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谈中国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论文文献综述)
杨夏薇[1](2021)在《宋代铜镜纹饰研究》文中提出铜镜是古代日用品,在中国古代既用于鉴容,也用于辟邪等场合,因流传两千多年以上,在物质文化史上有重要地位。铜镜的形式相对简单,平板状,多为圆形,偶有方形,间有菱花形、椭圆等形状者,极个别有柄。其正面平或微凸,是实现其基本功能面,其背面有多种多样的纹饰和装饰,成为古代艺术的主要载体。因铜镜的基本功能是鉴容,所以镜面需要光亮、致密,中国古代铸工在长期实践中,发现高锡青铜可达此效果,其材质的锡含量往往在20%以上,甚至有30%者,但高锡青铜镜坚硬质脆,坠落即碎。而镜背面的纹饰或装饰,应当本源于商周青铜礼乐器,并随时代不同而有变化,工艺也如青铜礼乐器一样多种多样,所以,铸工铜镜的制作,同样沿袭青铜礼乐器生产的路径,早期都是以泥范块范法成形的。青铜器的装饰工艺,多移借自青铜容器,包括镶嵌、错、鎏、镀、绘和包金银等,其中镀锡工艺在装饰镜背的基础上,铸工逐步认识到也是处理镜面、使之白亮的加工工艺。随着这种工艺的普及,铜镜合金的锡含量可以不必很高,使其依然保持相当的韧性。中国铜镜可上溯到河西走廊的齐家文化,中原出现最早的是商代,西周只是零星发现,这些具有铜镜形象的器物,究竟是否全部用于鉴容,还不能肯定,至少其中某些是用于装饰。真正作为日用鉴容的铜镜,大概从春秋晚期才开始逐步增多,侯马铸铜做法发现有铸镜模范,反映出铸镜和其他青铜器的铸造工艺甚至装饰纹样一致。经过战国时代的发展,一些特种工艺镜颇为突出,如漆背镜、彩绘镜、双背镜等,表现出高度的工艺技巧。秦汉是青铜镜大大发展阶段,王室和戈地方都会都是青铜镜的重要产地,商品性强故纹样类型多。汉之后的连年动乱对青铜镜生产打击较大,但随着佛教东传和道教的兴起,宗教题材成为铜镜纹样的主要内容。隋唐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多种精美形式、装饰手法多样、纹饰题材丰富的青铜器,表明铜镜生产臻至高峰。唐宋社会的巨变在史学界已有不少研究和讨论,艺术史也有涉及。通观两个时代的青铜镜,差别突出。宋代青铜镜因普通和寻常,往往被忽视,页成为研究较少、留下诸多空白的流域。本文即是针对这一空白而设计的研究,宋代手工业商品化有关,大批量的铜镜以工业化模式生产出来,其纹饰装饰性更强。如表现宋代女性文化的花卉纹镜和凤鸟纹镜,也有人物故事纹镜中展现宋代士人隐逸之情的许由巢父镜、王质观弈镜,还有展现宋代铜镜商品化的商标牌记镜,再有反映与道教、佛教有关的铜镜。宋代铜镜纹饰在艺术上呈现出丰富的装饰化、世俗化表现内容。纹饰的世俗化表现与佛、道教世俗化有关,佛道教义逐渐世俗化,广纳信众,与社会风俗相结合,形成特殊的民间风俗礼仪。铜镜参与了宋人的生活,照容或是民间信仰中用镜祭祀、婚丧喜庆事中都见有铜镜的使用,铜镜纹饰就是反应这些风俗的图像。本文采用图像与空间的讨论方法,将宋代铜镜中的部分纹饰作为单一图像来看,与周围的墓葬壁画、器物形成一个研究场域,应属于墓葬器物研究的一种方法。通过铜镜的功能与图像产生的交互关系,更好的理解宋代铸镜工匠在铜镜装饰上对于纹饰内容、题材的选择,从而进一步探究宋人在物质文化上对铜镜的设计与构思,并探讨纹饰除装饰意义以外的思想内涵,从而进一步展现宋人的造物与装饰思想。
许晨[2](2021)在《北京举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对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本研究结合多种研究方法及大量国内外文献资料,探讨并总结对举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与国际交往中心城市建设的宝贵经验以其对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举办得出相关启示,对赛事的后续持续发展提出理论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通过三场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北京友好城市的缔结数量增加26个,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进一步促进了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建设;2.外商投资企业仅在2008北京奥运会一年的时间里数量就增多3187个,充分体现了奥运会赛事的巨大影响力;3.通过北京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的成功举办,在北京举办国际会议的数量不断增加。1996年至2001年期间,北京举办国际会议的数量为291个,在2001年至2008年期间,举办国际会议的数量为617个。举办国际会议的数量上升,影响力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能够直接促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建设;4.入境人数的增多、旅游产业的发展带动经济的增长是促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重要途径。1990年亚运会期间北京入境人口为100万人次,到20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入境人口为379万人次;5.能够展现出国家的魅力、威望和地位是国际交往中心城市建设魅力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6.高科技综合性体育场馆和国际航空口岸设施的建设是促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重要介质和载体,城市形象的提高是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标志性因素。1990年亚运会时北京只有一个航站楼,到2008年奥运会时有专门开设了T3航站楼;7.进一步建设全面、多样、多功能的服务系统,促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建设。1990年北京涉外饭店的数量为128个,到2008年北京涉外饭店的数量增长至694个。建议:1.改善缔结友好城市的国际区域均衡性,形成布局合理的网络体系;2.继续完善投资环境和外商投资的法规与政策,为2022年冬奥会的成功举办献计献策;3.北京的体育外交应在积极完善制度机制的同时转变传统思想观念意识,增强体育外交的战略目的,同时国际会议的相关设施要进一步进行完善;提高策划组织能力、会议国际化和专业化服务水平;4.充分利用媒体传播北京的旅游形象;延伸体育旅游产品,延长体育旅游效应,充分发挥“后奥运”时代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展现城市风貌;5.积极开展对外宣传,主动加强同国际传媒的联系与合作关系,政府应建立健全服务型形象,促进城市“魅力”可持续发展;6.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体育场馆的管理和运营模式、转变运营模式,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7.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外事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涉外法律法规并大力建设一流的涉外环境。
吕璐[3](2020)在《中外舞蹈交流与传播史上的舞蹈实验室 ——天马舞蹈艺术工作室》文中研究说明吴晓邦,中国近现当代舞蹈艺术的奠基者,中外舞蹈交流与传播史上的践行者。20世纪50年代,他创办了天马舞蹈艺术工作室(下文统一简称“天马”),进而将其留日期间学到的舞蹈理念和方法,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都融入了工作室的教学、创作与研究之中,由此为中国舞蹈历史书写了重要的篇章。本论文从舞蹈交流与传播的视角出发,从梳理史料、采访当事人入手,研究中国舞蹈史上这个独特的“天马”现象,并通过洞察其诞生的社会环境和吴晓邦的前置动态,分析其机制、教学、创作和科研相互作用的重大意义,阐释其对学员们后续发展的深远影响,剖析其在政治、艺术、商业这三种属性中寻找平衡的尝试,揭示其在文艺政策与舞蹈生态的大环境下,高度尊重“乐舞一体”传统,并探索“古曲新舞”创作过程中的独特价值,最终归纳与总结其对于中国舞蹈未来发展的重要启示。本篇论文分三章。第一章:从中外舞蹈交流与传播学的视角出发,阐释“天马”在其中的输入与输出环节,梳理“天马”的身体传播对中国舞蹈发展的推动作用,研究社会背景、文艺现状对吴晓邦此前新舞蹈创作的影响,揭示“天马”在那个特定时代的价值与意义。第二章:梳理“天马”时期的舞蹈旅行史料,第一节从它作为中直院团的体制性质出发,分析其企业化的探索。第二节从“以舞育人”的教育思想出发,分析吴晓邦的综合性舞蹈教育理念及其实施状况。第三节从“以舞警世”的创作理念出发,分析吴晓邦舞蹈创作的实验性探索。第四节从“以舞索史”的研究方法出发,分析“天马”和中国舞蹈艺术研究会(下文统一简称“舞研会”)一道开展理论研究的丰硕成果。第三章:阐释“天马”的后续、性质及当代价值,包括吴晓邦的舞路转折和“天马”学员的各路发展,总结其在政治、艺术和商业这三个方面的境遇,揭示“天马”对文艺政策、舞蹈生态、舞蹈与音乐关系、舞蹈教育发展等方面的启示,最后从中外舞蹈交流与传播的意义与价值上进行归纳与总结。
