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届中国律师论坛”昆明宣言(论文文献综述)
李青[1](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认为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邢泽[2](2021)在《越南媒体对中国形象的认知研究 ——以越南《人民报》(2013~2020)为例》文中提出中越两国依山傍水,同属于汉文化圈。在古代以汉字为主的儒家文化圈形成了以汉文化为基础的东亚文化共同体,对越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1950年1月18日中越关系翻开了新的篇章,中越关系进入了新的里程碑,而新中国则是首个与越南民主共和国(现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2020年是中越建交70周年,在过去的70年中尽管中国与越南起伏不定,但是友谊与合作仍然是重要的关系,中越建交是由毛泽东主席和何胡志明主席以及两国几代领导人所精心培育的,它是两国人民的共同财产,有助于加强中越传统友谊的长远发展,为两国人民带来利益与友谊。在此期间两国人民并肩站在一起,相互给予了宝贵的支持与帮助,为革命的成功与两国的民族解放和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贡献,而后越南与中国之间经历了兄弟、竞争对手、敌人、竞争与合作伙伴的关系。越南主流媒体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报道上的倾向表达了越南党和国家领导层的意见与态度,发挥其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因此《Báo Nhan Dan》(越南《人民报》)作为越南的主流媒体在报道别国形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随着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不断上升,越南媒体《人民报》是如何看待中国形象的?目前越南学界对于中国形象的研究较少,因此很少有人关注越南对“中国形象”的态度问题,中国学者与越南学者更多地是从两国政府关系、民间文化交流、经济贸易、历史文化等视角下展开研究。随着中国逐渐步入世界舞台的中心,开展“一带一路”倡议,中国与沿线国家的交流日益加深,越南对“中国形象”的认知成为日益关注的问题。本研究通过整理分析2013年~2020年越南《人民报》报道中国的内容,以框架理论为基础,从精神要素、物质要素与制度要素三个维度了解近年越南媒体对中国形象的认知情况,以公正客观的态度正视两国的关系;本研究在以越南《人民报》报道中国的内容为基础,探究越南《人民报》政治与世界版面中对中国形象的认知,结合传播学、计算机科学等思想对其进行数据分析,针对越南《人民报》对中国认知的特点进行研究,以更公正更客观的态度去正视两国的关系。根据研究来看,越南《人民报》政治与世界版面中对“中国形象”主要的认知有中国与越南两党两国交流密切,中国经济发展有潜力但双方仍不均衡,越南对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有较高的敏感度。但是总体来看越南《人民报》对中越的关系、中国的经济、文化与民众交流持有积极与客观中立的态度。
黄冰[3](2020)在《大国竞争与区域合作 ——以中美日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制度竞争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国际关系研究一般认为,大国竞争会导致合作困难、体系动荡,甚至国际冲突。但是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经验观察发现:虽然大国竞争日趋激烈,但是该区域却出现了整体上合作与发展不断扩大和深化的良好局面。为什么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大国竞争能够促进地区合作呢?大国竞争在什么条件下能够促进体系层面的合作?又是如何促进合作的?现实主义从根本上认为国家间利益是冲突的,大国竞争会带来负面效应。自由制度主义对于大国竞争带来的各种制度现象持一种辩证分析的态度,但未能具体解释大国竞争何时促进合作、何时阻碍合作以及二者之间如何转化。自由建构主义和社会学等认为大国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合作,却没有具体回答合作是如何得以推进的。总之,既有文献各有灼见,但关于大国竞争与国际合作的学理研究仍有待进一步发展。在继承与发展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拟提出大国竞争促进区域合作的理论模型。该模型的前提条件是大国无战争以及全球化与复合相互依赖的国际政治现实与时代背景。该模型涉及的核心概念是“制度竞争”。制度竞争是当前大国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在上述前提下,大国通过发起、主导和维持国际制度,来追求获得更大相对收益、提升制度权力和增加自身影响力的一项国家战略。本文认为,国际制度具有多重性,其既是一种大国为实现自身私利而推行的战略工具,又是一种服务于区域公共利益、满足小国公共需求的国际公共产品,并且可以在实践过程中重新塑造和界定所有参与国的身份、偏好和利益。正是因为国际制度的这种多重性,大国之间才可以国际制度为载体展开对区域合作主导权与区域影响力的争夺,制度竞争也有了持续发挥促进区域合作效用的可能。该模型的具体作用机制包含两个过程。过程一:小国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随着自身发展与现实情况的改变而不断发生变化,由于大国竞争的存在,相关大国得以敏锐感知到这种需求的变化,并结合自身相较于其他大国的比较优势积极迎合需求,从而推动了制度竞争情境的出现。过程二:制度竞争可以通过调动和激发小国能动性推动大国社会化与制度建设,进而促进区域合作;小国能动性是指小国平衡大国和借重大国的能力;大国被社会化意味着大国逐渐内化了地区合作规范,重新界定了自己的身份和利益,尤其是将自身私利转变为区域公共利益,实现了私利与公利的认同;制度建设包括制度化、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以及务实合作。在制度竞争过程中,制度建设与大国社会化是相互影响、相互建构的,在循环往复的过程中,区域合作与发展得以不断前进。本文以中国、美国和日本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竞争为案例,对该理论模型进行了检验。冷战结束以来,湄公河地区的跨境水资源开发、非传统安全以及经贸与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公共需求随着时间更迭、区域发展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不断发生变化。通过发挥比较优势感知与迎合这种公共需求变化,中国参与并主导了澜湄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以及澜湄合作等国际机制,美国发起并主导了湄公河下游倡议与湄公河下游之友等国际机制,日本参与并主导了GMS合作机制与日湄峰会。中美日与湄公河国家的双向互动共同推动了湄公河地区制度竞争情境的出现。2010年湄公河流域爆发重大旱灾,将该地区跨境水资源管理需求推向前台。在这次突发自然灾害中,美国和日本以此为机,渲染“中国大坝威胁论”和“中国环境威胁论”。中国则反应迅速,采取多项措施尽力缓解负面影响。而湄公河国家既借美日之手向中国施加压力,又没有因此疏远中国,同时通过召开国际会议明确传达了自己希望通过多方合作共同推动跨境水资源管理进展的需求。该事件使中国、美国和日本充分认识到了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纷纷调整了各自的政策和利益认知。中国、美国和日本相继发起并建立了澜湄水资源合作中心、湄公河水数据倡议以及绿色湄公河论坛等专门的水资源管理合作机制,并积极与湄公河国家开展多项务实合作。最终,大国制度竞争推动了大湄公河次区域跨境水资源管理议题的发展,使该领域区域合作得到加强。未来,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大国竞争仍将持续存在,仍然不乏产生分歧和冲突的可能,但是被社会化后的中美日已不再仅是各自为政,而是已经开始开展大国彼此间的协调和沟通。制度竞争在促进区域合作方面仍然有持续发挥作用的可能。
张悦[4](2020)在《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研究》文中认为纳税人缴纳税款给国家用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从而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生产与生活条件,因此,纳税人应当依法纳税,但同时也享有相应的权利。世界各国均采取各种途径和手段对纳税人的权利予以保障,而作为纳税人各种权利最后的保障性权利——纳税人救济权在促进纳税人其他合法权利,推动宪法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税收法治环境发生变化,在税收立法发展的情况下,纳税人救济权保障发生了哪些变化?现有保障机制中存在哪些问题,以及要怎样去完善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的措施?对这些问题的探索有助于纳税人救济权的实现。针对以上问题,本文主要通过五个方面进行研究,第一部分:序言部分,对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研究的背景及国内外研究状况的分析,理清研究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第二部分:对纳税人救济权概念、内容及进一步推进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的法律和理论基础进行阐述,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框架和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原因进行分析,随着税收法定的进一步落实和依法治国的推进,纳税人救济权保护出现可喜的变化,但依旧存在不足,并由此分析原因。第四部分:根据纳税人救济权的内容分析同一保障措施下国外的有益经验,既回应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又为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障方式提供思路。第五部分:根据现有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的不足,结合国外有益经验和我国其他制度的有益探索,提出保障纳税人救济权的举措。望对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的研究,对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动税务改革,促进法治发展具有一定作用。
