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莒县7万亩耕地易户经营(论文文献综述)
李新霞[1](2021)在《县级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研究 ——以山东省N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侯善帅[2](2019)在《集体化时期农业经营形式变革与农民经济行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纵观新中国农业经营形式变迁史,土地改革后,形成了农户家庭个体经营;农业合作化运动,形成了“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农业经营形式;人民公社体制建立后,形成了更大规模的“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农业经营形式,而后经过调整,形成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业经营形式;改革开放后,最终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前,国家正在进行“三权分置”的农地制度改革实践。农业经营形式与农民收入、农业经营效益、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本文在“农业经营形式——农民经济行为”框架下,从农民视角系统考察了集体化时期中国农业经营形式的变革。首先,本文回顾了集体化时期中国农业经营形式变迁的历史轨迹,试图厘清农业经营形式变迁遵循的逻辑。其次,分析了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村的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情况,不难发现“贫困和低效率”一直是该时期的主旋律,这也是集体化时期农民推动农业经营形式变革的根本原因。再次,阐述了在集体化时期,农民采取“抵抗”行为,如“怠工”、“瞒产私分”、“偷粮”等以不易察觉的经济行为逐渐侵蚀集体经济,使该时期农业生产徘徊不前、农民收入低下,最终导致人民公社体制走向解体。同时,在集体化时期,农民用自留地来弥补集体经营形式的缺陷,而农民创造的“包产到户”成为了家庭承包经营形式的雏形。研究表明,农民是农业经营形式变革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农民经济行为是推动农业经营形式变革的重要动力。不过,仅仅依靠农民的经济行为来推动农业经营形式变革是不够的,还需要地方政府乃至国家高层的默许乃至支持。因此,在当前农业经营形式变革中,国家需要了解农民的需求,尊重农民的意愿,正确处理好国家与农民的利益,进而塑造国家和农民的正向互动模式。最后,应注重向农民人力资本的投资。
雷宏谦[3](2016)在《涉县土地改革研究(1938-1949)》文中提出在土地改革的革命大潮中,位于太行山东麓、晋冀豫三省交界的涉县,由于其是全国面积最大、最巩固的晋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的首府县,所以,涉县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有着鲜明的特色,涉县的土地改革具有前瞻性、及时性等特点,农民参与土改的积极性、斗争性特别强。此外,由于受革命形势、社会环境、历史局限性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在涉县土改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反复与波折在所难免,而中国共产党却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尽管涉县的土改,是在不断摸索中前行的,但是,土改最终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有利地推动了涉县政治、经济、文化的革新,促进了涉县解放事业的发展。本文所论述的主要内容,大致可分为四部分:一、按照时间顺序,对涉县土改的具体实施过程进行了阐述。首先,通过对涉县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土地占有关系、经济生产、政治斗争各种情况的介绍,揭示涉县在抗战前的总体社会状况,着重介绍和分析了土地的占有状况,以及抗日民主政权的相关情况,展现了涉县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客观现实。其次,对涉县减租减息运动与成效进行了分析。涉县首次减租减息运动是由一二九师八路军工作团领导展开的。论文对1938年2月至1946年夏,涉县所进行的七次减租清债运动进行了具体的论述,以当时的租佃关系作为着眼点,并结合《晋冀鲁豫边区土地使用暂行条例》的实行,指出涉县的减租减息与全国其他根据地不同步,斗争形式也不尽相同,对减租减息在削弱封建剥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民思想解放、推动农民拥军参军、民主风气的形成、巩固与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促进农村新文化运动发展等方面的成效,进行了分析。此外,论文还以西辽城村减租运动为个案,深入揭示涉县减租减息运动的具体路径,着重论述了减租减息运动,对西辽城村民主建设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再次,论述了《五四指示》在涉县的推行,以及“耕者有其田”目标在涉县的初步实现。而在《五四指示》颁布与落实前所进行的反奸清算运动,对穷凶极恶的汉奸地主、恶霸以及封建旧势力进行了严惩,农民通过反奸清算运动,认识到了自身所拥有的权力,为接下来土改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反奸清算运动基础上,论文对涉县从着手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团结自觉复查运动、结合三查挤封建进行了阐述与分析,而团结自觉运动是具有涉县乃至太行地域特色的土改。文中重点考察了典型的土改村,如岩头村土地改革的开展,原曲村、赤岸村的土地复查。最后,把《中国土地法大纲》精神与涉县土改实际相结合,对土改复查中的民主填补运动以及结束各阶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结合井店、索堡的填补运动,西达的土地清丈,南关的纠偏等等,对土改的几个关键节点进行了阐释。