璩瑞琪[4](2020)在《《光与影》杂志内容及价值研究》文中提出《光与影》杂志创刊于1981年12月,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江苏省内的第一本摄影刊物,也是全国第一本省级创办的专业摄影刊物。当时文化大革命的浩劫刚刚结束,中华大地的思想解放与文艺思潮悄然开始,《光与影》作为这一时期交流和探讨专业摄影知识的公共平台,对中国摄影艺术的普及与图像传播的实践探索,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积极地推动作用。本文以摄影丛刊《光与影》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光与影》杂志自1981年-2000年间共93期刊载内容的梳理,从它创刊的时代背景、发展历程、编辑理念、内容构成等方面入手,分析探究《光与影》摄影本体语言发生的变化。从而总结《光与影》作为一本面向大众的专业摄影刊物,其推动中国二十世纪80-90年代摄影艺术发展的历史价值。最后,笔者也对《光与影》杂志的停刊原因做出了分析,以便为杂志报刊的运营提供一些值得参考的总结与启示。
李其成[5](2019)在《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的核心是金融监管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是否需要以及应该如何配置。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混业经营、金融创新以及地方金融业的繁荣,对中国现有中央集权垂直式的监管权力配置模式提出了巨大挑战,现有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金融业的剧烈变化。当前各国都在着力加强对金融整体性风险的防范,如何对新型金融活动进行有效监管是亟需解决的问题。中国过去对于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都相对集中在中央一级政府部门间金融监管权的配置上,对地方政府能否享有以及如何享有金融监管权问题的研究相对缺乏。面对市场的新变化,地方政府实际已广泛参与到了地方金融监管之上,承担着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但不同地方金融监管模式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成熟统一的模式,且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在定位、正当性、内容等重要问题上仍有待进一步研究。研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能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金融监管权,应首先明确金融监管权的性质、地位、特征等问题。金融监管权的根本属性是公权力,并呈现多元性与多重性特征,这决定了其行使需要合理配置。在权力的配置过程中,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权力配置以权力的“功能性”理论为基础,而监管权力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配置则以“结构性”理论为理论基础。在“结构性”理论下,我国金融市场、权力结构、政府职能等因素共同决定并创生了中国进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迫切内在需求,其中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第一大动因,地方政府的金融竞争是直接动力,维护金融安全是根本目的,而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其政治背景。我国现有监管模式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条件。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状况及其得失,对现有配置模式的建构和完善有重要意义。作为国家公权力之一的金融监管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的一部分,服从并深受国家权力央地分配的制约。具体到金融领域,其历程可总结为:从金融中央集权到有限的地方竞争——中央逐渐削弱地方政府对金融行业的影响力——为应对全球局势而进一步向中央集中——金融领域市场化改革之路确立。当前,坚决走市场化道路,应是最大的国情,亟需金融监管权配置模式改革与之适应。中国当前监管模式为中央“一行两会”为主体、多头分工式的中央一级金融监管,中央监管权在地方通过地方派出机构履行职能,权力主要集中于中央一级,存在协调不力、监管真空、限制创新、制约发展等突出问题,亟需向地方政府配置权力,让地方政府参与监管,弥补中央政府监管的不足。当前地方政府通过中央政府及其部门政策、文件等方式获得一定的金融监管权,是一种实用主义做法,虽无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授权,但有模糊的事实上的监管权力。国家最新政策明确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呈现了双层监管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模式发展至今,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存在诸多的困境。地方政府缺乏法定的金融监管权,对于金融监管事务的参与,均是通过中央行政管理部门的个别授权,或地方政府的主动承担,缺乏制度化、体系化的权力配置。这种监管权集中于中央一级的配置模式,不论是应对传统金融模式及其创新,还是应对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和金融科技,都力不从心。其中最关键的缺陷在于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合法性危机,导致监管对象覆盖不足、制度弹性缺失、地方立法权缺位、责任不明等问题。就央地分权而言,世界上现存在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以及单层监管两种模式,前者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后者是大多数国家采用的监管模式。美国和加拿大存在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两级金融监管机构,各自在金融监管的事务中发挥了关键作用。英、德、日等国均为非典型的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仍以中央政府监管为主。总体而言,其他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央地分权模式之于中国的启示,在于其权力配置方式和依据的法治化。相比较而言,中国地方政府并非完全不存在金融监管权,但在中国现有配置模式中,除个别地区通过地方法规形式予以确定之外,均是行政式的、实用主义的配置模式,缺乏法治化的特征。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启示还在于其无论何种央地配置模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只有与国情合适与否。央地分层的监管体制与中央集权式的监管体制,受到联邦制或单一制国家形式的极大影响,但是二者并非一一对应,最终决定其模式的,是一国的金融市场及金融制度赖以存在的整个国情。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实用主义配置的现实,已经显着表明向其配置权力的必要性。而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应该在重新厘清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目标、价值及原则的基础上,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的首要价值定位于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其次要有利于提升金融监管的效率;最后,还应有利于实现地方经济民主。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目标,则是实现金融监管权理论上的结构化、制度上的法治化和实践中的高效率。为此,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应当以合理分权、依法分权和权责对等为主要原则,坚持法治化的根本路径。中国当前最根本症结并非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权有无的问题,而在于法治化的缺失。考虑到地方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应当充分发挥各地方权力机构的作用,通过地方立法进行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金融监管权主体、对象、内容的配置,应把握以下原则:主体上,要坚持地方监管机构的独立化、专业化和责任化,并建立地方统筹监管、中央指导的央地监管机构关系;内容上,必须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两个界限。此外,任何规范的有效运行都离不开其所在的制度体系,金融监管权的科学化央地配置,应当以完善的顶层权力配置为依托,改严格分业式监管为统筹式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的关系、完善金融机构破产制度、国家救助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等,从而培育强大而稳健的市场机制,从根本上减少市场失灵。