石立春[5](2019)在《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强化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专门研究,既是关注现实社会状况、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客观要求,又是立足当前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深思重大理论问题的题中之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工作的系统开展,从学术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提升人们对网络民粹主义认知的系统性与全面性,进一步丰富发展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乃至于社会思潮的理论研究;从实践层面上来说,有助于网络民粹主义疏导工作实效性的提升,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当前,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呈现出激流勇进的演绎态势,这与国内外大环境密切相关:民众政治参与觉醒中责任问题备受关注、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以及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等。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爆发,以酿发舆情危机为主要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将1994—2009年视为以贴吧、博客等为主要载体的舆情爆发阶段,将2009—2012年视为以微博为主要载体的民众狂欢阶段,将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视为新时代公民政治心态民粹化阶段;可以划分为贫富对抗(如“杭州飙车案”,2009)、官民对立(如“我爸是李刚案”,2010)、反智主义(如“复旦大学黄山门”,2010)、底层叙事(如“夏俊峰案”,2011)、裹挟爱国主义(如“反日保钓游行”,2012)以及环境保护(如“什邡钼铜事件”,2012)六种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不同阶段的网络民粹事件呈现出不同的演绎态势,不同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具有着不同的演绎特征。从诱发要素上来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复杂矛盾的持续浇灌,是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发的前提与基础;部分民众在社会进步中迷失信仰、在物质丰裕中失去幸福、在追求理性中集聚戾气、在感恩时代中滋生怨恨,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演绎的重要因素。从时代表征上来说,在诱发因素维度,坚守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重点关注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深度演绎的首要特征;在叙事方式维度,强调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实现道德情感主义式的群体认同与大众狂欢,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不断演绎的重要表现;在社会影响维度,衍生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诱发阶层鸿沟与社会撕裂,成为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持续演绎的又一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在关注弱势群体、强化网络监督以及提升公民政治素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但是,相对于其正面价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激流勇进所带来的重大社会危害,更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以底层、哄客、对抗叙事为演绎手法,将矛头直指官员、富人、警察以及专家学者,与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必然构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工作的严重干扰,消解社会精英权威,诱发政府公信力失范危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掌握社会资源精英群体的仇视,形塑出对官员、富人、警察、专家等群体的“仇+”心理,对普通人生活的浪漫化描述以及普罗大众崇拜,与民族主义相合流的极端演绎态势,势必进一步助长社会上的暴戾之气,极易诱使民众在形塑极化心理中走向零和博弈,背离社会理性平和的发展方向;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二元对立话语方式的推崇,将进一步深化社会阶层间的信任危机,激化民众间的阶层对立情绪,势必进一步拉大社会阶层间的隔阂,诱发社会分裂;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均贫富”观念的推崇,误导民众将共同富裕与平均富裕、同步富裕,共享发展与平均发展、齐步发展相等同,主张通过对内“清算原罪”、对外“清理外资”来实现共享发展,实则是对实现共享发展方式的错误选择,鼓动非理性、非法治式的共享发展,破坏社会秩序、损害法律权威,必将动摇当代中国共享发展之基、危及共享发展之路。鉴于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是民粹主义全球性泛滥与区域本土化进程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表现,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尚需借鉴参考国外应对民粹主义的经验教训。在苏俄,列宁采取“以激进对激进”,实现社会民主党的社会革命党化,保持一种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迅速获取广大民众的支持,最终在十月革命中掌握了政权。但是,苏俄应对民粹主义的教训又是惨痛的,社会民主党依靠比社会革命党更激进的革命策略,赢得革命胜利,但胜利之后,未能及时清算激进革命策略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继续推行更加激进的方针、策略,导致苏俄在“激进→更激进”的道路上积重难返,最终深受斯大林模式消极因素所害而沉疴难愈,这实质上是前苏式马克思主义对民粹主义斗争的失败。在拉美地区,以庇隆主义为代表的民粹派领袖,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采取迎合底层民众、短期效益良好的民粹式政治经济策略,往往能迅速赢得广大城市劳工的支持,但是,这种“寅吃卯粮”、“涸泽而渔”的政治经济政策,使得国家逐渐陷入政治、经济恶性循环之中,深陷“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自拔。在中东欧地区,匈牙利等国家在社会剧烈变迁进程中,承继本国政治文化传统,契合经济社会实际状况,形成了劣质但能抵御危机的民主体制,成功规避了类似于拉美民粹型威权独裁统治的生成,这也可视为应对民粹主义的成功经验,虽然东欧剧变的历史教训并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其应对民粹危机的方式,仍值得我们多加参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步入新时代的历史定位,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人民主体思想,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防御性与竞争力、权威性与吸引力,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持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民众形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认同,从而在消解网络民粹主义利益诉求中彰显社会公正。当前,人们需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正视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的必然性与存续的长期性,基于世界民粹史纵向审视、基于全球视野横向对比,认识到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强化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科学研究,实现对网络舆情中民粹元素的精准识别、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演绎态势的跟踪分析,从而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疏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公民教育,培育负责而又积极的新时代公民,强化公民社会心态引导工作,助推公民理性参与政治意识与能力的提升,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聚焦社会问题,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着力解决易于诱发网络民粹事件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重点清理易于引发公权力质疑的相关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充实人民获得感、保障人民幸福感、增强人民安全感,进一步压缩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空间;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干扰,从而在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正中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新时代网络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提升治理实效性,消解网络空间的暴戾之气、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营设良好环境。
