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监督途径 确保监督效果(论文文献综述)
薛晓蓓[1](2021)在《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现路径研究》文中指出在国家治理体系逐步现代化的时代背景下,公民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也发挥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其本身作为一项公共产品或者是公共服务,是关乎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财政活动,发展方向更应当趋于民主化、科学化。在现实情况中,预算监督往往由间接民主的形式,如人民代表大会来进行,监督效果大多流于形式,为强化实质性预算监督效果,使预算决策符合公众利益,满足公众诉求,研究预算活动全过程中的公民预算监督权,既是对宪法赋予公民在预算领域监督权利的延伸性研究,丰富了其理论内涵,更是提高公民参与预算监督的积极性,使预算科学化、民主化、多元化,体现出现代民主政治的真正要义。研究展开的过程中,全文利用文献研究法、理论分析法、实证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多种研究方法交叉使用,首先对预算监督、公众参与式预算监督以及公民预算监督权进行概念论述,重点阐述公民预算监督权是公民对预算活动进行监督的一项经济性权利。并从人民主权理论、现代民主理论、公共财政理论中阐述该项权利的理论基础,总结出公民预算监督权的积极意义;其次,以我国浙江温岭、河南焦作等地方为例,对公民预算监督权进行实践现状分析,在《宪法》、《预算法》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找出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依据,并对其进行立法现状分析,通过实践及立法分析,总结出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现存在哪些不足;同时对国外公众参与式监督的优秀做法进行细述,并总结分析出其法律机制较为完善、公民监督热情高、公民组织作用大等重要经验;最后总结分析出公民预算监督权需要从完善法律体系、拓宽监督监督渠道、完善权利救济制度三个方面出发,共同发力、逐步打造出立足于中国国情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实现路径。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公民预算监督权为切入点,对预算监督存在的不足进行详细论述,这其中包括公民直接参与式的监督权,也包括人大代为行使的公民预算监督权。在总结实现路径的内容上,对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救济,也不仅仅停留在司法救济的层面,将救济层面扩展到了权力机关救济和行政救济这两个方面,尤其是在权力机关救济层面加入了从国外获得的发挥公民组织这一重要实践经验,完成了与我国国情相符的权力机关救济制度构建。
魏鹏[2](2020)在《检察建议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检察建议制度作为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是落实中国宪法关于检察机关宪制定位的重要制度设计,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公益监护职能的重要机制,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着独特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检察建议制度经历了一个由实然到法定、由部分到整体、由低阶到高阶的发展过程,已成为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的基础性制度。检察建议制度与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建设紧密相连,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又发挥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巨大作用,是检察机关在新时代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将检察建议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意在说明其为何产生、因何演变、效用如何,又将如何发展的问题。从发生学的角度出发,通过探寻检察建议制度的知识谱系、中国特色和政治社会功能,揭示其在中国出现并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首先,以中国古代御史制度为代表的传统法律文化为其在中国之建构沉淀了适宜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奠定了传统法律文化基因;在分权和制约等理论影响下发展的现代检察制度为其孕育了制度生发的萌芽,因普遍存在监督属性或参与社会治理的趋势而具有诸多建议性权力和类似制度;以列宁法律监督思想和苏联检察制度为范本的社会主义法治传统为其诞生创造了决定性因素,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性质及行使一般监督权的需要而衍生出检察建议这种具体形式;以政法传统为代表的本土化因素为其实现内生性演化提供了必要空间,革命根据地出现了检察建议的历史渊源,政法传统中的司法特点和社会综合治理等活动让其涅盘重生。其次,新时代检察建议制度的法律地位、价值、功能和适用均有了革命性的发展,呈现出制度定位的合宪性、制度基础的合法性、制度体系的独特性、制度设计的兼容性和刚柔兼具等中国特色。通过对检察建议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分析论证可知,其本质为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其权力本源为法律监督权。以检察建议强制性的高低和实现程度的不同,可将其分为行政公益诉讼型、诉讼监督型和社会治理型,前者为强制型检察建议,而后两者为非强制型检察建议。最后,当代检察建议制度主要表现出六大政治社会功能:实现法律监督;保障法律统一实施;权利保障;权力制约;推进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建议制度的范式演进是以检察工作范式的转换为逻辑依据的。建国后随着检察工作从一般监督范式到刑事检察监督范式到法律监督范式,再到公共利益代表范式的历史性转换,检察建议制度也经历了几次深刻变革。不同的范式在范畴、适用领域、法律地位、价值和功能等层面反映出其各自的内涵和特征。中国社会结构、社会文化、法律观念和检察理念以及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地位与功能的变迁,深刻影响着检察建议制度的价值、功能和作用,也构成了检察建议制度的范式形成和转换的基本动因。作为强制型检察建议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联系紧密。其具有的相对独立性特征,使其既要充分实现诉前程序的监督属性和整改功能,又要服务于行政诉讼,这种双重属性引发了立法和实践的不协调。在运行中对于公共利益、确认违法的认定,以及调查核实权的行使等问题是急需解决的实践和理论议题。本文分别从实践和立法两个层次,通过确立有关审查标准、强化调查核实权的强制力、拓展适用范围等方面,完善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以“一号检察建议”为代表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新时代焕发了新的生机,其合理定位和限定具有重大理论关切。但其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规范性不够、刚性不足、重视程度不高等突出问题。作为诉讼监督型检察建议的再审检察建议则出现了适用条件不够明确、程序设计未发挥应有效果等问题,其制度设计和实践效果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异化。为此,在实践中,可通过强化相关内外部机制的方式,在立法上可通过提升立法层次、扩展范围等方式对非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予以完善。新时代创新完善检察建议制度的具体路径是:首先,在国家层面加强检察建议制度的立法,使其能够科学合理地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选择务实可行的立法模式和进路,通过修法活动完善检察建议的制度体系,提升运用法律监督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其次,作为检察建议制度的主体和制度主导者,检察机关要结合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督理念、突出重点领域等方面对检察建议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在总结制约其发展的内外部矛盾后,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律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视角,坚持科学化、司法化、谦抑化、协同化、智能化方向,使其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制度规范更加合理、制度运行更加流畅、制度效力更具刚性。