刘盾[6](2018)在《香港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独特的历史变迁与社会沿革使得香港地区既受东方文明的影响,也受西方文明的作用,两种文明互不相同却又彼此渗透,铸就了香港地区十分特殊的社会文化与教育制度。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是衔接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桥梁与关键,影响着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发展水平。关于香港高校招考制度的研究意义重大但却十分匮乏,本研究以此为切入,设绪论及七章主要内容。第一章为香港地区教育概况,简述了香港教育的发展及教育机构的形成,探讨了新世纪香港的中等教育改革及高等教育特征。第二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演进与招考制度变迁,梳理了各高校由仅为英文中学毕业生设立升学考试到中英文中学兼顾、由单独招生走向联合招生的历程。第三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考核模式:中学文凭考试。以部分科目为例,对中学文凭考试的甲类核心科目、甲类选修科目、乙类应用学习科目、丙类其他语言科目等进行详细分析。第四章为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色机制:校本评核。对校本评核的设计理念、实践操作、分数调整、各方职责等进行深入探索,并作理论反思。第五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招生方式。对香港地区的大学、专上学院的招生方式进行分类总结。第六章是英台澳港高校招考制度之比较。分别研究英国、台湾、澳门的高校招考制度,并与港作比较。第七章是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征总结与启思借鉴。整体而言,研究发现的核心要点如下所示:第一,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为考生提供甲乙丙三类可供选择的科目,类型十分多元、范围十分宽泛,有利于考生的自主选择、兴趣发展、特长发挥。考题注重考查学生的复杂、多向思维,以及综合、比较、批判、反思等能力。其中,通识教育科目引导学生结合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概念、运用不同学科的知识和角度、综合性地探究当代的、跨学科的重要议题。乙类应用学习科目则联系六大学习范畴,引导学生认识与职场相关的情境,让学生在模拟真实的工作环境中掌握概念知识、运用基本技能。第二,为确保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公正、准确、与国际接轨,各科成绩评定依据“等级描述”、采用“水平参照”。在操作过程中,依据临界分数划分由1至5的五个等级,第1级最低、第5级最高,第5级又分5、5*、5**,以区别高低水平。评级程序与等级设定办法十分周密,过程中程序步骤环环相扣,并综合运用专家小组判断与统计模型计算的处理办法。第三,中学文凭考试除统一考试之外,还设校本评核。校本评核由各校任课教师负责,有利于全面评核学生学习的过程与结果。为确保评核成绩在各校之间的可比性、维持校本评核的公平与公正,香港考评局还实行分数调整方案,对各校给出成绩进行调整。香港的教育局、考评局以及由其委任的监督员、统筹员等也会尽心尽力地参与到校本评核中来,以此保障校本评核的质量水准、促进校本评核的顺利实施。第四,香港考评局设有严密的拟题、审题、阅卷、复核机制,并实行海外审查试卷与答卷、试卷质量审核、试后检讨、内部审核及风险监察等,以确保考试的信效度及公平性。同时,积极推进本地中学文凭考试与美、英、德、澳、加、法等其他国家高校入学考试的互认衔接,并与英国A-Level考试、雅思英语考试等构建了成绩换算机制。此外,与内地及台湾地区形成了考试互认方案。第五,在高校招生方面,一般要求考生参加中学文凭考试的4门核心科目(语文、英文、数学、通识教育)以及2到3门选修科目的考试并提交相应成绩。各校不同专业会对考生的选修科目及成绩等级等提出不同的要求,有些专业还会在此基础上增设其他一些条件。香港地区的“大学联招办法”会综合考虑每位考生的“活动经验与比赛成绩”证明。此外,设立了“校长推荐计划”、“残障人士招生”等其他升学渠道。基于此,为内地未来深化高考改革提出系列建议,包括:丰富科目类型、优化命题设计;完善综合素质评价、试行分数调整方案;科学汲取域外经验、优化等级赋分模式;密切结合专业所需、合理设置招生科目;促进高考域外衔接、扩大一流大学国际招生;凸显公平正义理念、完善残疾考生招考办法等。
王双林[7](2018)在《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之“源”(三)》文中研究指明3续谈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源配置《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之"源"》系列,旨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伟大实践,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为背景,以产
蒋洁蕾[8](2016)在《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重点高中制度是建国以来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制度,深刻影响着我国高中的整体布局。历史上,该制度历经嬗变,几经存废。“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也就是“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问题,根本上探讨的是重点高中制度利弊问题。那么“究竟重点高中制度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国家、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均对此有着差异性的认识。任何简单地回答“利大于弊”,“弊大于利”,还是“利弊相当”都不能全面反映该问题的复杂性、深刻性,唯有从多视角(历史的视角、国别比较的视角、实证调查的视角、理论的视角)去检视和梳理才能较为全面和系统地还原该问题本身,也才能从中找到我国重点高中制度的未来发展之路。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调查研究、理论研究综合考察“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首先,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梳理我国建国以来有关该问题的若干次争论,涉及政策、学界以及实践等领域在该问题上的看法和作为,以此还原该问题的历史面貌并规整出有关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核心争论焦点。其次,检视国际上与我国相类似的“重点高中”(德国文理中学、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美国学术高中)制度的演进、特征以及所面临的存废争论,比较三国“重点高中”制度模式的共性和差异,为我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出路提供国际视野和参考样本。再者,就现实各方(重点高中校长和教师、非重点高中校长和教师,专家学者)对“要不要办重点高中”的各种看法及理由进行实证调查和比较。接着,运用理论思辨的方法对办重点高中的五大好处(效率优先、因材施教、精英培养、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的合理性及其限度进行辨析。最后,在历史回溯、国际比较、实证调查、理论辨析的基础上,提出未来我国重点高中制度发展的若干条出路。论文的历史研究部分,回顾了建国以来我国重点高中制度演化的风雨历程,在此基础上,提炼概括出影响这一制度兴废的五个核心议题,即“是否富有效率?”、“是否体现因材施教?”、“是否培养出了精英人才?”、“是否有违教育公平?”、“是否发挥了示范性作用?”。国际比较研究部分,通过对德、英、美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历史与现状的分析,归纳总结出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五点共性和三种不同发展模式:德国始终坚持文理中学制度,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来最大程度的减小文理中学制度的弊端,可用“公立”、“大众化”、“建‘立交桥’”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其特征;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模式可用“受制于党派”、“精英化”、“尊重传统”三个关键词来概括;美国学术高中制度可用“分类”、“专业化”、“特色化”三个关键词来概括。实证调查部分,围绕“究竟要不要举办重点高中”这一核心问题,对高中校长、教师、专家学者进行了个别访谈和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重点与非重点高中校长对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看法存一定的差异,越是“老牌”、“一流”的重点高中校长,越是倾向于赞同保留重点高中制度,而非重点高中的校长则更倾向于废除重点高中制度;相对而言,重点高中的教师比非重点高中教师更倾向于赞同和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专家学者对重点高中存废问题的看法各异,呈现出多元化、理性化和复杂化的特征。理论透视部分,围绕五大关键词即“效率优先”、“因材施教”、“精英培养”、“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以前面历史研究、国际比较研究、实证调查研究获得的相关材料为依据,运用辩证思维、复杂思维、相对性思维的方法,从正、反两个方面,对举办重点高中可能的好处与潜在的危害进行剖析。