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oney Relunded(论文文献综述)
梁进,张柳青[1](2022)在《依赖借款方资产的还款方式中的自由边界问题》文中提出考虑一种依赖借款方资产的灵活还款方式,通过设置资产边界将借款方资产分为高资产区域以及低资产区域,并在两个区域中设定不同的还款条款,由此建立了高低资产区域内剩余贷款价值所满足的带限制的自由边界问题模型。采用显示差分格式以及打靶法求解了自由边界和期望还清贷款时间,最后讨论了模型参数对期望还清贷款时间的影响。结果表明:期望还清贷款时间和各参数间存在单调关系。
宋华,杨晓叶[2](2021)在《基于营运资金信息匹配平台的供应链金融动态折扣决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逐渐受到实业界关注的一种新型供应链金融模式是基于营运资金信息匹配平台的动态折扣。本文针对两级供应链的动态折扣决策问题进行建模,揭示了动态折扣的应用对于改善供应链参与方现金流的影响机理。首先通过考虑供需双方动态折扣的独立决策,得出日折扣率的边界条件、双方效用最大时的日折扣率、买方混合还款方式下营运资金的最优准备方案和最低边界值;其次考虑供需双方动态折扣的最优决策,推导出在不同折扣率和利率关系下的最优还款策略,研究表明动态折扣可以明显提升供需双方的利润情况。
孙光林,李金宁,冯利臣[3](2021)在《数字信用与正规金融机构农户信贷违约——基于三阶段Pr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信用制度应运而生,但数字信用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本文基于2019年中国东北三省农户家庭的调查数据,利用三阶段Probit模型克服信贷需求和信贷可得性导致的双重样本选择问题,实证检验了数字信用对农户正规金融机构信贷违约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信用对农户信贷违约具有显着负向影响,即数字信用评分越高的农户信贷违约的可能性越低;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在数字信用影响农户信贷违约的过程中具有显着中介效应。因此,利用数字技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数字信用体系建设,是改变正规金融机构获取农户信息成本偏高与风控难度大的有效途径之一。
白玥[4](2021)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卡在当前的经济生活中仍然扮演着重要的支付角色。即使是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盛行的当下,信用卡作为支付工具“主力军”的地位也并未被撼动。无论是在累计发卡量、授信额度、交易总额、信贷规模还是在人均持卡量、授信使用率等方面,都呈现出较强的发展态势。而且,随着央行对非银支付机构从严监管的高压态势以及“物理卡”向移动端手机支付的转移,信用卡正在线上、线下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支付作用。而作为信用社会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基于信用卡进行的诈骗活动势必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恶意透支型作为信用卡诈骗罪的重灾区,直接危及信用体系建设的根基。因此,也必然成为司法裁判重点关注的对象。基于此,本文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案件最高发的福建省、上海市和广东省的1240份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一审裁判文书作为实证研究的样本。通过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裁判数据的梳理、分析,剖析构成要件要素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的适用样态及适用症结,挖掘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在司法适用中的扩张化趋势。为防控风险社会下的刑法风险,亟需明确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扩张化的根源。即一方面,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保护法益的定位不清,导致对构成要件要素的司法适用出现偏差。另一方面,在定罪逻辑中,忽视对发卡银行过错的考量,使得无形中加重了被告人入罪的可能。如此,开展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保护法益和发卡银行过错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建构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入罪与出罪双轨制下的司法适用路径。具体而言,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扩张化症结层面。通过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裁判文书中所展现出的司法裁判来看,主要涉及两个层面的考察,即规范与事实。其中规范层面主要围绕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司法适用,事实层面主要涉及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个案事实的生成。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要素的解读过程,由于对其保护法益出现定位偏差,无论是单一法益说之财产保护说、信用保护说,还是双重法益说之财产保护与秩序违反说、财产保护说与信用保护说,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要素适用的指导意义都有失偏颇。故而,有必要在明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立法精神的前提下,确立“双重法益说”的解释依据地位。而且,该学说也能与恶意透支这一不法类型完美契合,显现出较强的解释力。针对恶意透支这一特殊的信用卡诈骗类型,应该将信用利益法益和财产法益确立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保护法益,也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在运用刑法教义学分析的基础上又纳入了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对其进行分析,认为该双重法益下也应有保护的主次之分,即主要保护法益是信用利益法益,次要法益是发卡银行的财产,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基本性质为具有诈骗性质的侵犯信用交易产生的信用利益的经济犯罪,而非单纯性的侵财犯罪。