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惩治腐败防止蔓延(论文文献综述)
孙新生[1](2021)在《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文中认为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较好克服了革命时期注重个人、家庭、宗族、朋友等小群体利益的传统社会特殊主义价值观的侵蚀,新中国成立后执掌全国政权而来的权力腐蚀,以及改革开放后实行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特别是新旧体制机制转轨过程中腐败大量增加的挑战。这是如何实现的呢?不少学者认为,1978年前主要靠群众运动反腐,1978年后主要靠制度反腐。但这种观点忽略了的是,改革开放前不仅有群众运动反腐,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组建了纪委、监委等反腐败机构,逐步建立了腐败惩治的权限、规则和程序,而且群众运动都是中共中央直接发动、组织的,除文化大革命外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控制开展的,群众运动中都有制度建设环节,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也是由专门机构进行。在改革开放后的反腐败实践中,除不开展群众运动外,大多数制度规则、程序、机构都延续了新中国成立早期及革命时期确立的制度框架。将改革开放前后的反腐败实践分别界定为运动反腐、制度反腐的二分法,割裂了两个时期的历史联系,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确立的拒腐防变体制机制,而这恰恰是建国后拒腐防变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本文在将拒腐防变放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进行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拒腐防变,关键在于其是高度制度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自成立起就注重用制度化的方式拒腐防变,同时虽经历曲折反复但总体上较好地处理了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辩证关系,将群众参与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可以说制度化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拒腐防变的主线。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初步探索期,确立了思想建党优先、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等原则框架。在这些原则框架下,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确立从思想和作风问题抓起,防止这些问题演化为腐败问题的管党治党思路,使党员干部改变源自传统农业社会的观念和特质,接受马克思主义公共利益至上的普遍主义价值观,自觉做到不想腐。确立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建立专门干部选拔机构,将自上而下的领导考察与自下而上的群众考察结合起来,从选人用人的源头遏制腐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反腐败专门机构,严格实施党的纪律,及时纠正党员的小错误、清除党员队伍中的腐化分子,使大多数党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通过井冈山工农兵民主政治、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廉政实践等,对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方式进行探索,初步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新中国成立早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期。针对全国执政后腐化现象大幅增加的现实,将整风整党运动与执行纪律、整顿干部、清理组织、反对腐败结合,深化了延安整风运动模式;相继建立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职责范围、领导体制、工作规则与程序等为1978年后纪委恢复重建提供了基本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信访制度等为群众监督以及参与反腐败提供了制度化途径。但对党内贪污腐化特别是科层化管理体制滋生的官僚主义等隐性腐败,中央领导层在反腐败以自上而下的制度化方式为主还是以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为主上分歧越来越大,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张力逐步凸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成为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改革开放新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期。中国共产党将拒腐防变重新纳入制度化轨道,探索在不开展群众运动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路径,对群众参与的规模和数量进行规范限制,更多依靠党和国家体制特别是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反腐。其中,1983年整党确立了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以及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构建起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恢复重建后的纪委确立三项主要任务、五项基本权限、双重领导体制、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体制,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体系,在“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注意区分纪律问题与法律问题,并在理念、规则和程序上探索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推动腐败惩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但在拒腐防变制度化迅速提高的同时,群众参与逐渐边缘化,群众反腐与制度化的反腐体制对接不顺畅,党委政府与民间社会在反腐问题上不时出现紧张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加速推进期。针对制度执行不力、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以制度执行力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和腐败惩治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有力维护制度权威、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通过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机制,构建群众网上曝光、舆论发酵、执纪执法部门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并通过巡视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特别是明确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理顺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关系,在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途径、将群众监督整合进拒腐防变制度化格局上取得重要进展。回顾百年拒腐防变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化为主线,在思想教育、组织机构、惩治腐败、权力监督等制度化上都取得了不少历史经验。在新征程上,必须传承好这些宝贵经验,坚持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化,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整风整党,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结合起来,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坚持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化,任人唯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反腐败专门机构;坚持和完善腐败惩治制度化,将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将严惩腐败作为教育、制度的支撑和后盾;坚持和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化,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中国共产党抵御各种腐败因素的侵蚀、长期执政奠定坚实基础。
陈俊秀[2](2020)在《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文中提出腐败问题已然成为我国社会的沉疴积弊,当前我国反腐败逐渐形成压倒性态势,反腐的重心逐步由“治标”转向“治本”。作为制度反腐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刑事反腐自古以来都是整饬吏治的有力手段。在刑事立法上,当前我国腐败犯罪罪名的增设、构成要件的修正、法定刑配置的调整进入非常频繁的时期,学界对腐败犯罪的研究也呈现“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繁荣景象,然而表象的繁荣背后却暗藏着腐败犯罪基础理论建树不足、腐败犯罪罪刑结构前后龃龉、左支右绌的隐忧,具体表现在:刑事立法上腐败犯罪的罪刑配置科学性和合理性饱受理论界和实务界诟病;刑事司法中大量腐败犯罪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屡遭公众的公正性质疑。有鉴于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刑事反腐尤为必要,是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成果的必然要求。腐败的概念界定是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研究的基石,科学界定“腐败”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有效开展刑事反腐的逻辑前提。通过对“腐败”内涵“语义-语用”二元框架的分析,以及对腐败核心要素的剖析,尝试对传统的经典腐败定义进行修正:取消对腐败主体“公职人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限定;将腐败行为对象“公共权力”扩大为“权力”,在传统腐败行为对象的范畴里融入“私权力”要素,使得滥用私权力的情形也纳入腐败行为的范畴。我国腐败犯罪体系存在分布散乱、类型化程度不足的弊端,为了实现庞大的腐败犯罪罪群的体系化,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犯罪体系罪名庞杂、混乱无序的问题,本文按照腐败的行为模式不同,将腐败犯罪类型划分为自体型腐败犯罪和交易型腐败犯罪。无论腐败行为的具体方式和手段如何多样化,自体型腐败和交易型腐败依然是腐败的最基本形态,任何新型腐败行为均可以还原到上述两种基本腐败形态之中。其主要区别在于自体型腐败犯罪是“权力追逐利益”,典型的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而交易型腐败犯罪(除索贿外)主要是“利益追逐权力”,典型的如受贿罪、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同时,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腐败犯罪之罪刑配置不是立法者恣意而为之事,它必须得到某种合理化的控制。不同阶段的腐败态势牵动着反腐败刑事立法的不断修改、完善。罪刑结构是否合理,是一个国家刑事法治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我国腐败犯罪的罪刑结构完善首先应当对刑法理念进行更新,从“政策型”向“法理型”,从“碎片化”向“体系化”,从“回应型”向“内生型”,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转型。刑罚的正当化根据应当坚持“报应刑并合主义”,报应为刑罚正当化的主要根据,预防为刑罚正当化之次要依据。报应刑论(绝对主义刑罚论)和目的刑论(相对主义刑罚论)所彰显的价值理念之间存在着基本立场上的冲突。而化解这一冲突的合理路径在于立法阶段和司法阶段二元分离,即刑事立法以责任刑所蕴含的报应主义价值理念为鹄,刑事司法以预防刑所倡导的功利主义价值理念为旨趣。规范保护目的理论、法益理论与社会危害性理论是贯穿腐败犯罪体系、重构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要理论资源,也是指导和制约反腐败犯罪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理论根基。罪刑体系的建构需要从目的出发,行为可罚性的建构需要充分考虑规范保护目的。通过对我国腐败犯罪的规范保护目的的宏观把握、腐败犯罪法益理论的中观考量、腐败犯罪社会危害性的法经济学微观探索,为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奠定理论基础。腐败犯罪的规范保护目的为公共资源的分配正义,包括物质、权利、发展机会在内的所有社会资源的分配。传统的受贿罪法益“廉洁性说”“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说”“公正性说”“信赖说”“不可收买性说”与“类型化法益说”均存在着一系列非此即彼的困境。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社会分配正义受损包括两个层面:受贿人获得的腐败利益和行贿人获得的不正当利益。与之相对应,交易型腐败犯罪法益应当包括两个层面:“禁止职务或职务行为上的不当得利”和“公共资源分配上的机会平等”。自体型腐败犯罪的法益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廉洁性”法益并非自体型腐败犯罪中具有独立价值的法益,廉洁性的高低依附于公共财物受损程度。