研究表明,上述五个关键词所代表的每个辩护理由,都只有部分的合理性,都需要具体分析,都是有条件的。而且,五大辩护理由在逻辑上并不处于同一层面,并非同等重要。简而言之,“精英培养”是根本目的,其它四个方面“效率优先”、“因材施教”、“能力公平”、“示范性发挥”均属于手段的范畴。从重要性上看,假如“精英培养”落空、陷入虚假化,则其它四条理由均不能成立。基于这一判断,论文对当前我国重点高中是否“已经培养”或“正在培养”国家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精英人才进行了基于事实的批判性分析,分析结果令人堪忧。基于上述四个部分的研究,论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短期看,我国重点高中制度仍将继续存在,但必须进行适当的改造和改良。改造、改良的总体方向是,重点高中必须摆脱和跳出现有的应试教育模式,真正走内涵式发展道理,不断探索精英教育的内在规律,以培养国家和社会发展真正需要的精英人才。从长远看,教育决策部门应当根据当今世界各国高中教育制度的发展潮流,从制度设计层面对现有的重点高中制度进行适时、适度、适切的改革。可能的变革路径包括:在保留重点高中制度的前提下,设计出不同类型高中之间的转轨通道;建立不同类型的特色高中,实现重点高中内部的多样化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创办特色高中,尝试将公办重点高中转制为私立高中,改变公立重点高中一统天下的局面;在一些地区尝试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建立综合高中制度;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在所有普通高中实施资优生教育计划。
陶恩情[9](2013)在《行业协会内部的差序格局研究 ——以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为例》文中提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行业协会如雨后春笋般崛起,面对如此迅猛的发展,行业协会的现实运作却一步一步挫败发展中的理想预设,协会发展过程中呈现的不足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本文以行业协会内部的关系结构为研究起点,以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为例,通过问卷设计、实证调查、统计分析来剖析协会与内部会员之间的差序格局表现,运用社会学、政治学、公共关系学等相关理论进行原因解释,通过阐述差序格局的双重影响并结合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于行业协会自身能力建设和组织制度发展的理论成果,提出优化行业协会内部关系结构的对策建议。从内容上看,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论述本文研究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行业协会的研究综述,研究方法,基本概念,创新之处等等。第二部分是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概述。主要介绍富阳市造纸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包括协会的发展历程、性质、职能以及协会的内部结构等内容。第三部分是分析协会内部差序格局的表现。通过数据描述解析协会中会员地位的圈层性,协会服务职能、自律职能、监督职能和协调职能中体现出来的差等次序。第四部分是分析行业协会内部差序格局形成的原因。主要从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伦理本位因素,协会自身的规范发展程度因素,会员单位寻租行为因素以及个人因素等方面来进行阐述。第五部分是分析行业协会内部差序格局的功能。差序格局对于协会和会员企业具有正负两方面的功能,在行业协会发展初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协会的规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第六部分探讨优化行业协会内部关系结构的对策。包括改善协会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不断提高协会内部的组织治理能力;完善协会内部的组织结构、选举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协会职能自主落实的自觉性,从而塑造协会的社会形象;加强协会内部的规范管理,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和公信力等。
王众[10](2011)在《信托受益人保护研究 ——基于商事领域的比较考察》文中研究表明无论是信托的起源或是信托的现代发展,信托设立的目的均是为了实现信托受益人的权益。当下,在商事领域的信托法律关系中,由于信托合约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分离,相比信托受托人,受益人在信息获取方面明显落于下风,偏偏受益人利益的实现又有赖于受托人义务的履行,决定了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明强实弱”的地位。由于我国坚持的“一物一权”原则和英美信托法所固有的“双重所有权”之间的冲突,从英美法系引入的信托制度在我国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的特点。无法否认的是,受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传统阙如、受益人投资风险意识欠缺、事后救济机制落空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我国实践中损害信托受益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时有发生,极大地打击了信托投资人的信心,阻碍了信托业的发展。为此,本论文拓开以往通过对受托人的规制来实现受益人保护的间接研究模式,直接以受益人保护为视角,从信托基本原理出发,明晰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投资人身份”的特点,将信托受益人保护方式分为事前预防机制和事后救济机制、直接保护途径和间接保护途径,综合受托人责任、信息披露、风险控制等各项法律机制,最终提出构建我国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制度的设想。本论文除导论和结语外,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信托受益人的核心地位”。该部分首先对信托的基本概念及其独特法律构造进行了梳理;其次对信托的衡平法起源进行追溯,论证了衡平法对信托制度的特别贡献,明晰了信托受益人的确定性原则及其发展,最终得出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的结论。第二章“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的特殊地位”。该部分首先通过信托制度从民事领域拓展至商事领域的发展历程,探究了信托制度功能嬗变的根源,并对商事领域中信托运作的具体类型进行探讨;其次基于我国学界对营业信托、商事信托、商业信托等相关概念的认识含混不清的状况,厘清了我国商事领域中的信托相关概念;再次对商事领域中委托人“投资人”身份让渡的事实进行探讨,论证了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的“弱势”地位;最后,阐述了信托受益人一般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对商事领域受益人权利义务的特殊性进行论证,指出我国信托业投资者保护缺乏的特点,并最终得出受益人权益实现被动性的结论。第三章“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的基本理论”。该部分首先考量了现代信托利益衡平机制的法学本质,将商事领域中信托受益人保护的途径分为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其次,遵循“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原理,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对信托受益人保护的规范进行了探讨;最后,指出信托关系中的“信任”因素,并将信托受托人的信赖义务分为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进行阐述。第四章“信托受益人保护在商事实践中的具体化”。本章选取受托人为信托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为视角探讨信托受益人保护在商事实践中的具体化问题。首先,具体探讨了受托人为信托公司时受益人保护所遭遇的问题,指出实践中信托合同是受益人保护的基础性文件,并对信托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进行探讨;其次,对受托人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时受益人保护所遭遇的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托本质,从基金管理费的收取、“老鼠仓”问题、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监督问题等不同的角度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运作中的受益人保护问题进行研究。第五章“商事运作中信托受益人的风险控制机制”。该部分首先分析了信托受益人所面临的商事风险,指出受益人是信托风险的最终承受主体;其次阐述了信托商事运作中信息披露制度的法理基础,探讨了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中心的信托信息披露制度规范;最后,从“破产隔离”角度对受益人风险的控制进行了分析,指出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破产隔离的基础,分析了破产隔离制度对受益人保护的效果,并对SPT破产隔离法律机制的运用进行了阐述。第六章“我国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制度的构建”。该部分首先探讨了我国信托业监管制度的构建,指出我国监督制度的多元结构,分析了我国信托业动态监管制度的现状及困境,并从对国外信托业监管制度考察中提出对我国信托业监管的借鉴意义;其次对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的权利救济机制进行探讨,考察了我国实践中的受益权救济模式;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制度的设想,提出建立完备的信托登记公示制度和信托受益权流通平台的对策措施。
