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饲料市场喜忧掺半(论文文献综述)
郭咏嘉[1](2020)在《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演化研究:过程、格局、机制》文中研究表明乡村旅游是指在乡村地区发生,用乡村吸引物来满足城市旅游者休闲怀旧需要的旅游活动。现阶段正是我国乡村旅游行业转型与提升发展的关键时期,探究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时空演变规律及布局形成机制,对于整合吉林省乡村旅游资源、完善乡村旅游设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发展乡村战略具有重要意义。本篇论文主要分为七章,具体研究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阐释问题提出的背景、解决问题的目的和意义,并介绍研究对象、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论文总体框架。第二章侧重论文中所涉及的基本概念界定、理论基础的产生背景、形成发展和研究内容等。第三章梳理归纳了吉林省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包括得天独厚的环境条件、源远流长的历史、异彩纷呈的民族特色、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纵横交错的道路交通、崭露头角的旅游产业等。基于三生理论对吉林省的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分类,然后确立指标对吉林省各市县域的乡村性指数进行测算,最后得出吉林省各市县域的乡村性指数情况及冷热点布局。第四章选取200个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样本点,对样本乡村旅游地时间尺度的发展历程及影响因素进行系统研究,在确定样本点时间尺度、类型归属和空间尺度选择依据的基础上,对于吉林省的乡村旅游地形成发展过程进行动态分析,总结出其数量历时性、类型历时性、空间重心特征和空间热点特征。最后引入空间尺度,用最临近距离、崔王指数、地理集中指数、基尼指数、核密度等指标将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的空间格局用地理学的视角表现出来;同时归纳总结出吉林省乡村旅游地发展的空间演化特征。第五章对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时空演化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引入相关指标,分析出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格局的5项基础影响因子和4项助力影响因子。第六章以行动者网络理论为切入点,将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演化过程嵌入其中,构建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演化机制模型。利用网络舆情做参考,选取长春市奢爱良疏果蔬农场、红旗朝鲜族民俗村、缘山湖农业园三个实证案例,基于座谈、访谈和问卷调查资料进行检验,最后从宏观、中观和微观角度深入剖析各种尺度乡村旅游地布局优化路径。第七章简要梳理主要结论,展望新时期乡村旅游地发展研究的几个重要方向,以期对乡村旅游发展宏观政策制定和乡村旅游地理微观研究具有参考价值。通过研究,论文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在对吉林省乡村旅游地发展客观分析时利用三生理论将吉林省乡村旅游资源的类型分为3大类、11亚类、43小类。进一步测算出吉林省乡村性指数总体呈现东南高-西北低-中部平庸的特征,区域总体差异显着,局部差异不大,乡村性水平最高的地区属于汪清县,最弱的地区是乾安县,总体乡村性水平不高,乡村性指数平均值为0.25。(2)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时间尺度的演变规律。根据论文选取样本的分析,吉林省的乡村旅游地时间演化分为4个阶段:1990年之前为原始阶段;2000-2008年为启蒙阶段;2009-2013年为发展阶段;2014年至今为爆发阶段。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类型演变中1990年之前的原始阶段,涉及到的1个乡村旅游地属于乡村生态类;2000-2008年的启蒙阶段,属于乡村生产类的8个,乡村生活类的11个,乡村生态类的2个;2009-2013年的发展阶段,属于乡村生产类的有36个,乡村生活类的11个,乡村生态类的19个;2014年至今的爆发阶段,属于乡村生产类的25个,乡村生活类的20个,乡村生态类的67个。(3)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结构分析。(1)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分布呈带状集聚特征。(2)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集中程度。辽源市和松原市乡村旅游地的集聚程度呈高度集中的状态,地理集中指数在吉林省各地市州中居于首位和第二位;其他7个市州的乡村旅游地都是分散状态。(3)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均衡程度。利用基尼系数对吉林省及其下辖8市1州的乡村旅游地的空间分布均衡程度进行测定,最终得出辽源市的基尼系数属于尚且均衡状态,其余市州基尼系数均属于极高等级。(4)对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核密度进行测算发现,生产类乡村旅游地空间密度较大的区域位于通化市和白山市,生活类乡村旅游地空间密度较大的区域位于长春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生态类乡村旅游地空间密度较大的区域位于长春市和吉林市。(5)通过重心模型测算,得出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重心演变轨迹经历了远离地理中心-靠近地理中心-远离地理中心的过程,且总体呈向南、向东趋势。(4)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空间布局影响因子分为基础影响因子和助力影响因子。基础影响因子按照单项指标得出乡村性指数较弱或者中等、低海拔、水系密度高、公路密度高、4A级以上旅游景区周边的条件更适合乡村旅游地的形成和发展,将影响因子进行排列组合后得出乡村指数低+地势海拔高+水系河流密度低+公路密度高+距离A级以上旅游景区距离近最适合乡村旅游地发展,乡村指数低+地势海拔高+水系河流密度高+公路密度高+距离A级以上旅游景区距离近最不适合乡村旅游地发展;助力影响因子中得出社会经济的高度发展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乡村旅游的客观条件,当地旅游业情况调动起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的引导规划三者共同影响才形成了吉林省目前的乡村旅游地空间格局。(5)引入行动者网络理论对吉林省乡村旅游地的形成机制进行分析。将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演化行动者确认为:人类行动者包括社区居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投资商、专家学者;非人类行动者包括地理环境、扶持政策、主体产品、规划开发等共8项。将200个示范点的网络舆情作为基础考量,将各类型乡村旅游地中平均评论数最多的作为实证样本点,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具体分析出长春奢爱良疏果蔬农场、万宝镇红旗村朝鲜族民俗村、吉林省缘山湖农业园的演化机制。最后得出三个层次的优化路径:宏观层面从吉林省政府监管出发,引导市场介入,通过正式制度创新和市州政策差异化等方面优化乡村旅游地的空间格局;中观层面以长春市为例,首先以传统旅游产业为基础对其进行转型升级,确定中观尺度地域的客源地核心,进而选择扇形辐射,由近及远进行圈层布局。微观层面以长春市双阳区为例,首先环绕初始旅游基础设施对乡村旅游地进行布局支撑,注重当地精英对引导乡村旅游者消费模式的作用,同时布局方式向类型集中化转型。
胡庆福,宋丽英,胡晓湘[2](2019)在《中国镁化合物四大产销基地》文中研究指明镁化合物主要包括氧化镁、氢氧化镁、碳酸镁、硫酸镁、氯化镁五大系列产品及其他镁化合物产品,我国建国七十年来,产品从无到有,由少到多;产量由少到多,某些精细产品由进口到出口,总体进口量在减少,出口在增加,现已成为镁化合物出口大国,但还不是出口强国。中国镁资源丰富,品种齐全,生产工艺多种多样,经过发展、完善、淘汰,目前在资源和能源丰富地区,发展起领军企业,生产规模大,自动化程度和技术水平高的企业,现已形成辽宁、青海、晋冀鲁豫、上海江苏浙江四大镁化合物产销基地,镁化合物总产量占全国90%以上。各基地领军企业也是国内产量大、产品质量优、清洁生产、能耗低的镁化合物企业。如辽宁产销基地的营口菱镁化工生产能力700kt/a镁化合物企业,其中450kt/a硫镁肥产品规模世界产量第一,产品畅销全球;青海产销基地的西部镁业100kt/a氢氧化镁,在国内规模最大企业;晋冀鲁豫产销基地的河北镁神生产规模:20kt/a活性、轻质氧化镁在国内规模最大;上海江苏浙江产销基地的上海实业振泰10kt/a硅钢级氧化镁、20kt/a电工级氧化镁,其生产规模在国内特种氧化镁规模最大、质量最优,产品在国内外畅销。