我国贪污罪和受贿罪并轨制罪刑结构下并发的“同罚异害”罪刑不均衡难题,以及法益侵害、不法内涵、犯罪生成模式、责任程度等实质差异,决定了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罪刑结构应采取分离制。通过2097份刑事判决书的大样本实证考察,发现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贪污罪的刑罚显着高于受贿罪”的司法经验和规律,揭示“并轨制”立法下并发的“同罚异害”罪刑不均衡弊病,进而提出“贪污罪和受贿罪法定刑应当分立”这一理论命题。同时,我国刑事立法中行贿犯罪和受贿犯罪的罪刑结构左右龃龉,折射出立法者对贿赂犯罪摇摆不定的治理策略。贿赂犯罪的应然罪刑结构应深入考察受贿犯罪的复合行为结构、复合法益结构的特殊性。通过受财行为与谋利行为的区分、贿赂犯罪生成机制考量以及共同犯罪中教唆犯与实行犯之法理借鉴,揭示行贿和受贿行为不法与责任程度,从根本上消除贿赂型腐败犯罪惩治策略以及罪刑结构上的分歧。通过对自体型腐败犯罪和交易型腐败犯罪、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的反思与解构,提出了腐败犯罪的建构路径。在交易型腐败犯罪中,应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要件要素,对“贿赂”范畴予以重构并类型化。对受贿型腐败犯罪应当采取“数额与情节并重”模式,并提出受贿罪情节要素体系建构的基本设想。受贿罪的法定刑应采取“基本刑+特殊刑”模式,以“枉法受财”为受贿罪的“基本犯”,而单纯收受贿赂,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的,应当按照受贿罪的法定刑从轻处罚。在此基础上,提出受贿罪罪刑立法修改之可行性方案。在自体型腐败犯罪中,通过贪污罪行为主体和行为类型之教义学限缩以纾解“权贵刑法”的诘问与质疑。自体型腐败犯罪的死刑适用应当从司法控制走向立法废除。在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的罪刑结构建构中,提出应当坚守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非对称性罪状结构;确立行贿型腐败犯罪之特别自首制度;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合理的罪刑阶梯应该设置为:(枉法)受贿>行贿罪≥(不枉法)受贿,即在贿赂犯罪中,除(不枉法)受贿外,受贿罪原则上应当重于行贿罪。成熟的体系性研究应当遵循融贯性与合目的性的双重要求。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之目标是避免腐败犯罪法秩序内部的诸规范发生冲突、矛盾,确保法安定性。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能够与既有刑法体系相衔接、融贯。在刑事司法层面,能够有效指导司法实践中诸多疑难、复杂的贿赂类型,为腐败犯罪的法益恢复、“事后受贿”情形、“感情投资”情形、交易型腐败犯罪的既遂形态、罪数问题以及自体型腐败犯罪与相关财产犯罪竞合等疑难问题的司法应对提供足够的阐释力和理论支撑。
张腾飞[3](2020)在《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及其价值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到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廉政建设关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严重腐败问题,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治国理政的具体实践,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并做出了廉政建设的新战略新部署,逐渐形成了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开启了管党治党的新征程新境界。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形成,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和清晰的实践脉络。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内容丰富而深刻,有着鲜明的理论特点和思想品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提出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必须要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指导下,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丰硕成果,政治生态得到显着改善。但腐败现象的存在是长期的,铲除腐败并非短期之内就能完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面对这些突出问题,廉政建设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重要和紧迫。因此,必须要在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指导下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继续深入下去。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是我国廉政建设的科学指南和基本遵循。深入研究探讨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对于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态,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有着极为深刻的重要意义。
田莉[4](2020)在《21世纪以来越南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研究》文中认为腐败是困扰着各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大现实问题,历来为人民所深恶痛绝。在越南,人民更是将腐败视为一大“国难”。1986年12月,越南共产党六大拉开了全面革新开放的序幕。经过30余年的革新,越南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国家综合实力显着增强。与此同时,腐败现象在革新政策激活的经济、社会生活中却呈现出愈演愈烈的发展势头。为了有效遏制腐败,越南共产党将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提上日程,在曲折中不断探索反腐举措,惩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取得了反腐阶段性胜利。然而,反腐成效并没有达到越南党和人民的期望,腐败这一顽疾仍然还没有得到根除。如何有效地遏制和消除腐败仍然是越南党和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进入21世纪的历史新时期,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给越南带来了严重危害,主要表现在腐败损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造成越南的经济损失,破坏越南的社会风气。而腐败问题在越南之所以滋生蔓延、经打不绝,是因为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扭曲,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越共党的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面对日渐猖獗、泛滥成灾的腐败问题,革新开放以来特别是21世纪以来的越共核心领导人从未中断对反腐败斗争的摸索,不断提高对腐败的危害和滋生蔓延的原因的科学认识,深入了解越南现实的腐败和反腐状况,采取一系列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反腐败措施,其中主要包括加强拒腐防变的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设置权威的反腐机构、健全法制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抓大案要案等五个方面。这些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更加坚定越共继续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推动经济的稳定发展,加大腐败案件的审查力度。然而,在肯定越共预防和反对腐败中取得的可喜成绩的同时,也要坦率的承认,越共开展反腐败斗争仍然需要付出艰巨的努力,任重道远,需要下功夫去很好地解决反腐过程中存在注重思想道德教育而忽视物质保障;事后惩治力度大而事前预防功效差;监督的原则性强而实效性差;党中央高度重视而群众参与感不强;仍需要注重学习和借鉴中共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
荣震[5](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腐败治理,围绕着如何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问题,逐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腐败治理道路,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腐败治理体制。回顾总结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和经验,把握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新任务新要求,对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为研究对象,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为理论基础,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该理论分析框架包括纵向历时分析和横向要素分析两个维度。以理论分析框架为依托,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演变历程。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每一个历时时期内的分析则以横向要素为依托,从制度环境、制度需求、制度供给三个展开论述。其中,制度环境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环境,制度需求主要是从腐败形势对腐败治理体制提出的治理任务角度切入,而制度供给则包括腐败治理指导思想、组织体系和具体制度规范供给三个内容展开论述。历史演进分析之后,综合运用制度分析范式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历程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在进行透彻的历时演变分析和变迁逻辑分析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特征、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最后,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三个层面提出了新时代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路径。具体而言,文章共包括五个章节:第一章主要是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在阐释腐败、腐败治理、体制与机制等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明确界定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基本功能与世界范围内的主要模式。然后,基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三个理论流派主要理论支撑点构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理论分析框架主要包括横向历时性分析维度和纵向要素性分析维度两个组成部分。第二章以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十八大迈入新时代四个党史发展的“关键节点”为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史演进划分阶段,结合官方腐败治理体制改革表述话语体系及学术界现有研究的阶段和命名划分,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划分为1978年至1992年的恢复重建阶段、1992年至2002年的适应性改革阶段、2002年至2012年的深化改革阶段、2012年至今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阶段。对每个阶段内腐败治理的政治生态环境、腐败形势、腐败治理体制分别展开论述。第三章主要基于制度分析理论范式对腐败治理体制变迁进行理论透视,从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动因分析、行动者分析、变迁模式和路径依赖五个逻辑线条探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在逻辑。第四章是基于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变迁历程和变迁内在逻辑,对我国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经验、主要特征和存在问题总结与分析;第五章则是在上述四章的基础上,从战略、策略和基本着力点提出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本路径。