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个案事实生成的解读,则必然涉及对发卡银行过错的考量。在对案件事实梳理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发卡银行过错可以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产生影响。故此,以发卡银行过错对定罪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展开研究,即嵌入被害人信条学的理论。被害人信条学所蕴含的对个罪保护范围的判断思路正是当下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理论研究的缺失部分,且被害人信条学饱受争议的被害人是否可以通过与刑法同样有效的行为进行自我保护也于发卡银行这一特殊主体身份具有谨慎义务和风险识别能力的论述中得到了有效解答。最终得出发卡银行过错可以阻却行为人的不法,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产生影响的结论。在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限缩司法适用路径建构层面,即入罪与出罪路径的建构。通过对司法适用问题的厘清,本文从入罪限制与出罪扩宽这两个角度构建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适用的双轨制路径,试图从根本上达到限缩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的目的。第一,在双重法益下对构成要件要素进行重新解读。以信用利益法益为指导,将“信用卡”的核心限定为该电子卡片或者依附于该卡片而存在、发展的相关业务的申请或获批是否需要行为人提供除其自身信用以外的抵押物或担保物。将发卡银行遭受财产损失也纳入“超过规定期限透支”这一构成要件要素的考量,信用卡逾期状态与发卡银行信用利益受损以及财产损失具有本质的区别。从发卡银行的财产和信用利益出发,严格将利息、滞纳金等由于行为人逾期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刨除在犯罪数额的计算当中等。以双重法益为指导,将非法占有目的中的排除意思扩张为给发卡银行造成财产损失的主观认识和意欲,充分发挥非法占有目的界定罪与非罪的作用。第二,双重法益下催收的司法适用限定作用。从双重法益出发,裁判者完全可以只选择“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仍不归还”或“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其中之一来完成对发卡银行财产损失的认定,故而可以否定催收作为构成要件必备要素的体系地位。此外,如果将其作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要素,其设立价值将会被矮化至不需要进行司法认定的地步。因此,将催收界定为客观处罚条件较为适宜。既符合刑法的保护目的,也与刑罚目的相契合,亦符合当下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政策,更与强调催收“有效性”的设立原意不谋而合。第三,发卡银行过错作为违法阻却事由的出罪路径。将发卡银行过错作为条件性出罪机制的延伸,即当案件中存在发卡银行过错的情形,且行为人人身危险性不大时,即使个案中不具备其他出罪条件,也应当认定案件符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出罪条件,对行为人进行出罪处理。具体而言,包括审批疏漏使行为人得以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盲目高额授信使行为人得以大额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风险管控懈怠使高风险行为人得以继续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和疏忽资信情况变化使高风险行为人得以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等。
赖少钺,徐蓉,刘立民[5](2021)在《银行校园贷业务引入融资性信保机制的可行性分析——基于落实第二还款来源视角》文中认为2017年以后,监管机构在积极治理校园贷乱象的同时,也多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正规的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校园信贷产品,满足在校大学生的合理消费信贷需求,但银行自身信贷模式、校园贷业务的低效益等导致政策收效不佳。本文论述融资性信保在银行校园贷业务中的两种合作模式,并进一步论证引入融资性信保机制可有效发挥保险的风险缓释和增信作用,改变传统银行校园贷业务的风险分担机制,从而促进校园贷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从新政要求落实校园贷第二还款来源的视角,论述银行校园贷业务引入融资性信保机制是可行的。
许荣,黄彧,张俊岩,刘灿阳[6](2021)在《基于裁判文书披露的消费贷保证保险实证研究》文中认为健康的消费金融生态构建需要专业信用中介特别是消费贷保证保险帮助金融机构管控贷款逾期风险并提升居民融资效率。然而消费贷保证保险能否发挥预期风险管理的金融功能,还是反而因为产品费率高而造成消费者负担过重,是当前政策制订和消费金融实务共同关注的课题。本文抽样整理了2011~2019年期间350份裁判文书网关于消费贷保证保险纠纷的判决文书,统计发现我国消费贷市场的综合贷款利率平均为26.39%,其中保证保险年化费率均值为17.86%。通过截断回归方法实证发现,消费贷保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促进消费者还款,具备一定风险管理功能;但综合借贷利率与还款比例间存在显着倒U型关系,表明我国消费贷市场借款成本偏高。本文从保险公司与监管两个层面出发,为处理我国消费贷保证保险市场的现存问题提出建议。
周雷,邓雨,张语嫣[7](2021)在《区块链赋能下供应链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博弈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区块链与供应链的融合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新的可能。在分析区块链赋能供应链金融作用机理的基础上,构建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核心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动态演化博弈模型,并结合实例运用MATLAB进行数值仿真,得出对接区块链平台是金融机构的占优策略,而区块链通过推动信用拆分流转、提升融资效率、增加违约成本、降低融资利率等传导路径,助力小微企业做出守信决策,并通过网络协同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合理的收益分成,使博弈均衡向金融机构敢贷、愿贷,呈现核心企业与小微企业"双守信"的理想状态演化,从而赋能供应链金融良性发展,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最后,根据博弈结果,提出搭建基于联盟链的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运用区块链的创新特征提高网络协同效率,完善激励相容机制,构建数字供应链金融新生态等建议,以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融资需求。
