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进农村低保的几点建议(论文文献综述)
高云亮[1](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唐菁阳[2](2020)在《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我国基层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社区日渐成为社会群体的交汇点、社会矛盾的焦点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社区建设已被政府和学界认定为“社会治理的单元”。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区建设的政策,涵盖了社区政权、社区组织、基层民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在政策引领下,我国各地出现了独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然而这些典型大都出现在沿海地区或长江流域等经济发达的地区,而民族地区的社区建设出现了诸多问题,诸如多元治理主体力量失衡,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不强,民族特殊性重视不足,民族倾向性资金投入缺乏,民族社区的贫困问题及空间分化,各民族居民之间的信任缺失等等。那么从政策执行的角度来观察社区建设,或者说,将社区建设相关政策作为一顶公共政策,民族地区又是如何执行这顶政策的呢?在执行过程中为什么会呈现出不同的执行类型?在不同的执行类型中,影响政策执行的关键因素是什么?不同的政策性质会导致不同的执行类型。所以,本文并运用类型学的方法,提出了“自主性”和“损失嵌入性”两个维度,它们的不同组合,形成了四种社区建设政策,即实质性规制政策、程序性政策、再分配政策与分配性发展政策,他们分别决定了四种执行类型,即合作执行、行政性执行、变通执行与探索性执行,从而构建出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作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出于对家乡的热爱,也出于经验材料的可获得性,本研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了湘西州的社区矫正、社区环境建设、社区低保、社区养老作为四种政策的执行案例。在每顶案例的撰写上,按照政策性质、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政策执行具体过程、政策执行绩效评价、政策执行逻辑的思路进行案例分析。本研究的结论是,在民族地区,实质性规制政策的执行难度较大,相关权力部门之间基于交易形成“合作执行”,政策执行呈现合作执行的类型;程序性政策的执行偏差往往是由于社区管理体制与社区资源出现了问题,基层官僚采取了行政性执行类型;再分配政策的执行过程最为复杂,政策失败的原因往往是“有产者”结成优势联盟,导致政策变通执行。分配性发展政策的执行取决于地方积极性与地方资源,往往呈现出探索性执行的行为模式。对于如何将这四种政策执行类型引向有效的执行,本文提出了如下路径。对于实质性规制政策,民族地区政府要充分运用自治权,提升自治能力,发挥宗教信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规范政策执行各主体的行动与衔接,使合作执行朝向实现政策目标的方向进行;对于程序性政策,要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统一的领导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多元治理体系,同时也要在资金、规划、人力、技术等资源上继续加大投入;对于再分配政策,要从政策设计上降低自主空间,优化瞄准机制与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专顶救助政策的衔接,通过监督考核增加优势联盟的道德风险成本;对于分配性发展政策,要鼓励社会主体的参与,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并且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禹宁瑶[3](2020)在《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农村留守老人问题是中国社会特有的“新事物”。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和大量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从一定意义上说,大量农村地区已然成为一个规模巨大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和幼儿园,其生产生活活动基本上就是围绕养老和抚幼两件事展开。农村留守老人问题因农村改革政策而衍生,是经长期累积而成的复杂社会问题。留守老人经历了主动型安排、被动型接受和分工型选择的阶段性历史变化,这意味着中国留守老人问题将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存在。本研究紧紧围绕政府对留守老人“做过什么”、“做得如何”、“需要做什么”“如何做”的关键问题展开考察。从“一个村庄的中国养老”的田野调查着手,面对面感受老人的苦辣酸甜,从一个个生动具体的口述故事和感受中,抽丝剥茧,寻找问题的由来、发展的轨迹、问题的症结、解决的良方,最终提出了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理论及其体系构架的研究结论。本研究对留守老人问题特性作了规律性考察。首次界定农村留守老人是与子女或其他赡养人、扶养人分开生活6个月以上,两者住所车程时间大于60分钟,独居在农村户籍所在地60岁以上的老人。提出留守老人与非留守老人相比,最大的区别是有子女但子女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留守老人养老问题最突出的特征是家庭赡养功能临时性、部分性缺失,老人处于“准事实无人赡养”状态。留守老人养老保障难、健康难、关爱难、发展难的现实背后是农村养老价值文化的严重缺失,养老观念上的“三只无形的手”——全生命周期不平等照护观念、“孝文化”名义下的养老公共责任的缺失、无限家庭和社会责任的“健全人”社会定位,将农村老人在家庭、社会、国家的角色定位中置于不利地位。留守老人养老的时间阶段性、身份流动性和安排的过渡性特征决定其养老的“过桥”性质,属于特例养老,与农村常态养老、兜底养老共同构成农村养老“三角”形态。本研究从纵向历史观察、横向事件比较的“十字”时空维度,考察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的历史过程和问题症结。指出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处于基于老人自食其力基础上的“急难补救”式支持的阶段,家庭具有托底养老保障功能,而非政府。政府责任与角色错位应予纠正,支持保障方向应调整,“保基本”制度功能设计应纠偏,政策工具空间待优化。本研究基于扎根理论方法探索留守老人养老评价体系和方法,为政府支持提供导向。首次分析了中国社会养老“剩饭现象”,提出养老“剩饭指数”理论,构建了留守老人养老评价剩饭指数由通话指数、收入稳定指数、医疗照护指数、打牌指数“四维子指数”及16个具体指标组成的评估公式与模型,用以衡量需求与供给匹配程度,更加准确判断老人生活状态和照料情况,为政策制定和服务改善提供更加精准的依据和标准。本研究在元治理理论指导下探索发现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的直接理论基础,首次提出了“影子赡养人”理论。影子赡养人是指在法定赡养人因非主观故意造成赡养义务履行暂时性、部分性缺失时,为老人提供临时性养老帮助的责任主体。它是对法定赡养人角色和责任的临时性、部分性的替代,是在家庭赡养人功能失效时替代发生作用。影子赡养人准确定性了政府特例支持的属性,高度概括了政府特例支持的核心要义,为分析和解决留守老人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理论视角。根据这一理论观点,政府对留守老人的支持,首要的理论依据是老人赡养实现程度,而不是谁是法定赡养人的问题,但凡有赡养缺失情形,“影子赡养人”就发挥“拾遗补缺”作用,为养老“剩饭现象”治理提供基本理论遵循。本研究依据“影子赡养人”理论,全新构架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体系。其最大特点在于坚持留守老人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从“赡养”角度设定支持内容,从“过桥”性质选择支持路径,针对性、目的性强,较好解决了留守老人政府支持理论与实践“脱钩”的问题,探索了留守老人问题相对“闭环”的解决方案,是对养老社会支持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当前农村养老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有益参考。
刘颖[4](2020)在《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精准扶贫实践研究 ——以湖北省孝昌县白沙镇S村为例》文中认为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扶贫工作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保障。本文以湖北省孝昌县白沙镇S村为研究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以及实地调查等方法进行,聚焦在孝昌县S村的精准扶贫工作。论文共分为六部分。绪论部分提出论文选题的缘由及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等方面;第二部分主要是介绍十八大以来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概况;第三部分主要介绍S村精准扶贫工作概况;第四部分分析S村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第五部分对S村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第六部分是对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分析,从贫困户转变观念到完善精准扶贫管理机制、拓宽扶贫资金筹集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打造优质产业,创建产业扶贫新模式、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保障制度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作用等六个方面提出对策,以便精准扶贫工作能更好的落到实处,实现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
