险,再深入分析影响准经营性PPP项目及合作双方退出PPP模式的问题,明确退出因素。根据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相互合作又目标相异的特点,构建博弈矩阵,并对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选择退出的行为进行博弈分析,明确退出时机。结合退出因素和退出时机,规范退出流程,选择退出方式,构建合理有效的退出模型。最后运用目标导向项目规划体系(ZOPP)分析PPP项目退出机制面临的问题,根据目标群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对退出机制提出制度上的建议和安排。
杨少华[3](2020)在《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模型改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的背景下,我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得以大力发展。从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信息平台上得到的数据显示: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的净投资额、投资数量、落地率等都有所提高。物有所值评价是判断一个项目是否需要采用PPP模式的判断依据,但在欠发达地区在运用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文在欠发达地区特点研究的基础上对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进行改进,为我国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提供理论和实践的参考。本文以文献分析法对欠发达地区的特点及欠发达地区PPP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法和数学模型法对物有所值定性评价和物有所值定量评价进行改进,最后选取了欠发达地区的案例用案例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进行验证说明。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及成果如下:(1)针对欠发达地区的特点主要从两个维度进行说明。其一是经济、文化、环境,其二是从发展不平衡和发展不充分两方面对欠发达地区特点进行说明。对欠发达地区PPP项目应用现状分析是从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上得到数据并得出结论。最后选取了甘肃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对其PPP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得出欠发达地区PPP项目主要存在的问题。(2)对物有所值定性评价的改进主要是对现有的评价指标,评分标准和评价阶段进行改进。对评价指标的改进主要是在欠发达地区特点和欠发达地区PPP项目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现有指标进行适当的修改并添加具有针对性的二级指标。而评分标准的改进主要是将其现有的评分标准进行细化处理,为了使专家进行评分时有更细致的标准。将原有以二十分为一个分数段的评价标准改进细化为以十分为一个分数段,并添加附加指标评价标准。最后提出添采购阶段的定性评价,在案例中模拟项目采购阶段的定性评价。(3)在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时选取的是较为常用的公共部门参照标准法。对其中涉及到的折现率的选取问题是通过对社会时间偏好折现率、资本的社会机会成本、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无风险利率四种折现率的分析,得出无风险折现率对VFM的计算结果影响相对较小,最终确定使用无风险折现率。在处理风险量化问题时,主要选择了模糊层次分析法对风险损失大小进行计算,用集值统计法对风险发生概率进行计算。其核心思想是将主观得出数据用数学的方式模糊化处理,最终使其结果更加贴近实际。(4)选取甘肃省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案例分析。在定性评价过程中决策阶段对改进后的一级指标进行评分,在模拟采购阶段定性评价时对提出的二级指标进行评分。最后得到两个阶段的评价结果。在定量评价过程中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和集值统计法对项目风险进行量化,并计算最终VFM的数值。在得到结论后对项目建设成本、风险量化值、竞争中立调整值、政府财政补贴这四个因素进行变化幅度为±10%、±20%、±30%敏感性分析并得到相应结论。
朱黎[4](2019)在《民间投资参与欠发达地区PPP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 ——基于“XXX”供水工程”案例》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探讨在脱贫攻坚背景下民间资本参与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的融资模式。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由于地方财政收入较少,只有采用政府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来合作进行项目融资。本文通过比较传统的项目融资与PPP融资模式,得出欠发达地区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缺口较大,需要更加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并且其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多为战略性的国家项目,收益较低,很难吸引以营利为目的的民间资本的投入,适当的对建设期和运营期的补贴才可以吸引民间资本投入,从而达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因此,本文进一步对欠发达地区PPP项目财政补贴机制进行研究。本文在考虑政府方和社会投资者方之间风险偏好的基础上,构建Stackelberg博弈决策模型,从社会效益(集中决策)和项目收益(分散决策)的角度考虑了PPP项目的财政补贴机制,得出欠发达地区发展PPP项目最优补偿方案。研究的结果指出欠发达地区的PPP项目考虑政府和私人投资风险偏好的Stackelberg博弈决策模型在集中决策下达到了最优解,实现项目社会效益和自身收益的均衡。最后,引入“XXX供水项目”的案例,进一步揭示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的融资模式及其财政补帖机制。