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研究与信息(第19卷)总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杜方正[1](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张泽豪[2](2020)在《共生关系下立体绿化在西安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策略 ——基于多案例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西安市成为国家中心城市,西安的城市发展速度大幅提升,民众对于更高品质的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强烈。在人们享受大城市智慧生活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愈加凸显。面对这些需求与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设计的途径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与解决,高层住宅建筑与立体绿化的结合就是其中一种途径。本文通过对建筑立体绿化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查阅,对先验经典案例的分析解读,以及对西安市建筑立体绿化发展现状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并梳理了现状问题,主要体现在:(1)生态及社会效应不显着;(2)对人工养护依赖性大;(3)空间体验不佳;(4)植物状态不佳。继而从功能、空间、构件三个由大到小、逐一递进的层面分析了现状问题的成因。根据现状问题成因并结合西安市住宅建筑朝向、结构类型、屋顶类型几方面特点与要求的分析,对功能、空间、构件层面所存在的问题和需求进行解决与回应。本研究在理论层面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原理以及人类使用者对建筑空间的一般要求综合考量,遵从立体绿化与建筑互利共生的原则,并以需求为导向,以立体绿化生态系统功能需求及人类使用者需求为出发点,反推出适合建筑立体绿化发展的建筑体块、空间、构件的设计策略:(1)建筑体块设计时应预留能容纳多种类型立体绿化的空间;(2)应根据类型需求匹配围合方式与视线通廊;(3)与建筑构件结合的、逐级串联的雨水利用收集系统的介入;(4)屋顶、阳台、屋面电梯间、种植槽等构件的设计优化;(5)适合各类型的建筑立体绿化的植物配植建议等。共同组成了符合生态系统运行规律的、较完整且系统化的共生关系下立体绿化在西安市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策略。希望本文所提出的理论研究策略能够在推进理想人居环境新模式的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建设方法上起到一定的作用。
孙舒[3](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吴洋[4](2020)在《西安城市雾霾演进与治理研究(1912-2019年) ——兼与英国伦敦雾霾的历史比较》文中认为在工业发展带来技术革新与社会文明进步的同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城市雾霾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产物,英国伦敦雾霾与西安城市雾霾都具有工业化进程中雾霾城市的典型特征,通过比较分析两地雾霾的历史演进特征、空间区域分布、污染源、危害性、民众认知态度、治理措施及取得成效等,找寻工业作为城市雾霾的主要驱动因素,以期为我国城市雾霾的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历史镜鉴,为铸就与工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进行必要的学术探索。本文首先从自然地理的角度分别对伦敦和西安两地特殊的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进行了分析,包括西安所在的风成黄土、风场作用、季风条件、盆地地形、降水量等因素以及伦敦特殊的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等,并概述了中外其他爆发雾霾的典型城市所具有的特殊自然地理条件,阐述了自然环境对雾霾生成的重要作用。雾霾的爆发除了特殊的自然因素作用之外,人为因素是重要的环节。西安与伦敦均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雾霾问题,在以煤炭为能源基础的前提下,两地工业发展迅猛发展,城市雾霾相伴而生。伦敦雾霾从初现期、持续期到爆发期的历史演进及空间分布呈现出一定特征,针对雾霾问题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其成功经验表明政府监管力度、民众参与程度、科学技术投入是英国城市雾霾治理的三要素。煤炭资源的动力保障及清末民国时期政府出台政策、实地考察、工业西迁等开发西北的战略举措成为西安近代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建国以来煤炭运输条件的提升为工业生产提供了便利,西安市工业经济从过渡期、奠基期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现代化工业体系,西安城市雾霾的历史发展脉络从古代以沙尘为主的“风霾”、“灰霾”现象到建国以来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的城市雾霾,1949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西安市工业及家庭燃煤量的攀升,城市雾霾表现出空间区域分布及年代季节变化的特征,针对这一时期的城市雾霾问题,西安市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政府层面的综合治理及企业层面如发电厂作为重污染企业的减排措施等。近三十年来西安城市雾霾呈现出复合型污染以及范围扩大、程度加剧的新特征,城市空气污染源的复杂多样性、空气质量的年度及季节变化、雾霾空间分布及主要污染行业等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针对西安市近三十年来城市雾霾的新特征,一系列治霾新措施相继出台,通过对我国雾霾治理路径及英国提升空气质量的方式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雾霾治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雾霾是一种空气污染现象,存在严重的危害性。伦敦与西安雾霾爆发后对人类生命与健康、城市交通运行、动植物与农作物生长、建筑物外观、全球气候及经济发展等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性,中外其他典型城市在雾霾发生后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城市雾霾这一空气污染问题,民众对其也产生了一定的认知度。伦敦社会对雾霾的认知经历了从曲解到了解的转变过程,西安民众对雾霾则是从盲从转向清晰,可以看出两地民众对雾霾的认知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纵观两地的城市雾霾问题,存在众多异同点。在经济结构与环境问题的辩证关系、污染源与雾霾高发季、人与环境的互动作用以及科学技术与城市雾霾的双重关系这四个方面两地存在一定相似性;民众的认知度与参与度、雾霾引发的社会问题、所处自然地理环境、雾霾发生的经过及后果、两地雾霾发生时间段均有所差异。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今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仍然是以高耗能的工业经济为主导,煤炭依然是现在及未来我国主要燃料来源,因此雾霾的治理任重而道远;从自然地理、燃料结构、群体意识、人地关系四个方面文末对西安雾霾的发展趋势做了预测,对未来西安市雾霾治理的自身优势做了分析,并提出雾霾所带来的积极效应,例如推动科技进步与产品研发、提升民众环保理念等。在环境保护成为人类共同使命的今天,在“建设美丽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我们期待“繁荣”与“清洁”和谐共生,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会更加美丽。
汤颖[5](2019)在《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研究 ——以江苏省13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规模虽越来越大,但在培养质量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间却存在着明显差距,大学生“就业难”与企业“用工荒”的结构性矛盾不断凸显,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短缺已严重阻碍了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归根结底,这种矛盾是因高校专业结构与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不吻合引起的,与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高度同构性。因而,可借鉴经济领域供给侧改革的调控性思维,促使定位于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不断优化专业设置,从而提高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供给质量与供给效率。基于以上认识,选取江苏省13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通过定量分析、文献研究等方法,探求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优化路径。