董蕾[6](2019)在《政治生态视域下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出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大任务。党的廉政建设作为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涵养正气充盈、政治清明政治生态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任务。因此,以政治生态为视角研究分析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利于我们深刻认识新的党内政治生态背景下党的廉政建设的新动向新任务,进一步拓宽党的廉政建设的研究视野;有利于深入研究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廉政建设的特点规律,全面推进党的廉政建设体系建构以及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本文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借鉴政治生态学的相关理论,聚焦党的廉政建设为研究对象和重点,设计了涵盖理论缘起、历史总结、内容架构、问题揭示、原因分析、路径选择在内的政治生态视域下党的廉政建设的研究框架。阐述了党的廉政建设的相关理论基础及借鉴,厘清了政治生态与党的廉政建设的内在关联;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党内政治生态的变化而不断调试党的廉政建设举措,提炼出党的廉政建设的基本经验;聚焦于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态的新变化,党的廉政建设呈现出风清气正的新格局;在党的廉政建设“四位一体”基本逻辑架构下,逐一剖析党的廉政建设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多维诱因,有效推动各核心要素不断优化、协调有序,进而提出党的廉政建设的优化对策。在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背景下,政治生态与党的廉政建设具有内在关联,深入推进党的廉政建设有利于营造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有利于推动党的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二者在目标、主体、内容、形式等方面具有彰显人民性、突出政治性、强调内生性、注重制度化的内在契合,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为党治国理政营造清正廉明的执政环境。借助政治生态理性分析工具,建构了包含主体责任、权力监督、廉政制度、廉政文化“四位一体”的廉政建设结构体系,各核心要素有机联系,发挥自己独有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党的廉政建设的整体效能。以党的廉政建设“四位一体”结构体系为主线,以政治生态的视角探寻廉政建设在新时代条件下由谁来建设、建设什么、怎样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增强党对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以强化廉政主体功能,完善权力监督体系以规范权力运行,构建廉政制度保障体系以优化廉政制度协同效能,厚植清正廉洁的文化土壤以营造良好文化生态等方面提出优化党的廉政建设的四大对策。
薛韡[7](2019)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构建“三不腐”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开展了刀刃向内、气势磅礴的反腐败斗争。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轴贯穿其中,推动了反腐败斗争从“胶着状态”到如今取得“压倒性胜利”,不敢腐的目标已经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历史性成就表明,构建“三不腐”机制成效显着。立足新时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回望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方的路,进一步研究总结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历程和经验,研究凝炼出构建“三不腐”机制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基本路径。这条基本路径是由反腐败斗争的历史性变革和实践成效演进而来的,是对党的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深刻把握。构建“三不腐”机制这条基本路径,是贯通一体的有机整体,是相融相成、相互促进的标本兼治,是一体推进的系统工程。反腐败斗争虽然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面临的考验危险和风险挑战依旧长期存在。当前,构建“三不腐”机制在目标实现和作用发挥的程度上还存在着不均衡、不平衡问题,腐败存量和增量并存,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还未严丝合缝,涵养自律意识的土壤尚未完全厚植,需要以坚韧执着的斗志攻坚克难,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三不腐”,是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重大战略部署。新时代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要重点在传承经验和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和集成联动、内在活力和外部动力、常态效能和长效机制这“四个方面”统筹把握,以“3+2+1”为基本建构格局一体推进,健全完善惩戒、预防、自律三大运行机制、制度和责任两个保障机制,同时全力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作用。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基本路径的生动实践,必将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直至海晏河清。
高晶华[8](2019)在《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治国理政的战略新高度,基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立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为此,习近平提出一系列管党治党的新观点、新理念和新方法,目标直指解决长期执政条件下党面临的诸多“老问题”与“新问题”,应对我们党长期执政的严峻“四大考险”。通过党的自我革新,应对党面临着的“四大危验”。核心要义是以全面从严治党,使党和广大党员保持“初心”,整体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向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这一切的根本目的是要解决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其前提条件是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的地位得以保障。正是在这一逻辑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真正地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创造了党的建设历史上乃至人类政治文明进程中的伟大奇迹,为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中国化做出最新贡献,向世界各国政党政治治理提供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科学阐述了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围绕什么是新时代党的建设、如何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这一主线,呈现出丰富的内涵。首先,习近平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整体布局,指出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关于政治建设的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水平。其次,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党的建设的最鲜明特色。习近平在思想建设方面提出了精神“补钙”论,理想信念“总开关论”,赋予了理想信念以新的内涵,围绕新时代意识形态领导权与话语权进行探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提高执政为民的服务意识。第三,习近平将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的认识高度,明确指出世界最大党组织建设于兴党兴国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既要抓住关键少数,选拔任用好干部,又要优化党员队伍内部治理,提高组织的整体力量。第四,习近平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论述,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最大亮点。强调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始终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作风建设的核心,重点解决党内四风问题,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第五,习近平特别提到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新的部署。第六,习近平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抓住了制度问题的症结。探索与推进新时代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高管党治党的法治化水平,以严明的制度推进世界最大党成为世界最强党,形成独具中国特色的制度治党逻辑。第七,习近平还对新时代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打破了以往的潜规则,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努力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改变传统运动式、集中式反腐,构建腐败治理的三不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反对和克服一切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体现了辩证思维,在从严治党的过程中,认识矛盾,分析并解决矛盾,抓住主要矛盾。这一管党治党的最新科学认识最鲜明的特点是通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基本方法,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伟大”战略高度对党的建设作出的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运用了创新思维,展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勇于探索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的创新精神。新时代党的建设趋向于法治化,政党治理步入法治轨道,开启了法治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征程。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持德法共治的治理理念,将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党的伟大事业、伟大斗争、伟大梦想予以新的结合,实现标本兼治的治理目的,服务于长期执政条件下党治国理政的新需要,坚持自我革命与强化监督相结合,实现以自我革命推进社会革命是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又一鲜明特点。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在继承的基础上予以创新,在战略指导下做出重大策略,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与制度治党双管齐下,吸取一切优秀治理成果,走出了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大党、老党的建设新道路。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回答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么建设好党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科学回答了如何加强管党治党,实现党的长期执政的重大历史问题,具有重大时代意义。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是对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精准概括,对党的建设的核心要旨予以新升华新凝练。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管党治党学说的新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的新发展,是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予以强化的重大举措,极大地提升了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力。习近平在新的条件下高度凸显出了制度治党的重要性,以强有力的制度来约束党员干部,并把制度治党与思想建党有机结合起来,起到了标本兼治的良效。从世界性视角来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建设也具有典型的示范效果。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被越来越多的政党学习、借鉴。同时,在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指导下,党的建设实践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党的面貌也开始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加强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坚实基础,也进一步提升了全党的党性修养,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自我教育、自我革新的能力,从而保持和发展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是将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学说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设实际相结合的思想理论结晶,也进一步拓宽了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政治眼界和战略思维。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核心,能否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关系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顺利推进。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对党的政党功能的优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在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指导下,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推动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践,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引领并奠定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并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开辟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设的新境界。