李栋[3](2020)在《潍坊市X区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文中提出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是规范政府经济活动范围和程度的一项重要手段。预算编制、执行是否科学到位,预算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更能牵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人大作为权力机关,一项重要职能就是对政府预算开展审查监督,这也是地方人大提升监督能力的重要途径。针对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这一课题开展深入研究,就是旨在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水平,推动预算更加合理有效,保障人民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论文以潍坊市X区为研究对象,以公共财政理论、公共权力理论、代议制理论为指导,充分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对比分析等方法,深入开展调查分析,总结了近年来X区人大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情况。由此得出了X区人大在完善监督程序、丰富监督方法、提升监督实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预算草案审批程序不规范、预算执行监督不到位、监督能力不足、社会参与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通过对问题产生根源的深入分析,发现X区人大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是因为制度基础不完善、监督约束力不足、自身监督能力较弱所造成的。通过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预算审查监督先进理念和国内发达地区创新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完善审查环节、加强执行监督、强化自身建设、优化监督环境等举措,以期实现增强预算审查监督能力,提高人大监督质效的目的,并对县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理论完善和监督工作实践探索提供参考。
孙媛[4](2020)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监事会治理转型是公司治理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监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股东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也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一环。监事会的有效履职是确保公司运作合法合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重要保障。但是,目前我国企业监事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独立性缺失这一问题尤为突出,监事会治理效用普遍不被看好。且近年来对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相关研究更加集中于独立董事制度,对监事会治理的实证研究相对匮乏。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并以股权混合度作为调节变量进行研究。本文以新时期混合所有制改革为背景,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与其履职效果的关系。首先梳理总结了监事会治理和股权混合度的相关研究成果。结合已有研究和实地调研访谈内容,通过扎根理论提炼出“监事选派独立性”、“权力配置独立性”、“监督工作独立性”作为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的三个维度。并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股权混合度作为调节变量,进一步探索监事会独立性与其履职效果关系的作用机理。本文共提出5个主假设和15个分假设,共计20个研究假设。通过实地访谈调研和网上发放,共收集到有效问卷463份;通过多元回归分析与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两种方法,验证监事会独立性、股权混合度与监事会履职效果之间的关系。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具有显着正向影响;监事会独立性的三个子维度对监事会履职效果的三个子维度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股权混合度对监事会独立性及其履职效果的影响关系具有显着调节作用。研究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完善和发展了公司治理监督理论,同时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衡机制、有效执行监事会制度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支持。有助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现有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的基础上重塑治理的监督模式,推动监事会在企业监督转型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有效治理。
王国龙[5](2020)在《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文中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必须在“依规治党”上做文章、下功夫。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依规治党,这是新时代提升中国共产党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应有之义和基本进路。考察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依规治党相关研究,虽然党的十八大之前有了初步研究,但关于依规治党主要问题的研究却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断涌现,并取得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我们还应看到:研究主要集中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依规治党,对改革开放以前、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探索时期的党的规矩意识以及演变史缺乏应有的全面系统的梳理,从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发展的宏大视野下分析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成果还不多见;过去的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缺少时代化的视野,缺乏对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比较研究。这就为我们从整体性视角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进行系统梳理、历史经验进行全面总结提供了学术研究空间。本文紧紧抓住“依规治党”这一核心概念,按照“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做”的基本逻辑,系统梳理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在此基础上,努力做到加强从党近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学术研究,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方法的基础上,本文还尝试运用文献研读法、比较研究法、调查研究与典型案例分析法等方法,按照“四个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历史与现实结合、整体与个体结合、归纳与演绎结合)的基本原则,系统梳理近百年来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结合其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深刻阐明依规治党在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革命党到执政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关键性作用。围绕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这一研究主题,本课题研究确定了基本逻辑思路和价值导向: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在历史发展阶段过程中的基本内容、开展依规治党的基本形式、依规治党在当时所起到的作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经验的分析与借鉴,阐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主要着力点,为新时代政党治理视域下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提供理论支撑和对策建议。着力厘清依规治党的基本问题,构建研究依规治党的分析框架,这是本课题研究的首要问题。文章认为,明确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是展开依规治党研究的逻辑起点,也是把握依规治党内在机理的客观前提,更是完善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文章始于对依规治党的基本内涵进行界定,分析其本质、基本特性及与依规治党相关命题的三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依规治党的主体、客体、介体、环体等要素构成,分析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为进一步考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发展历程以及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依规治党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从整体上对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进行历史考察,这是分析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的前提条件。