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有统一标志(论文文献综述)
王锐[1](2021)在《天水市秦州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
李蔚[2](2018)在《治理工具视角下我国食品标签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完全和外部性问题,政府介入食品标签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基础,食品标签制度能够引起利益相关者上下联动的集体行动,成为国家治理工具之一。本研究旨在探索制度边界与治理之间的关系,为我国治理工具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新的思考路径。本研究采用质性研究方法进行。通过梳理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对比食品标签、分析案例、总结生产主体和消费者的访谈资料回应研究主题。本研究重点分析了食品标签制度此类信息工具的职能边界、作用路径及溢出效应,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从标签到标签制度实现了从私人性到公共性的属性演变,制度目标由一元向多元目标体系发展,制度目标多元体系的发展方向贴合社会可持续发展方向,制度目标注意力转移推动了强制标识内容与自愿标识内容间边界的变化。第二,食品标签制度的治理路径是信息传递,信息传送的终端对象是消费者。食品标签属于信息工具,具有尊重市场、给予消费者充分选择权的工具特性,规制效果相对较弱,通常需要与其他工具协同,增强制度有效性。第三,政府介入标签制度的主要方式有直接介入和第三方间接介入。直接介入实效性较强,政府在其中扮演管控的角色。该方式可能在制度职能边界、制度与制度环境边界的嵌入度、制度现实边界与法律边界契合度方面存有问题。我国的“第三方”与政府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公私属性所占比例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间接介入的主要问题是委托-代理关系下的第三方寻租。政府介入方式取决于对象内容与制度目标之间的关系,直接介入的对象是强制标识内容,与制度目标密切关联,间接介入的对象内容则是与基本安全无关的其他信息,在间接介入的方式中,政府角色倾向于监督和问责。第四,当公益制度目标和私益目标相冲突时,生产主体通过正式程序中的非正式程序重新定义了政策边界。第五,非正式制度实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非正式制度的存在保护了小生产者,体现了社会联接机制,维系了地方知识,为正式制度提供了制度弹性空间,弥补了其不能实现的消费者期待,缓和了正式制度的统一性、标准化与本土多样性之间的矛盾。第六,制度的治理边界并非铁板一块,是各利益主体,受社会、市场力量作用下不断平衡、妥协的结果,制度边界在松紧之间不断调适。
蒲菲菲[3](2018)在《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研究》文中认为“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到2020年参业总产值实现1000亿,人参产品普遍达到绿色、有机标准,精深加工量占总量比重70%以上,使人参产业在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一席。我国是世界上人参产量大国,主要产区集中吉林省,其中以长白山区产量占比最高。长白山人参因产量高、质量佳在世界上享有盛名。早在2011年“长白山人参”就已成为注册商标,同时被列为地理标志产品。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品牌就代表着产品的知名度,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就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扩散力,可将其化作发展的巨大动力。推进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是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和推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这样,才能在全国乃至世界形成长白山人参的知名度,使长白山人参成为优势明显的产品,成为推动我省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因此,成功打造长白山人参品牌对我省来说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以长白山人参品牌为研究基础,从人参产业整体的发展历史及现状到长白山人参近几年品牌建设的历程及现状发展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受访者发放的抽样问卷进行调研,依据受访者对长白山人参的基本情况、购买行为、品牌关注度等因素进行数据分析,为后续品牌建设所存在的问题提供数据基础。在国际人参品牌建设中,韩国的正官庄人参品牌无疑是最成功的案例,从其品牌发展的历程及现状进行了解,同时对比我国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进而总结出目前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根据上述内容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有效的方法。