严宇珺[5](2020)在《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十九大提出要“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低保标准的统一有助于实现贫困群体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上海一直走在低保标准发展的前列,并且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于2015年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创省市级城乡低保标准并轨新局面。接连取得了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困难群体逐年减少等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低保标准保障水平有待提高、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精细化管理仍有提升空间等。研究分为三部分,七个章节。首先,在全面了解并分析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关理论与方法的前提下,运用评价理论、贫困理论、精准治理理论进行指导。其次从政策变迁、水平发展、问题分析等方面对上海低保标准发展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再者,基于灰色关联法计算上海低保标准各影响因素的关联度,得出关键影响因素,这为低保标准评价模型的选取提供了依据,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评价模型。考虑到低保标准具有动态性、层次性、联动性等特点,低保标准要和社会发展联动,应根据发展进程对低保标准的适度性提出不同要求,对当前来讲,就是要体现全面小康要求,未来更要体现发展型要求。因此基于ELES模型具有的层次评价功能,对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层次测算并进行评价,进而根据多组合的测算方法、客观性的确定机制、动态化的调整机制三点优化原则,提出分步骤的优化方法对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优化,最后从提升低保标准、促进低保标准精准化、形成低保保障合力三方面来诠释新时代上海低保标准的优化路径。总的来说,研究表明目前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存在需求导向不够、精准机制缺乏、政策合力不足等问题,根据多组合的测算方法、客观性的确定机制、动态化的调整机制三点优化原则,建立了分步骤的优化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化路径。
陈文龙[6](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农村老年人是我国老年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且人数众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逐步改善,随着物质养老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也日趋强烈。改革开放以来的长期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既是满足农村老年人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现实途径又是提升他们生活质量的有效举措,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外在体现。推动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能够形成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三农”事业的发展进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之后,农村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更高更多。既要努力满足他们的物质需求又要努力满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是农村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论文突破以往研究背景较为单一的局限,将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置于农村地区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国家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多重背景下深入研究,充分凸显了新时代开展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论文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为主题,指出了其发展的历史前提与现实基础所在,全面回顾和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发展变迁、内容形式、主要成就、重要作用和问题不足,强化了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研究力度、提升了论文研究的深度与广度。论文选取了分别来自中国东、中和西部三个地区的、具有一定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三个个案,在对其进行深度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各自的经验做法,加强了论文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论文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在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四个层面,从机制与体制、文化与心理等方面,深入分析和探讨了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产生问题与不足的深层次原因。论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本着“研以致用”和“服务社会”的精神,结合当前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具有创新思维、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如从营造社会氛围、夯实物质养老基础、突出农村公共文化体系的为老服务功能、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寻找突破口和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以期推进新时代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在文章结尾部分,论文指出开展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具有其历史必然性,应借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以发挥其重要作用,并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带着深厚感情开展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此外,本部分也指出了研究的不足之处及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陈梅[7](2019)在《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文中认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加速,有限的城市地理空间难以完全容纳工业发展的需要,对土地需求量大增的城市建设将目光投向乡村地区的广大农业用地。在此过程中,大量农用土地被转换为建设用地,涌现出一大批失地农民。失地农民是我国城镇化迅速推进、城市空间不断向郊区扩展,导致农用土地被大量征用所产生的特殊群体。只依靠有限的一次性征地补偿款难以维持失地农民的可持续生计,建立健全长效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尤为重要。本文选取云南省个旧市大屯村委会的九村失地农民为研究对象,运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失地农民的形成与现状展开研究,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分为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障及基本养老保障三类项目进行调查分析。在每一类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项目中,又从现状、运行过程、社会功能及存在问题四个方向全面阐述九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状况。调查研究发现,九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确实对失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保证了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水平,改善了失地农民的医疗健康状况,提高了失地农民抵御养老风险的能力。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再就业保障体系不完善、形式及实质公平有待提高、社保部门之间区隔严重等突出问题。针对九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夯实民生之本、推进部门联动、嵌入社会工作,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就业保障完善、部门联动顺畅、社会工作嵌入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加强对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支持,共建共享失地农民社保信息平台,管理过程中引入专业的社会工作者进行核查评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要充分发挥好底线保障之网与发展提升之梯的功能,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
张冰[8](2019)在《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86年我国开启了扶贫工作,脱贫的基本战略是精准减贫和精准消贫。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的会议上指出:“扶贫开发主要是精准,成败也取决于精准。”贫困是紧密相连的整体现象,如果制定的扶贫政策与贫困环境不一致,不深入到贫困地区调查贫困人口的需求,缺乏针对性,就很难实现脱贫。在扶贫实践的过程中,应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的要求为基础,即精准扶持贫困对象、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扶贫措施精准到户、派人精准到村到户、精准完成脱贫目标。明确贫困人口、贫困程度与致贫原因,以便制定精准的扶贫政策帮助贫困人口脱贫。齐齐哈尔市贫困人口多脱贫任务重属黑龙江省重点贫困区,因此研究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是至关重要的。根据新公共管理理论、善治理论、责任型政府理论和政府治理理论,采用问卷调查、对比分析、文献分析等方法,系统探索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的对策。该文系统梳理了贫困与精准扶贫、扶贫标准的内涵及相关基础理论,结合该市农村精准扶贫基层现状的调查,分析某深度贫困村精准扶贫现状,梳理与探究农村贫困户特征与根源,比较了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现状及成效,如扶贫目标制定科学合理、政策管理体系逐渐完善、兜底保障政策逐渐完善等扶贫成果。通过调查分析深度贫困村贫困群体,总结农村精准扶贫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贫困户档案管理不规范、基础设施后期维护不及时、贫困户自主脱贫不积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稳定、驻村帮扶队伍职责不精准,并对其问题产生原因进行分析。选取印度新德里市、巴西巴西利亚市、智利利纳雷斯市与辽宁省抚顺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黄冈市的农村扶贫经验,对政府采取的扶贫措施进行深入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贫困户档案管理制度、科学配置扶贫项目资源、促进贫困村民发挥主体作用、提升村集体经济人才队伍水平、完善驻村队伍监督考核、提高深度贫困村扶贫效率等对策建议。