依规治党是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的规矩进行自身治理的一个过程,是时代和实践的产物。考察依规治党的历史进程,必须结合党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肩负的特殊历史使命来进行。文章依据不同历史时期客观实践的变化和发展,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发展历程主要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21-1949)、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49-1978)、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1978-2012)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依规治党(2012-)四个阶段。通过这四个阶段的划分,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实践活动,更加清晰认识和科学把握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在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的过程中,提出了“五个相结合”的基本经验分析逻辑理路,为进一步详细考察依规治党历史经验提供了基本遵循。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治党和思想建党的理论与实践,得出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之结论。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依规治党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在于: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科学立规和严格执规的理论与实践,得出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之结论。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必须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这是梳理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历史进程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文章集中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的理论与实践,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关节点在于: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进入新时代,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着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等方面的新机遇,同时面临着部分党员规矩意识不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新挑战。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必须以古鉴今、以史资政,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新时代加强依规治党,需要从以下六个方面着力: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陈路璐[6](2020)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网络监督制度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络监督,就是网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公共生活进行监督,检举、揭发、举报权力的不当行使以及公权力的滥用,进一步曝光涉嫌违法违纪的相关人员,以保证新形势下建设廉洁政治,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方面,作为新兴的权力监督方式,网络监督在信息化时代不断扩张了公民的政治参与途径,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与网民的互动,通过对不依法履职人员的处置、对责任部门的纠错、对腐败行为的严厉审查,进一步提升了治理能力、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由此来看,网络监督是国家治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秩序的规范和内容的建设对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发挥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现实中,网络监督的发展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权威性缺失和规范化有待加强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网民运用互联网的能力较高,并对网络监督抱有较大的参与热情。因此,必须积极引导网络监督的规范化发展,严格把控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网络监督制度化发展提出的要求,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主体多元、效果显着、成本低廉的优势,不断调动各要素完善网络监督制度化建设,充实国家治理体系的法治层面,大力提升网民的权利意识与政治素养,从而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和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为了实现网络监督的有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发挥在促进社会良性发展过程中的作用,首先需要提升网络监督的信息公开能力,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这是网民有效参与监督活动的关键。其次,完善网络监督举报相关制度,以保证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严厉打击虚假举报行为,积极引导和激励真实举报。再次,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开设沟通协调平台,提升沟通协调能力,确保信息在多主体之间的流通。最后,加强网络监督在回应方面的相关建设,通过专业的管理队伍和平台建设,有效提高回应能力,完善回应方面的相关立法,不断提升政府监督网站和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只有把握互联网这个大环境,不断认识互联网拓展公民政治参与的能力,才能逐步完善网络监督制度化发展所需的各种要素,实现以上的对策安排。当然,这是一个多元的层面,涵盖网民对信息的研判能力的提升,权力部门职能的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的足够重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的提升以及网络监督平台的管理机制和监管法规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多层面共同协调,才能不断保证网民的政治参与权力,一步步将我国的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的治理效能。
李帆[7](2020)在《包头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针对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健全自党的十九大提出后,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都得到进一步强化,其中变化最为明显的便是派驻监督的作用加强,成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力量,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各级党组织与行政单位的“探头”,有效促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新党章、规则、监察法等规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合规性、合法性及权威性,进一步明确了派驻机构在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但派驻机构如何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得派驻监督职能发挥最大化效能,真正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本文通过对我国纪检监察机关基本概念、派驻机构主要职责及角色定位、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具体定位、同时对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包头市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履行情况,具体阐述了包头市派驻机构的当前设置情况、监督职能履职成效,发现包头市派驻机构存在日常监督发现问题不到位、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监督与调查处置职能不均衡等问题,之后对产生原因进行分析,认为派驻机构的管理、设置可能存在问题,进而提出包头市派驻机构要想充分发挥其设置优势,必须着眼于履行好监督这一首要职责,牢牢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不搞走马观花式监督的观点。同时,结合包头市实际提出厘清职能定位理顺工作关系、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监督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等建议,力求全面提升包头市派驻机构的监督效能。