张文挺[4](2018)在《QLM公司营销战略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公民视力健康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近视率居高不下并有继续向上发展趋势。视力健康问题成为国家和社会层面共同关注的问题,视力保健领域的行业竞争也愈来愈激烈。QLM公司专业从事视力保健康复治疗二十余年,并在业内率先实现连锁营销,在行内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和先发优势。但是近年来QLM公司发展进入了瓶颈期,出现了销售额和连锁机构数量连续下滑的现象。本文通过相关营销理论的研究,结合QLM公司经营现状,利用PEST和SWOT分析等方法对其营销战略进行了深入剖析,得出其当前营销战略中战略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目标市场和市场定位不正确、品牌影响力小、服务规范化程度不高、连锁管理不严格、员工凝聚力不足等五个主要问题。为了扭转QLM公司销售额和连锁机构数量下滑的局面,本文针对分析结果和研究得出的问题,围绕营销战略优化设计、营销战略具体措施和营销战略实施保障三个方面对其原有营销战略进行整体优化完善。在营销战略优化设计方面进行营销战略定位、细化目标市场,明确市场定位。在营销战略具体措施方面提出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强化服务标准执行、加强客户管理。在营销战略实施保障方面提出完善人员管理体系、严格连锁机构管理、培育企业文化。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促使QLM公司实现销量增长和连锁规模的壮大,也希望在本文研究中取得的经验能为其他连锁企业提供有益参考。
尹雪峰[5](2017)在《X公司罗布麻茶产品市场营销策略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持续提升,对健康的诉求也不断增多,近年来,作为具有辅助降低血压作用的罗布麻茶产品市场需求逐年增长,在淘宝网主营罗布麻茶产品的X公司面临着越来越多公司在此市场上的竞争。为了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提升公司罗布麻茶产品的市场份额,需要对当前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进行完善。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相关市场营销理论进行阐述,其次,从公司外部的经济、社会、政策、科学技术等层面分析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对X公司罗布麻茶营销的影响,又从微观环境层面分析公司营销现状、竞争者、消费者,接着通过对近年来国内企业成功开展网上营销的比较分析,得出可供参考的经验。通过与公司竞争对手的对比分析,找到与竞争者在各类营销要素上的差距,在上述环境分析、经验分析、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X公司罗布麻茶营销进行SWOT分析,总结出公司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同时文章总结了X公司过去成功的经验教训,分析了需要将公司产品重新定位的原因。最后,根据相关营销理论和对公司现状的分析,进一步阐述公司需要将产品重新定位的必要性并提出新的产品定位策略,围绕新的产品定位提出公司的产品策略、定价策略、促销策略、渠道策略。接着从公司整体出发,从明确并完善公司使命、价值观、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员工培训五个方面保障公司各项策略的实施。
韩梅[6](2017)在《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文中指出当前,由于限广令的出台,传统广告式微,作为一种有别于传统广告的新型广告宣传形式,影视剧植入式广告以其隐蔽性的优势正在成为广告界和影视界的新宠,为广告业、影视业甚至是文化产业领域创造了商业价值和效率优势。同时,影视剧植入式广告发展过程中亦出现一定的负外部性。由于影视剧植入式广告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并未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在实际运营中更缺少监管和具体的操作规则,这种情况导致影视剧植入式广告大量泛滥,不合理、不合法的植入式广告比比皆是,侵害受众权益和公共利益。目前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影视剧植入式广告进行规范,面对植入式广告的种种乱象,广告监管部门因无法可依而并未对其采取任何监管措施。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既无事前审查环节,又无事后监督机制,基本处于自由自在的状态,游离于法律法规体系之外。因此,构建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体系,不仅直接决定着影视剧植入式广告发展中各种问题的治理和解决,而且直接关乎着我国影视剧植入式广告产业的整体发展,更与媒介受众的合法权益紧密相连。这正是本文研究的初衷。本文主要采用文献分析、社会调查、比较分析等方法,运用经济法学、广告学、经济学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理论,并以我国现行的广告法律制度为背景,对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进行考察。对此,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首先,界定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概念,针对不同学者、国家对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概念阐释,给出自己的见解。在此基础上,厘清传统广告与影视剧植入式广告之间的区别,总结出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特殊性——隐蔽性、渗透性、经济性和限制性;其次,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受众合法权益、增强法的适用性和操作性三个方面论证对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深度剖析我国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现存困境,结合学界的研究成果和现行的广告法律制度,指出其规制的难点所在。对此,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研究:首先,因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法律属性和合法性存争议,使得其法律地位难以界定;其次,事前审查方面——缺少明确的审查主体,即行政审查和自我审查的缺失;事后监管方面——缺少明确的监管主体,即行政监管缺位和行业协会监管的缺失;最后,责任认定的困境,因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特殊性,致使责任主体认定难和责任形式追究难。