唐梅玲[9](2018)在《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是指,制定针对精准扶贫内容并能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的法律规则,对扶贫参与主体设定良好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设立专门的扶贫管理机构,对精准扶贫成效进行持续的评估、管理和交流等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总体来说,目前的精准扶贫是政府在一种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大规模的行政改革。5年来,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较大规模持续减少,中国减贫成绩被称为“奇迹”。然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寻租”、贪污挪用、渎职失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面临法治困境,体制缺陷,程序机制不畅等问题。以行政法视域审视精准扶贫,其主要面临着以下困境:首先,对精准扶贫主体而言,当下政策推进下的精准扶贫面临体制性障碍,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够、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其次,考察精准扶贫范围,存在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市场机制扶贫范围界限不明;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再次,关于精准扶贫的方式,存在扶贫方式未能满足合法性需求、扶贫方式未能满足服务性需求、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之间相互冲突等诸多不足;复次,在精准扶贫的程序方面,缺乏规范的扶贫信息公开程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扶贫行政机关未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缺失扶贫教示程序;最后,关于精准扶贫救济,扶贫领域未合理适用信访制度,扶贫领域调解制度不健全,扶贫领域未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制度。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在于:首先,分析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即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其次,公益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与效率原则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付行政理论、反贫困理论、人权保障理论以及合作治理理论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主体需要重点因应这些问题:一是,从精准扶贫主体来看,为突破困境,有必要引入“合作扶贫理念”,从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角度重塑多元主体合作扶贫治理格局。具体来说,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从而明确精准扶贫究竟“谁来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范围而言,首先,应确定其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并且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机关职责、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其次,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范围的制度实践及经验。最后,须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精准扶贫范围需遵循适当性原则、效率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标准,即信息标准、公共安全责任标准、专业技术标准以及扶贫效率标准,分别为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基础标准、目的标准、工具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就精准扶贫方式而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有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优化我国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措施。首先,明晰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其次,通过主体上赋权,程序上激励以及救济上激励的路径,引入激励型扶贫行政方式;最后,通过规范行政指导,优化行政资助,完备行政奖励的路径,来完善既有扶贫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找到与扶贫目标相匹配的扶贫方式,以期实现有效脱贫。对扶贫方式的分析实质上回答了精准扶贫领域“怎样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程序而言,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实质上通过程序路径监督扶贫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日本、德国扶贫程序的行政法制度。具体通过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公开程序,合理适用精准扶贫听证程序,优化精准扶贫教示程序,规范精准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来解决“如何监督扶贫行政主体”的问题。就精准扶贫救济而言,首先,考察精准扶贫行政法之救济,梳理对精准扶贫救济制度认识误区;其次,对于现行的行政救济方式能否直接适用于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如何完善需要再认识;最后,对于如何优化精准扶贫救济制度,需要规范扶贫领域信访制度,健全扶贫领域调解制度,完善扶贫领域行政复议制度,改善扶贫领域行政诉讼制度。对救济方式的研究主要回答“扶贫对象如何获得救济”的问题。为从源头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的合法性,首先,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理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的总体思路。接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通过健全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扶贫基本法律体系,制定扶贫基本法,完善扶贫法律支撑体系,规范扶贫法律保障机制,对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进行了设计。
姚敏[10](2018)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及治理研究》文中提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实现了快速的飞跃,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从整体上看,我国依然存在大量贫困人口,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因此,为了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存权,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国家制定实施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专门为那些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低收入者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帮助,这是符合全面小康的奋斗目标的。2007年,全国范围内开始普遍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建设,保障了更多的农村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全面小康建设的步伐。但伴随着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进一步深入,也出现了一系列偏离政策目标的问题,这些执行偏差问题的解决将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及全面小康建设的进程。目前学界对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和社会保障学两个学科领域,研究重点主要在低保政策实施现状以及实施效果的评价。本文应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从最基本的概念出发,分别界定了贫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以及政策执行偏差的内涵及特点,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公平理论、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梳理了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演变过程以及政策的基本内容和特点,进而通过实证调研分析当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现状以及政策施行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并用定量分析方法对当前农村低保政策执行偏差的影响因素展开评价,结合当前精准扶贫的理念,基于治理现代化的角度,从贫困人口的真实需求出发,提出当前农村低保问题治理的对策与建议。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必然要时刻紧跟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因此,本文提出,解决农村低保执行偏差问题,要基于治理的角度,从政府、基层村组织、个人及第三方组织四个层面出发,鼓励多主体参与农村低保政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从而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现代化。
二、积极推进农村低保的几点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积极推进农村低保的几点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现实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政策类型与政策执行 |
(二)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相关研究 |
1.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特殊性 |
