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务员的职务犯罪
- 答:公务员的职务犯罪是指在公职人员中,滥用职权、受贿、贪污等行为,违背公共利益和职业操守。
问:利用职务犯罪判几年?什么叫职务犯罪?有哪些危害?
- 答: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己现有的一些权力,进行贪污、受贿等破坏公民权利,违反国家相关制度的行为。这种行为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有关职务犯罪处罚的知识。
(一)犯罪的直接后果十分严重。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力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要案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象胡*青、成*杰等罪犯贪污的数目之大令人震惊。职务犯罪直接后果严重,还在于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往往将犯罪所得挥霍一空或携款潜逃,使追赃工作无法进行。即使对其绳之以法,但国家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却无法弥补。告缓李
(二)职务犯罪毒化社会空气,腐蚀人的精神,使人道德沦丧职务犯罪最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力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袜迟认识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力,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
我国目前一些公务行为的透明度还不高,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知哪迹之甚少,因此限制了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为了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应当尽力扩大职务行为的透明度,使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挥作用。 - 答:职务犯罪指的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所犯下的犯罪行为,通常这种形式的犯罪一般发生在公司,事业单位或者国家行政部门等。
利用职务犯罪量刑标准:
(一)职务犯罪主观量刑标准:
1、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迟铅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3、第一百八十三条 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吵高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升旦尺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问:公务员要承担哪些责任?
- 答:公务员责任是指当公务员不依法履行或不能履行其法定义务时,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公务员的责任一般世毁做包括接受身份处分、行政处分、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4种。
一、身份处分
指公务员不能胜任所担任的公务或拒不接受工作安排时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公务员身份的丧失。例如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因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因工作不称职、不胜任或旷工、逾期不归等原因予以辞退;因不履行公务,不遵守纪律,屡教不改予以搜衡开除公职等。
二、行政处分
是指公务员因违反其法定义务的约束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即承担行政责任。如公务员有法定的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如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也可免于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6种。
三、行政赔偿责任
是指公务员因故意或重大过错、违法或不当的执行职务行为给行政相对方带来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在一般情况下,行政赔偿责任往往由行政机关直接承担,然后再由行政机关依照公务员是否存在故意及过错的程度行使求偿权。
四、刑事责任
即指公务员对其职务犯罪必须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对公务员刑事责任的追究,适用于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余敏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