夏正华[6](2019)在《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研究及启示》文中研究指明本论文旨在分析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作者认为,这条路径分别从政治、法律、文化、经济这四个维度铺陈开来,法国通过推进多位一体化的国家战略,对内巩固实力,对外展现并优化国家形象,维护其国际地位。作者从政治、法律、文化、经济这四个维度系统阐述现代法国从强化民族凝聚力、到对外输出价值观与制度(法律)建设意识、到巩固政经影响力并参与(乃至主导)全球新型格局建构的大国发展轨迹,研究该国以兑现大国目标为导向的国家战略实践的成效与得失。在当前呼唤国际治理的全球化环境中,法国在博弈的同时,倡导国家个体融入合作机制与多边法规,为构建新型规范的国际秩序和增强国际法实施效率贡献了智慧---这些在国际法语境中提供让全球不同国家受益的理念、制度与体系的创举,的确是扞卫本国话语权、刷出一流大国“存在感”的有效举措,个中经验(亦包括教训)值得分析。本论文围绕国别案例展开分析。作者认为:法国基于一套文化自醒与自信的思维脉络,前瞻性地把法律、文化优势纳入国家战略实践的核心资源之中,在国际社会发挥精神与道义引领力,这有利于在处理与他国交往的问题时施加自身意愿,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基础上调整与他国的关系(即减轻对外交往的阻力),同时又有助于引领国际规范与机制的创设进程,提升国际社会对本国政治主张、利益诉求、文化传播的认可度与支持度。当然,有着“文化终极归宿”之美誉的法国,确实把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核心的人本理念传递至国际社会各个角落,在倡导“国际社会网络构建及各国在该网络中互动需要规则”这一共识的达成上兑现了一个“大国”的承诺与责任,在推动国际法规则构建与实施中提供了方案与智慧,其中不乏独辟蹊径的创举,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法国范式。法国如何把强国战略放在国际多边合作舞台上去推进,特别是她如何在参与国际组织---一种特殊的国际法主体---的制度建设与运作中建立有利于自身的话语平台、为本国谋求发展机遇、增强博弈能力,这是本论文论证的核心。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尝试将文化、国家战略、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多个领域衔接起来,运用跨学科研究方法,这是本论文的创新点。本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法国从强化政治影响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在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论述法国如何强化自身地位、依托外交展现国家政治影响力。第二章:法国从实现法律感召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数部有传世影响的法律文献,论述法国法律意识与制度建设的前瞻性,以及法国通过影响国际社会制度构建来巩固自身利益与价值观的强国路径。第三章:法国从巩固文化吸引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在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中巩固语言优势、展示文教活力、输出价值观,论述法国利用文化资源实现强国战略的内在逻辑与实践。第四章:法国从扞卫经济竞争力的路径维护国家话语权。通过分析法国在以世界贸易组织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论述法国对于建设有序、公平的国际经贸环境的贡献,以及搭建能够切实推动本国经济发展平台的意识与努力。第五章:将法国营造优势地位与优良形象、把自身话语(观点与立场)通过制度外化的方式影响他者的经验,纳入到对我国新时代大国发展的思考中,总结有助于中国制定特色大国外交战略的启示,促进中国在全球化进程中地位的上升。
赵翔[7](2018)在《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环境习惯法功能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西方世界应对环境危机而总结出来的一个充满智慧的概念,可持续发展在时间上强调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利益和需求,在空间上关注全球、区际、国家及其以下不同尺度的可持续发展,尤其在“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之基础上,把涉及经济、社会和资源三个方面的“可持续”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联合国要求每个国家都必须以可持续发展为标准,审视和评价本国的法律,找出差距,并作出调整。就我国而言,我们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不断引进吸收、创新与本土化的过程,率先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创造性提出了在基本内涵和价值目标上与可持续发展基本一致的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潮流。可持续发展作为法律概念已被写入我国的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之中。环境法有环境实定法与环境习惯法之分。到目前为止,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都是由实定法贯彻实施的。相比之下,在某些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实施过程中,习惯法以其独特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能够促进当地可持续发展价值目标的实现,进而与实定法的实施相互配合。正因如此,本着与时俱进关注全球可持续发展动态,因地制宜回应中国环境法本土问题的治学态度,本文才以石漠化地区为研究对象,尝试通过寻找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功能的契合,进而解决环境实定法在当地的实施问题。除引论和结语之外,全文共分四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开展了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及法律问题分析。首先以石漠化地区为研究对象,尝试从该地区独特与恶劣的自然条件、独特与多样的生产生活方式、独特与丰富的地方性知识三个方面,开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石漠化地区独特与恶劣的自然条件,主要表现为崎岖不平的地貌、频繁的自然灾害和贫瘠的农耕环境。正是这种生态脆弱性,极易引发当地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脆弱性。石漠化地区独特与多样的生产生活方式,主要包括“山林刀耕火种”“山地耕牧”“丘陵稻作”等方式,它们在生态系统的类型、自然条件的脆弱性、主要涉及的世居民族以及劳动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石漠化地区独特与丰富的地方性知识,具有立足于传统的农耕社会,关注现实的人地和谐,体现特色生计文化的特点。其中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环境习惯法,承载了当地世居民族的生态智慧与生存技能,扮演着保护该地区脆弱的生态系统,传承生态保护法文化,弥补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之不足的重要角色。随后在此基础上,本文开展了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分析。依次界定了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习惯法与环境习惯法等核心概念,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文化等方面考察了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现状,进而尝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体制有待完善、机制有待健全和法律制度难以“落地”的问题进行反思,拟追问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完善的可能方向。第二章探讨了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场域与惯习。作为一种洞察社会实践问题的理论分析方法,场域与惯习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创设的。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场域强调的是特定分析框架中的关系论思维与博弈论视角,惯习突出的是行动者性情倾向系统的历时性和生成性。若要分析一个场域,必须分析与权力场域相对的场域位置,必须勾划出行动者所占据位置之间的客观关系结构,必须分析行动者的惯习。本文以农耕社会为前提,具体分析了石漠化地区“山林刀耕火种”“山地耕牧”“丘陵稻作”三种不同的场域,进而发现石漠化地区农耕社会作为一种乡村自主治理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具有相对封闭、因地制宜和管理有序的共同图景。本文以生计文化为前提,具体分析了位于三种不同场域的石漠化地区世居民族的惯习,发现了该地区世居民族具有“从众”“从古”和“从老人”的社会惯习以及“生态禁忌”和“适应性生存”的生态惯习。正是这种源于对生态禁忌和适应性生存的生态惯习,才使石漠化地区农耕民族能够适应生态生存和社会生存的传统习俗得以自发生成和世代相传。环境习惯法应和着农耕社会的场域结构,并输出了生态惯习的意义。在前述场域和惯习的分析方法下,环境习惯法的生成经历了从生态惯习到环境习惯法的过程,环境习惯法的演替包括了权威、沉寂和重生三个阶段;环境习惯权利可分为“基于自然资源的习惯权利”和“基于社会资源的习惯权利”,环境习惯义务往往与环境保护的义务性、禁止性的罚则威慑紧密相连;环境习惯法有制度化、客体化和身体化的三种形式。根据石漠化地区世居民族生态惯习与社会惯习对环境习惯法形塑的侧重点不同,本文将该地区的环境习惯法功能分为基于乡村环境治理的社会功能以及基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规范功能两大类。第三章探讨了环境习惯法与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契合。首先,分析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在价值取向上的关联性,重点探讨了基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价值契合以及基于环境、资源和社会可持续的价值契合。其次,将环境习惯法置于可持续发展的时空场域,既探讨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时间的契合,并从环境习惯法涉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当代人和后代人利益保护以及人的身心体验(惯习)等不同层次的社会时间加以分析;又探讨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微观尺度的契合,并从乡村环境自主治理的角度加以关注。最后,在前述基础上探究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契合。根据惯习系统双向运行的特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回应型价值是环境习惯法价值与可持续发展价值契合后的新形态。从回应型价值到回应型法,是可持续发展价值在石漠化地区得以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因地制宜,印证了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功能的契合。所以,回应型法与传统环境习惯法相比,具有更强的适应性和对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的调整能力。第四章关注了环境习惯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补充。本章是对第一章关于“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反思与追问”内容的回应。如果说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解决问题的目标是一致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法律实施层面上寻求两者在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的承接路径,进而对现行实定法在当地的实施提供补充。从乡村环境治理的体制来看,本文难以回避民间自组织与环境多元主体在体制上的冲突,亟待探讨环境自主治理与环境多元共治的体制承接问题。从法律的运行机制来看,本文既探讨了生态破坏民间救济与司法救济的契合,关注了生态破坏案件的民间识别和民间救济的介入方式;又探讨了民间群体利益表达和环境公众参与在理念、依托社会组织和运行方式上的契合,进而关注了它们在环境民主方面的求同存异和互融互补。从法律制度的实施来看,本文在环境可持续方面关注了民间风水禁忌与生态红线制度之间的契合,为生态红线“落地”的民间模式寻求适用范围、参与主体和应用策略;在资源可持续方面,关注了民间耕作习俗与开发者养护制度在持续利用、合理开发、保障生态安全和生态修复方面的契合,明确了“开发与养护”权利义务对等关系的适应性生存方式;在社会可持续方面,关注了民间“江步”“放浪”制度与倾斜保护制度的暗合,明确了“利益均沾”与关注弱者的功能。