本文的研究结果首先能够促进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快速脱贫,其次有利于帮助政府为欠发达地区发展PPP项目的财政补贴的设计提供了一定的建议,并且能为政府在欠发达地区对PPP项目的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李珊珊[5](2019)在《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以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对城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公共服务的需求程度不断地增长的,目前,不断推进的城镇化建设和“一带一路”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政府如果继续主导基础设施与公共项目的投入,会因为财力不足,导致城市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即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应运而生,将政府,私人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结合起来,即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提高了基础设施的运营效率,服务质量,也可以为私人投资机构带来稳定的收益,因此加快PPP的研究工作,推进PPP模式在我国的广泛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通过分析近年来我国一些PPP项目,发现并不是全部都取得了成功,很多项目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一些项目都以失败告终。通过分析失败的原因发现,找到最合适项目的合作伙伴,是项目成功的关键。通过对欠发达地区经济特点的分析,PPP模式和合作伙伴概念的梳理,运用文献研究法,专家访谈法,对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指标的选择进行识别,并确定合作伙伴的选择步骤,进而将指标分为初步和详细评审指标,通过指标优化,构建出指标选择体系。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确定合作伙伴选择的指标权重,采用模糊综合评判法构建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的综合评价模型,并结合商洛市北环路项目实例进行分析,验证了模型的可行性。最后,根据此案例合作伙伴的选择过程,得出了政府选择PPP项目合作伙伴的建议。
刘跃华[6](2018)在《政府采购如何扶持欠发达地区?》文中研究表明《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分别规定了政府采购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据了解,我国目前有20多个省份分布有欠发达地区,且大都集中在中西部地区,那么这些地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存在哪些掣肘因素?政府采购该怎样扶持欠发达地区?这是政府采购业界需认真思考的问题。
秦云杰[7](2018)在《浅析我国欠发达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及问题》文中研究指明作为市场化进程下的新型行政管理模式的一种有效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方式已经被逐步推广至各地工作实际中。但基于我国欠发达地区特殊的自然、人文环境以及经济发展水平不足的条件制约,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议题和实践过程仍有较大研究空间。文章运用文献分析和比较分析方法,在公共产品理论指导下,在概括现阶段国内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现状及先进经验基础上,界定涉及的核心概念,具体分析国内欠发达地区相关工作实践的现状,以及在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对当前呈现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原因分析。最后,针对解决特殊困境,提出不同角度的路径选择。
张晓明[8](2017)在《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模式及实证研究》文中指出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在不断改进与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中国自2006年开展国家与地方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以来,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2008年,时任中国科学技术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的李学勇同志在创新型企业专题研究班上的讲话强调指出,政策因素是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激励因素,政策对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起着引导、支持、保护等方面的作用,激励着创新型企业在创新与持续创新中发展。不同激励模式的政策对创新型企业建设与发展的激励成效呈现差异化特征。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创新型企业则在企业自主创新中发挥着引领与示范作用,为了让创新型企业这一特殊的创新群体得到更好发展,本文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激励因素(即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激励模式进行较系统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本论文研究内容包括:第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及其激励机制模型的构建。界定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内涵及研究范畴,研究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作用及特点,从动力作用机制出发,把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划分为三种不同激励模式,构建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激励机制模型。第二,创新型企业三种激励模式政策内涵与激励机制及实施效应的研究。较系统、详细地研究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三种激励模式政策的基本内涵、激励机制及三种激励模式政策分别包含的政策工具,研究三种激励模式政策在典型国家与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第三,三种激励模式政策激励绩效的比较研究。基于激励基本理论对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这三种激励模式政策的激励绩效从定性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并突出绩效驱动型政策的优越性。第四,绩效驱动型政策绩效的实证研究。以实施“绩效驱动型政策”为主的福建省创新型企业为例,评价绩效驱动型政策作用于创新型企业的创新绩效,证实绩效驱动型相对于愿景驱动型与环境驱动型其政策绩效更具优越性。第五,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策略研究。总结典型国家与国内示范地区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主要激励模式和实施效应,说明创新型企业对政策优化与完善的需求,对中国及福建省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优化与完善提出对策与建议。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首先,关于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划分类型。