第三部分是对美国、英国、日本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经验借鉴。首先介绍美英日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美国的规制态度宽松自由,虽有规制,但只大体指明方向,即全面开放;英国规制则先以禁为主,后适度放宽,即严格限定;日本规制则主要以行业自律性监管为主,即自律为主。其次总结和归纳出其中对我国具有借鉴性的相关法律规范和实践,主要包括法律地位明确化、强制信息披露和监管主体多元化三个方面。第四部分是提出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对策建议。针对我国影视剧植入式广告在实践层面和法律层面存在的问题,参考国外规制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规制对策:一是明确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法律地位。将其纳入《广告法》的管制范畴,并有条件的承认其合法性,同时“量体裁衣”,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管理办法》;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解决隐蔽性与可识别性的冲突问题。明确了广告主与影视剧制作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对植入“量”和“度”进行规范;三是确立监管制度,以解决无人监管的状态。明确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多元化的监管主体,并突出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监管,同时构建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反馈的全方位监管机制;四是明晰广告主和影视剧制作方的法律责任,以解决责任认定难的困境。综上,构建我国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体系,对规范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活动、廓清其未来发展前景、促进其长远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高广波[7](2017)在《产品质量信息的政府供给:模型与政策》文中研究指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以制造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获得了极大的进步,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制造业大国。令人遗憾的是,我国的产品质量水平与制造业大国形象不符,粗制滥造的商品为消费者所诟病。特别是近年发生的大量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将我国的质量问题推上了风口浪尖。面对一系列的质量危机事件,政府各个监管部门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虽然运动式的执法对不法生产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产品质量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面对质量危机和监管难题,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和更新我们的质量规制思路。按照经济学的逻辑,产品质量问题的产生源于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激励生产者进行质量欺诈——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甚至导致阿克洛夫式的市场"崩溃",因此,缓解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成为政府质量规制的重要思路的之一。缓解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除了依靠生产者发送信号和消费者搜寻信息,政府这只"有形之手",也承担着为市场特别是消费者供给信息的责任。基于这一思路,本文将政府供给产品质量信息做为研究对象,进行相关的理论探讨。首先,做为逻辑起点,本文利用数理研究着重分析政府信息供给是如何影响市场的,即探讨政府信息供给条件下,消费者、生产者的福利变化和市场均衡;其次,根据前一研究结论,讨论政府信息供给策略的决策条件和影响因素;再次,针对信息供给主体的"委托人"属性,研究信息供给的激励问题,即讨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中央政府如何设计最优合约激励地方政府。对这三个问题的讨论主要是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并结合生产者理论、演化博弈理论、公共品供给理论、组织激励理论进行各个角度的研究。根据不同的研究目标,本文将政府这一研究对象的属性进行了三次转换:自然人→理性人(有限理性的委托人)→代理人,也就是从外生变量到内生变量的转换。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还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信息供给的政策、特点、过程和启示,以及我国政府信息供给的现状和问题,期望为我国政府信息供给和质量规制等政策的制定和优化,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由三大部分组成,共计八章:第一部分包括绪论与文献综述两章,第二部分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重点在于理论研究和数理推导。第三部分包括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主要是根据理论研究的结论来分析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信息供给的政策,探讨我国的现状和问题,同时,结合本文研究结论和我国实际提出完善我国政府信息供给的对策建议。