赵昌平,陈曦,龚宇[8](2021)在《区块链技术下反向保理融资博弈分析》文中指出近年来,供应链金融得到快速发展并成为广受关注的话题,因之而引发的信用风险事件不断上升,已成为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最大痛点,尤其是供应链网络主体间的密切联系,一定程度上加深了供应链金融风控的难度。文章旨在将区块链技术引入反向保理模型,通过博弈分析探寻供应链金融的风险降低的机理。在介绍反向保理模式和其参与主体间的博弈关系基础上,根据实际融资流程引入与各方收益和损失相关的经济变量,建立反向保理模式的博弈模型,并通过区块链技术加入前后的场景对比,论证区块链技术对信用风险控制的作用机理。
周彪[9](2021)在《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重要阶段,小微企业由于产业类型多样、覆盖范围广、市场反应敏感等特征,对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平稳运行,发挥着关键的作用。然而,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特别是传统融资的困境限制了小微企业的发展,转向民间信贷融资又使得小微企业面临融资贵的风险,并加剧了市场动荡。信息不对称是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产生的关键原因,在“互联网+”背景下,加快我国金融供给侧改革、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既为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提供条件,又为小微企业融资信用水平相关信息的获取提供重要手段。大数据背景下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成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困境的有力方式;基于大数据技术、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问题展开深入而细致的研究,是该方式发挥作用的关键。本文研究的关键科学问题包括:(1)评价机理分析。研究国外小微企业特征及信贷服务实践的成功经验,分析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数据来源、剖析小微企业传统渠道与互联网渠道下融资信用评价的异同点等,分析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机理。(2)评价体系构建。加快适用于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体系的针对性研究,强化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有效性,成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防控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风险的重要举措;(3)数据模型构建。借助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对海量、多元信息的获取能力,利用数据挖掘及机器学习技术如何改进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模型及模型精确度;(4)评价结果及应用。研究信用评价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互联网融资信任关系形成的作用机理,是需要深入分析和研究的重点问题。文章在基本理论模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四大类问题的研究,产生如下的研究成果:(1)基于大数据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评价机理模型。针对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及融资流程不明晰、不系统的现状,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途径及大数据信用评价机理展开分析。我国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国外小微企业特征及信贷服务实践的分析入手,实现我国小微企业特征的详细统计分析和对比分析,我国小微企地域分布和行业分布等总体情况、金融行为、竞争力、社会关联性以及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上,表现出显着差异性特征。基于案例提出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模式共包含传统融资业务的互联网化、基于互联网平台的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全新模式以及上市融资四种类型。提出信息不对称风险、财务风险、关联关系复杂性风险、脆弱性风险四类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的风险来源,剖析小微企业传统渠道与互联网渠道下融资信用评价的异同点,界定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四维概念模型。研讨大数据技术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中的应用机理,提出评价的基本框架。(2)“互联网+”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评价体系模型。充分利用“互联网+”下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拓宽所带来的海量信息获取优势,分析影响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水平的相关因素,构建针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专门指标框架,形成具体、细致的评价指标储备。