从政策动力作用机制角度,把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划分为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三种激励模式。其次,典型国家与国内示范地区创新型企业实施不同激励模式政策现状及实施效应的结论。愿景驱动型政策、环境驱动型政策在美国、日本、韩国创新型企业中实施较为广泛,且实施效果良好。绩效驱动型政策在美国、韩国得以实施,且实施效果良好,同时绩效驱动型政策在中国安徽省、福建省的实施也较有成效。再次,三种激励模式政策激励绩效比较的结论。在愿景驱动型、环境驱动型、绩效驱动型三种激励模式政策中,不管从理论研究角度还是从实证分析角度,均说明或验证了绩效驱动型政策相对于愿景驱动型政策与环境驱动型政策其作用成效优势明显。最后,提出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策略。综合政府作用及政府选择的视角和创新型企业对政策需求的视角,本研究认为绩效驱动型是中国及各省份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的最佳选择,文章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具有理论与实践优越性的绩效驱动型政策提出对策,并提出如何以愿景驱动型政策与环境驱动型政策为辅助或补充的策略。
亓义榕[9](2016)在《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和专业化分工的不断细化,产业结构出现世界性调整。近些年来,在产业升级和要素价格上涨的双重压力之下,我国东部发达地区的产业有规模地向中西部的欠发达地区转移,承接国内区际产业转移成为欠发达地区实现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产业转移是国家在协调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的一项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运行下的一种普遍存在的趋势。我国欠发达地区目前需要快速提升自身的产业竞争力来带动经济的发展,因此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并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区域创新政策体系和产业转移是一个区域发展经济的最重要的两个部分,二者从根本上影响和改进着一个区域的经济发展框架,二者之间的乘积效应更是可以带动区域经济飞速发展,所以高效的区域创新政策体系和合理的产业转移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连锁效应,推动区域经济快速持续的发展。文章首先介绍了产业转移的动力机制,分别详细阐述了产业转移和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相互影响机制,并介绍了政策体系的主要框架;其次阐述了政策体系中政策环境的概念分类,以及政策环境对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影响过程及自身优化;然后阐述了政策体系中政策工具的概念分类,以及政策工具对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影响机理及政策工具的选择;最后,提出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构建的基本要求与原则,在此基础上构建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建立因果回路图,分析反馈路径,并针对政策体系的运行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
霍卓莉[10](2015)在《欠发达地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以广东省Z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公众需求日益多元化,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逐渐进入政府议程。当前关于欠发达地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研究与实践较少,但欠发达地区对于公共服务的需求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因此,有必要以此为视角,借助于具体案例的实证解析,从政府、社会组织、公众三方进行问题切入,探寻解决的途径,进而有效推进欠发达地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
二、欠发达地区政府采购模式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欠发达地区政府采购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欠发达地区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方案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内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政策梳理 |
2.1 关于准经营性PPP项目风险的研究 |
2.2 关于PPP项目的退出机制的研究 |
2.2.1 关于退出方式、退出时机的研究 |
2.2.2 关于退出原因、机制建设的研究 |
2.3 PPP项目的相关政策法律 |
2.4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 |
3.1.1 欠发达地区与准经营性项目 |
3.1.2 PPP项目及退出机制 |
3.2 理论基础 |
3.2.1 全生命周期理论 |
3.2.2 风险及风险识别 |
3.2.3 博弈论理论 |
3.2.4 目标导向项目规划理论及方法体系 |
第四章 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行为过程研究 |
4.1 影响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的风险因素 |
4.1.1 风险识别 |
4.1.2 风险分析 |
4.2 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退出博弈分析 |
4.2.1 政府与社会资本博弈矩阵构建 |
4.2.2 政府与社会资本博弈支付函数 |
4.2.3 基于复制动态方程和进化稳定策略的求解说明 |
4.3 准经营性PPP项目的退出时机 |
4.4 准经营性PPP项目的退出过程 |
第五章 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机制目标导向案例分析 |
5.1 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
5.1.1 案例概况 |
5.1.2 问题清单 |
5.1.3 问题树 |
5.1.4 问题分析 |
5.2 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机制应该达到的目标 |
5.2.1 目标清单与目标树 |
5.2.2 目标群与对策措施 |
5.3 构建和完善欠发达地区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机制 |
5.3.1 加强多元化退出机制建设 |
5.3.2 加强规范化退出机制建设 |
5.3.3 加强市场化退出机制建设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及评价 |
6.1 结论与建议 |
6.1.1 研究结论 |
6.1.2 机制建设工作建议 |