马国梅[8](2020)在《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及路径研究》文中指出习近平提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不断创新,为腐败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与保障,但是在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方面还不成熟,导致对公权力的监督出现空白区和交叉区。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反腐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各种监督类型之间的相互贯通、有机运转。本篇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新时代背景下多种监督类型的贯通路径进行了分析与探讨:第一,阐述了新时代背景下构建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的时代要求与理论价值,并总结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对于多种监督类型贯通的相关研究,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基本思路。第二,对新时代背景下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研究的内涵、特点及其理论基础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分析了习近平关于权力监督的重要论述等基本理论依据,总结了构建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的现实需要。第三,分析了新时代背景下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的构建要素,包括制度安排、机制运行、体制优化及模式构建四个要素,并分析总结了四要素之间的关系。第四,通过案例分析总结了我国当前多种监督类型贯通的现状、存在的瓶颈及原因,主要从贯通体系、贯通趋势及贯通框架等几个方面对当前现状进行了评价与分析。第五,在总结我国多种监督类型贯通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的贯通路径,主要包括始终坚持党统一指挥的根本原则、健全多种监督方式贯通的制度安排、建立多种监督方式贯通融合机制、优化立体监督体制、构建多维一体的贯通模式五个方面。
谢春雪[9](2020)在《国家审计对能源央企的监督作用研究 ——以中石油为例》文中认为能源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总发展规划当中占据关键位置。在国企当中拥有重大意义的央企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而言担负着关键的引领职责。截至2018年年底,国资委监管的央企共96家,其中主营业务为能源的央企有24家,这些能源央企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在经济和能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对能源央企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审计作为服务国家治理的“免疫系统”,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国家审计通过对中央企业的审计活动,可以起到对中央企业经济活动监督的作用,促进其健康发展。首先,本文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文献,以国家审计对维护国民经济安全的“免疫系统”功能作为研究的核心理论,提出了国家审计对中央企业起到的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国有资产稳定、防止出现违规操作等作用。其次,本文结合国家审计准则,搜集并统计国家审计署2006年单独披露的中央企业审计结果到2018年底披露的审计结果共的140家(次),从中选取涉及被审计2次以上的能源央企的33份审计报告,以此为样本研究国家审计对能源型央企起到的监督作用。通过国家对能源型央企财务收支、政策执行、内部管理、发展潜力和廉洁从业的五个方面问题的披露的分析,认为国家审计对能源型央企的监督作用重要体现以上五个方面。为进一步验证,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为案例,基于“免疫系统”构建国家审计对案例公司的监督作用机制。通过对审计公告揭示问题的分析,发现国家审计介入企业后,通过以下两大方面来检验国家审计对能源行业央企的监督作用:“抵御”方面,首先对于企业的整改状况,主要对国家审计公布的公告,企业的实施了哪些整改措施及其整改进度进行探究,其次对于企业的整改效果,体现在审计介入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方面;“预防”功能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社会公众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反应及关注的持续性方面,和后续中央巡视组再次对企业进行审查的反馈结果方面。最后,经以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国家审计对央企的腐败有预防和治理的作用,有助于改善央企的经营效果,提升央企的治理能力。对此,国家审计应加强对央企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协作,推进央企内部审计的升级及转型;扩大国家审计监督覆盖面,完善央企审计监督体系;创新国家审计整改方式,加强对央企整改的监督;国家审计纳入纪检力量,加大对央企违规打击力度。
谢莉仪[10](2020)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的职能机构中,检察机关比较特别,它对法律的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监督行政权是其行政监督的重要内容,是避免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的重要手段。从党的十八大开始,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其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国,加强依法行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的背景,在此背景下,我国行政机关涉及的管理事项多,内容繁杂,关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行为影响广泛,涉及的主体、主体利益也广泛,需要有效的监督方式对其监督。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手段,行政执法监督对公务人员行使行政权力具有重要意义,探索和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对推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具有积极的作用。本文借助于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阐述,结合地区实践经验与行政执法检察的现状,遵循剖析现状、提出问题、找出原因、提出对策的思路,进而提出具有操作性的策略措施。全文划分成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进行简单介绍;第二部分为相关理论介绍;第三部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现状与问题,主要通过选取典型的检察监督案件,剖析案例来源地区的具体做法,在此基础上归纳总结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第六部分是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运行的对策建议:完善法律法规,设立独立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机关,打造职业素养高、专业水平过硬的行政检察监督队伍,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加以完善,对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进行创新。期望能够为我国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从而改变我国现行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现状。
二、创新监督途径 确保监督效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创新监督途径 确保监督效果(论文提纲范文)
(1)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5 论文基本结构 |
第2章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核心内涵及理论基础 |
2.1 公民预算监督权及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预算监督 |
2.1.2 公众参与式预算监督 |
2.1.3 公民预算监督权 |
2.2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理论基础 |
2.2.1 人民主权理论 |
2.2.2 现代民主理论 |
2.2.3 公共财政理论 |