2.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经验与对策 |
(三)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相关研究 |
1. 国外关于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的研究 |
2. 国内关于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的研究 |
(四) 社区建设政策相关研究 |
(五) 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技术路线 |
(四)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分析框架 |
一、概念界定 |
(一) 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政策 |
1. 社区建设 |
2. 社区建设政策 |
(二) 政策执行及社区建设政策执行 |
(三) 民族地区 |
二、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与案例选择 |
(一) 理论根基 |
1. 行动者的参与:利益相关者理论 |
2. 政策执行中的央地关系:戈金的府际间政策执行沟通模型 |
3. 民族社区建设的价值内核:民族区域自治理论 |
(二)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 |
1. 分析框架的构建 |
2. 基本假设 |
(三) 案例选择 |
1. 湘西简介 |
2. 政策案例的选取 |
第三章 实质性规制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矫正为例 |
一、作为实质性规制政策的社区矫正政策 |
(一) 实质性规制政策 |
(二) 我国社区矫正的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 |
1. 社区矫正的勃兴 |
2. 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 |
二、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过程 |
(一) 湘西州社区矫正机构体系 |
(二) 各行动主体的权力资源 |
(三) 社区矫正中官方政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 |
(四) 案例说明 |
1. 社区矫正人员重犯的化解 |
2. 社区矫正人员规范训练 |
(五) 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的绩效评价 |
三、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矫正政策的损失嵌入性和自主性 |
1. 社区矫正政策具有较强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矫正政策具有较弱的自主性 |
(二) 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逻辑:合作执行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四章 程序性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环境建设为例 |
一、作为程序性政策的社区环境建设 |
(一) 程序性政策 |
(二) 社区环境建设的背景及历史沿革 |
1. 社区环境建设的时代背景 |
2. 社区环境建设的实践历程 |
二、美丽湘西在社区中的执行 |
(一) 社区管理体制 |
(二) 资源支撑 |
(三) GD社区建设美丽湘西的政策过程 |
1. GD社区环境建设面临的挑战 |
2. GD社区环境建设的主要行动 |
3. GD社区环境建设的经验 |
(四)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建设工作评价 |
1.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效果评价体系简述 |
2.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评估过程 |
3.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评估结果分析 |
三、湘西州社区环境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美丽湘西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美丽湘西政策具有较低的损失嵌入性 |
2. 美丽湘西政策具有较低的自主性 |
(二) 社区建设美丽湘西的行动逻辑:行政性执行 |
1. 管理体制机制在社区建设美丽湘西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
2. 资源支撑不足限制了美丽湘西的有效执行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五章 再分配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 以湘珏州社区低保政策执行为例 |
一、作为再分配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一) 再分配政策 |
(二) 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演进过程 |
二、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运行过程 |
(一) 湘西农村社区低保政策的执行类型 |
(二) 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一以D社区为例 |
(三) 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
1. 指标体系的设计 |
2. 选取区域、数据的获取与基本信息 |
3. 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绩效结果 |
三、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低保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社区低保政策具有较强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低保政策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
(二) 湘西社区低保政策行动逻辑:变通执行 |
1. 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中各利益相关者的道德风险 |
2. 优势联盟的形成及影响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六章 分配性发展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养老为例 |
一、作为分配性发展政策的社区养老政策 |
(一) 分配性发展政策 |
(二) 社区养老的政策历程 |
二、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过程 |
(一) 福利供给者的职责发挥与探索性行动 |
(二) 社区养老服务递送项目案例:从老年饭桌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
(三) 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
1. 指标体系的设计 |
2. 选取区域、数据的获取与基本信息 |
4. 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评价 |
5. 对社区养老供给工作的评价 |
6. 湘西社区养老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
三、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养老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社区养老政策具有较低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养老政策具有较高的自主性 |
(二) 湘西社区养老政策行动逻辑: 探索性执行 |
1. 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
2. 资源配置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影响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七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一、比较案例总结 |
二、对未来研究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一: 社区田野调查访谈提纲 |
附录二: 问卷调查 |
附录三: GD社区田野调查报告 |
一、GD社区简介 |
二、GD社区之发现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文献回顾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及框架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及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核心概念和理论方法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村留守老人与农村留守老人问题 |
2.1.2 赡养人与影子赡养人 |
2.1.3 常态养老、兜底养老和特例养老 |
2.1.4 政府养老支持与政府养老特例支持 |
2.1.5 养老价值文化与养老剩饭指数 |
2.2 理论方法基础 |
2.2.1 元治理理论 |
2.2.2 扎根理论 |
2.3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2.3.1 研究方法检讨 |
2.3.2 抽样分析法的运用 |
2.3.3 古城村田野调查 |
2.3.4 特定研究任务的多元方法运用 |
2.3.5 主要数据构成及样本编码 |
第3章 基于古城村折射的留守老人问题历史脉络 |
3.1 古城村养老历史变迁 |
3.1.1 养老发展轨迹 |
3.1.2 养老历史状况 |
3.1.3 养老变化特征 |
3.2 古城村留守老人问题的历史考察 |
3.2.1 留守老人现象的出现及演变过程 |
3.2.2 留守老人问题的出现及环境特征 |
3.2.3 留守老人问题的政策历史背景 |
3.2.4 留守老人问题产生的根源 |
3.3 小结 |
第4章 湘潭市农村留守老人现状分析 |
4.1 湘潭市留守老人概况 |
4.2 数据来源 |
4.3 湘潭市留守老人整体情况分析 |
4.3.1 个体特征分析 |
4.3.2 经济状况 |
4.3.3 身体及生活情况 |
4.3.4 精神状况与社会交往情况 |
4.4 湘潭市留守与非留守老人差异性分析 |
4.5 湘潭市留守老人区域性特征分析 |
4.6 小结 |
第5章 湘潭市农村留守老人政府支持现状分析 |
5.1 政策实施概述 |
5.1.1 农村老人社会保障政策 |
5.1.2 农村养老服务政策 |
5.1.3 农村留守老人专项政策 |
5.2 养老政策内容分析 |
5.2.1 分析对象与方法 |
5.2.2 分析维度 |
5.2.3 政策编码 |
5.2.4 分析结果 |
5.2.5 分析讨论 |
5.3 养老政策效应分析 |
5.3.1 分析对象及方法 |
5.3.2 分项评估结果 |
5.3.3 分析讨论 |
5.4 小结 |
第6章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评价“剩饭指数”模型的构建与分析 |
6.1 建模的研究背景 |
6.2 建模的目标任务 |
6.3 基于扎根理论的建模方法选择 |
6.4 数据编码与模型建构 |
6.4.1 开放式编码 |
6.4.2 轴心编码 |
6.4.3 选择性编码 |
6.5 养老评价剩饭指数构成分析 |
6.6 基于养老剩饭指数的评价分析 |
6.7 小结 |
第7章 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需求及政府责任分析 |