通过理论分析和数理研究,得到的研究结论如下:(1)政府信息供给对市场的影响以及两类信息之间的比较本文将政府信息供给分为两类:门槛类信息和搜寻类信息。在考虑消费者搜寻成本的基础上,利用纵向产品差异化模型研究了政府信息供给对市场的影响,我们发现:政府信息供给有助于改善市场的产品质量状况,但两类信息对市场主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门槛类信息将造成生产者之间的不"公平"和消费者之间的不"公平",而搜寻类信息有助于市场福利水平的提高。此研究结论实际上为解决我国的产品质量危机提供了一个思路——政府应该关注信息供给特别是搜寻类信息的供给,通过降低消费者的搜寻成本来驱动生产者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市场状况。(2)政府信息供给的影响因素和策略选择将政府看做是外生的"自然人"存在不足,有必要将政府内生为信息供给系统的受影响变量。通过建立"政府——消费者"、"政府——生产者"两个演化博弈系统并分析其稳定状态,我们发现:做为"理性人"的政府,其信息供给策略主要受到信息供给成本、行政补贴、市场质量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具体来说,第一,当市场质量状况良好时,中央的行政补贴并不是地方政府信息供给的"必需品",当市场质量状况不好时,只要确保政府信息供给能够为消费者带来福利改善,政府仍然会选择信息策略;第二,当信息成本较高时,政府将受到高额罚金收入的激励而放弃信息供给策略,如果此时政府惩罚力度较小,市场最终将被低质量产品占领。(3)政府信息供给的激励研究政府信息供给中面临道德风险问题,本文通过激励机制中的单任务委托代理模型和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政府信息供给的最优契约设计问题,我们发现:第一,监督一奖惩机制能够降低中央政府的代理成本,当"奖惩与共享"相结合的时候,可以有效激励地方政府;第二,通过引入任务的相对重要性,中央政府可以对公共品生产任务和经济发展任务设计对抗性激励;当公共品生产任务与经济发展任务存在不完全替代关系时,中央政府应该对地方政府进行互补性激励,以防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任务上套利。在明确政府信息供给的市场机制、影响因素、激励机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政府的信息供给经验,本文提出了改善我国质量监管和信息供给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理顺信息供给体制、建立信息专项基金;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的法律和法规建设,确保法律授权;强化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并重视消费者的作用;增强信息采集能力,提高风险分析和评估能力。
任婷婷[8](2016)在《“三局合一”改革下监管服务能力提升研究 ——以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个特殊的职能部门,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2015年底,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由M区工商行政管理局、M区质量技术监督局、M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局合一”组成。本文以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经验总结、功能分析等方法进行研究。“三局合一”这一体制改革,使市场监管职能范围扩大,人员大幅增加。本文根据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工作实践,从机构设置、执法权限、协同能力、人员管理、管理成本等方面深入分析伴随体制改革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从政策执行不力、制度保障不完善等方面探讨问题发生的原因,从精简机构设置、明确执法权限、提高协同能力、人员管理统一标准、降低管理成本等方面提出应对措施。根据现状、问题、原因制定保障措施:执行政策、制定法规、配套制度、建立监督、保障服务等。“三局合一”在进行中必然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在前行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全面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现在正值全国基层“三局合一”大范围开展阶段,通过对合并后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的问题、原因、对策、措施等的研究,对提高基层行政部门市场监管效率和水平,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具有一定的借鉴和现实意义。
谢利华[9](2016)在《基于互联网时代的德佑堂保健食品营销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网络普及率的提升,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保健食品企业传统的营销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互联网时代,加强对保健食品企业4Ps策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本文在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从企业营销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出发,以德佑堂为例,对其保健食品营销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了德佑堂保健食品营销在4Ps策略上存在的问题,基于STP战略理论,对其目标市场进行了分析,制定出互联网时代保健食品营销策略。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利于进一度丰富我国企业营销的案例研究,为类似德佑堂的保健食品企业发展互联网营销,制定出4Ps策略,有利于引导类似德佑堂的保健食品企业改善其互联网营销策略,进而提高其营销效果,促进其经营效率的提升。通过本文的研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德佑堂产品策略存在产品组合单一,知名度还不高,产品的研发推广与生产、销售衔接不力等问题;价格策略存在成本控制有待加强,产品的价格和销售策略市场机动不强等问题;渠道策略存在渠道单一,规划不力等问题;促销策略存在促销方式单一以及促销团队建设滞后等问题。(2)德佑堂基于的自身优势和外部环境带来的机会,保健品目标市场选择在中高端市场;以绍兴市场为基础,重点发展浙江市场、江苏市场和上海市场。(3)结合互联网时代保健食品的营销特点,德佑堂应该变革其4Ps策略。在产品策略上应该满足消费者需求和期望,形成自身品牌效应;在价格策略上,应该优化成本控制,降低消费者费用;在渠道策略上,应该完善消费者服务体系,提高渠道效率;在促销策略上,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企业与消费者的沟通,有效传递产品信息。