宿墨[3](2017)在《我国水产养殖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思考——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的机遇与动力》文中提出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水产养殖国,无论是生产还是消费,始终雄踞世界水产品市场榜首。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15年水产品产量6690万吨,占全球水产品生产总量的39.80%;其中,养殖水产品4942万吨,占全球养殖水产品总量的63%。可见,水产养殖在我国甚至全球渔业生产中占据霸主地位。一、现代水产养殖业处于中国经济全面进行供给侧结构性
何荣功[4](2014)在《经济自由与经济刑法正当性的体系思考》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经济刑法的"肥大化"是"半市场半统制过渡经济体制"和"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模式"投射于刑法的结果。刑法的根本目的在于法益保护,秩序不具有成为刑法法益的当然性。在自由经济社会,经济犯罪的法益应当是经济自由,但在国家经济管制的背景下,经济刑法的范围最终是经济自由与经济管制调和、平衡的产物。没有具体法益侵害的场合,国家要慎重以危害经济秩序为由,将一定的行为规定或认定为犯罪。国家对经济刑法范围的设定要秉持开放的态度,避免刑法蜕变为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阻碍力量。保护经济自由,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经济刑法发展的未来。
曾艳[5](2014)在《我国GI农产品全寿命价值保障体系研究》文中指出地理标志农产品(简称GI农产品)是特定区域内自然禀赋和人文智慧的结晶,蕴藏着巨大的经济价值。目前,我国GI农产品产值对农业总产值的贡献率不足2.5%,发展潜力巨大。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管理是一种实践,其本质不在于“知”而在于“行”,其验证不在于逻辑而在于成果,其唯一权威就是成就。有效提升GI农产品价值,对于解决“三农”问题,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作用巨大,是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论题。本文在文献检索梳理以及对我国GI农产品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厘清了当前我国GI农产品保值增值的关键影响因素,并基于法律保护、组织保障、质量维护和价值实现四个维度,构建了我国GI农产品的全寿命价值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首先,以申请注册与权益保护为逻辑起点,讨论了当前我国GI农产品法律保护机制存在的协调问题,对其中关键因素、运行机理进行了辨识,设计了GI农产品相互协同的法律保护体系;其次,基于GI农产品价值形成的产业组织保障,对实践中龙头企业主导型、地方政府主导型和行业组织主导型等三类主要的GI农产品组织模式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发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行业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在确保GI农产品质量稳定和供应链各方利益协调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第三,以GI农产品的质量维护为目标,运用最优控制理论构建了GI农产品俱乐部质量声誉模型,提出了设置最低质量标准用以维护GI农产品价值的管理基准,然后通过生产者质量维护合作机制的演化博弈分析,揭示了质量维护成本的降低是促使生产者自觉遵守质量标准的关键所在,并从多层次质量监管和全过程质量追溯两方面设计了GI农产品质量保障制度;第四,基于GI农产品价值的市场化实现,结合实例,研讨了GI农产品品牌化营销的市场策略;最后,总结概括出GI农产品全寿命价值保障体系贯彻实施需妥善处理好的五大关系,并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刘朋飞,姜倩,李海燕[6](2013)在《2012年我国蜂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文中指出2012年,我国蜂产品原料整体减产,蜂蜜年产量约38万t,蜂王浆产量约0.28万t。蜂产品原料收购价格提高,特别是蜂王浆的收购价格比2011年增长35%以上。受原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和检测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企业生产成本明显增加,蜂产品市场价格普遍上涨。蜂产品加工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国内蜂产品市场
赵晓燕[7](2013)在《我国蔬菜采后加工产业现状及展望》文中指出我国蔬菜加工产业取得较好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番茄酱加工行业的低迷、新税收政策带来的喜忧参半等。如何正视这些问题,在发展中寻不足,在不足中谋发展?我国的蔬菜加工业近年来有了长足的进步,蔬菜加工作为蔬菜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蔬菜实现产业化的关键一环,是蔬菜产业转变、提升和拓展的重要载体,它的兴衰不仅影响着整个蔬菜产业链的完整和高效运转,同时也是蔬菜产区和城市郊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支撑。1产业总体发展状况1.1
刘宗虎,孔祥盛,冯德胜[8](2009)在《2009下半年饲料及家禽行情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国内饲料原料价格近期大部分以小幅波动为主,如豆粕先降后升、玉米稳中有升、磷酸氢钙以稳为主、赖氨酸、维生素等保持坚挺等。此外,下半年蛋鸡市场将呈现喜忧掺半、肉鸡行情将呈震荡上扬态势。
柴瑞娟[9](2009)在《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农村金融历来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国有商业银行的撤离,农村信用社经营的低效等等因素都使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供需严重失衡。为解决此问题,迫切需要完善农村地区当下的金融体制。村镇银行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2006年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截至2009年3月,全国已有村镇银行97家,而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是2000家,也即凡有条件的县都可以有一家村镇银行。然而值得关注的是,村镇银行运行2年多来,尽管其整体态势良好,但仍然有一些矛盾与问题暴露出来,如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主发起银行制度及其衍生的股权结构失衡及村镇银行独立性问题突出,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等。从发展现实来看,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性空前,立法层高度支持,村镇银行还必会进一步发展壮大,那么,究竟村镇银行是否有助于农村金融难题的解决,其发展前景和空间如何,是否会步以往四大商业银行撤离农村的后尘,对现在村镇银行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如何解决,如何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的良性、稳健发展以求解农村金融难题,对于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文也正立基于此,试图对这些问题求解一二。本文共计六章,框架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村镇银行存在价值论:村镇银行设立必要性与发展可行性。