7.1 研究设计 |
7.1.1 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 |
7.1.2 养老需求构成要素四维设定 |
7.2 农村老人常态养老需求分析 |
7.2.1 需求内容维度分析 |
7.2.2 供给主体维度需求分析 |
7.2.3 支持方式维度需求分析 |
7.2.4 历史变化维度需求分析 |
7.3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分析 |
7.3.1 需求内容维度分析 |
7.3.2 供给主体维度需求分析 |
7.3.3 支持方式维度需求分析 |
7.4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模型 |
7.4.1 农村常态养老与特例养老需求差异性分析 |
7.4.2 农村留守老人特例养老需求模型 |
7.5 基于需求侧的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责任分析 |
7.5.1 养老支持责任的理论基础 |
7.5.2 政府养老责任清单分析 |
7.5.3 政府特例养老支持的主要差距 |
7.6 小结 |
第8章 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构建及阐释 |
8.1 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理论的提出 |
8.1.1 理论背景 |
8.1.2 理论发现 |
8.1.3 理论内涵 |
8.1.4 理论意义 |
8.2 政府特例支持“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构建 |
8.2.1 理论基础和方法 |
8.2.2 “影子赡养人功能桥”模型 |
8.3 基础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3.1 农村养老价值文化 |
8.3.2 农村养老基础政策 |
8.3.3 养老服务标准 |
8.4 核心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4.1 家庭主养支持 |
8.4.2 社会共养支持 |
8.4.3 政府公养支持 |
8.5 制度支持系统内涵阐释 |
8.5.1 “安全屋”机制 |
8.5.2 “蓄水池”机制 |
8.5.3 “长博弈链”机制 |
8.6 小结 |
第9章 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建设对策 |
9.1 构建家庭主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1.1 制定全国统一的留守老人认定标准及具体办法 |
9.1.2 建立留守老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 |
9.1.3 建立留守老人养老环境支持系统 |
9.1.4 建立留守老人亲情陪护制度 |
9.1.5 试点建立农村以房养老准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 |
9.1.6 建立留守老人法律援助制度 |
9.2 构建社会共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2.1 建立留守老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
9.2.2 建立邻里互助照料制度 |
9.2.3 完善为老公益创投制度 |
9.2.4 探索设立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基金 |
9.2.5 推进农村养老价值文化建设 |
9.3 构建政府公养核心支持政策体系 |
9.3.1 建立定期探访制度 |
9.3.2 建立“双困”留守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
9.3.3 建立资助留守老人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制度 |
9.3.4 建立留守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9.3.5 建立留守老人养老公共服务信息平台 |
9.3.6 建立留守老人应急救援制度 |
9.4 优化农村留守老人养老基础政策环境 |
9.4.1 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9.4.2 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
9.4.3 建立老年照护救助制度 |
9.4.4 建立养老征信制度 |
9.5 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
9.5.1 鼓励急需标准的优先研制 |
9.5.2 标准化建设的重点 |
9.6 探索农村留守老人多元化养老模式 |
9.6.1 多元养老模式的比较与选择 |
9.6.2 医养结合介入实验启示 |
9.6.3 积极养老模式的植入 |
第10章 结论与展望 |
10.1 基本结论 |
10.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附录 B 调查研究资料 |
附件1 湘潭市留守老人问卷调查表 |
附件2 湘潭市老人日常活动困难程度问卷调查表 |
附件3 湘潭县留守老人入户访谈提纲 |
附件4 湘潭市留守老人养老评价问卷调查表 |
附件5 湘潭市非留守老人问卷调查表 |
附件6 湘潭县古城村老人入户调查表 |
附件7 湘潭县古城村老人访谈提纲 |
附件8 湘潭县镇村干部访谈提纲 |
附件9 湘潭县农村养老调研座谈会纪要 |
附件10 湘潭县养老田野调查访谈样本编号及基本情况 |
附件11 访谈实录 |
(4)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精准扶贫实践研究 ——以湖北省孝昌县白沙镇S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选题缘由 |
2.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1.贫困概念 |
2.精准扶贫概念 |
(三)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十八大以来我国精准扶贫工作概况 |
(一)十八大以来我国精准扶贫工作进展 |
1.财政投入不断加大 |
2.政策扶持力度不减 |
3.多方合力共克脱贫攻坚 |
(二)十八大以来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 |
1.大幅度提升贫群众生活水平 |
2.大幅度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 |
3.大幅提升贫困治理能力 |
二、S村精准扶贫工作概况 |
(一)S村基本情况分析 |
1.自然环境 |
2.经济方面 |
3.社会事业方面 |
(二)S村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现状 |
1.改善基础设施 |
2.发展村级产业 |
3.大力开展党建工作 |
4.提升群众满意度 |
(三)S村精准扶贫工作的特点 |
1.帮扶对象精准 |
2.多元主体合力精准 |
3.因户施策帮扶精准 |
三、S村精准扶贫成效分析 |
(一)S村精准扶贫工作的主要成效 |
1.经济方面:实现户脱贫村出列 |
2.政治方面:乡村治理有效提升 |
3.文化方面:乡村文化大发展 |
4.社会事业方面:民生事业得到大改观 |
5.生态方面:村庄面貌换新颜 |
(二)“脱贫记”——多元主体合力脱贫 |
1.艾草变成爱“宝”,富乡邻齐脱贫——贫困户典型案例 |
2.以柔软的力量开拓扶贫路——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案例 |
3.合作社带出新气象——合作社助脱贫案例 |
四、历史与反思——S村精准扶贫工作问题及成因分析 |
(一)曲折中的前进——孝昌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历史与反思 |
1.曲折中的前进 |
2.孝昌县精准扶贫工作问题的历史反思 |
(二)S村精准扶贫工作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1.S村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 |
2.S村精准扶贫工作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五、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对策分析 |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可持续性 |
1.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
2.完善动态监测机制 |
3.深入扶贫帮扶持续机制 |
(二)转变贫困户观念,增强其脱贫内生动力 |
1.以移风易俗为抓手,开展“精神扶贫” |
2.以创业就业为抓手,开展就业培训和创业贷款发放 |
3.以增强脱贫内生动力为抓手,开展“智志双扶” |
(三)拓宽扶贫资金筹集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
1.持续加快推进金融扶贫 |
2.吸纳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
3.发挥村级精准扶贫理事会作用 |
(四)打造优质高效大产业,创建产业扶贫新模式 |
1.鼓励小型实体经济,带动脱贫致富 |
2.发展高质生态产业,助推增产增收 |
3.健全产业利益共享机制,加大链接贫困户的力度 |
4.培优做强农业品牌,助力脱贫致富 |
5.农旅融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 |
(五)大力提升基础设施水平,强化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
1.主动作为,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 |
2.对重点区域基础设施提级改造,强化辐射带动作用 |
3.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大力开展植树造林 |
(六)充分发挥保障制度在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作用 |
1.强化扶贫开发与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 |
2.强化医疗卫生政策保障覆盖面 |
3.强化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
4.强化生活保障的兜底作用 |
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科研情况 |
(5)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 |
1.6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2.1.2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2.2 基础理论 |
2.2.1 评价理论 |
2.2.2 贫困理论 |
2.2.3 精准治理理论 |
2.3 理论应用价值 |
2.3.1 评价理论的应用价值 |
2.3.2 贫困理论的应用价值 |
2.3.3 精准治理理论的应用价值 |
第三章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发展 |
3.1 政策变迁 |
3.1.1 城乡二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3.1.2 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3.2 水平发展 |
3.2.1 低保标准 |
3.2.2 低保覆盖人数 |
3.2.3 低保金支出量 |
3.2.4 低保线初建时期的测定方法 |
3.3 问题分析 |
3.3.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求导向不够 |
3.3.2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精准机制缺乏 |
