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在企业动产抵押贷 款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乔新杰[1](2021)在《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供应链金融产生的是为了更好地帮助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处理融资方面的问题,从而使企业运营效率大大提高,促进企业快速发展。本文通过分析供应链金融的特征,发现随着供应链金融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供应链的发展势头更为突出。且供应链金融在给中小企业进行融资的过程中,会遇到动产质押与线上融资等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本文因此提出建议,供应链融资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弥补市场监管的不足,推动供应链服务不断进步与发展。
王瑛涵[2](2019)在《农产品质押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农产品质押存在的法律问题和相关完善路径。推行农产品质押是为了解决以农业中小企业为主要代表的农村经济体的融资难题,旨在通过创新农村融资担保制度为农村经济发展减少资金障碍。农产品质押突破了正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偏好不动产和固定资产的隐形门槛,以农业中小企业普遍拥有的大量农产品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借贷,避开了农业中小企业不利的财产分布所带来的融资障碍,具有大范围推广的可行性,同时引入了第三方企业专门对农产品进行质押监管保证足值担保,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金融机构开展农产品质押业务的仓储成本和信贷风险,也有利于金融机构和质押监管企业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增加自身利润和竞争力。但是,农产品质押的法律基础是动产质押,整个业务模式多是来自于实践总结,与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全契合,所以十分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农产品质权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难以有效担保主债权。本文在这种背景下,对农产品质押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希望能够为农产品质押的完善和健全提供一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更好地服务于农业中小企业和农村经济。本文正文部分共分为五个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是问题的提出,主要介绍了农产品质押的研究背景和原因,即为什么要研究农产品质押。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涉农贷款的相关统计数据,发现金融机构对农业贷款额度远小于其他产业,主要针对农业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甚至呈现下降趋势,而融资困难的最直接原因是目前的融资担保制度并不适合农业中小企业,所以亟需创新融资担保制度解决农业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第一部分是农产品质押的概述,农产品质押是指农业中小企业以农产品作为质押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有专门的质押监管企业进行监管的融资活动,具有相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以及明显的比较优势和实践价值,同时介绍了相关的基础理论,这一部分实质上回答了什么是农产品质押,为后文问题的梳理和完善路径的提出奠定基础。第二部分梳理了农产品质押目前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围绕农产品质权展开,分为三个方面:农产品交付方式对质权效力的影响、农产品质权存续的风险以及农产品质权实现的困境,并结合相关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一步总结分析了法律问题的成因与表现。第三部分是农产品质押的域外经验借鉴,主要介绍了巴西CDA/WA农产品质押融资担保以及美国MAL农产品担保,并总结了这两种担保方式的优势与经验,以供我国推广农产品质押借鉴。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前文农产品质押法律问题提出相关的完善路径,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方面保障农产品质权实现的法律完善建议,另一方面帮助农业中小企业获得农产品质押贷款的措施。
李文君[3](2019)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法律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
杨珍梅[4](2019)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及防范》文中指出在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国民总体经济水平稳步攀升。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尽管多年来为全国创造了绝大部分的专利申请,有力推动了我国成为创新型强国,还为国家的GDP增长、税收及就业岗位做出巨大贡献,但却长期面临着寿命短、死亡率高的威胁。究其原因,融资难是导致寿命短的主要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辅助措施,期望能够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驾护航,延长企业的寿命。尽管这些措施对于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仍然收效甚微。根据专利技术多而有形资产少的特点,科技型中小企业走传统的动产、不动产抵押进行融资的路径是很困难的。而通过专利质押融资可以有效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这一问题。想要企业成功实现专利质押融资,就一定要实现对专利质押风险的防控。但是,专利质押融资比一般有形资产的担保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尤其是法律风险。如何对这些法律风险进行防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要面临并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质押融资法律风险进行研究,发现其法律风险主要集中在主体资格风险、专利权风险、诉讼风险和制度风险等四大方面。笔者通过对这些风险的深入分析,从完善专利立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专利法律素养、完善专利价值评估制度、构筑完备的专利质押周边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国建设科技创新强国作出巨大贡献。