任洪云[10](2015)在《哈尔滨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营销策略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糖尿病患病人群位居全球第一,全球每3-4个糖尿病患者中就有一位来自我国。糖尿病患病数量不断上升的趋势给糖尿病治疗药品和保健品带来了高速增长的机会,其市场增长空间也将十分巨大。哈尔滨市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面向糖尿病病人的辅助降糖食品及保健品。和其他企业保健品公司一样同样该公司也面临着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公司在营销过程也暴露处很多问题。如,顾客对公司产品市场评价不一;产品品牌认知度低;公司销售渠道单一等。通过研究发现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集中于公司本身产品缺陷;公司产品推广能力不强;销售渠道传统。为解决公司这些问题,在分析的基础上为龙达公司制订了STP战略,并提出了市场营销优化策略。为保证龙达公司市场营销策略能够更为顺利进行,本文还为公司在文化建设、团队建设及终端门店管理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公司营销策略的开展提供了实施保障。希望本文的研究能为龙达保健品公司现有市场营销策略改进提供依据。同时,也能够为其它保健品企业市场营销策略制定提供参考。
二、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有统一标志(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有统一标志(论文提纲范文)
(2)治理工具视角下我国食品标签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文献综述 |
1.4 相关概念与分析框架 |
1.5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食品标签制度化过程 |
2.1 食品标签属性从私人性向公共性发展 |
2.2 政府介入食品标签的合法性基础 |
2.3 形塑食品标签制度的主体要素 |
2.4 协同其他治理工具加强制度效力 |
2.5 小结 |
第三章 食品标签制度目标变化与治理边界的移动 |
3.1 食品标签制度目标演变路径 |
3.2 标签强制内容与自愿内容之间的边界移动 |
3.3 小结 |
第四章 政府介入标签制度的方式与角色 |
4.1 直接介入:营养标签案例 |
4.2 直接介入:复原乳标识 |
4.3 直接介入:转基因标识 |
4.4 间接介入:绿色有机认证标识 |
4.5 不同介入方式中的政府角色 |
4.6 小结 |
第五章 公益私益冲突下生产主体的“贴标”策略选择 |
5.1 公益目标与私益目标相冲突 |
5.2 公益私益冲突下的贴标行为选择 |
5.3 小结 |
第六章 食品标签非正式制度的作用 |
6.1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边界 |
6.2 消费惯性导致标签正式制度失灵 |
6.3 非正式制度存在的意义 |
6.4 小结 |
第七章 创新我国食品标签制度管理的政策路径 |
7.1 构建以公共利益为核心概念的食品标签制度 |
7.2 处理好标准化与本土多样化之间的关系 |
7.3 实现以政府主导的社会多元主体共治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讨论 |
8.1 研究结论 |
8.2 讨论:工具符号与治理秩序的建构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人参品牌建设相关概念界定 |
2.1 品牌 |
2.2 农产品品牌 |
2.3 农产品品牌建设 |
第三章 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发展历程与现状 |
3.1 人参的历史与现状 |
3.2 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 |
3.3 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的历程 |
第四章 消费者对长白山人参品牌认识度的调查 |
4.1 调查概述 |
4.2 品牌认识相关问题 |
4.3 品牌管理主体相关问题 |
第五章 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
5.1 品牌整体宣传力度较弱 |
5.2 品牌网络销售平台未开启 |
5.3 品牌质量管理手段缺乏 |
5.4 品牌监管力量不够 |
5.5 品牌消费需求理念薄弱 |
5.6 品牌科研开发转化率低 |
第六章 韩国人参品牌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
6.1 韩国人参发展现状 |
6.2 韩国正官庄品牌建设的发展 |
6.3 韩国人参品牌发展的成功经验 |
第七章 对策建议 |
7.1 准确进行长白山人参品牌定位 |
7.2 借助电商平台增加长白山人参购买渠道 |
7.3 健全长白山人参品牌市场运营机制 |
7.4 增加长白山人参品牌消费需求 |
7.5 提高长白山人参品牌科技研发力度 |
7.6 弘扬长白山人参品牌文化与个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研究的调查问卷 |
作者简介 |
致谢 |
(4)QLM公司营销战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STP营销战略理论 |