分析了冶陶会议、粟山会议、1948年10月县区干部扩大会对检查土地复查顺利进行,所起到的促进作用。此部分将宏观与微观相结合、中共大政方针与涉县土改政策的具体执行相结合,对涉县土改的实施过程,进行了详尽的论述。二、对涉县土改过程中出现的波折与反复进行了论述。除了将这些波折与反复穿插到各章的论及之外,论文的第五章以更乐村为例,揭示了涉县土地改革时“左”倾错误的产生原因、发展过程、历史特点,以及中共进行的及时纠正。更乐村土改的“左”倾错误,引起了县委、太行区委、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乃至中央的高度重视,而对更乐村土改“左”倾错误的论述,会更加客观的还原“左”倾错误对土地改革在损害农民利益、破坏党员干部队伍、重创工商业等方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以及中国共产党采取重新划定阶级成分、补偿中农受损利益、抽补土地等措施对“左”倾错误所做的及时纠正,进而将土改的全过程,真真切切的展示出来。三、从历史学的视野下,阐释了涉县的土地改革。将涉县土地改革这一特定历史事件,置于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演变的大背景下,进而突出涉县土地改革的特殊性。在论及中国共产党土地政策演变时,分别阐述了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大革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抗日战争时期、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战争)、建国后等五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分析了中国共产党是如何根据历史条件、社会环境的变迁,来灵活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土地政策,重点阐释了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运动的实施,并举例分析了减租减息政策在具体执行时,所体现出的复杂性、迂回性等特点,进而论证了中国共产党推行的相关土地政策,不仅仅是在经济领域的变革,而是延伸到政治、社会、文化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性社会大变革。在论及涉县土地改革时,对1938年到1949年间,中国共产党在涉县推行的一系列土地政策进行了论述。在遵循中共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在土地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又结合了涉县当地的社会、历史、地理等条件,论文进而将同时期涉县与其它区域的土改进行了比较,概括出涉县土改的特点:一是因为一二九师驻扎在涉县,加之涉县曾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的所在地,所以,中国共产党对于涉县土改更具影响性与前瞻性。二是涉县着手具体实施减租减息的时间与其它区域不同步,涉县首次减租减息的实施是1938年的2月,早于陕甘宁、华中和山东等根据地;而且减租减息的斗争形式也不尽相同,涉县在内的晋冀鲁豫边区减租减息运动主要是通过反贪污、反恶霸、清理旧债、实行合理负担、解决悬案、打击地主反攻以及借粮运动,而山东省莒南县减租减息运动的重点是拔地和增资斗争。三是涉县落实《五四指示》时,由于过分的依赖贫雇农,尤其是“贫雇坐天下,说啥就是啥”,加之错误的认为封建剥削依旧严重等原因,造成了涉县在土改过程中与其它地区相比,“左”的倾向更加突出;贯彻《中国土地法大纲》时,没有打乱平分,而是采取了“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办法,实行“尽补丁补窟窿”。四是涉县的土改始终坚持与大生产运动相结合,为军事斗争提供物资保障,始终注意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动员与实践紧密结合。五是通过大环境与小环境之间的对比,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在涉县践行土地政策时所贯彻的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原则。四、在论文的结语部分,不仅对诸章的内容进行了总结与更深入的阐发,还对涉县土地改革的现实意义进行了论述,无论时代怎么变迁,生产工具怎么推陈出新,土地永远是实践生产工具最为核心载体,所以,即便是在今天,农业也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是决定社会如何发展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对涉县土地改革的研究,虽是从近代经济史的视角出发来探究涉县土地改革的历程,但它对涉县的地理环境以及中国共产党在涉县的土地政策都进行了追根朔源的论述,并以涉县的土改为例,阐释了土改对改变中国古代传统土地政策所带来的冲击意义,以及对整个中国历史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体现出了史学研究中的大历史观,并在此基础之上,探究了涉县土地改革研究在土地流转、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现实借鉴意义。
张勇[4](2015)在《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临沂市作为山东省生猪养殖生产大市,2014年生猪存出栏631.21万头、1248.38万头,约占山东省生猪存出栏总量的21%。生猪养殖业的发展满足了临沂市人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同时也促进生猪养殖农户的收入增长。近年来,随着临沂市经济水平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超大人口基础与迅速发展的经济体量,对临沂市生猪产业发展带来更多的挑战。