界定反映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水平的硬信息、软信息,从双重维度提炼81项影响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水平的具体因素。继而,从经营活动信息、金融行为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竞争力信息、企业关联关系信息系和企业融资申请陈述信息等六个维度提炼、储备90个具体评价指标,构建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总体框架,明确各评价指标的指标类型、评分方法及数据的标准化方法。构建融合熵值法、CRITIC方法、方差齐性检验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组合赋权方法,强化指标体系区分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履约客户和违约客户的能力。(3)基于主题挖掘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数据获取模型。信息量暴增、数据结构多元化,是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评价的鲜明特征,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研究需围绕硬信息、软信息多元结构的融合展开。基于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指标框架中的部分软信息变量,构建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相关软信息LDA主题挖掘模型,获取17个主题变量及各主题对应每条样本的概率分布,实现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软信息的量化挖掘。(4)基于神经网络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评价模型。针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二分类问题,构建基于BP神经网络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模型。选取同花顺行情中心新三板作为数据来源开展案例分析,分别将硬信息、软信息、硬信息+软信息纳入BP神经网络模型,形成三组对比实验。结果发现硬信息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的偿债能力、偿债意愿,相对于单独使用软信息进行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而言,单独使用硬信息进行评价的精确度更高;融入软信息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精确度高于仅使用软信息或硬信息进行评价的精确度,因而将软信息、硬信息同时纳入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模型,是提升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评估准确性的重要方式。(5)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发展政策建议。以多元数据的合理化运用为脉络,研究大数据背景下信用评价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信任关系形成的作用机理,给出促进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互联网融资信任体系良性发展的策略和管理建议。明确了不同阶段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多元信息的处理范式,分析小微企业多元信息发挥作用的方式。将小微企业的互联网融资行为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抽象为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互联网融资信任关系形成的博弈问题,构建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二者互联网融资信任关系形成过程中的策略选择,逆向推理信用评价中的相关因素对二者策略选择的影响,进而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管理建议。本文产生的创新点可能包括:(1)基于大数据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体系总体框架。从我国小微企业的概念和范围界定入手,具体考虑我国小微企业特征,提出大数据背景下、针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总体框架,为后续相关研究提供范式参考。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大量财务管理数据等结构性硬信息获取不足的问题,致使银行等经融机构难以作出准确的风险评估,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风险”,进而加剧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难度。非结构性文本信息等软信息暴增、数据结构多元化,是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评价的鲜明特征,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研究需围绕硬信息、软信息多元结构的融合展开。针对我国小微企业特征,综合考虑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硬信息、软信息的双重维度,提炼影响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水平的多项因素,构建针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总体框架,确定具体评价指标及指标类型、标准化方法。大数据技术能够大大提升不同类型、不同来源数据的可得性,因而该数据集合在大数据技术的辅助下,获取更多数据成为可能,这也为其他相关研究提供借鉴。(2)基于多元信息融合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模型的构建方法。研究大数据技术下非结构性软信息的获取方式、使用方式。软信息暴增、数据结构多元化,是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评价的鲜明特征。基于文本挖掘技术,提出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非结构性软信息的量化方法,实现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结构性硬信息和非结构性软信息的量化融合。