二、试谈中国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谈中国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1)宋代铜镜纹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宋代铜镜纹饰的发展演变 |
第一节 宋代铜镜纹饰考古学分期与特征 |
一、考古学研究中宋代铜镜纹饰的分期 |
二、考古学研究中宋代铜镜形制的分期 |
第二节 宋代铜镜纹饰的特征 |
一、宋代铜镜纹饰的题材特征 |
二、宋代铜镜纹饰的构图特征 |
三、宋代铜镜纹饰的装饰特征 |
第二章 花卉纹的图像形式与内容 |
第一节 花卉纹 |
一、牡丹纹 |
二、莲花纹 |
三、梅花纹 |
第二节 花卉纹的图式结构 |
一、缠枝花式结构 |
二、折枝花式结构 |
三、“小品”式结构 |
第三节 花卉纹对宋代花鸟画的模仿 |
第三章 凤鸟纹与龙纹的图像形式与内容 |
第一节 凤鸟纹 |
一、凤鸟纹 |
二、凤鸟纹的图式结构 |
第二节 龙纹 |
一、龙纹的图像形式 |
二、龙纹的图像内容 |
第四章 人物故事纹的图像形式与内容 |
第一节 仙人故事纹 |
一、龟鹤仙人纹 |
二、仙人斩蛟龙纹 |
三、达摩渡江纹 |
第二节 历史人物故事纹 |
一、许由巢父纹 |
二、王质观弈纹 |
三、唐明皇游月宫纹 |
第三节 民间故事纹 |
一、柳毅传书纹 |
二、牛郎织女纹 |
第四节 世俗生活类纹饰 |
一、海舶纹 |
二、婴戏纹 |
第五章 其他类型纹饰的图像形式与内容 |
第一节 几何纹 |
一、球路纹与龟背纹的发展演变 |
二、球路纹、龟背纹的仿藻井式结构 |
三、球路纹、龟背纹镜与建筑纹饰的关系 |
第二节 八卦纹 |
一、八卦纹的图像形式 |
二、八卦纹的符号化演变 |
第三节 牌记铭文镜 |
一、宋镜“牌记”的发展与形式 |
二、牌记铭文的内容 |
三、牌记中铸镜城镇的分布情况 |
第六章 宋代铜镜纹饰的“图像功能” |
第一节 墓葬中铜镜“使用空间”的界定 |
一、宋代墓葬中铜镜的使用特殊性 |
二、宋代铜镜的“使用空间”界定 |
第二节 墓顶挂镜的纹饰功能与意义 |
一、墓顶挂镜的基本情况与地域分布 |
二、墓顶铜镜纹饰的特殊性 |
三、铜镜纹饰与“访仙”隐喻 |
第三节 生活空间中铜镜的功能与意义 |
一、墓葬中的生活用镜 |
二、铜镜与日常生活 |
三、铜镜与镜像 |
第四节 宗教仪式中铜镜的功能与意义 |
一、铜镜纹饰与道教 |
二、铜镜纹饰与佛教 |
第五节 铜镜纹饰的“图像功能” |
一、装饰性 |
二、隐喻性 |
结语 |
附录1 宋代铜镜图录 |
附录2 宋代纪年墓出土铜镜表 |
参考文献 |
一、古代文献 |
二、现代文献 |
三、图录 |
四、考古发掘报告 |
五、期刊及硕博士学位论文 |
致谢 |
(2)北京举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对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任务 |
1.4 文献综述 |
1.4.1 相关概念的研究综述 |
1.4.2 国外研究综述 |
1.4.3 国内研究综述 |
2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历史研究法 |
2.2.3 专家访谈法 |
2.2.4 案例分析法 |
2.2.5 逻辑分析法 |
3 结果与讨论 |
3.1 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概述 |
3.1.1 北京市城市战略定位 |
3.1.2 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发展脉络 |
3.1.3 新中国体育外交的发展历程 |
3.2 北京举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对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影响分析 |
3.2.1 对缔结友好城市的影响分析 |
3.2.2 对国际组织及国际商业机构入驻的影响分析 |
3.2.3 对国际交往活动的影响分析 |
3.2.4 对入境人口数量影响分析 |
3.2.5 对城市魅力建设的影响分析 |
3.2.6 对北京国际化城市设施建设的影响分析 |
3.2.7 国际化服务系统建设的影响分析 |
3.3 举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促进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策略 |
3.3.1 巩固和发展国际交往中心友好城市关系 |
3.3.2 促进国际交往中心国际组织及国际商业机构的发展 |
3.3.3 增加国际交往活动的频率并提升其规格 |
3.3.4 促进入境人口数量增长 |
3.3.5 积极发挥北京城市魅力 |
3.3.6 促进北京城市设施国际化程度 |
3.3.7 完善国际化服务系统建设 |
3.4 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对举办2022 年冬奥会的启示 |
3.4.1 坚持开放办奥,使冬奥会成为对外缔结友好城市的助推器 |
3.4.2 以冬奥会为舞台,展现国际投资环境和国际影响力 |
3.4.3 抢抓冬奥筹备的契机,促进国际交往活动 |
3.4.4 新冠疫情背景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对入境人口的影响 |
3.4.5 打造具有冬奥特色旅游吸引物与节庆活动,增强城市文化魅力 |
3.4.6 以冬奥会为抓手,加速推进城市设施国际化 |
3.4.7 通过冬奥会筹办,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系统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件 专家访谈提纲 |
(3)中外舞蹈交流与传播史上的舞蹈实验室 ——天马舞蹈艺术工作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意义及研究背景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第三节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新舞蹈之星火燎“天马”之原 |
第一节 “天马”的身体传播 |
一、输入环节 |
二、输出环节 |
三、传播历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天马舞蹈艺术工作室的舞蹈传播 |
第一节 以团革故:舞蹈团体模式的创新 |
一、作为中直文艺院团的定位探析 |
二、巡演时的企业化探索 |
第二节 以舞育人:综合性教育理念的贯彻 |
一、教育观 |
二、学生观 |
第三节 以舞警世:实验性舞蹈创作的探索 |
一、开启舞蹈创作实验 |
二、丰富舞蹈创作生态 |
第四节 以舞索史:前瞻性理论研究的收获 |
一、历史舞蹈研究历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天马”人的来龙去脉 |
第一节 吴晓邦的舞蹈人生 |
第二节 “天马”成员的各路人生 |
一、部分成员小传 |
第三节 属性与价值 |
一、三种属性 |
二、四种价值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天马”地址迁移录 |
附录二 “天马”其他成员表 |
附录三 “天马”演出大事记 |
附录四 口述史摘要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光与影》杂志内容及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来源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及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写作框架 |
第一章 《光与影》的创刊与发展 |
第一节 《光与影》的创刊背景 |
一、政治文化环境为摄影发展创造条件 |
二、专业刊物的诞生顺应摄影发展的需求 |
三、社会经济的发展加速摄影媒介的传播 |
第二节 《光与影》杂志的发展历程 |
一、从探索到稳定:1981年-1997年 |
二、改版寻求突破:1998年-2000年 |
第二章 《光与影》的编辑理念及内容分析 |
第一节 《光与影》的编辑理念 |
一、改版前以普及摄影艺术为己任 |
二、改版后注重摄影媒介的传播功能 |
第二节 《光与影》内容分析 |
一、《光与影》栏目设置的变化特点 |
(一)、由单一模糊走向准确细化 |
(二)、由编辑主导走向消费者导向 |