2.3 赋予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意义 |
2.3.1 赋予公民预算监督权有利于公民增强主人翁意识 |
2.3.2 赋予公民预算监督权有利于构建服务型政府 |
2.3.3 赋予公民预算监督权是预算民主的必然要求 |
2.4 小结 |
第3章 国内公民预算监督权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我国公民预算监督权法制现状 |
3.1.1 公民预算监督权在《宪法》中的规定 |
3.1.2 公民预算监督权在《预算法》中的规定 |
3.1.3 其他法律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公民预算监督权的规定 |
3.2 我国典型地区实现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践现状 |
3.2.1 浙江温岭的“新河实验” |
3.2.2 河南“焦作模式” |
3.3 公民预算监督权实现存在的不足 |
3.3.1 法律制度不完善 |
3.3.2 权利实现途径有限 |
3.3.3 救济渠道不畅通 |
3.4 小结 |
第4章 国外公众参与预算监督的实践及经验分析 |
4.1 国外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践 |
4.1.1 美国经验 |
4.1.2 巴西经验 |
4.2 国外经验之启示 |
4.2.1 充分有效的预算信息公开 |
4.2.2 公民监督热情高 |
4.2.3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 |
4.3 小结 |
第5章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现路径 |
5.1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法律保障 |
5.1.1 确立正确的预算立法理念 |
5.1.2 公民预算监督权的立法保护 |
5.2 拓宽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现途径 |
5.2.1 延展公民预算监督权的程序外延 |
5.2.2 丰富公民预算监督权的监督方式 |
5.2.3 构建效果评价机制 |
5.3 完善公民预算监督权的救济渠道 |
5.3.1 权力机关救济制度的完善 |
5.3.2 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 |
5.3.3 司法救济制度的完善 |
5.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2)检察建议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论文的内在思路 |
五、主要研究方法 |
六、预期创新 |
第一章 检察建议制度的发生学研究 |
第一节 检察建议制度的知识谱系分析 |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 |
二、现代世界检察制度的影响 |
三、社会主义法治传统的影响 |
四、当代中国政法传统的影响 |
第二节 检察建议制度的中国特色 |
一、制度定位的合宪性 |
二、制度基础的合法性 |
三、制度体系的独特性 |
四、制度设计的兼容性 |
五、柔性与刚性兼具 |
第三节 检察建议制度的功能 |
一、有效实现法律监督 |
二、保障法律统一实施 |
三、权力制约 |
四、推进社会治理 |
五、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
六、保障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 |
第二章 检察建议制度的范式演进 |
第一节 范式演进的模型 |
一、范式演进的基本动因 |
二、范式变迁的结构性维度 |
第二节 一般监督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一般监督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检察建议在一般监督工作中的适用 |
三、检察建议在其它监督工作中的适用 |
第三节 刑事检察监督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刑事检察监督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刑事检察监督范式的特征 |
第四节 法律监督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法律监督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法律监督范式的特征 |
第五节 公共利益代表范式下的检察建议制度 |
一、公共利益代表范式的形成及内涵 |
二、公共利益代表范式的特征 |
第三章 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制度的运行 |
一、数据统计分析和样本选取 |
二、诉前检察建议运行中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价值定位反思 |
一、诉前检察建议的双重价值分析 |
二、诉前建议与提起诉讼的问题 |
第三节 确认违法的认定问题 |
一、履职主体的确定 |
二、公共利益的认定问题 |
三、“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的审查标准 |
第四节 调查核实权的问题 |
一、调查核实权的现实镜像 |
二、实践中强化调查核实权的路径 |
第五节 完善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立法 |
一、赋予调查核实权强制力 |
二、拓展诉前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
三、强化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身份 |
第四章 非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度的运行 |
一、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案例的分析 |
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度运行考察 |
三、解决对策 |
第二节 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运行 |
一、数据统计及分析 |
二、基于再审检察建议书的样本分析 |
三、突出问题与原因 |
四、解决方式与办法 |
第三节 强化非强制型检察建议制度的立法 |
一、将不诉决定中的检察意见改为检察建议 |
二、扩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
三、提升再审检察建议的立法层次 |
第五章 检察建议制度的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科学化 |
一、制度规范体系的科学化 |
二、制度运行机制的科学化 |
第二节 司法化 |
一、业务流程上的案件化 |
二、办案模式上的审判化 |
第三节 谦抑化 |
一、法定性原则 |
二、必要性原则 |
三、效用性原则 |
四、权利保护原则 |
第四节 协同化 |
一、协同化的内涵 |
二、协同化的途径 |
三、协同化的重点领域 |
第五节 智能化 |
一、数据化 |
二、信息化 |
三、人工智能化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3)潍坊市X区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我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理论及法规 |
2.1 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理论 |
2.1.1 公共财政理论 |
2.1.2 公共权力理论 |
2.1.3 代议制理论 |
2.2 法律法规 |
2.2.1 宪法 |
2.2.2 预算法 |
2.2.3 监督法 |
2.2.4 审计法 |
2.2.5 地方预算监督法规条例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潍坊市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现状 |
3.1 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机构 |
3.1.1 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
3.1.2 财政经济委员会 |
3.1.3 预算工作委员会 |
3.2 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成效 |
3.2.1 监督程序优化完善 |
3.2.2 监督广度得到扩展 |
3.2.3 监督效果逐步显现 |
3.3 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
3.3.1 预算草案审批程序不规范 |
3.3.2 预算执行过程监管不到位 |
3.3.3 预算审查监督能力不足 |
3.3.4 社会参与预算监督不够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潍坊市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1 法律与制度基础不完善 |
4.1.1 法律体系不够健全 |
4.1.2 审批程序不够明确完备 |
4.1.3 缺乏刚性问责机制 |
4.2 预算执行监督约束力不高 |
4.2.1 预算编制不够科学 |
4.2.2 预算调整不够严谨 |
4.2.3 事中监督手段单一 |
4.2.4 决算监督重视不足 |
4.3 人大自身的监督能力不足 |
4.3.1 工作人员监督能力较差 |
4.3.2 代表履职意识和水平不足 |
4.4 社会监督环境较差 |
4.4.1 预算监督意识不足 |
4.4.2 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 |
4.4.3 预算信息不够公开透明 |
4.4.4 宣传引导力度不足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潍坊市X区人大规范预算审查监督的对策 |
5.1 国内外预算审查监督先进经验借鉴 |
5.1.1 国内先进做法 |
5.1.2 国外先进做法 |
5.2 规范X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具体对策 |