临沂市不断发展的生猪产业规模,要求能够在保障猪肉品质与产量的基础上,建立一套既能立足当下满足临沂市民基本生活需求、又能着眼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生猪产业化发展模式,这已经成为临沂生猪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本文在广泛参考文献资料、政府工作报告、咨询专家学者与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运用消费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农业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等工具和方法,从生猪供给、市场、消费及产前的饲料生产和产后的猪肉加工等各个环节分析和总结临沂市生猪产业的发展,总结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的模式,深入探讨了当前山东省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的几种模式及其运行机制。本文旨在畜牧产业化理论基础上,参考我国常见生猪产业经营模式发展的基本规律,从而对临沂市存在的常见生猪产业经营模式现状进行分析,从中发现共性或者特殊规律。经过多年的实践经验,临沂市紧随我国生猪产业化经营模式发展的基本速度,以原有的家庭经营模式为基础,不断创造出多种经营模式。目前根据参与经营的各项元素主体,主要分为龙头企业带动模式、中介经济组织带动模式、专业批发市场带动模式、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带动模式等四种主要生猪产业化经营模式的实践形式,而在生猪业生产实践中应用最广泛且较成功的是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及其衍生形式。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情况的描叙性分析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在对临沂市进行实地调研和参考当地畜牧部门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利用利用频数统计分析方法,从投入品来源、出栏生猪销售、规模扩大意愿及面临的风险和困难等方面分析了临沂市养猪场户生产经营情况;从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的发展资源、发展现状等方面分析了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的情况。研究表明,临沂市生猪养殖规模化水平和产业化经营水平相对不高,且产业化经营组织在推进生猪产业化发展中没有发挥足够的作用。本文的最终目的在于对临沂市生猪产业化发展提供理论建设思路。文中提出包括科学规划、政策扶持、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建议,主张决策者前期预见性介入,行政部门在税收、津贴等方面给予农户与相关企业更多支持,养殖户与企业自身则需要努力提高自身养殖技术与意识。同时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飞速发展的现实基础上,提出了一套适用于临沂市实际情况的互联网生猪供求关系系统,在此基础上寻找出一条切合时宜且适合临沂市生猪产业发展的产业化发展模式。
诸葛鹏[5](2011)在《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针对我国当前及今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与特点,探索依靠农村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以解决农村社区的问题,改善农村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状况的一项重要建设事业,也是我国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和制度创新。把握农村社区变迁规律,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效途径,对于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提高农村社区成员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既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成熟的社区建设理论为指导,基于农村社区变迁的视角,采取历史分析与现实分析相结合、总体考察与典型分析相结的方法,旨在深入了解和把握农村社区建设的客观规律,客观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面临的难点与焦点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为丰富农村社区建设理论和指导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提供依据。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主要说明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本文研究的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以及创新点和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般理论分析”,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制度变迁与农村社区建设的基本理论,为全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为“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与前瞻”,主要着眼于农村社区历史演变规律的总结并以此为依托刻画农村社区演变的趋势特征;第四部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在具体考察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背景的基础上,按照从一般到个别的思路,先从总体上分析了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及其阶段性特点,然后比较深入地剖析了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几个典型案例,并重点从建设模式和建设主体两种角度分析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因素;第五部分为“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主要内容一是基于制度变迁主体转换视角提出了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态推进机制,二是分析了农村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启示。