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对村镇银行在现行法上的概念、特征与性质进行了分析,指出在现行法上,村镇银行是一种采用股份制的微型金融机构,具有投资主体宽泛、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比例严格限制、公司治理结构简化、设立地域和业务严格限制等特征;从性质上看,虽各界曾有过政策性银行还是商业性银行的困惑论争,但从设立依据、经营目标和经营原则、经营业务等方面分析,其仍为一种商业银行,只是具有相应的自身特殊性。第二节依次对村镇银行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如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的异同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第三节主要对村镇银行存在的必要性进行了论证。鉴于以往立法和决策层在农村金融改革问题上相关政策的多变性、摇摆性和试错性,此次推出村镇银行的做法,也遭受到了不少的质疑。笔者认为,对此问题要客观理性的看待,而不能带有先入为主的主观偏见。针对质疑村镇银行设立的必要性和存在价值的观点,本文从农村金难题求解需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三者合力解决且商业性金融是不可或缺的一条求解途径这一理论角度,以及农村金融机构空洞化这一现实基础入手,论证了合理制度设计下的村镇银行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在解决了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问题后,第四节则更进一步依次从村镇银行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农村经济与金融需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民间资本供给充足、农村地区盈利空问充裕等角度论证了村镇银行发展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并指出基于以上因素的存在,相关制度设计合理科学之下的村镇银行不会步以往四大商业银行撤离农村的后尘。第二章,实证论: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困境研究。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立基于对我国村镇银行的个案和宏观两个层次的调查和分析,概览了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状况;第二节总结了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呈现的一系列特征及其对农村金融的影响:发展极为迅速,颇有燎原之势;投资主体多元化,以本地城市商业银行为主导;注册资本规模都远远超过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所设置的最低限;主发起银行绝对控股现象突出;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设立区域都选择了县(市),只有极个别的村镇银行选择了乡(镇)等。第三节详细分析了村镇银行发展中所遭遇的困境,主要有: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主发起银行制度致使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失衡且独立性欠缺,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等。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除需要有政府政策支持这一外在推动力外,村镇银行法律制度设计的健全和完善才是最根本的途径。故必须从村镇银行的设立入手,对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投资主体范围、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设立方式及设立模式等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对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支农性制度、市场退出的保障机制——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等一一进行分析,从而试图对村镇银行的整体制度设计进行反思与重构。本从接下来的行文思路,正是遵循这一路径而进行的。第三章,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研究。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主要对关于村镇银行定位的争论进行了概述。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是一个多层次的问题,其既包括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也包括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和性质定位。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实际上包括三个层次的问题:其一,在行业定位上,是单纯定位于农业,还是亦将工商业包括其中;其二,在具体的客户群体上,是单纯定位于农民,还是亦将其他职业的群体包括在内;其三,更进一步的来讲,在农民这一客户群体内,是将中高收入群体作为自己的主客户群,还是将中低收入群体作为自己的主客户群。对于这三个问题的回答,学界素有不同的主张;在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上,很多学者主张为解决以往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虹吸”和转移情况,有必要借鉴美国社区银行的做法和经验,将村镇银行的经营区域严格限制在一定的区域之内,从而从根本上封堵资金转移的可能性,但反对者坚持,如此则将直接限制村镇银行的发展规模,降低其抗风险能力,危及存款人利益和社会安定,且这种限制也于法无据,是对村镇银行经营自由权的侵犯,其直接造成的市场分割,也有违反现行法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之虞;关于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关系问题,各界一直存有争议。这种争议,也同样发生在了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问题上。有学者认为“商业性”和“支农性”是直接对立的,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同时,亦要求其承担支农重任,明显是勉为其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故如果要求村镇银行有助于解决农村金融困境难题,就不能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金融机构,而只能是合作性金融机构或者政策性金融机构。第二节主要对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的国际经验借鉴进行了分析。农村金融难题或者说低收入区域和阶层的金融难题,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世界各国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均存在类似的问题,故为更明晰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进路,借鉴其他国家在解决相关问题上的经验,确有必要。其中美国社区银行、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以及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发展,都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经验启示:市场定位上都注重向中低收入底层和产业倾斜,区域定位上则要充分结合本国国情,性质定位上均为具有一定互助色彩的商业银行。除此外,还对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所采用的银行特许经营模式于我国的可适用性进行了分析。