5.2.1 完善预算草案审查环节 |
5.2.2 增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
5.2.3 强化人大自身能力建设 |
5.2.4 优化预算审查监督环境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4)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监事会特征的相关研究综述 |
2.1.1 监事会结构特征的相关研究 |
2.1.2 监事会人员特征的相关研究 |
2.1.3 监事会激励约束特征的相关研究 |
2.1.4 监事会独立性特征的相关研究 |
2.2 监事会治理效果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1 监事会治理有效性的相关研究 |
2.2.2 监事会治理评价体系的相关研究 |
2.3 股权混合度的相关研究综述 |
2.3.1 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涵的相关研究 |
2.3.2 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的相关研究 |
2.3.3 股权混合度对监事会治理影响的相关研究 |
2.4 研究述评 |
3 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机理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的扎根分析 |
3.1.1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研究对象的选择 |
3.1.2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资料收集与整理 |
3.1.3 监事会独立性内涵要素的三级编码过程 |
3.2 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2.1 监事选派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2.2 权力配置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2.3 监督工作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3 股权混合度的调节作用机理及研究假设 |
3.4 模型构建 |
3.5 本章小结 |
4 研究设计与预调查 |
4.1 变量的测量 |
4.1.1 监事会独立性的测量 |
4.1.2 监事会履职效果的测量 |
4.1.3 股权混合度的测量 |
4.1.4 控制变量的测量 |
4.2 预试问卷设计与分析 |
4.2.1 预试问卷设计 |
4.2.2 预试问卷项目分析 |
4.2.3 预试问卷效度分析 |
4.2.4 预试问卷信度分析 |
4.3 正式问卷 |
4.4 本章小结 |
5 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数据收集与样本描述 |
5.2 数据质量检验 |
5.2.1 正态性检验 |
5.2.2 信度分析 |
5.2.3 效度分析 |
5.2.4 相关性检验 |
5.3 差异性分析 |
5.3.1 企业所在区域的差异性分析 |
5.3.2 企业规模的差异性分析 |
5.3.3 监事会规模的差异性分析 |
5.4 回归分析 |
5.4.1 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影响的假设检验 |
5.4.2 股权混合度调节作用的假设检验 |
5.5 结构方程模型检验 |
5.6 结果分析与讨论 |
5.6.1 监事会独立性与其履职效果检验结果讨论 |
5.6.2 股权混合度调节作用检验结果讨论 |
5.7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5)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缘起及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依规治党基本问题探讨 |
一、依规治党的科学内涵 |
(一) 依规治党的概念厘定 |
(二) 依规治党的基本特性 |
(三) 依规治党的相关命题 |
二、依规治党的要素构成 |
(一) 依规治党的主体 |
(二) 依规治党的客体 |
(三) 依规治党的介体 |
(四) 依规治党的环体 |
三、依规治党的价值意义 |
(一) 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
(二) 有利于规范社会价值导向 |
(三) 有利于引导社会行为规范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考察与经验分析框架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演进(1921--1949)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流变(1949-1978) |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发展(1978-2012) |
四、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新进展(2012-) |
五、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基本经验分析的逻辑理路 |
(一) 秉承刚柔并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二) 秉承体用合一,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三) 秉承知行统一,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四) 秉承重点全面并行,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五) 秉承内外良性互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第三章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 |
一、思想建党是依规治党的重要基础 |
(一)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思想自觉 |
(二) 坚持思想建党以增强依规治党的行动自觉 |
二、制度治党是依规治党的基本保障 |
(一) 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
(二) 增强制度的系统性 |
三、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持人民中心以促进群众利益实现 |
(二) 牢记党的使命以推动民族复兴实现 |
(三)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实现党的整体发展 |
第四章 坚持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相结合 |
一、党的规矩内容是依规治党的内在本质 |
(一) 建立以党章为核心的规矩体系 |
(二) 逐步健全党内法规体系 |
二、党的规矩形式是依规治党的外在表现 |
(一) 倡导中国气派 |
(二) 走向规范之路 |
三、内容建设与形式规范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在内容建设中丰富完善党规体系 |
(二) 在形式规范中增强党规辨识度 |
(三) 坚持成文党规和传统惯例的互动衔接 |
(四) 把握党规内容建设和形式规范的实践性 |
第五章 坚持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相结合 |
一、科学立规是依规治党的必要前提 |
(一) 同党所处时代党的历史任务相融合 |
(二) 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相融合 |
二、严格执规是依规治党的关键所在 |
(一) 在真抓实干中严格执规 |
(二) 在考核奖惩中严格执规 |
三、科学立规与严格执规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坚决维护党章的根本地位和最高权威 |
(二)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 党内法规清理是依规治党的重要环节 |
(四) 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协调衔接 |
第六章 坚持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相结合 |
一、抓住“关键少数”是依规治党的重点 |
(一) 领导干部带头讲政治 |
(二) 领导干部带头讲规矩 |
二、引领“最大多数”是依规治党的基础 |
(一) 全程全域严格党员标准 |
(二) 共产党员必须严守党纪 |
三、抓“关键少数”与引领“最大多数”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发挥领导干部“关键作用” |
(二) 凝聚普通党员“最大合力” |
(三)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四) 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
第七章 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 |
一、党内监督是依规治党的本质要求 |
(一) 党内监督覆盖全体党员 |
(二)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
二、外部监督是依规治党的重要保障 |
(一) 外部监督倒逼恪守初心 |
(二) 不断完善党的监督体系 |
三、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良性互动的关节点 |
(一) 严格党内监督以夯实党规监督之基 |
(二) 丰富外部监督以拓展党规监督之维 |
(三) 以维护党规权威确保党规监督效果 |
(四) 积极培育监督文化以增强监督意识 |
第八章 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建设 |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机遇 |
(一) 西方政党制度深陷困境 |
(二) 中国法治道路日益坚定 |