通过对江苏省13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学科门类设置、专业类设置、专业布局及专业布点等几个指标的定量分析发现,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困境主要体现在:专业设置贪大求全,低成本专业增长过快;同质化竞争严重,专业特色不明显;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脱节;专业布局不合理,专业群集聚效应难以彰显;专业内涵建设不足。这是由政府、社会及高校三大高等教育供给主体共同造成的。从政府层面看:政府行政权力冲击着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相关法律及资金适时供给乏力;有效而完善的专业评估体系匮乏;有关专业前景预测性不足。从社会层面来看:企业、行业参与意识薄弱;社会对人才需求信息的反馈具有滞后性;社会资金支持力度不够。从高校层面来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普遍存在定位意识缺失,价值取向偏差及质量观念淡薄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供给质量与供给效率,立足对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困境及其成因分析的同时合理吸取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及改革开放后我国大学本科在专业设置与调整方面积累的诸多经验与教训。总的来说,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如下原则: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原则;强调预测的前瞻性原则;注重规模与效益的和谐发展原则;凸显差异化的特色性原则;与学科建设保持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政府、社会与高校这三大高等教育供给主体应共同发力。具体地,政府层面上,应界定政府权力,规范政府角色,落实并完善高校办学自主权;建立人才供求与专业设置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并完善综合性的专业质量监管体系。社会层面上,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企业等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对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作用。高校层面上,应坚持科学而合理的办学定位;建立健全预警及退出机制;提高专业与产业的适应性与协调性,培育特色专业并形成集群效应;加强专业内涵建设。
胡俊[6](2019)在《G设计院核电项目信息化设计及管理》文中研究表明核能发展与利用是20世纪最杰出的科技成就之一。在核能利用中,核电的发展相当迅速,已被公认为一种安全、经济、可靠、清洁的能源。为了提升我国核电技术水平、加快核电建设步伐、满足能源发展要求、缓解资源与环境压力,决定全面引进AP1000核电技术并开工建设浙江三门、山东海阳两个自主化依托项目,随后,AP1000核电项目将在国内陆续批量开工建设。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G设计院凭借丰富的核电项目设计经验成功签约LF地区AP1000核电机组设计项目。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的进程也迈出了更大的步伐,信息化管理已经广泛应用在各个工业设计领域。设计单位除了有“硬技术”外,如何在“软技术”上立稳脚跟并脱颖而出是亟待思考、解决的命题。为了保证AP1000核电项目的顺利推进,设计管理团队以项目管理理论为基础,结合核电项目设计的特点和经验,建立一套具有第三代先进核电项目管理思想、并且符合设计院实际业务情况的管理信息系统也就是本论文的研究目的。本论文以G设计院承接的AP1000核电建设工程项目为案例,应用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经验总结法等方法,分为五个部分进行了阐述。第一章为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内容;第二章介绍LF核电项目概况,开展项目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理论基础及管理特点说明;第三章对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理论基础、体系建设、设计业务过程整合等多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得出G设计院核电设计协同管理信息系统需求分析。在这个维度中,重点关注项目体系建设、内容管理特点、设计业务(设计进度、内外部接口交换)、文档管理与功能实现方面的需求分析,通过需求分析最终确定管理信息系统的框架规划和整体设计;第四章在明确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功能需求后,开展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各模块功能的实现,还论述了如何开展系统效果分析等工作;最后,为本文的结论和展望。该核电设计协同管理系统的建设能降低项目管理复杂程度,提高管理效率,确保项目设计质量,同时能提高项目管控的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促进核电工程设计方的精细化管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文所述的核电协同设计管理系统深入分析设计院承接LF地区AP1000项目各阶段业务和管理模型,将文档全生命周期理论注入设计方案,构建出具体管理系统。可推广应用到后续批量化建设的同类型核电机组,对于其他先进堆项目,也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
朱鹏华[7](2018)在《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创新研究 ——基于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拓展》文中提出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础理论,面对经济发展的现实和理论发展的局限,如何创新和发展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社会资本再生产是一个内涵丰富的理论体系,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创新研究至少可分为基础理论、理论的具体化和理论的应用三个层面。本文的主题是基础理论的创新研究,以构建包括三种基本类型的社会资本四部类再生产模型为主线。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基础研究和理论拓展研究两大方面,共分为创作史研究和文献综述两个基础,以及商品概念的拓展、生产劳动范围的拓展、社会生产部类的拓展、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的构建、四部类扩大再生产模型的构建和四部类缩减再生产模型的构建六个层次的拓展。全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为五章,按照“一条主线,两重基础,三种类型,四个部类,五章结构,六层拓展”的思路展开。第一章阐述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创作简史,旨在突破《资本论》第二卷第三篇的局限,更全面的掌握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原貌。梳理MEGA2等相关文献中与《资本论》第二册相关的经济学手稿,从理论的萌芽,到理论的形成,再到理论的基本完成,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历经了三个阶段约30余年的创作时间。纵观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创作历程,马克思为该理论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并创作了大量的手稿,构建了社会资本两部类再生产理论体系。但这是一个并未完成的开放的理论体系,我们不仅要继承,更需要沿着马克思的理论轨迹继续探索创新。《资本论》第二卷出版以来,国内外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进行了大量的解读、评述和研究,极大推动了这一理论的传播和发展。第二章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综述,旨在掌握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状况。在国外,列宁、费里德曼、斯威齐等人的创新研究,推动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具体化发展;卢森堡和杜岗、鲍威尔、布哈林等人的争论,“破”开了这一理论创新发展的新局面;苏联的官方和学术界对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推动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实践应用;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研究整体呈现“均衡化”和“增长论”的趋势,这两个方向虽然内生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体系,但在缺乏基础理论创新的情况下,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正在不断被西方主流经济学理论“同化”。在国内,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呈现鲜明的三个阶段:一是模仿性研究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二是探索性研究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三是衰落性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整体来看,国内在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础理论研究、具体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方面都有许多亮点,但是缺少系统化的基础理论创新研究成果。