基于机器学习方法、神经网络模型,构建大数据背景下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模型。利用网络爬虫技术,研究针对我国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多元数据获取方法。案例分析设计三重实验,分别采用硬信息数据集、软信息数据集、硬信息+软信息数据集,将三类数据集合分别纳入评价模型中,发现不同数据类型的使用对模型精度具有显着影响。硬信息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的偿债能力、偿债意愿,相对于单独使用软信息进行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而言,单独使用硬信息进行评价的精确度更高;融入软信息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精确度高于仅使用软信息或硬信息进行评价的精确度。(3)基于演化博弈的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任的关系模型。针对我国小微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信任不足的特征,构建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任关系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如何通过大数据技术下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不同策略选择,实现信用评价的改进、促进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互联网融资互利互信共赢的最终目标。围绕多元数据的合理化运用脉络,将小微企业的互联网融资行为和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抽象为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互联网融资信任关系形成的博弈问题,构建演化博弈模型。通过演化博弈均衡的分析及影响因素分析,模拟二者互联网融资信任关系形成过程中的策略选择,发现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中的潜在损益、体现小微企业信用水平的结构性软信息潜在损益以及对软信息硬化边界、机器评价与人际沟通关系的掌握,是影响二者策略选择和良好信任关系形成的重要因素。基于此,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相应的管理建议,以期在大数据背景下实现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效果的提升。图58幅,表27个,参考文献204篇。
刘丽颖[10](2021)在《承租人特征对于融资租赁贷款违约的影响 ——以H融资租赁公司客户为例》文中指出
二、Money Relunded(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Money Relunded(论文提纲范文)
(1)依赖借款方资产的还款方式中的自由边界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 模型的建立 |
1.1 基本假设与符号 |
1.2 现金流分析 |
1.3 模型推导 |
1.3.1 低资产区域 |
1.3.2 高资产区域 |
1.3.3 带限制的自由边界问题模型 |
2 数值计算与分析 |
2.1 有限差分法 |
2.2 剩余贷款价值及自由边界 |
2.3 打靶法 |
2.4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 |
2.4.1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与贷款金额的关系 |
2.4.2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与借款方初始资产的关系 |
2.4.3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与借款方资产期望收益率的关系 |
2.4.4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与借款方资产波动率的关系 |
2.4.5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与贷款利率的关系 |
2.4.6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与还款强度的关系 |
2.4.7 期望还清贷款时间与下障碍水平的关系 |
3 结语 |
作者贡献声明: |
(2)基于营运资金信息匹配平台的供应链金融动态折扣决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问题描述 |
1.1 基本流程 |
1.2 符号说明 |
1.3 基本假设 |
2 动态折扣的基础模型 |
3 动态折扣的决策分析 |
3.1 供需双方动态折扣的独立决策 |
3.2 供需双方动态折扣的最优决策 |
4 数值算例分析与敏感性分析 |
5 结论 |
(3)数字信用与正规金融机构农户信贷违约——基于三阶段Pr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 言 |
二、文献综述 |
(一)信用制度的演变 |
(二)农村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的演变历程 |
(三)数字信用与农户信贷风险关系 |
(四)文献述评 |
三、理论框架与研究假设 |
四、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一)数据来源 |
(二)基准模型构建 |
(三)中介效应模型构建 |
五、变量设置 |
(一)因变量 |
(二)核心变量:数字信用 |
(三)中介变量 |
1.还款意愿。 |
2.还款能力。 |
(四)识别变量 |
(五)控制变量 |
六、实证检验与结果解释 |
(一)基准模型回归结果分析 |
(二)中介效应回归结果分析 |
1.还款意愿的中介效应结果分析。 |
2.还款能力的中介效应结果分析。 |
(三)内生性讨论 |
(四)异质性分析 |
(五)稳健性检验 |
1.改变控制变量。 |
2.排除极端值的影响。 |
3.只使用2018年信贷违约农户样本。 |
七、结论及建议 |
(4)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指导教师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
指导小组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
答辩决议书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价值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扩张化及其根源 |