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几点主要结论:第一,当前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社区”是一种政府主导的规划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国家规划性制度变迁的产物。这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特别强调充分考虑农村社区居民利益所决定的需求,尊重农民的意愿。第二,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和现阶段农村社区现状分析表明,农村社区变迁的趋势为高度分化、多元整合和城乡统筹发展,这决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第三,政府、农村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这一制度变迁过程中不同时期的地位、功能和行为存在差异,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态推进机制有助于发挥不同主体在特定时期的作用,实现优势互补。
刘鑫渝[6](2011)在《土地制度变迁视野下的哈萨克牧区社会 ——以新疆新源县为例》文中提出本研究以建国后土地制度变迁为着眼点,探讨哈萨克牧区社会在土地变革中的土地实践。由于自然条件、生产资料的差异与技术手段选择的不同,中国游牧地区的土地实践与内地农村存在着较大差异。民主改革以前,牧区牧地公有,即为部落、氏族共有,但实质上草场所有权归部落贵族、头人所有。而牧业民主改革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公营,牲畜私有私营。新疆草原的民族公有制延续了大约6年(1952~1958)。这6年中,牧民对自己的草牧场可以全面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牧业互助组和初级合作化阶段未触动草原集体所有和牲畜家庭经营的根基,符合哈萨克族游牧社会互帮互助抵御自然灾害和外族侵略的传统,受到了牧民的普遍欢迎,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尽管牧业初级合作社是对互助组的替代,但在初期牧场集体所有,牲畜私有,牧民拥有比较充分的退出权,且退出的自由度与合作社的经营风险呈正相关。牧民不仅可以实施对合作社的监督,使管理者改善制度绩效,还可以参与对合作社的监督,对于社员来说,拥有较完整的退出权意味着有完整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初级社既成功地分割了部分私有产权,又通过给予社员较完善的退出权,有效化解初级社解散的风险。人民公社化实行草原全民所有,牲畜集体所有。变牲畜家庭个体经营为集体统一经营,加上国家控制商业和户籍制度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牧民没有退社自由,降低了劳动的机会成本以维持牲畜及畜产品生产的低成本,也迫使牧民放弃了可能的边际生产和可能取得的边际收益。牲畜及畜产品国家征购及诸如关闭集市、限制区域交换等一系列规则,剥夺了牧民对其产品——牧业剩余价值的支配权。草原集体所有和集体经营,牲畜集体所有,牧民不再是独立的经济单元。人民公社时期,国家权力全面侵入农村。对单个牧民来讲,草原和牲畜都是一种公共物品,他不拥有相对于其它成员的对土地和牲畜的排他性使用、转让、收益和处置权,牧民土地和牲畜产权都出现“残缺”。人民公社、大跃进、公共食堂、牧业学大寨、牧民定居是与土地制度相伴生的国家自上而下理性设计的社会改造工程。这些体现了控制与改善逻辑的社会工程通过重新设计力图使人民的生活变得更加简单与清晰,以便更加有效地对公共和私人领域进行治理。这些项目始于官僚知识分子、革命精英作为“立法者”的远大抱负和无限雄心,他们不仅主张“人为自然立法”,而且主张通过行动来对自然界或整个社会秩序进行彻底和理性的改造;而在这种雄心的背后,则是对持续的线性进步、科学知识发展、生产的扩大、社会秩序的理性设计以及对自然甚至人类本性的控制能力的超强自信。“致命的自负”注定要走向失败。即使失败了的项目也并非没有任何积极的成效。我们是各种现代化项目的受益者,改善的目的本意是良善的,关键在于如何改善。是把自然和社会改造为容易被国家识别和控制的清晰而又简单的对象,还是站在人民的角度关心和改善人民的福祉。国家将建基于农耕社会的土地制度实施于牧区是国家强力推行下的简单化实践。在这一实践中牧民成了没有性别、传统和价值、特定个性的异常抽象的可以互换的个体。这种简单化设计因为忽视了牧民的生存传统、地方性知识的重要性而遭遇失败。草原生态恶化与牧民生计两难困境成为新项目实施的挚肘。为了避免仍然存活着的“国家乌托邦”,需要在牧区现代化现实路径选择的实施中,关注地方性知识和传统文化、注重项目谨慎推进、规划要有弹性,利用互助传统建设“新公共性”,建立完善的牧民参与机制。
秦宏[7](2006)在《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之演变及其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文中提出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指出:“沿海地区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党的十六大把“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农业现代化、农村非农化、城镇化已成为沿海地区各级政府经济工作的中心。但是发展到今天,沿海地区农业的现实是普遍的小规模兼业经营,这一现状与农业现代化的实现是背道而驰的。如何在工业化、城镇化大潮下,改变农户小规模兼业的现状,促使农户彻底分化,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的最终实现,以及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是各级政府和广大学者必须认真思考的一个问题。