张光润[8](2018)在《袁同礼研究(1895-1949)》文中研究表明袁同礼,字守和,祖籍直隶安肃,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生于北京南横街本宅,1965年病逝于美国华盛顿。在他出生之年,造就“同治中兴”的洋务运动,已在甲午海战中幻为泡影,一系列深刻影响中国近代变迁的大事件已是山雨欲来。中国近代图书馆运动“发轫”于三年后的戊戌维新。他在这场巨变中养成了新知和旧学,并以发展图书馆事业回应了那个时代,成就了自己在近代中国图书馆事业中的先驱地位。1949年初旅美定居之前,他不仅领导全国最大的国立图书馆,并将它带向了世界,深度参与了近代社会的变迁。有关袁同礼的研究,近三十年来逐渐受图书馆界关注,相关专题论述层出不穷,至今仍是方兴未艾,但由于资料和视野所限,历史学界有关他在近代社会变迁上的讨论,尚不多觏。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镜图书馆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他学问和事业中的若干大事件作深入研究,着重强调其在近代变迁中的独特意义,并力图通过这些研究进一步拓展、丰富和深化袁同礼研究应有的内涵。全文除绪论、结语和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外,主体部分由四个专题研究组成,分别从家世、成学、学问和事业方面作系统论述。第一章论述袁同礼家世及成长的时代,分析袁家由农村迁居城市的近代意义,及袁同礼童年成学时的新旧知识比重。第二章研究袁同礼近代知识结构的形成,既详论北大预科的成学背景及成绩,也重视在清华学校的第一份图书馆职业,及游学欧美对近代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清华学校部分,也简单梳理了近代图书馆史的发展特征;游学美欧部分,则着重讨论他在近代群学意义上广泛参与各种学术组织,及以近代目录学为中心的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第三章学问篇以《永乐大典》的访求和研究为例,结合他在中华图书馆协会和北平图书馆的任职经历,系统研究他的15篇研究成果,详述其中的编目方法的近代转变,典籍观念的新旧变迁,以及由此带来的《永乐大典》由流散史到阅读史的转变。第四章事业篇则以他去国之前精力所萃的国立北平图书馆为研究对象,从他宣示中外的三条立馆宗旨出发,分节论述他带领北平图书馆走向世界的近代化进程,以及这一进程所具有的近代意义。文末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是撰写本文的资料长编,也是对正文的有益补充,为研究袁同礼在近代巨变中的独特地位提供了相对翔实的背景。
刘宝军[9](2016)在《1946年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选举述论》文中研究说明1927年南京政府建立后,按照孙中山的政权思想,开始尝试设立具有地方自治意义的参议会。地方参议会的参议员,在临时参议会时期由政府指定,到正式参议会时期参议员由人民选举。作为地方自治的标志性机构——地方参议会的建立及其运行不仅是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实践,也显示了南京国民政府地方自治的实际水平。考察参议会参议员的选举过程,可以看到参议会这个地方自治机构建立过程中各种社会因素的取向和作用,从而使我们从一个侧面更加深入系统地认识南京政府的政治制度的走向。成立于1946年的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是1905年上海实施地方自治以来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民议会,它以普选的形式产生,超越了早期类似机构仅局限于士绅和精英的狭小范围。这届议会的存在长达三年之久,是上海社会面临纷乱和动荡局势的稳定核心,也是中国地方议会政治的实验场所。对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作进一步的深入系统研究,尤其是实证研究很有必要。本文在充分掌握了可靠的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力图从宏观上将此次选举置于战后上海恢复重建的特殊时局的大环境中考察;在微观上,突破以往议会史研究重制度而轻实践的研究范式,尽可能客观地“再现”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的历史原貌,从而揭示此次参议员选举中的各色人等在既定的权威网络中的角色担当,以此来挖掘被以往静态、总体性的制度与结构研究所屏蔽掉的真实历史因素。在此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认识。其内容与结构大体如下:绪论:主要阐述了选题依据、研究状态、研究对象、视角、思路与方法,以及主要的参考资料等。第一章:清末以来的地方自治与议员选举:追溯鸦片战争后地方自治思想的酝酿、提出及在全国的实践,包括清末地方议事机构咨议局的建立及议员选举,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省议会、南京政府时期的地方议会及其在中国的出现与演变过程。由于地方自治作为一种思潮,其发动的中心在上海。上海人所具有的开风气之先的精神,加速了西方政治思想进入中国,并且成为将地方自治思想转化为实践的动力。因此,谈到地方自治,不得不从地方自治居于全国之先的上海谈起。上海地方自治机构经历了清末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上海城自治公所,北洋政府时期的参议会,南京政府时期的参事会、临时参议会等,抗战胜利后上海光复,上海市政府奉令于1946年3月28日成立临时市参议会以为过渡,4月26日,上海市政府举行了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民选。第二章:从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选举的相关法令法规入手,重点考察选前筹备和竞选过程。本文以南京国民政府的相关法令规定为依据,结合上海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厘清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的选举方法、选举资格;选举程序、投票规则,以及选举票的认定、选举诉讼等法律条文的规定。通过梳理上海市参议员选举的事前筹备工作:上海市地方自治机构的设立、整编保甲和户口普查、选举人登记和候选人资格审查、投票场所的设置和人员配置,以及选票的分发,考察上海市参议员选举准备的充分性、公开性、合理性;结合上海市政府、社会媒体等社会各界,在参议员候选人竞选宣传中的宣传举措,重点考察、分析候选人的竞选宣传方式和内容。第三章: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首先依据上海市参议员选举的相关法令规定,参酌已公开的档案资料和报刊资料,全方位梳理上海市参议员区域选举及职业团体的初选与复选,以考察参议员选举过程的规范。其次,用社会学的理论对参议员的背景进行剖析,充分考虑参议员的年龄、性别、籍贯、教育程度等自然特征的同时,重点考察参议员的社会经历和工作状态,从出身背景、社会身份和政治派别三方面,直观地呈现参议员群体的社会角色,从而理解其在参议员选举过程中的纵横捭阖和最终胜出的深层原因。第四章:分析与评价。首先以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制定的选举法规为切入点,通过对选举过程中的个案,尤其是选举诉讼的梳理,考察其在民主实践过程中的执行情况;通过对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媒体、地方名流及社会团体在竞选宣传中的举措,来分析考察竞选宣传的条件原因、效能和作用;通过梳理社会各界对于选举中的种种违规现象的质疑和维权这一事实,说明民众的法律意识在逐渐出现。这些迹象表明,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选举,基本秉承民主、公正、公开的政治取向。其次,透过上海市参议员选举中出现的诸如选举人数失实、选民资格不符、选票流失严重等现象,来探究出现这些现象的本质,分析选民、候选人、本市政府当局相关领导及职员等当事人群体的作为,厘清参议员选举过程中的诸多与民主背道而驰的现象,说明选举管理还存在诸多疏漏;最后,结合参议员选举过程出现的内定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选举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考察参议员选举过程中的党控现象,并分析此类现象背后隐含的深层次的原因。最后得出结论: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选举的基本取向是法制化、规范化、公开化,但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异化,各种舞弊纷纷发生。问题的出现既有选举管理上的疏忽,也有党政机关的操控,还有社会条件特别是选民受教育程度的因素。上海市参议员选举中出现的民主不和谐音符,实质上已折射出上海市公民的政治素养与政府的管理现状。针对这样的问题,笔者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实行民主,既有赖于高素质的国民的自觉自重,也有赖于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二者缺一不可。因此,真正的民主,需要训练,需要教育,而且最好的训练与教育,不在于口头与文字,却在于实地的试验,所以,这次选举,距离理想的目标,还有相当路程。