第一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研究的紧迫性 |
一、信用卡作为支付工具的不可替代性 |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样态主要为恶意透支型 |
第二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的扩张化 |
一、“信用卡”范围认定过宽 |
二、“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期限范围过广 |
三、犯罪数额计算方式笼统 |
四、“非法占有目的”有名无实 |
五、“有效催收”形如虚设 |
六、无持卡资质的“持卡人”比例畸高 |
第三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扩张化的根源 |
一、保护法益定位不清 |
二、忽视对发卡银行过错的考量 |
第二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保护法益的定位 |
第一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保护法益的观点评析 |
一、单一法益之财产保护说 |
二、单一法益之信用保护说 |
三、双重法益之财产保护与秩序违反说 |
四、双重法益之财产保护与信用保护说 |
第二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双重法益的证成 |
一、“双重法益说”与立法精神相契合 |
二、“双重法益说”可完整评价恶意透支的不法内容 |
第三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双重法益的内容 |
一、信用利益法益的确认 |
二、财产法益的确认 |
第四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双重法益的主次之分 |
第三章 发卡银行过错对定罪的影响 |
第一节 发卡银行过错诸观点概览与评析 |
一、发卡银行过错影响定罪的否定说 |
二、发卡银行过错影响定罪的肯定说 |
三、发卡银行过错诸观点评析 |
第二节 发卡银行过错影响定罪的理论检视 |
一、被害人自我答责与发卡银行过错 |
二、被害人同意与发卡银行过错 |
三、发卡银行过错契合于被害人信条学 |
第三节 发卡银行过错对定罪的作用分析 |
一、发卡银行谨慎义务来源 |
二、发卡银行风险识别能力判定 |
三、发卡银行过错应当作为出罪事由 |
第四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入罪与出罪双轨制司法适用路径 |
第一节 双重法益下构成要素的重新解读与认定 |
一、“信用卡”概念的重新界定 |
二、“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时间范围的限定 |
三、犯罪数额计算方法的厘清 |
四、非法占有目的的实质认定 |
第二节 双重法益下催收的司法适用限定作用 |
一、催收之构成要件要素的否定 |
二、催收之非法占有目的推定事实的否定 |
三、催收之客观处罚条件的确定与强调 |
四、透支本金未经催收的数额认定 |
第三节 发卡银行过错的事由与判断 |
一、发卡银行过错:条件性出罪机制的延伸 |
二、审批疏漏使行为人得以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 |
三、盲目高额授信使行为人得以大额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 |
四、风险管控懈怠使高风险行为人得以继续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 |
五、疏忽资信情况变化使高风险行为人得以恶意透支的出罪判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银行校园贷业务引入融资性信保机制的可行性分析——基于落实第二还款来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我国大学生贷款市场发展状况 |
(一)大学生贷款市场整体现状 |
(二)校园贷的发展历程 |
1.校园贷初步发展阶段(2004—2011年) |
2.大学生网贷兴起阶段(2010—2016年) |
3.校园贷严监管阶段(2016年至今) |
三、传统银行信贷模式在校园贷市场的局限及融资性信保机制发挥的作用分析 |
(一)传统银行信贷模式难以适配校园贷市场 |
(二)融资性信保机制在银行校园贷业务中的运作机制及作用 |
1.融资性信保在银行校园贷业务中的运作机制 |
2.融资性信保在银行校园贷业务中发挥的作用 |
(1)发挥增信融资作用,拓宽银行消费信贷群体。 |
(2)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高银行参与校园贷的积极性。 |
(3)发挥风险管理作用,实现多方共赢。 |
四、基于落实第二还款来源论述银行校园贷业务引入融资性信保的可行性 |
(一)第二还款来源的定义及作用 |
1.第二还款来源的定义 |
2.第二还款来源的作用 |
(二)融资性信保发挥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功能 |
(三)融资性信保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优势分析 |
(四)进一步讨论市场对引入融资性信保的担忧 |
五、政策建议 |
(一)积极鼓励保险机构参与校园贷业务的风险化解 |
(二)探索校园贷多元化风险分担市场机制 |
(6)基于裁判文书披露的消费贷保证保险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 言 |
二、文献综述与假设 |
(一)消费贷保险的作用和影响 |
(二)消费贷保险的问题与风险 |
(三)研究假设 |
三、数据描述性统计 |
(一)数据选择与抽样 |
(二)样本费率描述性统计 |
(三)主流产品费率对比 |
(四)消费贷利率描述性统计 |
四、研究设计 |
(一)变量与模型 |
1.被解释变量 |
2.解释变量 |
3.控制变量 |
4.模型设定 |
(二)描述性统计 |
五、实证结果与解释 |
(一)实证结果 |
(二)机制分析 |
(三)稳健性检验 |
六、结论与建议 |
(一)优化险企发展策略 |
1.提高风控能力,加强风控审核 |
2.优化定价模型 |
3.规范并简化业务流程 |
(二)完善市场监管路径 |
1.给综合贷款利率设立上限 |
2.加强业务监管和违约惩罚 |
3.加强消费者风险意识教育 |
(7)区块链赋能下供应链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博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
二、区块链赋能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的作用机理 |
(一)传统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的不足 |
1. 核心企业信用无法有效传递,对上下游小微企业增信有限 |
2. 缺乏统一可靠的信息系统,无法快速共享交易数据和信用信息 |