本文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该部分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着重介绍了国内外关于专利质押融资的研究、国内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界定的研究以及国外的专利质押模式。此外,还在该部分简要说明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想要长远发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融资难问题,为顺利开展下文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及防范的研究做好准备。第二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现状。该部分首先介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及其特征,其次对专利质押的立法现状进行简述,并简要介绍说明了当前国内四种专利质押融资模式,并指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的主要因素是质押过程中面临的高风险,最后点出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是有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难问题的关键。第三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及成因。该部分首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法律关系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专利质押及融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其中的法律风险从四方面入手展开研究,包括主体的风险、专利权的风险、诉讼的风险、制度的风险;而这些风险的成因则包括专利权具有不稳定性、专利价值评估难度大、专利质押相关配套体系不够完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管理混乱。第四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策略。该部分主要提出应当完善专利质押相关立法、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专利法律素养、完善专利价值评估制度、构筑专利质押周边体系,从而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
贺颖[5](2019)在《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研究》文中指出版权质押融资是破解融资难题特别是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方法之一,但我国版权质押融资起步较晚,经验不足,现有模式下版权质押融资法律风险诸多,导致质押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债权人(大多数为银行)对版权质押融资存有较多顾虑。为化解融资难题,完善我国版权质押融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特别是减少债权人在版权质押融资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本文拟从实证调研分析出发,厘清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的法律风险及其成因,探寻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法律风险防范策略。文章结合市场调研,对现有版权质押融资模式进行问题检视后,发现我国版权质押融资主要依靠政府信用推动,采取风险分担机制后置的手段化解风险。该种方式一方面对版权质押融资并未起到激励作用,另一方面当政府改变超常规干预方式时债权人会因法律风险过大而拒绝提供版权质押贷款。故为了激励版权质押融资,构建良性运作的版权质押融资市场,并提高债权人缔结版权质押贷款协议的意愿,文章尝试性地提出应当转变思路将风险防范措施前置,从源头上防御风险,从而促进版权质押市场的供需平衡、良性发展。为论证风险前置措施的可行性,文章通过理论分析揭示了版权质押融资实务中债权人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质权效力风险、合同违约风险以及质权实现风险等,而其成因与版权特殊法律属性,特别是版权中人身权与财产权处于二元分割状态且版权保护具有期限性相关。同时,通过对现有立法制度的规范分析,进一步论证了版权“自愿登记”规则易造成版权权属纠纷以及版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规定不完善等是诱发版权质押融资中法律风险的具体原因。厘清法律风险成因及其根源后,为优化制度设计,文章通过对国外相关制度的分析,寻求经验与启示,在此基础上探寻并论证了我国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一方法律风险防范的最优策略,明确立法上应当解决二元权利行使冲突、重构版权登记规则、设立版权质押异议登记程序、增加知识产权浮动担保规则等,同时,政府应当转变角色,加强监管,债权人应当秉持审慎经营规则,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贷后跟踪机制、及时关注市场信号、实现信息对称。通过上述风险防范措施的构建,为版权质押交易注入市场驱动力,增强债权人缔结版权质押贷款的意愿,实现版权质押的可持续发展。
陈荟[6](2018)在《国际贸易中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一带一路”概念提出的背景下,中国与沿线国家贸易总额有明显增长。为了应对国际贸易增长带来的资金压力,企业可以通过银行信贷和融资业务来支持自身的发展。而仓单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单证,各银行也不断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帮助企业融资,可以由此推论出在该过程中与仓单相关的法律纠纷也层出不穷。其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就是非标准仓单。其中,2014年的青岛港融资诈骗案就是借款人利用非标准仓单进行重复质押,骗取银行贷款。该案以其数额大,影响广,涉案银行多可作为其中的代表。因此,本文受到该案和国际贸易的背景启发。同时,目前并没有太多学者对非标准仓单的问题进行专门的学术论文整理和讨论,因此本研究将对国际贸易中的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问题进行研究。本文所讨论的是此种行为的行为模式、法律责任和救济、发生原因以及改善建议。本文第一章主要从非标准仓单的定义入手,介绍非标准仓单与标准仓单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非标准仓单的法律性质以及其与提货单、入库单、其他保管证明文件以及提单的区别以及非标准仓单的性质,从而得出结论。本文认为非标准仓单是标准仓单定义以外的仓单,不经商品交易所电子系统开立以及不受商品交易所管理的,没有统一格式规定的,可以提取仓储物的权利凭证。同时本章还采用笔者收集到的关于青岛港诈骗案的信息,以青岛港案为例介绍了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的行为模式。青岛案中当事人正是利用该种非标准仓单进行重复质押,申请开立信用证,在离岸市场进行套现,赚取中间的差价,以达到牟利的目的。该案目前仍在处理中。