第三节集中于探讨我国村镇银行的应然定位:鉴于农村金融空洞化现象严重,且很多地区金融服务甚至完全空白的现实,村镇银行在市场定位上应覆盖农村地区大部分的经济主体,在保证盈利性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一定限度的低收入阶层也纳入客户群体范围;为防止农村资金外流旧剧重演,保证资金“来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银行体系,使其层次分明、专业化分工合理,以及充分利用其地缘人缘、经营方式灵活和易于获得社区内客户的“软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求解农村金融难题,在区域定位上,应将村镇银行定位于社区银行。更进一步地,鉴于银行规模与其抗风险能力的正相关关系,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则需要对村镇银行的规模进行相应的限制,故对村镇银行的跨区域经营问题,在条件成熟的条件下,可适度放开,但这种跨区,也只限于在允许设立村镇银行的地区。在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问题上,本文认为应将其定性为商业性银行。农村金融难题的解决要依靠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政策性金融的合力,鉴于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和合作性金融机构(即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农村信用社,虽然后者已经偏离了合作本质)均已存在,再重复构建政策性或合作性金融机构的必要性已不大,故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性银行较为合适。而且如此定性也是有着足够的理由和论据支撑:农村金融空洞化和农信社运行的垄断性以及低效性,都使得农村的商业性金融需求远未得到满足,而且从农村经济发展和金融需求的新特征来看,农村地区的盈利空间不容置疑,将村镇银行定性为商业银行并不会危及其商业可持续性。第四节集中于我国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及其完善。现行立法限制了村镇银行的跨县经营,也似有将村镇银行定位为社区银行之意。但将“社区”范围界定为“县域”,在现实中遭到了质疑——受制于当地经济总量和狭小的市场,能否保证村镇银行的盈利不无疑问。故既要保证本土化社区化,又要顾及规模效益,笔者认为,放宽到省则失之过宽,本土化社区化无从体现,故放宽到市,采取单一银行制,允许一家村镇银行在市域范围内开设分支机构,较为合适。社区银行要求投资主体具有广泛性的特征,故应将募集设立也作为村镇银行的设立方式之一。与此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出于强化村镇银行的抗风险能力计,应将村镇银行的设立门槛抬高,调高其最低注册资本。第四章,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研究。本章分为三节:第一节对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范围进行了研究。现行法上村镇银行投资主体范围虽然较为广泛,但也并非毫无限制,如对政府是否可为投资主体,其语焉不详;虽允许各类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但对如何充分调动其投资积极性,亦无规定。村镇银行运行中,备受资金匮乏和公信力较弱的困扰和制约,而要缓解资金难题和增强社会信赖度,就必须增强资金规模。在公开上市、发行债券等扩充资本的路途不通的情况下,村镇银行只能选择拓展投资主体范围以增资扩股。控股城市商业银行而致城市商业银行问题丛生的前车之鉴使政府投资入股饱受诟病,但村镇银行肩负着支农的公益性重任,帮扶村镇银行走过最初发展的难关,则相应的也就成了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入股村镇银行,一来可以拓宽资金来源,二来可以直接增强村镇银行公信力,当然,这种政府入股,必须只是暂时性的,而且是缓退性的——即随着村镇银行经营状况的好转和日渐走上正轨,政府投资必须分阶段退出。孟加拉乡村银行强制贷款者储蓄和投资的机制对于缓解村镇银行运行中放贷容易吸收存款难状况不无借鉴意义,其既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下农村贷款担保机制的限制瓶颈从而具有强化担保的功能,亦可增加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而更进一步要求借款人购买村镇银行股份,从借款人身份变身为村镇银行股东,从而将村镇银行变成借款人自己的银行也不失为一条具参考价值的途径。在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中,企业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无论是银行企业,还是普通企业,都是村镇银行投资主体中的主角,故关于此两者,笔者将在后文主发起银行制度和投资比例限制章节中详细论述。在自然人投资主体中,有两类主体值得格外注意:一是有志于创业的金融业务骨干;二是有志于办金融并愿意“转行”、将全部或极大部分资本从工商业中转移出来,投入金融业的工商企业主。对于前者应充分发挥其在村镇银行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中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对于后者,鼓励其积极投资的同时,也应构建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出现的关联交易等加以防范。第二节对实践中争议较大的主发起银行制度的存废进行了分析。主发起银行制度虽具有利于村镇银行专业化运作、强化对村镇银行的监管、增强村镇银行的公信力和信誉度等积极效应,但与此同时也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因主发起银行缺乏而致使村镇银行无法设立;隐性的将很多民间资本拒之门外限制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背离了村镇银行的设立初衷;导致村镇银行的其他投资者对经营管理漠不关心,造成村镇银行独立性欠缺,大股东过度控制等现象。有鉴于此,应对主发起银行制度予以废除。第三节对民间资本投资严格限制的现行规定进行了分析。通过对我国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历程和立法变迁回顾,并进一步分析了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利弊之争,进而认为在银行业整体范围内,鉴于民间资本的信用风险及其风险转嫁、关联贷款风险、产融结合潜伏的巨大风险等因素,确应对成立完全民营化的银行予以谨慎对待。但对于设立于金融服务远远供不应求的农村地区的村镇银行,应放开民间资本投资比例限制,实现村镇银行的完全民有民营化——投资农村金融较之在城市开办民营银行,利润空间的差异直接致使其吸引力大减,同时也就将很多有圈钱动机的企业挡在了门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村镇银行发展的安全性。对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后所产生的问题,如村镇银行投资人甄选问题,村镇银行人才瓶颈与运营专业化问题,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后的风险问题,该节也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第五章: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紧承上文对村镇银行放开投资比例限制的观点,更进一步地对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进行了研究。针对现实中村镇银行股权高度集中而致村镇银行沦为主发起银行的附属或分支机构的现状,该节分别从理论和现实两个角度对股权高度分散、股权高度集中及股权适度集中三种模式的利弊进行了分析:股权高度分散虽可在股东间产生制衡机制,但各股东各自均试图“搭便车”而基本放弃其对公司经营进行参与和监控的权利与职责,极易出现内部人控制。股权高度分散所产生的问题上,我国也不乏其证,典型的如我国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股权高度集中模式下,大股东虽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的经济激励及能力,但由于缺乏有力的约束和制衡,极可能出现控股股东以牺牲小股东利益为代价为自己谋取利益的现象,现实教训如长期困扰我国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一股独大问题、城市商业银行中国有资本过度控制问题;而在相对集中型的股权结构中,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使得达到股权制衡的目的——通过各大股东的内部利益牵制,达到相互监督、保护所有股东权益。在现实例证方面,以服务优质中小企业为市场定位、运行良好的浙商银行和台州商业银行,其股权结构就充分体现了股权相对集中的原则。