(三) 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
(四) 政党领导力量不断增强 |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面临新挑战 |
(一) 部分党员规矩意识未树牢 |
(二)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健全 |
(三) 部分党内法规执行不到位 |
三、在汲取历史经验中开启依规治党新征程 |
(一) 以思想建党厚植依规治党思想根基 |
(二) 在制定与执行中完善党的规矩体系 |
(三) 以法治能力提升增强党员主体作用 |
(四) 在党内外监督中健全党的监督体系 |
(五) 以规矩权威为依规治党提供政治保证 |
(六) 以规矩信仰为依规治党提供文化氛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网络监督制度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思考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创新点 |
第二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网络监督制度化相关概述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关概述 |
一、国家治理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
第二节 网络监督制度化相关概述 |
一、网络监督的内涵 |
二、网络监督的特征 |
三、网络监督制度化的内涵 |
四、网络监督制度化的前提条件 |
第三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网络监督的关系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网络监督提出的要求 |
二、网络监督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作用 |
第三章 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网络监督信息公开不足 |
二、网络监督举报存在隐患 |
三、网络监督沟通协调存在问题 |
四、网络监督回应不足 |
第二节 网络监督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网民对信息的研判能力参差不齐 |
二、权力部门职能缺失 |
三、网络监督平台建设不足 |
第四章 加强网络监督制度化发展 |
第一节 颁布网络监督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
一、制定信息公开宣传政策 |
二、制定民生政策公开指引 |
三、强化信息公开制度的内容建设与标准准则 |
第二节 完善网络监督举报相关制度 |
一、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 |
二、建立并完善虚假举报处罚制度 |
三、建立健全举报人奖励机制 |
第三节 构建网络监督沟通协调相关制度 |
一、建立沟通协调平台制度 |
二、建立沟通协调运行管理制度 |
三、建立多主体间沟通协调制度 |
第四节 健全网络监督回应相关制度 |
一、建立规范的回应管理制度 |
二、完善网络监督回应相关立法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从事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
(7)包头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内派驻机构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1.资料分析法 |
2.案例分析法 |
3.调研访谈法 |
(四)理论视角 |
1.党内监督理论 |
2.行政监督理论 |
(五)研究思路与章节安排 |
(六)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机构设置与职能定位 |
(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基本范畴 |
1.驻派机构的基本情况 |
2.纪检监察派驻体制的历史变迁 |
(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能 |
1.监督内容 |
2.监督方式 |
3.监督对象 |
(三)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必要性分析 |
1.加强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履行是提升“廉实力”的内在要求 |
2.加强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履行是加强党内监督力度的重要抓手 |
3.加强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履行是完善纪检监察体制的有效探索 |
4.加强派驻机构监督职能履行是激活制度比较优势的重要途径 |
二、包头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职能的运行实态 |
(一)包头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基本情况 |
1.机构设置 |
2.管理方式与运行模式 |
3.工作关系 |
(二)包头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实践探索 |
1.实现监督全覆盖,进一步显现“派”的权威 |
2.结合日常及业务工作,凸显重点监督内容 |
3.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实现精准监督 |
4.多种监督方式同向发力,确保监督效果 |
三、包头市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包头市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1.日常监督机制缺位 |
2.监督形式“空洞化 |
3.业务监督“形式化” |
4.职能配置不均衡 |
(二)原因分析 |
1.理念迟滞:派驻机构发展的惯性思维 |
2.资源分配:派驻机构人员匮乏严重 |
3.权责失衡:驻在部门主体意识缺失 |
4.标准缺位:派驻监督依据较难把握 |
5.动力不足:派驻机构干部“双重边缘化”造成工作动力不足 |
四、进一步提升包头市派驻机构发挥监督效能的措施分析 |
(一)清晰权责边界:理清工作责任与关系 |
(二)细化配套机制:多重面向的建构 |
(三)优化机构队伍建设:从人员到制度 |
(四)落实“两个责任”:多维立体式的建设 |
(五)创新工作方式:全过程管理与调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及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来源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来源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简评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的理论分析 |
2.1 概念界定及内涵 |
2.1.1 新时代 |
2.1.2 监督类型 |
2.1.3 贯通机理 |
2.2 理论分析 |
2.2.1 习近平关于权力监督的重要论述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
2.3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的现实需要 |
2.3.1 加强党全面领导的迫切需要 |
2.3.2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 |
2.3.3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前提 |
第3章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的构建要素分析 |
3.1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的构建要素 |
3.1.1 制度安排 |
3.1.2 机制协调 |
3.1.3 体制优化 |
3.1.4 模式构建 |
3.2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构建要素之间的关系 |
3.2.1 由内而外的动态转换关系 |
3.2.2 互融贯通的平行约束关系 |
3.2.3 协同发展的合作共享关系 |
第4章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现状分析 |
4.1 当前多种监督类型贯通现状 |
4.1.1 多种监督类型贯通体系初步形成 |
4.1.2 多种监督类型贯通趋势日益明显 |
4.1.3 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框架逐步清晰 |
4.2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的制约瓶颈 |
4.2.1 多种监督类型信息交流不畅通 |
4.2.2 多种监督资源尚未有效整合 |
4.2.3 监督权力配置失衡 |
4.3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存在瓶颈的原因 |
4.3.1 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制度不规范 |
4.3.2 多种监督类型衔接机制不健全 |
4.3.3 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模式不完善 |
第5章 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路径 |
5.1 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明确贯通原则 |
5.1.1 坚持以习近平关于权力监督的重要论述为理论指导 |
5.1.2 突出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 |
5.1.3 加强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的联合贯通 |
5.2 健全制度安排,强化顶层设计 |