谷昭民[10](2015)在《论法律外交》文中研究说明法律外交是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法治化深入发展,中国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背景下,由中国法学会和中国法学界、法律界人士共同提出的一个极具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新的概念。法律外交是观察和思考对外交往的一个新的视野,是处理对外关系的一个新的维度,是对中国外交理论和法治理论的丰富、发展和创新。全球化开启了法律外交新时代。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平与发展依然是时代的主题,法治是实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可靠保障。全球化必然导致国际关系法治化。当今世界围绕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各主要力量着眼未来的制度性权利,围绕各领域国际规则激烈角力。全球化客观上要求在国际关系中各方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法律应是共同的准绳,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应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国际交往中采用制度规范方式处理彼此关系,依法办事,依法行使权利,正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客观需求和自觉追求。各国制定和推行对外政策时,也更加注意法律支撑和法律阐述。在国际合作中遵守统一适用的国际规则已经成为普遍的国际义务和各国开展对话合作、增强互信的基础。法律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主导作用日益突显,前所未有。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国际关系,弘扬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通过法律和规则的权威参与全球治理已成为法律外交时代的重要标志。“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速推进法律外交。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着提升。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同时必将推动中国法治走向世界,走向全球,从而加快促进法律外交理论和实践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客观上要求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两个大局,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法治成果和有益经验,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和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和拓展自身利益,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注重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深化司法领域和执法安全国际合作。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合作共赢已是大势所趋,推进国际法治已是人心所向。在中国与世界的互动中,法律和规则成为交流合作的基础和保障。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更好地运用国内和国际两级法治和两类规则,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和全球合法利益,既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条件,也会为中国的繁荣富强、持续稳定发展构建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将有力推进法律外交的全方位发展。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需要法律外交引领。当前,中国外交已经进入了大国外交的新阶段,已经具备了更加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大国外交不仅意味着在外交的姿态上要积极进取、主动作为,更要在观念理念创新、法治和制度建设上下大力气。外交实践屡次证明,一味强行地搞政治外交、意识形态外交,在国际关系中会时常处于被动地位,也与国际关系和全球治理法治化的大趋势背道而驰。法律外交以规范为基础,其交往方式具有平等、稳定、可预期的特点。开展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客观上要求用法律的形式、法律的话语、法律的逻辑将中国的立场和主张明确地表达出来,用法治的思维、法律的手段、法律的程序去沟通和化解分歧和矛盾,传播中国优秀的法律价值、法律观念、法律文化,为国际法治建设奉献中国智慧。对于法律的尊重和遵守,会让世界更相信中国是一个信守承诺、热爱和平的负责任大国,使国家利益和外交主张更具有正当性、合法性,更容易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文明的进步表现为从武力到外交、从实力外交到法律外交的运动。古希腊、古罗马都曾试图用武力进行征服和占领,但都以失败而终。15世纪晚期,外交开始出现,人们注意用谈判、斡旋等方式处理国家纷争,但那时的外交往往以实力为后盾,时常伴随着强国“秀肌肉”,这种实力外交难以建立持久公正、和平的国际秩序。再往后,外交活动中规则因素加大。在外交与法律的交织发展中,法律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广泛和持久。拿破仑曾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多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记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二战以后,以《联合国宪章》为标志,法律和规则成为调整国际关系、维护国际秩序的有效手段,得到各国广泛认可和接受。历史见证,法律外交是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在全球化全面深入、国际关系法治化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展开的大背景下,法律外交应运而生,恰逢其时。法律外交是指以法律为内容、机制和媒介的外交活动,即把法律观念和法治理念贯穿在外交活动之中,转变外交方式方法,积极将某些外交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对外关系和国际事务。法律外交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政治外交、经济外交、文化外交、军事外交等并行的概念。法律外交是中国对外交理论和法治理论的丰富、发展和创新,是对外交和国际法治实践的总结、提炼和升华。从涉法外交活动到法律外交,体现了外交活动和法律发展的重大进步,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进步。法律外交理念的提出反映了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客观规律,符合国际关系民主化、全球治理法治化的大趋势,回应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努力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和秩序的正当要求。法律外交内涵丰富,主体多元,客体广泛,具有政治性和专业性属性,坚持主权平等、公平正义、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尽管法律外交是一个新概念,但包含法律外交类似内容和特征的实践古今中外比比皆是。中国唐代形成的中华法系对周边国家影响深远、持久,可以说是封建国家初级形态的法律外交。欧洲列强的殖民地开拓到哪里,他们就把法律带到哪里,移植推广,影响广泛。二战后,各法律外交主体,包括官方和非官方的以及联合国系统,国际和区域法学组织,如WTO、国际刑法学协会、亚非法律协商组织等都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律外交实践。美国更是通过法律输出,宣传所谓“普世价值”,扩大美国影响,维护其世界霸主地位。中国政府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创立和运用就是中国开展法律外交的成功实践,至今仍在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国际社会订立的国际多边条约已经遍及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国已经加入400多项多边条约,缔结了2万多项双边条约,为法律外交的不断发展和广泛实践提供了广阔空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法律外交将成为外交的基本方式。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律外交也必然成为外交的基本方式。在全球治理法治化和法律全球化的大潮中,国际竞争更多地表现为秩序之战和规则之争,国际关系中的法律战已经成为新常态。对外交往中,应树立法律意识、规则意识,自觉运用法律规则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法律外交将成为国际法治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当今世界,法律和规则已经成为国际开展对话和合作的基础和前提。用规范的制度化方式,统一适用的规则,处理国际关系已日益成为各国的共识。这样有力促进国际法治的发展和完善,彰显法治精神,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体系和秩序、共建人类利益、责任和命运共同体。法律外交有助于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律外交能有效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及两类规则,促进涉外法律合作。通过互学互鉴,吸纳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和有益经验,促进中国的法治建设。法律外交是开展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新亮点,是中国外交模式的根本转型,将促进对外开放与合作的观念理念、思维方式、体制机制、运作模式、话语体系的根本转变,开创大国外交新局面。法律外交是推动中国外交新理念新倡议的有效工具,引领保障“走出去”、“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等重大外交倡议和战略的实施,推动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法律外交既是软实力,更是巧实力。法律外交既包括在外交活动中利用国际法律规则,也包括在外交过程中推动国际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要善于抓住机遇,通过参与规则博弈和法律较量,大力加强软实力和巧实力建设,提升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规则制定权、决策权和影响力,树立外交强国和法治中国的威信和形象。