6.2 评价 |
6.2.1 重难点与创新点 |
6.2.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问卷 |
附录 B: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3)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模型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1.3.1 本文技术路线 |
1.3.2 本文研究方法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PPP模式相关理论 |
2.1.1 PPP基本概念及分类 |
2.1.2 PPP模式国内运用情况 |
2.2 物有所值相关理论 |
2.2.1 物有所值定义及框架 |
2.2.2 物有所值评价分类 |
3 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的特征分析 |
3.1 欠发达地区划分及特点 |
3.1.1 欠发达地区划分 |
3.1.2 欠发达地区的特点 |
3.2 欠发达地区PPP模式应用现状分析 |
3.3 欠发达地区PPP模式应用中存在问题分析 |
3.3.1 云南省PPP模式应用中存在问题 |
3.3.2 甘肃省PPP模式应用中存在问题 |
3.3.3 贵州省PPP模式应用中存在问题 |
3.3.4 西藏自治区PPP模式应用中存在问题 |
3.3.5 总结 |
4 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模型改进 |
4.1 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步骤及存在问题 |
4.1.1 PPP模式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步骤 |
4.1.2 欠发达地区定性评价存在问题 |
4.2 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定性评价改进 |
4.2.1 定性评价指标改进 |
4.2.2 评分参考标准改进 |
5 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模型改进 |
5.1 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存在的问题及方法的选择 |
5.1.1 物有所值定量评价存在问题 |
5.1.2 欠发达地区物有所值定量评价方法的选择 |
5.2 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定量分析关键点 |
5.2.1 折现率的选取 |
5.2.2 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的风险量化分析 |
5.2.3 敏感性分析 |
6 案例分析 |
6.1 项目介绍 |
6.2 物有所值定性评价 |
6.2.1 前期决策阶段定性评价 |
6.2.2 模拟采购过程定性评价 |
6.3 物有所值定量评价 |
6.3.1 PSC值的计算 |
6.3.2 PPPs值的计算 |
6.3.3 VFM计算 |
6.4 敏感性分析 |
6.4.1 建设成本敏感性分析 |
6.4.2 风险量化值敏感性分析 |
6.4.3 政府财政补贴敏感性分析 |
6.4.4 竞争性中立调整值敏感性分析 |
6.4.5 敏感性分析总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欠发达地区 PPP 项目物有所值评价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民间投资参与欠发达地区PPP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 ——基于“XXX”供水工程”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PPP融资模式 |
2.2 民间投资 |
2.3 PPP项目的补贴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融资模式 |
3.1 项目融资 |
3.1.1 项目融资概述 |
3.1.2 主要的项目融资模式 |
3.2 PPP融资模式 |
3.3 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
3.4 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投融资模式 |
3.4.1 投资结构 |
3.4.2 融资结构 |
3.5 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资金与信用与资金保障 |
3.5.1 资金结构 |
3.5.2 信用保证 |
3.6 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融资模式的设计 |
3.6.1 操作思路和原则 |
3.6.2 民间资本参与PPP融资项目合作机制设计 |
3.7 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的融资模式运作流程 |
第四章 民间投资参与PPP项目政府补贴机制 |
4.1 问题描述及模型构建 |
4.2 模型假设 |
4.3 Stackelberg博弈决策模型的构建 |
4.3.1 私人投资的风险偏好 |
4.3.2 政府部门的风险偏好 |
4.3.3 政府和私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组合 |
4.4 博弈决策分析 |
4.4.1 分散决策下的博弈模型与分析求解 |
4.4.2 集中决策下的博弈模型与分析求解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案例研究 |
5.1 项目介绍 |
5.2 PPP模式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5.3 PPP项目融资模式 |
5.4 PPP补贴机制 |
5.5 PPP融资模式流程的注意事项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评价 |
6.3 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5)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合作伙伴选择理论分析 |
2.1 PPP模式及特点 |
2.1.1 研究方法 |
2.1.2 PPP模式的特点 |
2.1.3 PPP模式的运行 |
2.2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项目相关概述 |
2.2.1 基础设施的概念 |
2.2.2 欠发达地区概念及特点 |
2.2.3 PPP项目实施的现状和问题 |
2.3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的界定 |
2.3.1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的概念 |
2.3.2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的分类 |
2.3.3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核心合作伙伴—社会资本 |
2.4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的选择分析 |
2.4.1 合作伙伴选择含义 |
2.4.2 合作伙伴选择的目标 |
2.4.3 合作伙伴的选择过程 |
2.4.4 合作伙伴选择核心问题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指标体系构建 |
3.1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指标体系设计思路 |