据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2017年4月,该案刑事部分已经由检察院因案件事实和证据发生变化,撤回起诉。至于该案民事部分,根据目前所能查到的信息,笔者查询到的是青岛中级人民法院所判决的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四支分行诉青岛港案件责任人案件。第二章笔者从法律后果的层面,即刑事责任角度以及民事责任角度,结合案例探讨此问题:若法院对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案件进行审理,当事人可能会面临的法律责任。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笔者认为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行为有可能使当事人面临“贷款诈骗罪”的指控。由于借款人是利用重复开具的仓单为手段,向银行申请贷款,符合《刑法》规定的“贷款诈骗罪”的规定。同时,笔者还认为仓储企业与借款人并不构成单位犯罪,因为《刑法》并不追究单位的“贷款诈骗”责任,但是有可能追究两方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责任。同时,根据检察院曾经起诉的罪名可以发现,检方最初起诉的罪名是包括“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等等多重罪名。但是笔者根据分析认为,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诈骗行为不能以“合同诈骗罪”以及“贷款诈骗罪”来判定的。因此法院很有可能并不以该两个罪名进行定罪量刑。而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贷款银行可能以违约或者欺诈为理由要求借款人和仓储企业承担责任,但是不能以侵权要求两方承担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方面,虽然重复质押使得后“质权人”银行没有质权,但是后“质权人”和贸易方有签订质押合同和贷款合同,后“质权人”可以依据质押合同追究贸易方的违约责任,寻求《合同法》下的救济。仓储企业与银行一般签订有仓储监管协议,因此在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的情况下,银行也可以要求仓储企业承担违约责任。而在欺诈这一情况下,银行可以依据一般的民事欺诈请求法院撤销合同,恢复原状。在开立信用证的情况下,银行也可以依据重复质押这一欺诈事实寻求法院的信用证支付终止令。但是若银行本身在审查单据上有过失,那么银行很有可能丧失救济的权利。而又由于被侵害利益的银行本身没有获得“质权”,因此也没有《侵权责任法》下的民事权益被侵害。据此笔者认为不能以侵权为由要求仓储企业和借款人承担侵权责任。而根据目前青岛港案已有的判决,银行以违约为由向借款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笔者认为,在之后的案件中,银行更有可能要求仓储企业和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章梳理了现行法对非标准仓单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同时结合操作过程中的缺陷,讨论现有非标准仓单的法律规制以及实务操作中的不合理之处和重复质押出现的原因。笔者认为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问题出现的原因,包括法规层面的系统性、细节性规定的缺失的原因,法律在规定仓单质押时并没有明确应当记载的内容、非标准仓单的登记公示等规定。这些缺失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问题的出现。同时,由于法律规定漏洞,实践操作中可能缺少相对的指引,实践操作中的疏忽和故意的行为也是该问题出现的原因。银行方面“表面审查”原则导致其对实际质押情况的不了解。同时银行并不经常与仓储企业之间进行信息交流,银行对于质物的重复质押情况也容易处在信息盲区。另外,在市场因素的影响下,仓储行业本身的混乱和仓储企业管理方面的混乱,仓储管理人对仓单签发的管理粗放等都是产生该现象的原因。最后一章笔者就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些建议,包括明确非标准仓单质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统一非标准仓单的格式以及提高行业准入标准等。首先针对法规不足这一问题,可以从立法上增加细节性规定,明确非标准仓单的性质、内容、以及出质人的法律责任和仓储企业的质权人代理地位等方面解决。促进仓单电子化,与之同时,可以设立非标准仓单质押的登记公示制度。顺便一提的是,根据笔者的查询,2018年通过的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与仓单电子化并没有关联,因此本文不再赘述。银行可以利用公开的信息审查单据,对非标准仓单的真实性和是否存在重复质押的情况进行审查,防止后续出现巨大损失。而通过立法或者设立行业规定统一非标准仓单格式,确定有非标准仓单的开立和管理流程,提高非标准仓单仓储企业管理水平等,这些方法都有助于解决该问题。最后,因为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问题并不是只有青岛港案这一个例,笔者认为,我国应当结合国际贸易的实际,立法以及行业规范等层面需要加快跟随实际操作对该现象进行规制,才能在未来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程萌[7](2018)在《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指出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经济形势越来越复杂,国内的经济在持续低位地运行,我国的实体经济正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作为经济运行的核心主体之一,我国的商业银行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因此,提高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确保信贷资产安全也将成为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如今,由于我国整个金融生态环境和信用体系都还在建设中,我国的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十分显着的信息不对称,质押担保制度作为如今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其研究极具现实意义。尽管目前我国有《商业银行法》、《物权法》、《贷款通则》、《民法总则》、《合同法》、《担保法》等多个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有所规定,但总体说来,我国尚未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质押担保法律体系,使得质押担保实践过程中仍然有较多的法律问题存在,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进行研究,对完善我国质押担保法律制度的框架,处理我国的商业银行质押担保业务中常常出现的一些法律问题,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与管理能力,具有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本课题将在吸收前者研究的基础上,分别论述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业务中动产质押担保、传统权利质押担保、新型权利质押担保三种质押担保方式的含义、现状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厘清各质押担保方式的法律概念,分析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现状,尽可能全面地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各质押担保类型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除有价证券质押、股权质押和知识产权质押此三种传统的权利质押形式外,许多新型的权利质押如公路收费权、电费收益权、学校和医院收费权、信托受益权等权利质押由于法律指导性规则欠缺、出质行为和继受主体受限、质权公示方式不规范等原因,亟需得到关注。