为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面,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实现国家的外交政策、维护国家的利益,推动和践行法律外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更加突出。中国亟需将法律外交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中国从世界大国向世界强国、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的转型,以赢得在未来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规则权和主导权,更好地承担世界大国的领导责任。法律外交应为今后国家制定外交战略和政策做出重要的贡献,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应加快法律外交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法律外交的统筹协调,在驻外机构设立法务处或法务外交官,建立常态化的法律外交专家智库。充分发挥民间法律团体和智库的灵活性、专业性、多样性特点和人才、学术优势,官民并举,运筹帷幄。尽快完善涉外法律制度,建立健全外交外事法律体系,夯实法律外交的基石。大力加强法律外交人才队伍建设和构建涉外法律服务全球网络。在法律全球化的大潮中,积极推动中国法律软实力输出,扩大中国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的影响。法律外交是引领中国特色的大国外交,推动中国迈入法治强国,全面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的必然选择。中国明朝航海家郑和开辟了古代海上丝绸之路,主要开展货物贸易,每次出海他都要带很多战船和军队随行,实施武力保护。今天,中国倡议的“一带一路”伟大构想是经济全球化的组成部分,最为需要的是法律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从一定意义上讲,“一带一路”必将是一条法律合作之路,法律外交之路。
二、“首届中国律师论坛”昆明宣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首届中国律师论坛”昆明宣言(论文提纲范文)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2)越南媒体对中国形象的认知研究 ——以越南《人民报》(2013~2020)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语与共同语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越南学者关于中国形象的研究 |
(二)中国学者关于中国形象的研究 |
(三)其他学者关于中国形象的研究 |
三、研究方法与框架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框架结构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1章 国家形象的界定与框架理论 |
1.1 国际传播中的国家形象 |
1.2 框架理论 |
第2章 越南《人民报》报道中国形象形成与发展演变 |
2.1 2013~2020 年《人民报》对中国形象报道的情况 |
2.2 2013~2014 年的中国形象:稳定主动 |
2.3 2015~2016 年的中国形象:巩固提高 |
2.4 2017~2019 年的中国形象:继续奋进 |
2.5 2020 年的中国形象:抗疫合作 |
第3章 越南《人民报》报道的中国形象内容分析 |
3.1 越南《人民报》报道的中国制度形象 |
3.1.1 反腐改革的国内政治 |
3.1.2 多边合作的国际政治与外交 |
3.2 越南《人民报》报道的中国精神形象 |
3.2.1 积极繁荣的文化旅游 |
3.2.2 灾害频发的生活形象 |
3.3 越南《人民报》报道的中国物质形象 |
3.3.1 稳中有序的发展经济 |
3.3.2 日新月异的科技力量 |
3.3.3 相互对话的军事谈判 |
3.3.4 催人奋进的卫生医疗 |
3.4 越南《人民报》报道的中越两国关系 |
3.4.1 传统友谊的政治外交 |
3.4.2 开放合作的双边经贸 |
3.4.3 扩大交流的教育文化 |
3.4.4 不断磋商的军事交流 |
3.5 小结 |
第4章 影响越南《人民报》认知中国形象的因素 |
4.1 越南党和国家对《人民报》的直接管理 |
4.2 越南民众对《人民报》的认知态度 |
4.3 现代网络对《人民报》的渗透现象 |
4.4 其它因素对《人民报》的相关影响 |
第5章 越南《人民报》的认知对中越关系影响 |
5.1 平衡政治外交 |
5.2 发展经济贸易 |
5.3 扩大文化教育 |
5.4 开启防务对话 |
5.5 合作其它领域 |
启示与展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深入访谈提纲(中文译文) |
附录 B 深入访谈提纲(越南文) |
附录 C 越南《人民报》事件报道汇总图(政治与世界)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大国竞争与区域合作 ——以中美日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制度竞争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东亚区域主义与区域合作 |
二、研究问题:大国竞争可否促进区域合作 |
三、理论框架和研究设计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文献综述:大国竞争的体系后果 |
第一节 现实主义:冲突分歧与合作困难 |
第二节 制度主义:关于阻碍或促进合作的综合分析 |
第三节 规范、过程与网络:合作进化与小国能动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理论模型:制度竞争与区域合作 |
第一节 大国无战争、全球化与复合相互依赖 |
第二节 制度竞争的概念辨析与界定 |
第三节 制度竞争促进区域合作的作用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地缘、进程与需求概况:GMS公共需求分析 |
第一节 GMS的地缘意义与概况 |
第二节 GMS开发合作的历史进程与公共需求发展变化 |
第三节 GMS公共需求概览及域内合作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日博弈:GMS制度竞争情境的出现 |
第一节 中国的和平崛起与澜湄合作 |
第二节 亚太再平衡与美湄合作 |
第三节 美日同盟、政治大国梦想与日湄合作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跨境水资源管理:GMS制度竞争与区域合作 |
第一节 GMS跨境水资源管理议题分析 |
第二节 2010 年重大旱灾、中美日竞争与GMS国家能动性 |
第三节 中美日制度竞争与GMS水资源管理发展合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区域发展与大国协调 |
一、中美日竞争背景下的GMS区域发展 |
二、大国协调与未来议程 |
三、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试验设计方案 |
1.3.1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纳税人救济权的界定及现实基础 |
2.1 纳税人救济权的界定 |
2.1.1 纳税人救济权的含义 |
2.1.2 纳税人救济权的内容 |
2.2 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的现实基础 |
2.2.1 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法律基础 |
2.2.2 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社会基础 |
第三章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现状 |
3.1.1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成就 |
3.1.2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的不足 |
3.2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不足的原因分析 |
3.2.1 纳税人在税收立法中作用不突出 |
3.2.2 过分强调税务行政权和税收保障 |
3.2.3 纳税人救济途径和方式发展缓慢 |
第四章 国外纳税人救济权保护及借鉴 |
4.1 国外纳税人救济权的立法保护 |
4.1.1 纳税人救济权的宪法保护 |
4.1.2 纳税人救济权的法律保护 |
4.1.3 规范性文件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
4.2 国外纳税人救济权的行政保护 |
4.2.1 纳税人行政复议制度 |
4.2.2 纳税人权利保护官制度 |
4.3 国外纳税人救济权的司法保护 |
4.3.1 税务诉讼机构及程序设置 |
4.3.2 纳税人诉讼制度 |
4.3.3 税务赔偿 |
4.4 国外纳税人救济权的社会保护 |
4.4.1 纳税人协会 |
4.4.2 允许保险进入纳税担保领域 |
第五章 我国纳税人救济权保护机制的完善 |
5.1 我国纳税人立法救济的完善 |
5.1.1 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
5.1.2 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 |
5.1.3 修订推进纳税人救济权实现的其他法律 |
5.2 我国纳税人行政救济的完善 |
5.2.1 设立专门的税务复议机关 |
5.2.2 取消“纳税前置”规定 |
5.2.3 改进纳税担保制度 |
5.3 我国纳税人司法救济的完善 |
5.3.1 完善税务诉讼相关规定 |
5.3.2 积极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 |
5.3.3 纳税人获得应有赔偿 |
5.4 我国纳税人社会救济的完善 |
5.4.1 规范纳税人协会运行 |
5.4.2 多元化解决税务争议 |
5.4.3 保险进入纳税担保领域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5)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选题的研究脉络与文献综述 |
1.2.1 研究脉络 |
1.2.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预期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预期创新 |
第2章 民粹主义的理论解读 |
2.1 民粹主义的概念测量与类型学划分 |
2.1.1 民粹主义的概念与测量指标 |
2.1.2 民粹主义的类型学划分 |
2.2 民粹主义的滋生土壤 |
2.2.1 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危机 |
2.2.2 后发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的产物 |
2.3 民粹主义的理论渊源 |
2.3.1 中国民粹主义的历史迹象 |
2.3.2 西方政治思想的理论浇灌 |
2.4 马克思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回答 |
2.4.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特殊性的考察 |