5.2.1 加强制度设计 |
5.2.2 强化制度执行 |
5.2.3 坚持制度创新 |
5.3 建立融合机制,拓展贯通渠道 |
5.3.1 建立党统一领导的监督工作机制 |
5.3.2 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
5.3.3 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
5.4 优化立体监督体制,完善贯通架构 |
5.4.1 健全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 |
5.4.2 建立立体监督体制 |
5.4.3 强化监督主体独立性 |
5.5 构建多维一体的监督模式,创新贯通路径 |
5.5.1 强化纵向监督模式 |
5.5.2 打造横向监督模式 |
5.5.3 建立网状监督模式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国家审计对能源央企的监督作用研究 ——以中石油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家审计监督作用的相关研究 |
1.2.3 国家审计对央企监督作用的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国家审计 |
2.1.2 中央企业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受托责任论 |
2.2.2 权力监督论 |
2.2.3 政治制度约束论 |
2.2.4 免疫系统论 |
2.3 国家审计对央企的监督作用机制和效果 |
2.3.1 国家审计对央企的监督作用机制 |
2.3.2 国家审计对央企的监督效果 |
第3章 我国能源央企的国家审计现状 |
3.1 能源行业审计现状 |
3.2 能源行业国家审计发现的问题 |
3.2.1 政策落实内容方面的披露 |
3.2.2 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方面的披露 |
3.2.3 防范危机违规方面的披露 |
3.3 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案例分析——以中石油为例 |
4.1 国家审计进驻中石油集团的案例介绍 |
4.1.1 中石油集团的基本情况 |
4.1.2 国家审计进驻中石油集团的案例过程 |
4.1.3 国家审计进驻中石油集团的依据 |
4.2 “揭示”:中石油集团审计公告统计分析 |
4.2.1 总体情况统计分析 |
4.2.2 国家审计发现的问题 |
4.3 “抵御”:中石油集团针对国家审计的整改措施及效果 |
4.3.1 中石油集团针对国家审计的整改措施 |
4.3.2 中石油集团针对国家审计的整改效果 |
4.4 “预防”:对审计结果的反馈 |
4.4.1 社会公众反馈 |
4.4.2 中央巡视组反馈对照 |
第5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1.1 国家审计监督有助于预防和治理央企腐败 |
5.1.2 国家审计监督有助于改善央企的经营效果 |
5.1.3 国家审计有助于提升央企的治理能力 |
5.2 研究启示 |
5.2.1 加强国家审计对央企内部审计的指导与协作 |
5.2.2 扩大国家审计监督覆盖面,完善央企审计监督体系 |
5.2.3 创新国家审计整改方式,加强对央企整改的监督 |
5.2.4 国家审计纳入纪检力量,加大对央企违规打击力度 |
5.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10)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技术路线 |
1.6 可能创新点与不足 |
1.6.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6.2 可能的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内涵 |
2.1.2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科学界定 |
2.2 主要理论 |
2.2.1 有限政府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2.3 法律依据 |
2.3.1 宪法依据 |
2.3.2 单行法依据 |
2.3.3 法理依据 |
2.4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范围与方式 |
2.4.1 监督的范围 |
2.4.2 监督的方式 |
2.5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必要性 |
2.5.1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方式 |
2.5.2 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 |
2.5.3 弥补其他监督方式的不足 |
2.5.4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优越性 |
3.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现状与问题 |
3.1 典型案例的选取及依据 |
3.1.1 监督方式的案例选取依据 |
3.1.2 工作机制的案例选取依据 |
3.1.3 案件办理机制的案例选取依据 |
3.1.4 监督行政干预司法的案例选取依据 |
3.2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典型案例分析 |
3.2.1 监督方式的案例分析 |
3.2.2 工作机制的案例分析 |
3.2.3 案件办理机制的案例分析 |
3.2.4 监督行政干预司法的案例分析 |
3.3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
3.3.1 监督方式乏力 |
3.3.2 工作机制设计与监督效果存在差距 |
3.3.3 监督力量与人员能力不足 |
3.3.4 监督行政干预司法存在困难 |
3.3.5 科技发展融入监督工作是必然趋势 |
4.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法律规定不够完善 |
4.1.1 目前法律缺少具体性规定 |
4.1.2 目前法律缺少强制性规定 |
4.1.3 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不完善 |
4.2 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
4.2.1 缺乏有效运行的行检沟通协作机制 |
4.2.2 对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缺少管理与监督 |
4.3 行民职能合一,队伍业务水平欠缺 |
4.3.1 行政与民事监督职能合一 |
4.3.2 检察人员监督业务水平不高 |
4.4 监督独立性未获保障 |
4.4.1 履行监督职务的独立性差 |
4.4.2 检察机关财政、人事还未独立 |
4.5 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方式落后 |
4.5.1 缺乏对现代技术的综合利用 |
4.5.2 缺乏“互联网+”办案思维 |
5.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运行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具体性、强制性的法律规定 |
5.1.2 地方出台规范性文件 |
5.2 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
5.2.1 适当拓展诉讼主体 |
5.2.2 适度扩大受案范围 |
5.2.3 加强对提起诉讼的监督 |
5.2.4 完善行政公益诉讼法律体系 |
5.3 完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工作机制 |
5.3.1 建立行检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
5.3.2 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
5.4 建立专门机构,培养高素质队伍 |
5.4.1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
5.4.2 建立专业化、职能化的监督队伍 |
5.5 保障监督的独立性 |
5.5.1 提高监督人员的独立性 |
5.5.2 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
5.6 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 |
5.6.1 运用现代科技增强监督实效 |
5.6.2 借助新兴媒介扩大监督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创新监督途径 确保监督效果(论文参考文献)
- [1]公民预算监督权的实现路径研究[D]. 薛晓蓓.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检察建议制度研究[D]. 魏鹏. 吉林大学, 2020(03)
- [3]潍坊市X区规范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研究[D]. 李栋. 燕山大学, 2020(06)
- [4]混合所有制企业监事会独立性对其履职效果的影响研究[D]. 孙媛. 西安理工大学, 2020(01)
- [5]中国共产党依规治党的历史经验研究[D]. 王国龙. 山东大学, 2020(08)
- [6]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网络监督制度化研究[D]. 陈路璐. 重庆邮电大学, 2020(02)
- [7]包头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问题研究[D]. 李帆.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8]新时代多种监督类型贯通机理及路径研究[D]. 马国梅. 湘潭大学, 2020(02)
- [9]国家审计对能源央企的监督作用研究 ——以中石油为例[D]. 谢春雪.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1)
- [10]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 谢莉仪.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