杨凯凡[8](2018)在《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文中认为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融资,与传统融资相比其融资要求不以融资方的资产和信用为核心,而是以贸易过程中的财产作为融资依据,此种融资模式不需要企业提供额外的财产担保便能够有效地解决中小企业经营中的融资困境。因此,本文研究的核心旨在分析供应链的融资行为与融资相关的法律关系及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就风险提出合理的建议。供应链金融并非是新型的融资模式,曾因监管不利导致爆发系统性风险后慢慢淡出视线,近年来供应链金融业务又回市场,对供应链金融的监管应当吸取历史教训,进一步完善其融资模式并改善融资环境,发挥供应链金融的效用,实现普惠金融的本质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本文的创新之处以贸易融资为切入点,通过融资行为分析法律关系,实现理论与实践结合。本文的主要观点通过三方面进行阐述:首先,以贸易融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剖析融资行为并分析其背后的法律架构和法律风险,比较融资架构与法律关系之间的差异,进而对融资行为的法律部分提出修改建议,并全面认识融资行为中存在法律风险。其次,本文研究的对象与传统的质押担相关但又有区别之处,在传统担保制度规定结合供应链条融资习惯谈论其融资的特点。最后,本文讨论供应链金融结合互联网的发展模式,响应“互联网+”的发展口号,重视互联网在供应链领域中的作用,供应链金融比其他的融资产更能提供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体系仍然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融资服务不成熟,且需要进一步调动各主体之间的配合提高融资服务的效率,着眼于市场就会发现,虽然政策大力扶持开展供应链服务,目前没有系统的监管规定及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需要制定严格的监管促进形成良性的运行机制才能保证供应链融资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蒋琪[9](2017)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以商业银行法律风险与规制为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信用证项下国际贸易融资领域存在交易主体和环节复杂、贸易融资额巨大、融资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的商业现状,也存在该领域国际公约各国没有普遍缔结或参加,国际惯例与部分国内法律规范相冲突,国内法律规范相对缺失、冲突、模糊,国际、国内仲裁、司法裁判标准不一的法律环境,实务中,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均大量存在,商业风险不可避免,法律风险可以大幅降低。伴随“区域经济一体化、世界经济全球化”格局的产生,以及中国“一带一路”、“自贸区”、“走出去”“人民币国际化”等国际战略的稳步推进,研究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领域商业银行广泛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迫在眉睫。本论文从近期发生的多起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案例分析入手,结合本领域国际国内立法、司法最新研究状况,找到本领域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即不当行为、流程设计和法律环境,以此为基础进行深度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机制。本论文除导论(第1章)和结论(第7章)外,主体部分分为五章,主体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2章对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从概念、识别方法进行法律界定,提出用法律关系分析法和法律责任倒推法研究该领域法律风险。第3章是对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中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的内涵和法律性质入手,通过分析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中抵押、质押和信托收据的优点和法律风险问题,以及国外对信用收据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为基础,分析我国实践操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以及在我国开展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不可逾越的法律问题,为后续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参考建议。第4章对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界定和法律性质入手,分析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探讨了其与信用证议付的区别和联系,以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和UCP600国际惯例的角度分析我国银行实务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为后续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参考建议。第5章是关于信用证项下国际贸易融资中担保交易法律风险问题研究,以提单和仓单作为出发点,重点研究提单和仓单的的性质和功能,分析和探讨了提单和仓单在信用证融资中作为质押担保及浮动抵押担保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第6章在总结上述4章基础上,对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领域法律环境进行研究,首先,指出本领域缺失的国内法律规范、模糊的国内法律规范和冲突的国内法律规范;其次,提出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领域法律风险问题解决机制的构建;最后,提出对与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问题防范相关的法律规范的修改,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融资法》的立法建议。本论文研究的课题是法学、金融学和风险学之间的交叉课题,努力用法学的思维解决金融领域和风险领域的社会问题,本论文主线是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领域发现法律风险和问题、研究法律风险问题、解决法律风险问题。用法律关系分析法和法律责任倒推法识别风险,在进口信用证项下、出口信用证项下和货权控制三个方面研究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领域法律风险点并从制度层面、操作层面提出全面、具体的法律风险问题解决机制。