3. 业务流程操作烦琐,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影响融资效率 |
(二)区块链赋能供应链金融的机理分析 |
1.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共识机制能使信用传导到供应链末端的小微企业 |
2. 区块链的分布式存储和防篡改、防抵赖能实现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 |
3. 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技术有助于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
三、区块链赋能下供应链金融博弈分析 |
(一)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的博弈 |
1. 参数设定 |
2. 博弈分析 |
3. 区块链对参数及均衡的影响 |
(二)核心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博弈 |
1. 参数设定 |
2. 博弈分析 |
3. 区块链对参数及均衡的影响 |
四、区块链赋能下核心企业与小微企业博弈数值模拟仿真 |
(一)模拟违约损失变化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
(二)模拟协同激励收益变化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
(三)模拟收益分享比例变化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
(四)模拟应收账款金额变化对博弈均衡的影响 |
五、结论与建议 |
(一)搭建基于区块链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完善区块链监管与服务 |
(二)运用区块链的创新特征,增加失信违约成本,提高供应链网络协同效率 |
(三)设计激励相容机制,实现供应链上核心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合作共赢 |
(四)加大区块链与其他金融科技技术融合,构建数字供应链金融新生态 |
(8)区块链技术下反向保理融资博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文献综述 |
三、区块链技术的反向保理融资博弈问题描述 |
(一)供应链业务层面的反向保理融资模式 |
1. 参与主体 |
2. 博弈关系 |
(二)区块链技术层面的反向保理融资模式 |
四、博弈模型的建立与分析 |
(一)模型的假设与参数设置 |
(二)供应链层面反向保理融资模式的博弈模型 |
1. 博弈矩阵的建立 |
2. 模型求解 |
(三)区块链技术下反向保理融资模式的博弈模型 |
1. 博弈矩阵建立 |
2. 模型求解与分析 |
五、结论与讨论 |
(一)结论 |
(二)讨论 |
(9)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现实意义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创新点 |
2 文献与基础理论综述 |
2.1 小微企业的概念及范围界定 |
2.1.1 小微企业的概念 |
2.1.2 小微企业的范围 |
2.2 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及互联网融资 |
2.2.1 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
2.2.2 小微企业的互联网融资 |
2.3 小微企业融资信用评价影响因素及评价指标体系 |
2.3.1 硬信息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的影响 |
2.3.2 软信息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的影响 |
2.4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模型及方法 |
2.4.1 传统信用评价技术 |
2.4.2 大数据技术下的企业融资信用评价方法 |
2.5 文献述评 |
2.6 本章小结 |
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机理分析 |
3.1 国外小微企业特征及信贷服务实践 |
3.1.1 国外小微企业发展模式及传统渠道融资特征 |
3.1.2 国外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模式的发展 |
3.2 我国小微企业特征 |
3.2.1 小微企业的总体特征 |
3.2.2 小微企业的经营活动特征 |
3.2.3 小微企业的金融行为特征 |
3.2.4 小微企业的竞争力特征 |
3.2.5 小微企业的社会关联性特征 |
3.2.6 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特征 |
3.3 我国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模式及途径 |
3.3.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模式 |
3.3.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途径 |
3.4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分析 |
3.4.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数据的来源 |
3.4.2 小微企业传统与互联网渠道融资信用评价的异同 |
3.4.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四维概念模型与要素 |
3.5 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机理 |
3.5.1 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目的 |
3.5.2 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审核流程分析 |
3.5.3 大数据技术在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中的应用 |
3.6 本章小结 |
4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指标构建 |
4.1.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硬信息与软信息界定 |
4.1.2 影响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水平的硬信息 |
4.1.3 影响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水平的软信息 |