3.1.1 构建指标体系原则 |
3.1.2 合作伙伴选择指标体系建立的理论基础 |
3.1.3 合作伙伴选择建立的步骤 |
3.2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指标体系初步建立 |
3.2.1 合作伙伴指标的筛选 |
3.2.3 欠发达地区合作伙伴选择初步指标体系 |
3.3 详细评审阶段的指标优化—问卷调查法 |
3.3.1 发放问卷与数据获取 |
3.3.2 数据分析 |
3.4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优化指标体系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综合评价模型构建 |
4.1 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指标权重的确定 |
4.1.1 确定指标权重对象 |
4.1.2 指标权重的确定方法 |
4.1.3 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
4.2 构建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综合选择模型 |
4.2.1 评价方法的选择 |
4.2.2 构建合作伙伴选择综合评价模型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案例分析——商洛市环城北路建设项目 |
5.1 项目介绍 |
5.1.1 项目概况 |
5.1.2 合作伙伴选择情况 |
5.2 项目候选合作伙伴选择模糊评价 |
5.2.1 确定评价因素集 |
5.2.2 建立权重集 |
5.2.3 建立评价集 |
5.2.4 单因素模糊评价 |
5.2.5 模糊综合评价 |
5.3 项目实际评标情况 |
5.4 模型运行结果分析及结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欠发达地区政府层面上合作伙伴选择的建议与措施 |
6.1 政府层面上合作伙伴选择的建议与措施 |
6.2 政府在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过程中短期内可能面临的问题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致谢 |
(6)政府采购如何扶持欠发达地区?(论文提纲范文)
欠发达地区政采工作开展有哪些“先天不足”? |
政府采购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扶持欠发达地区? |
(8)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模式及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5 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激励因素分析 |
2.1.1 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
2.1.2 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激励要素 |
2.2 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工具及划分 |
2.2.1 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内涵 |
2.2.2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工具及划分 |
2.3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主要激励模式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愿景驱动型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模式 |
3.1 愿景驱动型政策的激励机制分析 |
3.2 基于愿景驱动的政策工具类型 |
3.3 愿景驱动型政策在国内外实施效应分析 |
3.3.1 愿景驱动型政策在典型国家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3.3.2 愿景驱动型政策在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环境驱动型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模式 |
4.1 环境驱动型政策的激励机制分析 |
4.2 基于环境驱动的政策工具类型 |
4.3 环境驱动型政策在国内外实施效应分析 |
4.3.1 环境驱动型政策在典型国家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4.3.2 环境驱动型政策在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绩效驱动型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模式 |
5.1 绩效驱动型政策的激励机制分析 |
5.2 基于绩效驱动的政策工具类型 |
5.3 绩效驱动型政策在国内外实施效应分析 |
5.3.1 绩效驱动型政策在典型国家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5.3.2 绩效驱动型政策在国内示范地区的实施及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激励理论的三种政策模式比较及较优模式的选择 |
6.1 基于各类型激励理论内容的比较分析 |
6.1.1 基于不同激励侧面与行为关系的激励理论的比较分析 |
6.1.2 基于不同形成时间与研究侧面的激励理论的比较分析 |
6.2 基于激励方法等角度的比较分析 |
6.3 基于激励机制行为导向制度等角度的比较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绩效驱动型政策模式的绩效的实证研究 |
7.1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绩效评价内涵 |
7.2 创新型企业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
7.2.1 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的指导思想 |
7.2.2 确立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7.3 评价方法的选择 |
7.3.1 评价方法选择的指导思想 |
7.3.2 数据包络分析(DEA)方法 |
7.3.3 德尔菲法及加法评分法 |
7.3.4 主客观评价方法的综合应用 |
7.4 研究样本的选择及数据处理 |
7.4.1 研究样本的选择 |
7.4.2 数据的采集处理 |
7.5 政策绩效测度及结果分析 |
7.5.1 基于DEA方法的政策绩效测度 |
7.5.2 基于德尔菲法等的政策绩效测度 |
7.5.3 两种政策绩效测度方法的综合与比较 |
7.6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策略 |
8.1 国内外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及启示 |
8.1.1 典型国家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 |
8.1.2 国内示范地区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 |
8.1.3 国内外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激励模式的启示 |
8.2 创新型企业政策完善的需求分析 |