3.3.3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政策合力不足 |
第四章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评价模型及测评 |
4.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评价模型 |
4.1.1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测算方法 |
4.1.2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影响因素分析 |
4.1.3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模型构建 |
4.1.4 模型的层次评价功能 |
4.2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测评 |
4.2.1 低保标准测算 |
4.2.2 低保实际标准与测算标准对比分析 |
4.2.3 低保测算标准下财政支付能力分析 |
4.2.4 低保标准层次测算 |
4.3 评价 |
4.3.1 低保标准未实现三层次动态发展 |
4.3.2 低保标准实际水平仍然偏低 |
4.3.3 低保对财政支出压力增大 |
4.3.4 低保精准化管理仍有差距 |
第五章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化原则与方法 |
5.1 优化原则 |
5.1.1 多组合的测算方法 |
5.1.2 客观性的确定机制 |
5.1.3 动态化的调整机制 |
5.2 优化方法 |
5.2.1 分类测算 |
5.2.2 客观赋权 |
5.2.3 动态调整 |
5.3 应用价值 |
5.3.1 实践针对性 |
5.3.2 应用价值 |
第六章 新时代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化路径 |
6.1 提升低保标准 |
6.1.1 改革低保标准确定方式 |
6.1.2 低保标准提升要采用积极多元的价值取向 |
6.1.3 推动低保标准与多元化需求的充分结合 |
6.2 促进低保标准精准化 |
6.2.1 加强低保标准需求导向 |
6.2.2 构建多层次低保标准体系 |
6.2.3 精准化低保标准动态管理 |
6.3 形成低保保障合力 |
6.3.1 加大分类施保力度 |
6.3.2 与其它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 |
6.3.3 大力推动低保管理相关工作 |
6.3.4 完善低保社会服务体系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总结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6)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缘起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2 核心概念与理论依据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农村老年人 |
2.1.2 文化建设与农村文化建设 |
2.1.3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 |
2.1.4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特殊性 |
2.2 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的人学理论和社会发展理论 |
2.2.2 毛泽东文化建设思想 |
2.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 |
2.2.4 习近平关于养老问题的相关重要论述 |
2.2.5 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尊老敬老思想 |
2.2.6 相关学科的知识借鉴 |
3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历史前提与现实条件 |
3.1 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
3.1.1 新中国的成立为其创造了历史前提 |
3.1.2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为期奠定了制度根基 |
3.2 改革开放为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创造了现实条件 |
3.2.1 改革开放之前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主要特点 |
3.2.2 改革开放给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带来了新的机遇 |
4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发展变迁、主要成就和重要作用 |
4.1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发展变迁 |
4.1.1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四个阶段 |
4.1.2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形式 |
4.1.3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主要特点 |
4.2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主要成就 |
4.2.1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 |
4.2.2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物质基础日趋厚实 |
4.2.3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平台载体日趋坚固 |
4.2.4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开始有了法制保障 |
4.2.5 农村老年人参加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日益增强 |
4.3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
4.3.1 促进农村老年人身心健康 |
4.3.2 维护农村老年人家庭幸福 |
4.3.3 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
4.3.4 推动国家向前进步 |
5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及其成因分析 |
5.1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
5.1.1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老年人文化建设 |
5.1.2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自身呈现明显不均衡现象 |
5.1.3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社会氛围不够浓厚 |
5.1.4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基础薄动力弱 |
5.1.5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尚未建立工作运行机制 |
5.2 存在问题与不足的成因分析 |
5.2.1 体制机制:国家层面 |
5.2.2 文化与心理:社会层面 |
5.2.3 家庭层面 |
5.2.4 个人层面 |
6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及其启示 |
6.1 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探索实践中的三个个案 |
6.1.1 案例选择的相关说明 |
6.1.2 三个个案 |
6.2 三地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实践的启示 |
6.2.1 坚持五个基本原则 |
6.2.2 将农民养老与农村文化建设有机结合 |
6.2.3 县(区)级党委政府予以高度重视 |
6.2.4 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
6.2.5 文化养老是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 |
7 新时代推进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思考与对策 |
7.1 大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7.1.1 加大舆论宣传动员的工作力度 |
7.1.2 大力培育孝老敬亲的村风民俗 |
7.1.3 大力实施“文化兴村”战略 |
7.2 大力夯实物质养老基础 |
7.2.1 进一步提升农村老年人物质养老保障水平 |
7.2.2 大力发展产业兴村 |
7.2.3 积极引导村民返乡创业就业 |
7.2.4 大力实施“以养促建”行动计划 |
7.3 加大农村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突出其为老服务功能 |
7.3.1 加大农村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
7.3.2 充分考虑照顾农村老年人的文化权益 |
7.3.3 充分凸显农村文化建设为老服务功能 |
7.3.4 加大农村老年人文化民生建设 |
7.4 借助乡村振兴战略 |
7.4.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于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重要影响 |
7.4.2 借助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
7.5 寻找有效突破口 |
7.5.1 借助健康乡村战略开展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 |
7.5.2 借助农村老年教育开展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 |
7.6 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 |
7.6.1 领导与管理机制 |
7.6.2 分工与协作机制 |
7.6.3 保障机制 |
7.6.4 援助机制 |
7.6.5 学习推广机制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校学习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及社会评价等 |
(7)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题目缘起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文献回顾 |
(一)失地农民现状研究 |
(二)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 |
(三)文献简评 |
三、基本概念 |
(一)失地农民 |
(二)社会保障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深度访谈法 |
(三)问卷调查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的产生与现状 |
一、九村概况 |
(一)九村地理区位 |
(二)九村社会发展 |
二、九村失地农民的产生 |
(一)建设红河湾休闲度假区 |
(二)创建滇南中心城市 |
(三)打造大屯特色制造小镇 |
三、九村失地农民的现状 |
(一)被访者基本情况 |
(二)土地征用状况 |
(三)就业收入现状 |
四、九村失地农民的困境 |
(一)角色转换困境 |
(二)就业技能困境 |