纵观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在基础理论的创新方面严重不足,这导致理论在具体化和应用过程中被“西方经济学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也正在萎缩。按照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统一的原则,第三章阐述服务商品理论,旨在拓展商品的概念和生产劳动的范围。马克思建立的虽然是物质商品理论,但根据研究层次的推进,对商品的概念至少又进行了四次拓展。按照劳动价值论的逻辑,服务是一种过程性劳动产品,服务商品是用来交换的服务,也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服务商品的使用价值虽然是无形的,但是和物质商品的使用价值一样,也是社会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服务商品的劳动也同样具有二重性,服务商品的价值是“对象化”(vergegenst?ndlichten)在服务商品使用价值中的人类抽象劳动。根据服务商品的价值构成,服务劳动也是生产劳动。因此,物质商品和服务商品构成社会总产品,服务劳动是社会资本再生产体系中生产劳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四章在对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分析和理论假设的基础上,将社会生产由物质生产领域拓展到服务生产领域,相应地社会生产由两部类拓展至四部类,建立四部类再生产图式,并构建了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在此基础上,又分别建立了部类细分、包括公共阶级和开放经济中的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拓展模型,并分析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中的货币回流规律,进而阐明固定资本的补偿问题。在第四章的基础上,第五章构建了四部类扩大再生产模型和四部类缩减再生产模型,初步建立了包括三种类型的社会资本四部类再生产理论。扩大再生产必须打破简单再生产的“闭环”,将部分剩余价值积累到生产资本。四部类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和实现条件均由四个层次构成,通过数例验证了四部类扩大再生产模型,并分析了外延式和内涵式两种类型的扩大再生产的新特点。虽然扩大再生产是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但是缩减再生产也是社会生产的一种现实的因素,与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共同构成社会资本再生产的三种基本类型。与扩大再生产将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转化为生产资本相反,缩减再生产是将生产资本负积累至剩余价值,同时可分为“外敛”式和“内滞”式两种类型。四部类缩减再生产的前提条件和实现条件也由四个层次构成,并通过数例验证了四部类缩减再生产模型。在此基础上,归纳并证明社会资本再生产平衡基本定理:若社会资本再生产实现平衡,则社会总产品规模矩阵必为对称矩阵,即Rt(28)RtT。社会资本再生产既是商品和资本的再生产也是资本关系和矛盾的再生产,最后分析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矛盾的类型、特征和趋势。理论的创新永无止境,本文的拓展研究仅仅是在基础理论部分初步构建了一个新的框架,未来需要继续创新研究的内容还很多。文章的最后,简要介绍了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研究展望和应遵循的原则。
李宇英[8](2018)在《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与中国制度选择》文中研究指明竞争政策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占有重要的基础性地位。国有企业作为政府公共投资的一种形式,也应当符合竞争政策的要求。“竞争中立”是确保在市场竞争中,不同所有制企业得到政府公平对待的制度性要求。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强劲表现,受到了国际社会日益重要的关注,对于消除国有企业竞争优势的呼声,也日益强烈。因此,如何解释和应对“竞争中立”问题,已成为学术界和政府部门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通过分析,本文主要回答以下五方面问题:首先,“竞争中立”问题的产生原因是什么?本文运用政府干预等经济学理论和法经济学分析方法,对“竞争中立”的内涵、外延及相关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由于“市场失灵”、履行必要的经济职能及促进经济发展,政府需要干预市场。若政府干预市场超过一定的界限,就有可能造成“竞争中立”问题。按照经济学分析,若实施竞争不中立的长期净收益大于零,政府倾向于选择实施竞争不中立措施。其次,“竞争中立”规则从哪里来?“竞争中立”规则不是全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来源于反补贴、反倾销规则、政府采购规则,与国民待遇和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等具有异曲同工之妙。第三,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竞争中立”水平处在哪个位置?本文借鉴经济合作组织(简称OECD)的产品市场规制指数(简称PMR)中的部分指标,分析了47个国家(含中国)的国家管制、国有企业渗透率、政府对网络型行业的干预程度,并运用能源补贴占比、竞争倡导、政府采购、公私合作等数据,构建了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得出以下结论:在金砖五国中,中国通过国有企业干预经济的情况略好于越南、南非,与印度的竞争规制水平相当,落后于巴西和俄罗斯。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竞争中立”表现普遍较差。第四,中国应如何推进“竞争中立”改革?中国“竞争中立”问题存在行业性和地区性差异,通过国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分析,在工业领域,建议整体推进改革时,重点关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等行业。选择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如上海自贸区,开展改革试点。第五,中国应如何设计“竞争中立”制度?中国存在国有企业履行公共服务义务的补偿不足、公共部门信息公开不充分和PPP项目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建议遵循“循序渐进、审慎稳妥”的原则,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边界,深化能源资源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长期以来,围绕“竞争中立”议题的讨论和研究,几乎都集中于法学和规则层面。本文的难点,在于如何对制度性现象进行计量的问题,尤其是“竞争中立”还涉及到一些隐性的、属于操作层面的做法,使得“竞争中立”水平衡量问题变得尤为困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本文根据“竞争中立”议题的定义、内涵和外延,运用“制度、结构、行为和绩效分析框架”,即“ISCP分析框架”,结合因子分析法和层次分析法,采用国际组织发布的产品市场规制、竞争倡导、能源补贴、政府采购等数据,构建了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通过国内“竞争中立”水平的衡量,寻找中国“竞争中立”改革的推进路径。本文认为,加快建立国内“竞争中立”规制制度,有利于中国国有企业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挑战,加快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进程,推进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
史宇航[9](2017)在《数据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数据交易近年来呈现出迅猛的发展势头,对数据交易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可以有效降低数据交易的制度成本,确保数据交易高效、安全进行。数据的法律属性是数据交易面临的最大的不确定性,不同的属性意味着不同的交易规则。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是指经过收集、加工的数据产品,是一种结构化的数据。数据作为一项新兴利益,无法套用传统的物权或知识产权体系,应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基础进行保护。从有关数据的司法实践及争议中可以总结出数据的一些特点:数据的收集、加工者有权对数据进行利用,对数据进行利用应以不侵犯其他合法利益为前提、对数据进行利用不得危害公共利益等。数据交易与传统商品交易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数据交易完成后卖方的数据不会消失,在数据交易的过程中买方会获得数据的完整权利或使用权,并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问题。相对于知识产权交易,因为数据本身易于复制、传输的特性,数据交易也难以通过设立登记机关来对权属变更进行跟踪。在数据交易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中,需要将数据交易细分为数据静态交易(直接传输)、数据动态交易(API接口调用)与数据定制交易三个类型。数据静态交易是最为传统的数据交易模式,将整理完成的数据一次性出售。数据动态交易则是通过可编程接口,向买方提供持续更新的数据,并且按照使用时间或调用数据的次数进行计费。数据定制交易则是根据买方的需要,由卖方提供数据的交易模式。三种交易类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并不相同,需要区分对待。构建数据交易的规则,需要以促进交易为优先原则,结合数据交易的技术特征,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技术手段,统筹不同部门分工,从多个方面做好数据交易规则的构建工作。在数据交易规则的构建时,需要平衡好商业利益、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等利益。另外,还需要重视《网络安全法》等法规在数据交易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对数据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合规。而在数据交易中,个人信息保护是最为敏感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需要立法部门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进程。因为数据交易所具有的复杂性与重要性,对于数据交易的监管,需要设立专门的数据监管机构或将该职能交由统一部门来管理。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应避免出现政府既是数据交易平台的发起者又是监管者的自我监管局面。同时,对于非法数据交易,在推动将数据作为一种财物纳入刑法保护体系的同时,应将非法获取的数据视为是一种违法犯罪所得纳入刑法的制裁范围,打击数据“黑色产业链”的流通环节。