(三)、由摄影领域走向生活文化的大视野 |
二、《光与影》选题导向的变化特点 |
(一)、摄影作品:从歌颂美好到批判现实 |
(1)改版前“风光热潮”与“民俗热潮” |
(2)改版后“新纪实摄影热潮” |
(二)、理论评论:从摄影本体到图像传播 |
(1)改版前关注摄影本体理论研究 |
(2)改版后利用图像传播关注当下社会 |
第三章 《光与影》的历史价值 |
第一节 《光与影》对国内摄影发展的贡献 |
一、开创国内图像传播的探索之路 |
二、引进国际摄影艺术,促进中国摄影与国际摄影的交流融合 |
三、丰富了中国摄影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
四、培养并推介专业摄影工作者及媒体人 |
第二节 《光与影》对江苏摄影创作主题和风格的影响 |
一、为江苏摄影创作主题设立典范 |
二、对江苏摄影创作风格的影响深远 |
第四章 《光与影》的停刊原因与办刊启示 |
第一节 停刊原因 |
一、杂志定位模糊,固定读者群流失 |
二、期刊市场化带来影响 |
第二节 办刊启示 |
一、办刊思想迎合时代需求 |
二、刊物长久发展更要定位准确、求新变革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5)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路径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理论基础 |
一、金融监管的公权力属性 |
二、金融监管的正当性理论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的多元与多重 |
一、金融监管权主体的多元化 |
二、金融监管对象的全覆盖 |
三、金融监管内容的系统化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结构化”性质 |
一、国家权力的央地配置 |
二、“结构化”视角下的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动因 |
一、地方金融业的发展状况是根本动因 |
二、地方政府金融发展的竞争需要是直接动因 |
三、维护金融安全是终极动因 |
四、国家权力结构改革是重要动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变迁和现状 |
第一节 中央金融监管权模式的历史变迁 |
一、1949-1979:中央银行“大一统”时代 |
二、1979-1992:中央银行体制的建立与地方监督保障 |
三、1992-2003:分业监管与地方干预 |
四、2003-至今:分业监管与金融监管协调 |
第二节 我国地方金融监管权的历史考察 |
一、1949 年以来我国权力央地关系的发展 |
二、我国金融监管央地关系的变迁 |
第三节 我国央地金融监管权配置的现状分析 |
一、中央金融监管权配置现实 |
二、金融监管权集中配置于中央的弊端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的配置现实 |
四、央地双层监管的显着趋势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困境 |
第一节 地方金融监管的多重困境 |
一、应对传统金融的困境 |
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普遍缺失 |
三、地方监管机构定位不清 |
四、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困境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合法性危机 |
一、金融立法现状 |
二、现行金融立法存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央地配置域外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分权型多层监管模式 |
一、美国的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二、加拿大分权型双层金融监管权配置 |
三、美国、加拿大分权型多层监管体制特征 |
第二节 集中型单层监管模式 |
一、英国金融监管权集权型单层配置模式 |
二、德国依托地方银行的地方监管模式 |
三、日本中央政府部门行政授权地方监管模式 |
四、欧盟合作性金融监管模式 |
五、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单层监管模式的特征 |
第三节 域外金融监管的比较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一、域外金融监管权配置的制度化 |
二、监管权力央地配置模式的决定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制度建构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宏观设计 |
一、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价值取向 |
二、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配置目标 |
三、金融监管权央地配置的主要原则 |
第二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的法治化路径 |
一、通过法律制度配置监管权力 |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作用 |
第三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主体配置 |
一、监管机构配置的基本原则 |
二、中央指导下的地方统筹监管模式 |
第四节 地方金融监管权内容配置 |
一、厘清地方监管与中央监管之间的界限 |
二、厘清地方金融市场与政府监管之间的界限 |
三、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内容 |
第五节 配套制度设计 |
一、中央从严格分业走向行业统筹 |
二、完善中央与地方经济权力配置关系 |
三、创造地方金融监管权实现的条件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香港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香港地区教育概况 |
第一节 香港地区教育发展概述 |
第二节 新世纪香港地区中等教育改革 |
第三节 新世纪香港地区高等教育特征 |
第二章 香港地区高校演进与招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香港地区高校的形成与演变 |
第二节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变迁 |
第三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考核模式:中学文凭考试 |
第一节 核心与选修并存: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之甲类科目 |
第二节 应用与语言兼具: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之乙、丙类科目 |
第四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色机制:校本评核 |
第一节 校本评核科目例证及分数调整 |
第二节 校本评核综合探讨及理论透视 |
第五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招生方式 |
第一节 多元性与开放性:香港地区大学招生方式探究 |
第二节 广泛性与包容性:香港地区专上学院招生方式解析 |
第三节 香港地区高校招生方式之理论探究 |
第六章 英台澳港高校招考制度之比较 |
第一节 英国高校招考制度及与港比较 |
第二节 台湾高校招考制度及与港比较 |
第三节 澳门高校招考制度及与港比较 |
第四节 英台澳港高校招考制度比较之小结 |
第七章 香港地区高校招考制度之特征总结与启思借鉴 |
第一节 香港高校招考制度之理论省思 |
第二节 香港高校招考制度的特色 |
第三节 香港高校招考制度对内地高考改革的启思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成果 |
(7)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之“源”(三)(论文提纲范文)
3续谈资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资源配置 |
3.1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要素资源配置:学习领会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论述 |
3.2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金融资源配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的重要论述 |
3.3产权交易取向、取位于战略资源配置: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金融工作的重大部署 |
3.4解析金融资源学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的若干原理 |
3.5解构产权交易行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具体实践 |
(8)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一)一个历史遗留问题 |
(二)一个现实迫切问题 |
(三)一个具有国际共性的问题 |
(四)一个充满理论复杂性的问题 |