如何使农户动态分化与农业现代化、非农化、城镇化相衔接,如何促进资源在农业、非农业部门合理流动,制定综合的农村发展政策(调整就农业论农业的政策),对于促进我国沿海地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化解沿海地区城乡矛盾,促进区域城乡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乃至推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的相关理论为指导,在借鉴发达国家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从分析我国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历史与现状入手,找出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形态和特征,归纳、总结农户分化演变趋势,透过这一演变趋势,探寻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的内在关系;对当前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制约三者协调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因素;通过对沿海地区几个典型发展模式的利弊进行剖析,探寻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道路,创新促进三者协调发展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全文共由八章内容构成。第一章,导言。本章主要阐述了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简要综述了国内外研究动态,阐明了研究思路、方法及可能创新之处。第二章,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相关理论。本章在对农户分化、非农化和城镇化的内涵进行阐述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农户分化与城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并从一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宏观视角对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的发展进行了考察。第三章,发达国家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及启示。本章分别对英国、美国和日本的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历程进行了介绍,分别对三个国家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原因和特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发达国家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的发展带来的启示。第四章,我国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历史及现状。本章分别对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
徐文峰,孙启和[8](2001)在《莒县7万亩耕地易户经营》文中认为本报讯:土地延包后,个别地方延包到户的土地地块零散,许多农户间的种植意愿和种植能力也各不相同,给特色农业规模开发带来土地使用障碍。针对这个问题,山东莒县出台政策,利用合同管理手段
严瑞珍[9](1984)在《我国粮食高产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探讨——河北省栾城县农村经济的调查》文中指出栾城县位于华北平原,隶属河北省石家庄地区,毗邻石家庄市。全县有耕地47万多亩,占总面积的87.4%。每农业人口拥有耕地1.75亩,全县已经水利化,亩施化肥190斤,亩用电91度,每百亩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达30马力,农业生产投入水平较高。目前是全国着名粮食高产地区之一,1982年单产达1251斤,向国家交售商品粮1.2亿斤,每农业人口提供444斤,对国家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莒县7万亩耕地易户经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莒县7万亩耕地易户经营(论文提纲范文)
(2)集体化时期农业经营形式变革与农民经济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农业经营形式的基本概念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2 集体化时期农业经营形式演变的历史轨迹 |
2.1 农业合作化运动时期的农业经营形式 |
2.1.1 互助组经营形式 |
2.1.2 初级社经营形式 |
2.1.3 高级社经营形式 |
2.2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业经营形式 |
2.2.1 大公社时期的经营形式 |
2.2.2 小公社时期的经营形式 |
3 集体化时期中国农村的农民生活与农业生产 |
3.1 集体化时期的农民生活 |
3.2 集体化时期的农业生产 |
3.2.1 农业生产率 |
3.2.2 集体化时期农业生产率徘徊不前的影响因素 |
4 农民经济行为与集体化时期的农业经营形式变革 |
4.1 农民经济行为与人民时期农业经营形式变革的互动 |
4.2 农民经济行为对农业经营形式的创新性表达 |
4.2.1 自留地的“秘密” |
4.2.2 包产到户的创造 |
4.2.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 |
结论与启示 |
1.结论 |
2.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涉县土地改革研究(1938-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一) 学术价值 |
(二) 现实意义 |
二、以往研究成果述评 |
(一) 土地改革的宏观研究 |
(二) 华北等地的中微观土改研究 |
三、概念界定 |
(一) 涉县 |
(二) 土地改革 |
(三) 研究时间界定 |
四、材料依据和研究方法 |
五、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六、研究的思路、内容、主线 |