刘欣[9](2019)在《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结合新时代的发展新要求,提出了对微腐败的惩治。微腐败是基层工作人员,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一系列问题的总概括。基层干部是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如果他们没有发挥桥梁作用,反而出现贪污腐败,必然影响中国共产党在群众心中树立的形象,进一步影响我党执政基础。惩治基层微腐败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基层微腐败现象还未得到有效根除,有的地区还存在蔓延趋势愈演愈烈的情况。基层微腐败小、多,形式也较隐晦,惩治微腐败需要提升可及性,形成一些较好的经验,才能有效管住微权力。可及性是可以达到的意思,惩治可及性是惩治措施可以达到惩治微腐败目的。近年来,绵阳市通过一系列的培养方案来增强纪检干部的综合能力,运用互联网+监督来创新打造阳光监督平台,着力完善三务公开制度、专项巡察制度、三级联审制度,最终达到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目的。笔者围绕提升惩治微腐败的可及性这一课题,参阅相关文献,结合微腐败惩治现状,以目前我国推进微腐败惩治工作的关键症结为切入点,以绵阳市为案例进行研究,运用权力理论、多元治理理论等公共管理学理论,来深入分析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主体因素、监督因素、预防因素等核心要素。梳理出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路径,分析其关键做法和举措,总结其经验成果和启发意义,解决推进惩治微腐败工作关键问题,为我国进一步提升惩治微腐败提供参考借鉴。
郑善文[10](2018)在《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研究》文中认为在新时代营造“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的廉洁政治社会大生态目标对全面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价值期待。廉洁文化是含括廉政文化以及社会多重领域廉洁文化的有机整体,既包含以公共事业管理者为主体的廉政文化,也包括在社会实践中其他领域的具象的廉洁文化,如公民廉洁、家庭廉洁、企业廉洁、学校廉洁、医院廉洁等。当代中国特色的廉洁文化是以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对传统廉洁文化和西方国家廉洁文化的创新性发展,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时代要义,具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以及培养自律、自爱、自警、自律的廉洁人格的根本价值。注重廉洁文化建设、提升廉洁文化建设科学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政治社会大生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和政治旨归。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应当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这一现实出发,而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以及实现“中国梦”面临的最大挑战。毋庸置疑,治理“政治之癌”的腐败需要将权力的运用及分配纳入规范化的制度轨道以达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目的,然而要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还必须站在文化的高度培育廉洁健康的社会文化心理以促使党政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保持坚定对廉洁价值目标的追求和信奉。因此,要以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论要求深刻再现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并以思维逻辑的形式揭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规律;要全面的辩证的历史的看待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不能因为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现状而消极悲观、惊慌失措、乱了阵脚,而是要在增强忧患意识和巩固拓展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有利因素和机遇条件并自觉转化为坚定走出反腐败依然严峻复杂形势和不断夺取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新成效的信心和动力,也就是说要全面审视问题和成绩、深刻把握廉洁文化发展趋势和走向、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符合阶段性要求的中国特色廉洁文化建设之路。导论是介绍论文的选题依据及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与不足,以便勾画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研究的总体框架。第一章是阐述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界分廉洁、廉洁文化、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并厘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把廉洁文化建设寓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的目标中并从中引出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时代价值。第二章是梳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理论渊源,坚持马克思主义廉洁文化思想的根本指导地位,剖析中国传统廉洁文化和西方廉洁文化对当今中国腐败治理路径选择的影响并明确中华优秀传统廉洁文化的现代性转换和西方廉洁文化的批判性继承的方向。第三章是回顾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历程,以廉洁文化建设问题为线索对革命时期、建国前后、新时期三个阶段的重要史实进行剖析,进而从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视角深入理解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经验。第四章是审视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所处的现实环境和条件,认清廉洁文化建设所面临的腐败文化潜滋暗长、廉洁文化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的客观环境和约束性条件,站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布展廉洁文化建设大格局的逻辑起点。第五章是构建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廉洁文化建设体制机制,要加强制度反腐与廉洁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力求通过激活、实化、彰显廉洁文化的激浊扬清、扶正祛邪、敦风化俗的价值功能来造成有利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浓厚文化氛围。
二、惩治腐败防止蔓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惩治腐败防止蔓延(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特色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无产阶级政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特殊性要求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国家和政党腐败根源的分析 |
一、腐败植根于私有制 |
二、腐败源于国家和社会的异化 |
三、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政权本质上是廉洁政治 |
第二节 列宁的探索和国外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拒腐防变的历史困境 |
一、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挑战 |
二、权力腐蚀的挑战 |
三、制度化不足的挑战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问题的提出 |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拒腐防变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的主线是制度化 |
三、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辩证关系的处理是影响拒腐防变历史进程的重要变量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早期探索(1921 年至1949 年)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原则框架 |
一、思想建党优先:化解党的组织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矛盾 |
二、民主集中制:避免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个极端 |
三、党的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民粹主义两种倾向 |
第二节 延安整风运动与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
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教育的早期实践 |
二、党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清理整顿 |
三、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思想改造、思想拒腐的典型范式 |
第三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的三大要件 |
一、基层组织建设 |
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党的纪律的实施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 |
一、井冈山的工农兵民主政治 |
二、苏维埃反贪污浪费工作中的群众参与 |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民主监督和廉政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建立早期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1949 年至1965 年) |
第一节 全国执政后拒腐防变形势的变化 |
一、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现象较革命时期大幅增加 |
二、正在形成的科层化国家管理体制预防显性腐败与滋生隐性腐败的双重性 |
三、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对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关系的认识分歧 |
第二节 50 年代初整风整党对延安整风模式的深化 |
一、整风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结合 |
二、整党与清理党员、组织建设结合 |
三、整风整党与“三反”等反腐败运动结合 |
第三节 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的建立 |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
二、职责范围的框定 |
三、领导体制的变革 |
四、基本工作规则与程序的建立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和反制度化 |
一、人民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二、社教运动: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1978 年至2012 年) |
第一节 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必然性 |
一、放弃群众运动反腐 |
二、腐败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 |
三、邓小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第二节 1983 年整党确立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 |
一、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开展运动 |
二、整党中的一切问题由相关党组织讨论解决 |
三、严格控制打击面,防止“左”的偏向 |
四、审慎稳妥纯洁组织、清理队伍 |