2.2 营销组合理论 |
2.3 连锁营销理论 |
2.4 PEST分析 |
2.5 SWOT分析 |
第3章 QLM公司营销战略分析 |
3.1 QLM公司现状 |
3.1.1 公司概况及发展历程 |
3.1.2 QLM公司的营销战略 |
3.1.3 QLM公司连锁营销特点 |
3.2 QLM公司PEST分析 |
3.2.1 政治环境分析 |
3.2.2 经济环境分析 |
3.2.3 社会环境分析 |
3.2.4 技术环境分析 |
3.3 QLM公司SWOT分析 |
3.3.1 优势分析 |
3.3.2 劣势分析 |
3.3.3 机会分析 |
3.3.4 威胁分析 |
3.3.5 SWOT分析结论 |
第4章 QLM公司营销战略问题及原因 |
4.1 QLM公司营销战略问题 |
4.1.1 目标市场和定位问题 |
4.1.2 品牌影响力小 |
4.1.3 服务规范化程度不高 |
4.1.4 连锁管理不严格 |
4.1.5 员工凝聚力不足 |
4.2 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战略修正不及时 |
4.2.2 品牌意识有偏差 |
4.2.3 服务标准化水平低 |
4.2.4 监督机制不完善 |
4.2.5 企业文化建设有待加强 |
第5章 QLM公司营销战略优化对策 |
5.1 营销战略优化设计 |
5.1.1 营销战略定位 |
5.1.2 细化目标市场 |
5.1.3 明确市场定位 |
5.2 营销战略具体措施 |
5.2.1 加大品牌推广力度 |
5.2.2 强化服务标准执行 |
5.2.3 加强客户管理 |
5.3 营销战略实施保障 |
5.3.1 完善人员管理体系 |
5.3.2 严格连锁机构管理 |
5.3.3 培育企业文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获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X公司罗布麻茶产品市场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相关理论基础 |
1.5 本文研究内容及框架 |
1.5.1 主要研究内容 |
1.5.2 论文研究框架 |
第2章 X公司罗布麻茶营销环境分析 |
2.1 宏观环境分析 |
2.1.1 经济环境 |
2.1.2 社会文化环境 |
2.1.3 政策法规环境 |
2.1.4 科学技术环境 |
2.2 微观环境分析 |
2.2.1 X公司罗布麻茶营销现状 |
2.2.2 竞争者分析 |
2.2.3 消费者分析 |
2.2.4 行业分析 |
2.2.5 不同类型消费品企业营销经验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X公司罗布麻茶营销SWOT分析 |
3.1 竞争者的比较分析 |
3.1.1 直接竞争者的比较分析 |
3.1.2 间接竞争者的比较分析 |
3.2 X公司罗布麻茶营销SWOT分析 |
3.2.1 优势分析 |
3.2.2 劣势分析 |
3.2.3 机会分析 |
3.2.4 威胁分析 |
3.3 公司劣势成因分析 |
3.4 公司发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X公司罗布麻茶产品营销策略与实施 |
4.1 产品策略 |
4.1.1 罗布麻茶的市场细分与定位 |
4.1.2 品牌策略 |
4.1.3 新产品开发策略 |
4.2 定价策略 |
4.3 促销策略 |
4.4 渠道策略 |
4.5 营销策略的实施保障 |
4.5.1 明确公司的使命感和价值观 |
4.5.2 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
4.5.3 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 |
4.5.4 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 |
4.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个人简历 |
(6)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
1.研究方法 |
2.研究思路 |
(四)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可能的创新点 |
2.本文不足之处 |
一、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一)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界定 |
1.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概念界定 |
2.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特殊性 |
(二)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1.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
2.保护受众合法权益 |
3.增强法的适用性和操作性 |
二、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困境 |
(一)法律地位界定的困境 |
1.法律属性存争议 |
2.合法性遭质疑 |
(二)监管机制的困境 |
1.事前审查缺失 |
2.事后监管缺位 |
(三)责任认定的困境 |
1.责任主体认定难 |
2.责任形式追究难 |
三、域外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经验借鉴 |
(一)美英日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 |
1.美国:全面开放 |
2.英国:严格限定 |
3.日本:自律为主 |
(二)美英日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经验借鉴 |
1.法律地位明确化 |
2.强制信息披露 |
3.监管主体多元化 |
四、影视剧植入式广告法律规制的对策 |
(一)明确法律地位 |
1.明确法律定性 |
2.明确适用范围 |
(二)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
1.信息披露的主体 |
2.信息披露的定量控制 |
(三)确立监管制度 |
1.明确监管主体 |
2.优化监管机制 |
(四)明晰法律责任 |
1.广告主的法律责任 |