(一) 研究方向及思路 |
(二) 主要论述内容 |
(三) 研究的主线 |
第一章 土改前涉县的社会经济状况 |
一、自然状况和历史沿革 |
二、涉县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 |
三、土改时期的行政区划与社会关系 |
四、抗战前的土地占有状况 |
第二章 涉县减租减息运动及其成效分析 |
一、减租减息与清理旧债 |
(一) 减租的初步尝试与扩大实践 |
(二) 减租减息运动与反霸、清债运动的结合 |
(三) 减租减息运动与解决悬案、打击地主反攻相结合 |
(四) 减租减息运动的进一步深入 |
(五) 减租减息与查减的结合 |
二、西辽城村减租减息运动剖析 |
(一) 减租减息前的租佃关系 |
(二) 西辽城减租减息的过程 |
(三) 新租佃关系的确立和思想与组织的整顿 |
(四) 由减租减息转入生产 |
(五) 减租减息后的情况 |
三、减租减息成效分析 |
第三章 以团结自觉运动为主的涉县前期土改 |
一、抗战后社会矛盾的变化 |
二、土改运动的前奏——反奸清算 |
(一) 反奸清算的开展 |
(二) 反奸甄别工作 |
(三) 反奸清算的影响 |
三、《五四指示》的颁布与落实 |
四、“耕者有其田”的初步实现 |
(一) 《五四指示》前各阶层土地占有情况 |
(二) 涉县的土改政策与实施 |
五、“团结自觉”运动 |
六、“三查”与“挤封建” |
第四章 以民主填补运动为主的涉县后期土改 |
一、冶陶会议和粟山会议 |
二、试点调查、摸清底数 |
三、建立贫雇组织,开展民主整党 |
四、划分阶级,三榜定案 |
五、结束土改,发展生产 |
第五章 案例分析:土改中的“左”倾错误——以涉县更乐为中心 |
一、更乐村基本状况 |
二、减租运动中的更乐“左”倾现象 |
(一) 1942年更乐的群众运动 |
(二) 1945年减租中的更乐问题 |
(三) 吕祖庙事件 |
三、土改中更乐的“左”倾错误 |
(一) 错误产生原因分析 |
(二) 错误的主要表现 |
四、纠偏工作 |
(一) 订正阶级成分 |
(二) 补偿被斗户 |
(三) 抽补土地 |
第六章 历史学视野下的涉县土改 |
一、中共土改政策的历史演变 |
二、对照和比较中的涉县土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涉县土地改革大事记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学术会议 |
(4)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产业化经营的基础理论 |
2.1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概念与模式 |
2.2 生猪产业化经营的概念与构成要素 |
2.3 生猪产业化发展的实践基础 |
3 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的资源与发展现状 |
3.1 临沂市生猪产业发展资源 |
3.2 临沂市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
3.3 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发展状况 |
4 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模式分析与选择 |
4.1 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模式 |
4.2 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的主导模式选择 |
5 加强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的对策建议 |
5.1 科学规划,推进临沂市生猪产业化新发展 |
5.2 政策扶持,促进生猪产业化发展 |
5.3 科技创新,加大生猪产业技术开发力度 |
5.4 加强对临沂市生猪产业化工作的领导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5)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现阶段农村社区建设研究中的不足与相关建议 |
1.3 本文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和不足之处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般理论分析 |
2.1 农村社区的含义与特点 |
2.1.1 社会学意义的传统农村社区 |
2.1.2 经济学意义的农村社区 |
2.2 农村社区变迁相关理论 |
2.2.1 农村社区变迁的内涵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农村社区变迁:制度变迁的过程 |
2.3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理论 |
2.3.1 新型农村社区概念界定 |
2.3.2 新型农村社区的特征 |
2.3.3 新型农村社区的功能 |
2.3.4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主体与主要任务 |
3 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与前瞻 |
3.1 农村社区变迁的历史回顾 |
3.1.1 改革开放前的农村社区 |
3.1.2 新时期的农村社区 |
3.2 农村社区变迁的突破点与路径依赖 |
3.3 农村社区变迁趋势 |
3.3.1 农村社区制度环境的演变 |
3.3.2 农村社区变迁趋势 |
4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探索 |
4.1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背景 |
4.1.1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依然较低,城乡差距不断拉大 |
4.1.2 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渐向二、三产业转移 |
4.1.3 农村公共事业和社会服务匮乏 |
4.1.4 农村治理出现困境,农村管理方式需要创新 |
4.2 我国现阶段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 |
4.3 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阶段划分 |