第三节 各领域改革和拒腐防变制度构建 |
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三、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 |
四、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 |
第四节 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反腐败法制化 |
一、纪检监察机构的重建 |
二、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系统构建 |
三、“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对党纪和国法问题的区分 |
四、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拒腐防变制度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 |
第一节 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根源和后果 |
一、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 |
二、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源 |
三、制度执行不力的后果 |
第二节 习近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一、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 |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
三、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
四、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
第三节 作为制度执行典范的中央八项规定 |
一、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制度体系 |
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特点是执行有力 |
三、中央八项规定体现了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的结合 |
第四节 腐败惩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
一、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 |
二、创新审查调查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
三、构建形成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闭环 |
第五节 巡视制度的调整改进 |
一、提升巡视权威 |
二、巡视重在发现问题 |
三、巡视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制度化渠道 |
第六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公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 |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解决了反腐败的三大难题 |
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 |
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委的赋权与限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经验 |
第一节 思想教育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
二、必须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相结合 |
三、整风整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进行 |
四、必须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 |
第二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基层基础 |
二、必须坚持任人唯贤,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三、必须加强反腐败专门机构建设,做到赋权与限权相结合 |
第三节 腐败惩治制度化 |
一、必须时刻警惕不利环境中的干扰因素,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二、必须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结合,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 |
三、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
第四节 权力监督制度化 |
一、必须处理好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将群众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 |
二、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上而下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2)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腐败与腐败犯罪概述 |
第一节 “腐败”:语义分析和语用阐释 |
一、“腐败”的语义分析 |
二、“腐败”的语用阐释 |
三、腐败的核心要素提炼 |
四、腐败的概念梳理与修正 |
第二节 腐败犯罪及其罪刑结构 |
一、腐败犯罪的范畴界定 |
二、腐败犯罪之罪刑结构 |
第二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规范演进与理念转向 |
第一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规范演进 |
一、自体型腐败犯罪阶段: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 |
二、自体型和交易型腐败犯罪混合阶段:改革开放—1997 年《刑法》 |
三、交易型腐败犯罪阶段:1997 年《刑法》—至今 |
第二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配置之理念转向 |
一、从“政策型”到“法理型” |
二、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三、从“回应型”到“内生型” |
四、从“厉而不严”到“严而不厉” |
第三章 腐败犯罪罪刑结构配置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罪刑结构配置的基本原理 |
一、报应刑论视角下的罪刑均衡 |
二、目的刑论视角下的罪刑均衡 |
三、纾解路径:不同语境下刑罚的正当化根据 |
第二节 罪刑结构配置的实质考量 |
一、罪刑结构配置的宏观考量要素:规范保护目的 |
二、罪刑结构配置的中观考量要素:法益保护理论 |
三、罪刑结构配置的最终落脚点:腐败犯罪之社会危害性考察 |
第四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解构 |
第一节 自体型腐败犯罪与交易型腐败犯罪——以贪污罪和受贿罪为例 |
一、贪污罪和受贿罪量刑实践的实证考察 |
二、贪污罪与受贿罪“异害同罚”现象之纰缪 |
第二节 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以受贿罪和行贿罪为例 |
一、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立场分野 |
二、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悖反现象之反思 |
第五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重构 |
第一节 交易型腐败犯罪和自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重构 |
一、应然维度之交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以受贿罪为例 |
二、应然维度之自体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以贪污罪为例 |
第二节 行贿型腐败犯罪和受贿型腐败犯罪罪刑结构之重构 |
一、行贿型腐败犯罪与受贿型腐败犯罪非对称性罪状结构之坚守 |
二、确立行贿型腐败犯罪之特别自首制度 |
行贿罪≥(不枉法)受贿'>三、罪刑阶梯:(枉法)受贿>行贿罪≥(不枉法)受贿 |
第六章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与司法展开 |
第一节 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体系融贯 |
一、交易型腐败犯罪体系的梳理与衔接 |
二、受贿罪双层法益结构与“数额+情节”入罪模式相契合 |
三、普通受贿类型与斡旋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类型的融贯 |
第二节 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司法展开 |
一、退赃情节与腐败犯罪的量刑 |
二、“事后受贿”情形的处理 |
三、“感情投资”情形的处理 |
四、交易型腐败犯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
五、受贿罪与渎职罪竞合时之罪数认定 |
六、自体型腐败犯罪与财产犯罪竞合的处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腐败感知指数CPI统计表(2002年—2018年) |
附录二:贪污罪裁判文书数据统计(数额较大区间) |
附录三:受贿罪裁判文书数据统计(数额较大区间)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及其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基本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重点与难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理论基础和形成过程 |
2.1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 |
2.1.1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 |
2.1.2 治国以法,注重监察 |
2.1.3 民为国本,注重道德教化 |
2.2 马克思恩格斯的廉政思想 |
2.2.1 腐败的根源在于私有制 |
2.2.2 注重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
2.3 列宁的廉政思想 |
2.3.1 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
2.3.2 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 |
2.4 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的廉政思想 |
2.4.1 毛泽东的廉政思想 |
2.4.2 邓小平的廉政思想 |
2.4.3 江泽民的廉政思想 |
2.4.4 胡锦涛的廉政思想 |
2.5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形成的历史过程 |
2.5.1 梁家河时期 |
2.5.2 正定时期 |
2.5.3 福建时期 |
2.5.4 浙沪时期 |
2.5.5 任职中央时期 |
第三章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主要内容 |
3.1 廉政建设的地位作用 |
3.1.1 腐败不除必将亡党亡国 |
3.1.2 反腐败是人心所向 |
3.2 廉政建设的领导力量 |
3.2.1 反腐败斗争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
3.2.2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
3.3 廉政建设的依靠力量 |
3.3.1 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开展反腐败斗争 |
3.3.2 坚持反腐败实际成效由人民来评判 |
3.4 廉政建设的思路方略 |
3.4.1 作风建设是反腐败斗争的着力点 |
3.4.2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
3.4.3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3.4.4 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
3.4.5 加强海外追逃追赃 |
3.5 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 |
3.5.1 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 |
3.5.2 纪法衔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3.5.3 健全党和国家权力监督体系 |
第四章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理论特点与思想品格 |
4.1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理论特点 |
4.1.1 铁腕反腐的坚决性 |
4.1.2 一以贯之的继承性 |
4.1.3 立足时代的创新性 |
4.2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思想品格 |
4.2.1 科学的内容体系 |
4.2.2 艺术的语言表达 |
4.2.3 鲜明的问题导向 |
4.2.4 真挚的人民情怀 |
第五章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时代价值与践行路径 |
5.1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时代价值 |
5.1.1 有力驳斥了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各种错误观点 |
5.1.2 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廉政建设理论体系 |
5.1.3 有效遏制了社会歪风邪气 |
5.1.4 为世界腐败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