谢婷[10](2018)在《DL港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及风险评价研究》文中指出大连港是我国北方地区最大的港口之一,DL港(大连港集团简称)是辽宁省以及大连市最大的港航企业,推动着大连市的经济发展。目前我国港口物流企业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利润较低,由吞吐量等规模化的竞争转变为多样化服务,多元化业务的竞争。而物流金融这一现代化物流增值性服务是港口物流企业转型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探索领域。物流金融这一创新性的增值性物流服务,能够拓宽港口企业业务范围,给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有利于提升港口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银行开展该类业务能够降低风险,并且有利于其扩大贷款规模;该类业务能够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难度大的困境。然而,在实现收益的同时物流金融业务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因此业务开展中对风险的识别,管控、评价十分重要。为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最近几年,DL港逐渐加大港口金融领域的发展,目前金融业务板块是DL港五大战略板块之一。但目前DL港在物流金融业务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与国内外港口企业差距较大。本文通过对物流金融业务的理论介绍,结合DL港的物流金融业务和环境现状分析,对其物流金融业务发展提出相关建议,另外,根据BP神经网络构建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价模型,有利于其在业务开展前对风险进行定量的评价,避免主观决策失误,有利于决策的合理性。文章针对各种业务风险提出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DL港对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促进物流金融业务良性向上发展。
二、银行在企业动产抵押贷 款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银行在企业动产抵押贷 款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1)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和特征 |
(一)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
(二)供应链金融的特征 |
二、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 |
(一)应收账款融资的法律风险 |
(二)动产质押的法律问题 |
(三)线上融资的法律问题 |
三、供应链金融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建议 |
(一)防范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 |
(二)防范动产质押融资法律风险 |
(三)防范线上供应链融资法律风险 |
(2)农产品质押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
一、农产品质押概述 |
(一)农产品质押的相关概念 |
(二)农产品质押的实践操作 |
(三)农产品质押过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关系 |
(四)农产品质押的比较优势与实践价值 |
(五)农产品质押的理论基础 |
二、农产品质押法律问题检视 |
(一)农产品交付方式对质权效力的影响 |
(二)农产品质权存续的风险 |
(三)农产品质权实现的困境 |
三、农产品质押域外经验借鉴 |
(一)巴西CDA/WA农产品质押融资 |
(二)美国农产品担保贷款工具MAL |
(三)域外经验总结 |
四、农产品质押完善路径 |
(一)保障农产品质权实现的法律建议 |
(二)增加农产品质押贷款可得性的相关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及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 |
2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现状 |
2.1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及特征 |
2.1.1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界定 |
2.1.2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征 |
2.2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现状 |
2.2.1 专利质押的立法保障 |
2.2.2 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的主要模式 |
2.2.3 高风险是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的主要因素 |
3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及成因 |
3.1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关系分析 |
3.2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 |
3.2.1 主体风险 |
3.2.2 专利权风险 |
3.2.3 诉讼风险 |
3.2.4 制度风险 |
3.3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
3.3.1 专利权具有不稳定性 |
3.3.2 专利价值评估难度大 |
3.3.3 专利质押相关配套体系不够完善 |
3.3.4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管理混乱 |
4 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的防范策略 |
4.1 完善专利质押的相关立法 |
4.2 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专利法律素养 |
4.3 完善专利价值评估制度 |
4.4 构筑专利质押周边体系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5)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权利质押 |
1.3.2 版权质押 |
1.4 研究内容及研究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6 论文创新点 |
2 版权质押融资现状分析 |
2.1 典型版权质押融资模式介绍 |