范斌[10](2018)在《我国光伏产业政府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能源消耗的日益增长,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能源供应日趋紧张,开发利用清洁、可再生的新能源已成各国政府的当务之急。太阳能作为一种丰富、洁净和可再生能源,其开发利用对缓解能源危机、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西方国家纷纷制定了新能源发展战略。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扶持,将光伏产业作为一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光伏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的恶性竞争和产能过剩较为严重。本文梳理了我国光伏产业规制现状,分析了准入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生产能力、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三个方面设定了光伏产业准入条件,从而构建了光伏产业规制政策指标体系。通过理论研究与实际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系统分析与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了政府规制对光伏产业的影响,并结合江苏和无锡的案例对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博弈结论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从光伏制造业的两个重点环节多晶硅和电池片以及产业总体效果三个角度对光伏产业政府规制政策执行效果进行了分析。针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目标的差异,本文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演化博弈分析发现,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采取混合策略,即地方政府对于光伏产业准入规制的执行采取支持与合作的态度对自己有利。从案例分析来看,江苏建立了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应证了演化博弈分析的结论。针对政府与企业的利益诉求存在差异,本文构建了政府与企业在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方面的博弈模型,通过演化博弈分析发现,企业与政府合作有利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改善社会整体效益,对企业与政府均有利。从案例分析来看,无锡从土地、信贷、人才等方面对光伏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使其成为我国光伏产业的重要集聚地,同样也验证了政府与企业博弈模型分析的结论。针对光伏产业规制政策,本文从生产能力、能耗和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三方面设定了光伏产业准入条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光伏产业准入规制政策的指标体系,并重点从光伏制造的两个重点环节多晶硅和电池片以及产业总体效果三个角度对光伏产业政府规制政策执行的效果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光伏产业准入规制的政策建议。在发展思路上,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光伏产业从追求规模与速度向重视效益与质量转变,促进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能源研究与信息(第19卷)总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能源研究与信息(第19卷)总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2)共生关系下立体绿化在西安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策略 ——基于多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市化进程对环境问题提出的挑战 |
1.1.2 西安市经济、人口及城市定位 |
1.1.3 政策支持立体绿化但力度不足 |
1.1.4 疫情导致的居家隔离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及内容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相关基础研究 |
2.1 相关概念的提出及阐释 |
2.1.1 共生关系 |
2.1.2 立体绿化 |
2.1.3 共生关系下的建筑立体绿化 |
2.2 共生关系下人类/建筑与立体绿化的相互作用 |
2.2.1 生态效应 |
2.2.2 社会效益 |
2.3 西安市发展建筑立体绿化的基础条件 |
2.3.1 西安市干湿状况 |
2.3.2 西安市风环境 |
2.3.3 西安市温度状况 |
2.3.4 西安市气候特征总结 |
2.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4.1 国外研究现状 |
2.4.2 国内研究现状 |
2.4.3 研究综述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内外经典案例分析 |
3.1 共生关系下屋顶绿化经典案例分析 |
3.1.1 日本“ACROS”福冈 |
3.1.2 设计原则与方法梳理 |
3.2 共生关系下阳台绿化经典案例分析 |
3.2.1 米兰垂直森林 |
3.2.2 成都七一城市森林花园 |
3.3 共生关系下建筑整体立体绿化经典案例分析 |
3.3.1 常州树立方 |
3.3.2 设计原则与方法梳理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西安市建筑立体绿化现状调研 |
4.1 西安市建筑立体绿化背景概况 |
4.1.1 主管部门及政策概况 |
4.1.2 民众认知与态度 |
4.1.3 实施现状 |
4.2 西安市建筑绿化现状调研 |
4.2.1 屋顶绿化实例 |
4.2.2 阳台绿化实例—九座花园 |
4.2.3 垂直绿化实例 |
4.3 西安市建筑立体绿化实例小结 |
4.3.1 对人工养护依赖性大 |
4.3.2 生态及社会效应不明显 |
4.3.3 空间感受不佳 |
4.3.4 立体绿化植物状态不佳 |
第5章 西安市住宅建筑立体绿化现状问题分析 |
5.1 西安市现状问题分层次分析 |
5.1.1 养护问题分析 |
5.1.2 生态及社会效应分析 |
5.1.3 空间感受分析 |
5.1.4 植物状态影响因素分析 |
5.2 功能层面问题分析 |
5.2.1 景观功能未达标 |
5.2.2 生态及社会效应实现状况不理想 |
5.2.3 立体绿化生态系统功能受损 |
5.3 空间层面问题分析 |
5.3.1 建筑体块的影响 |
5.3.2 建筑空间限定的影响 |
5.3.3 空间异质性及其空间关联性分析 |
5.4 构件层面问题分析 |
5.4.1 屋面电梯间及机房的影响 |
5.4.2 阳台布局的影响 |
5.4.3 种植槽设计问题 |
5.4.4 植物选择问题 |
5.4.5 雨水收集系统的缺失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共生关系下西安住宅建筑与立体绿化结合设计策略 |
6.1 西安市高层住宅建筑特点 |
6.1.1 建筑朝向 |
6.1.2 建筑结构类型 |
6.1.3 屋顶类型 |
6.2 基于功能策划的立体绿化与住宅建筑的共生设计 |
6.2.1 满足景观功能 |
6.2.2 促进发挥共生关系下的生态及社会效应 |
6.2.3 保证立体绿化生态系统功能正常运转 |
6.3 基于空间需求的立体绿化与住宅建筑的共生设计 |
6.3.1 满足共生设计功能需求的体块生成策略 |
6.3.2 满足共生设计功能需求的空间限定策略 |
6.3.3 满足共生设计功能需求的空间异质性及关联性策略 |
6.4 基于构件特征的立体绿化与住宅建筑的共生设计 |
6.4.1 屋面电梯间与阶梯式屋顶的结合设计 |
6.4.2 错动式/错层式布局的阳台设计 |
6.4.3 可蓄水式种植槽设计 |
6.4.4 不同尺寸种植槽的设计及匹配 |
6.4.5 植物类型的选择及种植方式 |
6.4.6 雨水收集系统的设计以及对各模块的串联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1 :西安市建筑立体绿化认知度调查问卷 |
附录2 :《西安市屋顶绿化技术规范》 |
附录3 :《屋顶绿化建议性指标》 |
附录4 :《植物材料平均荷载和种植荷载参考表》 |
附录5 :《基质理化性状要求》 |