二、文献综述 |
(一)有关重点学校制度历史的研究 |
(二)有关主张要办重点学校的研究 |
(三)有关主张废除重点学校的研究 |
(四)有关主张改革重点学校的研究 |
(五)有关主张有条件地办重点学校的研究 |
(六)有关国际上“重点学校”存废的相关研究 |
(七)已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三、概念界定 |
(一)重点高中的界定 |
(二)两组类似概念与重点高中的关系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分析工具 |
(二)研究问题、方法与思路 |
第一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历史回溯 |
一、建国十七年:重点学校制度的建立和巩固 |
(一)重点学校制度出台的可能缘由 |
(二)重点学校制度的正式出台 |
(三)重点学校制度的系统建立 |
(四)重点学校制度遭遇“滑铁卢” |
二、“文革”时期:重点学校制度的彻底废除 |
(一)制度层面的彻底废除 |
(二)事实层面的彻底破坏 |
(三)学理层面的彻底否定 |
三、改革开放至20世纪80年代:重点学校制度的全面复兴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全面恢复 |
(二)重点学校制度弊端渐显及争论 |
(三)重点学校制度的调整 |
四、20世纪90年代:重点学校制度的新样态与存废大辩论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新样态 |
(二)重点学校制度存废大辩论 |
五、21世纪以来:重点学校制度的精细化与理性审视 |
(一)重点学校制度的精细化 |
(二)重点学校制度的理性审视 |
六、历史回溯的启示 |
(一)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制度已废除 |
(二)高中阶段重点学校制度仍将长期存在 |
(三)重点高中尚未跳出“官办名校”的模式 |
(四)重点高中制度存废围绕五个核心议题展开 |
(五)重点高中制度经历了政策上“大起大落-修修补补-精细多样化”的嬗变 |
(六)重点高中制度经历了学理上“积极拥护-激烈争论-理性审视”的嬗变 |
第二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国际比较 |
一、德国文理中学制度 |
(一)文理中学制度演变 |
(二)文理中学制度存废的焦点 |
(三)文理中学制度的变革调整 |
二、英国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 |
(一)文法中学制度变迁 |
(二)英国公学制度演变 |
(三)文法中学和公学制度存废的焦点 |
三、美国学术高中制度 |
(一)学术高中制度概况 |
(二)学术高中的类别 |
(三)学术高中的典型特征 |
(四)学术高中遭遇的质疑和批判 |
四、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比较 |
(一)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共性 |
(二)三国“重点高中”制度的不同发展模式 |
五、国际比较的启示 |
第三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实证调查 |
一、对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整体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二、对重点高中落实效率优先的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三、对重点高中践行因材施教的看法 |
(一)校际分流是一种因材施教吗? |
(二)重点高中内部的因材施教做得如何? |
四、对重点高中实施精英培养的看法 |
(一)精英教育还有必要吗? |
(二)重点高中实施的是精英教育吗? |
(三)精英人才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
(四)精英人才是重点高中培养的吗? |
(五)精英人才应当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 |
五、对重点高中体现教育公平的看法 |
(一)重点高中的设置损害了教育公平吗? |
(二)把中考成绩作为重点高中录取的唯一标准,这公平吗? |
(三)重点高中的存在固化了社会阶层吗? |
六、对重点高中发挥示范性作用的看法 |
(一)来自高中校长的判断 |
(二)来自高中教师的判断 |
(三)来自专家学者的判断 |
七、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比较 |
(一)高中校长的观点异同 |
(二)高中教师的看法异同 |
(三)专家学者的态度异同 |
(四)各方意向异同的整体审视 |
八、实证调查的启示 |
第四章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的理论辨析 |
一、效率优先 |
(一)设置重点高中达成效率优先的合理性 |
(二)对设置重点高中达成效率优先的质疑 |
二、因材施教 |
(一)校际分流作为一种因材施教的合理性 |
(二)对校际分流作为一种因材施教的质疑 |
三、精英培养 |
(一)重点高中精英培养的合理性 |
(二)对重点高中精英培养的质疑 |
四、能力公平 |
(一)重点高中基于能力标准的教育公平的合理性 |
(二)对重点高中基于能力标准的教育公平的质疑 |
五、示范性发挥 |
(一)发挥重点高中示范性的合理性 |
(二)对发挥重点高中示范性的质疑 |
六、理论辨析的启示 |
结论与展望:我国重点高中制度变革的路径选择 |
路径1: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促使我国的重点高中走内涵发展之路 |
路径2: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设计出不同类型高中之间的转轨通道 |
路径3:保留重点高中制度,实现重点高中内部的多样化发展 |
路径4:保留重点高中制度,但改变所有重点高中均为公立的局面 |
路径5:在一些地区试验废除重点高中制度,并尝试建立综合高中制度 |
路径6:彻底废除重点高中制度,改为在所有普通高中实施资优教育计划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的访谈提纲 |
附录2 :重点高中制度存废意向调查问卷 |
附录3 :重点高中学生学习生活现状调查问卷 |
附录4 :访谈内容摘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行业协会内部的差序格局研究 ——以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研究现状述评 |
(一) 国外相关研究状况 |
(二) 国内相关研究状况 |
(三) 研究现状评价 |
三、 基本概念界定 |
(一) 行业协会 |
(二) 差序格局 |
四、 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问卷调查法 |
(三) 深度访谈法 |
(四) 统计分析法 |
五、 研究的创新与意义 |
(一) 本研究的创新 |
(二) 本研究的意义 |
第一章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概述 |
一、 富阳市造纸行业的发展状况 |
(一) 富阳市造纸行业的发展渊源 |
(二) 富阳市造纸行业的重要地位 |
(三) 富阳市造纸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二、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 |
(一)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发展历程 |
(二)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性质和职能 |
(三)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组织结构 |
(四)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管理体制 |
(五)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的领导体制 |
第二章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内部差序格局的表现 |
一、 协会中会员地位的差序格局 |
二、 协会服务职能中的差序格局 |
(一) 协会服务意识的圈层性 |
(二) 协会服务内容的圈层性 |
(三) 协会服务质量的圈层性 |
三、 协会自律职能中的差序格局 |
(一) 行业规范(协会章程)制订中体现的差序格局 |
(二) 行业标准制订时体现的差序格局 |
四、 协会监督职能中的差序格局 |
(一) 监督会员遵守行业规范时体现的等级偏差 |
(二) 监督会员遵守协会章程时体现的等级偏差 |
(三) 监督会员公平公正竞争时体现的等级偏差 |
五、 协会协调职能中的差序格局 |
第三章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内部差序格局的成因 |
一、 中国传统文化因素 |
(一) 中国传统社会的伦理本位 |
(二) 中国传统社会的价值体系 |
二、 协会自身规范发展不成熟因素 |
(一) 选举制度不民主 |
(二) 会员制度不民主 |
(三) 财务制度不民主 |
(四) 议事决策制度不民主 |
(五) 奖惩制度不民主 |
三、 转型时期协会的外部宏观环境因素 |
(一) 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 |
(二) 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响 |
(三) 法律环境的影响 |