2.1.1 北京模式 |
2.1.2 上海浦东模式 |
2.1.3 广东南海模式 |
2.2 德阳市版权质押融资模式调研 |
2.3 版权质押融资模式的运作机理分析 |
2.4 版权质押融资现有模式的负面效应 |
3 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的法律风险 |
3.1 质物的法律风险导致质权效力风险 |
3.2 债务人的不当履行导致合同违约风险 |
3.3 质物变现能力导致质权实现风险 |
4 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法律风险的成因剖析 |
4.1 版权具有特殊法律属性 |
4.1.1 版权中人身权与财产权具有二元分割属性 |
4.1.2 版权保护具有期限性 |
4.2 现有立法的不完善 |
4.2.1 版权“自愿登记”规则易造成版权权属纠纷 |
4.2.2 版权质押登记的相关规定不完善 |
4.3 政府监管缺位及债权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
4.3.1 政府行政监管不力 |
4.3.2 债权人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不足 |
5 版权质押融资法律风险防范之域外启示 |
5.1 美国相关制度介绍 |
5.2 英国相关制度介绍 |
5.3 版权质押融资法律风险防范之域外启示 |
6 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法律风险的防范策略 |
6.1 立法层面 |
6.1.1 消解二元对立矛盾,化解二元权利行使冲突 |
6.1.2 引入“区块链”技术重构版权登记规则 |
6.1.3 设立版权质押异议登记程序 |
6.1.4 增加知识产权浮动担保规则 |
6.2 政府监管层面 |
6.2.1 转变政府角色 |
6.2.2 明确政府具体监管措施 |
6.3 债权人层面 |
6.3.1 规范银行审批程序 |
6.3.2 完善银行贷后跟踪机制 |
6.3.3 保证银行所获信息准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国际贸易中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选题的背景 |
四、文献综述 |
五、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安排 |
七、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概述 |
第一节 非标准仓单的定义及法律性质 |
一、仓单的定义 |
二、非标准仓单的定义以及与标准仓单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
三、非标准仓单的法律性质 |
第二节 非标准仓单与其他相关单证的比较 |
一、非标准仓单与入库单、提货单的区别 |
二、非标准仓单与保管证明文件的区别 |
三、非标准仓单与提单的区别 |
第三节 国际贸易中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行为模式 |
一、国际贸易中仓单质押一般流程 |
二、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行为模式 |
第二章 现行法下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的责任分析 |
第一节 刑事责任 |
一、可能后果:贷款诈骗罪 |
二、可能后果排除:信用证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 |
第二节 民事责任 |
一、法律适用分析 |
二、违约引起的责任 |
三、欺诈引起的责任 |
四、侵权引起的责任 |
第三章 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问题产生的原因 |
第一节 法律规定不足 |
一、现行法梳理 |
二、现行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法律规定不足引起的操作问题 |
第四章 解决非标准仓单重复质押问题的建议 |
第一节 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 |
第二节 谨慎审查单据 |
第三节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
第四节 规范格式和提高行业准入标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
1.1.3 拟解决的问题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2 完成课题的条件 |
1.2.3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1.3 本课题的基本思路与框架 |
1.3.1 本文的基本思路 |
1.3.2 本文的结构框架 |
1.4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 |
第二章 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概述 |
2.1 质押担保的概念与特征 |
2.1.1 概念 |
2.1.2 特征 |
2.2 质押担保的分类 |
2.2.1 动产质押担保具体分类 |
2.2.2 权利质押担保具体分类 |
2.3 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法律现状 |
2.3.1 《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 |
2.3.2 《担保法》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2.3.3 《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
2.3.4 《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
2.4 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行政规章的发展现状 |
2.4.1 《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 |
2.4.2 《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 |
2.4.3 《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 |
2.4.4 《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学生公寓等高等学校后勤服务设施建设资金问题的若干意见》 |
2.4.5 《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
2.4.6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 商业银行动产质押担保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3.1.1 动产质押标的物价值不稳定风险 |
3.1.2 动产质押标的物出现意外的风险 |
3.1.3 动产质押标的物无法正常变现的风险 |
3.1.4 动产质押融资的法律缺陷 |
3.1.5 动产质押标的物选择不恰当 |
3.2 传统权利质押担保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3.2.1 有价证券质押担保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
3.2.2 股权质押存在的法律问题 |
3.2.3 知识产权质押存在的法律问题 |
3.3 应收帐款质押担保存在的一般风险 |
3.3.1 应收账款不合法的风险 |