4.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界定与预处理 |
4.2.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框架 |
4.2.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类型及标准化方法 |
4.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组合赋权 |
4.3.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单一客观赋权方法 |
4.3.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指标组合赋权方法 |
4.3.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熵评价模型 |
4.4 本章小结 |
5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数据获取模型 |
5.1 软信息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作用方式 |
5.1.1 软信息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直接作用 |
5.1.2 软信息文本特征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间接作用 |
5.1.3 软信息主题特征对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间接作用 |
5.2 融合多元信息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数据获取 |
5.2.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软信息分类 |
5.2.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软信息量化方法 |
5.2.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软硬信息变量选取 |
5.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数据模型 |
5.3.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数据来源 |
5.3.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信息量化处理 |
5.4 本章小结 |
6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模型与案例分析 |
6.1 基于博弈的评价主体关系分析 |
6.1.1 评价主体的互联网融资信任博弈模型假设 |
6.1.2 评价主体的互联网融资信任博弈模型构建 |
6.1.3 评价主体的互联网融资信任博弈演化均衡的稳定性分析 |
6.2 基于演化的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模型 |
6.2.1 评价主体的互联网融资信用特征 |
6.2.2 基于神经网络和物元可拓的评价方法 |
6.2.3 模型精确度测量 |
6.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结果分析 |
6.3.1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数据来源 |
6.3.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实验设计 |
6.3.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实验结果及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总结与政策建议 |
7.1 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内涵总结 |
7.1.1 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 |
7.1.2 大数据背景下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优势 |
7.2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要素 |
7.2.1 传统融资过程中的信用评价与信任关系 |
7.2.2 互联网融资过程中的信用评价与信任关系 |
7.3 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的管理建议 |
7.3.1 基于激励政策执行力的信用评价技术研究 |
7.3.2 基于互联网金融信用评价的风险防控 |
7.3.3 基于大数据来平衡评价技术与人际沟通的关系 |
7.4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词云图代码 |
附录 B LDA模型代码 |
附录 C BP神经网络代码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Money Relunded(论文参考文献)
- [1]依赖借款方资产的还款方式中的自由边界问题[J]. 梁进,张柳青. 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2(02)
- [2]基于营运资金信息匹配平台的供应链金融动态折扣决策研究[J]. 宋华,杨晓叶. 运筹与管理, 2021
- [3]数字信用与正规金融机构农户信贷违约——基于三阶段Probit模型的实证研究[J]. 孙光林,李金宁,冯利臣. 农业技术经济, 2021
- [4]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司法适用研究[D]. 白玥. 吉林大学, 2021
- [5]银行校园贷业务引入融资性信保机制的可行性分析——基于落实第二还款来源视角[J]. 赖少钺,徐蓉,刘立民.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21(09)
- [6]基于裁判文书披露的消费贷保证保险实证研究[J]. 许荣,黄彧,张俊岩,刘灿阳. 保险研究, 2021(09)
- [7]区块链赋能下供应链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博弈分析[J]. 周雷,邓雨,张语嫣.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21(09)
- [8]区块链技术下反向保理融资博弈分析[J]. 赵昌平,陈曦,龚宇. 供应链管理, 2021(09)
- [9]小微企业互联网融资信用评价研究[D]. 周彪. 北京交通大学, 2021(02)
- [10]承租人特征对于融资租赁贷款违约的影响 ——以H融资租赁公司客户为例[D]. 刘丽颖. 电子科技大学,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