故,无论是理论角度还是实践角度,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都是公司最有效的股权结构,在股权相对分散基础上的相对集中或控股,是村镇银行股权结构的最优选择,至于具体的比例限制。可考虑单一投资主体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20%左右。鉴于公司治理直接关乎银行的运营成败,本章第二节对村镇银行的治理结构进行了研究。现行立法中对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规定过于随意与简化,其董事会和监事会均为任意设置机构,典型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架构并未完整的搭建。本节以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如资本机构的特殊性、委托代理关系复杂、信息不对称严重、银行体系具脆弱性传染性和失败的负外部性等为分析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逻辑起点,对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认为较之一般的公司治理,银行的公司治理更应注重存款人利益的维护,更应注重风险控制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在此基础上,本节进一步分析了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规定对现行其他立法如《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冲突和违反,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的第一步,是必须遵从现行《公司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弥补现行立法中对存款人利益保护不足的缺陷,设置代表存款人利益的董事和监事席位。第六章,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建。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针对困扰农村金融机构多年,村镇银行在运行中亦亟需解决的商业性与支农性的冲突与平衡问题进行了研究。由于现行法上关于支农性的相关规定依然过于原则化,具体操作性的缺乏,直接削弱了这些规定的实际意义,如何制定具实际操作性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是我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在此方面,美国《社区在投资法案》中强制性要求银行机构必须为其所在的社区提供信贷支持,而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人人群,并以此作为在审批金融机构注册、参加存款保险、设立分支机构、设备或者进行兼并收购活动时批准或拒绝的主要考量因素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谈到商业性与支农性的问题时,有一个思维惯性是广为存在的,即商业性与支农性是完全对立的两极,支农性是无盈利可言的,甚至可以说,“支农性”直接等同于“亏损性”,支农业务完全背离商业性的追求。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这个认识误区。商业性与支农性并非完全对立,在农村经济得到良性发展、农村城镇化加速以及农民收入多元化的当下,这种将“支农性”与“亏损性”直接划等号的观点,就更是难以说其是正确的。当然,某些支农性业务确实可能会有损村镇银行的商业性,鉴于商业可持续性是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前提和根本,故在研究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的时候,需要避免的一个误区是过于强调其支农性,甚至强调其全盘支农性。为实现推出村镇银行制度的初衷,在保证村镇银行盈利性的同时,也必须对其支农性作出具体的、明确的规定。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立法经验,有必要明确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当以保证村镇银行的盈利性和商业可持续性为前提)必须针对本市内的三农客户,特别是要对中低收入农户以及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额、发放笔数、贷款分布和占该机构在本社区贷款总额的比例等进行详细的规定,并建立合理的指标体系对各村镇银行满足所在区域内贷款、服务需求的程度进行评价。与村镇银行支农性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对于其他金融机构如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要不要也强制性地规定其农业信贷比例,要求其担负一定的支农责任?在奉行自由竞争理念的美国,其尚且通过《社区再投资法》强制性要求参加联邦存款保险体系的几乎所有银行机构等,均有义务采取持续和积极的步骤满足当地社区的信用需求,且其中一部分必须贷给社区的中低收人人群。故从投资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公平正义角度出发,似乎并无不可。如此必在很大程度上缓解我国的农村金融难题,但此项规定涉及面甚广,推行阻力可料而知的艰难,但客观而言,也不失为一条很好的解决信贷歧视、实现信贷公平的办法。第二节则对村镇银行至关重要的配套制度——存款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村镇银行国家信用担保的缺失,村镇银行要顺利的市场退出以及市场退出中的存款人利益保护等都亟需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驾护航。鉴于各界对我国当下构建整体性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是否成熟尚存有激烈论争,官方态度亦并不十分明朗,故在我国构建整体的存款保险制度至今仍遥遥无期,而村镇银行的发展又时不我待,故对村镇银行先行构建存款保险制度,极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本节进一步对组建由中央、各省政府及村镇银行共同出资型存款保险机构、强制性投保方式的采用、差别存款保险费率的实行以及限额赔付制度的实行进行了分析。
周小沫[10](2008)在《雾灵乌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灵润又做梦了。她梦见自己穿着那条墨绿色的百褶裙,正往凤凰山上爬呢!据说,凤凰山上有一种罕见的野花,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雾灵乌头。雾灵乌头花形独特,花瓣似头盔,非常别致,花期长,色如茄花紫,为较好的观赏
二、饲料市场喜忧掺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饲料市场喜忧掺半(论文提纲范文)
(1)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演化研究:过程、格局、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内容 |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比较 |
四、国内乡村旅游地空间布局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相关理论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旅游 |
二、乡村旅游 |
三、乡村旅游地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核心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旅游体验经济理论 |
二、支撑理论——城乡统筹理论、三生空间与三生功能理论 |
三、布局理论——核心边缘理论、行动者网络理论 |
第三章 基于三生视角的吉林省乡村旅游资源分类与乡村性评价 |
第一节 基本概况 |
一、得天独厚的环境条件 |
二、源远流长的历史沿革 |
三、异彩纷呈的民族特色 |
四、日新月异的社会经济 |
五、纵横交错的道路交通 |
六、崭露头角的旅游产业 |
第二节 三生视角下乡村旅游资源分类 |
一、乡村生产类旅游资源的特色与应用 |
二、乡村生活类旅游资源的特色与应用 |
三、乡村生态类旅游资源的特色与应用 |
第三节 三生视角下市县域乡村性评价 |
一、研究方法 |
二、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时空演化与格局 |