8.3 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优化与完善的策略 |
8.3.1 选择绩效驱动型为主的政策激励模式 |
8.3.2 优化绩效驱动为主其它为辅的政策激励模式的措施 |
8.4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总结与展望 |
9.1 全文总结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已发表和录用的学术论文等 |
(9)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论文研究背景 |
1.1.2 论文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产业转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区域创新系统政策体系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论文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2 论文的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系统政策体系框架设计 |
2.1 产业转移的动力机制分析 |
2.1.1 区域角度的产业转移动力机制 |
2.1.2 产业角度的产业转移动力机制 |
2.1.3 企业角度的产业转移动力机制 |
2.1.4 政府角度的产业转移动力机制 |
2.2 产业转移与区域创新系统政策体系的作用机制 |
2.2.1 产业转移对政策体系作用机制 |
2.2.2 政策体系对产业转移作用机制 |
2.3 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 |
2.3.1 政策环境 |
2.3.2 政策工具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系统政策环境分析 |
3.1 政策环境概念及分类 |
3.1.1 政策环境的概念 |
3.1.2 政策环境的分类 |
3.2 政策环境对产业转移的影响分析 |
3.2.1 产业转移前创新力度提升阶段的政策环境影响分析 |
3.2.2 产业转移后创新成果转化阶段的政策环境影响分析 |
3.3 政策环境的优化分析 |
3.3.1 政治法律环境优化 |
3.3.2 市场经济环境优化 |
3.3.3 社会文化环境优化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系统政策工具分析 |
4.1 政策工具的概念及分类 |
4.1.1 政策工具的概念 |
4.1.2 政策工具的分类 |
4.2 政策工具的作用机理分析 |
4.2.1 产业转移前的政策工具作用机理分析 |
4.2.2 产业转移后的政策工具作用机理分析 |
4.3 政策工具的选择分析 |
4.3.1 政策工具选择框架 |
4.3.2 计量方法与实证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构建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系统政策体系 |
5.1 政策体系构建的要求和基本原则 |
5.1.1 政策体系构建的要求 |
5.1.2 政策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5.2 政策体系的基本框架 |
5.2.1 产业转移前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 |
5.2.2 产业转移后的政策体系基本框架 |
5.3 政策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 |
5.3.1 加强政府定位意识 |
5.3.2 提高政策体系的系统性 |
5.3.3 选择有针对性的政策工具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欠发达地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以广东省Z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Z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及实证分析 |
(一) Z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 |
(二) Z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证分析 |
1. 实施概况 |
2. 实施成效 |
三、Z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面临的现实困境 |
(一) 政府方面 |
(二) 社会组织方面 |
1. 数量有限, 制约竞争力。 |
2. 信用程度低, 亟待被规范。 |
3. 结构布局不甚合理。 |
4. 筹措资金能力有限。 |
5. 专业人才匮乏与流失的问题。 |
6. 服务社会能力较弱。 |
(三) 公众方面 |
四、欠发达地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路径选择 |
(一) 政府理念的转变 |
(二) 加大培育社会组织的力度 |
1. 培育社会组织发展。 |
2. 规范社会组织发展。 |
3.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 |
4. 培育社会组织人才, 提升工作待遇。 |
(三) 完善配套制度 |
(四)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监管机制 |
1. 稳定资金投入, 公共财政预算内安排支出。 |
2. 强化问责。 |
(五)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评估机制 |
1. 明确评估主体。 |
2. 所运用的评估标准和方式。 |
(六) 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
四、欠发达地区政府采购模式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2]欠发达地区准经营性PPP项目退出机制研究[D]. 郭丽芳.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3]欠发达地区PPP项目物有所值模型改进研究[D]. 杨少华. 兰州交通大学, 2020(01)
- [4]民间投资参与欠发达地区PPP项目融资模式的研究 ——基于“XXX”供水工程”案例[D]. 朱黎. 昆明理工大学, 2019(04)
- [5]欠发达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合作伙伴选择研究[D]. 李珊珊. 长安大学, 2019(01)
- [6]政府采购如何扶持欠发达地区?[J]. 刘跃华. 中国招标, 2018(36)
- [7]浅析我国欠发达地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及问题[A]. 秦云杰. 劳动保障研究(2018年第1辑), 2018
- [8]政府激励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模式及实证研究[D]. 张晓明. 福州大学, 2017(03)
- [9]基于产业转移的欠发达地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构建研究[D]. 亓义榕.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6(06)
- [10]欠发达地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以广东省Z市为例[J]. 霍卓莉.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