2.4.2 恩格斯与特卡乔夫的论战 |
2.4.3 普列汉诺夫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4 列宁对自由派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5 毛泽东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解答 |
第3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背景与演绎样态 |
3.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背景 |
3.1.1 政治参与觉醒中民众责任备受关注 |
3.1.2 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 |
3.1.3 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 |
3.1.4 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 |
3.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演绎历程 |
3.2.1 基于演绎载体变迁的阶段划分 |
3.2.2 网络民粹事件典型案例评析 |
第4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诱发要素与时代表征 |
4.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诱发要素 |
4.1.1 社会矛盾的深度浇灌 |
4.1.2 社会焦虑的持续诱发 |
4.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时代表征 |
4.2.1 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 |
4.2.2 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 |
4.2.3 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 |
第5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影响 |
5.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正面价值 |
5.1.1 关注弱势群体 |
5.1.2 强化网络监督 |
5.1.3 提升公民政治素养 |
5.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危害 |
5.2.1 冲击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解构社会精英权威 |
5.2.2 助长暴戾之气,背离社会理性平和发展方向 |
5.2.3 加剧阶层对立,诱发社会分裂 |
5.2.4 混淆视听,干扰共享发展大局 |
第6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可鉴经验与疏导原则 |
6.1 国外疏导与消解民粹主义思潮的经验教训 |
6.1.1 苏俄:以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 |
6.1.2 拉美: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 |
6.1.3 中东欧:能抵御危机的低质民主体制 |
6.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原则 |
6.2.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6.2.2 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 |
6.2.3 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 |
第7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策略 |
7.1 推进公民教育,提升民众政治参与能力 |
7.1.1 塑造负责而又积极的公民 |
7.1.2 公民理性平和心态的形塑 |
7.1.3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 |
7.2 聚焦社会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2.1 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 |
7.2.2 着力解决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 |
7.2.3 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3 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
7.3.1 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理念的误导 |
7.3.2 健全共享发展的实现机制,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方式的干扰 |
7.3.3 夯实共享发展的秩序之基,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非理性倾向的侵蚀 |
7.4 强化网络社会协同治理,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7.4.1 推进网络治理的法治化 |
7.4.2 实现网络治理的规范化 |
7.4.3 提升网络治理的实效性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6)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研究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 研究核心概念的界定与论文框架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四 研究方法 |
五 研究的创新点与难点 |
第一章 法国从政治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联合国---法国重建大国实力的最佳阵地 |
一 法国对于联合国组建以及《联合国宪章》制订的贡献 |
二 法国在联合国的地位与作用 |
三 法国在国际外交中的特色与影响力 |
第二节 欧洲联盟---法国的“权力放大器” |
一 法国整合与影响欧洲的历史沿革 |
二 推动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法国意志:从强大的欧洲到强大的法国 |
三 法兰西文化中的“欧洲认同”与“欧洲观念” |
第三节 法语国家组织---法语传播力的核心阵地 |
一 法国在法语国家组织中的主导性地位 |
二 法语国家组织之于法国的特殊意义 |
三 法语在法语国家组织中的作用 |
四 法国与法语国家组织共迎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国从法律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法国法律意识与制度建设的前瞻性 |
一 罗马法对于法国法律制度的深刻影响 |
二 大陆法系代表国家--法国 |
第二节 《论法的精神》对世界法治文明的启蒙影响 |
一 孟德斯鸠..西方法学理论与国家学说奠基者 |
二 《论法的精神》---为世界立法者立法 |
三 “三权分立”学说对于各国政体架构的原则性指导 |
第三节 《拿破仑法典》---欧洲法治社会的基石与立法典范 |
一 拿破仑与他的治国创举 |
二 罗马法之集大成者 |
三 《拿破仑法典》---现代法治社会的基石与立法典范 |
第四节 法国人权观念的世界性普及 |
一 法国人权观念及实践的创新性与普世性 |
二 法国《人权宣言》对于国际人权公约及宣言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国从文化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法国文化软实力全方位展现的舞台 |
一 法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 |
二 法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的软实力构建 |
三 法语文化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的传播 |
第二节 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法国复兴人文主义理念的竞技场 |
一 推动现代奥林匹克复兴的法国社会人文环境 |
二 “奥运之父”顾拜旦的“法式”人文情结 |
三 法国在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地位与作用 |
第三节 法国在文化全球化环境中的适应力与创造力 |
一 文化全球化下的法语推广 |
二 法语国家大学联盟的文化传播力 |
三 法国高等教育国家战略融入欧洲高等教育区域整合的进程 |
四 法国影视听传播网络的攻坚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国从经济路径维护大国话语权 |
第一节 法国国家经济建设发展的特点 |
一 道德正义和实际利益的平衡 |
二 法国“经济爱国主义”的执着与妥协 |
三 在传统中寻求振兴经贸的创新点 |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法式价值观在经济领域的普及 |
一 《法英商约》--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雏形 |
二 当代国际自由贸易框架下的“多样性”本色 |
第三节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国影响世界金融政策走向的阵地 |
一 法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 |
二 法式思维在影响IMF决策能力上的体现 |
三 法国推动“欧洲联合文化”,建构欧盟在IMF的影响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对中国强国战略实施的 |
第一节 法国国家人文吸引力战略对中国树立文化自信的启示 |
第二节 法国国际政治生态观对中国外交话语体系建构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环境习惯法功能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评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及法律问题分析 |
第一节 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现状考察 |
一、独特与恶劣的自然条件 |
二、独特与多样的生产生活方式 |
三、独特与丰富的地方性知识 |
第二节 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法律问题分析 |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
二、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的现状描述 |