附录6 :《植物基质厚度参考值》 |
附录7 :《植物材料平均荷载和种植荷载参考表》 |
附录8 :《耐根穿刺防水材料参考表》 |
附录9 :表目录 |
附录10 :图目录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4)西安城市雾霾演进与治理研究(1912-2019年) ——兼与英国伦敦雾霾的历史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雾霾城市的地理环境 |
第一节 伦敦的地理位置与气象特征 |
第二节 西安的地形地貌及气象条件 |
一、地理位置与地貌特征 |
二、气候特征及降水条件 |
第三节 地理因素对城市雾霾的影响 |
一、地理环境与伦敦雾霾的关系 |
二、地理环境助推西安雾霾发生 |
第四节 主要雾霾城市的地理特征 |
一、洛杉矶特殊地理因素促成雾霾的形成 |
二、北京地理环境加剧雾霾的严重程度 |
小结 |
第二章 伦敦城市雾霾的历史探究 |
第一节 英国煤炭资源的空间特征 |
一、英国煤炭资源形成的地质条件 |
二、英国煤炭资源的空间格局 |
第二节 伦敦雾霾的历史回顾 |
一、伦敦雾霾爆发的主要成因 |
二、伦敦雾霾的历史演进及空间特征 |
第三节 伦敦城市雾霾的政府治理及民众应对 |
一、早期环保人士的反烟斗争 |
二、政府对空气污染的治理模式 |
三、民间团体参与雾霾治理 |
四、科技进步提升空气监测水平 |
小结 |
第三章 西安工业化进程中的雾霾态势 |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西安工业起步的条件 |
一、煤炭资源是能源保障 |
二、政府对西安工业经济的开发 |
第二节 建国以来西安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煤炭运输条件的提升为工业生产提供便利 |
二、西安市工业发展的历史轨迹 |
第三节 西安市雾霾的历史演进 |
一、民国前西安市空气质量概况 |
二、民国时期西安空气质量良好 |
三、1949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西安城市雾霾的特征 |
第四节 西安市城市雾霾治理的举措 |
一、限煤运动的开展 |
二、发电厂的废气减排措施 |
三、城市雾霾的综合治理 |
小结 |
第四章 近三十年来西安雾霾呈现的新特征 |
第一节 西安城市雾霾近三十年来变化趋势 |
一、近三十年来我国雾霾问题总体概述 |
二、20世纪90年代西安市雾霾的变化特征 |
三、近二十年来西安市雾霾的变化趋势 |
第二节 近三十年来西安雾霾的阶段性特征 |
一、雾霾呈现复合型特征 |
二、雾霾程度加剧,范围扩大 |
小结 |
第五章 近三十年来西安雾霾的治理及成效 |
第一节 西安市近三十年来雾霾治理的新举措 |
一、政府加大治理力度 |
二、加强污染源的治理 |
三、扩建城市绿地面积 |
四、企业配合,科技支撑 |
五、能源转型、产业升级 |
第二节 中英两国改善空气质量的路径对比 |
一、近三十年来我国雾霾治理的历程 |
二、英国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关注 |
三、我国雾霾治理的不足之处 |
第三节 伦敦与西安雾霾的治理成效 |
一、伦敦雾霾治理成效显着 |
二、西安雾霾的治理成效 |
小结 |
第六章 城市雾霾的危害性 |
第一节 雾霾危害性概述 |
第二节 国外主要城市雾霾事件及其危害程度 |
一、美国洛杉矶城市雾霾带来的危害 |
二、美国多诺拉镇及其他城市的遭遇 |
三、日本城市雾霾及其危害性 |
四、其他地区雾霾的爆发及负面影响 |
第三节 伦敦雾霾的危害性 |
一、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威胁 |
二、对建筑物及动植物的损害 |
第四节 西安雾霾的负面影响 |
一、对人体带来健康风险 |
二、对城市交通造成负面影响 |
三、对农作物造成破坏 |
四、雾霾造成经济损失 |
小结 |
第七章 城市雾霾的认知度 |
第一节 从曲解到了解——伦敦社会对雾霾的认知 |
第二节 伦敦雾霾时代的文学书写与历史记忆 |
第三节 从盲从到清晰——西安民众对雾霾的认知过程 |
一、我国公众对城市雾霾的总体认知 |
二、西安市民众对雾霾的认知态度 |
三、了解民众认知有益于政府开展雾霾治理 |
第四节 西安与伦敦对雾霾认知度的差异 |
小结 |
第八章 城市雾霾的中外异同 |
第一节 两地城市雾霾的相似之处 |
一、经济社会结构与环境问题的辩证关系 |
二、人与环境关系的普遍性 |
三、空气污染源及雾霾高发季的一致性 |
四、城市雾霾与科学技术的双重关系论 |
第二节 伦敦与西安雾霾问题呈现的差异性 |
一、经历过程及后果的差异 |
二、民众参与度形成鲜明对比 |
三、地理环境的空间差异 |
四、雾霾发生时间段不同 |
五、伦敦雾霾引发社会问题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
(5)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研究 ——以江苏省13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分析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目的及方法 |
1.3.2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3.3 研究思路及创新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 |
2.1.2 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 |
2.1.3 专业与专业调整 |
2.2 理论基础 |
2.2.1 需求与供给理论 |
2.2.2 教育的内外部关系规律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2.2.4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现状与反思 |
3.1 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
3.2 江苏省13 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基本信息 |
3.2.1 调查高校发展概述 |
3.2.2 调查高校专业设置现状 |
3.3 江苏省13 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3.3.1 调查高校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 |
3.3.2 供给侧结构性视域审视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困境成因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路径分析 |
4.1 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相关经验分析 |
4.1.1 改革开放后中国大学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历史变迁与特点分析 |
4.1.2 德国应用科学大学专业设置与调整经验的观察与借鉴 |
4.2 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原则 |
4.2.1 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原则 |
4.2.2 强调预测的前瞻性原则 |
4.2.3 注重规模与效益的和谐发展原则 |
4.2.4 凸显差异化的特色性原则 |
4.2.5 与学科建设保持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
4.3 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具体路径 |
4.3.1 政府对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对策 |
4.3.2 社会力量对高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对策 |
4.3.3 高校微观层面专业设置与调整对策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5.2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调查高校专业布点统计简表 |
附录2 调查高校2013-2017年专业新增及撤销情况 |
附录3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撰写的论文 |
附录4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6)G设计院核电项目信息化设计及管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项目研究背景 |
1.1.2 项目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及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主要研究框架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核电项目信息管理概述 |
2.1 LF地区AP1000核电项目的介绍 |
2.1.1 项目介绍 |
2.1.2 设计院与各参建方的关系 |
2.2 通信渠道代码 |
2.3 核电项目的设计文件、信息管理 |
2.4 核电项目文件管理的特点 |
2.5 核电项目信息化建设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 |
2.5.1 G设计院核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现状 |
2.5.2 G设计院核电项目信息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项目信息化管理框架设计与体系建设 |
3.1 设计项目系统管理理念的提出 |
3.1.1 设计文件的全生命周期理念 |
3.1.2 设计文件前端控制理论 |
3.1.3 设计一体化管理的思路 |
3.2 总体功能设计思路 |
3.2.1 系统总体框架 |
3.2.2 系统建设内容 |
3.2.3 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
3.3 CDMS与PROJECTWISE功能比较表 |
3.4 AP1000核电设计项目体系建设 |
3.4.1 项目设计管理组织体系 |
3.4.2 项目设计文档管理程序体系 |