5.2 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的践行路径 |
5.2.1 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 |
5.2.2 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体制建设 |
5.2.3 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 |
5.2.4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4)21世纪以来越南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越南研究现状 |
三 其他国家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文献分析法 |
二 比较研究方法 |
第四节 论文的创新点 |
第五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21世纪以来腐败带给越南的危害和滋生蔓延的原因 |
第一21世纪以来腐败给越南带来的危害 |
一 腐败损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
二 腐败造成越南严重的经济损失 |
三 腐败破坏越南的社会风气 |
第二节 21世纪以来越南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原因 |
一 党员干部思想观念扭曲 |
二 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完善 |
三 越共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
第三节 21世纪以来越共领导人对腐败危害和原因的认识 |
一 越共六大至九大之前的认识 |
二 农德孟在任期间的认识 |
三 阮富仲在任期间的认识 |
第二章 21世纪以来越共在反腐败斗争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
第一节 加强拒腐防变的理论和思想道德教育 |
一 加强胡志明思想和道德榜样的宣传和培训 |
二 开展整党运动加强党的建设 |
第二节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和制度建设 |
一 实行干部轮换制度 |
二 定期对干部进行评估和考查 |
三 对国家和政府领导进行信任投票 |
四 实行质询制度 |
五 改革公职人员的薪金制度 |
六 实施干部、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 |
第三节 设置权威的反腐机构 |
第四节 健全法制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
一 完善法律法规 |
二 强化监督管理 |
第五节 抓大案要案形成高压反腐的态势 |
第三章 21世纪以来越共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与评价 |
第一节 越共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的成效 |
一 坚定越南继续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心 |
二 推动越南经济的稳定发展 |
三 加大了腐败案件的严查力度 |
第二节 越共反腐败斗争任重而道远 |
一 注重思想道德教育而忽视物质保障 |
二 事后惩治力度大而事前预防效果差 |
三 监督的原则性强而实效性差 |
四 党中央高度重视而群众参与感不强 |
五 需要进一步借鉴参考中共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一)问题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评述 |
三、研究内容 |
(一)研究内容 |
(二)可能的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图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一)腐败 |
(二)腐败治理 |
(三)体制与机制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内涵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界定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价值及功能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基本典型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腐败治理的思想 |
(二)制度变迁理论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历程 |
一、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时期(1978-199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恢复重建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私利的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蔓延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恢复重建 |
二、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时期(1992-2002) |
(一)腐败治理体制适应性变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权力寻租、资金密集型领域的多样化腐败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适应性变革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时期(2002-2012) |
(一)腐败治理体制深化改革时期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从争夺经济利益到争夺政治权力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深化改革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时期(2012—今) |
(一)腐败治理全面协同深化改革的制度环境 |
(二)腐败形势:高层化、群体化、家族化、多元化 |
(三)腐败治理体制的全面协同深化改革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逻辑 |
一、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整体趋势 |
(一)从治标主导到标本兼治的腐败治理战略取向 |
(二)从权力反腐、制度反腐到系统反腐的核心理念 |
(三)从反黑色腐败到全方位反腐的腐败治理行动策略 |
二、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 |
(一)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外生因素 |
(二)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内生因素 |
三、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行动主体 |
(一)党、政、司法机关为主的专门腐败治理机构 |
(二)人大和政协等监督机构 |
(三)社会参与主体 |
四、腐败治理体制变迁方式分析 |
(一)供给强制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二)需求诱致性腐败治理体制变迁 |
五、腐败治理体制变迁中的路径依赖分析 |
(一)权力结构不均衡的路径依赖 |
(二)腐败治理手段的路径依赖 |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特征、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主要特征 |
(一)中国共产党高度反腐自觉的变迁底色 |
(二)腐败治理制度体系建构与完善的变迁核心 |
(三)兼具时代性与历史传承性的变迁历程 |
(四)党纪国法互联互通的变迁协同 |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基本经验 |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正确政治方向 |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推动腐败治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
(三)明确核心理念,锁定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价值导向和目标定位 |
(四)与中国政治发展环境相适应,保证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的时代回应性 |
(五)寓腐败治理于制度建设之中,促进腐败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 |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腐败治理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
三、改革开放以来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腐败治理的认识存在误区 |
(二)腐败治理机构职能协同不足 |
(三)腐败治理制度规范有待完善 |
(四)腐败治理体制的社会参与不足 |
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现代化治理理念不牢固 |
(二)体制自主性困境的制约 |
(三)腐败治理体系不完整 |
(四)腐败治理能力总体偏弱且不平衡 |
第五章 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一、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战略分析 |
(一)坚持以政党为中心的反腐逻辑支点 |
(二)坚持法治思维为主导的反腐价值理念 |
(三)坚持多元主体协同的反腐行为取向 |
二、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策略分析 |
(一)强化反腐倡廉思想教育 |
(二)推进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 |
(三)促进腐败治理的社会参与 |
(四)加强腐败治理的国际合作 |
三、新时代我国腐败治理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着力点 |
(一)强化腐败治理主体责任 |
(二)强化反腐制度落实 |
(三)创新廉政教育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6)政治生态视域下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阐释 |
1.4.1 政治生态 |
1.4.2 廉政建设 |
2 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理论概述 |
2.1 党的廉政建设理论基础及借鉴 |
2.1.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廉政学说 |
2.1.2 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思想 |
2.1.3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政思想 |
2.1.4 国外廉政思想的理论借鉴 |
2.2 政治生态与廉政建设的内在逻辑 |
2.2.1 深入推进党的廉政建设有利于营造清正廉明的政治生态 |
2.2.2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有利于推动党的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
2.2.3 涵养政治生态与党的廉政建设统一于全面从严治党实践 |
2.3 党的廉政建设的战略价值 |
2.3.1 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本质要求 |
2.3.2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
2.3.3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迫切需要 |
3 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历史演进 |
3.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廉政建设的选择和设计 |
3.1.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政治生态 |
3.1.2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廉政建设主要内容及成效 |
3.2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廉政建设的探索和曲折 |
3.2.1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政治生态 |
3.2.2 社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廉政建设主要内容及成效 |
3.3 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的廉政建设的恢复和完善 |
3.3.1 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的政治生态 |
3.3.2 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党的廉政建设主要内容及成效 |
4 政治生态视域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主要内容及基本经验 |
4.1 新时代党的政治生态新变化 |
4.1.1 党内政治生活的新要求 |
4.1.2 权力规范运行的新挑战 |
4.1.3 制度管党治党的新征程 |
4.1.4 文化强党兴党的新任务 |
4.2 新时代党的廉政建设主要内容 |
4.2.1 主体责任建设 |
4.2.2 权力监督建设 |
4.2.3 廉政制度建设 |
4.2.4 廉政文化建设 |
4.3 新时代党的廉政建设取得成就 |
4.3.1 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氛围 |
4.3.2 形成常态化廉政制度安排 |
4.3.3 形成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 |
4.4 新时代党的廉政建设基本经验 |
4.4.1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原则 |