第一节 样本选择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样本选择 |
二、计量方法与依据 |
第二节 乡村旅游地历时性演化过程 |
一、乡村旅游地演化基础数据 |
二、乡村旅游地时间演化 |
三、乡村旅游地类型演化 |
四、乡村旅游地距离城市中心点演化 |
第三节 乡村旅游地空间格局分析 |
一、乡村旅游地地理位置 |
二、乡村旅游地空间结构 |
三、乡村旅游地空间核密度及重心演变 |
四、乡村旅游地空间集聚与扩散 |
第四节 乡村旅游地时空格局演变特征 |
一、水平时序呈渐次上升态势且增长趋势分为四个阶段 |
二、空间分布呈东西分散中部集中格局且总体符合距离衰减规律 |
三、不同功能乡村旅游地的空间异质性存在极差化分布 |
四、空间形态上各市州属于“团状”、“带状”和“点状”并存的格局 |
五、区域功能定位直接影响不同类型乡村旅游地空间核密度 |
六、空间重心演变遵循先远离又靠近再远离地理中心的轨迹 |
第五章 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时空演化影响因素 |
第一节 乡村旅游地时空演化因子选取 |
一、乡村旅游地演化因子选取原则 |
二、乡村旅游地演化评价指标体系确立 |
第二节 乡村旅游地时空演化基础影响因子 |
一、乡村旅游地空间分布与乡村性指数的关系 |
二、乡村旅游地空间分布与地形地势的关系 |
三、乡村旅游地空间分布与水系河流的关系 |
四、乡村旅游地空间分布与公路密度的关系 |
五、乡村旅游地空间分布与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关系 |
六、基础影响因子组合定量评价 |
第三节 乡村旅游地时空演化助力影响因子 |
一、国家休假制度变革 |
二、区域旅游经济总体情况 |
三、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
四、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与规划 |
第六章 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演化机制与优化路径 |
第一节 行动者网络理论引入 |
一、行动者网络理论的渊源 |
二、关键概念 |
第二节 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乡村旅游地演化机制模型构建 |
一、行动者初选与发展目标确立 |
二、角色转换与利益联盟 |
三、网络构建 |
四、异议 |
第三节 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的乡村旅游地演化机制实证检验 |
一、生产类乡村旅游地——长春奢爱良疏有机果蔬农场 |
二、生活类乡村旅游地——万宝镇红旗朝鲜族民俗村 |
三、生态类乡村旅游地——缘山湖农业园 |
第四节 乡村旅游地空间格局优化路径 |
一、优化原则与目标 |
二、优化路径选择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一、基本结论 |
二、研究创新点 |
三、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附录4 |
附录5 |
附录6 |
附录7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我国水产养殖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思考——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的机遇与动力(论文提纲范文)
一、现代水产养殖业处于中国经济全面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环境中 |
二、水产品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面临的问题 |
1. 水产品供应主要依赖人工养殖是我国水产品市场发展的主要特色。 |
2. 水产品食用程度和有效利用率偏低, 消费结构不尽合理。 |
3. 水产养殖可利用自然资源已临近警戒线, 上升空间有限。 |
4. 水产品市场供需矛盾依然存在, 虽供需总量基本平衡, 供略大于需, 但质量欠佳。 |
5. 出口创汇能力下降。2015年水产品出口406.03万吨, 出口额为203.22亿美元, 同比下降2.48%和6.29%。 |
6. 水产品消费地域性特征明显的趋势没有改变。 |
7. 产品结构问题渐显, 分化趋于明显。 |
8. 养殖成本居高不下, 水资源利用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增速加大, 从发展趋势来看, 水产养殖成本高位运行的态势短期内不会改变。于是, 一方面是传统养殖水产品产能稳中有升, 低端产品趋于过剩;另一方面, 居民消费层次抬高, 最终导致水产品市场成交萎靡不振, 价格低迷, 渔民在成本增加, 价格下降的双重压力下, 收入减少, 亏损经营。据统计2015年华中地区有近三成的养殖户转产或转行。 |
三、水产品养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和措施 |
1. 控制淡水鱼养殖水域面积和产量, 不再鼓励和支持通过技术手段增加养殖密度, 还鱼以自然, 还水以天然, 真正实现减量增收, 提质增效。 |
2. 三产融合发展是池塘养殖结构性调整的一个方向。 |
3. 重点湖泊、水库和江河应逐渐退出水产养殖领域, 从限养到禁养, 保护野生鱼类, 保护自然水域资源, 实现碧水蓝天, 水清鱼肥的自然生态状态。 |
4. 建设海洋牧场, ‘养海求鱼’是我国近海养殖业的唯一出路 |
四、水产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以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为核心内容的新技术推广带来机遇和动力 |
1. 以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为核心内容的科技创新, 驱动优质水产品的发展, 是水产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重要环节。 |
2.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生产的水产品, 可以满足大众消费升级, 缓解供需结构性矛盾。 |
3.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的运营成本与传统池塘和流水养殖方式的运营成本差距逐步缩小, 优势开始初显。 |
4.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可以解决水产养殖业要素投入结构存在的问题, 优化要素配置的不合理处, 提高要素生产率。 |
5. 以节水省地为特色的资源节约型的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 可以调整水产养殖区域性结构不平衡。我国水产养殖区域性结构不平衡的情况比较突出, 沿海12个省份水产品生产占全国总产量的90%以上, 人均消费量是西部地区的6倍以上。影响因素除收入水平、人口因素、饮食习惯外, 水资源的分布和利用是最主要的。西部地区干旱缺水, 发展自然水域养殖的条件远不如沿海地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受自然水资源影响小, 可以在这些地区展现优势, 适度规模发展, 缓解区域结构不平衡问题。 |
6. 在中国水产养殖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舞台上, 可与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联袂出演的, 在发展现代化水产养殖业, 促进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中有同样作用, 占同等地位的另外两种养殖模式----深海网箱养殖和深远海大型养殖平台。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是内陆水产养殖和海水离岸养殖的工业化代表;深海网箱养殖和深远海大型养殖平台则是深海养殖工业化的代表。他们共同代表中国现代渔业发展的方向。构建“深远海大型养殖平台”, 发展深远海养殖, 无论是从疏解内陆和近海养殖功能和压力, 还是合理开拓和利用远洋海域资源, 或是从领海国土意识出发, 宣示海洋主权, 都有极为重大的战略意义。 |
(4)经济自由与经济刑法正当性的体系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与经济刑法的“肥大化” |
二、经济犯罪的法益:传统理解及其法哲学批判 |
(一) 经济犯罪法益的传统理解 |
(二) 秩序能否成为刑法保护的法益? |
第一, 过度强调刑法对秩序的保护, 存在动摇刑法的根本属性的危险。 |
第二, 过分强调刑法对特定制度和秩序的保护, 可能导致刑法功能的悖离。 |
第三, 过分强调刑法对秩序的保护, 还可能将危及刑法的安定性。 |
(三) 经济秩序或制度的特殊性与刑法保护的限度 |
(四) 小结:秩序并不具有刑法保护的当然性 |
三、经济刑法的范围:经济自由与经济管制的衡平与调和 |
(一) 自由经济、经济自由与经济犯罪的法益 |