4.4 山东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典型案例分析 |
4.4.1 诸城“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建设 |
4.4.2 莒南县“大村庄制”农村社区建设 |
4.4.3 胶南“一村一社区”农村社区建设 |
4.5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4.5.1 建设模式角度 |
4.5.2 建设主体角度 |
5 加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
5.1 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动态推进机制—基于制度变迁主体转换视角 |
5.2 农村社区变迁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6)土地制度变迁视野下的哈萨克牧区社会 ——以新疆新源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缘起 |
1.2 牧区社会研究的知识谱系 |
1.2.1 关于游牧社会的研究 |
1.2.2 土地制度变迁与乡村社会的研究 |
1.2.3 研究的贡献与缺憾 |
1.3 典型个案、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
1.3.1 个案简介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资料来源 |
第2章 本研究的理论资源、概念和分析框架 |
2.1 牧区社会:边缘社会研究的切入点 |
2.1.1 土地改革与牧区社会 |
2.1.2 土地制度变迁:牧区社会研究的新视角 |
2.2 相关理论资源 |
2.2.1 詹姆斯·C·斯科特“国家的视角”与“失败的逻辑” |
2.2.2 F·A·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与“限制国家权力” |
2.2.3 何·彼特的“空制度”理论 |
2.2.4 诺思的“制度及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 |
2.3 核心概念界定 |
2.3.1 土地制度 |
2.3.2 土地制度变迁 |
2.3.3 牧区社会 |
2.4 基本观点与基本思路 |
2.4.1 本研究的基本观点 |
2.4.2 本研究的基本思路 |
2.5 论文结构 |
第3章 哈萨克族群背景与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演进 |
3.1 哈萨克族群的历史演进 |
3.1.1 清代以降哈萨克族群的历史演进 |
3.1.2 牧区民主改革时期的哈萨克族群 |
3.1.3 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的哈萨克族群 |
3.1.4 草原承包时期的哈萨克族群 |
3.2 哈萨克牧区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演进 |
3.2.1 清代以降哈萨克族群的土地制度 |
3.2.2 民主改革时期的草原民族公有制 |
3.2.3 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哈萨克牧区的土地制度 |
3.2.4 草原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共存时期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民主改革、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的哈萨克牧区社会 |
4.1 哈萨克牧区社会的民主改革 |
4.1.1 新疆哈萨克牧区的民主改革 |
4.1.2 新源县哈萨克牧区民主改革 |
4.1.3 草原民族公有:关照地方性的土地实践 |
4.2 牧业合作化时期的哈萨克牧区社会 |
4.2.1 农业合作化的理论渊源 |
4.2.2 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理性设计 |
4.2.3 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路 |
4.3 牧业人民公社时期的哈萨克牧区社会 |
4.3.1 大跃进和牧业人民公社:激进现代主义的牧区实践 |
4.3.2 公共食堂:牧民生活方式的乌托邦实践 |
4.3.3 阶级斗争:历史与传统的决裂 |
4.3.4 牧业学大寨:激进现代化意识的表现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土地承包责任制下的哈萨克牧区社会 |
5.1 牧业生产责任制下草原改革的时间序列 |
5.1.1 家庭承包牧区实践的开端(1978-1984 年) |
5.1.2 家庭承包牧区实践的深化(1985-1991 年) |
5.1.3 从国家战略出发的产业调整(1992-2001 年) |
5.1.4 草原制度改革的战略转型期(2002 年以后) |
5.2 哈萨克牧区社会的草原产权制度及其变迁 |
5.2.1 《草原法》符号化背景下的草原产权 |
5.2.2 牧区草原产权制度 |
5.2.3 新疆哈萨克牧区草原产权制度的变迁及启示 |
5.2.4 草原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与法律期望 |
5.3 牧民定居:强制村庄化运动 |
5.3.1 哈萨克游牧社会的终结 |
5.3.2 哈萨克牧民定居的运作逻辑 |
5.3.3 牧民定居模式的考量:以新源县为个案 |
5.3.4 游牧定居的生态后果 |
5.4 草原承包:草原生态保护与牧民生计的两难 |
5.4.1 草原生态状况:忽略牧民生存逻辑的土地实践结果 |
5.4.2 草原承包:草原生态退化根本原因 |
5.4.3 草原管理制度对牧民生计的影响 |
5.4.4 兼顾草原生态保护与牧民生计的相关措施 |
5.5 哈萨克牧区社会的变迁与整合 |
5.5.1 哈萨克牧区社会的结构分化 |
5.5.2 哈萨克牧区的社会整合 |
5.5.3 草原承包制后哈萨克牧区社会的变迁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实现牧区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路径选择 |
6.1 牧区现代化的现实路径 |
6.1.1 哈萨克牧区现代化现状 |
6.1.2 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的现实路径 |