4.4.2 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政治定位 |
4.4.3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逻辑主线 |
4.4.4 坚持党内政治生态净化的价值指向 |
5 政治生态视域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
5.1 党的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
5.1.1 系统治理存在融合难问题 |
5.1.2 权力监督存在协同效能弱化问题 |
5.1.3 廉政制度存在“高位运行”问题 |
5.1.4 廉政文化共识功能存在发挥受阻问题 |
5.2 党的廉政建设影响因素分析 |
5.2.1 主体责任认知偏差 |
5.2.2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 |
5.2.3 制度法规权威尚未建立 |
5.2.4 不良政治文化的负面影响 |
6 政治生态视域下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增强党对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以强化廉政主体功能 |
6.1.1 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
6.1.2 增强廉政建设主体自觉 |
6.1.3 提升党的廉政治理能力 |
6.2 完善权力监督体系以规范权力运行 |
6.2.1 坚持权力制约与权利保护相结合 |
6.2.2 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
6.2.3 坚持党内监督从严与监督氛围从优相结合 |
6.3 构建廉政制度保障体系以优化廉政制度协同效能 |
6.3.1 完善廉政制度的顶层设计 |
6.3.2 提高廉政制度的协同配合 |
6.3.3 提升廉政制度执行力 |
6.4 厚植清正廉洁的文化土壤以营造良好文化生态 |
6.4.1 坚定理想信念的文化自觉 |
6.4.2 整合廉政文化的价值资源 |
6.4.3 推动廉政文化的思维创新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构建“三不腐”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基本概念阐述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三不腐”机制的理论源泉和文明成果借鉴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理论来源 |
一、马克思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理论中的反腐败思想 |
二、列宁无产阶级执政党建设理论中的反腐败思想 |
第二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廉政思想借鉴 |
一、以廉治国理政 |
二、以廉选吏治吏 |
三、以廉修身为官 |
第三节 国际反腐败文明成果借鉴 |
一、注重道德教育和职业保障 |
二、坚持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 |
三、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的历史回顾 |
第一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
一、坚持从思想上建设党 |
二、严肃党的纪律 |
三、重视民主监督 |
第二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
一、集中开展思想教育和惩治腐败 |
二、探索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 |
一、始终坚持教育为主 |
二、着力强化制度建设 |
三、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
四、保持惩治腐败力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时代“三不腐”机制的形成和发展 |
第一节 “三不腐”机制的提出及其必然性 |
一、“三不腐”机制的提出过程 |
二、“三不腐”机制提出的必然性 |
第二节 构建“三不腐”机制的实践进程 |
一、构建不敢腐机制的主要实践 |
二、构建不能腐机制的主要实践 |
三、构建不想腐机制的主要实践 |
第三节 “三不腐”机制的深刻内涵 |
一、“三不腐”机制的基本内容 |
二、“三不腐”机制之间的内在关系 |
三、“三不腐”机制的实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新时代构建“三不腐”机制的成效和经验 |
第一节 构建“三不腐”机制的显着成效 |
一、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
二、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 |
三、人民群众信任支持提升 |
四、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 |
五、为世界提供了中国方案 |
第二节 构建“三不腐”机制的重要经验 |
一、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
二、政治统领和全面推进相统一 |
三、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融合 |
四、抓住少数和管住多数相并重 |
五、自我革命和加强监督相协同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面临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一、腐败存量和腐败增量并存 |
二、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还未严丝合缝 |
三、涵养自律意识的土壤尚未完全厚植 |
第二节 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面临问题的影响因素 |
一、党面临的执政环境复杂 |
二、党自身结构变化带来多重影响 |
三、党内政治生态改善存在薄弱环节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新时代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的价值导向和基本考量 |
第一节 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的价值导向 |
一、确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题中之义 |
二、实现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 |
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 |
四、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根本要求 |
第二节 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的基本考量 |
一、传承经验和改革创新有机结合 |
二、重点突破和集成联动齐头并进 |
三、内在活力和外部动力同向发力 |
四、常态效能和长效机制并驾齐驱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新时代深化构建“三不腐”机制的对策思考 |
第一节 完善健全三大运行机制 |
一、强化以惩治震慑为重点的惩戒机制 |
二、健全以监督制约为重点的预防机制 |
三、完善以教育引导为重点的自律机制 |
第二节 强化制度和责任保障机制 |
一、持续强化制度保障机制 |
二、严格落实责任保障机制 |
第三节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作用 |
一、始终坚守政治机关定位 |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
三、打造一支纪检监察铁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存在的问题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形成基础和过程 |
2.1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形成的时代背景 |
2.1.1 世情 |
2.1.2 国情 |
2.1.3 党情 |
2.2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源泉 |
2.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2.2.2 毛泽东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2.2.3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届领导人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2.3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对以往党的建设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
2.3.1 从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高度回答了党的建设与伟大复兴之间的内在逻辑 |
2.3.2 给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逻辑起点 |
2.3.3 以党的建设来解决如何驾驭资本逻辑的问题 |
2.4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形成过程 |
2.5 本章小结 |
3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3.1 政治建设新认识 |
3.1.1 发扬优良传统统领党的建设 |
3.1.2 加强问题指向回答首要问题 |
3.1.3 加强政治建设推动政治发展 |
3.2 思想建设新境界 |
3.2.1 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 |
3.2.2 创新意识形态服务治国理政 |
3.2.3 发展群众路线强化宗旨意识 |
3.3 组织建设新规定 |
3.3.1 落实管党治党一刻不能松懈 |
3.3.2 抓住关键少数选好用好干部 |
3.3.3 优化组织结构提高整体质量 |
3.4 作风建设新征程 |
3.4.1 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 |
3.4.2 加强党性修养密切党群关系 |
3.4.3 重点解决四风净化政治生态 |
3.5 纪律建设新部署 |
3.5.1 更加突出位置前所未有高度 |
3.5.2 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形象 |
3.5.3 阐述基本要义加强纪律执行 |
3.6 制度建设新标准 |
3.6.1 权力关进笼子坚持依规治党 |
3.6.2 加强民主集中维护制度权威 |
3.6.3 补齐制度短板重在制度执行 |
3.7 反腐败斗争新要求 |
3.7.1 治腐败零容忍打老虎拍苍蝇 |
3.7.2 构建三不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
3.7.3 反对特权思想克服特权现象 |
3.8 本章小结 |
4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思维方法和鲜明特点 |
4.1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思维方法 |
4.1.1 以辩证思维破解新时代党的建设中的矛盾 |
4.1.2 以战略思维确立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历史方位 |
4.1.3 以创新思维激发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内生动力 |
4.1.4 以法治思维树立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法治精神 |
4.2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鲜明特点 |
4.2.1 贯穿着问题意识与忧患意识 |
4.2.2 以中国梦统领全面从严治党 |
4.2.3 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新结合 |
4.2.4 伟大工程与伟大事业新统一 |
4.2.5 标本兼治的管党治党新思路 |
4.2.6 自我革命和增强监督相结合 |
4.3 本章小结 |
5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把握维度 |
5.1 时代维度:立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理解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5.1.1 加强党的建设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必然要求 |
5.1.2 加强党的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须选择 |
5.1.3 加强党的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
5.1.4 加强党的建设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 |
5.2 理论维度:统一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把握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5.2.1 以密切党群关系为根本立场 |
5.2.2 以夯实领导核心地位为根本目标 |
5.2.3 协调推进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 |
5.3 实践维度:总结于“伟大工程”实践经验把握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 |
5.3.1 突出党的建设的全面性特点 |
5.3.2 注重党的建设的治理化能力 |
5.3.3 强调党的建设中的问题导向 |
5.3.4 重视党的建设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
5.4 本章小结 |
6 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的重大时代意义 |
6.1 开辟了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新天地 |
6.1.1 引领和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
6.1.2 拓宽了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战略范围 |