四、 会员企业的因素 |
(一) 会员企业的思想观念 |
(二) 会员企业对于协会认识不充分 |
五、 个人因素 |
(一) “内部人”控制因素 |
(二) 协会工作人员因素 |
第四章 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内部差序格局的功能 |
一、 差序格局的正功能 |
(一) 对于协会的积极作用 |
(二) 对于会员的积极作用 |
二、 差序格局的负功能 |
(一) 对于协会的消极影响 |
(二) 对于会员的消极影响 |
第五章 优化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内部关系结构的对策 |
一、 改善协会发展的外部环境 |
(一) 改善协会发展的体制环境 |
(二) 改善协会发展的政策环境 |
二、 提高协会内部的组织治理能力 |
(一) 完善内部治理机制 |
(二)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
(三) 增强协会法人治理机制 |
(四) 整合协会内部文化,塑造协会社会形象 |
结论与讨论 |
一、 研究结论 |
二、 尚需讨论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10)信托受益人保护研究 ——基于商事领域的比较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三、现有研究述评 |
四、本文的研究框架 |
五、本文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信托受益人的核心地位——基于信托基本原理的考察 |
第一节 信托概述及信托法律构造 |
一、纷繁的信托概念:义务、关系、合同抑或是行为? |
二、信托独特的法律构造 |
第二节 信托肇始:从USE制度到TRUST制度 |
一、财产私有制前提下的四种信托起源说 |
二、规避法律的目的——Use制度的流行 |
三、衡平法院的努力——Trust制度的确立 |
第三节 衡平法的特别贡献:信托的特性 |
一、信托的特性 |
二、信托的分类 |
第四节 信托受益人核心地位的确立 |
一、受益人的概念及其资格 |
二、信托受益人的确定性原则及其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的特殊地位 |
第一节 信托制度功能的嬗变:从民事信托到商事信托 |
一、信托制度功能的嬗变:从“转移财产”至“管理财产” |
二、现代信托在商事领域的运用——信托制度功能的扩展与延伸 |
三、商事化运作的信托类型 |
第二节 商事领域信托相关概念的厘清 |
一、与民事信托相对应的商事信托 |
二、与“business trust”和“commercial trust”相对应的商事信托 |
三、营业信托的判断依据 |
四、我国通常语境下的商事信托 |
第三节 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权益实现的被动性 |
一、商事领域中信托受益人的特点 |
二、商事领域信托委托人“投资人”身份的让渡 |
三、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的“弱势”地位 |
第四节 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权利义务的扩张和限制 |
一、信托受益人权利义务的内容 |
二、受益权的性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不同的争议 |
三、商事领域中信托受益人权利的扩张 |
四、投资者保护的缺乏与信托受益人权利的限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现代信托的利益衡平机制 |
一、信托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其衡平 |
二、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和受托人利益冲突的价值取向 |
三、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的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 |
第二节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对信托受益人保护的相关规范——各国制度比较研究 |
一、英国受托人的投资责任 |
二、美国的谨慎投资者规则 |
三、日本对营业信托的规范 |
第三节 信托受托人的信赖义务 |
一、信托法律关系中的“信任”解读 |
二、受托人的基本义务——信赖义务 |
三、信赖义务的内容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托受益人保护在商事实践中的具体化 |
第一节 信托公司受益人保护研究 |
一、信托投资机构与信托公司 |
二、关于信托公司侵害信托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实例分析 |
三、信托合同和受益人保护 |
四、信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与受益人保护 |
五、信托公司受益人优先的最终取向 |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受益人保护研究 |
一、证券投资基金与信托 |
二、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模式比较及选择 |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护 |
四、证券投资基金的内部监督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护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的风险控制机制 |
第一节 信托受益人面临的商事风险 |
一、受益人是信托风险的最终承受主体 |
二、信托受益人面临的风险种类 |
三、信托受益人风险控制机制的构成 |
第二节 信息披露对受益人保护的制度分析 |
一、信托商事运作中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 |
二、商事信托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以投资者知情权保障为中心 |
三、针对信托产品运作的信息披露程序 |
四、我国信托信息披露问题及其对策 |
第三节 破产隔离对受益人保护的制度分析 |
一、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实现破产隔离的基础 |
二、破产隔离对受益人的保护及其效果 |
三、SPT破产隔离法律机制的运用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制度的构建 |
第一节 我国信托受托人专业理财机构的最终定位 |
一、我国信托功能从“背离”至“回归”的发展轨迹 |
二、我国信托受托人专业理财机构“身份”的确立 |
第二节 以受益人保护为中心的我国信托业监管制度构建 |
一、对信托受托人进行监督的多元结构 |
二、我国信托业动态监管制度的现状及困境 |
三、国外信托业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混业经营模式下的信托监管 |
第三节 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的权利救济机制 |
一、受托人义务的违反是受益人权利救济的前提 |
二、信托责任与受益人权利救济 |
三、我国实践中的受益权救济模式及其思考 |
第四节 完善我国商事领域信托受益人保护制度的设想 |
一、建立完备的信托登记公示制度 |
二、建立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流通平台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试谈中国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论文参考文献)
- [1]宋代铜镜纹饰研究[D]. 杨夏薇.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2]北京举办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对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影响研究[D]. 许晨. 首都体育学院, 2021(02)
- [3]中外舞蹈交流与传播史上的舞蹈实验室 ——天马舞蹈艺术工作室[D]. 吕璐.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0(01)
- [4]《光与影》杂志内容及价值研究[D]. 璩瑞琪. 南京艺术学院, 2020(06)
- [5]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权配置问题研究[D]. 李其成.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7)
- [6]香港地区高校招生考试制度研究[D]. 刘盾. 厦门大学, 2018(07)
- [7]试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产权交易之“源”(三)[J]. 王双林. 产权导刊, 2018(03)
- [8]重点高中制度存废问题研究[D]. 蒋洁蕾. 上海师范大学, 2016(12)
- [9]行业协会内部的差序格局研究 ——以富阳市造纸行业协会为例[D]. 陶恩情. 云南师范大学, 2013(05)
- [10]信托受益人保护研究 ——基于商事领域的比较考察[D]. 王众. 南京大学, 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