首先, 将经济犯罪的法益理解为经济自由, 是刑法的根本目的决定的。 |
其次, 将经济犯罪的法益理解为经济自由, 是市场经济本质决定的。 |
(二) 经济刑法的现实空间:经济自由与经济管制的调和 |
(三) 司法的“作为”:经济刑法处罚范围的司法限制与局限性 |
四、展望:要避免刑法成为阻碍经济进步的力量 |
(5)我国GI农产品全寿命价值保障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研究现状与评述 |
2.1 概述 |
2.2 关于地理标志的一般性研究 |
2.2.1 涵义 |
2.2.2 特征 |
2.2.3 作用 |
2.3 关于地理标志的法学研究 |
2.3.1 法律属性 |
2.3.2 国内法保护 |
2.3.3 国际法保护 |
2.4 关于地理标志的经济学研究 |
2.4.1 俱乐部产品属性 |
2.4.2 集体声誉维护 |
2.5 关于地理标志的管理学研究 |
2.5.1 产业组织建设 |
2.5.2 品牌营销策略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 GI 农产品现状及保值增值影响因素分析 |
3.1 我国 GI 农产品的发展现状 |
3.2 相关国家 GI 农产品的发展经验 |
3.2.1 法国 |
3.2.2 美国 |
3.2.3 西班牙 |
3.3 GI 农产品保值增值影响因素分析 |
3.3.1 研究变量与研究假设 |
3.3.2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3.3.3 研究方法与量表分析 |
3.3.4 假设检验与研究结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GI 农产品的法律保护机制 |
4.1 注册申请与法律认可 |
4.1.1 地理标志申请 |
4.1.2 地理标志注册 |
4.2 权益保护与法律协调 |
4.2.1 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构成 |
4.2.2 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协调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GI 农产品的组织保障机制 |
5.1 GI 农产品组织模式分析 |
5.1.1 龙头企业主导型 |
5.1.2 地方政府主导型 |
5.1.3 行业组织主导型 |
5.2 重构农业微观组织 |
5.2.1 合作社 |
5.2.2 家庭农场 |
5.3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
5.3.1 角色定位 |
5.3.2 主要职能 |
5.3.3 组织建设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GI 农产品的质量维护机制 |
6.1 最低质量标准的设置 |
6.1.1 模型假设 |
6.1.2 模型构建及分析 |
6.2 质量维护合作机制的形成 |
6.2.1 模型构建 |
6.2.2 模型求解及分析 |
6.3 质量保障制度的建立 |
6.3.1 多层次质量监管 |
6.3.2 全过程质量追溯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GI 农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 |
7.1 差异化营销战略的制定 |
7.1.1 基于产区特定性的市场细分 |
7.1.2 立足自身优势的目标市场选择 |
7.1.3 依托产品突出特色的市场定位 |
7.2 多元化营销策略的运用 |
7.2.1 实现整合营销传播 |
7.2.2 利用特色文化营销 |
7.2.3 实行合理差异化定价 |
7.2.4 构建网络化营销渠道体系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GI 农产品全寿命价值保障体系的政策建议 |
8.1 实现利益相关者协同 |
8.2 建立系统化法律保护机制 |
8.3 加强产业组织建设 |
8.4 强化质量控制体系 |
8.5 促进价值市场化实现 |
8.6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与展望 |
9.1 主要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附录 |
致谢 |
(6)2012年我国蜂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业发展概述 |
(一) 原料供给 |
1. 原料产量同比下降, 缺口依然很大 |
2. 原料价格三上一降一平 |
3. 蜂产品原料质量有所提高 |
4. 原料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初显 |
(二) 加工生产 |
1.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 |
2. 企业生产成本增加明显 |
3. 产品高端化、细分化趋势初显 |
(三) 市场贸易 |
1. 国内市场 |
2. 进出口贸易 |
(四) 技术与装备 |
1. 生产研发技术有所提高 |
2. 溯源技术初步应用, 检测技术有所突破 |
3. 设备小型化、自动化趋势初显 |
(五) 政策实施效果 |
1. 蜂蜜新国标实施效果堪忧 |
2. 养蜂扶持政策实施效果显着 (以北京为例) |
二、主要问题 |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原料供需缺口较大, 蜂产品加工业发展存有隐患 |
2. 蜂产品真实性检验标准不足亟待解决 |
3. 蜂产品消费需求层次较低, 产品市场细分不够 |
4. 国际贸易壁垒问题仍十分突出 |
三、预警建议 |
(一) 支持养蜂生产基地建设, 稳步增加蜂产品原料供给 |
(二) 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蜂产品标准体系 |
(三) 实施蜂产品贸易多元化战略, 转变贸易发展方式 |
(四) 创建预警监测点, 完善我国蜂产品行业监测分析与预警体系 |
(7)我国蔬菜采后加工产业现状及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1 产业总体发展状况 |
1.1 蔬菜加工原料市场运行平稳, 产品质量基本稳定 |
1.2 蔬菜加工产品出口稳定增长, 国际市场拓展进一步加强 |
1.3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龙头企业作用日趋明显 |
1.4 蔬菜加工行业重视程度提高, 基础研究增强 |
2 市场与贸易情况 |
2.1 出口蔬菜结构日趋合理, 鲜冷冻蔬菜和加工保藏蔬菜不断攀升 |
2.2 蔬菜出口产品的集中度较高, 产品种类比例发生少量变化 |
2.3 番茄酱类产品销售仍为去库存过程, 行业处于全线亏损状态 |
3 蔬菜加工产业区域布局状况 |
3.1 外向型蔬菜加工产业布局已基本形成 |
3.2 针对国内市场的加工蔬菜产区不断壮大 |
4 产业存在的问题 |
4.1 加工技术装备与工艺水平相对落后 |
4.2 蔬菜加工相关标准仍需进一步制定完善 |
4.3 蔬菜基地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 投入品使用有待严格要求 |
4.4 蔬菜加工产业组织化、标准化程度相对较低 |
4.5 蔬菜产区、加工集中产区及大型农贸市场的副产物和废弃物的问题日趋严峻 |
4.6 新的税收政策对蔬菜行业的影响喜忧掺半 |
5 蔬菜加工产业的政策和建议 |
5.1 加强蔬菜加工产业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研发 |
5.2 鼓励规模化发展, 加强标准化建设, 恢复出口退税政策 |
5.3 加强基地建设, 保证加工原料的安全供给 |
(9)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本文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存在价值论:村镇银行的存在必要性与发展可行性 |
第一节 村镇银行之概念与性质 |
一、村镇银行在现行法上之概念与特征 |
二、特殊商业银行:现行法上村镇银行的性质界定 |
第二节 村镇银行与其他农村金融机构之界分 |
一、村镇银行与农村商业银行之辨析 |
二、村镇银行与农村合作银行之辨析 |
三、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合作社之辨析 |
四、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及农村资金互助社之辨析 |
五、村镇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辨析 |
第三节 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论证 |
一、关于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论争 |
二、关于农村金融难题求解途径的纷扰论争 |
三、商业性金融是求解农村金融难题的一条不可或缺途径 |
四、合理制度设计下的村镇银行是农村金融困境的求解途径之一 |
五、农村金融空洞化的现实:村镇银行存在的必要性基础 |