三、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反思与追问 |
第二章 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场域和惯习 |
第一节 场域与惯习的分析方法 |
一、场域与惯习 |
二、分析场域和惯习的必要环节 |
第二节 基于农耕社会与生计文化的场域和惯习 |
一、以农耕社会和生计文化为前提 |
二、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场域 |
三、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生态惯习 |
第三节 场域和惯习下的环境习惯法 |
一、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 |
二、石漠化地区环境习惯法的功能 |
第三章 环境习惯法与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契合 |
第一节 价值取向、时空尺度与功能定位 |
一、价值取向与时空尺度 |
二、价值取向与功能定位 |
三、功能定位与时空尺度 |
第二节 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契合 |
一、基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契合 |
二、基于环境、社会和资源可持续的价值契合 |
第三节 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时空契合 |
一、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时间契合 |
二、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契合 |
第四节 环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的功能契合 |
一、功能契合的前提:惯习系统的双向运行与回应型价值 |
二、功能契合的实现:从回应型价值到回应型法 |
第四章 环境习惯法对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实施的补充 |
第一节 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的体制承接 |
一、环境多元主体:乡村治理场域中的客观现实 |
二、环境多元共治:乡村治理场域对多元主体的遴选 |
三、乡村环境自主治理:回应型法让民间自组织发挥作用 |
第二节 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的机制关联 |
一、生态破坏民间救济与司法救济的结合 |
二、民间群体利益表达和环境公众参与的契合 |
第三节 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的制度对接 |
一、民间风水禁忌与生态红线制度的契合 |
二、民间耕作习俗与开发者养护制度的关联 |
三、民间“江步”“放浪”制度与倾斜保护制度的暗合 |
四、兼论环境习惯法与实定法制度的冲突解决 |
结语: 境习惯法与可持续发展价值的实现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8)袁同礼研究(1895-194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对象 |
二 研究综述 |
三 主要史料和章节安排 |
第一章 家世与童年(1895-1913) |
第一节 家世考 |
一 曾祖移居京师 |
二 祖父定居京师 |
第二节 童年 |
第二章 成学之路(1913-1924) |
第一节 北大预科 |
一 入学前的北大预科 |
二 入学后的预科调整 |
三 预科成学 |
第二节 以图书馆为志业(1916-1924) |
一 水木清华四寒暑 |
二 游学美欧 |
第一节 缘起 |
一 《永乐大典》的编纂和流传 |
二 全祖望和缪荃孙的研究 |
第二节 袁同礼的调查与研究 |
二 系列调查研究及影响 |
第四章 主持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1948) |
第一节 作中国文化之宝库 |
一 访购中西书籍 |
二 使受学之士观摩有所 |
第二节 通中外图书之邮 |
一 出版品交换 |
二 善本寄美保存 |
第三节 树长治久安之基 |
结语 |
附录一 :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9)1946年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选举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本文的视角与写作框架 |
四、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 |
五、资料的来源与运用 |
六、研究中值得注意的问题 |
第一章 清末以来的地方自治与议员选举 |
第一节 晚清时期的地方自治思想及实践 |
一、鸦片战争后地方自治的思想与主张 |
二、清末地方自治机构的设立与咨议局议员选举 |
第二节 民国建立后的地方议会及议员选举 |
一、北京政府时期省议会及议员选举 |
二、南京政府建立后的地方参议会与参议员选举 |
第三节 上海市参事会到临时参议会 |
一、特别市时期的上海市参事会 |
二、抗战前的上海市临时参议会 |
三、抗战胜利后的上海市临时参议会 |
第二章 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的准备 |
第一节 参议会参议员选举的法令法规 |
一、选举方法和选举资格 |
二、选举程序和投票规则 |
三、选举票的认定和当选证书的发放 |
第二节 参议会参议员选举的事前筹备 |
一、上海市地方自治机构的设置 |
二、户口普查和国民身份证发放 |
三、选举人登记和候选人资格的审查 |
四、投票场所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
第三节 参议会参议员选举的竞选宣传 |
一、竞选条件和原因 |
二、竞选宣传的方式 |
三、竞选宣传的内容 |
第三章 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选举 |
第一节 区域参议员选举 |
一、选票分发 |
二、选举概况 |
三、重选、补选 |
第二节 上海市第一届参议会职业团体初选、复选 |
一、初选 |
二、复选 |
第三节 参议员背景分析 |
一、性别年龄及出身 |
二、社会身份及派系 |
第四章 分析与评价 |
第一节 上海市参议员选举的基本取向 |
一、选举操作力求规范 |
二、竞选形式灵活多样 |
三、维权意识逐渐出现 |
第二节 上海市参议员选举管理的疏漏 |
一、选民人数失实 |
二、当选资格不符 |
三、选票流失严重 |
第三节 党政机关操控现象仍然存在 |
一、骗选控选 |
二、代书代选 |
三、劝退风波 |
结论 |
一、异化的民主 |
二、症结之所在 |
三、启示与借鉴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10)论法律外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体例与结构 |
四、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二章 法律外交的基本理论 |
一、法律外交的概念 |
(一)法律外交的缘起 |
(二)法律外交概念的提出 |
(三)法律外交的定义 |
(四)法律外交的分类 |
(五)法律外交的属性与特征 |
二、法律外交的主体与客体 |
(一)法律外交的主体 |
(二)法律外交的客体 |
三、法律外交的基本原则 |
四、法律外交的目标与任务 |
(一) 法律外交的总目标与任务 |
(二)法律外交的阶段性目标 |
五、法律外交的表现形式 |
(一)以法律为基础的外交 |
(二)以法律为形式的外交 |
(三)以法律为内容的外交 |
(四)以法律为目的的外交 |
(五)以法律为手段的外交 |
(六)法律外交的实现途径 |
第三章 法律外交的域外实践和中国实践 |
一、欧美国家法律外交实践评析 |
(一)欧洲的法律外交实践的特点与成效 |
(二)美国的法律外交经验 |
二、国际组织的法律外交实践简况 |
(一)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
(二)国际及区域性法学法律组织 |
三、中国法律外交实践的历史与现状 |
(一)历史上的法律外交实践 |
(二)当代中国法律外交实践与个案分析 |
(三)当代中国开展法律外交的现状分析 |
(四)当代中国开展法律外交的特点 |
(五)当代中国开展法律外交面临的问题 |
第四章 法律外交的发展趋势 |
一、法律外交面临的新的国际环境 |
二、法律外交面临的新的国内环境 |
三、法律外交的发展趋势 |
(一)法律外交将成为外交的基本方式 |
(二)法律外交将成为国际法治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
(三)法律外交将加速推进国内法治进程 |
(四)中国将为推进法律外交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
第五章 新形势下开展法律外交的思考和建议 |
一、中国亟需将法律外交上升为国家战略 |
二、加快法律外交的体制与机制建设 |
(一)设立法律外交国家协调委员会 |
(二)驻外机构设立法务处或法务参赞 |
(三)重视发挥民间法律外交力量 |
(四)建立法律外交专家智库 |
三、完善涉外法律制度 |
(一)建立健全外事管理法律制度 |
(二)完善涉外法律体系 |
四、建设法律外交人才队伍 |
五、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全球网络 |
六、加强涉外法律研究 |
(一)加强对国外法律制度的研究 |
(二)加强对涉外法律问题的研究 |
(三)加强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创新 |
七、加强中国法律软实力输出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首届中国律师论坛”昆明宣言(论文参考文献)
-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2]越南媒体对中国形象的认知研究 ——以越南《人民报》(2013~2020)为例[D]. 邢泽.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9)
- [3]大国竞争与区域合作 ——以中美日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制度竞争为例[D]. 黄冰. 外交学院, 2020(08)
- [4]纳税人救济权保障研究[D]. 张悦.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6)
- [5]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D]. 石立春.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6]法国维护大国话语权的路径研究及启示[D]. 夏正华. 武汉大学, 2019(06)
- [7]石漠化地区可持续发展法律问题研究 ——基于环境习惯法功能视角[D]. 赵翔.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8]袁同礼研究(1895-1949)[D]. 张光润.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7)
- [9]1946年上海市参议会参议员选举述论[D]. 刘宝军. 吉林大学, 2016(08)
- [10]论法律外交[D]. 谷昭民. 吉林大学, 2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