2.影视剧制作方的法律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7)产品质量信息的政府供给:模型与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产品质量 |
1.2.2 规制 |
1.2.3 政府信息供给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2.1 信息与市场机制 |
2.1.1 信息不对称 |
2.1.2 生产者信号发送 |
2.1.3 消费者信息搜寻 |
2.2 质量与政府规制 |
2.2.1 规制及社会性规制 |
2.2.2 对质量的政府规制 |
2.2.3 政府信息供给 |
2.3 研究综合述评 |
2.3.1 视角与内容 |
2.3.2 研究方法 |
第三章 政府信息供给的市场效应——基于搜寻成本的研究 |
3.1 背景描述 |
3.1.1 理论逻辑 |
3.1.2 政府信息供给对市场的影响机制 |
3.2 门槛类信息对市场的影响 |
3.2.1 模型 |
3.2.2 模型求解 |
3.2.3 均衡分析与结论 |
3.3 搜寻类信息对市场的影响 |
3.3.1 模型 |
3.3.2 模型求解 |
3.3.3 均衡分析与结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信息供给的策略选择——基于演化博弈的分析 |
4.1 背景描述 |
4.1.1 社会契约下的委托代理 |
4.1.2 不完全理性与演化博弈 |
4.2 政府供给信息与消费策略的演化趋势分析 |
4.2.1 模型假设和支付函数的建立 |
4.2.2 稳定性分析 |
4.2.3 本小节结论分析 |
4.3 政府供给信息与生产策略的演化趋势分析 |
4.3.1 模型假设和支付函数的建立 |
4.3.2 稳定性分析 |
4.3.3 本小节结论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政府信息供给的激励 |
5.1 政府信息供给中的道德风险与激励机制 |
5.2 单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激励机制设计 |
5.2.1 模型描述与基本假设 |
5.2.2 目标函数与模型求解 |
5.2.3 模型分析与结果讨论 |
5.3 双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激励机制设计 |
5.3.1 模型描述与基本假设 |
5.3.2 目标函数与模型求解 |
5.3.3 模型分析与结果讨论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西方国家政府信息供给的政策与启示 |
6.1 美国的政府信息供给政策 |
6.1.1 主体:三权分立下的典型规制机构 |
6.1.2 内容:以安全预警类信息为主,以召回类信息为辅 |
6.1.3 过程:NEISS系统的运行流程 |
6.2 欧盟的政府信息供给政策 |
6.2.1 主体:立法权与行政权集合下的强力机构 |
6.2.2 内容:以面向消费者为主,以面向生产者为辅 |
6.2.3 过程:RAPEX系统的运行流程 |
6.3 日本的政府信息供给政策 |
6.3.1 主体:官御民办型规制机构 |
6.3.2 内容:以信息获取为主,全社会质量水平较高 |
6.3.3 过程:以PIO-NET网络为代表的运行流程 |
6.4 启示 |
6.4.1 重视信息供给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
6.4.2 信息供给项目主要面向消费者,并确保支出资金保障 |
6.4.3 信息收集过程重视消费者的作用 |
6.4.4 重视信息溯源,建立全流程的信息链与预警机制 |
6.4.5 将消费者做为制定质量规制政策的重要参考 |
第七章 我国的政府信息供给 |
7.1 政府信息供给的主体:根据产业链进行部门分工 |
7.2 政府信息供给的内容:实体法较多,程序法较少 |
7.3 政府信息供给的过程:分段式运作 |
7.4 我国政府信息供给的主要问题 |
7.4.1 主体:主体多样,职能分散 |
7.4.2 内容:信息供给与信息需求矛盾突出 |
7.4.3 过程:信息采集能力不强、风险分析能力较弱 |
第八章 政策建议 |
8.1 主体方面——理顺信息供给体制、建立信息专项基金 |
8.1.1 理顺政府的信息供给体制 |
8.1.2 建立政府信息供给专项基金 |
8.2 内容方面——确保法律授权、重视消费者的作用 |
8.2.1 加强政府信息供给的法律和法规建设,确保法律授权 |
8.2.2 强化政府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并重视消费者的作用 |
8.3 过程方面——增强信息采集能力、提高风险分析和评估能力 |
8.3.1 增强信息采集能力 |
8.3.2 提高风险分析和评估能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后记 |
(8)“三局合一”改革下监管服务能力提升研究 ——以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术语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 |
第一节 相关理论 |
一、效能理论 |
二、马克斯·韦伯行政组织理论 |
三、人力资源管理理论 |
第二节 国外文献综述 |
一、绩效管理 |
二、组织管理 |
三、人力资源管理 |
第三节 国内文献综述 |
一、效能管理 |
二、组织管理 |
三、人力资源管理 |
第三章“三局合一”后监管服务能力现状、问题与原因分析 |
第一节 监管服务能力现状 |
一、机构 |
二、监管服务对象 |
三、投诉举报渠道 |
第二节 监管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 |
一、机构设置重叠 |
二、执法权限交叉 |
三、协同能力薄弱 |
四、人员管理混乱 |
五、管理成本较高 |
第三节 影响监管服务能力的原因 |
一、政策执行不力 |
二、制度保障不完善 |
三、配套法律法规跟进滞后 |
第四章“三局合一”后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的思路、措施与保障 |
第一节 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的必要性 |
一、市场发展的需要 |
二、服务监管的需要 |
第二节 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的措施 |
一、精简机构设置 |
二、明确执法权限 |
三、提高协同能力 |
四、人员管理统一标准 |
五、降低管理成本 |
第三节 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的保障 |
一、切实有效执行合并后的相关政策 |