第四节 村镇银行发展可行性论证 |
一、村镇银行的比较优势分析—兼谈四大国有银行撤离农村的原因 |
二、农村经济与金融需求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村镇银行发展空间分析 |
三、民间资本供给充足:设立村镇银行资金支持可行性分析 |
四、农村地区盈利空间充裕:村镇银行盈利可行性分析 |
五、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农民信用与贷款担保难题 |
第二章 实证论: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与困境 |
第一节 概况分析: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
一、总体概况: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
二、实例考察:我国村镇银行运行的个案探悉 |
第二节 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特征及对农村金融的影响 |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中凸显的特征 |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对我国农村金融的影响 |
第三节 村镇银行发展中凸显的难题与困境 |
一、村镇银行市场定位易偏离服务"三农"目标 |
二、设立方式和投资比例限制等致使村镇银行资金短缺问题突出 |
三、主发起银行制度致使村镇银行股权结构失衡且独立性欠缺 |
四、治理结构存在严重欠缺 |
五、存款人利益保护机制缺位 |
六、所存在的其他问题 |
七、政策支持与法律制度的完善:解决村镇银行发展难题的途径 |
第三章 村镇银行发展定位研究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之惑 |
一、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之惑 |
二、区域性抑或跨区性银行: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之惑 |
三、商业性、政策性抑或合作性银行: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之惑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定位的国际经验借鉴 |
一、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概述 |
二、特许经营模式下的澳大利亚Bendigo社区银行 |
三、孟加拉乡村银行发展概况 |
四、启示之一:各国模式的差异与共性 |
五、启示之二:银行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可适用性 |
第三节 村镇银行的发展定位 |
一、覆盖农村大部分经济主体:村镇银行的市场定位 |
二、社区银行:村镇银行的区域定位 |
三、商业性银行:村镇银行的性质定位 |
第四节 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及其完善 |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村镇银行的定位 |
二、"社区"的范围界定 |
三、"社区性"的直接要求:发起设立不应是唯一的设立方式 |
四、密切相关的问题: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 |
第四章 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研究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投资主体范围研究 |
一、关于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的现行规定及其问题 |
二、政府作为投资主体的可行性分析 |
三、强制贷款者储蓄或投资可行性分析 |
四、关于企业和自然人投资主体 |
第二节 主发起银行制度存废之辩 |
一、主发起银行制度的确立及其积极效应 |
二、问题丛生:主发起银行制度的负面效应探析 |
三、经营专业化和股权多元化:主发起银行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对民间资本投资严格限制的反思 |
一、对民间资本入股村镇银行严格限制的现行规定 |
二、我国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历程和立法变迁回顾 |
三、更为深层的思考: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的利弊之争 |
四、村镇银行应为完全民有民营银行:村镇银行投资制度的完善 |
五、与村镇银行完全民营化相关的问题及其解决 |
六、一点总结:村镇银行的具体设立应因地制宜 |
第五章 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村镇银行的股权结构 |
一、问题的提出:村镇银行股权高度集中的现状 |
二、理论分析:股权结构模式的分类探讨 |
三、现实经验:各类股权模式的利弊与借鉴 |
四、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村镇银行应然的选择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制度之检视与完善 |
一、过于随意与简化:我国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现状 |
二、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分析 |
三、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立法与现行其他立法的冲突 |
四、村镇银行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构建 |
一、商业性与支农性之冲突:困扰村镇银行的难题 |
二、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借鉴 |
三、需注意的一个问题:商业性与支农性并非完全对立 |
四、商业性与支农性之平衡:村镇银行支农性制度的完善 |
五、更进一步的思考:其他金融机构的支农性责任 |
第二节 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先行构建 |
一、村镇银行的特性与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的必要性 |
二、一种探索性的观点:对村镇银行的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 |
三、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先行构建的思路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樱花树下的家 |
四、饲料市场喜忧掺半(论文参考文献)
- [1]吉林省乡村旅游地演化研究:过程、格局、机制[D]. 郭咏嘉.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2]中国镁化合物四大产销基地[A]. 胡庆福,宋丽英,胡晓湘. 2019年全国镁化合物行业年会暨调结构、促融合、增效益、可持续发展论坛论文集, 2019(总第14期)
- [3]我国水产养殖产业供给侧改革的思考——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的机遇与动力[J]. 宿墨. 中国水产, 2017(01)
- [4]经济自由与经济刑法正当性的体系思考[J]. 何荣功. 法学评论, 2014(06)
- [5]我国GI农产品全寿命价值保障体系研究[D]. 曾艳. 天津大学, 2014(11)
- [6]2012年我国蜂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与预警[J]. 刘朋飞,姜倩,李海燕. 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业), 2013(04)
- [7]我国蔬菜采后加工产业现状及展望[J]. 赵晓燕. 中国蔬菜, 2013(03)
- [8]2009下半年饲料及家禽行情分析[J]. 刘宗虎,孔祥盛,冯德胜. 中国禽业导刊, 2009(16)
- [9]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D]. 柴瑞娟. 武汉大学, 2009(09)
- [10]雾灵乌头[J]. 周小沫. 北大荒文学, 2008(04)
标签: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论文; 农村金融论文; 投资结构论文; 三农论文; 农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