6.1.3 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状况 |
6.1.4 社会主义新牧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
6.2 牧区现代化与哈萨克牧民的现代化 |
6.2.1 新牧村建设与人的现代化 |
6.2.2 哈萨克牧民的综合素质状况 |
6.2.3 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牧民 |
6.2.4 新牧村建设与农牧民权益保障 |
6.3 新牧村建设与草原生态保护 |
6.3.1 明晰草原产权与草原生态保护 |
6.3.2 新牧区建设中草原生态保护的措施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相关学术成果 |
(7)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之演变及其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论文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相关理论 |
2.1 农户与农户分化 |
2.2 工业化与非农化 |
2.3 城镇与城镇化 |
2.4 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互动关系 |
2.5 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宏观经济社会视角考察 |
第三章 发达国家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历程及启示 |
3.1 英国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 |
3.2 美国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 |
3.3 日本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 |
3.4 发达国家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历史及现状 |
4.1 改革开放前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历史前提 |
4.2 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农户分化渊源 |
4.3 当前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形态 |
4.4 当前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特征 |
第五章 我国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演变趋势分析 |
5.1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演变的分析视角 |
5.2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的演变趋势 |
5.3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演变的动力因素 |
5.4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所处的演变阶段判定及其未来演变 |
第六章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现状 |
6.1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现状对非农化、城镇化的影响 |
6.2 沿海地区城镇化现状对农户分化的影响 |
6.3 沿海地区农村非农化现状对农户分化的影响 |
6.4 制约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制度和政策因素 |
第七章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的模式分析 |
7.1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发展的实践模式 |
7.2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道路 |
第八章 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
8.1 沿海地区城镇化的道路调整——差异化战略 |
8.2 沿海地区农村非农经济发展的调整 |
8.3 制度和政策的创新和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莒县7万亩耕地易户经营(论文参考文献)
- [1]县级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研究 ——以山东省N县为例[D]. 李新霞. 东华大学, 2021
- [2]集体化时期农业经营形式变革与农民经济行为研究[D]. 侯善帅. 贵州财经大学, 2019(03)
- [3]涉县土地改革研究(1938-1949)[D]. 雷宏谦. 河北师范大学, 2016(12)
- [4]临沂市生猪产业化经营问题研究[D]. 张勇. 山东农业大学, 2015(06)
- [5]农村社区变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研究[D]. 诸葛鹏. 山东农业大学, 2011(08)
- [6]土地制度变迁视野下的哈萨克牧区社会 ——以新疆新源县为例[D]. 刘鑫渝. 吉林大学, 2011(08)
- [7]沿海地区农户分化之演变及其与非农化、城镇化协调发展研究[D]. 秦宏.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6(05)
- [8]莒县7万亩耕地易户经营[N]. 徐文峰,孙启和. 中国特产报, 2001
- [9]我国粮食高产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探讨——河北省栾城县农村经济的调查[J]. 严瑞珍. 农业现代化研究, 198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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