6.2 发展了21 世纪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 |
6.2.1 总结和凝练了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
6.2.2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管党治党的学说 |
6.3 指导党的建设实践收效显着 |
6.3.1 进一步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
6.3.2 推进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积极落实 |
6.3.3 开启了党领导现代化进程路径的重大创新 |
6.4 形成了成熟定型的政党制度文化 |
6.4.1 确立起制度化和常态化的文化新理念 |
6.4.2 在培育政党文化过程中优化政党功能 |
6.5 为世界政党建设提供了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 |
6.5.1 提升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世界影响力 |
6.5.2 为世界政党治理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
6.6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理论依据 |
1.4.1 权力理论 |
1.4.2 多元治理理论 |
1.4.3 官僚制理论 |
1.5 研究的思路与内容 |
1.5.1 研究的思路 |
1.5.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以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为例的研究价值 |
2.1 我国地方政府惩治微腐败的历程、现状和趋势 |
2.1.1 我国地方政府惩治微腐败的历程 |
2.1.2 我国地方政府惩治微腐败的现状 |
2.1.3 我国地方政府惩治微腐败的困境 |
2.2 我国地方政府提升惩治微腐败的主要困惑 |
2.2.1 存在增强纪检干部能力与素质的困惑 |
2.2.2 缺乏有效监督基层三务的困惑 |
2.2.3 存在构建有效预防机制的困惑 |
2.3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典型性 |
2.3.1 在培养纪检干部能力与素质方面具有代表性 |
2.3.2 在惩治微腐败畅通监督渠道上具有启示性 |
2.3.3 在惩治微腐败完善预防机制上具有典型性 |
第三章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案例描述 |
3.1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产生背景 |
3.1.1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重要作用 |
3.1.2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必要作用 |
3.1.3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实践基础 |
3.2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主要历程 |
3.2.1 启动阶段 |
3.2.2 试点阶段 |
3.2.3 推广阶段 |
3.3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主要做法 |
3.3.1 增强纪检干部综合能力,提升惩治微腐败的硬实力 |
3.3.2 搭建监督平台,推动基层三务透明化 |
3.3.3 构建预防机制,扎牢惩治微腐败的制度笼子 |
3.4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取得的成效 |
3.4.1 惩治微腐败案件的质量、数量得到不断提升 |
3.4.2 惩治微腐败的监督困难得到有效解决 |
3.4.3 构建不能腐的制度初显成效 |
第四章 增强主体综合能力是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关键 |
4.1 增强主体综合能力的重要作用 |
4.1.1 拓宽信息源,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 |
4.1.2 提升精准度,跟案学增加办案能力 |
4.1.3 注入动力源,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4.2 从权力理论角度对增强主体综合能力进行关键性分析 |
4.2.1 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用 |
4.2.2 以问题为导向,提升纪检主体办案能力 |
4.2.3 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增强责任意识 |
4.3 增强主体综合能力,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主要经验 |
4.3.1 纪检干部主动努力找线索,增强纪检干部的能动性 |
4.3.2 明确执行主体的培养计划,破解业务不强的困扰 |
4.3.3 强化执行主体的思想学习,增强纪检干部的持续动力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搭建监督平台是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基础 |
5.1 搭建监督平台的重要作用 |
5.1.1 四屏联动查阅三资,提供便捷监督途径 |
5.1.2 及时公开惠民政策,避免出现“吃拿卡要” |
5.1.3 群众广泛使用平台,提供基层举报信息 |
5.2 从多元治理理论角度对搭建监督平台进行分析 |
5.2.1 快速便捷,多方努力共建平台 |
5.2.2 全面推广,大幅提升惩治成效 |
5.2.3 广泛参与,开展一体综合服务 |
5.3 搭建监督平台,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主要经验 |
5.3.1 搭建“三大板块”,紧盯基层“微权力” |
5.3.2 坚持“四机联动”,实现监督“零距离” |
5.3.3 实行“三级响应”,开好民意“直通车”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预防机制是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保障 |
6.1 善预防机制的重要作用 |
6.1.1 实施三务公开机制,让权力规范运行 |
6.1.2 实施专项巡察机制,让工作作风转变 |
6.1.3 实施三级联审机制,让财务纪律严格执行 |
6.2 从官僚制理论角度对完善预防机制进行分析 |
6.2.1 有利于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实现良好政治效益 |
6.2.2 有利于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实现良好社会效益 |
6.2.3 有利于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实现良好经济效益 |
6.3 完善预防机制,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主要经验 |
6.3.1 构建三务公开机制,推动权力在阳关下运行 |
6.3.2 构建专项巡察机制,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
6.3.3 构建三级联审机制,多层级筑财经纪律防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启示 |
7.1 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需增强主体综合能力 |
7.1.1 发挥惩治微腐败执行主体的主观能动性 |
7.1.2 化解惩治微腐败执行主体的业务困扰 |
7.1.3 增强治理微腐败执行主体的持续动力 |
7.2 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需搭建监督平台 |
7.2.1 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让百姓参与微腐败治理 |
7.2.2 充分利用监督平台大数据,精准发现微腐败问题 |
7.2.3 实现村(社区)全覆盖,立体监控微腐败领域 |
7.3 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需要构建完善的预防机制 |
7.3.1 实施三务公开机制 |
7.3.2 实施专项巡察机制 |
7.3.3 实施三级联审机制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理论阐述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内涵 |
一、廉洁的内涵 |
二、廉洁文化的内涵 |
三、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内涵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 |
二、坚持党的领导 |
三、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
四、坚持实现“中国梦”的价值指向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价值 |
一、有助于增强党员干部对人民立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
二、有助于提升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
三、有助于秉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度自信 |
四、有助于开辟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新境界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理论渊源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廉洁文化理论 |
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廉洁文化理论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历史传承 |
一、中华传统廉洁文化思想的基本内涵 |
二、中国传统廉洁文化思想的现代转换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合理借鉴 |
一、西方廉洁文化思想的基本内涵 |
二、西方廉洁文化思想的中国化转换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革命时期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
一、革命时期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历程 |
二、革命时期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 |
第二节 建国前后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
一、建国前后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历程 |
二、建国前后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 |
第三节 新时期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
一、新时期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历程 |
二、新时期廉洁文化建设的实践经验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现实挑战 |
第一节 社会转型期腐败文化潜滋暗长 |
一、官本位文化观念浓厚 |
二、金钱至上的负面市场文化的蔓延 |
第二节 廉洁文化建设体制机制尚不成熟完善 |
一、廉洁文化建设体制化水平不足 |
二、廉洁文化建设机制化水平不足 |
第三节 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 |
一、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的具体表现 |
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繁重的主要成因 |
第五章 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廉洁文化建设 |
一、立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探寻廉洁文化建设的科学道路 |
二、准确把握廉洁文化与党内政治文化的辩证关系 |
三、提升廉洁文化自觉、增强廉洁文化自信、实现廉洁文化自强 |
第二节 健全完善廉洁文化建设体制机制 |
一、打造三位一体的廉洁文化建设体制化平台 |
二、改革创新廉洁文化建设机制 |
第三节 加强制度反腐与廉洁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 |
一、深刻把握制度反腐与廉洁文化建设的辩证关系 |
二、协同推进制度反腐与廉洁文化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四、惩治腐败防止蔓延(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D]. 孙新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
- [2]我国腐败犯罪罪刑结构的反思与重构[D]. 陈俊秀. 吉林大学, 2020(08)
- [3]习近平廉政建设理论及其价值研究[D]. 张腾飞. 江南大学, 2020(01)
- [4]21世纪以来越南共产党反腐败斗争研究[D]. 田莉. 郑州大学, 2020(02)
-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腐败治理体制变迁研究[D]. 荣震.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7)
- [6]政治生态视域下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研究[D]. 董蕾.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7]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构建“三不腐”机制研究[D]. 薛韡.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8]习近平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研究[D]. 高晶华. 西安科技大学, 2019(01)
- [9]绵阳市提升惩治微腐败可及性的案例研究[D]. 刘欣. 电子科技大学, 2019(01)
- [10]中国共产党廉洁文化建设研究[D]. 郑善文. 苏州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