3.4.3 项目设计文件编码体系 |
3.4.4 项目图纸级别分类 |
3.4.5 项目设计进度管理体系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息化管理平台模块流程的实现 |
4.1 设计接口信息化管理 |
4.1.1 接口控制手册(ICM) |
4.1.2 设计接口单的分类、用法和类型 |
4.1.3 设计接口的编制及交换流程 |
4.1.4 设计接口审查流程 |
4.2 设计成品信息化管理 |
4.2.1 设计进度控制要点 |
4.2.2 IED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 |
4.2.3 设计进度管理与平台结合应用 |
4.3 函件收发信息化管理 |
4.3.1 通信渠道管理 |
4.3.2 发文处理 |
4.3.3 收文管理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方案实现及效果分析 |
5.1 设计管理一体化实施效果 |
5.1.1 统一编码与命名规则 |
5.1.2 设计接口信息化管理 |
5.1.3 融合任务管理 |
5.1.4 数据级权限管理 |
5.1.5 良好的经济效益 |
5.2 风险识别与控制 |
5.3 管理信息化项目培训 |
5.3.1 项目培训目标 |
5.3.2 项目培训策略 |
5.3.3 项目培训方式 |
5.4 项目管理经验 |
5.4.1 需求的充分准备 |
5.4.2 需求范围的控制 |
5.4.3 良好的沟通机制 |
5.4.4 问题跟踪管理 |
5.4.5 信息化项目管控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创新研究 ——基于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拓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现实的呼唤 |
二、理论的空间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拓展和深化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二、实践意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框架 |
一、理论基础研究 |
二、理论拓展研究 |
三、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比较分析法 |
三、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四、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五、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六、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第五节 研究难点、创新和不足 |
一、研究的难点 |
二、研究的创新 |
三、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创作简史 |
第一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萌芽 |
一、理论萌芽前的积淀 |
二、《反思》手稿中的理论萌芽 |
第二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形成 |
一、《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二、《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三、《1863-1865年经济学手稿》中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四、1867-1870年《资本论》第二册草稿中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
第三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基本完成 |
一、总结性评价和批判前人的相关理论 |
二、补充性阐述社会资本简单再生产理论 |
三、创造性阐述社会资本扩大再生产理论 |
四、《资本论》第二册第Ⅷ稿的地位 |
第四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创作历程的评述 |
一、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状态 |
二、恩格斯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编辑 |
三、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是一个开放的体系 |
四、马克思对待科学研究的精神和态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综述 |
第一节 国外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 |
一、马克思主义者的争论与发展 |
二、非马克思主义学者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评论与借鉴 |
三、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均衡化” |
四、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增长论” |
五、部类拓展的探索 |
第二节 国内对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 |
一、模仿性研究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 |
二、探索性研究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 |
三、衰落性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的评述和启示 |
一、国外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研究的评述 |
二、国内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研究的评述 |
三、国内外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研究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服务商品 |
第一节 马克思的商品理论 |
一、商品的形态 |
二、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 |
三、商品的价值转移及价值构成 |
四、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扩展 |
第二节 服务商品的概念 |
一、服务商品的界定 |
二、服务商品与物质商品的关系 |
三、服务商品的分类 |
四、服务商品理解上可能产生的误区 |
第三节 服务商品的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 |
一、服务商品的使用价值 |
二、服务商品的价值 |
三、服务商品的价值转移和补偿 |
第四节 服务劳动与生产劳动 |
一、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
二、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相关争论 |
三、服务商品与生产劳动的一致性 |
四、生产劳动与社会资本再生产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四部类简单再生产理论 |
第一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分析及理论假设 |
一、社会资本再生产问题分析 |
二、货币资本的作用 |
三、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分析假设 |
四、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符号说明 |
第二节 社会生产的四个部类 |
一、生产物质生产资料的部类(第Ⅰ部类) |
二、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部类(第Ⅱ部类) |
三、生产生产性服务商品的部类(第Ⅲ部类) |
四、生产生活性服务商品的部类(第Ⅳ部类) |
五、社会总产品的使用价值构成 |
六、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构成 |
第三节 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 |
一、四部类简单再生产的理论假设 |
二、四部类简单再生产的界定 |
三、四部类简单再生产的图式 |
四、四部类简单再生产的平衡条件 |
第四节 四部类简单再生产的拓展模型 |
一、部类细分的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 |
二、包括公共阶级的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 |
三、开放经济中的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 |
第五节 货币的回流与固定资本的补偿 |
一、货币的回流 |
二、固定资本的补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四部类扩大再生产理论 |
第一节 社会资本的积累 |
一、社会资本积累的界定 |
二、社会资本积累的前提条件 |
三、社会资本积累的实现条件 |
第二节 四部类扩大再生产模型 |
一、四部类扩大再生产的理论假设 |
二、四部类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条件 |
三、四部类扩大再生产的实现条件 |
四、四部类扩大再生产的数例 |
五、四部类扩大再生产的两种类型 |
第三节 四部类缩减再生产模型 |
一、社会资本缩减再生产的界定 |
二、四部类缩减再生产的理论假设 |
三、四部类缩减再生产的前提条件 |
四、四部类缩减再生产的实现条件 |
五、四部类缩减再生产的数例 |
六、社会资本再生产平衡基本定理 |
第四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矛盾 |
