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政法津贴调研报告文件

司法部政法津贴调研报告文件

问:人社部发文政法委机关,司法机关发放津贴文件是真的吗?
  1. 答:是真的,如果已经授衔,就享受警衔工资。
    补充:
    1、人社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2号)下发后,全省大部分地区司法助理员津贴标准发放工作都已落实到位,较好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也有个别县(区)由于当地财政部门对司法助理员称谓理解有歧义,导致津贴标准还未按要求发放。
    2、给基层司法助理员发放岗位津贴是党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司法助理员是一个历史概念,就现实而言,是指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并衡锋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的公务员。
    3、现司法所在编在职的公务员都应当享受调整后的岗位津贴。各地级以咐蚂晌上市司法局要认真检查落实本地区基层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发放情况,跟踪督办并给予具体指导。
    4、仍没有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的,请及时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发[2009]172号文的通物旦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问:政法委,司法局津贴1200元是真的吗
  1. 答:100%真的!我是事业编,我区司法局还有3个下属事圆培业单位,事业编的同志得知这一事情,依然一如既往兢兢业业的干好本职工作,对于此种差别的爱高宏丝毫没有受到负面情绪的影响,并为行政编的同志欢呼鼓舞,同样也深深的感受到来自上层对基层同志无微不至的关怀,感谢,非常感谢!
    看见一些同志说同工不同酬等愤愤不平的情绪,我也希望你们摆正心态,我虽然是橘念唯事业编,在机关燃烧着青春,抛洒着热血,虽然没有1200,但我同样很快乐,十分的快乐,每每听着同事嘘嘘1200,我都激动得热泪盈眶。
  2. 答:不发1200会更好。每个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委都会有好几种编制,一部分人每月加1200元,相当于现在工资的40%。这样又打击了一群做事的人的积极性。因为各地政法委的正式编制分为好几种,有政法委公务员编制、政法委参公事业编制、政法委事业编制、政法和颤模委工勤编制(司机)和借用人员。每天大家都在政法委一起办公,前两种工资加1200,后三种不加,直接激化了矛盾,打击了工作积极性。这比目前检察院、法院工资普遍高于政法洞则委工资的情形会更加打击工作积极性,因为大家是在同一个单位,每天坐一个办公室里。政法委事业编制、政法委工勤编制(司机)都是有政法委编制的正式员工,既使是借用人员也是有其他单位编制的,唤缓这三类都是一线做事的,不加1200元,能搞好日常本职工作?能搞好精准扶贫工作?能让包保的扶贫对象脱贫?
  3. 答:现在法制办和司法局都撤了重新组建司法局,那么,原来的那个1200津贴的文件是原来的老司法老人社单位下的,现在就该废了,以前就不公平,比司法局苦的芦昌碰单位有那么多陪谈,却比司法局少那么多工资,迅卖在县一级,县长的工资都没乡镇司法所人员工资高啊!!!!
  4. 答:是的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的规定,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司法行政机关除人民警察以外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扩展资料
    发放对象
    一、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并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在乡、镇、街道等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司法助理员。
    二、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按在岗工作年限确定不同标准:在岗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150元,10年以上的在岗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津贴标准增加10元,最多不超过300元。
    三、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按月发放。调高司法助理员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
    四、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所需经费,仍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区要严格执行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规定,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六、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1992年人事部、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司法助理员实行岗位津贴的通知》(人薪发〔1992〕17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
  5. 答:是真的云南的地方司法所还给乡镇补贴,相当于司法所的比其它公务员高1700
  6. 答:政法委,司法局津贴1200元是真的。
    1、人社部《关于调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2号)下发后,全省大部分地区司法助理员津贴标准发放工作都已落实到位,较好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但也有个别县(区)由于当地财政部门对司法助理员称谓理解有歧义,导致津贴标准还未按要求发放。
    2、给基层司法助理员发放岗位津贴是党和***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司法助理员是一个历史概念,就现实而言,是指列入国家政法专项编制并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的公务员。
    3、现司法所在编在职的公务员都应当享受调整后的岗位津贴。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要认真检查落实本地区基层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发放情况,跟踪督办并给予具体指导。
    4、仍没有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的,请及时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根据人社部发[2009]172号文的通知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7. 答:是真的,只不过区别对旦纳待,存在明显不公,希望考虑其他人员情况,否则真的影响工作积极性。
    司法局也一样存在几种编制,而且不符合加1200标准的大多为年轻力量,一个单位工作,本来年轻人事都做????️多,相反工资还要低,这是在制造矛盾,模缺没也许当领导的都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吧,根本扮唤不考虑别人的感受,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加工资。
  8. 答:这是真的,每月有1200津贴。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的规定,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司法行政机关除人民警察以外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扩展资料:
    1、生活性的补贴。公务员的生活性补贴政策主要是根据当地生活费用指数以及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大概包括现行的结余保留津补贴、生活补贴、适当补贴、提高结余津补贴、物价补贴、食堂补贴、水电补贴、卫生洗理费、降温费、取暖费、节日补助等项目。
    2、工作性补贴。公务员工作性津贴是根据工作岗位职责需要来确定的,主要包括现行的调整书报费岗位职务补贴、职岗津贴、住宅电话费、移动通讯补助等工作性津贴项目。
    3、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的改革性补贴。根据福利制度或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需要确定的、与职工福利有关的各种改革性补贴,包括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公费医疗改革补助、老红军及副市级离退休干部用车补贴暂予保留,不纳入归并范围。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期间,各乡镇、各单位一律不准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不得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
    4、暂时保留和归并的奖励性补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情况确定的,以货币形式向少数特定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暂时保留。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奖、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奖、***目标责任奖、档案达标奖和党建先进单位奖。
    参考资料: 
问:关于开展政法系统大调研的通知文件标题转发封面怎么写
  1. 答:1、文件标题:需突出文件主题,简明扼要地表达调研的目的和内容。例如,“关于开展政法系统大调研的通知”。
    2、发文机关:需标明发文机关,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3、文件分类号:需标明文件分类号,便于归档和检索。
    4、密级:如有需要,需标明文件密级。
    5、发文日期:需标明发文日期,便于查阅文件的时间顺序。
    6、版次:需标明文件的版本号,方便区分不同版本的文件。
    7、转发机关:需标明转发机关的名称,例如“XX省公安厅”。
    8、转发日期:需标明转发日期,便于查阅文件的时间顺序。
    9、封面标题:需突出转发的主题,简明扼要地表达转发的目的和内容。例如,“转发关于开展政法系统大调研的通知”。
    10、封面内容:应包含转发机关的名称、转发日期、文件标题、发文机关、文件分类号、密级、发文日期、版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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