3.3.2 应收账款不真实的风险 |
3.3.3 应收账款被重复质押的风险 |
3.3.4 应收账款对应的货物所有权受限风险 |
3.3.5 应收账款不可转让风险 |
3.4 具体新型权利质押面临的法律风险 |
3.4.1 高速公路收费权质押的法律风险 |
3.4.2 高校收费权质押的法律风险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制度的建议 |
4.1 加强动产质押担保风险防范 |
4.1.1 构建完善的登记公示系统 |
4.1.2 完善质押物转移占有及提取手续 |
4.1.3 通过合同特有条款规避法律风险 |
4.1.4 银行建立内部盯市台账跟踪质物价值波动 |
4.2 完善传统质押担保制度的建议 |
4.2.1 完善存单质押担保制度建议 |
4.2.2 完善股权、股票质押担保制度建议 |
4.2.3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制度建议 |
4.3 对进一步发展新型权利质押担保的相关建议 |
4.3.1 商业银行应审慎进入法律证据不明确的新型权利质押业务 |
4.3.2 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质押登记公示 |
4.3.3 及时通知应收账款付款合同的基础债务人 |
4.3.4 认真核实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
4.3.5 谨慎选择可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 |
4.3.6 提高商业银行相关从业人员的交易识别能力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及预防(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供应链金融概述 |
第一节 供应链金融的内涵和特征 |
一、供应链金融的内涵 |
二、供应链金融的特征 |
第二节 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 |
一、供应链金融的模式分析 |
二、融资模式中的法律关系 |
第二章 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分析 |
第一节 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探究 |
一、法律风险认识 |
二、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类别 |
第二节 应收账款融资的法律风险 |
一、应收账款概念界定 |
二、应收账款质权的法律规定 |
三、应收账款适用的法律风险 |
四、实现权利质权的法律风险 |
第三节 动产质押的法律风险 |
一、动产质押的法律规定 |
二、实现动产质权的法律风险 |
第四节 线上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 |
一、线上供应链金融概念 |
二、线上供应链金融的融资风险 |
三、线上供应链金融监管缺失的风险 |
第三章 京东供应链金融案例 |
第一节 京东供应链模式探析 |
第二节 京东供应链的融资风险 |
第四章 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法律建议 |
第一节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法律风险防范 |
一、明确应收账款适用范围 |
二、规范设立权利质权的行为 |
三、完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 |
第二节 动产质押融资法律风险防范 |
一、设立动产质权风险防范 |
二、完善动产登记制度 |
第三节 线上供应链金融法律风险防范 |
一、加强外部法律监管措施 |
二、完善融资内部法律架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语 |
(9)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以商业银行法律风险与规制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选题价值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证研究法 |
1.4.2 案例研究法 |
1.4.3 比较研究法 |
1.4.4 历史分析法 |
1.5 研究的创新点和难点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难点 |
第2章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的界定、成因及识别方法 |
2.1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的界定 |
2.1.1 信用证的界定、性质及功能 |
2.1.2 国际贸易融资的界定 |
2.1.3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的特征 |
2.1.4 法律风险的立论基础 |
2.1.5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的界定 |
2.2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的成因 |
2.2.1 不当行为的表现 |
2.2.2 不当行为的识别 |
2.3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的识别方法 |
2.3.1 法律关系分析法 |
2.3.2 法律责任倒推法 |
第3章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法律风险问题研究 |
3.1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的演变与界定 |
3.2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的法律性质 |
3.2.1 进口押汇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
3.2.2 进口押汇法律关系的内容 |
3.3 不同担保机制下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法律风险问题研究 |
3.3.1 以抵押作为担保机制的进口押汇 |
3.3.2 以质押作为担保机制的进口押汇 |
3.3.3 以信托收据作为担保机制的进口押汇 |
3.4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无法逾越的法律问题 |
3.4.1 诉权的行使问题 |
3.4.2 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问题 |
3.4.3 主合同变更从合同失效的问题 |
3.4.4 关于物权约定转移的效力问题 |
3.4.5 让与担保问题 |
3.5 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业务流程的法律规制 |
第4章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法律风险问题研究 |
4.1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界定 |
4.1.1 银行界对于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界定 |
4.1.2 司法界对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界定 |
4.1.3 理论界对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界定 |