一、社会资本再生产矛盾的类型 |
二、社会资本再生产矛盾的特征 |
三、社会资本再生产矛盾的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研究展望 |
第一节 本文的主要结论 |
一、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未完成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
二、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的研究现状:基础理论创新不足 |
三、商品概念的拓展:服务也是一种商品 |
四、生产劳动范围的拓展:服务劳动也是生产劳动 |
五、社会生产部类的拓展:从两部类到四部类 |
六、两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的拓展:四部类简单再生产模型 |
七、两部类扩大再生产模型的拓展:四部类扩大再生产模型 |
八、社会资本再生产基本类型拓展:四部类缩减再生产模型 |
第二节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研究展望 |
一、基础理论的研究展望 |
二、理论具体化研究展望 |
三、理论应用性研究展望 |
四、研究应遵循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8)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与中国制度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首字母缩列词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经济全球化进入新的阶段 |
二、国有企业在经济全球化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
三、欧美国家对“政府主导型经济”的担忧 |
四、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论文的研究内容和逻辑框架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的逻辑框架 |
第三节 理论基础和主要观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理论分析框架 |
三、主要观点 |
第四节 主要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和概念界定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OECD关于“竞争中立”的学术研究 |
二、联合国的“竞争中立”研究 |
三、其他国外学者关于“竞争中立”的研究 |
四、国内关于“竞争中立”的研究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竞争中立” |
二、国有企业 |
三、商业活动的界定 |
第三节 “竞争中立”与反行政性垄断 |
一、反垄断 |
二、行政性垄断 |
三、反行政性垄断与“竞争中立”的关系 |
第三章 “竞争中立”的经济学分析 |
第一节 “竞争中立”的经济学理论分析 |
一、政府干预经济的原因 |
二、反对政府过度干预经济的理论 |
三、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第二节 “竞争中立”的经济学范式分析 |
一、法经济学分析 |
二、前提假设 |
三、“竞争中立”分析的基本模型 |
四、“竞争中立”分析的简单博弈模型 |
第三节 竞争不中立的效率损失 |
一、垄断的效率损失 |
二、国有企业的X-非效率损失 |
三、寻租成本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竞争中立”的规则演变 |
第一节 “竞争中立”规则的起源 |
一、华盛顿公约 |
二、服务贸易总协定 |
三、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
四、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
五、其他规定 |
第二节 国际协议中的“竞争中立”议题 |
一、欧盟“竞争中立”的实践 |
二、澳大利亚推动的双边“竞争中立” |
三、美国推进的双边和多边“竞争中立” |
四、美国推进的区域“竞争中立”(TPP) |
第三节 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国内立法 |
一、“竞争中立”立法 |
二、实施主体 |
三、适用范围 |
四、实施方式 |
五、推行“竞争中立”改革的收益 |
六、投诉机制 |
第四节 OECD倡导的“竞争中立” |
一、竞争性业务与非竞争性业务的结构性分离 |
二、确定特殊职责的直接成本 |
三、获得商业回报率 |
四、履行公共服务义务 |
五、税收中立 |
六、监管中立 |
七、债务中立和直接补贴 |
八、公共采购中立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竞争中立”的国际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产品市场规制与“竞争中立” |
一、产品市场规制(即PMR规制)与“竞争中立”规制的关系 |
二、PMR指标体系架构 |
三、PMR指标体系的含义 |
四、国家管制程度比较 |
五、国内产品规制水平对该国出口的影响分析 |
六、结论和建议 |
第二节 竞争政策评估的经验借鉴 |
一、世界银行制定的政府采购指标(BPP) |
二、OECD发布的竞争法和竞争政策指数(CLP) |
三、OECD颁布的《竞争评估工具书》 |
四、ICN的竞争评估 |
第三节 “竞争中立”水平的国际比较 |
一、“竞争中立”分析的理论基础 |
二、构建“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的基本方法 |
三、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数据来源 |
四、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分析框架 |
五、国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分析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竞争中立”水平衡量 |
第一节 分析的基本思路和经验借鉴 |
一、国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基本思路 |
二、构建国内“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的经验借鉴 |
第二节 行业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指标体系 |
一、行业性“竞争中立”衡量指标框架 |
二、数据说明 |
三、需定性分析的问题 |
四、行业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方法 |
五、行业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的初步结论 |
六、相关性分析 |
七、结论和建议 |
第三节 地区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 |
一、数据来源 |
二、地区性“竞争中立”衡量指标框架 |
三、地区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初步结果 |
四、相关性分析 |
五、地区性“竞争中立”水平衡量修正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竞争中立”制度选择 |
第一节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发展历程 |
一、初步探索阶段 |
二、制度创新阶段 |
三、改革纵深推进阶段 |
四、中国国有企业经营发展趋势 |
五、中国现阶段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
第二节 中国“竞争中立”存在的问题 |
一、履行公共服务义务的补偿不足 |
二、国有企业成本信息公开有待加强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公开有待细化 |
四、公共预算支出信息公开有待细化 |
五、PPP项目民营资本参与度不高 |
第三节 中国“竞争中立”的改革实践 |
一、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 |
二、逐步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 |
三、推进反行政垄断执法力度 |
四、“竞争中立”规则的初步要求 |
五、“竞争中立”理念的初步实践 |
六、我国现有制度与“竞争中立”规制比较 |
第四节 中国“竞争中立”制度选择 |
一、划清政府与国有企业的边界 |
二、深化能源资源等领域市场化改革 |
三、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四、循序渐进推进“竞争中立”改革 |
五、构建“竞争中立”规制的具体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和不足 |
一、主要结论 |
二、存在的不足 |
附录 |
附录1: OECD“竞争中立”和国有企业治理主要报告一览表 |
附录2: PMR指标介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数据交易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缘起、意义和目标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创新点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数据的法律问题 |
二、数据交易的法律问题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与数据产业 |
第一节 数据的价值 |
一、大数据的技术基础 |
二、大数据的基本概念 |
三、大数据带来的应用 |
四、大数据产业 |
第二节 数据流动是大数据产业的根本需求 |
一、“数据割据”已经妨碍大数据产业的发展 |
二、数据流动是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基础 |
三、数据流动的现状 |