(三)自我认同困境 |
(四)个体健康困境 |
第二章 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 |
一、失地农民低保产生的原因 |
(一)经济收入减少 |
(二)“可行能力”贫困 |
(三)失地农民的“武器” |
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 |
(一)申请与初审 |
(二)审批与发放 |
(三)核查及退出 |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功能 |
(一)补偿利益受损群体 |
(二)维护社区秩序稳定 |
(三)体现“底线公平” |
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问题 |
(一)群体内部不平等 |
(二)核查机制不到位 |
(三)动态管理流于形式 |
(四)产生双重道德风险 |
第三章 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的医疗保障 |
一、九村居民的医疗保障现状 |
(一)医疗资源分布情况 |
(二)失地农民就医偏好 |
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 |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 |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叠 |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整合 |
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功能 |
(一)保基本——分担患者经济风险 |
(二)保持续——减轻医患道德风险 |
(三)保发展——促进城乡医疗资源整合 |
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问题 |
(一)保基本存在缺口 |
(二)保大病不够充分 |
(三)托底线仍有漏洞 |
第四章 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 |
一、九村居民的养老形式 |
(一)家庭养老 |
(二)政府养老 |
二、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运行 |
(一)参保对象 |
(二)资金来源与筹集 |
(三)缴费与给付 |
三、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功能 |
(一)有效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 |
(二)缓解老年失地农民的贫困 |
四、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问题 |
(一)财政激励机制不足 |
(二)村民参保意愿不高 |
(三)投保档次比较低 |
第五章 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
一、九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再就业保障体系不完善 |
(二)形式及实质公平有待提高 |
(三)社保部门之间区隔严重 |
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意义 |
(一)有利于维护失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 |
(二)有利于健全现行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
(三)有利于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 |
三、完善九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
(一)坚持政府主导:保基本与促发展相结合 |
(二)夯实民生之本:完善就业保障体系 |
(三)推进部门联动:打破社保信息区隔 |
(四)嵌入社会工作:引进第三方核查机制 |
总结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调查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8)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文献简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路径与创新点 |
1.4.1 研究路径 |
1.4.2 研究创新点 |
2 精准扶贫的理论基础 |
2.1 精准扶贫概念界定 |
2.1.1 中国农村扶贫标准 |
2.1.2 扶贫的概念 |
2.1.3 精准扶贫的概念 |
2.2 精准扶贫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善治理论 |
2.2.3 责任型政府理论 |
2.2.4 政府治理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的现状与症结 |
3.1 齐齐哈尔市农村贫困现状与精准扶贫现状 |
3.1.1 齐齐哈尔市贫困现状 |
3.1.2 齐齐哈尔市贫困农村现状 |
3.1.3 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现状 |
3.1.4 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成果 |
3.2 齐齐哈尔市实施农村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 |
3.2.1 贫困户档案管理不规范 |
3.2.2 基础设施后期维护不及时 |
3.2.3 贫困户自主脱贫不积极 |
3.2.4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稳定 |
3.2.5 驻村帮扶队伍职责不精准 |
3.3 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问题的成因 |
3.3.1 贫困户档案监管力度弱 |
3.3.2 政府扶贫资金投入少 |
3.3.3 农村贫困户思想依然落后 |
3.3.4 村集体经济管理人才少 |
3.3.5 驻村帮扶人员素质偏低 |
3.4 本章小结 |
4 国内外扶贫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
4.1 国外反贫困工作的经验 |
4.1.1 印度新德里反贫困经验 |
4.1.2 巴西巴西利亚市反贫困经验 |
4.1.3 智利利纳雷斯反贫困经验 |
4.2 国内精准扶贫经验 |
4.2.1 辽宁省抚顺市农村精准扶贫经验 |
4.2.2 山东省泰安市农村精准扶贫经验 |
4.2.3 湖北省黄冈市农村精准扶贫经验 |
4.3 国内外扶贫经验对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的经验借鉴 |
4.3.1 健全社会救助机制 |
4.3.2 完善政府扶贫政策 |
4.3.3 创新精准扶贫举措 |
4.3.4 统筹建设基础设施 |
4.3.5 制定扶贫考核指标 |
4.4 本章小结 |
5 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贫困户档案管理制度 |
5.1.1 提高扶贫对象识别精准度 |
5.1.2 明确贫困户档案管理职责 |
5.2 科学配置扶贫项目资源 |
5.2.1 多方整合扶贫项目资源 |
5.2.2 提升扶贫项目监督水平 |
5.3 促进贫困村民发挥主体作用 |
5.3.1 增强宣传教育力度 |
5.3.2 强化贫困人口脱贫本领 |
5.3.3 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能力 |
5.4 提升村集体经济人才队伍水平 |
5.4.1 壮大村集体经济人才队伍 |
5.4.2 优化贫困村集体经济结构 |
5.4.3 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监管制度 |
5.5 完善驻村工作队监督考核制度 |
5.5.1 优化驻村工作队伍结构 |
5.5.2 明确驻村工作队伍职责 |
5.5.3 增强驻村工作队考核力度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范围限定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本论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 |
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足 |
三、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 |
第二节 精准扶贫范围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与市场扶贫范围界限不明 |
二、扶贫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 |
第三节 精准扶贫方式面临困境 |
一、扶贫方式未满足合法性需求 |
二、扶贫方式未满足服务性需求 |
三、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冲突 |
第四节 精准扶贫程序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 |
二、扶贫听证程序未合理适用 |
三、扶贫教示程序缺失 |
四、扶贫决策程序不健全 |
第五节 精准扶贫救济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访制度不规范 |
二、扶贫调解制度不健全 |
三、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扶贫行政诉讼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
第二章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的语义 |
二、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 |
第二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一、规范和控制扶贫公共行政权力的需要 |
二、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提升脱贫质量的内在需要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的行政法回应 |
一、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 |
二、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 |
第四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一、公益性原则 |
二、协调性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理论依据 |
一、给付行政理论 |
二、反贫困理论 |
三、人权保障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健全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主体含义 |
二、精准扶贫行政主体之特点 |
第二节 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主体行政法保障的启示 |
第三节 “合作扶贫理念”下精准扶贫主体制度之完善 |
一、以“合作扶贫理念”健全精准扶贫主体制度 |
二、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 |
三、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
四、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五、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第四章 精准扶贫范围之行政法厘定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范围的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范围概念之界定 |