二、制定实施配套法律法规 |
三、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
四、建立监管服务长效机制 |
五、内外兼修,保障监管服务水平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基于互联网时代的德佑堂保健食品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阐释 |
2.1 相关概念 |
2.1.1 保健食品 |
2.1.2 企业营销 |
2.2 基础理论 |
2.2.1 4Ps营销理论 |
2.2.2 STP营销理论 |
2.2.3 关系营销理论 |
2.2.4 马斯诺需要层次理论 |
第3章 德佑堂保健食品营销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德佑堂发展概况 |
3.2 德佑堂保健食品营销环境分析 |
3.2.1 外部环境 |
3.2.2 内部环境 |
3.3 德佑堂营销现状及问题 |
3.3.1 产品策略现状及问题 |
3.3.2 价格策略现状及问题 |
3.3.3 渠道策略现状及问题 |
3.3.4 促销策略现状及问题 |
第4章 德佑堂保健食品STP战略定位 |
4.1 市场细分 |
4.2 目标市场的选择 |
4.3 目标市场的发展策略 |
第5章 互联网时代德佑堂保健食品营销策略的制定 |
5.1 互联网时代保健食品的营销特点 |
5.2 互联网时代德佑堂保健食品4Ps策略的变革 |
5.2.1 产品策略 |
5.2.2 价格策略 |
5.2.3 渠道策略 |
5.2.4 促销策略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哈尔滨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主要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哈尔滨市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营销现状分析 |
2.1 公司概况 |
2.2 公司营销现状 |
2.2.1 产品现状 |
2.2.2 价格现状 |
2.2.3 渠道现状 |
2.2.4 促销现状 |
2.3 公司营销存在的问题 |
2.3.1 产品市场满意度不高 |
2.3.2 产品品牌认知度低 |
2.3.3 销售渠道单一 |
2.3.4 门店运营混乱 |
2.3.5 促销效果不理想 |
2.4 公司营销问题产生的原因 |
2.4.1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
2.4.2 品牌传播和推广力度不够 |
2.4.3 销售渠道方式落后缺乏创新 |
2.4.4 缺乏门店营销管理 |
2.4.5 促销方式单一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哈尔滨市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SWOT分析及STP战略制定 |
3.1 龙达公司SWOT分析 |
3.1.1 优势分析 |
3.1.2 劣势分析 |
3.1.3 机会分析 |
3.1.4 威胁分析 |
3.2 龙达公司STP战略制定 |
3.2.1 公司市场细分 |
3.2.2 公司目标市场选择 |
3.2.3 公司市场定位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哈尔滨市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营销策略优化 |
4.1 产品策略 |
4.1.1 树立企业形象构建意识 |
4.1.2 严把产品质量关 |
4.1.3 加强产品创新 |
4.2 价格策略 |
4.2.1 定价目标 |
4.2.2 定价策略 |
4.3 渠道策略 |
4.3.1 创新传统销售渠道 |
4.3.2 拓展网络营销渠道 |
4.4 促销策略 |
4.4.1 终端促销活动多样化 |
4.4.2 加强门店促销支持 |
4.4.3 制定媒体推广策略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哈尔滨市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营销策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
5.1.1 思想层面文化 |
5.1.2 公司制度规定 |
5.1.3 硬件层面文化 |
5.2 强化销售团队建设与培养 |
5.2.1 规范员工制度加强员工管理 |
5.2.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
5.2.3 引入竞争机制激发销售员工潜能 |
5.3 加大终端门店管理力度 |
5.3.1 自营门店管理 |
5.3.2 加盟店门店管理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
致谢 |
个人简介 |
四、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有统一标志(论文参考文献)
- [1]天水市秦州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王锐. 电子科技大学, 2021
- [2]治理工具视角下我国食品标签制度研究[D]. 李蔚. 中国农业大学, 2018(12)
- [3]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研究[D]. 蒲菲菲. 吉林农业大学, 2018(02)
- [4]QLM公司营销战略问题研究[D]. 张文挺. 沈阳理工大学, 2018(01)
- [5]X公司罗布麻茶产品市场营销策略研究[D]. 尹雪峰.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7(01)
- [6]影视剧植入式广告的法律规制[D]. 韩梅. 长安大学, 2017(02)
- [7]产品质量信息的政府供给:模型与政策[D]. 高广波. 华东师范大学, 2017(09)
- [8]“三局合一”改革下监管服务能力提升研究 ——以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例[D]. 任婷婷. 云南师范大学, 2016(05)
- [9]基于互联网时代的德佑堂保健食品营销策略研究[D]. 谢利华. 西南交通大学, 2016(04)
- [10]哈尔滨龙达保健品有限公司营销策略研究[D]. 任洪云.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