小结 |
第二章 数据的法律属性 |
第一节 数据的概念与分类 |
一、数据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二、数据的分类 |
三、数据的特点 |
第二节 数据是一种新型利益 |
一、数据的保护模式 |
二、数据的归属 |
三、数据的保护期限 |
四、数据的合法性基础与利用规则 |
第三节 数据与其他权利的关系 |
一、数据与虚拟财产 |
二、数据与知识产权 |
三、数据与人格权 |
小结 |
第三章 数据交易的属性 |
第一节 数据交易的模式与法律关系 |
一、数据交易属性的探索 |
二、数据交易的不同模式 |
三、数据交易的法律关系 |
第二节 数据交易中的交易平台 |
一、数据交易平台的角色 |
二、数据交易平台的法律地位与特点 |
小结 |
第四章 数据交易的规则与合规 |
第一节 构建数据交易规则的基本原则 |
一、鼓励交易原则 |
二、安全保障原则 |
三、“透明”原则 |
四、利益平衡原则 |
第二节 数据交易平台的规则 |
一、数据交易流程 |
二、撮合交易 |
三、数据的定价 |
第三节 数据交易的合规问题 |
一、数据交易合规的法律基础 |
二、数据交易合规的内容 |
三、全流程合规 |
第四节 数据交易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
一、个人信息的定义与价值 |
二、法律中的个人信息保护 |
三、数据交易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
小结 |
第五章 数据交易的规制 |
第一节 数据交易的监管 |
一、数据交易监管的法律依据与制度衔接 |
二、数据交易监管的行政部门 |
三、对数据交易平台的监管 |
四、数据交易平台的自治 |
第二节 数据交易犯罪的法律制裁 |
一、非法数据交易的类型 |
二、遏制非法数据交易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10)我国光伏产业政府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发展光伏等新能源是大势所趋 |
1.1.2 发展光伏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产业政策的体系和演变 |
1.2.2 财政补贴政策 |
1.2.3 产业准入政策 |
1.3 研究内容、方法以及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规制理论与政府行为 |
2.1.1 有关规制的一些概念 |
2.1.2 政府规制的原则 |
2.1.3 政府规制的几种理论 |
2.2 进入与退出壁垒理论 |
2.2.1 进入壁垒 |
2.2.2 退出壁垒 |
2.2.3 政府的准入规制 |
2.3 产业发展理论 |
2.3.1 产业经济理论概述 |
2.3.2 产业政策理论与政府行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光伏产业分析 |
3.1 我国光伏产业概况 |
3.1.1 光伏产业链主要环节 |
3.1.2 我国产业发展历程 |
3.2 我国光伏产业基本特点 |
3.2.1 产业结构方面 |
3.2.2 工艺设备和技术方面 |
3.2.3 市场方面 |
3.2.4 典型特征 |
3.3 光伏产业发展的主要影响因素 |
3.3.1 一般性分析 |
3.3.2 政府政策 |
3.2.3 产品技术和成本 |
3.2.4 产业竞争强度 |
3.4 我国光伏产业传统激励政策的困境 |
3.4.1 我国光伏产业激励政策的主要内容 |
3.4.2 激励政策影响下我国光伏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3.4.3 激励政策低效的原理探析 |
3.5 政府规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3.5.1 政府规制国际经验总结 |
3.5.2 分析框架 |
3.5.3 必要性分析 |
3.5.4 可行性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光伏产业准入条件的设定 |
4.1 准入指标和准入原则 |
4.1.1 建立准入指标体系 |
4.1.2 确定准入条件的原则 |
4.1.3 有关指标的计算方法 |
4.2 多晶硅生产的准入条件 |
4.2.1 生产能力 |
4.2.2 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
4.2.3 产品质量 |
4.2.4 确定准入条件 |
4.3 电池生产的准入条件 |
4.3.1 生产能力 |
4.3.2 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
4.3.3 产品质量 |
4.3.4 准入条件汇总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光伏产业政府规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 |
5.1 光伏产业政府规制的基本概念与关系 |
5.1.1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 |
5.1.2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关系 |
5.1.3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博弈后的行为偏差 |
5.1.4 政府间行为偏差对光伏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
5.2 博弈模型构建 |
5.2.1 模型假设 |
5.2.2 博弈模型构建 |
5.3 博弈模型的演化分析 |
5.3.1 中央政府的策略分析及其稳定性 |
5.3.2 地方政府的策略分析及其稳定性 |
5.3.3 系统的稳定策略分析 |
5.4 实证分析 |
5.4.1 特征年数值模拟及结果分析 |
5.4.2 模型参数的影响及结果分析 |
5.5 中央与地方光伏产业政策的对比分析 |
5.5.1 中央政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 |
5.5.2 地方政府支持光伏产业发展政策 |
5.5.3 中央和地方政府光伏产业政策对比 |
5.6 博弈结果及分析 |
第六章 光伏产业政府规制下政府与企业的博弈分析 |
6.1 博弈模型构建 |
6.1.1 基本概念 |
6.1.2 模型假设 |
6.1.3 准入规制下博弈模型构建 |
6.2 稳定性检验 |
6.2.1 政府的策略分析及其稳定性 |
6.2.2 企业的策略分析及其稳定性 |
6.2.3 系统的稳定策略分析 |
6.3 实证分析 |
6.3.1 模型参数及博弈矩阵分析 |
6.3.2 数值模拟及结果分析 |
6.3.3 基于帕累托最优均衡的光伏产业政策分析 |
6.4 地方政府支持光伏企业发展的案例分析 |
6.4.1 无锡光伏产业发展概况 |
6.4.2 无锡光伏产业政策分类 |
6.4.3 无锡政府产业支持政策 |
6.5 博弈结果及分析 |
第七章 光伏产业政府规制政策的效果分析及建议 |
7.1 光伏产业政府规制政策的效果 |
7.1.1 产业总体效果情况 |
7.1.2 光伏产业政策评估 |
7.1.3 政府规制政策效果 |
7.2 多晶硅行业的效果 |
7.2.1 产能利用率 |
7.2.2 能耗和污染物排放 |
7.2.3 价格和利润 |
7.3 电池片行业的效果 |
7.3.1 产能利用率 |
7.3.2 产品质量 |
7.3.3 价格和利润 |
7.4 政策建议 |
7.4.1 完善我国光伏政府规制的基本思路 |
7.4.2 完善我国光伏产业政府规制未来调整的主要方向与具体建议 |
第八章 总结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1.1 混合策略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理性选择 |
8.1.2 协同合作是政府与企业双赢的必然选择 |
8.1.3 优化环境是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
8.2 不足之处 |
8.2.1 参考价值有待提升 |
8.2.2 定量分析有待加强 |
8.2.3 动态分析有待深入 |
8.3 研究展望 |
8.3.1 由近及远,跟踪产业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 |
8.3.2 由点及面,研究产业规制政策的基本规律 |
8.3.3 由上到下,提出产业规制政策的理论体系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能源研究与信息(第19卷)总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02)
- [2]共生关系下立体绿化在西安高层住宅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策略 ——基于多案例分析[D]. 张泽豪.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20(01)
- [3]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4]西安城市雾霾演进与治理研究(1912-2019年) ——兼与英国伦敦雾霾的历史比较[D]. 吴洋. 陕西师范大学, 2020
- [5]供给侧改革视域下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研究 ——以江苏省13所地方新建本科院校为例[D]. 汤颖. 南京邮电大学, 2019(02)
- [6]G设计院核电项目信息化设计及管理[D]. 胡俊. 广东工业大学, 2019(02)
- [7]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创新研究 ——基于马克思的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拓展[D]. 朱鹏华.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8]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立”议题与中国制度选择[D]. 李宇英.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8(10)
- [9]数据交易法律问题研究[D]. 史宇航.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1)
- [10]我国光伏产业政府规制研究[D]. 范斌.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