二、厘清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明确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合理性基础 |
一、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
二、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主体职责 |
三、有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 |
第三节 域外扶贫制度的保障范围 |
一、域外扶贫范围的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范围制度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路径 |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遵循的原则 |
二、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标准 |
第五章 精准扶贫方式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之思考 |
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 |
二、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性 |
一、精准扶贫方式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
二、精准扶贫方式需遵循程序制约机制 |
第三节 域外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 |
一、域外扶贫方式的实践 |
二、域外扶贫方式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优化 |
一、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 |
二、构建激励型扶贫方式 |
三、完善既有扶贫方式 |
第六章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 |
第一节 明确精准扶贫行政程序之作用 |
一、监督扶贫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
二、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 |
第二节 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反贫困程序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路径 |
一、健全扶贫信息公开程序 |
二、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 |
三、优化扶贫教示程序 |
四、规范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
第七章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再思考 |
一、精准扶贫救济制度的认识误区 |
二、正确认识和积极运用精准扶贫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启示 |
第三节 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建构思路 |
一、规范扶贫信访救济制度 |
二、健全扶贫调解救济制度 |
三、完善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四、改善扶贫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立法建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总体思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建议说明 |
三、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贫困 |
2.1.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2.1.3 公共政策执行偏差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治理理论 |
第三章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概述 |
3.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历史演变 |
3.1.1 建国初期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农村社会救济(1949年—1956年) |
3.1.2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农村社会救济(1957年—1977年) |
3.1.3 改革开放前期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1978年—1992年) |
3.1.4 改革开放继续推进时期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1993年至今) |
3.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目标和总体要求 |
3.2.1 政策目标 |
3.2.2 总体要求 |
3.3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内容 |
3.3.1 低保标准的确定 |
3.3.2 低保对象的确定 |
3.3.3 低保的管理体制 |
3.3.4 低保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
3.4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特点 |
3.4.1 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 |
3.4.2 保障标准的短期性和低层次性 |
3.4.3 保障范围的广覆盖性 |
3.4.4 保障方式的直接性和即期性 |
第四章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的实证研究 |
4.1 调查设计 |
4.1.1 样本选择 |
4.1.2 调查实施过程 |
4.2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的现状分析 |
4.2.1 低保覆盖率 |
4.2.2 低保参与度 |
4.2.3 低保满意度 |
4.3 农村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存在的偏差 |
4.3.1 低保对象识别偏差 |
4.3.2 低保标准确定偏差 |
4.3.3 低保资金供给偏差 |
4.3.4 低保政策实施公平性偏差 |
4.3.5 低保实施监管偏差 |
第五章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影响因素 |
5.1.1 制度设计 |
5.1.2 政策执行主体 |
5.1.3 政策目标群体 |
5.1.4 经济支撑环境 |
5.2 基于AHP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的影响因素评价 |
5.2.1 AHP(层次分析法)的简介 |
5.2.2 层次分析方法的基本步骤 |
5.2.3 模型数据变量的选取 |
5.2.4 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
5.2.5 模型的检验 |
5.2.6 层次分析模型结果分析 |
5.3 基于FCM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的影响因素评价 |
5.3.1 FCM(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简介 |
5.3.2 模糊综合评价的基本步骤 |
5.3.3 FCM模糊综合评价过程 |
5.3.4 模糊综合评价结果分析 |
5.4 基于AHP-FCM的综合评价分析 |
第六章 治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的对策建议 |
6.1 政府层面 |
6.1.1 适时对政策进行弹性调整 |
6.1.2 鼓励第三方组织积极参与低保建设 |
6.1.3 加强农村低保法制化建设 |
6.1.4 加强农村低保信息化建设 |
6.1.5 加强对低保经办人员的培训 |
6.2 基层村组织层面 |
6.2.1 加强政策的宣传力度 |
6.2.2 建立低保户定期回访机制 |
6.2.3 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机制 |
6.3 第三方组织层面 |
6.3.1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农村低保资金的提供 |
6.3.2 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农村低保对象的认定 |
6.3.3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 |
6.4 个人层面 |
6.4.1 普通村民积极参与低保制度建设 |
6.4.2 低保申请者实事求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 |
6.4.3 基层政策执行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全文总结 |
7.2 未来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积极推进农村低保的几点建议(论文参考文献)
- [1]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2]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D]. 唐菁阳. 山东大学, 2020(02)
- [3]农村留守老人政府特例支持体系构建研究 ——基于湘潭农村养老田野调查的分析[D]. 禹宁瑶. 湘潭大学, 2020(12)
- [4]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精准扶贫实践研究 ——以湖北省孝昌县白沙镇S村为例[D]. 刘颖.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2)
- [5]上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优化研究[D]. 严宇珺.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20(05)
- [6]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老年人文化建设研究[D]. 陈文龙. 西安理工大学, 2019(01)
- [7]个旧市九村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研究[D]. 陈梅.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1)
- [8]齐齐哈尔市农村精准扶贫问题研究[D]. 张冰.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01)
- [9]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D]. 唐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1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偏差及治理研究[D]. 姚敏.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