4.2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法律性质 |
4.3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与议付的比较分析 |
4.3.1 法律性质之比较 |
4.3.2 融资款项性质之比较 |
4.3.3 审单责任之比较 |
4.3.4 拒付后救济手段之比较 |
4.4 我国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法律风险问题研究 |
4.4.1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的影响 |
4.4.2 我国信用证下出口押汇在UCP600下存在的法律风险问题 |
4.4.3 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业务流程的法律规制 |
第5章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担保交易法律风险问题研究 |
5.1 信用证项下国际贸易融资中以仓单作为担保物的法律风险问题研究 |
5.1.1 仓单的内涵 |
5.1.2 仓单的法律性质 |
5.1.3 仓单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
5.1.4 仓单作为担保物在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中的法律风险问题 |
5.2 信用证项下国际贸易融资中以提单作为担保物的法律风险问题研究 |
5.2.1 提单的功能 |
5.2.2 提单的法律性质 |
5.2.3 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中以提单为担保物的法律风险问题 |
第6章 我国信用证项下国际贸易融资法律制度的完善 |
6.1 我国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问题产生的环境因素 |
6.1.1 法律规范的缺失 |
6.1.2 法律规范的冲突 |
6.1.3 法律规范的模糊 |
6.2 解决我国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相关法律问题的对策 |
6.2.1 建立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动产担保交易法律体系 |
6.2.2 完善我国与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相关的法律规范 |
第7章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DL港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及风险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2章 物流金融相关理论概述 |
2.1 物流金融理论概述 |
2.1.1 物流金融概念 |
2.1.2 物流金融特点 |
2.1.3 物流金融业务模式及流程 |
2.1.4 物流金融业务的意义 |
2.1.5 物流金融业务的风险 |
2.2 国内外物流金融业务发展概述 |
2.2.1 国外物流金融业务发展概述 |
2.2.2 国内物流金融业务发展概述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DL港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及环境分析 |
3.1 DL港物流金融业务现状 |
3.1.1 DL港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现状 |
3.1.2 DL港物流金融业务流程 |
3.2 DL港物流金融业务问题分析 |
3.3 DL港物流金融业务发展环境SWOT分析 |
3.3.1 优势分析 |
3.3.2 劣势分析 |
3.3.3 机会分析 |
3.3.4 威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DL港物流金融业务风险研究 |
4.1 DL港物流金融业务风险识别 |
4.2 构建风险评价指标体系 |
4.2.1 风险评价指标选取及确定 |
4.2.2 风险评价指标的度量 |
4.3 风险评价模型的选择与构建 |
4.3.1 BP神经网络的介绍 |
4.3.2 BP神经网络的学习过程 |
4.3.3 BP网络模型的构建 |
4.3.4 MATLAB神经网络应用设计 |
4.4 模型的实证应用 |
4.4.1 BP神经网络模型的评价步骤 |
4.4.2 样本数据的搜集与整理 |
4.4.3 BP神经网络结构对比 |
4.4.4 模型的仿真检验 |
4.5 评价指标的权重计算及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DL港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建议 |
5.1 创新物流金融模式 |
5.1.1 预付款类融资担保 |
5.1.2 授信融资业务 |
5.2 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
5.2.1 物流企业内部风险控制 |
5.2.2 融资企业风险控制 |
5.2.3 质押物风险控制 |
5.2.4 环境风险控制 |
5.2.5 业务模式选择与风险管理 |
5.3 大力培养物流金融人才 |
5.3.1 加强企业内部员工培训 |
5.3.2 校企合作培养物流金融人才 |
5.3.3 加强推进物流金融专业人才引进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附录D |
附录E |
致谢 |
四、银行在企业动产抵押贷 款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论文参考文献)
- [1]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防范研究[J]. 乔新杰. 现代商业, 2021(28)
- [2]农产品质押法律问题研究[D]. 王瑛涵.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3]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法律风险管理研究[D]. 李文君. 福建师范大学, 2019
- [4]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质押融资法律风险及防范[D]. 杨珍梅. 四川师范大学, 2019(02)
- [5]版权质押融资中债权人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 贺颖. 西华大学, 2019(02)
- [6]国际贸易中非标准仓单的重复质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D]. 陈荟. 华东政法大学, 2018(02)
- [7]我国商业银行质押担保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程萌. 天津大学, 2018(07)
- [8]供应链金融的法律风险及预防[D]. 杨凯凡. 厦门大学, 2018(07)
- [9]信用证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以商业银行法律风险与规制为视角[D]. 蒋琪.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05)
- [10]DL港物流金融业务发展及风险评价研究[D]. 谢婷. 大连海事大学, 2018(06)
标签:法律风险论文; 动产抵押论文; 仓单质押融资论文;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论文; 融资风险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